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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第四中学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夹竹桃》选段,完成小题。

    然而,在一墙之隔的大门内,夹竹桃却在那里悄悄地一声不响,一朵花败了,又开出一朵,一嘟噜花黄了,又长出一嘟噜。在和煦的春风里,在盛夏的暴雨里,在深秋的清冷里,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茂盛的时候,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衰败的时候,无日不迎风吐艳。从春天一直到秋天,从迎春花一直到玉簪花和菊花,无不奉陪。这一点韧性,同院子里那些花比起来,不是显得非常可贵吗?

    但是夹竹桃的妙处还不止于此。我特别喜欢月光下的夹竹桃。你站在它下面,花朵是一团模糊;但是香气却毫不含糊,浓浓烈烈地从花枝上袭了下来。它把影子投到墙上,叶影参差,花影迷离,可以引起我许多幻想。我幻想它是地图,它居然就是地图了。这一堆影子是亚洲,那一堆影子是非洲,中间空白的地方是大海。碰巧有几只小虫子爬过,这就是远渡重洋的海轮。我幻想它是水中的荇藻,我眼前就真地展现出一个小池塘。夜蛾飞过,映在墙上的影子就是游鱼。我幻想它是一幅墨竹,我就真看到一幅画。微风乍起,叶影吹动,这一幅画竟变成活画了。

    这样的韧性,又能这样引起我许多的幻想,我爱上了夹竹桃。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选文的主要内容?
(2)、把下面两个句子改写成肯定句。

①无日不迎风吐艳。

②这一点韧性,同院子里那些花比起来,不是显得非常可贵吗?

(3)、选文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过渡句是;选文第二段的中心句是
(4)、选文第一段画线的句子写出了夹竹桃怎样的特点?
(5)、试着说说文中“但是香气却毫不含糊,浓浓烈烈地从花枝上袭了下来”一句中的“袭”字让你体会到了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唐宋大诗人中的物候

竺可桢 宛敏渭

唐宋许多大诗人,善于      鸟语花香的暗示,把大自然的变化写进诗篇。其中许多诗句,经过千百年的          ,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至今还脍炙人口。明末的学者黄宗羲说:“月、露、风、云、花、鸟之在天地间,俄顷灭没,而诗人能结之不散。常人未尝不有月、露、风、云、花、鸟之咏,非其性情,极雕绘而不能亲也。”这就是说,只有对大自然         很深的人,才能领悟它的语言,和它亲密对话。

唐白居易十五岁时,曾经写过一首《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从物候学角度来说,这首在当年就很轰动的诗,表现了两个重要规律:第一,草木得茂盛和凋谢,有一年一度的循环的规律;第二,这循环是随气候转化的,春风一到,头年枯黄的草木就苏醒了。

春天来临的信息是什么呢?从许多唐、宋人的诗中可以找到答案。李白诗曰:“东风已绿瀛州草,紫殿红楼觉春好。”王安石晚年住在江宁,有句诗云:“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宋洪迈《荣斋随笔》中指出:这首诗原作“春风又到江南岸”,几经推敲,改了几次才定了“绿”字。李白、王安石他们在诗中用“绿”字来象征春天的到来,这是符合物候学的规律的。王安石这句诗还能说明物候是有区域性的。⑤若把它改成“春风又绿河南岸”,就很不恰当了。因为在大河以南开封、洛阳一带,春风挟带黄沙比吹绿草叶更有代表性,所以,李白《扶风豪士歌》中,有“洛阳三月飞胡沙”之句。虽则句中“胡沙”是暗指安史之乱,但河南春天风沙很大也是事实。


阅读下面的文本,完成小题。

荷叶帽

于君

    那是发生在去年夏天的故事。

    在一家超市的二楼,一位年轻的父亲,穿着打扮显得干净体面。他领着一位一两岁的小男孩,小男孩长得浓眉大眼,聪明可人。小男孩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一支荷叶。这支荷叶上面有根长的叶柄,可是叶子已经半干,软软地向下垂着。小男孩翻来覆去看这把荷叶,一脸的兴奋,喜不自禁。大概他从来没有见过荷叶,可稀罕了。他想了想,又想出了一个玩法——把荷叶戴在头顶上,大眼睛在荷叶下面忽闪忽闪地看着大家,希望能得到众人的回应。孩子的爸爸也微笑着看着孩子。

    周围卖服装的叔叔阿姨们看样子都认识他们父子俩,因为说话很熟络。他们都看到孩子头上的荷叶,七嘴八舌地夸赞说:“这顶帽子真漂亮。”

    “哪儿买的这么好看的帽子?借给我戴戴吧。”

    “真好看!真好看!这是谁家的孩子,长得又漂亮,戴的帽子又好看。啧!啧!啧!”

    小孩子在众人的夸奖声中别提多美气啦,很骄傲地跟在父亲身后,脸上全是幸福。在

    一步步下楼梯的时候,还特别小心地扶着他的令人眼红的“帽子”,唯恐掉了。

    再走出去几步就到大街上,那位父亲停了下来。也许他觉得小孩戴的这个帽子实在有些太不合适,就想把这个别致的荷叶帽从小孩子头上拿下来。可是小孩子死活不肯。他拿下来,小孩子戴上。他拿下,小孩子再戴上。再后来小孩子干脆用手捂着,不让拿。做父亲的也发了急,硬是从小孩子头上抢下来,扔在路边。小男孩跑上前去捡,父亲的脚更快,早把帽子踢得更远。小男孩还要去捡,父亲趁着小男孩还没有走到荷叶跟前,很迅速地伸出他的大脚,在荷叶上狠狠地旋转着踩下去——那片荷叶被踩得面目全非。这一切就在小男孩眼前发生,小男孩的哭声凄厉地响起来,可是还不愿放弃。小男孩想把那个烂烂的荷叶帽捡起来——可是,已经烂得拿不起来了。小男孩手拿着那支没有踩烂的叶柄,看着地上一片一片的碎叶,哭着不走。他哭着蹲下身体,看看手中的叶柄,又看看地上的碎叶,哭得更伤心了。

    父亲要把他拉走,可是他一直哭着不愿走。从父亲手里挣出来,还去看那个已经碎烂的荷叶帽。

    父亲早已不耐烦,他劈手把叶柄从孩子手里夺下来,顺手扔得远远的。然后抱起孩子就走。

    渐走渐远,那位父亲哄孩子说:“宝宝,别哭,走,爸爸去给你买一只又漂亮又高级的玩具。”孩子仍是哭。“走,爸爸给你买一顶最最漂亮的太阳帽。”

    孩子的哭声不绝于耳。看到这一切的我,泪水盈眶,我向远处望向那个小孩子。

    孩子仍是满脸泪痕,眼睛还是越过父亲的肩头,久久地看着那顶荷叶帽。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细菌和病毒都是可以致病的微生物,但它们的特征区别很大。细菌虽然小,要在光学显微镜下才能看得见,但它除了拥有生命的基本单位核酸之外,还有一大套赖以生存的配套设施。包括作为居住“公馆”的细胞壁,储存营养物质的“仓库”,以及进行新陈代谢的“化工车间”。依靠这些,细茵能够摄取外界的物质并加工成需要的能量。

    ②而病毒就更小了,也可怜得多,且不奢谈“库房”和“车间”,就连作为保护外壳的“茅草房”也没有。实际上它只有一个分子大小,用电子显微镜才能看得见。整个家当也只是一条表示生命的核酸而已。如果拿人来做比喻,细菌最起码也有条裤子,有只讨饭碗,有根打狗棒。所以细菌虽然必须在人体内部的良好环境中才能繁殖,但处在恶劣环境中仍能生存较长的一段时间。而病毒则像个刚出生的婴儿,除了它的生命和一张吃奶的嘴外便一无所有,毫无独立生存的能力。因而病毒只能寄生在人或动物的细胞内部,靠“窃取”细胞里的现成营养才能生存。一旦被排出体外,病毒就活不了几个小时。

    ③大部分抗生素对细菌起作用,是因为抗生素可以抑制细胞繁殖,干扰它们形成新的遗传结构或者细胞壁。而正因为病毒只能寄生在别人的细胞内,自己不能完成这些生化反应,所以抗生素对病毒全无作用。

    ④病毒的生存能力既然这么弱,为什么还会那样猖獗呢?例如埃博拉的感染力极强,病死率可达80%。实际上大多数病毒远没有那么可怕,有的也不会使人得病。冠状病毒本来致病的能力并不强,问题在于“变种”上。变异的病毒和原来的不同了,它可能是无害的,但也可能变成“杀伤力”更大的病毒。然而我们不必担心它会因反复变异而使杀伤力次第增大。因为就杀伤力而言,变异就像赌博,总是有输有赢,不断地赢下去的机率是微乎其微的。至少有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的记录。如果有过,可能现在就没有我们的存在了。

    ⑤必须指出的是杀伤力的大小不仅取决于病毒一方,更重要的是人群的免疫力。变种冠状病毒之所以为患甚大,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人类还没有接触过这样变种后的新病毒。当人群有足够多的人产生了抗体之后,这种病毒对人类的威胁也就小得多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幸福的玫瑰

    ①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②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③“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④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

    ⑤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⑥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⑦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⑧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⑨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⑩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⑪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⑫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⑬“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型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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