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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型:实用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试题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22-2023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根据《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CB/Z21922—2008),碳水化合物是糖、寡糖(低聚糖)、多糖(包括淀粉和除淀粉之外的所有植物多糖)的总称,其中的“糖”是所有单糖、双糖的总称。食品生产中常用到的单糖包括果糖、葡萄糖等,它不能被水解,但能被人体直接吸收。任何糖类都必须先消化成为单糖,才能被人体吸收。常见的双糖有蔗糖,是消费者日常接触和食用最多、最直接的糖。功能性低聚糖有异麦芽低聚糖、海藻糖、低聚果糖、低聚甘露糖、大豆低聚糖等。功能性低聚糖是一种进入肠道内优先为肠道微生物所利用的具有调节肠道菌群的特殊功能糖类,一般不被消化吸收。随着食品工业技术的发展,世界上糖的用量和人均摄入量也在逐年增加。糖摄入过量,是导致肥胖、“三高”问题及龋齿等口腔疾病的重要原因。

    (摘编自程江华《吃糖需懂”糖”》)

    材料二:

    糖对人体来说是一种神奇的物质——不论你已经吃下了多少食物,你的胃总能给甜食腾出更多的空间。这背后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糖的成瘾性。糖会作用于大脑的奖励中枢,让你一吃就快乐。当你加大糖的摄入量并提高食用频率,你对糖的耐受性也会随之增强,进而需要更多更频繁地吃甜食,才能再次感到同等水平的快乐。如果这时你停止吃甜食,就会受到戒断反应的煎熬,比如头疼、打战或情绪波动等。人们爱吃糖的第二个原因是,食用糖会导致胰岛素的过量释放。当体内有过多的胰岛素时,下丘脑接收瘦素的过程就会受到干扰。瘦素是从脂肪细胞中释放的内分泌素,是一种能让大脑感到满足的物质。因此,当大脑无法接收到瘦素时,就会得出身体正在挨饿的结论。例如,当你在午餐前饮用了大量含糖的碳酸饮料;理论上你的胃已经被填满,但实际上在午餐时你会食欲更盛,因为大脑觉得身体正在挨饿。

    (摘编自李霁航《精制碳水——甜蜜的负担》)

    材料三:

    当我们摄入的糖(不管是来自主食,还是来自甜品)被消化分解为人体能够利用的葡萄糖后进入血液变为血糖,血糖通过血液循环为各大器官提供能量,多余的能量会暂时存储在肝脏(肝糖原)和肌肉(肌糖原),再多余就会转化为脂肪长期存储。所以,按照能量平衡的原理,摄入过量的碳水,最终会转化为脂肪存储于体内。

    (摘编自《减肥路上的”蒙面杀手”•—碳水化合物》)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寡糖、单糖、双糖碳水化合物 B . 加大糖的摄入量、提高食用频率人对糖的耐受性更多事更频繁地吃甜食 C . 下丘脑脂肪细胞释放的瘦素大脑感到满足 D . 摄入的糖葡萄糖血液
    【答案】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人体可以直接吸收的糖是单糖,而消费者日常接触和食用最多、最直接的蔗糖是双糖,不能被人体直接吸收。 B . 糖作用于大脑的奖励中枢,人吃糖会产生快乐的感受,而如果不吃甜食,就会产生头疼、打战或情绪波动等戒断反应。 C . 人们饮用大量含糖的饮料后,会过量释放胰岛素,从而影响能让大脑感到满足的瘦素的接收,导致人的食欲更盛。 D . 人体摄入的糖会转化为血糖,血糖在人体中会为全身细胞提供能量,多余的能量会暂存于肝脏和肌肉,再多余的会转化为脂肪。
    【答案】
    (3)现在很多人谈“糖”色变,视“糖”为“洪水猛兽”,我们应如何正确看待“糖”?请简要说明。
    【答案】
    【考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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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还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选自《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中国古典建筑从很早便开始确立理性精神的建筑艺术总体特征。西方古建筑多半是供养神的庙堂,如希腊神庙、伊斯兰建筑、哥特式教堂等。中国则大都是宫殿建筑,即供世俗中的君主们居住的场所,是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亭台楼阁、轩榭廊桥,分工细致。具体到建筑内部,不是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异常空旷,而是平易的,表现出浓厚的生活情趣;选材上不以阴冷的石头为主,而多用暖和的木质。另外,中国古典建筑工于整体布局,讲究严格对称,展现出严肃、方正、井井有条的特色。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取胜,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而取胜。在局部组成中,则形成在严格对称中仍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貌。如万里长城,虽然它的每段体制是类同的,像一条巨龙横亘于大地,但每一段又仿佛一条独立的龙在飞舞。它在空间上的连续本身即展示了时间中的绵延,整个长城如同无数的龙蛇在作永恒的飞舞。再者,中国古典建筑历来重视以亲近自然山水为目标的园林建筑。皇室不必说,民间诸如“吸江亭”“面花轩”的名目比比皆是,但始终没有太多越出古典理性的范围,实际上,它们只是以玩赏的自由园林来补足居住的整齐屋宇罢了。

                 (选自李泽厚《 中国古典建筑的理性精神》,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题。

    莫言——不倦的探索者

    杨 鸥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莫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到获奖的消息,我很高兴。但是我觉得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我认为中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他们的优秀作品也可以被世界所认可。接下来我还是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新作品的创作上。”

    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说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瑞典文学院还认为,“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莫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红高粱》被称为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作品,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蛙》,奠言的作品在主体意向非常充分的视角下展现乡土中国的历史和命运。莫言说:“我一直在写作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力戒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家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

    莫言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称:“我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文学天才。和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一样,我的文学之路也是从阅读和模仿开始的。”他说:“我从1976年当兵正式开始写作,最初都是模仿外国作家的小说。1981年5月,我的小说终于在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这篇小说就受到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影响。”莫言还承认自己受过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

    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莫言逐步意识到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不能一味跟着西方走,最后还是要回到追求民族化写作上。《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就是莫言在探索个性写作和民族化写作过程中的产物。

    故乡不局限于这片乡土

    莫言小说中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故乡高密。获奖后莫言表达了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

    莫言谈到,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故乡是很重要的。1984年上军艺以前,找不到素材来写作,很多时间就是下去体验生活,千方百计找能够让自己感动的故事。到了《透明的红萝卜》阶段之后,一想到过去,想到了童年,就想到了故乡的生活,感觉好像一条河流的闸门被打开,活水源源不断而来。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

    现在莫言对小说中的故乡有了新的理解:小说都讲究有故事和典型人物,但写了30年,故事也都写的差不多了,渐渐地你就会有一种能力了,把别人的故事变成你自己的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一样。就像我写高密县,但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片乡土了,它可以作为一种风景,发生在美国的、日本的故事我都可以拿过来用,让它变成发生在高密县,所以乡土也就开阔了。

    越是经典越耐得住重读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M.Yhomaslnge在《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中说:“莫言是世界级的作家,可能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对此,莫言表示,“很多书出版时要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我就持反对意见。我觉得抬得太高了,鲁迅、老舍是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我认为衡量一个作家才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作家有没有创造一种独特的文体,而鲁迅、老舍都是创造了一种独特文体的作家。鲁迅的文体再放50年依然不会过时,老舍的文体中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改造,依然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才华是难以超越的。”

    莫言作品的语言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的小说语言,评论家季红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有分析。首先是大量的民间口语进入语言;其次通过在传统的经典典籍《三国演义》和文言文以及翻译小说中找来的东西以及从民间戏曲学来的东西。

    谈到阅读,莫言说,现在的书太多了,但是他基本只读经典。“比如说中国几部古典小说,比如说鲁迅、托尔斯泰的作品,我觉得这些书实际上就足够了。我觉得越是经典的书越耐得住重读。”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10月13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荆轲之死

    夏一刀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

        三十年。

        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摇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这个由我负责,十天以后我们重新再排。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好打抱不平,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

        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

        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

        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

        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始终拔不出剑的样子。

        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

        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

        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第小题。

    有月光

    谷禾

        有月光的晚上,我可以忘却生活的烦恼,去到村头的树林里或小河边,去到庄稼地头或某个无人的地方,在如雨的虫鸣和蛙噪里,在青草气息披拂的风中,安静地坐下来,回忆从前,反思现在,也想一下亲爱的诗歌。或者干脆什么都不想,把身体完全放松了,躺在松松软软的青草上,闭上眼睛,聆听月光脉脉的流淌,在心里感慨,多少青春韶华都在这流淌的月光里老去了,多少壮志雄心都在这流淌的月光里成了飘忽的传说

        现在,月光又溢满天空了,澄碧的蔚蓝似乎在隐隐发出银子的光亮,如果披着衣裳出去走走,你会遇见一个高个子男人,他仿佛迷失在了月光的声音里,一边凝望着沉睡的小村和远处的田野,目光似乎也被月光溢满了。你知道这就是我了。你继续走下去,也许会遇到更多的人,但不管相遇谁,一定都是被这样的晚上所诱的。

        案上的台灯突然熄灭了,我存身的书房陷入了短暂的黑暗,与月光有关的回忆被暂时中断。我下意识地去拉窗帘,刚打开一条缝隙,交织的寒凉就落满了我的面颊。我没有避开,而是把目光继续投向了远天,去寻找丛林般的水泥高楼之间偶尔飘过的那一轮灰白。我知道,自从携家拖口在这座城市定居下来,我已经和真正的月亮,和有月光的晚上越来越生分了。我成了被月光遗忘的人。禾苗上飘摇的月光,草尖上涨潮的月光,露珠里闪烁的月光,池塘里静影沉璧底月光,牛羊眼睛里默默反刍的月光,小河淌水亮汪汪的月光,树叶剪影哗啦啦的月光,白菜顶着雪的月光,照着我沿着母亲的唤声回家的月光,我走她也走的月光,床前照影的月光,地上凝霜的月光,还有月光里睡熟的村庄和醒着的田野,月光牵动着蛙鼓虫鸣和枝枝叶叶,被月光引诱出门的人,似乎都成了古老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次出远门。5岁的我按母亲的嘱咐,穿过三个村庄和一条哗哗流淌的小河,去到3公里以外的另一个村子,给生病的弟弟抓药。我一个人上路,到那个村子,打听着找到医生,递上药方,抓了药就急忙往家赶,但赶到河边渡口,天还是擦黑了。渡口就在曾外婆家的村子旁,因为经常去那里住,那些在对岸干完农活回村的舅舅和阿姨们差不多都认识我,要带我去曾外婆家,但问清我一定要赶在晚饭前把药送回家后,就不再强留,而是把我拎到肩上,背过了河去。

        过了河,我矮小的身影瞬间就融进了一望无际的庄稼地。在一片接一片的玉米林、大豆田、棉花丛和隆起的坟包间疾速穿行,路上已经稀有人影,风吹着庄稼叶子以及庄稼叶子摩擦我的衣服发出的沙沙声,仿佛蚕儿在咀嚼桑叶。偶尔,癞蛤蟆从脚下穿过,瞬间就隐入了田埂另一边的草丛。一只鸟儿倏地飞起来,在我的目送下,一直飞向蓝幽幽的夜空深处,飞向银盘似的月亮里去了。

        因为有月光带着我回家,因为衣服上、鞋子上、脸和手上都沾上了星星点点的月光碎片,我不但没有感到丝毫的害怕,而且到家后很久,心里还被巨大的兴奋和快乐充满着。如今奔忙在这个城市里,欣赏月光已经成了巨大的奢侈。这里有灯红酒绿,有忙不完的工作,有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电视节目,有印刷体的天下大事,却唯独没有月光引诱我出门或带我回家,没有星星点点的月光碎片黏上我疲倦的眉头。

        屋子里什么时候已经被柔和的灯光重新充满了。我舒了一口气,去拉严窗帘的瞬间,耳畔恍惚传来鸟儿在月光中惊起的声音——那是在如墨的田野上,又圆又大的月亮突然跃上了树梢,正在巢中沉睡的鸟儿仿佛受了惊吓,慌乱中扇动披着月光的翅膀飞了起来,接着,许多鸟儿也纷纷飞了起来……你知道这定是我的错觉了,或者是某块废弃的砖石突然被汽车咆哮的声浪席卷着从最高的楼顶跌落下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你就这样把草原交给了我

    艾平

        在我六岁的那一天,我亲爱的老祖母,你把我举在马背上,我的腿够不到马镫,你就用红缎子把我捆在马鞍子上。你手牵着马缰绳在前面走,一连走了三个屯子,带我拜见了三个可靠的人。你说的话,现在每一次想起来,总是忍不住流泪。

        “我把这没有阿爸的孩子交给他的好叔叔了,请你教给他套马的本领吧!”“我把这没有阿爸的孩子交给他的好舅舅了,请你教给他养牛的手艺吧!”“我把这没有阿爸的孩子交给他的好姑父了,请你教他当一个勇敢的男人吧!”……

        我一直记得那个早上,我闻到了你锅里喷香的奶茶味,睁了睁眼睛,又闭上。你把我拎出蒙古包,一直带到牛圈里。你两腿夹着奶桶挤牛奶,让我去把半个月大的小牛犊抱过来撞撞奶。

        那小牛犊抻开四条腿跑,我追上它,却拦不住它,我拦住了它,却抱不住它,我抱住了它,却抱不走它……你把小牛犊撒在草原上,让我每天去抓抱,直到我把小牛犊抱到母牛的身底下。你紧锁的眉头才舒展开。我就这样在草原上跟着你度过了一春又一秋,一头头小牛犊长成了大奶牛,我也练成了臂力强壮的小牧童。

        你把羊群交给了我,一遍遍嘱咐我:“遇到事情不要慌。那几头大肚子的母羊要生,你就远远地看着它。如果遇上难产的母羊,你就慢慢地帮着它。”

        阳光温暖。我看见一头母羊正在分娩,我按着你教给的办法,果然一头湿漉漉的小羊羔就在我的手里诞生了。不一会儿,又有一只母羊生出了一只黑脑袋瓜的小羊羔。

        我正想把羊群拢起来往回走,发现一只小个子母羊也有了生产的迹象。也许是头一次生产,它显得十分惊慌。天色暗下去,老鹰出现了,它闻到了母羊生产的血腥味,在羊群边上盘旋着。我的耐心变成了急躁。当我使着劲把小羊羔从小个子母羊的身体里拽出来的时候,母羊的子宫被我给拽脱落了。

        当我急吼吼地求助你的时候,你不慌不忙,轻轻地托起母羊的子宫,用温水冲洗干净,一点点送回母羊的腹腔。你又令我提起母羊的后腿,往下顿了几下,还在母羊的下腰处系上了一条皮带,然后把母羊放在蒙古包里照看了一夜。第二天,那小个子母羊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那样开始吃草了。

        你两天没有给我一个笑脸,第三天,你告诉我,好牧人是会跟草原说话的人。牲畜冷了,你也知道冷;牲畜饿了,你也知道饿;牲畜疼了,你也知道疼……你说牛儿羊儿和我一样,都是草原的孩子

        那个冬天的雪花好大。早上一推开包门,我就看到了那只灰色的大母狼。它离我们的蒙古包不到五十米,面向我们趴着,一动不动。

        我急忙翻身上马,操起套马杆。我知道一出手就可以套住狼脖子。就在这时,我的肩膀被你甩出的放羊鞭击中了。你不让我去擒拿这只闯入我们家园的狼。

        它掏你的马群了吗?它叼你的羔子了吗?它向你发出凶狠的吼叫了吗?

        你告诉我这条狼不是来祸害人的,它肯定是遇到难处了。

        你拎着一块羊腿肉,走到离那只狼五六米远的地方,把羊腿肉往狼跟前一扔,可那狼没有动。

        “嗥……嗥……”,直到夜晚,那条狼终于发出了非常微弱的叫声,甚至你拴在羊圈前的牧羊犬都没有被惊动。突然,我听见狼微弱的叫声被放大了不知多少倍,“嗥……嗥……嗥……”,那声音凄厉又高亢,打破了寂静的夜空。我定神一看,啊?竟是你,我的老祖母,你在帮着那狼大声地叫着!

        母狼的伙伴听到了呼救声,赶来了。那母狼把头低向身旁的草丛,叼起一只小狼崽。接着,每一条狼都叼起一只小狼崽,飞快地离开了。原来,那母狼是为了守护身底下刚刚出生的孩子。它冒死从早晨坚持到夜晚,才敢召唤同伴来救助。

        事实证明你说的对,这群狼的家就在周围的草场上,而我们的畜群却不曾被袭击。

        我亲爱的老祖母,你就这样把草原交给了我。

    (选自2017年7月16日《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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