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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2017-2018学年高中语文必修四第8课拿来主义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秦朝对官吏的约束是很严的,制定的反腐败专项法律法规包括《为吏之道》等,突出规定了对官吏经管物资财产的法律监督,以杜绝贪污。若挪用公款,则以盗窃论罪。如“通一钱者,则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秦简·法律答问》中还规定:令曰勿为而为之,是谓“犯令”;令曰为之,弗为,是谓“废令”。即法律不允许做却做了或法律要求做而不做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该受惩罚。这成了后代历朝的反腐立法的榜样。

    秦朝的国家政权机关设三大部门。行政机构的首长是丞相,军事机构的首长是太尉,监察机构的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成为制约其他两公的有力工具,负责统率监察官员对所有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举弹劾,百官畏之。监察官员被称为“风霜之吏”。监察机构的一般官员为御史,一部分在朝廷内负责日常的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政府,实施对地方的监察,因而又称监御史、监察史。常驻地方的监御史地位也相当高,他们常与郡守、郡尉一起,并称“守、尉、监”。

    为了防止任用官吏上的徇私舞弊行为,秦朝还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即被推荐和任命的官吏犯罪,推荐和任命者须连坐,也即“保任连坐”罪。这一做法,历代封建王朝均有沿用。

    汉代完善了对官吏的考核,逐渐形成了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希望通过强化官吏的考核来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的官吏队伍。汉律规定“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且子孙三世“皆禁锢不得为吏”。西汉武帝颁布的《刺史六条问事》正式把“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列为监察的重要内容,以后历代相沿不绝。

    现在大家比较熟知的官员回避制度,就是初创于汉代。当时实行“三互法”,其内容规定: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有血缘关系或婚姻亲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地区为官。后历代沿用并不断发展。同时,职务连坐始于商鞅变法时期,到了汉武帝时归纳为“见知故纵之法”,即对国家官吏实行连坐,上对下、下对上均承担连坐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如果对自己的上级或下级官吏的违法乱政行为知而不举则坐以同罪。

    汉朝的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汉武帝时,把全国分成了13个监察部,每部各监若干郡国,中央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的监察事务,很好地发挥了监察御史的作用,强化了监察工作。我国最早的举报箱,是西汉赵广汉发明的。汉宣帝时,赵广汉出任颍川太守,令手下人制成可入不可出的器具,“受吏民投书”。其后,这一制度得到了推广运用。

选自《历数中国古代反腐败措施·秦汉时期的反腐败》,有删改)

(1)、下列关于秦朝反腐败措施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秦朝对官吏的约束很严格,专门制定了反腐败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重视对官员贪腐行为的处罚,到了十分苛刻严厉的地步。 B、秦朝将监察部门设为国家三大政权机关之一,并将掌管监察机构的御史大夫的地位与掌管行政的丞相、掌管军事的太尉并列,显示了对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 C、秦朝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监察体系。常驻地方郡一级政府的御史又称监御史或监察史,地位仅次于郡守、郡尉。 D、秦朝的“保任连坐”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即官员犯罪,其保举者或任用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罪责。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体现了汉代统治阶层希望通过强化官吏考核来达到促进官员守法、建设清正廉洁务实的官吏队伍的目的。 B、汉代对受贿这种枉法行为的处罚十分严厉,除了犯罪官员要“弃市”,还要取消其子孙三代的为官资格。 C、“三互法”是汉代官员回避制度。“三互法”从地域、婚姻、血缘等关系上,规定了官员任职时应当回避的因素,以防患未然。 D、汉武帝完善了汉代监察制度,他对全国进行分部监察,颁布了《刺史六条问事》,建立了举报箱制度。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曾被李克强总理怒批的一些官员“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不作为行为,在秦朝属于犯罪行为,是会受到惩罚的。 B、秦朝的监察官员被百官称为“风霜之吏”,可见他们对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举弹劾,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 C、秦朝的“保任连坐”与汉朝的“见知故纵之法”在立法目的上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为了防止官员任用上的腐败行为,后者是为了避免上下级官员之间相互推卸责任。 D、秦汉时期的许多反腐败措施具有开创性,既对当时的反腐败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后世的反腐败提供了借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两年后,武王去世,周公摄政。周公分析了殷代列王的为政之道,得出了殷亡于“失德”的结论。鉴于此,他提出了施行“德政”的政治纲领。而要保证“德政”的实施,首先是要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制度,其次是要为统治者制订一套系统的行为规范。二者可以统称为“礼”。这是一场比武王克商意义还要重大的革命。

    风俗的转换要比政权的转换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如何移风易俗?儒家认为,应该“因俗制礼”,即尽可能利用既有风俗的形式和内在的合理部分,再加整理、提高,注入新的精神,如此方可使人民喜闻乐见,被其所化。因此,《周礼》中的大司徒官政之法有几条很重要的原则:一是“辨五地之物生”,全国的土地可以大体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五类,其物产及居民的体质特征也各不相同,这是为政者首先要分辨的;二是“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辩明上述五类地区,目的在于摸清各自的风俗,然后才可以藉此而施以“十二教”礼仪;三是“以本俗六安万民”,要沿袭当地原有的宫室、族葬、衣服等六类旧俗,使人民安于其居。以此为基础,再在乡、州、党、族、闾、比等每一级行政区内设置库、序等教育机构,把儒家的理想和伦理道德化解在各种礼仪之中,如冠礼、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等,使人们在喜闻乐见的仪式中,接受礼的熏陶。

    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在人的身上不可避免地会残留着动物的习性。人类要进步,就必须自觉地剔除违背文明的动物习性,这就需要礼。《礼记·曲礼》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令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从这一点出发,就要求人们将带有动物性的风俗向文明时代的礼靠拢。比如到西周时,尽管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原始时代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对偶婚的残余依然存在。为了移易这类陋俗,儒家制定了婚礼,规定了婚配的手续和仪式,并对双方的血缘关系作了严格的限定。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的道理,将“不娶同姓”作为礼规定下来。

    儒家在如何建设周代社会的问题上,没有按照殷代的模式,再“克隆”出一个王朝,而是要创造出一个人本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他们一方面刻意保留各地的基本风俗,如房屋的形制、食物的种类、衣服的样式等;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行各种形式的礼,来移风易俗,走近文明。从周代开始,礼乐文明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并绵延两千余年。当海外的遣唐使、留学生到达长安时,最令他们钦羡的,是先进的礼乐制度、衣冠文物。他们将它引入本国,加以仿效,希望“进于中国”。

    《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摘编自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由于仪式的表演性,人们很容易把仪式当作戏剧,但仪式不是艺术,仪式与艺术本质的不同在于仪式的集体性情感与艺术的个体性情感,表达个体性情感是从仪式转变为艺术的根本因素。

    在西方学者看来、体育是从日常生活中脱离出来的游戏,不是艺术,实际上,体育与戏剧在古希腊和中国古代与仪式同源共生,古希腊戏剧节与运动会都和祭神仪式相关,中国古代屡屡诉诸文献记载的“迎神赛会”亦表明,“赛会”是为了“迎神”。“赛会”不仅有戏剧性的表演。亦有体育性的竞争。人类学家哈里森说,仪式体现的是死亡与再生之争,所有仪式都暗含比赛的因素,比赛的实质是人战胜神、他人乃至自身,当作为个体的人凸显,艺术就具有了从仪式中分离的条件。因此,体育也是艺术。

    将体育与戏剧进行比较,即可以看出体育作为艺术的特征,体育赛事与戏剧表演是如此相似:运动场就是剧场,运动员就是演员,运动场上的观众就是剧场上的观众,不仅如此,作为个体的“运动员”和“演员”,能使观众从他(他)身上想到与他(她)竞争的其他运动员或演员,以及他(她)所属的团体、民族、国家。运动员和演员之所以具有“明星”的特征,是他们作为个体照亮了一个更为庞大的集体,这个集体甚至是全人类,当作为个体的运动员和演员越来越显出“明星”的特征,艺术就完成了从仪式中的分离。

    体育与戏剧不仅在外在表现形式上相似,在内在精神上亦具有本质的相通。古希腊悲剧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性命运表达宣传社会伦理教化的目的,宋元戏剧则将英雄的冤屈表观善恶有报的民族国家伦理内涵。与戏剧担负着建立民主、和平社会秩序的使命相比,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奥林匹克的精神和“更快、更高、更强”奥运会的口号,不难发现奥林匹克运动会追求的是人类整体的和谐与强大。

    体育艺术的兴盛是现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一方面,体育的快节奏与现代社会的快节奏相吻合;另一方面,体育的真实存在体验亦与现代社会的理性化同步。与戏剧通过虚构与想象未表观真实性不同,体育本质是:无须想象,这就是真实。此外,戏剧中的人物与情节都是预先设计好的、程式性的,只要演员不变,你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看到的同一场戏大抵雷同,从这一意义上说,戏剧是不自由的,而体育是个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在这次赛事中夺冠的运动员并不一定是下一赛事的冠军,体育总是制造未知的悬念,因而从不重复,历久弥新。

    戏剧与体育赛事都具有表演性。体育的表演是以真实代替幻觉、真身代替偶像,国此,体育中的表演者——运动员被赋于了强烈的民族国家属性,在体育赛事中,集体观念高于一切,获奖运动员与国旗、国歌以及本国观众一起,将民族国家的观念发挥到极致,体育艺术不仅为运动员,也为我们每个人提供了真正开放的、没有边界的集体,这个集体可以放大到全人类、全世界,人们不再迷恋虚幻的神,而更钟情真实的神,这反映出人类新的历史文化观。

(摘编自汪晓云《体育也是艺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林是一个隐秘的宝库,为隐士们供给了衣食住等诸方面的所需,以维持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但有时候,这并不足够。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隐士》里曾说:“凡是有名的隐士,他总是已经有了‘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的幸福的。”北宋时隐居龙山的孔旼,据称有田数百亩。还有一些隐士得到了官府的赏赐或官员赞助,也饶有资财。陈抟就屡次被皇帝接见,受到赏赐,他隐居的华山云台观也为官府修建。这些隐士,大抵可以过着超然世外的生活。但是大多隐士并没有这么幸运,特别是山林隐士,往往是清贫的,为了“讨生活”,他们还是需要从事一两种职业,以谋生计。

    农夫是隐士们最普遍的职业。躬耕,作为一种直接作用于自然的劳动,被视为是符合隐士身份的。并且,隐士的躬耕,与求取什一之利的田舍翁不同,被赋予了一种修身的意义。在春耕秋收中,隐士们体会着自然的韵律在土地、植物和自身之上的响应,进而让身心达到与自然同步的境界。正如《高士传》中所言:“春耕种形足以劳动,秋收敛身足以休养。”从事躬耕的隐士代不乏人。上古有许由,春秋有老莱子。三国时的诸葛亮在出山之前,也躬耕于南阳,静观天下之变。

    渔樵也是隐士从事的一种重要职业。不过,与自给自足的躬耕相比,渔樵因为要出售其剩余产品,不得不与人世发生联系。但一些决绝的渔樵者仍然坚持不在俗人前露面。如南朝人朱百年,以伐樵采箬为业,每次他将樵箬放在路边,自己走开,人们便自取樵箬,按价放钱。朱百年仍可隐藏自己的面目。而有一些渔樵者则选择性地出现,在人世留下雪泥鸿爪。屈原行吟泽畔时遇到的沧浪渔父,《庄子•渔父》中假托孔子所遇到的渔父便是这样的世外高人。渔父、樵夫来自隐士的世界,却对人世有着独特的见解,只言片语,拨醒梦中人。渐渐地,渔樵问答亦成为世外人看世内事的一种象征。除此之外,隐士还依托山林资源,从事其他职业,如安期生卖药,姜歧蓄养蜜蜂,范元琰种菜,傅山行医等,凡此种种,行于世间。

    尽管隐士也在谋生,却无贪欲,所谋乃是最本源的生存需要,而在谋生过程中,他们也绝不放弃隐士的自尊。因此,隐士一般是贫穷的,甚至是赤贫的。而这种赤贫成就了一种高尚,所谓“士不穷无以见义,不奇穷无以明操”。正因为隐士们安于贫穷,不困于功名利禄的樊笼,他们才绝少欲望,无需对繁华世界阿谀取媚,才可昂起高傲的头,立于山林之间。

(摘编自《住在云山深处:隐士的衣食住行及其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从中国文学的历史来看,中国的文学也有审美追求,但不管是理论家还是中国文学的作者,从来不曾认为文学是为审美、为文学的,而是更多地将文学当作了一种生存的方式和手段,绝大多数具有明确的功利目的性。中国文学也因此形成了生活化的本质特征。这主要表现于下列几方面。

    一,以文求官。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以文求官的传统。战国策士游说君主,阐述政治、外交主张,以谋取职位。这游说之辞整理成文,便是《战国策》中的文章。当时也有不少策士并没有向君主面陈己见,而是通过书信对君主进行游说。汉代自司马相如因《子虚赋》而见知于汉武帝,作赋以求仕进便屡见不鲜。六朝受士族情趣的影响,历代帝王都喜爱文学,故献诗以求仕进亦不在少数。自隋朝开始,科举制度通过诗文选拔官员,由此产生了士人以诗文备考的行为。如白居易《策林序》说自己为应举,曾和元稹等在华阳观“闭门累月,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唐代之后,这种备考行为更为普遍。

    二,以作诗文为官员职守。中国古代,士大夫首先是以官员的身份活跃在社会之中,故向帝王陈言献策,以文学来歌功颂德,进行讽刺和教化,也是他们职责所在。中国古代的文体中,官员写作行政公文类文章是必不可少的,诸如奏、议、章、书、表,等等。《尚书》中的那些典、谟、诰、训、誓、命的写作,都出于史官之手。春秋时的百国春秋及《左传》《国语》的写作也都是史官的职责。

    三,以诗文交际。礼有“无辞不相接”和“礼尚往来”的规定,故诗在西周就开始用于人际交往。汉以来,诗文广泛用于人们的人际交往,这类诗词,不外乎对特定对象表示赞美、劝勉、怀念、祝贺、哀悼、要求、邀请,或诉说自己的思想情感,或说明某一问题。如宇文少府赠李白以桃竹书筒,李白作《酬宇文少府见赠桃竹书筒》答谢。《全唐诗》收录将近五万首诗,而这类诗歌大概有三万首之多。

    四,以诗文娱情遣兴。以诗文娱情遣兴在先秦早已有之。如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诸赋,都是娱楚襄王之作。汉代的诸多赋作,也具有娱乐的性质。此后的唐、宋、元、明、清各代,文人集会、宴会、结社等,都免不了以诗文相娱,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宴饮、奉和酬唱之作。中国古代不仅产生了大量的娱乐诗文,而且产生了一些旨在娱乐的诗歌形式,如唱和诗、赋得诗、联句诗等。

    五,以小说、戏剧作为一种生存、生活方式。宋元时代的话本、戏曲作者多为民间艺人。而民间艺人创作、演出小说、戏剧,更多是为了生存。明代盛行宫廷庆赏剧,或为祝寿、或为节庆而创作和演出。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文学创作,或为求仕,或是所任官职的职责所在,或为交际以扩大生存空间,或为娱乐性情,或为生存方式,这些作品原本都是生活的一个部分,体现出生活化的特征。

(摘编自赵辉《生活化:中国古代文学的特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材料一:

    全面屏手机,泛指正面屏占比达到80%以上的手机,一般采用极限超窄边框屏幕,相比普通手机,具备更窄的顶部和尾部区域,边框也更窄。夏普早在2014年就发布过第一款全面屏手机Aquos Crystal,采用5寸显示屏,1280*720分辨率,同时取消受话器而配备了骨传导方案,实现了手机正面开孔的最少化,但当时没有引起较大的反响。2017年下半年,全面屏手机在市场上全面性爆发,品牌从小米MIX到小米MIX2,从三星Galaxy S8到三星Galaxy Note8,再加上后面包括iPhoneX、华为麦芒6,华为Mate10在内的一系列新机等。

    由于手机的大屏化已面临手掌大小瓶颈,屏幕超过6英寸的机身让使用者无法单手触摸到手机边缘,且容易滑落碎屏,导致体验感下降,而最适合大部分用尸使用的手机尺寸是5—6英寸。全面屏更高的屏占比,意味着在机身大小不变的情况下展示更多内容,能够让用户使用更加便利。

    目前主流手机的宽高比是16:8,而全面屏一般是18:9。加大的宽度给人们带来了“分屏浏览”这一全新的使用体验。全面屏让同一屏幕内看电视剧和微信聊天、淘宝购物比价这些新需求成为可能。

    2017上半年开始,手机销量的驱动因素由前几年拍照驱动、外观驱动和芯片性能驱动,逐渐转变为明星代言驱动。外观万面,各大品牌乃至各品牌内的子类都呈现严重的同质化。厂商不得不通过推出多款颜色来吸引眼球,但依然乏善可陈;比如苹果推出红色款Iphone7和7Plus来吸引眼球,但销量不达预期。全面屏带来的科技感、整体感则是外观微创新趋势中的一次大飞跃。全面屏未来将结合曲面技术、AR技术等掀起新一轮外观升级浪潮。

(摘编自《智能手机全面屏研究报告》)

材料二:中国手机市场各尺寸机型占比

全面屏渗透率将迎来快速增长

(资料来源于《2018年中国全面屏市场需求情况分析》)

材料三:

    对于未来全面屏手机发展的趋势,金立集团董事长刘立荣认为,“第一代全面屏”主要带来的是更大的占比外观以及视觉效果方面的提升。

    他预测,不久将迎来“第二代全面屏”,还会迎来更多技术以及交互上的革新,例如:异形全面屏、柔性屏幕以及各种新外观材料将成为打造差异化的重要突破口。由于全面屏导致当前大多数厂商不得不暂时采取指纹后置的解决方案,还会催生出新的生物识别技术革新。无论是今年iphoneX的面部识别,还是未来基于OLED屏幕实现的屏下指纹识别,都是技术发展的方向。

    刘立荣认为,全面屏的到来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它解决了目前5G时代到来前手机行业创新疲劳的问题,并相信随着全面屏技术的推广,用户换机频率会重新提高。

(摘编自张娜《手机行业“全面屏”发展势不可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道德情感是个人道德意识的构成因素,指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对现实的道德关系和自己或他人的道德行为等所产生的爱憎好恶等心理体验。中国古代儒家对道德情感的培养有很多深刻的论述,孟子便对道德情感,尤其是恻隐之心做了细致的阐述。他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并以“孺子将入于井”为例,说明任何一个路遇此事的人都会对将要掉入井里的孩子产生同情,这种同情并非为了结交孩子父母,也不是为了邀誉于乡党朋友。由此看来,恻隐之心是纯然的善,是无条件地具有道德价值的。

    这意味着,儒家学者不会同意卢梭的认为同情心源自爱的观点。按儒家的观点,恻隐与自爱截然不同,两者之间没有因果或源流的关系。恻隐固然也需要对自身感受的关切,因为恻隐之心是经由的痛苦而感知他人的痛苦,但用自爱却无法解释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从自己推及他人,同情他人的痛苦,更无法解释那种自我奉献的意愿和行为。

    那么,恻隐是人类道德的源头吗?概括地讲,可以这么说,但还需要做些具体分析。完整意义上的道德包括三种现象——道德心理、道德行为、道德知识。对道德心理而言,恻隐之心无疑是其原始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推动着其扩展和深化;对道德行为而言,恻隐只是一种最初的动力,且不一定是最主要的动力;对于道德知识来说,恻隐则是形成它们的最原始也最微弱的动力,必须经过理性的中介才能起作用。恻隐之心是道德最初的涓涓细流,虽不汹涌澎湃,但却源源不断。人类历史上虽不乏以所谓“原则”“主义”扼制甚至消灭恻隐之心的企图,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在一个基本的底线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恻隐之心绝对无误。“原则”“主义”可能会出错,会忘记生命的根本,而恻隐之心对待生命的基本状态却不会出错,它是人类道德乃至全部文明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这一防线也守不住,如果人类连起码的恻隐之心也丧失殆尽,那就很难想象人类会成为什么样子。当然,从另一方面看,作为源头,恻隐之心还有必要发展,它不能满足和停留于自身。它最主要的发展当然是和理性结合,使单纯个人主观的恻隐之心转向普遍客观的道德理性,使人治转向法治。

    在当今的社会,理性规则、道德义务都是必要的,但规则和义务并不是道德的全部,道德并不仅仅是规则和义务的普遍履行,我们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深厚同情。它会让规则与义务不至于硬化干枯,会提醒我们道德与生命的深刻联系。道德也会与时俱进,只要人类还有恻隐之心,我们就可以对它的变化基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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