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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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6 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之手法主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屋顶上的梦

宁肯

    如果从空中看,1957年的北京就是一大片四合院,一大片房顶,屋顶一般是猫和鸽子的世界。偶尔会有小孩爬上来,探头探脑,与猫、鸽子互不相扰。现在无论什么时候想起自己小时候一个人独自坐在一大片房顶上,就觉得有一个梦始终没做完,总想回到儿时的屋顶,那时的一片青瓦的北京。

    我记得刚开始上房时我还太小,十岁左右样子,一般总是被小伙伴们托着屁股上,或者踩着大点孩子的肩膀上。不是哪儿都能上,一般是院与院的分隔墙,连接墙,这种墙都比较矮,墙那边就是另一个院。一般都是从后院上,我们院说是后院其实不过就是个露天夹道,夹道另一边是别人家的院子,院子的大门已在另一条陌生的街上了。别小看这种夹道,北京胡同所有院与院连接全靠它,叫“××夹道”的胡同也特别多。夹道一般不是正式胡同,宽了才叫胡同。一般这地界都很幽静,小时不知为何有这种地方,只觉得神秘,静悄悄,而哪个孩子天性不喜欢幽暗、神秘?在这儿玩的东西可多了,捉迷藏、弹球、拍三角、种花、养草鱼、掐蛐蛐,还有就是实在没事了上房。

    前院也能上房,但大人见了会骂,只有到了后院——夹道才是我们的天下。我们后院上房的地方有两个,一个夹道一出口的右面的连接墙,一个是里两处山墙连接的凸出的“出水口”,雨水从两房之间顺这儿流下。这儿跳起来,扒着“出水口”的瓦,可引体向上,脚翻上一蹬就到了上面。一般大点的孩子才在这儿上房,我是小学快毕业了才像吊死鬼儿似的挂上去。我在这儿出过事,一次吊上去正艰难地引体向上,结果出水口突然垮了,把我连人带砖瓦一起掉下来,右手砸破一个大口子,鲜血迸流,可我连医院也没上,上了点红药水几天就好了。那儿以后,那个出水口彻底废了。

    房上是一个陌生世界,别人看不到你,你看得到别人,除非下面有人知道你上房了,但即使如此,这人也在你居高临下的监控之下,你会随时隐蔽。在这个意义上,高处是一种梦想的权利,也是一种实际的权力。换句话说,你到了房上意味着你获得了一种超越别人、观察别人的权力,你不仅看见自己院中熟悉的人,还看到了别的院陌生的人。此外,更重要的是,放眼望去,屋顶世界完全是一个新世界,不再有胡同,不再有院门,不再有道路,世界是平的,是一个完整的世界。房上虽没有道路但你却可以走得很远,甚至感觉可以在屋顶上走遍北京。当然,这也只是想想,我从来也不会走出太远,一般最远也不过是穿过四五个院子,在一个叫小西南园的胡同拐角处抱着一棵电线杆子下来。电线杆下半截有水泥方柱,我出溜到水泥方柱处,站稳了,跳,就算完成了房顶旅行。

    小西南园是条很窄很短的胡同,北口对着周家大院口,中间横过的前青厂胡同,胡同东头连着琉璃厂,对,就是那条著名的文化街,鲁迅经常走的街,我上小学的街。我从电线杆子下来一溜烟跑回自己的院子,再次上到房上,大口喘息,无比兴奋。有时是我一个人,有时是我们一大群孩子。一群孩子通常走得更远,像一次房上的长征,这很危险,因为人多动静大,难免被下面哪个院子的大人发现,那会被骂死,甚至打将上来。也正为如此,更吸引我们一次这么干。孩子世界之所以和成年人世界不同就在于天生的超现实性,房顶世界刚好满足了这点。房顶通常是压抑的,因此带来了超越性,因为遮挡因此带来了想象,它鼓励了孩子一种东西:世界除了是你看到的样子还有另外的样子;可以做你不能做的,做了是那么的有趣。

    此外,屋顶上的世界对于喜欢孤独的孩子还有特别的意义,这点我同样体验很深。屋顶上那种明亮又隐蔽的空间,让像我这样平时家里没大人的孩子感到一种说不出的亲和与安慰。我与上面哥哥姐姐隔得太远,几乎是意外出来的,或者像是投胎,我刚懂事上面就全是成人世界,我非常孤独,别的孩子都有相邻的兄弟姐妹我没有,别人都有家,我觉得好像没有,因此我经常就一个人跑到房顶上看太阳。在屋顶上,一切都是平的,没什么高出我,谁也看不见我,一个人面对暴晒的阳光,独自享受着世界的寂静。多少年后,具体地说四十年后,我读到意大利小说大师卡尔维诺的《树上的男爵》,不禁感叹人类看上去多么不同也有共同的东西,《树上的男爵》写了一个孩子一生都生活在树上不愿下来,这不正是我小时的心境吗?卡尔维诺写出了儿时我内心深处的东西。

(选自《收获》,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前几段用大段篇幅回忆儿时“上房”的经历,既为下文作铺垫,也表明自己对这一行为印象深刻。 B、文章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如“我”上房扒掉出水口的一段描写、场面生动,画面感强,富有表现力。 C、作者提到琉璃厂这条“著名的文化街”,并说是“鲁迅经常走的街”,是为了使文章更具文化气息。 D、本文在平实的叙述中又有恰当的议论或抒情,作者想象力丰富,感悟深刻。
(2)、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
(3)、文中“屋顶上的梦”对于“我”有哪些意义?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如芽

游睿

    接连几天,都有人来买树。无一例外,都是冲着那一棵金桂来的。经过他这些年的精心培育,眼前这棵金桂早已郁郁葱葱,每到八月,花香四溢,十分醒目。

    他很纳闷。树已经栽了多年,之前从无人问津,为何这段时间频频有人来买。他思考再三,想起了给儿子通个电话。树由儿子当年所栽,卖与不卖,还是应该征求儿子的意见。

    电话接通,瞬间被挂掉。他习以为常,儿子身居要职,经常开会、接待,接不了电话,正常。半小时后,儿子回了电话,说刚才正在大会上讲话。他便说起有人买树的事情,儿子在电话里哈哈一笑,说有人愿意买你就卖吧,只要价格合适,一棵树也卖不了几个钱。说完,儿子又要去开会,就挂了。

    他回到自己的院子,再次打量那棵树。那是儿子在林场上班的时候栽的,那年儿子刚参加工作。有天儿子匆匆忙忙拿回了这棵树,当时这棵树还算不上树,连苗都不算,只能算芽,仅有两片嫩嫩的叶子,趴在一个塑料花钵里,并看不出品种来。儿子说是林场落下不要的,扔了觉得可惜就拿了回来。然后儿子就和他一道将那株芽小心移出,栽在了院子里。不想十多年过去了,当初弱不禁风的嫩芽已经长成今天枝繁叶茂的大树。儿子也和这棵树一样,不断变换岗位,一直走到今天。很多时候,他甚至觉得这棵树是和儿子的命运紧紧捆在一起的。

    尽管买树的人不断前来,但他都一一拒绝。眼下,他并不需要卖这棵树,这些年,儿子对他孝顺有加,物质生活早已经超过村里人许多倍,所以他根本就不想卖树。偏偏来买树的人就是穷追不舍,价格也越发诱人,从最初的5万,现在有人竟然出到了15万,如果再这样一路高上去,他难免会心动。

    这天,又有一个人来找他。来人40多岁,短寸头,戴眼镜,自我介绍说姓方,是专程来拜访他的。他想,可能又是来买树的。

    果然,方先生开门见山,问起了这株金桂的具体种植时间。他也没避讳,就把当年种植的时间说了,然后问,你打算出多少钱?

    方先生淡淡一笑说,别急于说价格,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他说正想问这个问题,这些天为什么老是有人来买这棵金桂树,而自己并没有对人说要卖。

    我知道这棵树是你儿子种的。方先生说。

    你怎么知道?

    你儿子在一次会上谈到了这棵树,虽然是个小型的座谈会,还是有很多人知道了。你想想,在他的岗位上,谁不想离他近点儿,所以来买这棵树的人自然多。方先生说。

    他沉吟片刻,看了看方先生说,这么说来,你不是来买树的?

    我是你儿子以前在林场工作时的同事。我只是想来看看。方先生用手摸了摸树干,感叹道,当初那么小,长得真快!

    当年他告诉过你栽这棵树的事情?他问。

    没有。方先生说,我是最近才知道他栽了这棵树。不过,方先生说到这里看了他一眼。

    你请讲。他感觉到方先生还有话。

    好吧。方先生说,当年我是林场苗圃的保管员,那年我们培植了100株金桂,可是后来发芽之后,却只剩了99株。这事儿领导们都没有发现,只有我知道,但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一株金桂去了哪里。

    他顿时觉得额头冒汗。板下脸说,你的意思是我儿子偷回来的?可他告诉我说是林场不要的。

    林场怎么会不要,你不知道当时培养一株金桂是多么不容易,跟宝贝似的,哪里舍得丢?方先生叹了口气说,如果不是最近听到有人到你们家来买金桂的事情,我怎么也不会联想到是你儿子拿了一株回来。而这棵树 栽种的时间,正好吻合。

    他顿时脸色惨白。他中年得子,尽管家境贫困,但他拼尽全力把儿子供到大学毕业。儿子工作后,一直是家庭的顶梁柱,更是他无时不有的骄傲。却不想,儿子的背后却有如此不为人知的故事。他狠狠跺了跺脚说,早知道是这样,当年我肯定不会让他栽!

    方先生淡淡一笑说,要是你当年阻止了,就好了。有些东西一旦种下了,就会疯狂生长,枝繁叶茂。现在,这棵树已经不是你的了。

    是谁的?他奇怪,还能是谁的?

    有人已经给了30万元将树买下,你儿子已经收了钱。方先生说,现在只不过没来移栽而已。

    他没有告诉我已经卖了,难道你今天就是来移栽的?他问。

    不。方先生说,我是来取证的。方先生亮出了一个工作证说,我现在在检察院里工作。你儿子涉案金额巨大,半小时前已经被我的同事带走。

    他惊恐不已,赶紧拨打儿子的电话,却被告知已关机。再打,依旧是关机。

    这哪里是金桂树,这分明就是他种下的罪孽!他顿时瘫坐在地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代写冯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東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润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代写冯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曰,“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得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壶水

孔立文

    夕阳染红了整个大漠。一只狼,一只披着细碎残阳的瘦狼,跌跌撞撞地闯入了陆归林眼前这雄奇瑰丽的画卷。

    他轻轻地解下了外腰带,这个两端有铁环、铁扣的军用腰带,可攻可防。

    狼伫立在远方,略仰着头,对着他示威。这绝对是一只历经苦难和沧桑的老狼,它啼血的嗥叫声中包含着悲伤、绝望和忧。

    “我要杀了它。”陆归林坚定地对自己说。他抡起军用腰带,冲向那狼。狼奔逃而去,速度极快。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它又出现在他的身后。这狼和他打起了游击战。几个回合下来陆归林已是精疲力竭。他走,它就走;他停,它也停。而且距离总是三四十米。

    夜色来临,他找了个斜坡,对着那只狼,枕着交织的双手,仰面半躺着。狼也停下来,在地上。

    漠野苍茫,四周静寂。中午的那场沙尘暴使陆归林脱离了勘探队的战友,在寻找队伍中误入了这茫茫沙漠。漫天的风沙和徒劳的奔跑,他的迷彩服硬得成了一块铁板。他太累了,累得全身像散了架,两腿如灌了铅。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清冷的沙漠风中睡着了。一觉醒来,他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了前方狼的眼睛。狼的眼睛正一闪一闪的,这让他睡意全无。

    新的一天来临,陆归林又开始了沙漢上的舞蹈。指北针留在了军车的驾驶室里,陆归林只能靠太阳判定方位,他的目标就是向西,向西,再向西。

    沙海滚动着热浪。狼,也已经被饥饿和干渴折磨得摇摇晃晃。

    陆归林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水壶,他要再听一下水的声音,水的声音就是生命的声音。昨天发现自己迷路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壶里的水,那时壶里的水只剩下现在这半壶。他知道在沙漠里迷路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一直漫敢动那水,实在得难受,他就轻轻晃动一下水壶,水晃动的声音总能让他充满希望。

    当太阳如蛇一样缠着他的时候,陆归林下了喝水的决心。他拧开水壶的盖子,手有些抖,干裂的嘴唇也抖动起来。当他把壶口放到唇边时,他看到了那狼。他一下子就有了主意。

    一个半埋在沙丘里残缺的动物骨架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把这个白花花的东西找出来,拉下一块扇形的骨头,铺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水倒在这个骨头的凹处。可是水落在上面连湿都没湿一下,就不见了。倒,再倒……骨头上终于出现了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就像镶在少女颈间的一枚珍珠,光彩夺目,绚烂动人。

    狼果然向他走了过来,当狼毫无防备贪婪地舔食那汪清水的时候,陆归林高高举起军用腰带,却迟迟下不了手。他原本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干掉这狼的。但是,他放弃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他喝掉了壶里所剩无几的水。

    水的力量就是这么神奇。沙漠中划过一声尖锐有力的嚎叫,狼高昂着头,像获得了新生一般。狼对着他持续地豪叫,然后竟独自珊而去。它走走停停,不断地转头,并发出模糊不清的叫声陆归林读懂了狼的语言。他跟在了狼的后面,机械地跟着。它走,他就走;它停,他也停而且距离的把握,也是三十米左右的样子。

傍晚将至,当他跟着那狼尽全力爬上一个顾大的沙坡时,奇迹出现了一映入眼帘的是迷人眼的绿色,久违了的绿色!在绿色与绿色之间,是银光闪闪的水面。一条河横豆于草地之间,河的那一端,是林带,是庄稼地,是村庄…绿洲,这就是孕育生命的绿洲。陆归林踉跄跄地奔到河边,了一般,他捧起那清凉甘洌的水大ロ大ロ地喝……

    忽然,陆归林的耳畔传来一片呐喊声,猛地一抬眼,他看见一群人正在追赶那只狼。再看那只狼,速度如闪电一般,从河畔奔向了他们刚刚走出的茫茫大漠。

(选自2018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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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兄弟的礼物

刘成章

    我居所的后院,杂草之隙,花方种,树初栽,此情势虽然时时引人憧憬,但自知一两年之内绝不会风光醉人。院子的三面是院墙,由一片片竖置的木板连接而成。因为长年累月的日晒雨淋,木板已由黄变黑,有的地方甚至已经破败不堪,遇上刮大风的天气,那些破败的地方有时还会“啪啦啦”作响。

    墙那边是我们的邻人,这儿的老住户,从他家的房子和汽车看,生活并不怎么富格,可是他非常注重庭院的美化,各种花卉姹紫嫣红。他沿墙根种了好多树木,枝梢已隐约闪出墙头。那些树冠就像一包包深绿、浅绿以及紫红 的汁液,全都泼在墙头上了,汁液涌动欲沿墙下流。好一个郁郁葱葱的墙头!

    后来我发现,那碧绿的墙头,播出了淡淡的清香。扁圆的绿叶丛中,绽开了许多星星一样的小白碎花。这棵开花的是什么树呢?是橙子树吗?不敢断定。半个月之后,小白花变成了小果,豆粒似的,通身绿色。随着小果的长大,渐渐地,我认出了:它的确是橙子树!

    到了秋天,橙子熟了,颗颗都像宝石雕成的球体,浑圆,凝重,笑呵呵地在枝头挂着。挂在墙的这边,挂在墙的那边。这边,那边,都有一样的色彩和分量,都闪着光,都把树枝压弯了。作为一个少壮年华已逝的风霜之人,面对如此美、如此灿烂、如此硕果累累的橙子树,我欣然,羨然,甚至有点儿忌妒。

    这期间,我常常看见邻人采摘果实,有时还看见他们登上梯子,去够高处的、树梢上的橙子。好多日子过去之后,他们不再摘了,但他们并没有摘完。我发现其中似有用意,因为一树金橙,墙那边已是光光的了,一片空白;但墙上方和墙这边的,竟悉数留了下来。难道这橙子是留给我的吗?想到此,我一怔,心里有了一种朦朦胧胧的感动。不过又想:邻人究竟是不是这样的意思呢?我又困惑了。然而岁月的河水滚滚奔流,一个月的浪头过去,两个月的浪头过去,整个冬天的浪头都过去了,第二年春天的浪头也过完了,橙子又开花了,星星一样的小白碎花又缀在枝叶间,那几十颗金光耀眼的橙子,却依然高悬在墙头、枝头、我的心头。

    结论,终于明白无误地摆在美利坚四月的天空之下了。

    谢谢你了,我的芳邻!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作礼轻仁义重。你的情意是比洛矶山还要重的,我们全家感谢你!

    不过我只是这样在心里念着,嘴上一直没有说出。而邻人也一直没有向我们表示过馈赠之意。但是可以完全肯定的是,双方的意思互相都明白了。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心照不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境界。浓浓的情意,是无须点破的。

    邻人是地道的黑人,我们的黑皮肤的兄弟。我对自己曾经听信了关于这个族裔的一些偏颇说法感到愧疚。在人性严重扭曲异化的当今世界,黑人兄弟身上保留的这种古朴民风,使我想起了信天游永在山间飘荡的家乡。

    一个周末的上午,大概十点多钟了,一颗橙,一颗熟透了的橙,忽然“咚”地一声落在地上,溅起了春风的屑和阳光的屑。但我顾不上细想这些 , 我注意的只是我6岁的小孙子捡起这颗橙子,要给邻人送去。我毫不犹豫地拦了他,说:“孩子,这是黑爷爷送你的,你剥开吃去吧。不过改曰,咱们要一起去给黑爷爷送套中国茶具。

    说话的时候,我心里冒出一句诗,那诗像我们两家人的友谊一样质朴、洁净。诗曰:“那边的全摘了,这边的永远留着。”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试题。

滚烫的土地

阎秀丽

秋阳很毒,像针,扎在爹的脊背上。

娘抬头看了看天,说:“歇一会儿吧,这日头忒毒,晒得人脱层皮。”

爹没有言语,只是把镐头抢得更高了些,然后再使劲儿地落下。坚硬的山土在他的镐头下只是蹦出了一个亮晃晃的镐印,几块细碎的土坷垃蹦在他裸着的胸膛和脸上,和脸上的汗珠混合在一起,变成浑浊的小溪淌下来。娘便生了气,叨咕着说:“非得刨那点儿地,不知道能种几粒粮食!”

爹回了头,擦了把汗,眼睛一横,说:“你懂啥,这片小山包荒着也是荒着,我刨出来就能有用,要不种地,要不栽几棵树,咋了!”

娘说:“咱家的粮食也不是不够吃,你费那大劲儿刨这点儿地有啥用!乐意干你干!”

我在旁边看了看爹,娘能扔镐头耍脾气,我可不敢。爹那火爆脾气,不敢拿我娘撇气,要是有个不小心,那火准定得烧到我身上。

爹头也没抬,只是把手里的镐头更加用力地刨下去。

我心里是极不愿意爹到处“开荒”的行为,但是我不敢反抗。

爹的工作在县上,机关里一个科室的科长,是村里人人羡慕的“公家人”。

周六回家,爹换上一身旧衣裳,扛了镐头就往山里走,娘阻拦不住。村里人也说,不值当,吃公家饭的,还差那点儿地?正儿八经的庄稼人都没人弄。

为这,爹和娘吵了一架。

娘没有去地里,爹也没有喊我,一个人扛着镐头下了地。

娘并没有想象的清闲,反而在家里走来走去。把地扫了一遍又一遍,屋里的那几件简陋的家具,也被娘擦得泛了光,映着娘有些魂不守舍的神情,并且时不时地扒着后门,一遍又一遍地望着爹去干活的山沟沟。

我心想,再怎么望,也看不到那个小山包,何况是一个人。到了中午,爹还是没有回来,娘让我去地里看看,喊爹回来吃饭。我有些不情愿,又不敢违拗娘的意思,只能慢腾腾地向着那山沟走去。

太阳火辣辣地悬在正空,不知名的虫儿有气无力地嘶鸣着,连风都是热的。我心里暗暗气着,这么热的天,不好好在家待着,拐带得我也跟着遭罪,刨了那点儿山边子,还能富了?

气归气,还得去,这么热的天,爹要是中暑了,那可就糟了。

我到了山沟处,远远地就看见爹抡着镐头,高高地举起,重重地落下。镐头落下的时候。他的身体弯成了一把苍劲的弓,站起身抡镐头的时候,身体微微向后仰着,和手里的镐头成了一个别样的剪影,像一棵山崖上虬枝百结的老松。阳光从他的背上洒下来,在爹重复的动作里,纷纷地跳跃不停。

我心头一热,赶紧走到爹的跟前,喊了一声,把手里的一瓶水递给他。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咕哪咕嘟”一口气就把一瓶水喝了个干干净净,嘟囔出一句话:“这天,真要命,咦?你咋来了?”“娘让你回去吃饭。”

“不急,我先把这块儿刨完了再回。”

我靠在一棵树的树荫下,懒洋洋地看着两只蚂蚁爬来爬去。爹抹了一把嘴,又拿起了那把镐头。

“别刨了,就那点儿山边子地,种啥也长不出好庄稼来。”放羊的张老歪抱着一个鞭子,从山的另一边赶着羊群过来,蹲在离我爹不远的一块石头上说。

“你是白当了一辈子的庄稼人。地是通人性的,你懒了,地也懒了;你勤了,地就勤,它不亏待你,你得信得着这儿。”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说,“心里装着啥,地上就长啥。”

张老歪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话虽在理,不过你看,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家里的那几块地都撂荒了,你还开荒!你信不信,等将来你不在了,刨出来的地还得撂荒,图个啥!”

“人哪,是地养着呢,就是死了,也得埋在地里,还能给你悬到半空去?人不在了,地还在,人活在地里呢。他们还能在外漂泊一辈子?早晚得回来,这里是根儿!”

张老歪没有说话,看着天空上的几朵白云,嘴里嚼着一根草叶子,半晌说了句:“这人养地不假,还没听说地养人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爹站直身子,手里拄着镐头说,“一百年这样,一千年也这样,哪块土地上都有人。咱们不在了,埋在这里,有魂在这儿呢,种上一棵树,树吸收着咱们的营养,越长越大,开花结果,谁说咱们就没了?那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这不就是地养人吗?”

“儿子说要接我去城里享福,恐怕我老了那天也回不来喽。”张老歪的神色似乎有些黯然地说,狠狠地甩了一下鞭子,把羊惊得回头冲着他“咩咩”地叫了几声。

“那你就去呗。”

“要不我能去哪儿?”张老歪硬撅撅地撂下这句话,转身就去追跑散的羊去了,“你脚下瓷实,刨吧,我的脚底下可就空喽……”

风里隐隐传来张老歪的话,瞬间就被阳光炙烤得没了踪影。

爹没说话,低下头,看着脚下褐色的土地,又把镐头高高地抡起。

爹和镐头已经浑然一体 , 山野间回响着镐头撞击大地的闷响。爹的身影紧紧贴服着大地,浑然一体 , 像大地上移动的图腾。娘扛着镐头出现在弯弯曲曲的土路上,我久久地站着,看了一眼娘,又看了看爹的背影。

脚下的土地被太阳炙烤得滚烫,那股热气源源不断地传入我的四肢百骸,让我的心也变得通透起来。

我走过去,把镐头从爹的手里拿过来,也像爹一样,将镐头高高地抡起。

(选自《小小说月刊》2021年7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首琴师 

周蓬桦

坐在铺满干草的马车里,盲琴师从一个牧场旁向另一个牧场。他长有一副棱角分明的脸,胡须已经花白,像飘在天际的一朵白棉花。他经常自嘲说自己的前生是一头草原马鹿。在偌大的乌拉益,琴师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首先提到的是他神秘的身世。多年前的黄昏,草原上的孤老太太塔娅奶奶到河岸上汲水烧饭,隐隐地听到婴儿微弱的啼哭声,她顺着细细的声音寻找,在一片干燥的沙土上发现一堆鸟窝似的杂草,里面有个被粗布包裹着的婴儿,塔娅奶奶抱起这个小可怜,在蒙古包里的炉子旁,用一勺热羊奶将其救活。这个小可怜长得十分漂亮:一头乌发,光洁的额头,笔直修长的小腿。由此可以预见,他将来会长成一个身材高大的牧人,爽朗的笑声响彻整个乌拉盖的天际。塔娅奶奶还发现,他的眼睛出奇地明亮,盯着松油灯一动不动,但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儿,于是她把手放到孩子的视线内反复挥动,那双眼睛没有反应。塔娅奶切立即就明白了,她倒吸一口冷气,一屁股坐在炉灰里,心顿时拔凉找凉。    

孩子长到一岁半时,塔娅奶奶就在睡梦中走了。从此,小可怜就被东家养一天,西家喂口饭,上百户牧民都惦记着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儿。直到有一天,小家伙听到从草原的风中飘来一阵马头琴声,他的两只耳朵瞬间竖立起来。从东北林区迁来乌拉盖做活的木匠马六子听说后,用白桦木制作了一把马头琴送给他,还对他说了许多鼓励的话。他表情平静地接受了,似乎等待已久的使命终于到来。时隔不久,人们听到美妙的音乐在破木屋中响起,琴声有时激越,有时低缓,有时像疾风晨雨,有时像小鸟呢喻……

“啊,真是个天才,是上天送给草原的乐师!”

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乌拉益的每一处特场。当天晚上,人们在草场上点燃篝火,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小可怜长成一个少年时,在众多好心人的资助下,聪慧的他已经可以熟读言文,已经会熟练地演奏上百支乐曲。同样的马头琴,有人拉出沙哑的呜咽声,听得人心乱如麻,但从他手中流淌出的曲子却如同天籍,让人心里清澈透亮。有人说他的琴声是给草原上的动物和植物们听的语言。有人亲眼看见他给一片牧草拉琴,等到第二天奇迹出现了:那片牧草一夜间疯长了一人多高。还有人绘声绘色地把这位天才琴师说得神乎其神,当他的琴声响起时,众草支起耳朵,潜伏四野的小动物被吸引出未站成一排,听得入迷,随之唱歌和舞蹈。甚至还有人说,他的琴声可以让冬天的积雪融化,让草场上孤独的石头流出泪水;他的琴声还能给牧民医病,音符上有草药的汁液,一曲散尽,病人便从床榻上走下,抄起一把大镰刀到草场上去了。有个牧民牵着一匹马,听琴师演奏—曲《鸿雁》,渐入迷离,一曲未了,牧民竟然跪倒在草地上哭得稀里哗啦,结果发现身边的马不见了。人们便说那匹马呆立原地,直接融化掉了,化成一片水渗入了地下。

夕阳的余晖洒满了乌拉益草原,草叶和花萼被镀上一层金边,一道亮丽的河流在音乐声中跳舞。琴师在马车旁忘情地拉琴,他长长的头发湿漉漉的,不远处的一辆勒勒车也湿漉漉的。在拉琴的过程中,他像凝固的雕塑:高高的鼻梁,沉陷的眼窝。两道粗累的浓眉闪电般凝聚,这是一张经典的古希腊式的脸模。但他那一双失明的眼睛却奇怪地变化着,时而瞪大,时而闭合,淡灰色的眼珠仿佛能够看到世界上的一切,让人觉得他其实什么都看得见,他是在承接上天降下的力量和深义,而自己才是一个真正的盲人——尽管自己的眼睛能够清楚地看到白天的服群和夜晚的繁星,但却注定难逃平庸的命运和时间的摆布,一双貌似健康的眼睛其实只会看到事物的表面或某个创面,剩下的惟一用途是指引自己的双脚回到炉灶前吃一餐饭,就像野兔回到洞穴内吃一片菜叶或哨一根萝卜。

在遥远的贺斯格乌拉牧场,有个叫车乐根的小伙子为此深深焦虑,陷入玄想,日夜不思茶饭,甚至常常怀疑自己的眼睛存在的意义,因为他听说盲琴师的眼睛所看到的世界是另一个仙境,那里没有任何俗世的烦恼。

盲琴师听说后,急忙乘坐马车赶了整整一天路,才在牧场上找到一脸哀伤的车乐根,他什么话也没说,甚至拒绝了车乐根递过来的奶茶。琴师沉吟片刻,在蒙古包外的一片枯草地上坐下来,轻轻地抚摸着车乐根的头,忧伤的车乐根半跪在琴师面前,眼睛里涌出泪水。

盲琴师支起马头琴,给车乐根拉了一曲谁也叫不出名字的曲子。这支曲子真的太美了,像春夜的细雨打湿松软的幼芽,昆虫从草根部醒来,翻转身体迎接新的诞生。车乐根听着听着,感觉自己飘浮在了半空中,恍兮惚兮进入一种幻觉状态。但正在他听得入迷要达到一种仙境时,琴声戛然而止,只听得“嘣”的一声,琴弦断裂了,草原上的盲琴师,歪头昏倒在一边。

天上的白鹤发出一阵悲伤的鸣叫。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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