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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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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铁拐李”传奇

陈圣芳

    他,拄着拐杖,个子瘦瘦高高的,是一个流浪乞丐,身背很多口袋的褡祾,每天走村串户地乞讨,像一个行脚僧,人们背地里都叫他“铁拐李”。

    “铁拐李”讨米很特别,用手抓的米他是断然不会要的。原来一个刁顽尖滑的大嫂,把一只紧捏的空手放进米袋子,然后从他袋子里面带出一大把米来。

    铁拐李乞讨没有定性,走哪是哪。天黑了,随便睡在学校或者队屋廊檐下,将身子蜷缩成大虾米,囫囵睡去。当天放明时,又不知所踪了。而一方方的墙壁上,却用土坷垃划写满了诗文。湾子里的斋儒老先生曾经教过私塾,他一手捻着他那稀稀落落的几缕白胡子,一边摇头晃脑地吟哦着,一脸的陶醉。

    “铁拐李”他有时也会给湾里的剃头匠几分钱,让剃头匠将他那乱茅草一样的头发理得顺顺当当的,但是他那飘然若仙的胡子他是一定不会剪的,而且,他每次去河边洗碗时,都会把胡子润湿,对着水面捋了又捋。然后把碗刷的贼亮,像猫子舔了似的。

    “铁拐李”虽然疯癫时六亲不认,举起拐杖见人就打,见狗就追。一旦安静下来,他又特别喜欢孩子。那天他在苕货家门口发现苕货在写字,便蹑手蹑脚笑眯眯地走了过去,在后面认真地端详着,并且细声细气地告诉苕货:你发倒笔了,这个勾是“利刀勾”,这个不是这样的,是“宝盖头”,上面没有一点……他告诉苕货很多以后,当再遇见苕货时,他还不忘在他的草稿纸上教几个字,过几天他回来时,他一定会考考苕货,如果苕货回答正确了,他会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把把花花绿绿的豌豆糖来,赏给苕货。

    有段时间,“铁拐李”突然不疯癫了,他居然背了一个上面印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毛泽东”的书包,一步一拐地走学校赶乡集,卖他用澴河潭坡上的泥巴做出来的口哨。

    那泥巴做的口哨的确精妙绝伦,有高音的,有中音的,也有低音的,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如果哪个小朋友吹的好,他会摸摸他的小脑袋,笑眯眯地说,拿去吧,不要钱。得到哨子的孩子像过年般的高兴,于是刹那间,满湾子从南到北都是“蛐蛐”般忽高忽低的泥巴口哨声。不过,他尤其喜欢苕货,他看见苕货往往会送他几个五颜六色的泥巴哨,并且还要当面给苕货做示范,同是“蛐蛐”几声,却别有一番韵味。等到学生上课后,他就默默地站在教室的廊檐下,看着琅琅读书的孩子,一脸笑意。有一次,他在走廊小黑板前伫立良久,然后捡起地上的粉笔头,在黑板上涂改起来。一个老师发现了,便吼了几声,吓得铁拐李一溜烟跑了。那老师过来一看却愣住了,原来他修改了一处语法错误。

    从此以后,这位老师便特别关注起铁拐李来。有一天,他路过铁拐李寄住的废砖窑时,看到一个漂亮的城里女子,对着铁拐李声泪俱下地说着什么,而他却有滋有味吃着讨来的米饭,理也不理。后来那女子伸手去拉铁拐李,不料一下子惹恼了他,他挥舞着拐杖,吼道:“你滚,你滚,我不要你管……”那位老师忙躲到一边,看见那女人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废砖窑。后来听人说铁拐李原来是一所大学的教授,因为说错了一句什么话划成右派,加上妻子闹离婚,所以就成了流浪的疯子;还有的人说,那个女人是他的学生,很是崇拜他,知道了恩师落脚地后,踏破铁鞋不远千里赶到这里……打这天起,铁拐李就突然从人们的视线里悄然消失了。

    开始还有人念叨一下:铁拐李好长时间没有来讨饭哩?再后来,铁拐李这个名字就像从澴河上游冲下来的一截树枝,在河湾汊里打个转顺流而下,一去无踪。

    而当“铁拐李”这个名字,再次被人提起时,已是十几年后的一天了。那天,已考取博士生的苕货,给家里寄来一张他和导师以及师母的合影。邻居们呼啦一下子围过来看,马上有人说:“咦!师母好年轻啊,怕要比导师年轻不少哩。”突然有人叫了一声:“这苕货的导师,有点像铁拐李呢。”大伙围过来一看,“呵呵,别说,还真有点像哩!”马上就有人说了:“瞎说,一个要饭的,一个是导师,八竿子也打不着呀!”苕货娘说,那好办,我打电话问问就知道了。

    于是苕货娘在一圈人的注视下,拨通了电话:“喂,苕货,我问你一件事情哈……”

(选自《2015年中国小小说精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一段,运用白描手法,简要勾勒了主人公的形象特点和生活状况,并交代了“铁拐李”这一外号的由来。 B、小说中的“苕货”其实并不“苕”,是理解作品的重要线索人物。“铁拐李”教他写字,送他泥巴哨子等情节,很好地凸显了主人公的性格特点。 C、“铁拐李”虽以乞讨为生,但却不要手抓的米,还在墙壁上写满诗文,表现了他的孤高自傲以及与时代的格格不入。 D、小说中的多处细节描写,如“铁拐李”背的书包、漂亮的城里女子的出现等,暗示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揭示了“铁拐李”人性扭曲的社会原因。 E、该小说讲述了“铁拐李”颠沛流离的生活。全文结构紧凑,情节不蔓不枝,语言朴素精炼,体现了作者较高的叙事技巧。
(2)、“铁拐李”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这篇小说在构思上很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勋章

【俄】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作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而他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让人们可以看到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心里想,“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五个卢布,却能造成这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清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走。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了。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就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心中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也冒出令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大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都低下头看自己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普斯佳科夫,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被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同事那边瞥了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角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的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的同事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他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们看他的勋章。他虽然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论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勋章高一等,符拉季米尔勋章比安娜勋章又高一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玉卿嫂(节选)

白先勇

    不知怎的,我老觉得这两姐弟跟别人很不一样。比如说吧,胖子大娘也还不是有一个干弟弟叫狗娃的,可是她对他一点也不热络,一径骂他做臭小子,狗娃向她讨些我们厨房的剩锅巴要吃一顿臭骂,才捞到几包;可是玉卿嫂对他干弟弟却是相差得天远地远。

    平日玉卿嫂是连一个毫子都舍不得用的。我妈的赏钱、她自己替人家织毛衣、绣鞋面赚来的工钱,一个子一个子全放进柜子里一个小漆皮匣子中,每次到了月尾,我就看见她把匣子打开,将钱抖出来,数了又数,然后仔仔细细的用条小手巾包好揣到怀里,拿到庆生那儿去。

每次玉卿嫂带我到庆生那里,一进门她就拖着庆生到窗口端详半天,一径问着他这几天觉得怎么了?睡得好不好?天亮咳得厉害不厉害?为什么还不拿棉袄出来,早晚着了凉可怎么是好?天凉了,吃些什么东西?怎么不买斤猪肝来炖炖?菠菜能补血,花生牛肺熬汤最润肺——这些话连我都听熟了。

    玉卿嫂真是什么事都替庆生想得周周全全的,垫褥薄了,她就拿她自己的毡子来替他铺上;帐子破了洞,她就仔仔细细的替他补好;她帮他钉纽子、做鞋底、缝枕头囊——一切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情,她总要亲自动手。要是庆生有点不舒服,她煎药熬汤的那份耐性才好呢,搅了又搅,试了又试。有一次庆生感了风寒,玉卿嫂盘坐在他床上,拿着酱油碟替庆生在背上刮痧时,我直听到她刮了多久就问了多久:“痛不痛?我的手太重了吧?你难过就叫,噢。”忽儿她拿着汗巾子替他揩汗,忽儿她在他背上轻轻的帮他揉搓,体贴得不得了。

    玉卿嫂对庆生这份好是再也没说了,庆生呢,要是依顺起来,也算是百般的迁就了,玉卿嫂说一句他就应一句。然而我老觉得他们两个人还是有点不对劲,不知怎么的,玉卿嫂一径想狠狠的管住庆生,好像恨不得拿条绳子把他拴在她裤腰带上,一举一动,她总要牢牢的盯着。庆生的手动一下,她的眼珠子就转一下,我本来一向觉得玉卿嫂的眼睛很俏的,但是当她盯着庆生看时,闪光闪得好厉害,嘴巴闭得紧紧的,却有点怕人了。庆生常常给她看得发了慌,活像只吃了惊的小兔儿,一双眸子东窜西窜,似乎是在躲什么似的。我一个人来和庆生玩还好些,我们下着棋有谈有笑,他一径露着一嘴齐垛垛的牙齿,好好看。

    要是玉卿端坐在旁边,他不知怎么搞的,马上就紧张起来了,心老是安不下来,时不时就拿眼角去瞟玉卿嫂一下,要是发现她在盯着他,他就忙忙垂下眼皮,有时突地两只手握起拳头,我看到他手背的青筋都暴起来了。说起来也怪得很,庆生虽然万分依从玉卿嫂,可是偶尔他却会无缘无故为些小事跟玉卿嫂拗得不得了,两人僵着,默默的谁也不出声,我那时夹在中间最难过了,闷得好像透不过气来似的,只听得他们呼吸得好重。

    有一件事情玉卿嫂管庆生管得最紧了,除了买东西外,玉卿嫂顶不喜欢庆生到外面去。为了这件事,庆生也和玉卿嫂闹过好几次别扭。我最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妈到姑婆那儿去了。玉卿嫂带了我往庆生那儿,庆生不在屋里,我们在他房里等了好一会儿他才回来,玉卿嫂一看见他马上站起来劈头劈脸问道:“到哪里去来?”

    “往水东门外河边上荡了一下子。”庆生一面脱去外衣,低着头答道。

    “去那里做什么?”玉卿嫂的眼睛盯得庆生好紧,庆生一直没有抬起头来。

    “我说过去荡了一下子。”

    “去那么久?”玉卿嫂走到庆生身边问着他,庆生没有出声。玉卿嫂接着又问:“一个人——?”她的声音有点发抖了。

    “这是什么意思?当然一个人!”庆生侧过脸去咳了几声躲开她的目光。

    “我是说——呃——没有遇见什么人吧?”

    “跟什么人讲过话没有?”

    “真的没有?”

    庆生突然转过脸来喊道:“没有!没有!没有!——”

    庆生的脸涨得好红,玉卿嫂的脸却变得惨白惨白的,两个人嘴唇都抖——抖得好厉害,把我吓得连不敢出声,心里直纳闷。他们两人怎么一下子变得一点也不斯文了呢?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猫婆

冯骥才

    我那小阁楼的后墙外,居高临下是条又长又深的胡同,我称它为猫胡同。每日夜半,这里是猫儿们无法无天的世界。它们戏耍、求偶、追逐、打架,吵得人无法入睡。为了逃避这群讨厌的家伙,我真想换房子。奇怪,哪来这么多猫,为什么偏偏都跑到这儿来聚会闹事?

    一天,我到一位朋友家去。他视猫如命。

    我说:“我挺讨厌猫的。”他将一个白色的东西放在我手上:一只毛绒球大小雪白的小猫缩成团儿,小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一双纯蓝色亮亮的圆眼睛柔和又胆怯地望着我。我情不自禁地对朋友说:“太可爱了,把它送给我吧!”

    蓝眼睛一入我家,便成了全家人的情感中心。每当它闯祸,只要一瞅它那纯净光澈的蓝眼睛,火气顿时全消,反而把它拥在怀里……我也是视猫如命了。

    入秋,天一黑,不断有大野猫从猫胡同爬上我家的房顶来。我关紧通向晾台的门,蓝眼睛便发疯似的抓门。我知道它在发狂地爱,便打开门不再阻拦。一天夜里,它再没回来。

    家中每个人全空了。我房前房后去找。一个孩子告诉我,猫胡同顶里边一座楼的后门里住着一个老婆子,养了一二十只猫,人称猫婆,蓝眼睛多半是叫她的猫勾去的。

    当夜,我钻进猫胡同,在黑暗里寻到猫婆家的门。我冒冒失失地拍门,非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可。

    门打开,一个高高的老婆子出现——这就是猫婆了。

    我说我找猫,她立刻请我进屋去,是间阴冷的地下室。一股噎人的猫味扑鼻而来。屋顶很低,正中吊下一个很脏的灯泡,把屋内照得昏黄。一个柜子,一座生铁炉子,一张大床,地上几只放猫食的破瓷碗,再没别的。

    猫婆问我猫的样儿,我描述一遍,她立即叫道:“见过见过,常找我们玩,多疼人的宝贝!丢几天了?”我盯住她脸看,只有焦急,却无半点装假的神气。我说:“五六天了。”她的脸顿时阴沉下来:“您甭找了,回不来了!”我很疑心她骗我,目光搜寻可能藏匿蓝眼睛的地方。猫婆的手忽向横着的铁烟囱上一指:“这都是叫人打残、摔坏的猫!我把它们拾回来养活的。您瞧那只小黄猫,孩子们想要烧死它,我一把抢出来的!您那宝贝丢了这么多天,哪还有好?现在乡下常来一伙人,下笼子逮猫吃,造孽呀!”

    她说得脸抖,手也抖,点烟时,烟卷抖落在地。烟囱上那小黄猫跳下来,叼起烟,仰起嘴递给她。猫婆笑脸开花:“瞧,这小东西多懂事!”

    面对这受难猫儿们的救护神,告别出来时,不觉带着点惭愧和狼狈的感觉。从此不知不觉我竟开始关切所有猫儿的命运。猫胡同再吵再闹也不再打扰我的睡眠,猫叫成了我的安眠曲……

    转过一年,到了猫儿们求偶时节,猫胡同却忽然安静下来。

    我妻子无意间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猫婆死了。同时才知道关于她的一点经历。她本是先前一个开米铺老板的小婆,被大婆赶出家门,住在那座楼第一层的两间房子里,后又被当做资本家老婆轰到地下室。她孑然一身,拾纸为生,以猫为伴。

    曾有人为她找了个卖肉的老汉作伴儿。老汉受不了猫闹、猫叫、猫味儿,就搬出去住。而她坚持与这些猫共享着无人能解的快乐。

    前两个月,猫婆急病猝死,老汉搬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把这些猫统统轰走。被赶跑的猫儿每每回来,必遭老汉一顿死打。

    一种伤感与忧虑从我心里漫无边际地散开,散出去,随后留下的是一片沉重的空茫。入冬后,我听到一个令人战栗的故事——

    我家对面一座破楼修瓦顶。白天换瓦时活没干完,留下个洞,一只猫钻进去御寒;第二天瓦盖上,这只猫无法出来,急得在里边叫。住在这楼顶层的五六户人家谁也不肯将自家的顶棚捅坏,放它出来。这猫叫了三整天,直至声音消失!

    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更深夜半,天降大雪,猫胡同里一片死寂。忽然,后墙下传来一声猫叫,在胡同深处,猫婆故居墙头上,孤零零趴着一只猫影,蜷缩一团,凄婉哀叫。不是那只小黄猫吗?忙叫声:“咪咪!”谁知将它惊动,起身慌张跑掉。

    猫胡同里便空无一物。只剩下一片夜的漆黑和雪的惨白,还有奇冷的风在这又长又深的空间里呼啸。

(选自《灵魂的巢》,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两家客店

(法)都德

    在那小村的边界上有两所大客店,静立在街的两旁。

    那边,是一所高大的新建筑,尽是热闹、生动的气象。门都敞着,门前停着驿车,远客们在墙阴遮挡的大道旁酣饮。庭院里挤满了骡马和车辆,车夫在棚下躺着,等候夜间的凉气。屋里溢出狂暴的呼号和叫骂,酒杯在叮当相碰,拳头在乱击着桌子。还有一种清脆欢快的歌声超出一切喧嚣之上,震得窗户都在颤动。

    这边呢,静悄悄的像是没有人住。大门前乱草丛生,窗扇都已破碎,一株脱皮的冬青树横悬在门上。进门来是一间狭长的房子,荒凉而惨淡,从三个没有帘子的窗口中透入些微光,屋子越显得荒凉难堪;桌子上放着积满灰尘的破玻璃杯;一张黄色小榻和一张书桌,似乎都在那里打瞌睡。好多的苍蝇,聚集在天花板上,爬在窗户上。推开门,只听见一阵嘤嘤嗡嗡的翅子声。房子尽头,有一个妇人紧靠窗子站着,眼睛茫然地向外边张望。这是一个衰老的农妇,皱痕满面,容色灰暗。

    “你要干什么?”她擦了擦眼睛说道。

    “我想在这里休息,还想喝一杯酒。”

    她惊愕地注视着我,立着不动,像是没有听懂我的意思。

    “这不是一所客店么?”

    妇人长叹了一声:“就算是吧。可是,为什么你不到对面去呢?那里多热闹呵。”

    “我受不了热闹,我想安静地休息一会儿。”

    不等她的答复,我就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看出了我说的是实话,这女店主才显出忙碌的样子。她打开门,搬过酒瓶,擦净杯子,竭力想驱散那成群的苍蝇。今天来了一位客人,显然是一件郑重的事情。这女人不时停步,手摸着头,像是因为东西不齐供应不周而觉得失望。她走进后面的屋里去,我听到她的大钥匙在摇动作响,听到她在摸索锁孔,在开面包箱,在洗拭盘子,时时传来沉痛的悲叹和掩抑的抽咽。这样过了一刻钟,我面前有了一盘葡萄干,一块干面包,石块一般硬,还有一瓶新制出来的酸酒。

    “替你预备好了。”这古怪的老妇说完,又回到窗口去了。我一面喝酒,一面想些话来和她攀谈。

    “不常有人到你这里来吧?”

    “从没有一个客人,先生。比起从前真差得远了。这里本是换马的地方,还要替打猎的人们预备晚餐,终年有牛马在这里往来停留。但是,自从我们邻家的铺子开张以后,就什么都完了。客人都跑到对面去,觉得这里太无趣味。实在呢,这屋子里确乎没有一点儿快乐处。我既长得不好看,一向又害着热病,我的两个小女孩也都死了。对面店里可大不同,他们终日地欢笑。有一个从阿莱来的女人——一个美貌的女人,衣上镶着好看的花边,脖子上挂着三串金珠——在看管店房。驿车上的车夫就是她的情人;所以把车子赶到那边去。她又雇了几个轻贱的女孩做使女,怎能不得顾客的欢心?车夫们不惜绕着远道在她的门前经过,可我呢……”

    她迷惘地,冷冷地说着,前额还紧紧地压着玻璃,显然是对面店里的事情能引她的注意。突然间,大道那边起了一阵骚动,驿马车轧着尘灰向前移动了。鞭声在空中爆裂,跑到门外的女孩们都喊道:“再会呵!再会!”那里又发出一种洪亮的歌声,压下了别的声音,就是我刚才所听见过的。这歌声飘来,使女店主听了浑身颤抖。她回过身来对我说道:“你听见没有?那就是我的丈夫,唱得好么?”我茫然望着她。

    “什么?你是说他……?”

    她脸上现出伤心的神情,但又柔声答道:“自从两个女孩死后我只是悲泣。这屋里充满了忧郁和苦痛,自然没有人肯来了。受不了这样的烦闷,我可怜的约瑟就跑到大道那边去喝酒了。他有一口好嗓子,那阿莱的女人就教他唱歌,听啊!他又在那边唱了。”

    她僵直地站着,神魂恍惚,颤抖着,泪珠从颊上滚下。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据说,烂泥田这地方,早年是官窑呢。至于是哪一级的官儿,谁都能说上几句,但谁也没说个明白,就是八爷,也没说出个来龙去脉。反正是官家的窑呗,要不,你看那村子右边 的岩湾子里,现在还排着十好几孔老窑呢,如果不是官家的窑场,哪有那么大的规模那么大的 场面哟。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小半个下午就能做出五六十个呢,就是村子对门成天牛皮吹得哄哄响的刘老大,忙得汗水长流也没比过八爷。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烂泥田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学到了烧碗的真本事,那手艺真是做精了。在烂泥田方圓三四十里地界,你要说到碗匠八爷,没有人不知道的。做大寿的要找他,娶媳妇嫁女的要找他,修房造屋贺喜事儿的要找他,找他烧碗做个纪念呗。外出送货的货车司机要找他,卖碗送碗的客商老板要找他,玩古玩收藏老玩意的也要进山找他。八爷的手艺活儿呀,在县城里的大半条街都是抢手货。卖碗收货的老板一看仓库里的货不够了,大喊一声,进山去烂泥田八爷那里收货去!保准屁股后面三五几个就跟着来了。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貨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嘛是歪的,要嘛是缺的,要嘛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

    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子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 , 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踏莎行

寇俊杰

    春风萧瑟,乍暖还寒,阴雨蒙蒙,芳草萋萋。开封通往陕州的官道更加泥泞,两辆驴车在湿滑的道路上艰难前行。

    突然,前面的驴车陷进泥坑,车夫挥鞭抽打毛驴,可任凭怎样使劲儿,木轮车像是被泥水吸住一样,就是出不来。寇准挑起轿帘说,寇安,别打了,还是我下来推吧!寇安没法,只好也下来和寇准及两个随从一起推车。无奈车重人少,力量不够。寇准说,不行就先把车上的书卸下。寇安说,大人,那是你的心头肉啊!怎么舍得弄脏?大家正一筹莫展,路过的几个村民走过来,有人施礼问,是宰相寇准寇大人吗?正是,但我现在已不是宰相了。我们听说大人没有因为澶渊之盟受到封赏,反而被贬陕州,故有此一问。他对其他村民说,我们帮帮寇大人吧!大家一起用力,终于把寇准的驴车推出了泥坑。寇准再三相谢。村民说,寇大人澶渊之功,让中原百姓免受战乱之苦,我们老百姓还不知怎样感谢寇大人呢。

    寇准重新上车,已是满身泥水。车内的宋夫人用毛巾给寇准擦着脸上的汗水和雨水,心疼地说,原来在京师哪有这样的路?看你现在头发都开始白了,还要出来受这样的罪,你要是能把自己的性子收敛一些,何来被贬呢?

    寇准说,社稷为重,君为轻。只要对得起天下百姓就行了。

    宋夫人说,可你分不清君子和小人,把小人得罪了,他们就会为私怨而报复。我听女婿王曙说,这次就是王钦若在皇上面前说你是拿皇上的性命做赌注,澶渊一仗胜是侥幸,如若败了,他的命就没了,皇上这才把你贬出京师的。

    寇准微微一笑说,王曙是怎么知道的?

    他和皇上的内侍周怀政关系很好,是周怀政亲耳听到王钦若对皇上说的,还说你居功自傲,到处宣扬说没有你寇准,就没有大宋的江山——他这是诬告啊!

    再泥泞的路,太阳一出来就晒干了,寇准说,你看刚才村民为我推车,多好啊!若是奸臣,他们会这样做吗?不过你也别锋芒太露,出头的椽子先烂,想当年,你和太宗意见不合,太宗说不过你,生气地要拂袖而去,你竟然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拽住他的衣服不让走,直到把他说服才罢休!俗话说,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你这是往死路上走哇!得亏太宗英明,不但没杀你,还把你比作魏征!

    寇准只是得意地嘿嘿笑着,并不说话。

    宋夫人又说,不过,终归是伴君如伴虎。你这是第三次被贬了吧?皇上是个好皇帝,就怨你太耿直,连皇上的面子也不给。特别是上次被贬,有人揭发你酒后说了太宗的坏话,太宗不信,找你问一下。按说太宗也没当真,你随便找个理由太宗就能原谅。可你就是不辩解,不知道趁坡下驴,太宗给你梯子你也不要。人家是皇帝,你“将”人家的军,结果被贬到了邓州。你这不是自己找麻烦吗?

    寇准说,我酒后可能真说了太宗的坏话,但那是太宗有不对的地方。大丈夫做事要敢作敢当!我不后悔!

    唉!宋夫人叹了一口气,今上能当皇帝,还有澶渊之盟,你都是立了大功的,可皇上就怕你功高震主,你本该急流勇退,但你非但没有,还不知收敛锋芒,皇上这才免了你的宰相,把你贬往陕州。不过这样也好,朝中是非太多,你当个地方官,陕州离我们老家又近,我们还能过个安心日子呢。再不必像以前一样——我们赶紧往前走啊!

    踏莎行。寇准的脑海里忽然闪出这样一个词牌名。他叫寇安停车,从箱子里拿出笔墨纸砚,然后铺纸磨墨。他略一沉思,笔走龙蛇,写下一首《踏莎行》:“春色将阑,莺声渐老,红英落尽青梅小。画堂人静雨蒙蒙,屏山半掩余香袅。密约沉沉,离情杳杳,菱花尘满慵将照。倚楼无语欲销魂,长空黯淡连芳草。”

    宋夫人本想寇准写的是反思过去,从此要淡出朝廷视野,远离政治旋涡,没想到写的却是难离难别、情深意切的“情诗”。她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知道,想让寇准抛弃自己的信念真是太难了。如果皇帝用他,再危险他还是要回去的,可他又不会曲意逢迎,个性又那么张扬,虽然皇帝信任,但他由着自己性子来的做法,就是有一副好牌,也会叫他打得稀里哗啦甚至是性命不保!

    宋夫人含着泪看着寇准,寇准拉住夫人的手,坚定地点了点头。夫人知道,今后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条更加艰险的道路!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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