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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阿庆基“造反”

[芬兰]本蒂·韩佩

    一条板凳安放在路旁,只要行人累了,就可坐下休息。累了!是的,难道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吗?一个人在七十年岁月里要跨出多少步子啊——短的、长的、急的、慢的。板凳被发明和制造出正是为了

    人们能够坐它。或许这条板凳还有别的目的,因为冷饮亭就在它的旁边……

    托比亚斯·阿庆基多次感到奇怪,这条板凳看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人们仅仅是在散步途中想让腿脚歇上一歇时,才意识到它的存在。

    托比亚斯·阿庆基坐在板凳上,他的头发斑白,但精神却很矍铄,他用大拇指托着烟斗,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没过多久,越越近的歌声唤醒了他,立刻使他想起,现在是生活在动乱时期。罢工、骚乱……打吧!吵吧!有的是理由……可是这么干难道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如果像被拴着鼻子的小牛犊那样发疯似的挣扎,能行吗?托比亚斯·阿庆基已经七十岁了,现在世道是不是变了?也许是吧,也许人们的眼界有所不同。可是生活是不是好过些了?嗯,他们应当尽可能过得更好些。这就有足够理由去进行斗争……

    他听见一个过路人说,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

    游行示威吧!他——托比亚斯·阿庆基,已上了年纪,只能坐在板凳上观望。在这种时期,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

    游行队伍过了,人不少,除了两旁土路,整个街道都挤满了人群。

    他们唱的歌中有激烈的词句:“法律骗人,政府压人。”

    “到了明天,普天之下皆兄弟……”

    游行队伍过去了,托比亚斯·阿庆基朦胧地感觉到,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向着遥远的未走去……他们在前进,先头部队消失在转弯处的建筑物后面。后那里发生了阻塞,尽管后面的队伍还在前进,突然“砰”的一声枪响,划破了夏末晴朗的天空。托比亚斯·阿庆基被子弹的呼啸声惊呆了。这似乎是不应该的……然而后他还是平静下,觉得自己反正是坐在板凳上的旁观者。

    游行队伍一下子散了,犹如受到旋风袭击似的扬起了满天尘土,人们掉转头纷纷跑了。托比亚斯·阿庆基看到警察握着步枪和皮鞭,正在寻找示威的人,可是游行示威者都跑散了。这时,警察突然发现坐在板凳上发呆的托比亚斯·阿庆基。

    “你放什么哨?”警察大喝一声。

    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张了张嘴,还没得及解释自己仅仅是坐在板凳上休息的旁观者,皮鞭已抽到了他的身上。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不可解脱的困境,不禁顿时火冒三丈。这怎么可能呢!要知道他只不过坐在板凳上……可是愤怒只是再次招致皮鞭的抽打,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得拔起僵硬的大腿一逃了之。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他确实陷入了解脱不了的困境。不久,他被捕了。受讯、受审,最后被带到被告席上受到了“参与造反罪”的控告。

    托比亚斯·阿庆基怎么也不能理解,他仅仅是在板凳上坐一会儿而已。而这条板凳看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他对警察咆哮起,他怎么也难以接受警察的指控,他难道会热昏了头脑干下这等事!可怜虫……怎么会想得出:他是狡猾地假装坐在板凳上,企图逃过劫难,实际上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者是工运首脑……

    警察就是认定他有罪,一口咬定:你身上有紫血块,你就是参与了造反……

    托比亚斯·阿庆基搔了搔头皮,觉悟过:也许世界上从就没有为旁观者准备的板凳!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托比亚斯·阿庆基是一位七十岁的老人,他过着孤独而没有人理解的生活,每天坐在板凳上观望,成了他最大的生活乐趣。 B、“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看到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阿庆基这样想,可以看出他安分守己,也表明他对社会现实认识不深。 C、警察一口咬定阿庆基参与造反,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意在表明警察欺软怕硬,能力低下。 D、这篇小说刻画人物非常成功,运用了肖像描写、心理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刻画阿庆基老人,使人物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E、作者没有用更多笔墨正面去写警察与罢工工人的冲突,这就使得阿庆基老人的被捕情节更加突出,有力地彰显主题。
(2)、小说前后两次写道“这条板凳看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阿庆基的心理活动,前后经历了哪些变化?请作简要概括分析。
(4)、小说结尾处的画线句有什么含义?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医生的职责

【澳大利亚】斯蒂芬·凯伦 张维(编译)

    诺顿将新来的病人领进诊室,对索勒大夫说:“大夫,这个病人好像受到了惊吓,总是惶恐不安。他是保加利亚人,英语说得不好。因为你也是保加利亚人,院长让我把他带到你这儿。”

    “交给我吧。”索勒大夫点点头,诺顿便离开了诊室。新来的病人白发苍苍,他佝偻着身子站在那里,不一会儿全身就哆嗦起来,然后他颤巍巍地举起左臂遮住了自己的脸。

    索勒医生操着保加利亚语对他说:“请坐,你不用害怕。我叫索勒·格鲍尔,你的主治医生。”

    熟悉的乡音使病人感到宽慰,他坐下来,探过身子低声地问道:“真高兴听到我们自己的语言,大夫,你是我们的同胞吗?”

    “我也是保加利亚人。”索勒医生点点头。

    “谢天谢地!”病人舒了口气。紧接着他又变得惊慌起来:“索勒大夫,他们穷追不舍,想杀死我。我吃不下、睡不着。昨天有人跟踪了我一整天,他们也许会对我下毒。索勒大夫,救救我,我不想死……”

    “你在这里很安全,没人想杀死你!”索勒大夫平静地告诉他。

    “他们会的,他们一定会杀死我!”病人坚持说道。

    索勒知道要想解开病人的心结,就应该了解问题的实质:“他们是谁?”

    “是那些犹太人!我是科洛内尔·扎卡洛夫,当年曾是索菲亚一个集中营的司令官,这些犹太人一直追踪我来到了澳大利亚,他们要杀死我……”

    索勒大夫默默地坐在那里倾听着病人近似呻吟的诉说,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地对病人说道:“好了,科洛内尔·扎卡洛夫,你可以走了!”

    “谢谢,谢谢!”扎卡洛夫很感激。索勒大夫起身按铃,诺顿进来领走病人。病人刚一离开,索勒大夫便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全身上下情不自禁地颤抖了起来。当年他和家人在集中营里惨遭迫害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他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就像当年在科洛内尔·扎卡洛夫的集中营里目睹亲人惨死时那样无声地抽泣着。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亲眼看到了爸爸、妈妈和姐姐被处死的情景。也不知哭了多久,索勒慢慢地抬起头来,咬牙切齿地说道:“苍天有眼,这个该死的恶魔终于落到我的手上,我要亲手杀死他,为死去的亲人报仇!”说着,他打开一个上了锁的柜子,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小药瓶,把它和一管注射器放进一个小盒子里。可是他抬头看到了挂在墙上的那幅《希波克拉底誓言》,不禁愣住了,脑中又闪出了在医科大学宣誓的那个场景,他想:“我是一名医生,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他现在是我的病人,我怎么能害死我的病人呢?”索勒医生痛苦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整个下午,索勒大夫一直坐在那里没动,内心深处,医生的职责和复仇的欲望交织在一起,让他不能自拔。

    临近下班,索勒医生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取出盒子里的药瓶和注射器,把它们放回原处,然后收拾东西回家。

    这天晚上索勒大夫彻夜未眠,少年时代在集中营里遭受的苦难像演电影一样出现在脑海里。天快亮的时候,他才迷迷糊糊地闭上眼。忽然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把他惊醒。索勒大夫打开门,看到诺顿站在那里。“不好了,新来的病人出事了!”诺顿惊慌失措地说道。“他怎么啦?”“我想可能是我的话刺激了他!”诺顿说。“到底怎么回事?”索勒大夫很着急。“昨天下午我送他回病房,曾经比划着告诉他,你当年曾在索菲亚的集中营里呆过。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话,问我你为什么被关进集中营。我告诉他是保加利亚的纳粹分子把你一家投入了集中营,因为你是犹太人。”

    “他听后什么反应?”索勒大夫问。“他一声不吭,不过脸色非常难看,当时我也没在意。今天早上我去他病房,发现他倒在血泊中。他割断了自己的静脉,身边还留着一张纸条。”

    索勒大夫接过纸条,只见上面用保加利亚文写着:“假如有来生,我再也不会做过去的那些事情了,医生,对不起,请饶恕我们这些罪人吧!”尽管索勒大夫有一种解脱感,可他却高兴不起来,内心深处多少也感到了一些内疚,他赶紧对诺顿说:“快带我去他那儿,我们要救活他,绝不能让他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美丽乡村

芦芙荭

那天早上,他刚进办公室,电视台的总导演就找到他。说,电视台准备拍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地点选在你老家的那个村子,你得给我们帮帮忙。

他的老家距县城有七十多里,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傍水的小山村。村子里的房子、门楼、院墙以及鸡舍、猪圈、牛栏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砌成。虽然没有街道,但户连户、舍连舍勾连成一片,错落有致,看起来特别美。他虽然离开村子多年,每年总会回去转上几次。这些年,他在城里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心里却总是割舍不了那些石板房。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美好的记忆。

一听说在他老家拍电视片,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总导演说,是这样的,我们已到你老家那个村子踩过几次景了,一切都满意,唯一缺的就是人了。

    缺人?他有些不明白。

是的。你的老家你知道。这几年村子里的人外出的外出,搬走的搬走。那天我们去村子里踩景时才发现,偌大的一个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是老人。问题是,我们拍纪录片,不能拍个空村子吧,那么好的景致,没有人,拍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明白了总导演的意思,可这比出钱的难度还大。

别给我说难。我知道你的能耐,凭你在村里的威信,这事对你来说就不算个事。

送走总导演,他就开始给村子里在外的人打电话。

一开始,大家听说要在老家的村子里拍电视,都兴奋得不得了。其实,每个人的心里还都装着那个村子。可一说到具体的事情上,问题就来了,有的说生意忙走不开,有的说小孩要上学得照看,推三挡四找各种理由。

尽管难度大,最终他还是做通了全村人的工作。事情总算定了下来。竟然还有一个意外之喜。村子里一户准备给孩子结婚的人家,也被他说动,决定将婚礼搬回村子里办。

在摄制组开拍的前两天,他和村里的人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了村子里。

那时孩子们刚好放寒假。为了还原生活,他还特意买来了红辣椒、玉米棒子,将它们穿起来,挂在各家各户的山墙上。石板墙红辣椒,一下子将所有人的记忆拉回到过去的岁月。

生活其实是不用导演的。大人们平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火塘里生起火,围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小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在村子里追来跑去。偶尔响起一声两声狗叫,村子就一下子活起来了。

电视开拍的第二天,那户给孩子结婚的人家,门上贴上红红的对联,场院里摆起了酒席,全村的人都来喝喜酒。主家还请来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地热闹了起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拍电视的事。

电视片拍得是异常顺利。杀青那天,总导演握着他的手说,多么好的乡村生活呀。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下雪,要是下一场雪,孩子们再在村子里打雪仗,堆上雪人就更有意思了。

送走摄制组的那天晚上,他让老婆将炕烧热,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些年他在外打拼还真的没有好好睡过一次安稳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真是好呀。

早上起床,他一打开门,外面竟然下起了雪。转过墙角,他却发现,村子里好多人正将他们带回来的行李往公路上搬。那里停着他们开回来的车。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将车发动了起来。

怎么就不能在村子里过一个年呢?他回过头往村子看去,此时,整个村庄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雪越下越大,那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要将整个村子掩埋掉。

(选自2016年第23期《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说“冬”

富丽

    四季更迭,岁月流转,在经历了春的烂漫、夏的热烈、秋的浓情之后,我们又将迎来冬的凛冽。“春花秋月杜鹃夏,冬雪皑皑寒意加。”冬的意象之于我们,总是伴随着白雪、严寒。然而,“冬”字最初的含义,却跟冬天并无关联。

    “冬”在甲骨文中写成 等形状,像是在丝线或绳索的两头各打一个结,表示两个端点。因此,文字学家们普遍认为,“冬”是初表示终结、终了等意思。例如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飘风不冬朝,暴雨不冬日。”大意是说,暴风不会持续一早上,暴雨不会持续一整天。在这里,“冬”表示的就是终了、贯穿始终的意思。

    顺便插一句,在绳索上打结这种做法跟远古时代的结绳记事有关。据《周易·系辞下》记载“上古结绳而治”,在文字产生以前,“结绳”是人们用以计数或者记录重大事件的一种原始方法。不只在中国,世界各地的不同民族都曾使用过类似的方法。而在汉字中,除了“冬”以外,十,廿,卅等字很可能也都保留了结绳记事的印记。比如说“十”,有一种观点认为,它最初就是用在绳子上打一个结的方式表示数字“十”。

    “冬”字本来的意思是终结、终了,而冬季是一年四季中的最后一个季节,也是一年的末尾,因此,当四季的概念产生以后,“冬”这个字形就被用来表示“冬季”了。许慎《说文解字》中所言“冬,四时尽也”,显然针对的是“冬”作为季节名称的用法,而非它的最初含义,这一点值得注意。

    “冬”被用作季节名称之后,人们在原字形上添加“糸”构成“终”字,以表示“终结”的意思。正因为如此,在有的版本的《老子》中,“飘风不冬朝,暴雨不冬日”中的“冬”被直接写成了“终”。

    当“冬季”成为“冬”的基本含义之后,其字形也沿着这一脉络继续发展。“冬”的金文形体中增加了“日”,像是“日”被覆盖住了,意味着阳光不太温暖,借以强化“冬”的含义。而“冬”的小篆字形,则去掉了“日”,在下面增加了 是“冰”的早期写法。水凝结成冰是冬季的特征之一,在字形中加“冰”显然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冬”的季节特征。再往后发展,楷书字形“冬”下面的两个点儿就是由“冰”演化而来的。

    “冬”的字形虽然经历了一个多变且有趣的发展过程,然而,不得不说,它的意思和用法却如同北方冬季的景色一样单一。随着它作为拟声词表示击鼓或敲门等声音的用法被“咚”所取代,现在的“冬”基本上只保留了“冬季”这样一个单纯的含义。不过,从我国古代诗文来看,人们对冬季的认识和看法却并不单一,因而有了从不同角度对冬天的称说方式。

    古人把冬季的三个月,即孟冬、仲冬、季冬全称“三冬”。因此,“三冬”常常被用作冬天的代称。例如杜甫曾在《遣兴五首》中用“蛰龙三冬卧,老鹤万里心”抒发自己老当益壮的豪情壮志。冬日里天地间一片清寒的景象,因此,冬天又有“清冬”之称。唐代王维在《赠从弟司库员外絿》一诗中所写“清冬见远山,积雪凝苍翠”,是在积雪覆盖的冬日远山中,看到了润泽和勃勃生机。

    如果说,“三冬”“清冬”还能让人一眼看出跟冬天在意义上的关联的话,那么,“北陆”一词就不那么直观了。“北陆”原本指的是太阳在冬天的方位,后来被用来代指冬天。例如唐代王季则《鱼上冰》:“北陆收寒尽,东风解冻初。”冬寒将尽,冰雪开始消融,自然界孕育着生机。除此之外,冬天还有九冬、玄序、岁余等诸多别称。

    通过古人描写冬天的诗句我们可以看出,在人们的认识中,冬季的严寒固然使生存环境变得恶劣,但同时也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提供了养精蓄锐、蓄势待发的条件和时机。

    英国诗人雪莱的著名诗句“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在我国广为人知。诗人以季节作喻,提醒在黑暗和困境中奋斗的人们要对美好的未来抱有希望。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早于雪莱一千多年,唐代吕温就曾在《孟冬蒲津关河亭作》一诗中写道:“严冬不肃杀,何以见阳春。”只有经历了严酷的冬天,才能迎来春光明媚,这是人类千百年来体悟出来的自然之道和处世哲学。唯有不惧挫折,不屈不挠,勇往直前,才能到达梦想的彼岸。

(选自《月读》2017年第11期)

【附录】“冬”字的字形演变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隶书:冬    简化字: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回门

沈字

    王庄有个奇怪的习俗:嫁到其他村的姑娘必须要在夫家三个月后,独自回门,并将路上看到的最美的东西送给父母,以示孝道。

    三天后夫家再来人接回去。

    明儿正好就是王庄的姑娘,人生得水灵,心善又爱笑,眼见明儿嫁到赵庄已经两个多月了,离回门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村里的人都不免为她着急起来。

    村里人都说“明儿是个好姑娘”,大人小孩都喜欢她,明儿的夫家是打渔的,丈夫负责打渔,明儿就负责卖鱼,明儿总是坐在竹凳上,身旁放着杆秤,但是明儿的手其实就是杆秤。

    村东头打柴的大强来买鱼,高声说道;“明儿,来两条大鱼嘞!”

    明儿笑了,从篮子里摸出两条大鲫鱼,用手掂量了下,朗声道“两斤三两,十块一斤,一共二十三块,不信你可以上秤!”

    “哪能不信呢!”大强哥笑道。

    “我还有两个鱼头呢!你也拿回去吧,也不好卖,你烧个鱼头汤给嫂子好好补补,生个大胖小子。”明儿一边说一边利索地拿袋子套起来,大强哥付了钱,笑着走了,临走之前,他告诉明儿从赵庄到王庄,走村口南边的路最好,路近又平坦,走路很快就到了。

    可是,明儿的手也有不灵的时候,隔壁赵大娘一个人在家,就爱吃鱼,这不,今儿又来买鱼了。

    “明儿,给我来条鱼!中午红烧着来吃!”

    明儿拿了条大鱼,用手掂了掂,道:“就这条吧!六两!”

    赵大娘心实,还是用秤称了下:“傻丫头,哪能次次都信你的手!瞧,这鱼都快七两半了,今儿,你的手不灵了。”

    明儿也笑了:“一共六块!”

    赵大娘愣了一下,嘴里念念有词,说:“算错了,不是这个数哩!”

    “没错,鱼价跌了!”明儿嫣然一笑,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你这丫头,拗不过你!”赵大娘乐呵呵的,又和明儿拉起家常来,“这村南口靠小溪边的路石子多,不好走,昨天我去那儿散步,一路都磕磕绊绊的。你走那边小心点……”

    明儿也特别喜欢小孩,每次有孩子来,都要给几颗水果糖,瞧!小二狗又来了:“明儿姐,我和你说哦!今天我去村南边的小溪边,发现那儿有很多漂亮的花,就像姐姐一样漂亮!赶明儿我摘来送给你!”

    明儿笑道:“好!姐姐可喜欢漂亮的花了!”说着,又拿出几颗糖果。

    时间过得可真快!一晃就到明儿回门的日子了,明儿刚踏出家门,守在她家门前的小孩便奔走相告。

    “明儿姐出来啦……”她站得笔直,面带甜甜的微笑,一步一步走得很慢,走了很久……

    从赵庄到王庄一路上都站了很多人,他们都对着她笑,不断提醒着她:“明儿,前边有石头,小心些!”

    “明儿,当心路边的草头!”

    “明儿……”明儿走着走着,离王庄越来越近了。

    到小溪边时,小二狗捧着一束美丽的花,从草丛里跑出来,笑着说:“明儿姐,送给你!”

    就这样,明儿顺利走回了赵庄,将漂亮的花送给了父母,完成了回门仪式。

    其实,明儿,她是个盲姑娘。

    但她说,她眼中的世界很美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7期)

阅读下面节选自《金岳霖先生》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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