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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2020-2021学年九年级下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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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修养是高层次的文化修养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中国诗词大会》,可能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电视节目。诗词大会虽然是个知识类的竞赛节目,考量的是对古典诗词的记忆和背诵能力,但在客观上掀起了一个学习古诗词的热潮,让更多的人提高了对传统文化尤其是对诗词的审美情趣。

记得几年前,在一次朋友聚会时,有一位先富起来的成功人士问我:“学诗有什么用?”我当时笑着回答说:“学诗没有什么用,诗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钱花,确实无用。苏东坡说‘人生识字忧患始,姓名粗记可以休。’但是,学诗之人与不学之人的言谈举止给人的印象毕竟不同。孔夫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可见诗对于一个人的品位有多么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诗词的普及应该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毋庸讳言,学习诗词不能发财致富,但一个只知道发财的民族绝不是一个高雅的民族。

诗言志也。原以兴、观、群、怨抒发感情、考量得失、交流思想、抨击时弊,从而体现其教育意义、认识作用和美学价值。当今社会,人们大多重视美容,而忽略提高文化修养。著名电影演员方舒说过:“漂亮的面孔,仅仅是生理结构的组合,而美则是内涵气质的外露。这种气质,不是具体能看到的现象,而是通过一个人的文化、道德和修养使你感觉到的。”诗词修养是最高层次的文化修养,诗词修养会使你气质高雅、谈吐不俗。

有人说:“多一个诗人,就少一个腐败分子。”此说虽略显极端,但是,毫无疑问,多一个爱诗的人,社会就会减少一个庸俗的人。有人说,很多人写诗词是附庸风雅。其实附庸风雅也是好事。附庸风雅的人多了,会让不懂诗词的人、轻视诗词的人和对诗词有偏见的人受到影响,从而对诗词刮目相看,对诗词的弘扬、发展不无好处。

诗词作为一门艺术,是要讲究艺术质量的。任何时代的艺术都不是以数量取胜,而是以质量取胜。粗制滥造的作品,必然会被历史冲刷得干干净净。只有那些精品,才能经受历史浪潮的冲洗积淀下来,成为传之后世的优秀文化遗产。

平心而论,学习写诗并不困难,只要知道每个字的平仄(阴平、阳平:平声;上声、去声、仄声),按照格律的要求组合,就可以写诗。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学会写诗并不困难,但是要想写出好诗,真的很不容易。

现在有很多人想学习写诗,但又有畏难情绪,其实大可不必。清代诗人和诗论大家潘德舆说:“诗有三境,学诗亦有三境。先取清通,次宜警炼,终尚自然,诗之三境也。先爱敏捷,次必艰苦,终归大适,学诗之三境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诗有三种境界,学诗也有三种境界。先是清澄通畅,再是警策简练,最后乃自然天成,这是诗的三种境界。最初一味求快,其次感觉作诗艰苦,终至于灵活自如,这是学诗的三种境界。”

初学诗词者的作品往往类似白描,白描式的写法犹如照相,有物境而无意境。诗人在创作过程中头脑中涌现的意象或境界有三种,即物境、情境和意境。物境偏于自然景色,情境偏于作者情感,意境是融合了物境和情境之长而形成的主客观交融的境界。物境得其形,情境得其情,意境得其真。王国维说:“诗人之言,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言,此大诗人之秘妙也。”

文化修养的提高除了多读书,别无捷径,有深厚文化底蕴者,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如果我们不断加强诗词修养,就能写出情景交融的好诗,就能提升我们的文化修养。

(摘自《新疆日报》,有删改)

链接1:《中国诗词大会》是央视首档全民参与的诗词节目,节目以“赏中华诗词、寻文化基因、品生活之美”为基本宗旨,力求通过对诗词知识的比拼及赏析,带动全民重温那些曾经学过的古诗词,分享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从古人的智慧和情怀中汲取营养,涵养心灵。《中国诗词大会》大胆创新比赛机制和计分规则,每位上台的选手最多可回答9道题,期间如果出现失误,便停止答题,选手得分以每一题百人团中答错的人数叠加计算。每场比赛,105位挑战者全部参赛,分为单人追逐赛、“飞花令”和擂主争霸赛三部分。(摘自百度百科,有删改)

链接2:在《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总决赛中,16岁的武亦姝凭借强大的实力和淡定的气魄,成功夺冠。网友纷纷为她的才情所折服,称其“这个00后美少女满足了人们对古代才女的所有幻想。”武亦姝自我介绍里曾说过,她从小喜爱读诗词,只要是一聊到古诗词她就会抑制不住地兴奋:“我觉得古诗词里面有很多现代人给不了我的感觉。比赛结果都无所谓,只要我还喜欢诗词,只要我还享受诗词带给我的快乐,就够了。”武亦姝令周围师生印象深刻的不仅是才华,更是其淡定的心态。“电视里在播放她的节目,家人在看,她也不看,只管自己写作业,不是一般的淡定”,她的邻居说。武亦姝上一学期里读的书有《浮生六记》、《人间词话》、《红楼梦》、《庄子》等古代经典,每星期还会交错着读《剑南诗稿》、《小山词》、《放翁词》。(摘自百度百科)

(1)、阅读上述材料,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中国诗词大会》是一个知识类的竞赛节目,受到热捧是因为它考量了选手对古典诗词的记忆和背诵能力。 B、当今社会,人们都重视美容,而忽略了提高文化修养,过分重视外在美,而忽视了内在美的提升。 C、有人说,很多人写诗词是附庸风雅。作者认为附庸风雅的人多了,对诗词的弘扬、发展有好处。 D、诗词是一门讲究质量的艺术,任何时代的艺术都不仅是以数量取胜的,而且是以质量取胜的。
(2)、下列关于学习写诗的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学习写诗并不难,只要知道了每个字的平仄,就能进行诗歌创作。 B、潘德舆认为诗歌创作要经历三个阶段,分别为先爱敏捷,次必艰苦,终归大适。 C、诗人在创作过程中头脑中涌现的意象或境界有三种,即物境、情境和意境,初学诗词者往往得其情而不得其真。 D、多读书是提高文化修养的唯一途径,不断加强诗词修养,才能写出情景交融的好作品。
(3)、品味“赏中华诗词、寻文化基因、品生活之美”一句的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放  学
         安安上小学了。半年之后,妈妈觉得他可以自己走回家,不必再用车接了,毕竟只是十五分钟、拐三个弯的路程。
         十五分钟过去了又过了一个十五分钟。妈妈开始不安。放学四十五分钟之后 , 她打电话给米夏儿——米夏儿是锡兰和德国的混血儿,安安的死党:
         “米夏儿,安安还没到家,你知道他在哪儿吗?”
         “我们一起离开教室的呀,我到家,他跟克利斯就继续走啦!”米夏儿声音嫩嫩的。
          妈妈紧接着打下一个电话:
         “克利斯,你已经到家了?那安安呢?”
         “我们一起走的呀!我到家,他就跟史提方继续走啦!”
         看看钟,距离放学时刻已经近乎一个小时。妈妈虎着脸拨电话:
          “史提方,你也到家了?安安呢?”
         “不知道哇!”史提方是个胖孩子,嘴里模糊不清,好像正嚼着东西,“我到家,他就自己走啦!”
         一个小时零十分之后 , 妈妈拎起汽车钥匙,正准备出门巡逻,门铃响了。
        安安抬头,看见母亲生气的脸孔,惊讶地问:“怎么啦?”
         “怎么啦?”妈妈简直气结,“怎么啦?还问怎么啦!你过来给我坐下!”
         安安卸下背上的书包,嘟着嘴在妈妈指定的沙发角坐下。他的球鞋一层泥,裤膝上一团灰,指甲里全是黑的。
         “你到哪里去了?”审问开始。
         “没有呀!”安安睁大眼睛。
         “只要十五分钟的路,你走了一小时零十分,你做了什么?”
         “真的没有呀!”安安渐渐生气起来,声音开始急促,“我跟米夏儿、克利斯、史提方一起走,就这样一路走回家,哪里都没去,什么都没做呀?!”他气愤地站了起来。
         妈妈有点气短;看样子孩子没说谎,可是十五分钟的路怎么会用掉七十分钟?
         “安安,妈妈只是担心,怕你被车子撞了,被坏人拐了,你晚到妈妈害怕,懂吗?”
         点点头,“我知道,可是我真的哪里都没有去。”
         “好吧,洗手吃饭吧!
         以后的日子里,妈妈又紧张过好几次,用电话追踪来追踪去,然后安安又一脸无辜地出现在门口。
          妈妈决定亲眼看看孩子怎么走那十五分钟、三个拐弯的路程。
        十一点半,钟敲了。孩子们像满天麻雀似地冲出来,叽叽喳喳吵得像一锅滚水。孩子往千百个不同的方向奔跑跳跃,坐在长凳上的妈妈好不容易才盯住了安安,还有安安的死党。
        四个小男生在前头走(都是男生,安安不跟女生玩的),妈妈在后头跟着,隔着一段距离。经过一截短墙,小男生一个接一个爬上去,惊险地走几步,跳下来;再爬上去,惊险地走几步,跳下来……十一点四十五
         经过一个庭院深深的大铁门,里头传出威武的狼狗叫声。米夏儿已经转弯,现在只有三个男生了。三个男生蹑手蹑脚地走向大铁门,一接近铁门,狼狗扑过来,小男生尖叫着撤退,尖叫声中混着刺激的狂喜。狼狗安静下来,小男生又开始蹑手蹑脚地摸向大铁门……狂喜尖叫地撤退。妈妈看看手腕,十二点整
          克利斯转弯,这已到了板栗街。安安和史提方突然四肢着地,肩并肩,头颅依着头颅的在研究地面上什么东西。他们跪趴在地上,背上突出着正方形的书包,像乌龟背着硬壳。
         地面上有一只黑色的蚂蚁,蚂蚁正用它的细手细脚,试图将一只死掉的金头绿眼苍蝇拖走。死苍蝇的体积比蚂蚁起码大上廿倍,蚂蚁工作得非常辛苦。
         妈妈很辛苦地等着。十二点十五分
        史提方转弯。再见再见,明天下午我去你家玩。
        安安踽踽独行,背着他花花绿绿的书包,两只手插在裤袋里,嘴里吹着不成调子的口哨。
         差不多了吧!妈妈想,再转弯就是咱们的麦河街。
         安安住脚。他看见了一片美好的远景:一块工地。他奔跑过去。
         Oh,My God!妈妈心一沉。工地上乱七八糟,木板、油漆桶、铁钉、扫把、刷子、塑料……安安用脚踢来翻去,聚精会神地搜索宝藏。他终于看中了什么:一根约两米长的木条,他握住木条中段,继续往前走。
         十二点廿五
       在离家还有三个门的地方,那是米勒太大的家,安安停下来,停在一株大松树下,仰头往上张望。这一回,妈妈知道他在等什么。松树上住着两只红毛松鼠,经常在树干上来来去去地追逐。有时候,它们一动也不动的,就贴在那树干上,瞪着晶亮的圆眼看来来往往的路人。
        现在,两只松鼠就这么定在树干上,安安仰首立在矮篱外,他们彼此用晶亮圆滚的眼睛瞅着对方,安静得好像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在距离放学时间一个小时零五分之后,七岁半的安安抵达了家门口。他把一根两米长的木条搁在地上,腾出手来按了门铃。
                                                                                                                                       (选自龙应台《孩子,你慢慢来》,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从前的雪

    ①雪是冬天特意赠给乡村的礼物。

    ②那时我还小。雪下得像呢绒大衣一样厚,肥嘟嘟的,披在村庄和田野的身上。我们穿着小胶鞋,像野兔一样在野地里追逐着,脚底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四野苍茫,偶有几棵鲜绿的油菜被我们的笑声吸引,露出半边娇憨的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些活泼的“入侵者”。雪球满天飞,笑语四处溅,身上淌着汗,衣上沾着雪,在袅袅的炊烟和大人们悠长的呼唤声里,我们喘着气红着脸带着快意回家。

    ③午后,外婆从灶膛里掏出燃着火烬的草木灰盛在陶瓷盆里,盆上担把火钳,一个简易的火盆就做成了。她抱着我坐在摇椅上,我把脚摆放在火钳上,盆里的火暖烘烘地烤着,时光惬意地绽在外婆皱得像一瓣菊花的脸上。

    ④远远的河沿上,雪花一片片落入芦苇丛中,无影无踪。有时候,我偷偷地从家里跑出来,扒开密密的芦苇,只找到几只出神的麻雀。它们站在高高的苇梢上,小眼珠滴溜溜地转,也许在考虑着,不要上那支着木棒的竹筛下几粒稻谷的当。

    ⑤捕鸟我是不感兴趣的,钓鱼却很是喜欢。砍根竹子,系上钓丝,穿上鱼饵,坐在树墩上钓鱼,看一片片雪花落在水面融化掉。有时水结冰了,就敲出一块窟窿放下钓丝,耐心地守候着。可冬天的鱼显然是聪明而冷静的,半天的工夫我常常是两手空空。那些夏天常被我折来做伞的荷如今都举着瘦枝,托着点雪,我敢肯定它们一定藏着许多玲珑的秘密。雪悄悄地飘,鸟儿和芦苇静静地听,我安坐一角,颇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况味。虽然那时候,我还不会念“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⑥乡村的雪夜,粗犷而温情。那些低矮的茅屋里,常常弥漫出浓烈的酒香。灶膛里的火映着女人红彤彤的脸庞,她们拢一拢额头散乱的发,大声地和喝着酒的男人说着话。男人翘着腿悠闲地坐在桌边,有时会夹一口菜塞在旁边玩耍的孩子嘴里,孩子受宠若惊,暂停住嬉闹的喧哗。雪让冬夜变得如此温馨,酒香化在雪花里,酝酿着一年的希望。这些酒香也莫名地熏陶了我,让我在离开村庄的有雪的夜晚,总产生想饮一杯的情愫。

    ⑦在城市的雪夜,独自小酌,常常迷离。童年就像一场雪,融化在故乡的杯中,只一举杯,就醉倒在那份晶莹和醇香里。

    ⑧那些低矮的茅屋,穿越时空,依然踏实稳妥地立在尘世的风雪中。身边的这片高楼大厦,不是我的土地。我的土地上有水,有鼓荡起层层芦苇的绿意的水,有鱼虾搅动着蓝天云影的水,有鸟儿驮着悠长的炊烟停息在残荷的枝头,有我自由游弋的身躯。

    ⑨在落雪的时候,我渴望能回到从前的土地上,打个滚,流次泪,再笑着站起……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何故怨芭蕉

    ①不久前,一篇回忆1999年跨年夜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发。引发了一大批网友对穿越回1999年的狂想和对自己的吐槽:如果回到那个时候,我一定不会选择来北京吸霾;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死也不会再干这个职业……

    ②假如穿越回过去,你会改变当初的哪些选择?这似乎永远是一个让人有无限倾诉欲的话题。渴望穿越回去,其实背后常常隐含着这样一种怨念:为什么我当初没有选择一条更舒服的道路?如果那时作出了另外的选择,我的人生肯定会更美好……

    ③人生其实就是不断作出选择的过程,无数个大大小小的选择,汇聚成了人生路。但作出选择的过程往往并不容易,有时候甚至很艰难,以至于不少人自称患了“选择恐惧症”,害怕一旦作出不利的选择,将会引发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还有的人每每作出了决定,事后也总是心怀怨念,患得患失,抱怨自己选了一条难走的路。

    ④的确,选择总是困难的,决定一个人在某个时刻作出选择的因素多种多样,经验阅历、学识眼界,甚至是一时的心情好坏,都有可能让我们作出不同的选择。如果真的不慎选择了一条走起来不那么称心的路,该如何自处呢?我以为,我们既然作出了选择,就要鼓足勇气走下去。

    ⑤清代蒋坦在《秋灯琐忆》中曾记载了这么一件趣事:蒋坦在院子里种了几棵芭蕉,叶大成荫,推窗看去满眼苍翠。某日晚,秋雨淅沥,雨打芭蕉,点点滴滴,一时让蒋坦感到心烦意乱,于是随手在芭蕉叶上题道:“是谁多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第二天起床一看,发现题字后被其夫人加了两句:“是君心绪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蒋坦看后大为感慨,直叹这让他“悟入正复不浅”。

    ⑥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路,常常会有一些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正如同种芭蕉,种它的时候图它在夏天宜观赏、可乘凉,但却未能料到它在秋雨时节萧萧瑟瑟、扰人心绪。人生也是一样,有时候我们欣喜地作出某个决定,结果却眼睁睁看着它变成了一场闹剧;有时候我们明明选择了一场喜剧,结果看着看着却发现它变成了悲剧,这些都是常有的事。但这是否说明我们这段人生之路就白走了呢?其实未必。明智的选择固然让人喜悦,但不那么明智的选择也能让人成长。

    ⑦有哲学家把人生分为三重境界:第一重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重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重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在我们幼年的时候,往往局限于第一重境界,看到事物的表象,形成我们对世界的初步认识;及至年长,好奇心开始驱使我们探索这个世界,在我们窥得一点点真相后,往往会产生批判和怀疑,并在此中反复徘徊,陷入不解。如果能到达第三重境界,那就真正抵达了世界的本质,纵然看到了不那么美好的真相,仍然能够返璞归真、从心所欲不逾矩。

    ⑧成长过程中的大多数人,都应该处于“看山不是山”的半途中,看不清楚、想不明白,并为此着急懊恼。着急于结果未达到自己预期,懊恼于生活之路坎坷不平。其实,漫长的人生岁月中,选择也罢,不选择也罢,或者无论怎么选择,总有一种境遇不能为我们自己所左右,与其让自己懊恼、委屈、暴躁、不安,不如把人生的镜头再拉长一点,回过头来再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经历是这么有趣而丰富。

    ⑨就如同秋雨打芭蕉,在心烦意乱的时刻或许觉得它扰人心绪,但心情平静下来再看,它未尝不是一种诗意之境。

    ⑩其实,人生路上一次次的选择,未尝不是一次次必须经历的自己认清自己的过程。既然作出了选择,就要鼓足勇气走下去,并从中学习判断是非,磨炼意志,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毕竟,人生没有白走的路,跨出去的每一步,都算数。

文学作品阅读

听海的心

迟子建

①十一年前,在爱尔兰的都柏林海湾,我遇见了一对特殊的看海人。

②那该是一对母子吧?

③一个胡子拉碴、衣衫不整的中年男人,扶着一个穿黑袍的老妪,从一辆破烂不堪的轿车上下来,缓缓走向海滩。中年男人弯弓着腰,耷拉着脑袋,步态疲沓;老妪则努力昂着头,将身体拔得直直的,缓缓而行,一副庄严的姿态。

④待他们走到近前,我发现老妪原来是盲人!

⑤海上波涛翻卷,鸥鸟盘旋,老妪看不到这样的景象,可她伫立海边,与海水咫尺之遥,双手抱拳,像个虔诚的教徒,祈祷似的望着大海。扶着她的男人,不时在她耳边低语着什么,她也不时回应着什么。

⑥从他们驾驶的汽车和衣着来看,他们是生活中穷苦的人。但大自然从来都不摈弃贫者,它会向所有爱它的人敞开怀抱。

⑦在我眼里,一个人的身体里埋藏着好几盏灯,照亮我们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手,都是看不见的灯。眼睛是视觉之灯,耳朵是听觉之灯,鼻子是嗅觉之灯,舌头是味觉之灯,而手是触觉之灯。当一盏灯熄灭的时候,另外的灯,将会变得异常明亮!站在海边的老妪,她的视觉之灯熄灭了,但依赖听觉,她依然能听到大海的呼吸;依赖嗅觉,她仍能闻到大海的气息;而她只要弯下腰来,掬一捧海滩的沙子,就能知道大海怎样淘洗了岁月,她的触觉之灯也依然是明媚的。

⑧我相信那个老妪感受到的大海,在那个静谧的午后,比我们所有人都要强烈,因为她有一颗沧桑的听海的心。

⑨看来世上没有什么事物,能够阻隔人与大自然最天然的亲近感。我热爱大自然,因为自童年起,它就像摇篮一样,与我紧紧相拥。

⑩在故乡的冬天,雪花靠着寒流,一开就是一冬。雪花落在树上,树就成了花树了;雪花落在林地上,红脑门的山雀就充当画师,在雪地留下妖娆的图画了;而雪花落在屋顶上,屋顶就戴上一顶白绒帽了!

⑪在大雪纷飞的时令,我们喜欢偎在火炉旁,听老人们讲神话故事。故事中的人,是人,又是物;而故事中的物,是物,又是人!在故事中,一个僧人走在夕阳里,突然就化做彩云了;而一条明澈的溪水,是一颗幽怨的少女灵魂化成的。山川草木和人,生死转换,难解难分!听过这样的故事,我往往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自己成了一棵树,或是一条河。虽然树能招来美丽的鸟儿,河流里有色彩绚丽的鱼,但我更爱家人,更爱我家院子里的狗!

⑫当春风折断了雪花的翅膀,冰封了一冬的河流就开了!雪化了,这样的神话故事也就结束了。人们不必居于屋内,用故事打发长冬了。大家奔向森林,采集一切可食之物,野菜野果,木耳蘑菇,甚至花朵。一个在山里长大的孩子,在用脚翻阅大自然的日历时,认知了自然。我们知道采花时怎样避开马蜂的袭击,又不扫它的兴;知道去河岸采臭李子时,怎样用镰刀头敲击铁桶,赶走贪吃的熊;知道在遭遇蛇时,怎样把它甩开;知道从山里归来时,万一身上被蜱虫附着,怎样用烧红的烟头把它们烫跑。

⑬热爱大自然的人,一定会记得蕾切尔·卡森的名字。她的不朽之作《寂静的春天》,是这位伟大女性,满怀悲悯地敲给这个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的晚钟。她是环境保护的先驱者和实践者。她的《惊奇之心》像一座魔法小屋,吸引你走进,不忍离去。蕾切尔·卡森曾说,假使她对仙女有影响力,她希望上帝赐给每个孩子以惊奇之心,而且终其一生都无法摧毁,能够永远有效对抗以后岁月中的倦怠和幻灭,摆脱一切虚伪的表象,不至于远离我们内心的源泉。

⑭蕾切尔•卡森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半个世纪了,但她的作品带来的潮汐,一直回荡在我们耳畔。她让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看一眼头顶的月亮,让我们能够满怀柔情,把一颗清晨的露珠当花朵来看待。看到她用朴素纯净的文字勾勒的那片缅因州的海。我蓦然想起了在都柏林海湾相遇的那位看海的盲人老妪,这两个不同时空、不同地域的观海者,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在我心中,她们同样的清瘦、内敛,同样的骄傲和高贵!

⑮蕾切尔•卡森是大自然的修士,把芬芳采集,播撒给世人。所以她的音容失明于这个世界了,但她作品的光辉,从未落入黑暗之中。

⑯我们在捧读她著作的时候,依然能够感受到,她那颗勃勃跳动的听海的心!

阅读下面的文学类文本,完成小题。

活着就是冲天一喊

一部名为《我的诗篇》的影片感动了很多人,陈年喜是片中的六个主人公之一,人们叫他“矿工诗人”。在《我的诗篇》拍摄之前,陈年喜已经写了二十多年的诗。尽管他的生活一直那么粗粝,看起来离诗意有万里之远。

陈年喜的家乡位于“秦尾楚首”的陕南商洛市丹凤县,中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那里奇山险水。常年洪灾,至今仍是山高沟狭的不毛之地。男人们只能外出打工,多半去了矿山。

一开始陈年喜的工作是拉车,用架子车一趟趟把爆破下来的矿石或废石拉出洞口倒在渣坡上。漆黑而低矮的矿洞里没有灯,昏暗的手电筒挂在他胸前,汗水落在车子上、安全帽上、衣服上、毛发里、眼里、鼻孔里……每天下班,就像一只拱出灰土的土拨鼠,洗三盆水也洗不干净。后来他改做巷道爆破,在洞穴深处打眼放炮、炸裂岩石。这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之一,与雷管、炸药整日纠缠在一起。16年间,经他手使用的炸药雷管大概要用火车厢来计算,垮塌、透水、松动的碎石,扑向人的机器,死亡也多次和他擦肩而过。

不只是死亡的威胁。陈年喜说矿山的生活“非常非常寂寞”,有时“只能靠对面山尖上的雪线高低来分辨气候的变化”。工友们闲下来的时候打牌,喝廉价的酒。他和别人不一样,他看书,凡是有字的都看,墙上糊着的报纸,看完了正面,用水淋湿了,再小心翼翼揭下来看背面。他写诗,还没有网络的时代,在纸片、烟盒上写,在睡觉垫的空炸药箱上写。走的时候卷起铺盖,下面是满满一床的诗。

2020年3月23日,陈年喜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天,丹凤县中医医院一张CT影像胶片,清清楚楚地写下他半生的倒影,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一个残酷的事实:尘肺病。他静静地坐了一个下午,没有告诉妻儿。这是矿工们最主要的职业病,每天吸入大量粉尘,这些工人的肺部会纤维化,变成“石头肺”“全属肺”——这种病无法逆转,且会让人逐渐失去劳动力,而一旦进入后期,甚至连站着呼吸都是一种奢求。

消息传出去后,人们为他捐款、抢购他的诗集,这一年诗集《炸裂志》售出了近四万册,成为许多年轻人书架上的读本。他在扉页为每一个索要签名的读者写下赠言,有时不知该写什么,就写上:“以诗为证”。

2020年9月,在创始人王克勤的邀请下,陈年喜成为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的驻会作家。他开始走访尘肺病人,写下他们的故事。妻子劝他别再去了,“你经历了太多,希望你不要再看到太多”。但他还是希望借用他的文字,让更多人关注这些被忽视的人群和声音。

陈年喜相信,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从没在任何作家笔下出现过。他说代沟代代有,而深处的悲欣大多相通。它也将成为一个人继续写作下去的动力。

 (作者樊晓敏,有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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