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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上海中学2024-2025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一模冲刺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茧①

费孝通

①1936年的初夏,在一座介于苏州和杭州之间的小镇上,一间丝厂开张了。大运河从这座新建工厂前面流过,河上航船满载茧袋。工人们在码头卸下茧袋,将其存放在仓库里。茧袋不断流进工厂,好似自己在运动。

②突然,茧袋平顺的流动中断了。张婶的闯入,扰乱了茧袋的运输秩序。张婶不知所措,她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扰乱工厂的运转。她忘了自己此时并不在村里,平常在自己的村子里,和劳作中的邻里打招呼是常事。她眼睁睁地看着面前的茧袋越堆越高,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有躲开。转过头去,这才看到有名年轻男子正盯着她,张婶越加困窘。她知道可能是出了什么事,而年轻人正等着她解释。但她舌头打结,不知怎么称呼他。在老家,她可以叫他“小叔子”,可她意识到,此时此地这么称呼他是不妥的。她突然想到可以叫他“先生”。“先生,”她说,“我来找我的儿媳的,她在哪儿呢?”

③“儿媳”是个多么令人愉悦的鲜活词语啊,工人们听见了张婶说的,笑着,起哄着。“去那里问问,这儿可没人知道你儿媳在哪儿。”张婶不太相信自己问错了地方。这不就是工厂吗?不就是儿媳来上班的地方吗?没错啊。她之前已经问过好几个人,他们都说镇上没有其他工厂。但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阻碍她进厂子,可她说不清。她站着,笑话起自己:“我个戆度,宝珠在这个洋工厂里上班,肯定忙得很,不像乡下的女人,缫丝的时候随时都能停下来搭话。”自责了一番,她冷静了下来。

④“呜”——“呜”——,航船驶入了村庄,宝珠站在船头。这是她第一次从工厂回家。她离开村子时还是初夏,那时荷花开得正盛,而现在却已是隆冬。对宝珠而言,在她的新世界里,时光飞逝,以至于她几乎快忘记了曾经的乡村生活。

⑤张婶已等了宝珠许久。宝珠下了船,提着行李,跃向张婶。张婶想帮她提行李,被宝珠拽住了,她只好叨叨:“好,好,你可回来了。”随后她们一起往家的方向走去。

⑥宝珠走进屋里,“妈,您猜我挣了多少钱?”宝珠从她的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在婆婆面前打开,这是她六个月的工作所得。张婶四周张望了下,门如往常一样开着,但没人在那里。她转身背对着门。“嘘嘘——,小声点。别让人看到——”这么一大沓崭新的钞票,张婶都看花了眼。“妈,我还给您做了一件新的棉毛线外套。您正月就穿上它吧。”宝珠音调很高,就像长辈从集市回来给孩子们发糖果一般。

⑦宝珠让婆婆坐在凳子上,拿出衣服来,“妈,这料子人家叫羊毛,又结实又舒服。”这是宝珠第一次能够送礼物给婆婆。以前,她能做的就是取悦婆婆,而现在可以议论好坏了。她变了,这变化使张婶感到害怕。这时,她注意到宝珠还穿着旧裙子,这令她感动,“哦不,不要给我这么好的料子,会浪费的,拿去给自己做件裙子吧。”“妈,我不需要新裙子,我们穿制服。”“——看,我给妈织了一条围巾,您戴上,让我看看怎么样。”她拿出围巾,给张婶围上。“您觉得暖和不?您再也不会害神经痛了。我还给三福织了件毛衣。”

⑧宝珠折好衣服,做了个鬼脸。“妈,我还当选了自治会的主席呢。您晓得的,主席的意思是头儿,自治意思是我们自己管理自己。”张婶吃了一惊。“什么?主席,头儿——我这么信任你,是因为你少言少语,只管自己的事情。为什么你要当头儿?宝珠,不要干那事,枪打出头鸟。还有,自己管理自己是什么意思?你还年轻,从人家那里挣钱,一定要顺人家的意。我不明白女孩子怎么管理自己。不要开玩笑了。”她换了副声调,因为她发现宝珠有些失望。“宝珠,好孩子,你也不想我担心你吧。跟我保证,回厂子后就辞了。当头儿什么好处都没有,就只有惹麻烦。这是千真万确的,老话就是这么说的。”宝珠完全没料到婆婆会有这种反应,她原以为婆婆得知此事会为她骄傲。婆婆却又唠叨说:“做个好姑娘,不要出头。年末回来和我待在家里。”

⑨宝珠还记得自己如何走向讲台、当选主席的情景,千百双眼睛追随着她。这是一种荣耀。当选那刻,她为自己的丈夫三福和婆婆不在现场而遗憾。若是他们在,那就更是意义非凡了。她真心热爱这一切,爱她的家,但此刻似乎有一股无可抗拒的力量正在将她往外推。她的短发,她麻利的动作,充满活力的清亮嗓音,都与周遭格格不入。在她和这个家之间有什么正暗自滋长。别工作,别说话,顺从,接受一切,做命运的奴隶,重演婆婆的人生轨迹——做不到。一切已无法逆转。她记得李义浦②的声音,他说:“你有你的责任,通过你,村里人将会实现现代化。”

⑩桑蚕吐丝作茧,蚕蛹破茧成蝶。蚕茧本身有何用呢?

【注】①《茧》是费孝通的中篇小说,主要叙写了20世纪30年代苏南乡村一家新兴丝织工厂的故事。童养媳宝珠为帮助当学徒的丈夫三福凑齐出师费,征得婆婆张婶同意后到丝厂工作。②李义浦:丝厂经理,城市来的知识青年。

(1)、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和主题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⑥段张婶谨慎地示意宝珠工资不能示人,是为了衬托后文宝珠高声送礼物的骄傲自豪,讽刺了张婶一代人的观念差距。 B、小说第⑩段意蕴深刻,蚕蛹破茧好比宝珠的蜕变,蚕茧象征束缚宝珠的家庭,甚至是整个乡土社会和保守传统的隐喻。 C、小说节选了张婶寻媳和宝珠返乡的情节,运用心理描写和语言描写,赋予了人物非常立体的生命背景和鲜明性格。 D、小说深刻展示了1935年前后费孝通对于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人的情感、主体性与自觉性的转换问题的思考。
(2)、文中详写宝珠送婆婆礼物的情节,请分析其作用。
(3)、请结合文章第9段概括人物的情感变化,并分析其作用。
(4)、张婶进丝厂与《红楼梦》中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情节刻画上有异曲同工之妙,请你结合具体内容展开分析。

周瑞家的听了,方出去引他两个进入王熙凤院来。上了正房台阶,小丫头打起猩红毡帘,才入堂屋,只闻一阵香扑了脸来,竟不辨是何气味,身子如在云端里一般。满屋中之物都耀眼争光的,使人头悬目眩。刘姥姥此时惟点头咂嘴念佛而已。……凤姐笑道:“方才你的意思,我已经知道了。论起亲戚来,原该不等上门就有照应才是;但只如今家里事情太多,太太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是有的。我如今接着管事,这些亲戚们又都不大知道,况且外面看着虽是烈烈轰轰,不知大有大的难处,说给人也未必信。你既大远的来了,又是头一遭儿和我张个口,怎么叫你空回去呢?可巧昨儿太太给我的丫头们作衣裳的二十两银子还没动呢,你不嫌少,先拿了去用罢。”

那刘姥姥先听见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语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么,你老拔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周瑞家的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

(《红楼梦》第六回节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文后问题。

《在桥边》

----伯尔

  他们替我缝补了腿,给我一个可以坐着的差使:要我数在一座新桥上走过的人。他们以用数字来表明他们的精明能干为乐事,一些毫无意义的空洞的数目字使他们陶醉。整天,整天,我的不出声音的嘴像一台计时器那样动着,一个数字接着一个数字积起来,为了在晚上好送给他们一个数字的捷报。当我把我上班的结果报告他们时,他们的脸上放出光彩,数字愈大,他们愈加容光焕发。他们有理由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去了,因为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走过他们的新桥……

  但是他们的统计是不准确的。我很抱歉,但它是不准确的。我是一个不可靠的人,虽然我懂得,怎样唤起人们对我有诚实的印象。

  我以此暗自高兴,有时故意少数一个人;当我发起怜悯来时,就送给他们几个。他们的幸福掌握在我的手中。当我恼火时,当我没有烟抽时,我只给一个平均数,或更低的数字;精神愉快时,我就用五位数字来表示我的慷慨。他们多么高兴啊!每次他们郑重其事地在我手中把结果拿过去,眼睛闪闪发光,还拍拍我的肩膀。他们什么也没有料想到!然后,他们就开始乘呀,除呀,算百分比呀,以及其他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他们算出,今天每分钟有多少人过桥,10年后将有多少人过桥。他们喜欢这个未来完成式,未来完成式是他们的专长——可是,抱歉得很,这一切都是不准确的……

  当我的心爱的姑娘过桥时——她一天走过两次——我的心简直就停止了跳动。我那不知疲倦的心跳简直就停止了突突的声音,直到她转入林荫道消失为止。所有在这个时间内走过的人,我一个也没有数。这两分钟是属于我的,完全属于我一个人的,我不让他们侵占去。当她晚上又从冷饮店里走回来时——这期间我打听到,她在一家冷饮店里工作——,当她在人行道的那一边,在我的不出声音、但又必须数的嘴前走过时,我的心又停止了跳动;当不再看见她时,我才开始数起来。所有一切有幸在这几分钟内在我朦胧的眼睛前面一列列走过的人,都不会进入统计中去而永垂不朽了:他们全是些男男女女的幽灵,不存在的东西,都不会在统计的未来完成式中一起过桥了……

  这很清楚,我爱她。但是她什么也不知道,我也不愿意让她知道。她不该知道,她用何等可怕的方式把一切计算都推翻了,她应该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地带着她的长长的棕色头发和温柔的脚步走进冷饮店,她应该得到许多小费。我在爱她。这是很清楚的,我在爱她。

  最近他们对我进行了检查。坐在人行道那一边数汽车的矿工及时地警告了我,我也就分外小心。我像发疯似地数着,一台自动记录公里行程的机器也不可能比我数得更好。那位主任统计员亲自站在人行道的那一边数,然后拿一小时的结果同我的统计数字相比较。我比他只少算了一个人。我心爱的姑娘走过来了,我一辈子也不会把这样漂亮的女孩子转换到未来完成式中去;我这个心爱的小姑娘不应该被乘、被除、变成空洞的百分比。我的心都碎了,因为我必须数,不能再目送她过去,我非常感激在对面数汽车的矿工。这直接关系到我的饭碗问题。

  主任统计员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是个好人,很忠实、很可靠。“一小时内只数错了一个人,”他说,“这没有多大关系。我们反正要追加一定的百分比的零头。我将提议,调您去数马车。”

  数马车当然是美差。数马车是我从来没有碰到过的运气。马车一天最多只有25辆,每半小时在脑中记一次数字。这简直是交了鸿运!

  数马车该多美!4点到8点时根本不准马车过桥,我可以去散散步或者到冷饮店去走走,可以长久地看她一番,说不定她回家的时候还可以送她一段路呢,我那心爱的、没有计算进去的小姑娘……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目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也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小日子里生长与飘零

程耀恺

    ①董桥偶于市,上得到一枚闲章,材质也许不敢恭维,印文却是绝妙好辞:“我是个村郎,只合守篷窗、茅屋、梅花帐。”这十五个字,印在纸上,无论怎么读,感觉都是一首诗,而诗眼就在“只合”二字,上,这个村郎,肚子里肯定贮了些墨水,却不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你若以为他是一个胸无大志、不求上进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篷窗、茅屋、梅花帐,是他的选择。

    ②我也是个村郎,因为时代发生了骤变,“篷窗、茅屋、梅花帐”像云彩一样飘逝了,我够不着了。这时候,城市吸纳了我,没办法,我只有在城市里过日子。城里的日子,有采采流水的好日子,有蓬蓬远春的美日子,有举步维艰的难日子,有平淡无奇的小日子,也有鲜花着锦的大日子。在这当中,我偏偏选择了小日子,我只适合过小日子。

    ③别看这小日子,就是“白菜豆腐保平安”,没这么简单。过小日子,还有不管风吹浪打,自有风景可看的一面;过小日子,还有在你不想走的路上来来往往,在你不想待的地方安家落户,与你不相识的人同舟共济的一面。说到底,过小日子的真谛,就是不拘酸甜苦辣,自然而然地生活。

    ④诚如托尔斯泰所言,各家各有各的幸福与不幸,小日子从来就不是千篇一律。至于我的小日子,说得好听点,就是锅碗瓢勺交响曲;说得直白些,便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不过,因为我粗识几个字,在开门七件事之外,我也买些书籍与刊物,这样一来,烹文煮字也就和我的小日子水乳交融在了一起。

    ⑤过小日子,当然要精打细算了,但绝不仅仅是精打细算。有朋自远方来,曾经共患难,而今相去三干里,相隔三十年,最难风雨故人来,开茅台,泡龙井,倾其所有款待,也在所不惜。又譬如,买一件羊毛衫,通常要问问价,说不定还要货比三家。若是添置电脑、数码相机之类,那就只在贵的里挑,拒绝便宜货。花钱的事,正如女人的面霜,往脸上抹不心疼,但绝对不会往身上抹。总而言之,铢积寸累,是小日子的本色;一掷千金,是小日子的彩色。如此说来,小日子不是富,小日子也不是穷,贫困与富有,在小日子里,是没有重量、没有颜色的词儿。小日子好比量体裁衣,无所谓峨冠博带,称心如意才是根本。

    ⑥像我这样过着小日子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生活在两重世界里的人。八小时之内,我是必然王国里的臣民,只知道为生存而生存;八小时之外,我是自由王国里的臣民,可以为看云而看云。我当臣民的时候,就听天由命;我当百姓的时候,就笑骂由心。我知道,一个人活着,就得忍耐我们必须忍耐的,也要创造我们必须创造的。幸亏还懂得这一点点小道理,才不致被两重世界撕裂开来,依旧是个完整的过小日子的人。

    ⑦有一阵子,我在广州的一家公司做事。公司为房地产商做策划销售,我们就让甲方打广告,说什么“高官不如高薪,高薪不如高寿,高寿不如高兴---买某某花园,就是买高兴!”我做策划做得久了,卖房子卖得多了,就明白买房子这件事,不见得有多少高兴,有点高兴,终归也要被折腾成落花流水。后来我退出了江湖,回到老房子里,回到小日子里,我下了决心,固守我的老巢,我深知小日子经不起折腾。小日子就像一只提水的木桶,外边至少要有一道箍儿箍着,才不致散板,不折腾就是小日子的箍儿,有了这道箍儿,小日子就能循序渐进,就能风平浪静。

    ⑧跨过了青年的混乱,越过了中年的不安,迈过了老年的苍凉,我的人生,就在小日子里生长与飘零,如同一片树叶,在森林里生长与飘零。

(选自《思维与智慧》)

阅读文本,解答问题。

迷津处一片蒹葭

    ①“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305篇,最爱就是这首《蒹葭》。蒹葭二字似乎天生就是给诗歌作题目的,在纸上写,耳边听,嘴中念,心里想,都那么美,那么可思而不可言。这两个带草头的汉字也特别像身段娇好的美人,还带着那么点山野气,露水味儿。

    ②《蒹葭》是那种很彻底也很孤绝的诗,“诗无达诂”或“诗不可译”之类的话仿佛是为这类诗量身定做的。谓予不信,可试着改动或删除它一个字,你会发现,一整首诗都会喊“疼”!这样的诗注定是一个谜,公然挑战我们的情商和智力。古往今来,对这诗的解读早已成为一大悬案。譬如《毛诗序》认为这诗是讥刺秦襄公“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也”。《诗本义》的解释更有趣:“所谓伊人者,斥襄公也,谓彼襄公如水旁之人不知所适,欲逆流而上则道远而不能达;欲顺流而下则不免困于水中,以兴襄公虽得进列诸侯而不知所为,欲慕中国之礼义,既邈不能及;退循其归,则不免为夷狄也。”“美刺”的传统固然肇端于《诗经》,然诗歌的本义一旦被坐实,赏读的趣味便要减半。还是朱熹老夫子聪明,他在《诗集传》里说:“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也。”闲闲一笔,不仅消解了上述诠释的权威性,也给《蒹葭》的多元解读另辟了一条蹊径。

    ③蒹葭,是长在水边的芦苇。芦花色白,何况一大早还打上了一层如霜的白露?想象里,那长满蒹葭的水边该是一处野渡吧,没有板桥,没有扁舟,当然也没有鸬鹚,隐隐约约的雾,在水一方的人,如真似幻,扑朔迷离得一塌糊涂。那是一片亘古的迷津,在汉字里疯长了几千年的芦苇摇着头,逗引着那些“会思想的芦苇”纷纷加入这场“猜谜游戏”。清代学者姚际恒《诗经通论》称:“此自是贤人隐居水滨,而人慕而思见之诗。'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溯洄'、'溯游'两番摹拟,所以写其深企愿见之状,于是于'在'字上加一'宛'字,虽觉点睛欲飞,入神之笔。”这样读法,算是入了文学之港。清末才子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这是一首“招隐”诗:“盖秦处周地,不能同周礼,周之贤臣遗老,隐处水滨,不肯出仕。诗人惜之,托为招隐,作此见志。一为贤惜,一为世望。”陈子展《诗经直解》称《蒹葭》是“诗人自道思见秋水伊人,而终不得见之诗”,又说“诗境颇似象征主义,而含有神秘的意味”。朱东润则肯定此诗“抒写怀人之情,在艺术上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地”。前贤的这些说法虽也有理,但仍有“戴着镣铐舞蹈”之意,不若笔者拈出“距离”与“过程”二语解释得有味。

    ④上文学史课,每次讲到《蒹葭》,不免要问:“这是一首什么诗?”学生多半以“爱情诗”对之,殊不知古人眼里,爱情的地位远不如他们所想的那么大。不过读到一个“情”字也很了不起,应予肯定。然如果是写爱情,那也不是两情相悦,而是单相思。诗人和他的对象“伊人”实在离得太远,“在水一方”说的就是“距离”。而且,两个端点之间并非一条直线,而是——水,阻挡牛郎织女的银河不也是另一种“水”么?窃谓诗的美感一多半便是缘于这“距离”的营造。如果“伊人”近在眼前,唾手可得,真的还能兴起美感和追求的冲动么?写“距离”只是第一层。接下来的“溯回从之,道阻且长”,则是写求索过程的艰难,惟其艰难才乐此不疲。“过程”的终点是“结果”,可一旦有了“结果”,会怎样?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其所有的悲壮和崇高正来自于石头推到山顶又会落下来。“宛在水中央”的“宛”字极妙,不仅渲染了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朦胧意境,也附带让这“结果”永远地悬置起来,成了钱钟书所谓“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结果”的未知既是一种缺憾,同时又何尝不是一种无言的美丽?

    ⑤进而想,这难道仅仅是写爱情吗?理想的追求又何尝不是如此?捷克小说家米兰·昆德拉所谓“生活在别处”,宗教所谓“彼岸世界”,这些对人生“此在”困境、“彼岸”虚无的一种哲学表述,亦可作如是观。从这个意义上说,《蒹葭》不仅写了_____,抒了情,还言了_____。要说“朦胧”,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朦胧诗吧。

    ⑥我想,中国人应该会背这首美感和哲思兼善的《蒹葭》,将这首诗刻录在大脑的硬盘里,就是出国了也不会走失,情绪低落时吟哦一遍,灰暗的天空说不准就会明亮起来。因为这是地道的母语,也是我们民族的徽标,文化的基因和灵魂的胎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粮食要到肚子里

陈军

儿时在农村,家乡人一般不说浪费粮食,而是说糟蹋粮食。在乡亲眼里,人要活命,得靠粮食,粮食与人有着过命的交情,而珍惜粮食、敬畏粮食最朴素的观念就是“粮食要到肚子里”。

农村人最知种粮苦,都跟粮食亲。记得那时收麦子,芒种前后是农家人忙断腰的一季。布谷鸟的叫声催着整个村子,“黄了麦子”是一年中最大的担忧,必须要在那几天把地里的麦子抢收完。印象中,那时天还黑着,爹娘便拎着镰刀,踏着月光下地了。

娘割麦子快,手持镰刀弯腰揽麦,只听到麦秆遇刃的“嚓嚓”声,一行割完才直起身来擦把汗。娘说这样割麦,一来少起身,腰就少疼点儿;二来可以少擦汗,不直起身汗就直接顺着眉毛滴到地里了。那时,学校都放麦假,让我们这些孩子也帮着家里麦收。割一天的麦子,太阳烤,麦芒刺,晚上躺在床上,脸又红又痛,腰都不是自己的了。收一季麦下来,爹娘都会瘦一圈。一粒麦就是一滴汗珠,一仓黄灿灿的麦子,就是一缸滚烫烫的汗珠。

割完麦子,我和妹妹的任务就是拾麦穗。看着两篓排列整齐的麦穗,爹会表扬我们:“你俩拾的这些麦子,够咱一家人吃上好几天了。”拾完麦穗后,地不急着耕,还要空上一个星期左右,娘说:“地里应该还有一些没有拾回来的麦穗,让鸟雀子叼干净了再犁。”

收麦后的第一顿馍,是我们最期待的。蒸馍前,爹挑水,劈上好的筋骨柴。娘揉面,做馍,上蒸笼。我和妹妹烧火,打下手。蒸笼开始变得潮湿,不断冒出麦香味儿时,两个小肚子开始“咕咕”叫,我和妹妹一步不离地守在旁边,等着开笼。娘心中有数,她说蒸馍的火候要刚刚好,不够火或者蒸过了,都不好吃。她一声“起笼”,笼盖一掀,那叫一个香啊!

可娘说,新麦下来的第一口馍是不能急着吃的。中午,太阳当头照,万物明朗。爹把一条板凳往太阳底下一放,把一屉热腾腾的馍放在板凳上。馍的热气袅袅升起,娘双手合十,嘴里祷告着。她双手从胸前一放下来,我和妹妹就跑上前,一人捧一个馍,因为烫,吹一口气,咬一口,嘴咧来咧去,手掂来掂去,不一会儿,一个钵大的馍就下了肚。

在那明晃晃的阳光下,在那与粮食相依的岁月里,在爹娘的衣襟边,馍香仿佛能在胃里留存好多年,未来某个特定时刻就会热乎乎地翻腾起。

农村人对粮食的态度是三尺黄土般的心思,种粮时那些艰辛的历程,仿佛是在天地之间进行着某种庄严的仪式。冬去春来,风调雨顺,农人收获着大地的礼物。这饱含天地日月之精华的粮食,喂养着人类,一代又一代。而对于一粒粮食来说,从土里到达肚里,才是它的归宿。

懂得粮食的来之不易,自然不敢浪费。像我这样的农家孩子,不少规矩都是从吃饭而来,比如,吃多少盛多少,碗里不能剩饭;掉到地上的食物要捡起来,到不了人肚子里,也要到牲畜的肚子里;上学带的饼,吃不完一定要带回来。在梅雨季节,被褥、家具都会发霉,但粮食一般不会发霉,都保存得好好的。粮食,是一家人最可靠的家底。

老家鄂西都是旱田,一年两季主粮,五月收麦,十月收苞谷。白花花的麦面是细粮,黄灿灿的苞谷是粗粮。家里来了客,娘都是擀面、蒸馍。苞谷是粗粮,一般不用来招待客人,除了自家人吃,还留一些给牲畜吃。每一粒粮食都到了肚子里,就连粮食那一层外衣也是牲口的好粮,比如麦麸、玉米包壳。

那个年代,粮食不宽裕。有时接济不上了,或者家里来了客,麦子还没磨,都要去邻居家借面。我家靠面缸的那面墙上,像一面选举墙,借了谁家的面,就记下“正”字,欠几瓢就划几笔。家里磨了麦面,头等事就是还面。娘舀起满满一瓢面,再用一个小碗向上加,边加边轻轻拍实,直到堆出一道尖儿。我说:“借的时候是平平的一瓢。”娘瞪我一眼:“你懂啥!”还叮嘱我路上不要跑,别把面洒了。

我自然知道粮食的金贵,还面的路上,我弓着腰护着瓢,小心翼翼,生怕有风来。但偶尔也有尖塌了、风吹飞的时候,弄得我一身白。我家的面倒入别家的面缸时,“噗”的一声,会升起一小团尘雾,真是欢腾。还三婶的面时,她说:“你娘这个人呀,就是讲究!”在粮食紧缺的那些年,还面时的这道尖儿,让娘在村里有了个好名声。

如今,生活富裕了,人们不再借面,粮食逐年增产,种粮收粮也机械化了,但儿时与粮食的交情,让我学会了珍惜。

后来我到了城里,虽然不再种粮了,但看到粮食总是格外亲。对粮食的这份情义和吃饭的那些规矩,我也一点一点地讲给我的孩子。我给孩子们立了一条规矩,也是长辈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话一一粮食要到肚子里。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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