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沈阳市郊联体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端午的阳光

熊红久

公元前278年的五月初五,被流放至汩罗江畔的屈原,得知秦国军队已攻破楚国郑都,顿时感到支撑生命的最后一点亮光熄灭了。

    当他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诗句吟诵给江边,父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的清澈与江水的澄明合二为一了。我知道,这是屈子为保留个体纯净最无奈的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文化祭坛上最高尚的选择。

最终,三间大夫坐在了汩罗江边,坐在了五月初五的阳光里,把最后的生路溺死水中。

    怀中石的沉重,恰如其心,所以屈原是抱着自己冰凉的心,走进激流之中的。而那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扰未悔”的诗句,留在了岸上,留给了端午。一条江因为成了一个诗人心灵最后的归属地,而永远被世人铭记。一个普通的节日,因为收留了伟大诗人的高尚魂魄,而内涵充盈。

    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

节日的寿命当然要比人的寿命长久许多,所以,三间大夫把自己的傲骨托付给了这个日子。在结束自己生命肉体的同时,也放射出了精神的光芒。被江水灌洗的灵魂,犹如江面的粼粼波光,刺痛了后人的视线和思想。我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隐痛,来自时间深处的行吟,一个背负着深重苦难,行走了两千多年的节日,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答案。

所以,端午节带给我们的,应该是溯流而上的文化追源,恰如诗人余光中所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汩罗江。”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用一个诗人的限落,唤醒了一种文化的崛起,就像屈大夫生未能拯救楚国,却用死成就了《离骚》一样二忽然觉得,端午节其实更像是包裹粽子的苇叶了,它把所有的内容和精髓,密密细细地包藏起来,让我们极具耐心地一层层打开,最后领略到事物的真相。熟透之时,苇叶汲取了擂米的私质,擂米渗透着苇叶的清香,似如端午与屈子之间的浸染,节与人的统一。

我对端午节的最初认知,完全来自于粽子:那时候的小学课本,还没有涉及到“楚辞”或者《离骚》的片言碎语,文化不高的母亲也无法给我们讲述端午节的由来,好在粽子并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改变所蕴含的味道,我总会把端午节和甜香私软的糯米联系起来。这使得整个贫乏的生活,还能透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枯枝间的芭蕾,渗漏出些许隐秘的春意。

    现在看来,那些夹杂在一年日历中为数不多的能激发我们饮食向往的节日,早已成为精神上抵档艰难生活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为拥有这些值得回味的生活而向三间大夫叩谢。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

后来知道了屈原和楚怀王,知道了《国疡》和汩罗江,知道了每年这一天,人们蜂拥江岸,插艾篙、挂首蒲、吃粽子、竞龙舟,把一种悲情的怀念渲染成了欢悦的行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

历史会在很多场合拐出一道弯来,就像屈原投江时所选择的河泊潭一样—它是汩罗江注入洞庭湖口前的弯曲处。这种弯道,对河流而言,只是改变了水的流向;对三间大夫而言,却是以生命为笔,填充了历史的章节,引领了情感的走向。许多典故都停泊在河流的弯道,这些远航至此的细节,因为承载了有温度的夙愿,使得坚硬的历史柔软了许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生命的结局让历史的叙述更具悲情。明白了这一点,再品尝粽子时,心情会沉重许多。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分享一种传统时,我们更多的时候只在关注它所带来的结果,而其中蕴含的真谛,却很少探究了。因为时空的距离,让来源变得愈加缥缈和混沌。好在历史给了我们最好的解决方式,它让时间淡化了一个国家的破碎的同时,却强化了一种品质的高贵。它让我们穿越两千三百年的距离,聆听到了一条河流古老的潮汐。这时候的端午,或许更像是一缕阳光,从汩罗江的源头流淌过来,映照着江边每一位过客的内心。

    我知道,有些品格是无法超越的,它更像一面古镜,端放在我们必经的路口,让人们从历史影像中,找到现实的映像。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通过写汩罗江因屈原而被人铭记,来证明名家名作对于名胜的重要意义,正如欧阳修之于醉翁亭、范仲淹之于岳阳楼,表现了山河与文化血肉相连。 B、文中诗一般的语言,意蕴深厚,充满张力,所引用的余光中“蓝墨水的上游,是汩罗江”一句,用了借代的手法写出了屈原在中国文化中开创性的作用。 C、文章末段赞颂了屈原伟大的品格无人能企及,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的不足,促使我们反思并不断提升自己,强化了屈原精神在现实中的意义。 D、文章以“端午”为线索组织材料,回顾了对端午节的认知过程,对自己最初只喜欢端午节粽子的浅薄而感到惭愧,对世人将悲情渲染成欢悦而感到不满。
(2)、文章前三个自然段写了什么内容?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3)、从全文看,“端午的阳光”有几重含义?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摘编自2015年11月《思维与智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木头的信仰

刘云芳

    ①他用细长的钢挫在小叶紫檀上打磨,这块木头是他近得的。紫红色的粉沫纷纷落进透明的杯子里,这些微小的鱼太沉,迅速沉了底。他在检验这块木头的真伪,探究它真正的身份。这个过程中,他比木头还安静。目光却像猫,在杯底捕捉着木屑的表情。

    ②检验一块木头的真伪还需要闻它的气味。他轻易就能察觉它们在气味上的差别。有的木头在人的手里传来传去,汗味让它自身的气味变淡,甚至完全改变。这时需要稍稍打磨一下,将外层褪掉,它的气味就会重新回来。木头跟人一样,在人群里呆得太久,就把自己的味道藏在了身体里。他也让我闻香木,后来,我真的从小叶紫檀里嗅到了一种带着甜味的果香那是木头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修练的结果。同样一种木头,有的是果香,有的是奶油味,有的却散发着巧克力的味道。这些信息记录了一棵树的出身、籍贯、生长环境以及它所经历的种种的遭遇。再出身高贵的木头,也需要修行,在阳光雨露里丰满自己的年轮。

    ③他——我的丈夫是一棵人形的树。很多时候,他是沉默寡言的。他在背包里装满了钢挫、刻刀,作为年轻的男性,他没有把目光放到实用的事务上,无意于职位高低,沉湎于当下的安逸,难免让亲友们跟着着急。他只能看见木头的心事。那些被人视为无用的边角料的木头,身体的大部分已经成为某个家具,现在,它被弃之的部分,要么是多余,要么是因为不合规则。

    ④规则是人验示自己的同类或者其他事物的标准。从幼儿园起,小小的人类就被迫割掉异于常人的部分。唱歌时,身体要跟别人一样摇摆;一律把太阳画成金色的圆圈;房子前一律有小草和一个长着发丝一样细腿的小人……得让他们明白:拥有不整齐的部分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他们需要忘记自己真正的内心,那个与他人不一样的部分。依照这个规则,一些木块被流放,它们在小摊上辗转,像一个插草标的民女,等着有人来怜悯、相认。一些看似平庸的木头,也可能有着奇特的内心。它紧紧搂住这隐秘的部分,等待一个用目光来透视、用硬物来开门的人。

    ⑤我的“人形树”丈夫心里有一块能照见木头内心的镜子,在遇到它们之前或者之后,一块木头的内心就活在他脑海里。他那样小心地唤醒沉睡的木头,用三角刀、斜刀、平刀等等几十把不同型号的刻刀为它的骨骼定形、定位。2000号或者3000号沙纸能让它们光滑如真正的婴儿。而小叶紫檀这样的木头也不辜负人的辛苦,闪出金星,这迷人的眼神。这个过程中,他像个接生婆,任何事情带来的欣喜,都不及一截木头的重生多。

    ⑥上班时,他不是人形树,是螺丝。从早上起床,挤公交车开始,到天黑前挤公交车回来结束。这枚没有野心的螺丝,在单位让其他人觉得安全而舒适。但到了饭桌上就会受人嘲笑。他不喝酒,也不拍马屁,这就很没意思。无论怎样劝解,他都坚持自己的选择,长时间与木头交往,让他已经拥有了木头般的定力。这一点跟旁边那位黑脸男人不同。那个原来跟他一样有着沉郁个性的男人已经改变,他学着李白的样子潇洒地喝酒,也用播音腔吟诵着关于赞颂的诗歌,这种语言的按摩,让他在别人陶醉之前先醉了,开始语无伦次。他想变成人群里的雕刻者,而非木头。他要把自己变成另外一种人,把真正的自己封存起来,等着有一天拥有雕刻他人权力的时候,再将之释放。那是一个小芽,在一个金闪闪的螺丝的体内,它伸出触角敲打螺丝的心墙,让人不免纠结和烦躁。更多的时候,它们胎死腹中。主人一遍遍扼杀它们,却要等真正强大之后,以各种形式,假装那个小芽还在,假装它们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

    ⑦丈夫这棵“人形树”像很多人一样,每天急匆匆走在城市的街道上,心里却思索着某块木头的形态。也像一块木头一样,被雕刻的同时,雕刻着别的东西。被破坏的同时也破坏着别的什么东西。雕刻与破坏是天然的邻居。

    ⑧某个夜晚,他兴奋地走过来,让我看一块新打磨过的木头,“是赞比亚血檀,不是小叶紫檀。”为了验证这句话,他端来两杯水,再把两种木屑像药沫一样同时撒入水里。左边杯里的木屑已经干脆地沉入水底,右边杯里的木屑却显出一丝犹豫。它们的表面那么相近,遇到同一种事物却有着两副表情。他说,这好比机器能雕刻出精致的属相、坠饰和佛相,却雕不出一块木头内心的信仰。

    ⑨我相信,这是真的。

(选自《散文》2016年7月)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老屋情思

    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金色的鞭子,猛烈地抽打着门窗,不锈钢的防盗门嗡嗡地响,第六感觉告诉我,老家那老屋,这回是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了。

    清明时节,我回到老家,给父母上完坟后,来到老屋的废墟旁边,目睹着老屋的残砖断瓦,默默感受着老屋淳厚温暖的泥土气息,我突然有一种现实被抽空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惆怅涌上心头。

    老屋究竟有多老?父亲没说过,我也没查过。我只知道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们这个李姓屋场就有新屋老屋之分,老屋比新屋地势稍高一些,中间隔着一口蒿笋塘。随着子孙的繁衍,房屋不断扩建,蒿笋塘被填平了,新屋和老屋便实行了无缝对接。老屋原来有上下两个堂屋,叔父成家后,上堂屋那边的房子给了叔父,父母和我们六兄弟住在下堂屋的三间房子里。

    对生长在城里的孩子们来说,老屋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它不过是傍山而建的一栋普通农舍,土墙青瓦,杉木门窗。既没有青山环绕,碧波荡漾的美景让人流连,也没有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供人欣赏,更没有叹为观止的文化古迹让人演绎,即使不倒,也卖不了几个钱。但是,在我们心中,感情这个东西是无法估价的,就像“儿不嫌母丑”一样,老屋不但寄托了父辈对儿女的福佑和期盼,而且也凝结了我们这代人的心血和汗水。老屋扩建的地基是我们一担担土从烂泥塘里填起来的;老屋的砖瓦,是我们挖土拌泥一口一块做出来的;老屋的木料,是我们一步一颤从几十公里路远的山里买来的。老屋的一砖一瓦,一木一梁都注入了我们的灵魂,它和父母连在一起,成了一种血浓于水的情节,不管你走多远,不管你漂泊多久,它都会牢牢牵住你的心。可是现在,它已经容不下“从前……”这样的故事了。

    老屋倒了,它倒得悲壮。

    它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先天不足,没有钢筋的支撑、没有水泥的庇护,除了半截经过火炼的红砖外,几乎都是原生态。赤身裸体迎击狂风暴雨,霜刀雪剑。几十年来,尽管伤痕累累,它把眼泪藏在心中,屹立不倒。这次,它拖着摇摇欲坠的病体,与百年不遇的强敌决斗,终于倒下了。就像一个身受重伤的战士,面对力量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打出了枪膛里最后一颗子弹,然后倒下了。他是英雄!

    老屋倒了,它倒得其所。

    它本是水田中肥土层下的一层粘土,被主人发现后挖掘出来打造成合适的形状,用到了合适的地方,便成了屋。为报主人知遇之恩,它以有限的空间,接纳和承载了主人一家三代人,在这里,它送走了两位坚持与自己相伴终身的老主人;在这里,它见证了少主们一个个成家立业,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在这里,它见证了第三代人的出生成长,然后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出家门。它为主人一家付出了自己的一切,直至他们搬进新居才了无牵挂地倒下,它已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来之于土又归之于土,这是它最好的归宿。

    老屋倒了,它倒得刚义。

    老屋知道,它存在的价值,就是有人居住。“没人住,毋宁死”,这是它的生命信条。自从两位老主人去世后,它就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因为狭小的空间已经无法满足主人一家子孙繁衍的需要。它不想顶着落伍者的代号苟活于世,也不想用残缺不全的病体博得世人怜悯。“士为知己者死”,能够读懂自己生命密码的就是躺在不远处坡地上的两位老主人,于是,它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回归。

    老屋倒了,它静静地躺在大地母亲的怀里,与离它不远的二位老主人相依为伴,默默地注视着从这里出发四处闯荡的子孙后代。它带走了寂寞与忧伤,留下了质朴与纯真。它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把一股浓浓的乡情注入了它所承载过的游子心中,让你牵挂、让你眷恋、让你回归。这种乡情将伴你一生并延续子孙,直到永远。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北京的“大”与“深”

    以外地人前后居京近二十年,感触最深的,是北京的大。每次出差回来,无论出北京站奔长安街,还是乘车过机场路,都会顿觉呼吸顺畅。“顺畅”本应是空间印象,却由复杂的文化感受作了底子。日本鹤见祐辅有一篇《北京的魅力》,其中说,若是旅行者于“看过雄浑的都市和皇城之后”,去“凝视那生息于此的几百万北京人的生活与感情”,会由中国人的生活之中,发现“日本人所难以企及的‘大’和‘深’在”。

    外国观光客如何感觉北京姑置不论,来自人口稠密的江南城镇而又略具历史知识的本国旅游者,他们所感到的北京的大,多少应当由元明清三代帝都的那种皇城气象而来。初进北京,你会觉得马路广场无不大,甚至感到过于空阔,大而无当,大得近于浪费。由天安门下穿过故宫,则像是走过了极长的一段历史。于是你又由“大”中感到了“深”。

    久住北京,已习惯于其阔大,所感的大,也渐渐地偏于“内在”。似乎是汪曾祺吧,于香港街头见老人提鸟笼,竟有点神思恍惚,因这种情景像是只宜在北京见到。无论世事有怎样的变幻,护城河边,元大都的土城一带,大小公园里,以至闹市区马路边人行道上,都会有老人提着鸟笼悠悠然而过,并无寂寞之色,倒是常有自得其乐的安详宁静。老派北京人即以这安详宁静的神情风度,与北京的“大”和谐。

    大,即能包容。也因大,无所损益,也就不在细小处计较。北京的大,北京人的大气,多少应缘于此的吧。跻身学界,对于北京城中学界这一角的大,更有会心。北京学界的大,也不只因了能作大题目大文章发大议论,凭借“中心”的优势而着眼处大,人才荟萃而气象阔大,更因其富于包容,较之别处更能接纳后进。哲学家任继愈写北大的大,引蔡元培语“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说“北大的‘大’,不是校舍恢宏,而是学术气度广大”。北大的大,也因北京的大。当年蔡元培先生的治校原则,或许最能代表北京的一种文化精神。

    至于其“深”,天然的是一种内在境界,非具备相应的知识并有体会时的细心,即不能领略。天下的帝都,大致都在形胜之地。龚自珍写京畿一带的形势,说“畿辅千山互长雄,太行一臂怒趋东”;还说“太行一脉走温婉,养养畿西虎气蹲”。见惯了大山巨岭,会以为如北京西山者不便名“山”,但这一带山却给京城气象平添了森严。居住城中,瓦舍明窗,但见“西山有时渺然隔云汉外,有时苍然堕几榻前”。于薄幕时分,华灯初上,独立苍茫,遥望远山,是不能不有世事沧桑之感的。即使你无意于作悠远之想,走在马路上,时见飞檐雕梁的楼宇、红漆金钉的大门,也会不期然地想到古城所拥有的历史纵深。

    直到此时,你还未走进胡同,看那些个精致的四合院和拥塞不堪的大小杂院。胡同人家是北京文化的保存者。四合院是一种人生境界,有形呈现的人生境界,生动地展示着北京市民的安分、平和,彼此间的有限依存和有节制的呼应。老舍《四世同堂》中的英国人表述其对中国式家庭关系层次的印象:“在这奇怪的一家子里,似乎每个人都忠于他的时代,同时又不激烈的拒绝别人的时代,他们把不同的时代揉到了一块,像用许多味药揉成的一个药丸似的。他们都顺从着历史,同时又似乎抗拒着历史。他们各有各的文化,而又彼此宽容,彼此体谅,他们都往前走又像都往后退。”这种关系结构,推而广之即至街坊、邻里。“四世同堂”是胡同里老辈人的理想,包含其中的“和合”也被用以构造胡同秩序。厚积于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中的文化,是理解、描述中国历史的重要材料。不但故宫、天安门,而且那些幸运地保存下来的每一座普通民居,都是实物历史,是凝结于砖石的历史文化。你在没有走进这些胡同人家之前,关于北京文化的理解,是不便言深的。

    就这样,你漫步于北京街头,在胡同深处谛听了市声,因融和的人情、亲切的人语而有“如归”之感。或许你有时会为古城景观的破坏而慨叹不已,但仍能发现古城犹在的活力。北京是与时俱进的。这古城毕竟不是一个大古董,专为了供外人的鉴赏。即使胡同人家又何尝一味宁静——燕赵毕竟是慷慨悲歌之地!

    旧时的文人偏爱这古城的黄昏,以为北京最宜这样的一种情调。士大夫气十足的现代文人还偏爱北京的冬天,郁达夫的《北平的四季》认为“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 , 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彻底”,这自然多半因了士大夫的“有闲”。今天的人们,或许更乐于享用生气勃勃激情涌动的北京之春。他们也会醉心于金秋十月:北方天地之高旷,空气的净爽,于一声浏亮的鸽哨中尤令人感得真切。北京是总让人有所期待的,她也总不负期待,因而你不妨一来再来。写到这里,发现自己早已是一副东道主的口吻。我有时的确将北京视同乡土了。静夜中,倾听着这大城重浊有力的呼吸,我一再地想到明天,破晓后的那个日子:那个日子将给人们带来些什么?

(取材于赵园的同名散文)

【注】①浏亮:明朗清晰。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去乌镇,看望木心先生

李娟

    ①初夏的乌镇,烟雨迷离,还有阵阵凉意。踏上湿漉漉的青石板路,走进小巷深处,去看望木心先生。

    ②十三岁的木心,就在枕水而居的院落,听着乌篷船吱呀的摇橹声,几乎读完了手头所有的书。白发如霜的时候,他回来了,叶落归根,像少年时一样,住在古朴的小院里。品一杯龙井茶,尝一块定胜糕,和学生们谈文学和艺术,看水边的桃花开了,听三月间的春雨声和杜鹃鸣。

    ③他二十二岁时,拒绝了杭州一家学校任教的聘书,雇人挑了一担书和画画的工具,上莫干山读书、画画去了。他不要常人安逸、温暖、舒适的生活,青春年少的他,早已决定要和艺术相伴一生,为艺术甘愿忍受冷清和寂寞。

    ④如今,他的著作静静地站在书柜里,我用目光一次次抚摸过它们,拂过他的《文学回忆录》,这本书横亘在岁月深处,坚如磐石。

    ⑤如果说,文化是有脉络的,他仿佛一位习武之人,三言两语就打通中西文化的脉络。他学贯中西,中外文化信手拈来,融会贯通。木心从不仰望大师,也不是学院派,不说教,不迟疑,斩钉截铁,内心却如万马奔腾。他的语言如一幅素描,简洁明了,从容舒展,字字如金,耐人寻味,又如铮铮铁骨,掷地有声,充满了智慧和力量。他平视那些文学巨匠,平视现在和未来的读者,平视一切大家,解读他们不寻常的人生。

    ⑥乌镇西栅木心美术馆前墙上他在纽约的一张照片,中年的他穿着黑色的毛呢大衣,手里一根手杖,头上戴着一顶礼帽,目光如炬,清俊潇洒,儒雅坚毅,脸上棱角分明,宛如一幅版画。他仿佛一位民国文人,穿越半个世纪的光阴站在我的面前。

    ⑦来美术馆参观的人不多,三三两两,门票只有十五元。我站在他的画前,一弯晓月挂在夜空,群山默默,寂静无言,连月亮的光芒都是清冷的。他的画如此空灵、缥缈,有云烟苍茫之感。这是画吗?还是历史的云烟一不小心流淌在画布上?他的画,仿佛他自己的内心,灵性、洁净,却无比悲伤和苍凉。

    ⑧在美术馆中看见他在狱中的手稿。“文革”期间,他数次被捕入狱,三根手指惨遭折断。有一次,他被关进积水的防空洞里,那里阴暗潮湿,不见天日,如同地狱。他把写检查材料的纸张悄悄节省下来,写满他的小说和散文。

    ⑨我低下头静静看着陈列柜中的手稿,每一张都密密麻麻,字如小米粒大小,写在粗糙的纸上。那穿越半个世纪的手稿,经过岁月侵蚀,纸张发黄变脆,字迹已经模糊,每一张纸的两面都写满了,不留天地。这些手稿有六十六张,共计六十五万字。

    ⑩我站在一张张手稿面前,忍不住泪水盈眶。那段暗无天日的岁月,带给一位艺术家多少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和苦痛?是这些小米粒一样的文字,支撑他走过那些屈辱苦难的岁月。也是这些文字,给予他暗淡的生命一点点幽微的光亮。

    ⑪看着这些手稿,我恍然想起画家梵·高的《星空》,梵·高生命最后的几年里,他一直被关在精神病院。只有一扇小小的铁窗,能让他看见外面世界的朝阳和霞光,也是那一扇小窗,让他看见湛蓝的夜空中满天的繁星,正因如此,他才创作出不朽的杰作——《星空》。

    ⑫文学是什么?我问自己,也问镜框里的木心。他回答:是星辰!无论黑夜多么漫长,总有几颗璀璨的星辰闪亮着,照亮着人们日渐蒙尘的眼睛和心灵。我听他轻声吟诵:你终于闪耀着了么?在我旅途的终点。

    ⑬木心的手杖,黑色的礼帽,读过的书籍,他喜欢的艺术大师的肖像,如今都静静安放在他的故居里。莎士比亚、尼采、伍尔夫、贝多芬——木质雕花的相框里有他们的照片。无论他走到哪里,从乌镇到纽约,他们一如芳邻,一直陪伴在先生身边。

    电视中播放着他的录像,他坐在老屋里,谈笑风生,语声朗朗。他说话时声音不大,但是一出口就有惊世之语,醍醐灌顶,如大雪天忽然遇见太阳。

    ⑭我喜欢他的诗歌和短句,那么干净而热烈,率真而明亮,睿智和风趣。他说:艺术是最好的梦。世上有多少墙壁呀,我曾到处碰壁,可是至今也没画出我的伟大壁画。

    ⑮除了灾难,病痛,时时刻刻要快乐,尤其是眼睛的快乐。要看到一切快乐的事物,耳朵要是听不到快乐,眼睛可以。

    ⑯他喜欢画家梵·高,木心的诗:“凡·高在博物馆,我在路上走。”这是一九八三年,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举办特展《梵·高在阿尔》,木心看画展后,写成此诗。第二年,木心在哈佛大学举办个人画展,二零零一年他在耶鲁大学美术馆举办画展。这距离他19岁第一次在杭州举办画展,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

    ⑰木心先生说:“文学是可爱的,生活是好玩的,艺术是要有所牺牲的。”他说:“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啊!”他的一生,历经磨难,孤独漂泊,孑然一身,无妻无子。他只和文学、绘画、音乐、艺术在一起,和世间的一切的美相濡以沫,相携到老。

    ⑱他说:“人们看我的画,我看人们的眼睛。平时,画沉睡着,有善意的人注视着它时,醒了。

    ⑲醒着的不仅仅是木心的画,还有他的灵魂。

    ⑳细雨如丝,思绪如雨。

(选自《2016中国年度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窃读记

林海音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跨进书店门口,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

“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前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其事地问他价钱,我明知道,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钱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 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

但我也不是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临时买上两个铜板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的确受了创伤,我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小诗说: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摆书摊的人看见这样,

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

“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

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

他脸上老是有菜色,

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对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前次的难堪。

“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愤愤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怀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被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

“请看吧,我多留了一本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起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更是在爱里长大的!”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