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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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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南省长沙市明达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汪曾祺晚年写《鸡毛》,所写是他早年就读西南联大的见闻,小说有对青年及其成长的历史性反思,又有其深刻的现实性。 B、《鸡毛》通过再现两个人生轨迹并不相同的人物偶有的生活交集,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并以此探触了真实的人性。 C、文嫂尊学生为先生,先生们不知悉文嫂的身世,金昌焕还偷吃她的鸡,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表现出西南联大有冷酷而另类的学生。 D、小说篇幅虽短小,却对挣扎于社会底层的文嫂、金昌焕的生活,以及他们经历苦难、消解苦难的方式有独到的洞察与理解。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鸡毛》以笔记散文的格调讲述故事,作者信手拈来日常生活的细节,表现了人物最真实的性情及心理,一如行云流水,全无滞碍。 B、《鸡毛》里文嫂是串连全篇的人物,小说先刻画出文嫂勤苦持家且洁身自好的性格特点,再在强烈对比色彩中,引出金昌焕这号人物。 C、《鸡毛》用透亮笔调写文嫂的善;用暗讽手法写金昌焕的恶,厌憎他的抠门、损人利己,但肯定他的从不花钱买纸,并无揶揄的成分。 D、《鸡毛》看似并无贯穿小说始终的线索,名为《鸡毛》仅在结尾处写三堆不同色的鸡毛,刚提及便收场,却是刻画人物最重要的一笔。
(3)、小说以“鸡毛”为标题有何作用?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汪曾祺谈到他的创作,说:“文学应该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悲剧如《鸡毛》同样能“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请据此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这是我在这座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地小心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举止言谈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桅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衣裤。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路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花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扮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里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加强警惕性,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女人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住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茌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筒。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予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不知道你能从中能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

(选自2011年11月13日《今晚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香港,一个身世十分朦胧的城市。

    ②身世朦胧,大概来自一股历史悲情。回避,是忘记悲情的良方。香港,没有时间回头关注过去的身世,她只是努力朝前方,紧紧追随着大流适应急剧的新陈代谢,这是她的生命节奏。好些老香港,离开这都市一段短时间,再回来,往往会站在原来熟悉的街头无所适从,有时还得像个异乡人一般向人问路,因为还算不上旧的楼房已被拆掉,后现代主义的建筑及高架天桥全现在眼前,一切景物变得如此陌生新鲜。

    ③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我常想总结一下香港的个性和特色,以便向远方的友人介绍,可是,做起来并不容易,也许是她的多变,也许是每当想起她,我就会陷入了浓烈的感情魔网中……爱恨很不分明。只要提起我童年生命背景的湾仔,就可说明这种爱恨交缠的境况。

    ④说湾仔是一个与海争地的旧区,并不过分,因它大部分土地都是从海夺过来的,老街坊站在轩尼诗道上,就会咀嚼着沧海桑田的滋味。当初在填海土地上建成的房子已经残旧,给人一幢一幢拆掉,代替的是更高更遮天的大厦。偶然一座不知何故可以苟延残喘夹在新厦中间的旧楼,寒伧得叫人凄酸。有时,我宁愿它也赶快被拆掉,可是,又会庆幸它的存在,正好牵系着我的童年回忆。洛克道、谢非道,曾经是有名的烟花之地,自从那苏绍黄故事出现之后,湾仔这个名字,在许多外国浪子心中,引起无数蛊惑联想。每逢维多利亚港口停泊着外国船只时,我就很怕人家提湾仔。我曾经厌恶自己生长在这个老区,但别人说她的不是,我又会非常生气,甚至不顾一切为她辩护。在回忆里,尽管是寻常街巷,都具温馨。现在,湾仔——已经面目全新了,新型的酒店商厦,给予她另一种华丽生命。我本该为她高兴才对,但随着她容貌个性的变易,仿佛连我的童年记忆也逐渐褪色,湾仔已经变得一切与我无干了。

    ⑤不知不觉,无声岁月流逝。蓦然,我们这一代人发现,自己的生命与香港的生命,变得难解难分。离她而去的,在异地风霜里,就不禁惦记着这地方曾有的护荫。而留下来的,也不得不从头细看这抚育我的土地;于是,一切都变得很在乎。但,没有时间关注过去的身世了,前面还有漫漫的长路要走。

    ⑥我常对朋友说,香港既是一个朦胧之城,生长在其中的人,自当也是具备这种朦胧个性。香港人不容易让人理解,因为我们自己也无法说清楚。生于斯长于斯,血脉相连着,我们已经与香港订下了一种爱恨交缠的关系。对于她,我们有时很骄傲,有时很自卑,这矛盾缠成不解之结,就是远远离她而去的人,还会时时在心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神医

顾文显

    “他是哑巴?”邬先生用下巴朝对面的板凳扬了扬,示意匪首坐下,然后脑袋转向了一直在旁啰嗦的师爷。

    “邬先生!”师爷满面惊恐 , “这是我们山寨的大瓢把子(寨主),你怎敢瞎说!”

    “他更是病人!”邬先生冷冷地噎了一句 , “看来病得不重,还有心思在这里摆谱。”

    “嗯——”匪首鼻子一哼,截住了师爷想说的话。他起身换上一副笑容,“听说神医邬先生您一针救活过娘儿俩,特意登门求治。”

    “那是人娘儿俩命大,不是我的手段。”邬先生也笑笑,“诊金随意,带来了吗?”

    胡子头儿那个气呀,这世上还有敢朝他要钱的,这人天胆!他把嘴角朝桌子方向一撇,师爷小跑着出去,很快,捧回两封银元放在桌上。

    “我这些日子……”匪首想诉说病痛之苦。

    “这回到你装哑巴的时候了。”邬先生一挥手,“我看病从来不问病人,问了就不会看了,把手伸过来。”

    匪首恨得心尖尖痉挛,暗说,病好了再说。

    邬先生把脉、开方。然后定定地注视着匪首,盯得这位杀人如麻的魔王心里没了底。“不用再来第二回了。不过,你这病去不了根。十年之后的今日必犯,那时你还找我。我活着,不废话了;我死了,还有老婆孩子会告诉你如何医治,那时才或许一次去根。”

    匪首相约十年后见,点头哈腰地离开了。

    邬先生坐回原处,冲老伴哼了一声:“生前他是犯不了病了,这药一次去根。我如此说,就是防他病好了报复。”

    邬先生是远近闻名的神医,为人耿直,好像跟这世道格格不入:富人求治,必须得先付丰厚诊金,有时还要听他训斥;而穷人钱无论多少,他是一视同仁,除有病危者,坚持先来后到,你钱再多,也要等候,连匪首那杀人魔王都得听他摆布,何况别人?

    这天先生去邻村给一穷人的母亲看病,人都奄奄一息了。见屋内锅空灶冷,他大骂接他来的男子:“不孝逆子,要把娘冻死呀!”直到一针扎下,老太太有了说话的气力,才替那“逆子”道出实情:娘是继母,母子同时患病卧床,见继母病危,儿子才挣扎着请先生,哪有力气劈柴生火?邬先生大喊惭愧。自己心思只在老人身上,怎么就没看出她儿子也是重病之人?于是慌忙赔礼,给儿子也扎了针,嘱咐他躺下不动,自己去劈柴、煮粥,直忙活到鸡叫。诊金分文不取,身上没带钱,说声事后打发人送点心意来,这才踏着薄霜,踩着一路鸡啼回家。

    来到家门,遥见门外候着许多抄手跺脚的人。原来他昨天一夜未归,病人白等了,所以天不亮便来抢先求治。

    邬先生再困也不敢歇息,忙招呼大家进屋取暖,他饭也不吃,就忙着给人看病。

    刚看过三个病人,维持会的童委员几乎是把门撞开的:“邬先生,会长肚子疼得满炕滚呢,您赶紧跑一趟吧。”

    邬先生手按在一个病人腕上,不满地说:“有这工夫,你不能去召人把他抬来?这么多人候着,你一句话就把我叫走,这分明是往会长脸上抹屎!”

    童委员只好转身回去。抬了赵会长来时,邬先生已经看过了七八个病人,

    邬先生给会长诊完脉,开了药方:“你肚子里长虫子了,不是好玩意儿。我是说那虫子。这药中有砒霜,切记,看准了秤,少一毫也不中。”嘱咐七遍,一遍比一遍口气重。

    会长被抬走了。老妻怪他:“一个汉奸,你这么关心,不怕旁人恨你?”

    “我是郎中,没有马虎的规矩。”

    四面树敌、草木皆兵的赵会长越想越觉得邬先生不怀好意。他想,你打算弄死我,我偏不上当。于是,把毒药减量一半,果然,肚子不疼了。

    会长差人请邬先生来,当面答谢,其实是让他看看,本会长不是说弄死就弄死的。

    邬先生听罢经过,当即大哭:“我嘱咐七遍你不听,虫子只是药昏,再醒来,就是神仙也没救了!”

    一月后,赵会长再次被抬往邬先生药铺。先生急忙摆手:“赶紧往家抬,晚了就死外头了。”赵会长死后,邬先生关上门,在自家里哭。

    老妻说:“你不是盼他死吗,哭什么?”

    “我后怕,怕他不减量,救一个万人恨的汉奸,我可就是罪人了。”

    “怕他减,你还一遍遍嘱咐?”

    “那人多疑,不嘱咐到七遍,他还真就不减了。”邬先生自得地摇头,“身为郎中,我若擅自减量,岂不有失医德?这可是他自己减的。”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祝福(节选)

鲁迅

    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灰白色的沉重的晚云中间时时发出闪光,接着一声钝响,是送灶的爆竹;近处燃放的可就更强烈了,震耳的大音还没有息,空气里已经散满了幽微的火药香。我是正在这一夜回到我的故乡鲁镇的。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谈话是总不投机的了。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况且,一想到昨天遇见祥林嫂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住。那是下午,我在镇东头的河边遇见她;而且见她瞪着的眼睛的视线,就知道明明是向我走来的。我这回在鲁镇所见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她的了: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我就站住,豫备她来讨钱。

    “你回来了?”她先这样问。

    “是的。”

    “这正好。你是识字的,又是出门人,见识得多。我正要问你一件事——”她那没有精彩的眼睛忽然发光了。

    我万料不到她却说出这样的话来,诧异的站着。

    “就是——”她走近两步,放低了声音,极秘密似的切切的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我很悚然,一见她的眼钉着我的,背上也就遭了芒刺一般。对于魂灵的有无,我自己是向来毫不介意的;但在此刻,怎样回答她好呢?我在极短期的踌躇中,想,这里的人照例相信鬼,然而她,却疑惑了。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

    “也许有罢,——我想。”我于是吞吞吐吐的说。

    “那么,也就有地狱了?”

    “阿!地狱?”我很吃惊,只得支吾着,“地狱?——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

    “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唉唉,见面不见面呢?……”这时我已知道自己也还是完全一个愚人,什么踌躇,什么计画,都挡不住三句问,我即刻胆怯起来了,便想全翻过先前的话来,“那是,……实在,我说不清……。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我乘她不再紧接的问,迈开步便走,匆匆的逃回四叔的家中,心里很觉得不安逸。自己想,我这答话怕于她有些危险。她大约因为在别人的祝福时候,感到自身的寂寞了,然而会不会含有别的什么意思的呢?——或者是有了什么预感了?倘有别的意思,又因此发生别的事,则我的答话委实该负若干的责任……。但随后也就自笑,觉得偶尔的事,本没有什么深意义;而况明明说过“说不清”,已经推翻了答话的全局,即使发生什么事,于我也毫无关系了。

    但是我总觉得不安,过了一夜,也仍然时时记忆起来,仿佛怀着什么不祥的预感,在阴沉的雪天里,在无聊的书房里,这不安愈加强烈了。果然,特别的情形开始了。傍晚,我竟听到四叔且走而且高声的说:

    “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我先是诧异,接着是很不安,似乎这话于我有关系。试望门外,谁也没有。好容易待到晚饭前他们的短工来冲茶,我才得了打听消息的机会。

    “刚才,四老爷和谁生气呢?”我问。

    “还不是和祥林嫂?”那短工简捷的说。

    “祥林嫂?怎么了?”我又赶紧的问。

    “老了。”

    “死了?什么时候死的?”我的心突然紧缩,几乎跳起来。

    “昨天夜里,或者就是今天罢。我说不清。”

    “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还不是穷死的?”他淡然的回答。

    然而我的惊惶却不过暂时的事,随着就觉得要来的事,已经过去,心地已经渐渐轻松;不过偶然之间,还似乎有些负疚。

    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我独坐在发出黄光的菜油灯下,想,这百无聊赖的祥林嫂,先前还将形骸露在尘芥里,从活得有趣的人们看来,恐怕要怪讶她何以还要存在,现在总算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了。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我静听着窗外似乎瑟瑟作响的雪花声,反而渐渐的舒畅起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青花瓷

裘山山

我在做家务上是个懒人,所以一直请阿姨做,眼下这位阿姨叫小殷,个子瘦小,肤色偏黑,没有文化。有时候她会和我聊她的事。她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有了大儿子,第二次有了小女儿。第三次没有孩子,但在一起已经十多年了,现在这个老公对她不错,有时我给她水果什么的,她会打电话叫他来/接。

有一天我回家时发现她哭丧着脸。她说,老师对不起,我把你的花瓶打烂了。我心里一沉,走过去,果然是我的青花瓷,二十年前我在景德镇买的,薄胎瓷青花瓶,我很喜欢,只剩一个了。我一阵心疼,很不高兴地问,怎么回事啊? 这两个花瓶从我搬家过来就一直摆在那儿,你怎么就把它打碎了? 我瞥了一眼,忽然发现她的双眼红肿,我心软了,讪讪地说,打了就打了,你也不至于哭嘛。她低下头轻声说,是上午哭的。原来,昨天晚上她找老公借钱,儿子买了个二手房,还差八万,她跟老公说你打个借条,等他挣到钱了再还你。她老公说, 自家人打什么借条呀。就从网银上转了八万给儿子。可是今天早上起床,老公忽然生气了,冲她吼,她和老公吵架,老公摔门而去。她哭了一上午,下午来我家做事时,依然心慌手抖,就把我的宝贝青花瓷给打了。

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是八万,不是八千哪。她说,我知道多,所以我好好跟他商量的。我说,是不是你还找他要过别的钱? 她说是,女儿进高中他交了三万。我说你心平气和地想想,如果是你,先拿三万给他女儿,再拿八万给他儿子,你会不会心疼? 她说,他又没有娃娃。我又好气又好笑,他和你孩子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那么痛快地拿钱出来。难道给了钱,还不让人心疼一下? 他好不容易攒了点儿钱,一下子没了,虽然是答应了给你,但睡了一晚上又心疼了,早上起来发两句牢骚,你还不让发,你也太霸道了。她嘴角动了动,终于忍不住笑了。她不再言语,去厨房烧晚饭。晚上八点多,小般忽然转给我一千块钱,还附了一句话:“老师对不起,赔你的花瓶。”我正专心收看埃隆·马斯克第三次发射星舰的直播,直播一直到九点半才结束,发射终于成功了,这才看到小殷转给我的钱。我回复她:“我不会要你赔钱的。”我已经放下了青花瓷,感觉跟着埃隆·马斯克去了一趟太空,心胸也开阔了。

可是第三天她来,依旧情绪低落,不光是面部表情,整个身子都低落。肩膀斜垮着,腰塌着,显得更加瘦小。我起身倒水的时候,按捺不住地问,未必又吵架了? 她说,不是和我老公,是和我儿子。这下我来兴趣了,故事发展出人意料。我端着水杯跟着她扫地。她说,昨天我在回家路上买了卤肉和凉拌兔丁、两瓶啤酒,到家里又炒了两个素菜,等他回来吃饭。哪晓得他一直不回来,发信息也不回,等到九点多他才回来,一嘴的酒气。他说是我儿子请他在外面吃饭。我说,这有啥好生气的,你儿子肯定想调解一下嘛。她愤怒地说,你不晓得老师,我儿子跟他说,叫他不要和我计较,他说我妈就是个小肚鸡肠,气死我了!我很想笑,努力忍着。对了,我儿子还说我是什么……那个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老师你说气不气人?我就骂他混蛋。他一句话不说就把我电话挂了,后来我再打他就不接了。难怪她的脸这么黑。跟儿子吵架肯定比和老公吵架还要心烦。

老实说,他儿子说她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这一点,倒是有那么点儿沾边儿。她不年轻,不漂亮,不富有,脾气还大。跟青花瓶似的,又薄又脆。可是谁规定的丫鬟就不能有脾气呢?我说他不接电话你就发信息骂他。她说,我发了,我发了好几条。然后呢? 他一直不回我,我刚刚来之前把他拉黑了。你别说,我有点儿佩服她了,我连老公都不会拉黑,何况是儿子。血脉这东西又不是靠互联网关联的。不过呢,这儿子也太过分了,起码回个表情符号嘛。于是我大声说,拉黑好,看他怎么办。那口气,有点儿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可是星期二见面,她竟然戴着口罩在做卫圭。难道她被家暴了? 等她把口罩取下来,我一看,嘴唇一圈儿红肿不说,还有好几个小水疱。脸颊上也有很多红点点,虽然有点儿瘆人,但显然不是打出来的。我略微放心一点儿!怎么搞成这样了? 她小声说,我去文了唇。文唇?为什么? 虽然噘着烂嘴巴,她的眼里却满是笑意,我早就想文了,我皮肤又黑又黄,她们说把嘴唇搞红一点儿就精神一点几。我指指脸颊,这些红点点又是怎么回事? 她说,这个是文昏送的祛斑。看她满脸开心的样子,我知道她已经把一地鸡毛理顺了。

原来,星期六下午. 她儿子带着老婆孩子来了,儿子来了说他不是故意不回她信息的,是手机坏了。手机修好才:看到信息,回过去才发现被拉黑了。她不说话,进厨房开始烧菜,还让老公买了啤酒。吃饭的时候,儿媳妇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她,说是单位发的奖励。她打开一看,三千。马上就想到了文唇,最好的差不多就是这价位,以前一个姐妹介绍过的,她一直舍不得。现在终于可以下决心了。于是星期天她就去文了唇。昨天开始肿,今天开始起水疱,但她仍旧一脸开心。

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儿子认错,老公偷偷和儿子使眼色。媳妇拿出红包,然后,她和儿子重新加微信,儿子汇报房子过户情况。再然后,她答应周一继续接送孙女上幼儿园。河水在打了几个漩涡之后,又开始平缓流淌。我没来由地又想起了大侠埃隆·马斯克。老马坦承自己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不善社交,有点儿自闭。如此,小殷虽然和他差十万八千里,总还有一项是强过他的。而且我还意识到,小殷虽然有点儿小姐脾气,却并不是青花瓷。她是貌似青花瓷,实则铁罐子,摔得一身坑坑洼洼的,但绝不会破碎。

(节选自《小说月报》2024年第10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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