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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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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十堰市2018届高三语文元月调研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蓝袍先生

陈忠实

    我依稀记得,爷爷死后,父亲脱下了蓝色长袍,换上了一件藏青色布袍,一来表示给爷爷的亡灵守志守节,二来标志着他已过而立之年,该脱下青年时期的蓝色长袍了。爷爷死后,父亲似乎一下子变成了另一个人,那眉骨愈加隆起,像横亘在眼睛上方的一道高崖 , 眼神也散净了灵光宝气,纯粹变成了一副冷峻威严的神色,在学堂里,他不苟言笑,在那张四方抽屉桌前,正襟危坐,腰部挺直.从早到晚,也不见疲倦,咳嗽一声,足以使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吓一大跳,来去学堂的路上,走过半截村巷,抬头挺胸,目不斜视,从不主动与任何人打招呼。别人和他搭话问候时,他只点一下头,脚不停步,就走过去了。

    在我18岁的时候,父亲把我推到了那座黑皮太师椅上。

    过罢正月十五,私塾又开学了。我穿上蓝布长袍,第一次去坐馆,心里怎么也稳实不下来。父亲一般先读书,后晌才写字,我也应该这样做。我在父亲用过的石砚台上滴上水,三只指头捏着墨锭,缓缓地研磨。

    我刚写下两字,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蓝袍先生——”

    我的脑子里轰然一声爆响,耳朵里传来学堂里恣意放肆的哄笑的声浪。我转过头,看见一张傻乎乎愣笑着的脸,这是村子里一个半傻的大孩子。这个傻瓜蛋儿,打破他的脑袋,也不会给我起下这样一个雅号的,我立即追问:“谁叫你这么称呼我?”

    教室里的笑声戛然而止,静默中潜伏着许多期待。

    “他……他不叫我说他的名字。”傻子说。

    “你说——他是谁?”我冷眼追问。

    “我不敢说——他打我!”傻瓜怕了。

    “我先打你,看你说不说!”我说。

    我从桌上摸过板子,那块被父亲的手攥得把柄溜光的柳木板子,攥到我的手里了,心里微微忐忑了一下,我就毫不退让地说:“伸出手来!”

    我从他的背后拉过他的左手,抽了一板子,傻子当下就弯下腰去,用右手护住左手嚎啕起来:“马娃子,你教我把人家叫‘蓝袍先生’,让我挨打……呜呜呜呜呜……”

    我立即站起来,一下子瞅住杨马娃,命令:“杨马娃,到前头来!”

    杨马娃虎不失威,晃一下脑袋,走到前头来了。

    “是你教唆他的吗?”我斥问。

    “不是。”他平静地回答,早有准备。

    “就是你!”傻子瞪着眼,“你说……”

    “谁能作证呢?”杨马娃不慌不急。

    “……”傻子急迫地瞪着眼。

    “不要作证的人!”我早已不能忍耐这种恶作剧还在继续往下演,“伸出手——”

    杨马娃伸出手来。他的眼里滑过一缕无可奈何的神色,漫不经心地瞅着对面的墙壁。

    我抽一下板子,那只手往下闪了一下,又自动闪上来,没有躲避,也听不到挨打者的呻唤。我又抽下一板子,那只手依然照直伸着……教室里很静,听不到一丝声响。我记得父亲打板子的时候就是这样,从来不看被打者的脸,更不听他们的呻吟和求饶,只是打够要打的数字。我抽下五板子了……

    傻子突然跪倒在地,抱住我的板子,哭喊说:“先……先先先生!马娃叫我叫你‘蓝袍先生’,我说你要打手的,他说不会,你和俺俩都是在一块念书的,不会打手的。他就叫我跟你耍玩,叫‘蓝袍先生’……我往后再不……”

    我似乎觉得胳膊有点沉,抬不起来了,再一想,如果马娃一直不开口,我能一直打下去吗?倒是借傻瓜求情的机会,正好下台,不失威风也不失体面。傻瓜先爬起来,深深地鞠了一躬,跑下去了,杨马娃则不慌不忙,文质彬彬地鞠了躬,慢慢走回到座位上去了。

    杨马娃退学了。对杨马娃的退学,我也不觉得遗憾。杨马娃早该退学去做庄稼或当相公去了,只是生得矮小,父母疼其体力不支,就叫他在学堂多混几年……迟早是要走的。

    两月过去了,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秩序正常。我从村中走过去时,可以踏出缓急有致的脚步了,再不紧张了。我在教桌前端直坐一晌,看书或授课,不再觉得腰酸腿困了。人说,我活脱就是二十年前我爸的原样儿!连脾气也跟我爸一模一样了。

(选自《蓝袍先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描写“我”用板子抽打杨马娃时,运用了环境描写等描写手法,“教室里很静,听不到一丝声响”渲染了一种紧张的气氛。 B、小说对“我”的父亲着墨不多,却刻画出父亲的鲜明性格,如写父亲走路时不与人搭话,反映出父亲胆小怕事的特点。 C、小说中的父亲有着重要作用,上承爷爷的私塾教育,下启“我”的私塾教育,父亲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D、小说围绕“我”与杨马娃的矛盾展开,“我”顶替父亲成为一名私塾先生,第一天就受到了冲击挑战,最终“我”战胜了杨马娃。
(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①那眉骨愈加隆起,像横亘在眼睛上方的一道高崖。

②他的眼里滑过一缕无可奈何的神色,漫不经心地瞅着对面的墙壁。

(3)、小说的标题“蓝袍先生”,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小偷

(美国)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象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容——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二十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二等舱的往返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土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土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 现金、会员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她装出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

    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抬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 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好吧。”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

    他接过来。“等一下,” 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 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己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奔走的大树

刘江

    ①小区外的一块公共绿地,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大树的驿站。这驿站来过伟岸的松树,来过繁花似锦的野海棠,还来过秋叶如金蝶翻飞的银杏,但长则一年短则几个月就都走了。不知他们从哪里来,也不知奔向何处去。

    ②我对树的记忆就是从奔走开始的,但那时候奔走的不是树,是我。

    ③小时候最怕一个人走路,但偏偏有些路却非你一个人走不行,从那时候起,我对树就有了一种无由的依赖和信任。每每提心吊胆地在那山与山、村与村之间奔跑时,只要远远地望见一棵大树,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似乎那在风中哗哗摇曳的树们真在呼喊:来,到我身边来。所以当我奔向那一棵棵大树时,好像那树也迎着我奔来。也只有跑到那树下,我才敢歇一口气,擦一把头上的热汗。

    ④那时候的树是不走的。等过上三年五载,我也长高了,胆大了,再走小时候走过的路时,发现那些树还在,就有一种老朋友重逢的感觉。

    ⑤我们村最大的一棵槐树得十个孩子才能合抱,树冠能占三亩地。站在远处找我们村,那树就是标志。由于它长在一片坟茔里,所以就连那树下的灌木丛也没人敢动,密密扎扎连成一片,成了鹰鹞狐兔出没的地方。其实我们的村子基本处在槐树的包围之中,无论从哪个方向进村,迎接你的都是一棵大槐树。迎娶新媳妇进村时几班子吹手摆擂台在槐树下,送过世的老人搭路祭也是在槐树下;远行的人儿告别在槐树下,回家的游子团聚也是在槐树下。所以老人们在讲述村里发生的大事时都离不开那些老槐树。经年累月,村里的老人一辈辈走了,但那槐树还在,它们见证着村子的历史,承载着村子的信息,护佑着一村的男女老幼。秋夜里,躺在谷场上,你能听见风经过每一棵大树的脚步,能听见树与树的对话。

    ⑥不只是村口,田间地头也是很有一些树的,或挺拔的白杨,或解馋的山杏,或苍劲的椿树,那树是田野的风韵。劳累时,擦一把汗,望一眼树,心头就会生出一种慰藉和希望。而在外人眼里,那以树为背景的劳作和歇息似乎都平添了几许田园的诗情画意。

    ⑦万万想不到,有一天攀上走过了千百遍的山峁抬头望去时,路边的槐树不见了。站在那槐树离去的地方再向村口望去时,村口的大树也都不知奔向了何方。没有了大树遮蔽的村庄,就像失去了灵魂的人,散摊在那里,明晃晃地暴露在天地之间,任风吹雨打无遮无拦。沟畔上挂满了废弃的白色地膜,风起时像有一种悲切的呐喊,简直惨不忍暗。据说理由是分田到户了,一分地要有一分地的收入,树影响庄稼的生长。一家举斧,家家效仿,能伐的伐,能挖的挖,似乎一切只有变了现装进自己的腰包里才可靠。

    ⑧冤屈的树,带着村庄的信息和留恋远走他乡。

    ⑨一日出门,楼下停着一辆车,车上载着一棵大树,开车的是老家的一位相识。他说,那棵树卖了四万。我的心口一震,但又从另一方面幻想,若是各地进城的大树都能站成一道风景,对那些来自同一块土地的务工者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想那劳苦之余他们若能指认自己家乡的树木,在它下面歇歇脚、说说话,就是抹抹委屈的眼泪,也可以聊解乡愁。可惜的是人们尽管给那棵来自我们家乡的树叉是搭棚又是输液,很是享受了一番城市的待遇,但它只捱过了一个夏季,在一个夜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以何种方式奔向了何方。

    ⑩人,找不到回家的路,树能够给你指引;但真到了路边连一棵树都没有的那一天,不知道人还能不能找到自己的家?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林中猫的故事

【芬兰】彭蒂·哈恩帕

    它是一只灰白色的公猫,它的毛色已失去瓷瓶般的亮光,因为它已不再年轻了,又爱睡在暖和的地方,皮毛上沾满了炉灰和煤烟。每天,老农妇用没牙的嘴为它嚼面包准备好饭食,还倒给它两食钵热牛奶。然而几天来,它几乎对热乎乎的牛奶舔也不舔,而且还竖起长长的尾巴示威,简直是故意闹别扭,

    春天到了,它干脆走进了森林,再不回到老婆婆身边了。春天,林子里不愁没有猎物,如傻乎乎的小鸟,吱吱叫的土拨鼠和兔崽子……它每天吃的是新鲜的肉,身体得到了滋补,污秽的皮毛又重新放出了光亮。从此,它就以森林为家了。如果有时候遇到人,它就很快逃走,并且以一种轻蔑的神气,竖起它那长长的尾巴;或者飞快地爬上树,像精灵似的瞪眼看人,圆圆的眼珠闪着绿光。它曾经温顺地生活,又懒又脏地等待施令——一种有害的施舍……这种日子已很快成为睡梦般的过去。现在它是一只林中猫,一只自由、独立的野猫。它行走着,捕捉着猎物,生活得很幸福。

    然而北国的夏天不很长。寒冷和黑暗接踵而至,秋雨绵绵,枯叶凋零。森林变得荒凉起来。无数的候鸟飞走了。可是,林中猫却没有长翅膀……若它不是机智、谨慎和无声无息地潜伏着,现在也会遭到人或其他生物的无情捕杀的。

    严寒使大地冻结起来,接着下起了鹅毛大雪,在雪中行走非常艰难。它走了很久才寻到比较安静的一隅。附近有一垛干草堆,一股股热气从里面往外冒,猫立即匍匐在地,摆好了捕猎的架势。原来,两头被人饲养过的牲畜都成了在森林里过冬的冒险家,这时,碰巧在这里相遇了。草垛里住着一头公山羊。夏天,这头羊的脑子里也产生了猫在春天里有过的同样的想法。它离开了羊群,走得很远很远,在森林里定居下来,幸运地避过了潜在的危险,并且解决了冬天带来的一系列难题。林中猫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山羊已经从洞口发现了它,并且摇晃着头角,踢着蹄子以示警告。猫小心翼翼地匍匐前进,弓起身,突然扑过去,咬住山羊的脖子。接着,发生了一场可怕的、长时间的生死搏斗。羊毛和干草满处飞舞,山羊以失败告终。

    林中猫在自己的猎物旁睡着了,森林在大风雪的压迫下呼啸着。突然某个重物跌落下来的响声使猫惊醒过来。有个东西跌在雪地里,正在走近它的住所,而且是个大猎物。正在打盹的猫这时立刻精神抖擞起来。它的眼睛发出黄绿色的光芒。来者已到了门口,是只大鸟——鹰,捕食母鸡的苍鹰。两个拼斗者在大风雪中滚成一团。忽然林中猫被鹰带上了天空。猫的眼珠被鹰啄了出来;猫爪子的撕杀力在变弱,后来全部放松下来,就像松了弦的弓似的。猫躺在雪地里,死了;苍鹰流着血,它的一只翅膀已被撕裂,全然动弹不得。对它来说,这也是最后一场搏斗……它被飘落的雪花渐渐盖住。猫也如此,但它躺在草垛边受庇护的地方,它那被挖空了的眼窝依然望着世界,它咧着嘴,露出拼杀的利齿狞笑着……在干草里有它的巨大猎物,撕剩一半的山羊尸体,雪花偶尔也飘到山羊的绒毛上。

    冻成冰块的林中猫似乎在耸动着肩膀,得意地发笑……当暴风雪开始平息下来的时候,一阵阵野兽的嚎叫声在荒原上空回响。

(选自《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复仇

刘平

    矮坨一动不动趴在那块布满青苔的岩石后面,警觉的目光盯着前面不远那片箭竹林。他肯定那只熊瞎子就在里面,打了几十年猎,矮坨追踪猎物的经验十分丰富。旁边林子里,几只兔子悠闲地啃着青草,松鼠在松枝间跳跃,可因为那只熊瞎子闯入了矮坨警觉的网,矮坨对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就不感兴趣了,他手中猎枪的枪口一直瞄着前面那片箭竹林。

    “狗日的!你的死期到了!”矮坨想,有些兴奋。

    矮坨就靠手中的猎枪喝酒吃肉和到山下镇上享乐,那些兔子、野鸡、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他们常常鲜血淋漓被绑上腿挑在猎枪管上,晃晃悠悠变成矮坨的下酒菜或被弄下山换成钱。而那只熊瞎子就不一样了,熊掌、熊胆、皮毛、还有肉,那是一大堆现大洋。是猎人,就会眼红。

    那只狡猾的熊瞎子多年来一直在这片山林里游荡,矮坨和另一个叫坑头的猎人曾经联合起来围剿它,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围剿都失败了。在最后一次围剿中,矮坨瘸了一条腿,那天傍晚他心生一计扮成熊瞎子引诱那家伙,却被坑头开枪打中左腿。

    在这片大山里,矮坨和坑头的两个最有经验的猎人,他们常常一起喝酒吃肉交流心得,关系密切得像两兄弟。开始,矮坨认定坑头那一枪是故意的,他想独吞那只熊瞎子!可坑头赌咒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他真的把他当成熊瞎子了。矮坨说:“你哄鬼吧!”

    三个月后的一天上午,坑头独自一人就去找那家伙复仇,结果被那家伙咬断了喉管。

    坑头的坟就在矮坨身后的林子里,清明那天,矮坨去给坑头烧了一大堆纸钱。矮坨烧纸钱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他有些怀疑坑头那一枪究竟是不是故意的?坑头死了,这件事就成了永远的谜,矮坨心里不想再纠缠这个问题,他知道这片山林里少了一个顶尖的猎人,那只熊瞎子就属于他一个人的了。一大堆现大洋,他可以在小镇上买房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那只熊瞎子大摇大摆从箭竹林里走出来了。矮坨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那家伙,它大得像头牛犊,嘴张着,矮坨仿佛闻到了一股血腥气。熊瞎子没有意识到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瞄着它,它悠闲地在那里晃悠,这儿闻闻,那儿看看,一只蝴蝶飞到它面前,它还伸出一只爪子去拍。“畜生!你的死期到了!”矮坨又想,心里愈发兴奋了。

    矮坨觉得命中注定该自己发财,他和坑头联手围剿了那么多次都没有成功,而且坑头还把命丢了,今天,熊瞎子却自己往他的枪口走来!矮坨只要一扣动扳机,他和坑头的恩怨就彻底烟消云散了,啊,对了!小镇上那个满脸络腮胡的餐馆老板看到熊掌不知道有多高兴哪,嗯,不能轻易卖给他,要狠狠敲他一笔!

    那只熊瞎子还在那儿悠闲地玩耍,它把一丛白色的野花拔了起来,放鼻子上闻闻,又扔了。它似乎又对旁边树干上的一团蘑菇产生了兴趣,伸出一只爪子去拍。就在这时候,矮坨扣动了扳机!

    “砰——!”

    野兔、野鸡、松鼠们惊得四下逃窜,一股刺鼻的硝烟味弥散开来。可熊瞎子没有倒下,它肚子上淌着血愤怒地朝这边冲来。

    瘸了一条腿的矮坨还没来得及重新装弹,熊瞎子以愤怒地向他扬起了巴掌。矮坨感到脑袋被猛击了一下。

    那一瞬间矮坨还有一点意识,他突然想到了坑头,感到后悔不已!熊瞎子扑咬坑头的时候,他其实就在附近,那天他也在悄悄追踪熊瞎子。熊瞎子带伤跑到坑头面前时是他很好的开枪机会,那家伙脑袋的侧面正对着他的枪口。可他没有开枪,因为坑头打他的那一枪。

    那天,只要矮坨开枪,就可以救坑头的命。

    “完了!”矮坨绝望地哀鸣,可没有人能够听见了。

    拍昏了矮坨,熊瞎子又一巴掌将地上那杆猎枪拍成两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孤山上的老狼

张红静

    少年上学时要经过一段无人烟的山路。学堂很远,每天他都要早早起来,怀揣母亲给他烙的杂面饼子上路。那时,自行车没有普及,学生上学都靠步行。

    山黑魆魆的,不高,也不大,可是传说山上住着一匹老狼。老狼从来没有祸害过人和牲畜,少年不知道狼以什么为生。狼一定很老了,或许每天饮露水,吃野果吧。

    他每次走过这段路都像躲过一场生死劫。他总是担心狼会恢复狼性,忽然站在他的面前。

    这天,走那段路时,他像以往一样提高了警惕,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和天上的星星,路上没有一个人。越是安静就越是害怕,村里的小伙伴们都不去很远的镇子上读书,可他不同,无论路有多远,人有多孤单,他都要去上学。

    少年略一分神,忽觉得自己的肩膀上一左一右搭了一只毛茸革的脚掌。少年吓得汗毛都要竖起来,他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想象着狼的大舌头和獠牙,但是他不敢回头,因为他想起了做猎人的叔叔讲过的狼吃人的故事。

    狼最喜欢一口咬断人的喉呢。狡猾的狼不去正面袭击人,总是尾随在人的身后,少年此时如果回头,喉咙正对着狼口。狼便咬断人的喉咙,将人拖走。

    少年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但仍假装旁若无人地往前走,据说,人有几分怕狼,狼也有几分怕人。狼的前爪就攀着他的肩头与他前行。

    少年这时想起怀里的饼子,他真舍不得这一个杂面饼子,但他还是果断地从怀里掏出来,饼子还温热,他使劲往身后扔去。

    狼放下脚掌,快速向身后奔跑。少年紧走几步,上了大路。此时天已微明,他“啊啊”呼喊着奔跑起来,以缓解刚才的恐惧。

    那天晚上,少年饿着肚子回家,怕母亲担心,他不敢跟母亲说起狼的事情,只是让母亲第二天做两个饼子。

    母亲有些迟疑,这样灾荒的年月,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没办法,她掺上更多的菜,拌上杂面。

    母亲心里想着孩子长身体了,是该加一些饭,可是粮食哪里来呢?她打算天亮后再找份活看看。

    就这样,少年每天一早都要给狼一个饼。渐渐地,少年不再怕狼,他与狼之间仿佛有了一种默契,不去上学的日子,他会担心那匹狼挨饿。

    少年的叔叔背来半袋子粮食。母亲说,孩子饭量一下子长了,中午要吃两个大饼子。叔叔说,他这个大人,才吃一个饼子哩,那个饼子,是不是给哪个女孩子吃了!

    叔叔悄悄问少年,听少年说了途中的经历。叔叔大惊,果然有这样的狼吗?他可不能让自己的侄儿冒那样大的危险。

    第二天一早,他穿好棉大衣,藏起猎枪,独自走在那条路上。这一天,少年没有上学,狼定然在路口焦急地等待少年的出现。

    叔叔来了,他走得沉稳和干练。忽然,他以猎人的敏锐感觉到了背后的生灵。他没有习惯性地转身举枪,而是等待那匹狼的脚掌攀上他的肩膀。

    少年讲述的经历他似信非信。果然,待身后的狼走到他背后,他感觉到两只毛茸茸的东西搭在肩上。

    他依然没有拿枪,而是与少年一样拿出饼扔得很远。所不同的是,他扔到了前方大路的路口。狼饿极了,奔上前去。猎人此时举枪,正击中狼结实的后腿。

    这是一匹高大的狼,它忽然站起来,疯狂地向山上跑去,一路流了般红的鲜血。狼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将地上的饼子捡起放到口袋里。

    猎人吹了吹枪口,冷冷地说:“一点皮外伤!不好好做人,偏要披着狼皮干这点营生!我寡嫂母子二人不容易,兄弟,你就放过他娘俩吧!”

(节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去乌镇,看望木心先生

李娟

    ①初夏的乌镇,烟雨迷离,还有阵阵凉意。踏上湿漉漉的青石板路,走进小巷深处,去看望木心先生。

    ②十三岁的木心,就在枕水而居的院落,听着乌篷船吱呀的摇橹声,几乎读完了手头所有的书。白发如霜的时候,他回来了,叶落归根,像少年时一样,住在古朴的小院里。品一杯龙井茶,尝一块定胜糕,和学生们谈文学和艺术,看水边的桃花开了,听三月间的春雨声和杜鹃鸣。

    ③他二十二岁时,拒绝了杭州一家学校任教的聘书,雇人挑了一担书和画画的工具,上莫干山读书、画画去了。他不要常人安逸、温暖、适的生活,青春年少的他,早已决定要和艺术相伴一生,为艺术甘愿忍受冷清和寂寞。

    ④如今,他的著作静静地站在书柜里,我用目光一次次抚摸过它们,拂过他的《文学回忆录》,这本书横亘在岁月深处,坚如磐石。

    ⑤如果说,文化是有脉络的,他仿佛一位习武之人,三言两语就打通中西文化的脉络。他学贯中西,中外文化信手拈来,融会贯通。木心从不仰望大师,也不是学院派,不说教,不迟疑,斩钉截铁,内心却如万马奔腾。他的语言如一幅素描,简洁明了,从容舒展,字字如金,耐人寻味,又如铮铁骨,掷地有声,充满了智慧和力量。他平视那些文学巨匠,平视现在和未来的读者,平视一切大家,解读他们不寻常的人生。

    ⑥乌镇西栅木心美术馆前墙上有他在纽约的一张照片中年的他穿着黑色的毛呢大衣,猪手里一根手杖,头上一顶礼帽,目光如炬,清俊潇洒,儒雅坚毅,脸上棱角分明,宛如一幅版画。他仿佛一位民国文人,穿越半个世纪的光阴站在我的面前。

    ⑦来美术馆参观的人不多,三三两两,门票只有十五元。我站在他的画前,一弯晓月挂在夜空,群山默默,寂静无言,连月亮的光芒都是清冷的。他的画如此灵、有云烟苍茫之感。这是画吗?还是历史的云烟一不小心流淌在画布上?他的画,仿佛他自己的内心灵性、洁净,却无比悲伤和苍凉。

    ⑧在美术馆中看见他在狱中的手稿。“文革”期间他数次被捕入狱,三根手指惨遭折断。有一次,他被关进积水的防空洞里,那里阴暗潮湿,不见天日,如同地狱。他把写检查材料的纸张悄悄节省下来,写满他的小说和散文。

    ⑨我低下头静静看着陈列柜中的手稿,每一张都密密麻麻,字如小米粒大小,写在粗糙的纸上。那穿越半个世纪的手稿,经过岁月侵蚀,纸张发黄变脆,迹已经模糊,每一张纸的两面都写满了,不留天地。这些手稿有六十六张,共计六十五万字。

    ⑩我站在一张张手稿面前,忍不住泪水盈眶。那段暗无天日的岁月,带给一位艺术家多少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和苦痛?是这些小米粒一样的文字,支撑他走过那些屈辱苦难的岁月也是这些文字,给予他暗淡的生命一点点幽微的光亮。

    ⑪看着这些手稿,我恍然想起画家梵高的《星空》,梵高生命最后的几年里,他一直被关在精神病院。只有一扇小小的铁窗,能让他看见外面世界的朝阳和霞光,也是那一扇小窗,让他看见湛蓝的夜空中满天的繁星,正因如此,他才创作出不朽的杰作——《星空》。

⑫文学是什么?我问自己,也问镜框里的木心。他回答:是星辰!无论黑夜多么漫长,总有几颗璀璨的星辰闪亮着,照亮着人们日渐尘的眼睛和心灵。我听他轻声吟诵:你终于闪耀着了么?在我旅途的终点。

    ⑬木心的手杖,黑色的礼帽,读过的书籍,他喜欢的艺术大师的肖像,如今都静静安放在他的故居里。莎士比亚、尼采、伍尔夫、贝多芬—木质雕花的相框里有他们的照片。无论他走到哪里,从乌镇到纽约,他们一如芳邻,一直陪伴在先生身边。电视中播放着他的录像,他坐在老屋里,谈笑风生,语声朗朗。他说话时声音不大,但是一出口就有惊世之语,醍醐灌顶,如大雪天忽然遇见太阳。

⑭我喜欢他的诗歌和短句,那么干净而热烈,率真而明亮,睿智而风趣。他说:艺术是最好的梦。世上有多少墙壁呀,我曾到处碰壁,可是至今也没画出我的伟大壁画。

    ⑮除了灾难,病痛,时时刻刻要快乐,尤其是眼睛的快乐。要看到一切快乐的事物,耳朵要是听不到快乐,眼睛可以。

⑯他喜欢画家梵高,木心的诗:“梵高在博物馆,我在路上走。”这是一九八三年,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举办特展《梵高在阿尔》,木心看画展后,写成此诗。第二年,木心在哈佛大学举办个人画展,二零零一年他在耶鲁大学美术馆举办画展。这距离他19岁第一次在杭州举办画展,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

⑰木心先生说:“文学是可爱的,生活是好玩的,艺术是要有所牺牲的。”他说:“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啊!”他的一生,历经磨难,孤独漂泊,孑然一身,无妻无子。他只和文学、绘画、音乐、艺术在一起,和世间的一切的美相濡以沫,相携到老。

⑱他说:“人们看我的画,我看人们的眼睛。平时,画沉睡着,有善意的人注视着它时,醒了。”

    ⑲醒着的不仅仅是木心的画,还有他的灵魂。

    ⑳细雨如丝,思绪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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