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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九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痛哭和珍

石评梅

    惨淡庄严的礼堂,供满了鲜花,挂满了素联,这里面也充满了冷森,充满了凄伤,充满了同情,充满了激昂!多少不相识的朋友们都掬着眼泪,来到这里吊你,哭你!看那渗透了鲜血的血衣。

    四围都是哀声,似乎有万斤重闸压着不能呼吸,烛光照着你的遗容,使渺小的我不敢抬起头来。和珍!谁都称你作烈士,谁都赞扬你死的光荣,然而我只痛恨,只伤心,这黑暗崎岖的旅途谁来导领?多少伟大的工程凭谁来完成?况且家中尚有未终养的老母,未成年的弱弟,等你培植,待你孝养。

    不幸,这些愿望都毁灭在砰然一声的卫士手中!

    当偕行社同学公祭你时,她们的哀号,更令我心碎!你怎忍便这样轻易撒手的离开了她们,在这虎威抖擞,豺狼得意的时候。自杨荫榆带军警入校,至章士钊雇老妈拖出,一直是同患难,同甘苦,同受惊恐,同遭摧残,同到宗帽胡同,同回石驸马大街。三月十八那天也是同去请愿,同在枪林弹雨中扎挣,同在血泊尸堆上逃命;然而她们都负伤生还,只有你,只有你是惨被屠杀!她们跟着活泼微笑的你出校,她们迎着血迹模糊的你归来,她们怎能不痛哭战线上倒毙的勇士,她们怎能不痛哭战斗正殷中失去了首领!

    和珍!我不愿意你想起我,我只是万千朋友中一个认识的朋友,然而我永远敬佩你作事的毅力,和任劳任怨的精神,尤其是你那微笑中给与我的热力和温情。

    现在夜已深了,你的灵前大概也绿灯惨惨,阴气沉沉的静寂无人,这是你的尸骸在女师大最后一夜的停留了,你安静的睡吧!不要再听了她们的哭声而伤心!明天她们送灵到善果寺时,我不去执绋了,我怕那悲凉的军乐,我怕那荒郊外的古刹,我更怕街市上,灰尘中,那些蠕动的东西。他们比什么都蠢,他们比什么都可怜,他们比什么都残忍,他们整个都充满了奴气。当你的棺材,你的血衣,经过他们面前,触入他们眼帘时,他们一面瞧着热闹,一面悄悄地低声咒骂你“活该”!他们说: “本来女学生起什么哄,请什么愿,亡国有什么相干?”虽然我们不要求人们的同情,不过这些寒心冷骨的话,我终于不敢听,不敢闻。自你死后,自这大屠杀闭幕后,我早已失丢了,吓跑了,自己终于不知道竟究去了那里。

    和珍!你明天出了校门走到石驸马大街时,你记的不要回头。你一直向前去吧,披着你的散发,滴着你的鲜血,忍痛离开这充满残杀,充满恐怖,充满豺狼的人间吧!

    沉默是最深的悲哀,此后你便赠给我永久的沉默。

    和珍,梦!噩梦!想不到最短时期中,匆匆草草了结了你的一生!然而我们不幸的生存者,连这都不能得到,依然供豺狼虫豸的残杀,还不知死在何日?又有谁来痛哭凭吊齿残下的我们?

    三月廿五赴和珍追悼会归来之夜中写。

(原文选自:痛哭和珍 作者:石评梅)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从追悼会惨淡庄严的礼堂写起,连用六个“满”字,以鲜花和素联烘托出冷森、凄伤、同情、激昂的气氛,读来使人潸然泪下。 B、文章主要以第二人称来写,便于抒发感情,既拉近了作者与刘和珍的距离,也拉近了读者和刘和珍的距离,自然实现了生者和逝者的对话。 C、对“街市上灰尘中那些蠕动的东西”的一段描写,形象地写出了当时中国老百姓的愚蠢、可怜、残忍和充满奴性,入木三分,极富批判性。 D、最后一段“然而我们不幸的生存者……又有谁来痛哭凭吊齿残下的我们?”深刻地揭示出时局的险恶、反动派的凶残以及对未来的担忧。
(2)、在作者的眼中,刘和珍是怎样的人?请整合文中的信息,简要回答。
(3)、作者在痛哭和珍时,也写到自己。她是怎样写自己的?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道:“沉默啊,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本文写道:“沉默是最深的悲哀,此后你便赠给我永久的沉默。”试比较这两段话的含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不识

(台湾)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爱了解,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述生平,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

    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

    然而,我真的明白父亲吗?我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小的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时都没有肉吃。如果有客人来,就去熟肉铺子里切一点肉,偶尔有个挑担子卖花生米的人经过,我们小孩子就跟着那人走。没得吃,看看也是好的,我们就这样跟着跟着,一直走,都走到隔壁庄子去了,就是舍不得回头。”

    那是我所知道的,他最早的童年故事。我有时忍不住,想掏把钱塞给那九十年前的馋嘴小男孩,想买一把花生米填填他的嘴……

    我问我自己,你真的了解那小男孩吗?还是你只不过是在听故事?如果你不曾穷过饿过,那小男孩巴巴的眼神你又怎么读得懂呢?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他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

    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

    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

    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目光炯炯的少年,我很想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爱怜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

    然而,我真的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到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随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

    我有点反感,为什么他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

    “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属于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拟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

    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

    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佩服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地心悦诚服。

    “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完全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热的尸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

    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易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出慈柔之心,发誓从此不射猎。

    父亲的性格如铁如钢,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

    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理解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里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

    蒲公英的绒球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一切就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大地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

    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不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不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

东君

    ①认识鬼金是在青创会上。甫一见面,便要跟我聊小说。他读过的外国小说似乎比我还要多,有些书名与人名我都不曾听过。他对那种名气不大却能够入得心来的作家的喜爱程度恐怕有过于托尔斯泰,正如他对北京某条老巷的喜爱程度超过长安街。

    ②鬼金通常是这样介绍自己的:一个写作者,一个吊车司机。在我想象中,现实生活中的鬼金应该是驾着恐龙般的吊车在工地上来回移动,铁臂舒展,不无威武之气。后来在现代文学馆的园子里听他谈起自己的工作,才知道,那种吊车是悬在车间的半空中的,而他置身其中,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除了吃喝拉撒,很少从上面下来。每个月他的工作日是22天或24天,每天工作8小时。有一回,他跟我谈到“四班三运转”这种上班模式时,我听了一脸茫然。他就作了补充解释:两个班是早7点40分接班,下午3点40分下班,白班上完第二天下午3点40分接班,半夜11点40分下班,这是两个班;之后休息一个白天,第二天半夜11点40分接班,至凌晨7点40分下班,这又是两个班。每个月“四班三运转”,循例进行,月月如此,年年如此。我问他,那么,你是怎么安排写作时间呢?他只吐出两字:少睡。

    ③可以说,他的写作时间是从工作时间中挤出来的,坐在禁闭室一般的吊车驾驶室内,如果没事可做,他会偷偷写点诗,或琢磨一些小说片段。至于看书,在工作时间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就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三班倒”之后,他一回家倒头即睡,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一会儿书或写点什么。事实上,他完全有理由偷个懒,干点别的什么不必动脑子的活儿,但他就是喜欢跟文字打交道,甚至认为这是一种“生理需要”。

    ④这些年,他有没有可能换个工作?可能性很小,他说,他这20多年来,只有一回因为工厂放假,跑出去做了几个月的记者,后来回到工厂。他长年待在笼子般的吊车内,就仿佛一只大鸟待在老巢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不甘就此堕落,却又无法远走高飞。

    ⑤20多年来,他从一个坐在吊车里的小吊车司机,熬成了一个诸事顺其自然而不试图逆袭的老吊车司机。然而,他的生活还是因为文学而发生了一点点改变:当吊车司机刘政波坐在吊车里,一个叫鬼金的写作者就会从他那里分离出来,以精神的形态存在着。记得有一回,有人在文学讨论会上谈到“人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时,鬼金突然来了情绪,他说,他就是试图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那个人。

    ⑥鬼金大概不相信“灵感”这玩意儿,什么时候有空,他就开始伏案写作。他之勤奋,时常让我汗颜。鬼金说,他一旦进入写作,内心就有一种东西在撕扯,生怕自己一松手,那股气就拢不住了。大概是因为长期写作带来的焦虑,他经常犯胃病;反过来说,随着胃病的加重,一种说不清的焦虑也在日复一日地折磨着他。

    ⑦有一年,他一口气写出了十几部中短篇小说,这在我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我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这么疯狂地写作,不怕脑子写坏掉啊。没法子啊,鬼金说,我不写就得饿死(因为胃病,他病休,每月仅开1000多块钱工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心头好像被什么带棱角的东西撞了一下。是的,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坐立不安了。因为他身后一直有一个被我们称为“不名之物”的东西在追赶着他。他稍作停留,那“不名之物”就会追上来,给他一顿暴打。于是,他就在房间里逃跑,骑着凳子逃跑,驾着吊车逃跑,提着笔逃跑。他一直在逃跑。他的写作就是一次大逃亡。我曾在电视上见过俄罗斯芭蕾舞演员、同时也是“脚中灵魂”项目发起人达利安•沃尔科夫的双脚,因为过度训练,导致脚骨错位、关节松弛,看起来像一双劳改犯的脚。如果一个高产作家的灵魂也有脚,那么,它的形状大概也是这样子吧。

    ⑧鬼金没有跟刘政波好好相处,于是就有了一种我们称之为小说的东西。那个写小说的鬼金驾驭着文字,超然于吊车司机刘政波之上,由此我们可以相信:一个写作者是可以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残冬(节选)

茅盾

    连刮了几阵西北风,村里的树枝都变成光胳膊。小河边的衰草也由金黄转成灰黄,有几处焦黑的一大块,那是顽童放的野火。

    太阳好的日子,偶然也有一只瘦狗躺在稻场上;偶然也有一两个村里人,还穿着破夹袄,拱起了肩头,蹲在太阳底下捉虱子。要是阴天,西北风吹那些树枝叉叉地响,彤云像快马似的跑过天空,稻场上就没有活东西的影踪了。全个村庄就同死了的一样。全个村庄,一望只是死样的灰白。

    只有村北那个张家坟园独自葱茏翠绿,这是镇上张财主的祖坟,松柏又多又大。

    这又是村里人的克星。因为偶尔那坟上的松树少了一棵——有些客籍人常到各处坟园去偷树,张财主就要村里人赔偿。

    这一天,太阳光是淡黄的,西北风吹那些枯枝簌簌地响,然而稻场上破例有了人了。

    被人家叫做“白虎星”的荷花指手划脚地嚷道:

    “刚才我去看了来,可不是,一棵!地下的木屑还是香喷喷的。这伙贼一定是今天早上。嘿,还是这么大的一棵!”

    说着,就用手比着那松树的大小。

    听的人都皱了眉头叹气。

    “赶快去通知张财主——”

    有人轻声说了这么半句,就被旁人截住;那些人齐声喊道:

    “赶紧通知他,那老剥皮就饶过我们么?哼!”

    “捱得一天是一天!等到老剥皮晓得了,那时再碰运气。”

    过了一会儿,荷花的丈夫根生出了这个主意。却不料荷花第一个就反对:

    “碰什么运气呢?那时就有钱赔他么?有钱,也不该我们来赔!我们又没吃张剥皮的饭,用张剥皮的钱,干么要我们管他坟上的树?”

    “他不同你讲理呀!去年李老虎出头跟他骂了几句,他就叫了警察来捉老虎去坐牢。”

    阿四也插嘴说。

    “害人的贼!”

    四大娘带着哭声骂了一句,心里却也赞成李根生的主意。

    于是大家都骂那伙偷树贼来出气了。他们都断定是邻近那班种“荡田”的客籍人。只有“弯舌头”才下得这般“辣手”。因为那伙“弯舌头”也吃过张剥皮的亏,今番偷树,是报仇。可是却害了别人哩!就有人主张到那边的“茅草棚”里“起赃”。

    没有开过口的多多头再也忍不住了,好像跟谁吵架似的,他叫道:

    “起脏么?倒是好主意!你又不是张剥皮的灰子灰孙,倒要你瞎起劲?”

    噢,噢,噢!你——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你不偷树好了,干么要你着急呢?

    主张去“起脏”的赵阿大也不肯让步。李根生拉开了多多头,好像安慰他似的乱嘈嘈地说道:

    “说说罢了,谁去起赃呢!吵什么嘴!”

    “不是这么说的!人家偷了树,并不是存心来害我们。回头我们要吃张剥皮的亏,那是张剥皮该死!干么倒去帮他捉人搜赃?人家和我并没有交情,可是——”

    多多头一面分着,一面早被他哥哥拉进屋里去了。

    “该死的张剥皮!

    大家也这么恨恨地说了一句。几个男人就走开了,稻场上就剩下荷花和四大娘,呆呆地望着那边一团翠绿的张家坟。忽然像是揭去了一层幔,眼前一亮,淡黄色的太阳光变做金黄了。风也停止。这两个女人仰脸朝天松一口气,便不约而同的蹲了下去,享受那温暖的太阳。

    荷花在镇上做过丫头,知道张财主的细底,悄悄地对四大娘说道:

    “张剥皮自己才是贼呢!他坐地分赃。”

    “哦!——”

    “贩私盐的,贩鸦片的,他全有来往!去年不是到了一伙偷牛贼么?专偷客民的牛,也偷到镇上的粉坊里:张剥皮他——就是窝家!”

    “难道官府不晓得么?”

    “哦!局长么?局长自己也通强盗!”

    荷花说时挤着眼睛把嘴唇皮一撇,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近来这荷花瘦得多了,皮色是白里泛青,一张大嘴更加显得和她的细眼睛不相称。

    四大娘摇着头叹一口气,忽然站起来发恨地说:

    “怪道多多头老是说规规矩矩做人就活不了命呀!——”

文学类文本阅读

响器

刘庆邦

大笛刚吹响第一声,高妮就听见了。

她以为有人大哭,惊异于是谁哭得这般响亮!当她听清响遏行云的歌哭是著名的大笛发出来的,就忘了手中正干着的活儿,把活儿一丢,快步向院子外面走去。

他们这里生孩子不吹,娶新娘不吹,只有死了人才吹打张扬一番。

大笛不可抗拒的召唤力是显而易见的,不光高妮,庄上的人循着大笛的声响纷纷向死了人的那家院子走去。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响器班子在院子一角,集体坐在一条长板凳上吹奏。这是镇上崔豁子的响器班子,那个老头儿就是四乡闻名的崔豁子。他们吹奏出的曲调有着古朴单纯的风格,它绝不模仿任何哭声,而更接近旷野里万众的欢呼,天地间隆隆滚动的春雷。人们静默地听着,只一会儿就不知身在何处了。

死者出殡时,响器班子是在行进中吹奏。响器在旷野里吹奏,跟在庭院里吹奏给人的感觉又不同些。收去庄稼的千里大平原显得格外宽广,麦苗长起来了,给人间最隆重的仪式铺展开无边无际的绿色地毯。在长风的吹拂下,麦苗又是起伏的,一浪连着一浪。高妮不认为麦苗涌起的波浪是风的作用,而是响器的作用,是麦苗在随着响器的韵律大面积起舞。不仅是生性敏感的麦苗,连河水,河堤外烧砖用的土窑,坟园里一向老成持重的柏树等等,仿佛都在以大笛为首的响器的感召下舞蹈起来。响器的鸣奏对举哀队伍的帮助更不用说,有了响器的点化,哭就变成了对生死离别的歌咏,就有了诵经的性质,并成为人类世代相袭的不朽的声音。

高妮走在响器班子左侧前面一点,为了听得真切,看得真切,她不惜倒退着走路。高妮心中热浪翻滚着,她不可避免地流泪了。

死者入土后,响器班子拐上大路,直接向镇上走去。高妮有些不由自主地尾随过去。崔豁子问,你跟着我们干什么?高妮的回答连她自己事先也没想到,她说,我想跟你学吹大笛。崔豁子把高妮上下打量了一下,说,回去请你爹来找我吧!高妮大喜过望,两眼顿时开满泪花,一路小跑回去了。

高妮家的人不同意高妮去学吹大笛,因为吹大笛不是女孩子家干的事。母亲对高妮采取了控制措施,不让高妮走出院门,用活儿占领高妮的手脚。高妮在家穿着辣椒串子,穿到半截儿,她的手哆嗦了一下,把头直起来了。她听见起风了,风呼呼的,一路吹荡过来。在劲风的吹荡下,麦苗拔着节子往上长,很快就变成了葱绿的海洋。风再吹,麦子抽出穗来,开始扬花。乳白色的花粉挂在麦芒上,老是颤颤悠悠的,让人怜惜。当风变成热风时,麦子就成熟了。登上河堤放眼望去,麦浪连天波涌,真是满地麦子满地金啊!母亲问她不好好干活儿愣着干什么?她回过神来才听清不是起风,空气中隐隐传来的是大笛的声响。高妮怎么也坐不住了,她借口去趟茅房,攀上茅房里的一棵桐树,登上茅房的墙头,轻轻一跳,就摆脱了母亲的监控。

高妮的父亲从镇上的崔家叫回了他。父亲打了她,下手很重,把她打哭了。她听见了自己的哭声,哇哇的,通畅而嘹亮,像是从肺腑里发出来的,底气相当足,跟大笛的声音也差不多吧。父亲不许她哭,命她憋住,憋住!可是她却往大里调整了口型,哭得更充分了。父亲拿过一块毛巾,塞进她嘴里去了。鼓着腮帮子貌似吹大笛的高妮,只能在脑子的记忆里重温大笛的音响。大笛响起来了,满地的高粱霎时红遍,它与天边的红霞相衔接,谁也分不清哪是高粱,哪是红霞,哪是天上,哪是人间。然而好景不长,地上刮起了狂风,天上下起了暴雨。大风把成熟的高粱一遍又一遍压下去,倔强的高粱梗着脖子,一次又一次弹起来。暴雨下了几天几夜,大地成了一片汪洋。这时候,高粱仍有上佳表现,举出水面的高粱如熊熊燃烧的火炬,暴雨不但浇不灭它,经过暴雨的洗礼,大片的高粱简直成了火的海洋。高妮脑子里的大笛响到这里,眼泪又禁不住滚落下来。

母亲把她嘴里的毛巾掏出来时,是让她吃饭。她咬紧牙关,当然不会吃。母亲解开捆她的绳子,她还是不吃。她不光不吃饭,连话也不说了。

父亲请来一位亲戚,帮着做高妮的工作。这位亲戚用历史的观点,说吹大笛属于下九流行业,一个人如果选择了吹大笛,一辈子就被人看不起了。说得苦口婆心,可高妮仍坚持绝食,拒绝说话。后来这位亲戚对高妮父亲说,人各有志,算了,给孩子一条活路吧!

没人会关心高妮为练习吹大笛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一个人来到世上,要干成一件事,吃苦受罪是不言而喻的。两三年后,高妮吹出来了,成气候了,大笛仿佛成了她身体上的一部分,与她有了共同的呼吸和命运。有人说她的大笛能呼风唤雨,要雷有雷,要闪有闪;能让阳光铺满地,能让星星布满天。只要一听说高妮在哪里吹大笛,人们像赶庙会一样,蜂拥着就去了。

消息传到外省,有人给正吹大笛的高妮拍了一张照片,登在京城一家大开本的画报上了。照片是彩色的,连同听众占了画报整整一面。有点可惜的是,高妮在画报上没能露脸儿,她的上身下身胳膊腿儿连脚都露出来了,脸却被正面而来的大笛的喇叭口完全遮住了。照片的题目也没提高妮的名字,只有两个字——响器。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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