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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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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白山市第八中学、白山市第九中学、白山市第十六中学、白山市第二十一中学2023—2024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三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春天里的油菜花

①春天里的油菜花,金色耀眼,让人心生灿烂,感到欣喜。每次站在田间地头,看着金灿灿的油菜花一片片地铺展开来,我总会觉得,这才是土地美丽富足的样子,才是春天应有的打扮。

②我喜欢待在一眼望不到边的油菜花地里。置身花丛中,先是由近到远地看,随着视野的快速扩展,会感到春天是如此绚烂和辽阔;然后,将视线由远及近地往回移,会发现所有的色彩和芬芳几乎是扑面而来,无限的美好顷刻间向内心灌注,澎湃的心潮随着花海跌宕起伏。

③油菜花的茎秆虽柔软,但站姿笔挺,精神抖擞。它的花形简单,四片鹅黄色的花瓣,两两相对,呈十字形排列。有风的时候,那薄如宣纸的花瓣会在风中轻轻地颤动。中间的花蕊清楚可见,颜色与花瓣相近,十分协调。

④朴素、纯粹是油菜花的品性,它们总是这般阳光、开朗,进着一股庄稼人的大方和豪气。油菜花的花瓣虽小,但开得爽快,开得尽兴。如果说一朵花就是一张笑脸,那么油菜花应该是开怀大笑的表情,笑起来无拘无束、天真烂漫。

⑤记忆里,儿时在油菜花田间玩耍,算是我人生中最早的“赏花”经历。我从小生活在江汉平原南部一个小镇,常跟着父母到农村亲戚家。如果正值油菜花开的时节,亲戚家的孩子就会带我去油菜花地。有一次,我们在田埂上玩耍,跑了一会儿,发现身边的油菜花也像是在和我们做游戏,我们越是跑得快,两边的油菜花就会越来越快地“跑”向我们。有时,它们“跑”得跌跌撞撞,几乎要摔倒,但从来没有倒过地。倒是我们偶尔会摔一跤,爬起来后,看到每一株油菜花都站得稳稳当当,还是一副“笑嘻嘻”的表情。

⑥等稍稍长大一点,我们对油菜花的了解更多了些。油菜花的盛花期约一个月,不同地区的开花时间不同。在我家乡,2月底到3月初长出花苞,很快进入初花期;3月中下旬到4月上旬成片盛放;4月下旬花落,开始结籽;一个月后,油菜籽成熟,迎来收获期。这成熟的油菜籽就是庄稼人期待的果实,榨出来的油便是菜籽油。我从小吃菜籽油,那一股特有的清香早已萦绕于心,现在家里做菜还是习惯用菜籽油。

⑦油菜花的实用价值无需多言,近年来,油菜花还成为备受青睐的观光资源。随着乡村旅游的日益发展,很多地方的油菜花地被打造成一道道亮眼的田园景观。前段时间,我去近郊的一个村子看油菜花,发现前来踏青赏花的人真不少。花丛中有专注写生的学生,有精心选景的摄影爱好者,有细细赏花的游客,这些爱花人成为这幅乡村画卷中又一道关丽的景致。

⑧景区的油菜花似乎比别处的油菜花更爱热闹,它们怒放的姿态,仿佛是在大声歌唱。如果说一朵油菜花是兴高采烈地独唱,那么眼前这千千万万朵花,则是齐刷刷地列队,然后一起扯开嗓子,开始一场气势磅礴的大合唱。

⑨油菜花没有惊艳的姿容,就是一种简单的美,却足以动人心魄。我坐在田埂上,四周的油菜花便围了过来,像是和我打招呼,那一刻,我感到了他乡遇故知的亲切。这遍地的油菜花,不只是一场盛大的花事,更是一场不负春光的农事,是记忆深处的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1)、作者笔下的油菜花有哪些特点?
(2)、文中第⑤段写“我”儿时在油菜花田间玩耍的内容有什么作用?
(3)、请从修辞角度赏析第⑧段中画波浪线句子。
(4)、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举一反三
阅读朱自清的《春》,完成后面的题目。
        ①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②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③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
④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⑤“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跟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着。
        ⑥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⑦天上风筝渐渐多了,地上孩子也多了。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儿事去,“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⑧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⑨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⑩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中国古代服饰中的审美意识
    ①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历史。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演变。
    ②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不同派别的意识形态渗透到服饰美学思想中,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审美主张。如儒家倡“约之以礼”,墨家倡“节用”,法家倡“自然”,反对修饰。
    ③魏晋时期是政治经济最为混乱的年代,但在精神上却是极自由解放的时期。最有名的竹林七贤,主张道家的自然主义思想,抨击虚伪的儒家名教,以蔑视朝廷,不入仕途为潇洒超脱之举。表现在装束上则是袒胸露臂,披发跣足,以示不拘礼法。《晋记》载:“谢鲲与王澄之徒摹竹林诸人,散首披发。”这种人格上的自然主义和个性主义摆脱了汉代儒教的礼法束缚,直接展示人格个性之美。
    ④如果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内在精神的释放,那么,唐朝的服饰则是对美的大胆追求。其服饰色彩之华丽,女子衣装之开放是历代没有的。唐代出现追随时尚的潮流,其石榴裙流行时间最长,《燕京五月歌》中“石榴花,发街欲焚,蟠枝屈条皆崩云,千门万户买不尽,剩将儿女染红裙。”安乐公主的百鸟裙为中国织绣史上的名作,官家女子竞相效仿,致使山林奇禽异兽扫地无遗,充分显示了当时时尚的感召力之大。服饰风格是与现实分不开的,唐朝前期经济繁荣,手工艺发达,对外交流频繁,博采众长,首都长安堪称中国古代的“巴黎”。
    ⑤到了唐代后期,服饰审美中那种真率奔放的阳刚之气不得不让位于细腻含蓄的阴柔之韵,此种审美倾向的转变,是与当时唐朝由盛转衰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
    ⑥宋朝受程朱理学的影响,服饰以纯朴淡雅为美。明代是中国古代服装发展史上最鼎盛的朝代,服饰华丽异常。这是因为明朝已进入封建社会后期,封建意识趋向于追求粉饰太平和吉祥祝福。此外,明代中期南部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发达的手工业和频繁的对外交流,使其服饰从质料到色彩到图案都追求艳丽,形成了奢华的风气。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西洋文化逐渐向东渗透,留学生脱长袍马褂,变西装革履,也与当时所处社会的意识形态有密切联系。
    ⑦在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森严。为巩固自身地位,统治阶级把服饰的装饰功能提高到突出地位,服装除能蔽体之外,还被当作分贵贱,别等级的工具,是阶级社会的形象代言人。唐贞观年间曾两次下诏颁布服饰颜色和佩带的规定。在清朝,官服对于黄色亦有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而下属各王等官职不经赏赐是绝不能用黄色的。
    ⑧纵观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看到中国古人审美意识对服装的影响,服装从最早的遮羞蔽体功能,经过岁月的流逝与历史的演变,从等级制度的代言人,到后来标榜个性的象征物,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而审美意识贯穿其中。今天,我们只有紧抓时尚脉搏,吸收传统文化之精华,了解现代人之审美情结,才能设计出中国民族服装的时尚精品。
(本文有删改)
阅读鲁迅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完成文后问题。

    ①从公开的文字上看起来:两年以前,我们总自夸着“地大物博”,是事实;不久就不再自夸了,只希望着国联,也是事实;现在是既不夸自己,也不信国联,改为一味求神拜佛,怀古伤今了——却也是事实。

    ②于是有人慨叹曰: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

    ③如果单据这一点现象而论,自信其实是早就失掉了的。先前信“地”,信“物”,后来信“国联”,都没有相信过“自己”。假使这也算一种“信”,那也只能说中国人曾经有过“他信力”,自从对国联失望之后,便把这他信力也都失掉了。

    ④失掉了他信力,就会疑,一个转身,也许能够只相信了自己,倒是一条新生路,但不幸的是逐渐玄虚起来了。信“地”和“物”,还是切实的东西,国联就渺茫,不过这还可以令人不久就省悟到依赖它的不可靠。一到求神拜佛,可就玄虚之至了,有益或是有害,一时就找不出分明的结果来,它可以令人更长久的麻醉着自己。

    ⑤中国人现在是在发展着“自欺力”。

    ⑥A。“自欺”也并非现在的新东西,现在只不过日见其明显,笼罩了一切罢了。然而,在这笼罩之下,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

    B .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⑧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⑨要论中国人,必须不被搽在表面的自欺欺人的脂粉所诓骗,却看看他的筋骨和脊梁。自信力的有无,状元宰相的文章是不足为据的,要自己去看地底下。

阅读下列语段,完成小题。

这个奇迹已经消失了。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洗劫,另一个强盗放火。似乎得胜之后,便可以动手行窃了。对圆明园进行了大规模的劫掠,赃物由两个胜利者均分。我们看到,这整个事件还与额尔金的名字有关,这名字又使人不能不忆起帕特农神庙。从前对帕特农神庙怎么干,现在对圆明园也怎么干,只是更彻底,更漂亮,以至于_______。我们所有大教堂的财宝加在一起,也许还抵不上东方这座了不起的_______的博物馆。那儿不仅仅有艺术珍品,还有大堆的金银制品。丰功伟绩!收获巨大!两个胜利者,一个塞满了腰包,这是看得见的,另一个装满了箱箧。他们手挽手,笑嘻嘻地回到了欧洲。这就是这两个强盗的故事。我们欧洲人是文明人,中国人在我们眼中是野蛮人。这就是文明对野蛮所干的事情。将受到历史制裁的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不过,我要抗议,感谢您给了我这样一个抗议的机会。治人者的罪行不是治于人者的过错;政府有时会是强盗,而人民永远也不会是强盗。法兰西帝国吞下了这次胜利的一半赃物,今天,帝国居然还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是真正的物主,把圆明园富丽堂皇的破烂拿来展出。我希望_______,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会把这份战利品归还给被掠夺的中国。现在,我证实,发生了一次偷窃,有两名窃贼。先生,以上就是我对远征中国的全部赞誉。

阅读《饮食不宜过烫》,回答问题。 

饮食不宜过烫

口腔食道都怕烫,热饮热食有损伤。上皮增生会恶变,吃饭喝汤不要忙。

温度对人具有诸多微妙作用。生命在进化中都有自身最适合的温度,进化程度越高,要求最佳适宜温度越严格。人体体温在37℃左右时,代谢活动处于最佳状态,人体细胞对高温的耐受性比低温差。热对肿瘤细胞也产生微妙的生物学作用,许多试验证明,肿瘤细胞的致死温度临界点为42.5℃~43℃,在此温度范围内,延长加温时间可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由此产生了温热疗法治疗肿瘤。

但是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一些地区的食管癌、贲门癌、口腔癌又可能与热饮热食有关,就是说有可能某些黏膜上皮的肿瘤是“烫”出来的。我国新疆哈萨克族居住的地区喜欢饮用热奶茶,一日数遍;东南沿海潮地区的居民喜喝“功夫茶”,且要趁热饮用;太行山区的人们习惯于趁热喝大碗粥。这些地区都是我国食管癌的高发区。当然,肿瘤的发生原因复杂,并非单一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太行山区成为食管癌高发区除热食外,还与饮食特点如粗、快、硬等有关。

研究发现,人体在37℃左右的情况下,口腔和食管的温度多在36.5℃~37.2℃,最适宜的进食温度在10℃~40℃左右,一般耐受的温度最高为50℃~60℃。当感到很热时,温度多在70℃左右。经常热食的人,在温度很高的情况下也不觉得烫,但是在接触75℃左右的热食、热饮时,娇嫩的口腔、食管黏膜会有轻度灼伤,灼伤的黏膜表层会及时脱落、更新,基底的细胞会迅速增生、更新、补充,久而久之,增生的细胞速度如异常加快或在不良刺激下发生变异,最终产生不良后果。如此恶性循环,可能引起久治不愈的食管炎,这种食管炎有时伴有间变细胞,有人提示这有可能是癌前病变之一。研究人员发现,食管癌往往合并有食管炎。

热饮热食不但与肿瘤的发生有关,而且对食物的消化吸收也不利。食物太烫,在口腔存在时间偏短,刺激唾液分泌减少,以及唾液与食物混合过程不充分,这不利于饮食的消化吸收。

饮食过烫,不论从防癌或一般饮食卫生角度看,都属于不良的生活习惯。应努力纠正,尤其是那些有食管贲门癌家族史的人,更应早日改弦易辙。

现代文阅读,回答问题

两角钱

     有时只是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别人,但我们对好多举手之劳的事情却总是熟视无睹,而不愿意伸出手来。

     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

     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为了两角钱要找一百元的零头,这确实够麻烦的,难怪她不大乐意。

     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他穿着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菜。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非笑的样子,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这更让我感到奇怪了。

     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这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

     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男孩子。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地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有两角钱,我还是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有些发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手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

     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还没有汇完钱,他是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

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嘛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问:“还没有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

     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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