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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超级全能生”2017年高考语文模拟试卷(3月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价值

刘永飞

    苏国良还没回到村里,却已成为村人的笑柄。

    起初,村人将信将疑,可是待苏培盛回来之后,一切得到证实,原来苏国良还真是个“二百五”。

    苏培盛是腊月二十七的下午回到村子的,当晚已有多家备宴来请。席宴间,主人极尽奉承之能事,说他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还说什么“国有邓小平,村有苏培盛”。

    苏培盛听了这句话,噗的一声吐出酒菜,差点笑岔了气儿。他说,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我是一小偷,能和邓小平比吗?

    主人说,“别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不是邓小平说的么,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难听。你看看这几年村里起了多少高楼,哪一栋不比外村的气派,这都是您的功劳呀,要不然,光凭他们出去打打工能盖起这样的楼?下辈子吧。再说了,这都啥年代了,小偷咋啦,我看比那些贪官污吏高尚多了,还是那句话,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酒肉吃完,好话说尽,主人这才借着酒动儿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说什么自家的孩子不是读书的料,又说考上了大学又能怎样呢,还不如趁早跟你培盛叔出去历练历练。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苏培盛自然无法拒绝,他吐掉牙签说,行,年后跟我走,只要别学苏国良就成。

    不会的,不会的,酒桌旁一直沉默寡言的后生信誓旦旦地说。

    酒足饭饱,苏培盛打着嗝,在主人一家的簇拥下,歪歪斜斜地走了。

    一年前的这一天,苏培盛也是这样从苏国良的家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苏培盛眼里噙着泪花,他在门口心情复杂地拍了拍苏国良的肩膀说:“放心跟我走,今后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可是,谁都没有料到平日里并不憨傻的苏国良第一单“买卖”就搞砸了。在这之前,苏培盛在技术和心理上亲自培训他。在培训心理时,苏培盛说,干这行最重要的是不能紧张,要装得跟没事儿人似的。

    他还说,别怕被人抓住,你要谨记,现在已不像早些年,如今管闲事儿的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即使碰到个“愣头青”也没关系,咱们人多,稍微一打掩护就能脱身。

    那是个星期天,一个妇女怀抱着一个哭个不停的婴儿去医院,幸运的是一车人没一个给她让座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做活”的难度。

    更可喜的是,那妇女从口袋里取纸巾时忘了拉拉链,厚厚的皮夹子裸露在外,这可真是无赐良机!可是,就是这闭上眼睛也能十拿九稳的活儿,愣让苏国良搞砸了。

    煮熟的鸭子飞了,飞就飞了吧,尽管小组成员对苏国良不满,苏培盛还是替他说好话,他说,谁没个第一次呢。

    其他成员问苏国良那么容易的事儿为什么不伸手,他说觉得良心上过意不去,还说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没了钱孩子的病怎么办?那不是要人家的命吗?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不乐意了,他们说敢情就你有良心,有良心你还干这行?

    这次也就算了,关键是接下来的几单活儿全砸了。做贼不偷东西,在团伙里是大忌,你总不至于让别人养吧。

    促使苏培盛让他离开的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儿,那次,也是在公交车上,偷窃对象是个老人。苏培盛知道苏国良的毛病,只让他打掩护,可是就当自己人逼近老人时,苏培盛却清晰地看到苏国良趁一个刹车,猛地将老人撞了一个趔趄。老人警惕了,生意又砸了。

    看着小组成员一张张愤怒的脸,苏培盛平静地说,国良,你走吧。可,他是个老人呀,我实在不忍心……好啦,苏培盛打断了他的话,他说,我需要的是个能偷东西的贼,而不是个有良心的人!

    这不,苏国良离开的消息传到村里,村人的嘴巴都快笑歪了,他们说:“良心,良心能值几个钱,他们家祖孙三代倒是都讲良心,结果呢,穷得连个婆娘都找不到……”

    新年到了,归来的人都在庆祝一年的收获,唯有苏国良家冷冷清清。去年的今天父亲还在,甚至老父亲求苏培盛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父亲说自己无能,连给孩子找个媳妇的本事都没有,他希望苏培盛能把苏国良带出去。他知道,父亲说这番话时,内心一定很痛苦。

    野外,爆竹声四起,许多人家都在拜祖。直到夜幕降临,苏国良才买了纸,默默地去了祖坟,他要请列祖列宗回家过年。

    远远的,他见自家的坟地里有火光跳动。这么晚了,谁会来我家坟地呢?走近了,他看到一个身影堆坐在父亲坟前。火光暗淡下来,眼前一片模糊。

    “二爷,您千万别怨我,不是我不收国良,而是我不忍心看他变成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二爷,我虽不讲良心,可是我知道良心金贵呀。当初要不是您在大灾之年宁可全家饿肚子也要来救济我这个孤儿,怕是我的尸骨早就没了呢。二爷呀,今天这世道坏啦,不是良心不值钱了,是良心太贵重了,一般的人已经拥有不起了……”

    这是苏培盛的声音,苏国良听着听着,再也忍不住地蹲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

(选自《小说月刊》2014年第8期)

(1)、第一段写“苏国良还没回到村里,却已成为村人的笑柄”的作用是什么?

(2)、结合语境,解释下面句中划线词语的含义。

①原来苏国良还真是个“二百五”。

②主人这才借着酒劲儿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

(3)、文中描写以“主人”为代表的村里人奉承宴请苏培盛,有什么作用?

(4)、结合全文主题,谈谈本文标题“价值”的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湖畔的梭罗

汪家明

    梭罗这样的人,是人类的异端,唯其异端,才展示出奇才,就像梵高,其极端的行事他人难能仿效,但却会被后人奉为至尊。

    在美国,梭罗(1817-1862)算是古典的作家,是美国文学的开创者之一。在哈佛大学读书期间,梭罗就得以亲近爱默生,经常参加爱默生家的文人聚会,受其超验主义观点的影响,反对权威,提倡个性的绝对自由;崇尚直觉,认为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直接认识真理。爱默生也喜欢这个年轻人,曾致信哈佛总裁推荐梭罗,使梭罗获得奖学金。

    1845年春,他决心进行向往已久的生活实验。在征得爱默生同意后,他在离村镇不远的瓦尔登湖畔属于爱默生的林地上,着手自建木屋,并于7月4日搬进新居,独自在此居住26个月之久,基本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自己垦荒种植,自己伐木劈柴烧壁炉,自己做饭,用自己生产的豆子换取必需的日用品,还给人帮工。他追求“一周里只有一天工作,而有六天自由支配”的生活。这些自由支配的时间,他用来会友交谈,用来参加文人聚会,更以绝大多数时间用来观察自然、沉思冥想、读书写作。

    在湖畔小屋居住期间,他因多年拒付不合理的人头税而被捕,虽然第二天就由姑姑代缴被释放,但对他刺激极深,几年后发表了一篇名为《对政府的抵抗》的文章。这篇文章被编入论文集时,改名为《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比如甘地的“不合作运动”、托尔斯泰的“勿抗恶主义”等,其精神实质都源于这篇文章。这倒是梭罗生前难以想象的。

    离开湖畔小屋后,除了偶尔做一点勘测工作,他基本过着自由撰稿人的生活,旅行、读书、记笔记、写作是其主要内容。他喜欢数学,有测量的特长。他养成了一种习惯:测量有兴趣的物件的大小与距离,如树的大小,池塘与河流的深度和宽度,山的高度等。

    从1855年起,他开始感到身体不适,双腿发软,虽经积极治疗,一直没有痊愈,于1862年因肺结核发作去世,年仅四十五岁。

    对他的作为和个性,朋友们有许多记录。他一生放弃了太多东西:没有学着从事任何职业;没有结过婚;独自一人居住;不去教堂;不参加选举;拒绝向政府纳税;不吃肉,不喝酒,也从来没吸过烟。在生活中他用不着抵抗什么诱惑。

    但在其他方面,他却细如毫发。据说,他在池塘边找到一种花,仔细观察后,断定它已经开了五天。他胸前的口袋里有一本日记簿,上面记录了树林里应当在这一天开花的所有植物的名字;他知道某一个夜晚在河面上纷飞着地蝇,鱼们抢着吞食,吃得太饱,有些鱼竟胀死了。他有种倾向:要放大这一刹那。即便只是一个极小的物件,他也要从中看出自然界的定律。

    梭罗生前只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他在1849年自费出版的《康科德河和梅里麦克河上的一星期》,内容是记录他和约翰在两条河上的旅行,其中穿插着大段大段文史哲和宗教方面的议论,晦涩难懂,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另一本就是《瓦尔登湖》了,于1854年出版,一百五十年来风行天下,不知出版了多少个版本。

    “写作下面这些文字,或者说其中大部分文字时,我只身一人生活在树林里的一所房子里,距离周围的邻居都在一英里左右。房子是我自己一手建造的,位于马萨诸塞州康科德镇的瓦尔登湖湖畔。我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作维持我的生计。我在那里生活了两年零两个月。如今,我又是文明生活的匆匆过客了。”

    《瓦尔登湖》全书就是这样开始的。在书中,梭罗记录自己亲近自然、学习自然的过程,追求“简单些,再简单些”的质朴生活,希望短暂人生因思想丰盈而臻于完美。其中有许多篇幅是关于动物和植物的描写,因此有人将此书看作一本关于自然的文献,而忽略了其中关于哲学的内容。其实这不仅是一部抒情散文著作,也是一部罕见的哲学著作。

    爱默生在梭罗的葬礼后离开墓地时自言自语道:“美国还不知道——至少绝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它失去了多么伟大的一位国民。”他的预言很对。1985年《美国遗产》评选“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瓦尔登湖》名列第一。如今梭罗早已成为美国文化的偶像,美国人认为,是梭罗最先启蒙了国人感恩大地的思想。到目前为止,此书已有两百多个版本,并被译成许多国家的文字。

(选自《难忘的书与人》,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听见马的呼吸

耿翔

    ①对于我,马坊不只是一个乡的名字

    ②我所有与它有关的记忆,都藏在一些人的眼睛里。只是他们,在这个地方活得太疲劳了,等不住我回到他们身边的消息,就带着我的那些记忆,到生命应该去的地方去了。

    ③这是我一直埋在心上的痛。

    ④我便这样安慰自己:在马坊这块属于草根的乡野上,只要还能记住一根草木的样子,就说明亲人在心中还占据着一些地方,自己在乡下度过的那些日子,还能经过草木,这么细密地通着大地的呼吸。因此,什么时候回去,都会赶在乡亲们之前,先被草木温暖地认出来。

    ⑤我记着许多草木的样子。在这块出了长安,沿着那条向西的丝绸之路,很古典地经过茂陵、昭陵和乾陵,往北飘进更古典,在诗经里被叫做豳风之地的马坊,我不只认识一路的草木,还惦记着一匹栗色的马曾经多少次看过我的眼神。那眼神应该与父亲有关。那年月,父亲不但在村里种着小麦、玉米、高粱、谷子这些养活我们的庄稼,还用镰刀割回弥漫着中药味的青草,饲养村里的牲口。那匹栗色的马,每天因了父亲给它的青草,像与我有了分不开的亲近。我也意识到,父亲确实是像养活我一样,内心幸福地养活着那匹马。

    ⑥那匹栗色的马的眼睛,一定是神给予的。

    ⑦在这些血性刚烈之马的身上,千山万水都在其中涌动,而眼睛里,竟储满这么多的温柔、阴郁和善性,平静得像在这块乡土上,从不把多余的东西装下。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若干年后,我才理解一匹在乡野上和乡亲们一样生死疲劳的马,②在它的眼里,苦难是尘埃,幸福也是尘埃 , 只要知道把一身的力量献出来,然后记着给它恢复力量的青草就行了。

    ⑧这次回到马坊,一半因为亲人,一半也因为马。我明白,那匹栗色的马再命长,它的形体,早应该在马坊消逝了。但我还想在乡土上,找到它的一些痕迹。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这些乡土能保留这匹马的一些痕迹,我父亲一生喂养马的辛劳,也就会被保留一些。如果是这样,有关乡村生活的细节,就会被我漫漫地,从一些想象不到的事物里找出来,并且带着马的呼吸,间或还带着我父亲的呼吸呢。这些都说不来,只要心追着神迹到了,我相信大地会把一切隐现。

    ⑨我出了县城,就不停地翻着深沟。县城的名字叫永寿,这是中国最吉祥的县名,也是我和父亲牵着那匹栗色的马,往村上驮过东西的地方。这回,我不想带任何东西回村,只想从村子里带走些什么。我已经听人说过,那匹栗色的马死时,村子里正落着那年的第一场雪。它曾那么强烈地回过头,完整地看完它生下一匹栗色马,又生下一匹栗色马的过程,才走出马圈,姿势优美地倒在雪地里。村上人没有急于埋葬它,更没人敢剥下它的皮,在生活特别窘迫的年月,分食一点马肉。而是停下手中的所有活路,不分男女老幼,像对待村上最有名望的长者一样,守在马的遗体周围,看着雪花一片片地把它覆盖起来。

    ⑩村里人都说,那是老天对它的一场雪葬。

    ⑪我相信这个美丽的过程,只是记忆它的一切时,不想超越一匹普通的马。

    ⑫等到翻上马坊沟,一路在心里折腾着记忆的我,奇妙地在身体里感觉到,有了马的一些呼吸。它隐隐地,像从所有草木结籽的内心,给我传递这里的信息。我走下车,想让风野野地吹吹我,也决定弃车走回村里去,让脚步安稳地踏在乡野上,让泥土里的所有气息,就这样穿过鞋底,穿过脚心,径直钻入我的内心。我可以激动,但不能张狂,因为这些年,我与这里熟悉父亲和那匹栗色的马的风物,照面的机会太少了。我不知道在乡村,这些风物身上的野性,还保留了多少,更不知道那匹栗色的马,会把农业劳动中最精细、最质朴、最动人的声音,就保存在它的呼吸里。

    ⑬我的心开始有力地跳动了。我想,我围绕着马坊,具体说围绕着这一片乡野上的草木、粮食、一匹栗色的马,还有父亲一样的亲人们,就是要让离散很久的心,很庄严地跳动回来。

    ⑭走过一座土桥,我远远地看见一匹马,在一块熟悉的土地上抬起了头。

    ⑮我不知道它这么执意地抬头,是不是因为从我身上,嗅到了什么气味。

    ⑯但我猜出,它一定是那匹栗色的马的后裔,它能够用那双遗传得更美丽的眼睛,迅速地把我与这片乡野联系起来。它一定会的。

    ⑰它稍后仰天长啸的一声,我是用心接住的。

(节选自《马坊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斯人独憔悴

迟子建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独具个性的生命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比较充分地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我当然也未能免俗。

    细细算来,从我开始小说创作至今所发表的三十万字作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写下层人的生活的。这一回顾连我自己也略为吃惊。

    我出生在北极村漠河,在那里度过了我孤独寂寞的童年时光。那里有我的外婆和外祖父,他们曾经给我讲过许许多多的民间故事。我现在还常常回忆起当年讲故事的情景来。

    晚饭过后,农人家里忙过了该忙的事情,就要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生活太单调,他们疲惫的呵欠声常常同日头一起落山。而且,那里一年难得看上一场电影,那么,晚饭之后的茶水和故事就是生活中最好的消遣了。每逢这个时刻,我就带着我心爱的狗(它叫傻子,后来我把它写入第一部中篇小说《北极村童话》),和这条狗一起挤入听故事的人中,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

    那便是我最早的启蒙文学。它不是唐诗宋词,而是来源于民间的那种质朴而又奇诡、光怪陆离的故事。

    于是,我在十九岁那年坐在夕阳西下的窗前,看着天边飞涌的那一团团金色的晚霞的时候,我仿佛在绚丽的晚霞中又看到了童年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我的心难以平静,我开始断断续续地记载我的童年生活,二十岁那年把它整理成中篇小说,发表在一九八六年第二期的《人民文学》上。

    从此,我真正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实在不是一条坦途,这实在不是一个美差。

    我需要读大量的书来丰富自己的心灵,我需要走南闯北去看世界,而时间和日常琐事又常常打乱我的计划。

    因而我的创作有它不可否认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它还没有达到从一个宏观领域的高度去把握和观照生活的那种让人叹服的洞察力。

    必须承认,我将来如果不超越自己,只是在我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那么我的艺术生命也就终止了。而超越自己是多么艰难。它要养精蓄锐几时、苦苦求索几时,才能获得一个瞬间的辉煌。

    但我仍要孜孜以求那辉煌。不管它最终实现与否。

    今年五月,在泉州附近的静峰寺山上,我看见了弘一法师的手书遗言:“悲欣交集”四个字。据说,他的出家一直是个谜,他出家后他的妻子曾跪在寺门外三天三夜,眼泪哭干了他也不动一丝恻隐之情。我以为他伟大。而他临终的遗言却使我对他的伟大产生了怀疑。因为真正的出家人,无所谓悲,无所谓喜,而他生命之终极之时,仍能感受到“悲欣交集”,可见凡心难泯,他未能来一个彻底的超脱留与后人传说。但我左思右想,仍然认为他是伟大的。

    他的伟大便在于他把自己难以超拔的心态毫不保留地馈予人间,还给人间一个真实。他便是不朽的了。

    我又想起了一个故事,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写作的故事。巴尔扎克作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留给人间的十部不朽的作品,早已闻名世界。他一生中唯独喜欢咖啡。每逢写作之时,他总要把咖啡壶放在写字桌旁,一杯一杯地饮下去。他创作的欲望和情绪在膨胀,而他的身体却在一天天地垮下去。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销蚀的过程。

    我们要完善自己,因而不怕销蚀。

(选自《姹紫嫣红开遍》,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玉米的馨香

邢庆杰

    那片玉米还在空旷的秋野上葱葱郁郁,散发着一股特有的馨香。

    黄昏了。夕阳从西面的地平线上透射过来,映得玉米叶子金光闪闪,弥漫出一种辉煌、神圣的色彩。

    三儿站在名为“秋种指挥部”的帐篷前,痴迷地望着那片葱郁的玉米。

    早晨,三儿刚从篷内的小钢丝床上爬起来,乡长的吉普车便停到了门前一乡长没进门,只对三儿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三儿便在乡长那几句话的余音里采了半晌。

    明天一早,县领导要来这里检查秋收进度,你抓紧把那片站着的玉米搞掉,必要时,可以动用乡农机站的拖拉机强制。乡长说。

    三儿知道,那片唯一还站着的玉米至今还末成熟,它属于“沈单七号”,生长期比普通品种长十多天,但玉米个儿大籽粒饱满,产量高。

    三儿还是去找了那片玉米的主人——一个五十多岁,瘦瘦的汉子,佝偻着腰。

    三儿一说明来意,老汉眼里便有浑浊的泪涌落下来。

    俺还指望这片玉米给俺娃子定亲哩,这……汉子为难地垂下了瘦瘦的头。

    三儿的心里便酸酸的,三儿也是一个农民,因为稿子写得好,才被乡政府招当了报道员,和正式干部一样使用,三儿进了乡政府之后,村里的人突然都对他客气起来,连平日里从不用正眼看他的支书也请他撮了一顿。所以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

    三儿回到“秋种指挥部”的帐篷时,已是的晌午了。

    三儿一进门就看见乡长正坐在里面,心便剧烈地顿了一顿。

    事情办妥了?乡长问。

    三儿呆呆地望着乡长,是那片玉米,搞掉没有?乡长以为三儿没听明白。

    下午,……下午就刨,我已和那户人家见过面了。三儿都有点儿结巴起来。

    乡长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儿,忽然就笑了。乡长站起来,拍了拍三儿的肩膀说,你是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当儿戏的,对不对?

    三儿无声地点了点头。

    乡长急急地走了。

    三儿目送着乡长远去后,就站在帐篷前望着这片葱郁的玉米。

    天黑了,那片玉米已变成了一片墨绿,晚风拂过,送来一缕绥迷人的馨香,三儿陶醉在玉米的罄香中,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乡长和县里的检查团来到这片田地时,远远地,乡长就看到了那片葱郁的玉米在朝阳下越发地蓬勃,乡长就害怕地看旁边县长的脸色.县长正出神地望着那片玉米,咂了咂嘴说,好香的玉米呵。乡长刚长出了一口气,县长笑着对他说,这片玉米还没成熟,你们没有搞“一刀切”的形式主义,这很好。乡长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一片灿烂,心想待会儿见了三儿那小子一定表扬他几句。

    乡长将县长等领导都让进了帐篷。乡长正想喊三儿沏茶,才发现篷内已经空空如也。

    三儿用过的铺盖齐齐地折叠在钢丝床上,被子上放着一纸“辞职书”。

    乡长急忙跑出帐篷,四处观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形.一阵晨风吹来,空气里充满了玉米的馨香。乡长吸吸鼻子,眼睛湿润了。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

刘亮程

    ①我们家搬进这个院子的第二年,家里的重活开始逐渐落到我们兄弟几个身上,父亲过早地显出了老相,背稍重点的东西便显得很吃力,嘴里不时嘟囔一句:我都50岁的人了,还出这么大力气。

    ②他觉得自己早该闲坐到墙根晒太阳了。

    ③母亲却认为他是装的。他看上去那么高大壮实,一只胳膊上的劲,比我们浑身的劲都大得多。一次他发脾气,一只手一拨,老三就飞出去3米。我见他发过两次火,都是对着老三,老四。我和大哥不怎么怕他,时常不听他的话。我们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一到这个家,他便把一切权力交给了母亲。家里买什么不买什么,都是母亲说了算。他看上去只是个干活的人,和我们一起起早贪黑。每天下地都是他赶车,坐在辕木上,很少挥鞭子。他嫌我们赶不好,只会用鞭子打牛,跑起来平路颠路不分。他试着让我赶过几次车。往前走叫“呔球”,往左拐叫“嗷”,往右拐叫“唷”,往后退叫“缩”。我一慌就叫反。一次右边有个土疙瘩,应该喊“嗷”让牛向左拐绕过去。我却喊成“唷”。牛愣了一下,突然停住,扭头看着我。我一下不好意思,“嗷、嗷”了好几声。

    ④我一个人赶车时就没这么紧张。其实根本用不着多操心,牛会自己往好路上走,遇到坑坎会自觉躲过。它知道车轱辘碰到疙瘩陷进坑里都会让自己多费劲。

    ⑤我们在太平渠使唤老了3头牛。有一头是黑母牛,我们到这个家时它已不小岁数了,走路肉肉的,没一点脾气。父亲说它8岁了。8岁,跟我同岁,还是个孩子呢。可牛只有十几岁的寿命,活到这个年龄就得考虑卖还是宰。黑母牛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副木讷神情。鞭子抽在身上也没反应。抽急了猛走几步,鞭子一停便慢下来,缓缓悠悠地挪着步子。父亲已经适应了这个慢劲。我们不行,老想快点走到想去的地方,担心去晚了柴被人砍光草被人割光。一见飞奔的马车牛车擦身而过,便禁不住抡起鞭子,“呔球、呔球”地叫喊一阵。可是没用,鞭子抽在它身上就像抽在地上一样,只腾起一股白土。黑母牛身上纵纵横横地爬满了鞭痕。我们打它时一点都不心疼。我们似乎觉得,它已经不知道疼,再多抽几鞭就像往柴垛上多撂几把柴一样地无所谓了。它干的最重的活就是拉柴禾,来回几十公里。遇到上坡和难走的路,我们也会帮着拉,肩上套根绳子,身体前倾着,那时牛会格外用力,我们和牛,就像一对兄弟。实在拉不动时,牛便伸长脖子,晃着头,哞哞地叫几声,那神情就像父亲背一麻袋重东西,边喘着气边埋怨:我都快50岁的人了,还出这么大力气。

    ⑥父亲一生气就嘟囔个不停。我们经常惹他生气。他说东,我们说西。有一段时间我们故意和他对着干,他生了气就跟母亲嘟囔,母亲因此也生气。在这个院子里我们有过一段很不愉快的日子。后来我们渐渐地长大懂事了,但父亲也渐渐地老了。

    ⑦我一直觉得我不太了解父亲,对这个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叫他作父亲的男人,我有一种难言的陌生。他会说书,讲故事,在那些冬天的长夜里,我们围着他听。母亲在油灯旁纳鞋底。听着那些陌生的故事,感觉很远处的天,一片一片地亮了。我不知道父亲在这个家里过得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他把我们一家人接进这个院子后悔吗?现在他和母亲还有我最小的妹妹和妹夫一起住在沙湾县城。早几年他喜欢抽烟,吃晚饭时喝两盅酒。他从不多喝,再热闹的酒桌上也是喝两盅便早早离开。我去看他时,常带点烟和酒。他打开烟盒,自己叼一根,又递给我一根烟——许多年前他第一次递给我烟时也是这个动作,手臂半曲着,伸一下又缩一下,脸上堆着不自然的笑,我不知所措。现在他已经戒烟,酒也喝得更少了。我不知道该给他带去些什么。每次回去我都在他身边,默默地坐一会儿。依旧没什么要说的话。他偶尔问一句我的生活和工作,就像许多年前我拉柴回到家,他问一句“牛拴好了吗?”我答一句,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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