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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西省长治市二中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表现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面对生命“湮灭”的秦山,方歌的动作和语言,既表现了她内心的悲痛,又产生一种令人动容的感染力。 D、文章结尾看似闲笔,但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同时通过写后人难以忘怀的追忆,表达了对前辈的崇敬。
(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悔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仅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父亲

    小时候,父亲在我心中,是严厉的一家之主。这个三级抹灰工,靠出卖体力供我吃穿,是我的恩人,令我惧怕的人。

    父亲从不抱怨,也不叹气,板着脸任我们“吃”他。我常常希望父亲也抱怨点什么,也唉声叹气。照我天真的想法,父亲如果唉声叹气,会少发脾气。

    母亲属羊,像羊那么驯服,完全被父亲“统治”。她是一位私塾先生的女儿, 颇识一点文字,期望孩子长大后有出息,是她本能的憧憬。

    关于“出息”,父亲有他独到的理解。一天吃饭时,我喝光了一碗苞谷粥,又想去盛,瞥见父亲在瞪我,我胆怯了,犹犹豫豫地站在粥盆旁。父亲却鼓励我:“盛呀!再吃一碗!”见我只盛了半碗,又说:“盛满!”,接着,用筷子指着哥哥和两个弟弟,异常严肃地说:“你们都要能吃,能吃,才长力气!你们眼下靠我的力气吃饭,将来,你们都是要靠自己的力气吃饭的!”

    我十岁那年,父亲随建筑公司支援大西北去了。每月寄回的钱,根本不够维持家中的开销。父亲第一次探家,攒的三百多元钱,还了母亲借的债,只剩下一百多元。

    为了节省,父亲始终三年才探一次家。父亲是很能攒钱的,母亲是很能借债的。我们家的生活,恰恰特别需要这样一位父亲,也特别需要这样一位母亲。

    父亲第三次探家那年,哥哥正要考大学。父亲以说一不二的威严反对。“我供不起你上大学!”父亲的话,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他让哥哥去市场卖菜挣钱。卖十斤莱可挣五分钱,哥哥每天回家交给父亲五角钱。那五角钱,是母亲偷偷给哥哥的,哥哥实则是到江边温习功课了。父亲发现后大发雷霆,用水杯砸碎了镜子。他气得当天就回大西北,我和哥哥去送父亲。列车开动前,父亲从车窗探出身说:“老大,听爸的话,别考大学!咱们全家七口,只我一人挣钱,我已经五十出头,身板一天不如一天了,你应该为我分担一点家庭担子啊!”语调中流露出无限的苦衷和哀哀的恳求。列车开动时,父亲流泪了。

    哥哥还是参加了高考,母亲和哥哥又一次欺骗了父亲,我“知情不举”,也欺骗了父亲,内疚极了。哥哥接到大学录取通知时,母亲欣慰地笑了,哥哥却哭了。我去送哥哥,他没让我进站。他说:“省下买站台票的五分钱吧。”又说:“二弟,家中今后全靠你了!先别告诉爸爸,我上了大学……”

    哥哥随人流走入火车站,左手拎着行李卷,右手拎着网兜,一步三回头。我缓慢地往回走,攥着省下的那五分钢币,心中暗想,为我们家祖祖辈辈的第一个大学生,全家一定要更加省吃俭用,节约每一分钱……

    哥哥在第一个假期被学校送回来了,再也没能返校,他进了精神病院……

    我从哥哥的日记本中,翻出了父亲写给哥哥的一封错字和白字占半数的信:老大!你太自私了!你心中根本没有父母!根本没有弟弟妹妹!你只想到你自己!就算我白养大你!就算我没你这个儿子!我再也不会认你!所有这些“!”号,似乎也无法表达父亲对哥哥的憎怒。

    这封信,使我想起父亲的教导:“将来,你们都是要靠自己的力气吃饭的!”大概倘一个人明明可以靠力气吃饭而又并不想靠力气吃饭,也许竟是真有点大逆不道的吧?父亲是一个体力劳动者,却并不因此自卑自贱。相反,还盲目自尊,崇尚力气,对凡是不靠力气吃饭的人,都一言以蔽之曰:“吃轻巧饭的!”心里隐含着一种藐视。

    父亲第四次探家前,我去了北大荒,一直再没见过父亲。第七年,连队第二次推荐我上大学。我并不怎么后悔地放弃了第一次上大学的机会,然而这是最后一次。我不会再获得第三次被推荐的机会,那一年我25岁了。

    几经彻夜失眠,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告知父亲我已被推荐上大学,请求父亲汇给我二百元钱。

    信一投进邮筒,我便追悔莫及。没想到父亲很快就汇来了钱。二百元整,电汇。附言条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不勾,久来电”。

(选自梁晓声《父亲》,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穿白衬衫的老黄

陈年喜

    我现在打工的地方,当地人采买生活日用品时使用的背篓非常有特点,竹篾编织,圆筒形,很高,上至肩头下到屁股,方便行走也方便就着地坎歇息,不占双手还能负重。市场上,乡下来赶集的人们都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辣椒、白菜、竹笋、李子、葡萄、黄瓜……早市时县城的巷头巷尾,是一片背篓的世界。

    出蓝天菜市场东门往左拐不远,是白马市场,在拐弯的地方,我邂逅了老黄,准确地说是先邂逅了他的一篓黄瓜。这是一篓带着顶花、来自乡下的黄瓜,浑身沾满了乡间的露水。采花的土黄蜂大概离开花蕊不久,嫩黄的花粉溢出了蕊心。

    这是真正的黄瓜,老品种,在很多地方已经失种。一半绿一半黄,黄绿纠缠在一起,咬一口,脆,脆里有一股香。大多黄瓜本来无味,因为这一股香,这黄瓜味道复杂无尽,它不像新式品种,粗而短,无刺,简单。黄瓜的主人穿一件白衬衫,干净、齐整,和市场的纷杂,和他的一篓黄瓜显得很不搭调。“给我来五斤。”我的北方普通话让他一愣:“你一个人吃?”我说是。“黄瓜不过当天,过了就蔫了,二斤够你一天了。”他用老式盘子秤称了二斤给我。那天,知道了他姓黄,家住在有些路程的乡下。

    三天一集,老黄几乎一集不落,卖些别的,多数还是卖黄瓜。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不是本地人,是南方人,因为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老家回不去了,经人介绍,在这边乡下买了农村的老房子,落了户。没了本钱,种些菜卖。人活着,得吃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有一回喝酒,三杯下肚,他突然唱起了《牡丹亭》。不知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婉约的唱腔吓我一跳。人声鼎沸的饭店大厅,他一件白衬衫,与时令已然不相宜,只有头上渐白的头发与早到的秋天有些相配。

    有一段时间,老黄不卖黄瓜菜果了,他到城里做装修。似乎做得还不错,手下有了十多个工人,单子接得很大,业务扩大到水暖、基建,买了辆二手皮卡车。

    生活是一个围城,每个人的围城都墙高院深。关于老黄的私人生活,没有人知道一二。有一天,他跟人打架了,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临河路大排档是小城最红火的大排档,夜夜人群不息。邻桌是一群鲜衣怒马的青年。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起来,一位壮汉抽了一位女子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女子连连赔罪,嘴角流着血。老黄实在看不下去,把女子拉到自己身后。双方一场混战,对方人多,老黄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满面。那群人扬长而去,老黄从地上爬起来,洗净了脸,把女子送回了住处。我说你这是何苦,他说我受不了人被欺负。

    过了一段时间,老黄又摆起了菜摊,位置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离开了近一年,那个位置还在,仿佛知道他还会回来一样。他说家里的土地已经荒掉,现在卖的菜都来自批发市场。他每次都会带一些黄瓜给我,不过是新品种,根根绿得吓人,有一尺多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要走了。”我问去哪里,他答说不知道。在下着小雨的街上,我们紧紧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背。他那件白衬衫已经有些旧了,质地依旧精良。衬衫套在夹克里,我突然看见衣领间有一行字,绢秀的黄丝绣成。

    后来听人说,老黄被欠了很多钱,也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卖了乡下的房子,卖了皮卡。我每天上下班,还是打蓝天市场和白马市场连接的拐角处经过。不自觉地总要看一眼那个摊位,摊位早已换上了别人,摊煎饼的小夫妻忙乎得热气腾腾。我有时想起那些黄绿相间的黄瓜,有时想起杳无音信的老黄,有时把他们一同想起,或者遗忘。

    那件雪白的衬衫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无眠的晚上,我有时也会突然唱起来,不过不是昆曲,是秦腔。怕打扰隔壁的人,我用被子把头包起来,歌词和我的声音,一起落在枕巾的纹路里。

(选自《新华日报》2018.6.16第24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然而我的惊惶却不过暂时的事,随着就觉得要来的事,已经过去,并不必仰仗我自己的“说不清”和他之所谓“穷死的”的宽慰,心地已经渐渐轻松;不过偶然之间,还似乎有些负疚。晚饭摆出来了,四叔俨然的陪着。我也还想打听些关于祥林嫂的消息,但知道他虽然读过“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而忌讳仍然极多,当临近祝福时候,是万不可提起死亡疾病之类的话的;倘不得已,就该用一种替代的隐语,可惜我又不知道,因此屡次想问,而终于中止了。我从他俨然的脸色上,又忽而疑他正以为我不早不迟,偏要在这时候来打搅他,也是一个谬种,便立刻告诉他明天要离开鲁镇,进城去,趁早放宽了他的心。他也不很留。这样闷闷的吃完了一餐饭。

    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我独坐在发出黄光的菜油灯下,想,这百无聊赖的祥林嫂,被人们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先前还将形骸露在尘芥里,从活得有趣的人们看来,恐怕要怪讶她何以还要存在,现在总算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了。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我静听着窗外似乎瑟瑟作响的雪花声,一面想,反而渐渐的舒畅起来。

    然而先前所见所闻的她的半生事迹的断片,至此也联成一片了。

(节选自鲁迅《祝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正如涓涓细流汇成大海,每一种具体的文化构成了丰富而多样的民族文化传统。工匠精神即是民族文化传统与国家文化的重要组成,它是中国历史文脉的基因,是能够映现中华文明的底版。工匠精神在中国历经超越五千年的发展,所累积的成果是中华文明的灿烂与辉煌,是中国工艺在世界文化多样性中最具国家文化意义的特征与代表。一部中华文明史凝聚了每个朝代工匠们的智慧和创造。遗憾的是,他们鲜有留下姓名的。即使留下了姓名也只是一个标记,流传不广,不像文人的诗篇那样千古传唱。今天,当这些工匠的各类作品陈列在博物馆中,构成“古代中国”的时候,人们在赞叹其工艺成就之余又少有人去追问工匠的姓名以及他们的存在。这是历史造成的误区,也是审美造成的困惑,而中外大致都是如此。可是,工匠精神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其作用于各行各业都会成为一种重要的参照。

②工匠精神是以手艺支撑的精神品格,是技术之外的精神外延。从古至今的工匠都有属于他自己、又表现传承的绝活,他们是技与艺的综合。即使像新石器时代的陶器那样粗简的制作,在技术的很多方面,包括其中的绘画和烧制,都是在不断的失败中而获得的成就。在不同的类别和材质上,不同的技艺表现出不同的工艺水平,显现了类别的特点;而在相同的技艺表现上,其工艺水平则区别了大匠与凡工。对精湛和极端技艺的追求,是大匠巧夺天工的毕生努力,而突破与创造则是彰显其魅力的核心。手艺的磨炼是时间的消费,也是精神的倾注。它们需要持之以恒,需要一以贯之。在不同类别的手艺中,有着各自的技术基础和终极目标,但精雕细琢和一丝不苟,则是工匠们的共同追求,其表现在精神层面上的是对工和艺追求的精益求精的完美主义。在中国丰富的工艺世界中,玉石、金银、青铜、陶瓷等不同材质的品种,从造型到图案,从绘画到雕刻,从印染到织造,从剪到刻,从嵌到绣,从编到织,如此等等,工匠精神所追求的完美,是工与艺的完美结合。无工不精,无艺难美。所以,从材料的选择到具体的设计,再到工艺的制作,工巧的概念以及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严谨,都在追求极致的品格中表现为不同于一般的精神和境界。

③精湛的技艺并非一蹴而就,它是历久的磨炼和谙熟于胸的心得。因此,它往往深含私有性的特性。而技艺的传承就在一个保留与发展的过程中显得十分重要,如何传?传给谁?都需要在家族或弟子中进行甄选。传承的重要性不仅是要将手艺与成就传给后人,以避免初始阶段的失败,还要以能够不断、不绝为依归,应该说这也是工匠精神的重要内容。为了传承,师傅会总结出特定的方法或口诀,会设计出特别的窍门和要领,这一切技术方面的内容在传承过程中的守望与相依,需要工匠精神奠立思想的基础。为了使特定的技艺能够代代相传,精神的延续就显得十分重要,所以,这种传承更重要的是手艺与责任的托付,成就与精神的延续。

④工匠精神也是一种态度。尽管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工匠创造了无数能够代表时代的经典工艺作品,可是,鄙视工匠却是历史的尴尬。低下的社会地位,艰苦的工作环境,超强的体力透支,经年的时间付出,磨炼了他们那超于常人的意志。而技艺的传承以及依靠技艺而维持的生活,也树立了他们对生活的信念,造就了他们的责任感。这是农耕时代特有的现象,终其一生,代代相传,一种手艺连接了一个家族的营生,一种手艺反映了一个区域经济的类别。显然,职业态度中的自我信念是维系其发展的本源,因此,自得其乐成为手艺持有人的职业态度。他们世代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恪守在自己工坊内,不为外界所迷惑或见异思迁,就是因为有这样一种特别的人生态度,将技艺在身视为生命的主体,矢志不渝。

⑤工匠精神的示范作用以及影响力并不局限在自己的行业内。他们在不同行业内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的特质,其普世价值在于应用和举一反三。尽管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有些与农耕文化紧密相关的手艺和行当被自然淘汰,因为失去了基本的应用,可是,像服饰和工艺等依然在实用和审美的领域内表现出了存在的价值。而有些行业的工艺经过产业化的激发,表现出传承中的延续,延续中的创造,焕发了青春。其中有些依据工匠的技艺而创立的品牌,则成为由精神和手艺所构建的行业的标志,受到社会的重视和市场的追捧。其中产业化的发展更将这种具有传奇性质的品牌故事,变成了推动市场发展的力量。工匠精神对于制造业的发展有着持续的影响力,它能够激励创造精神,督导恪守品质与品格,推动制造业向更高的水平和质量方面发展。工匠精神是提升国民素质与品质生活的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是实现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精神支柱,因此,社会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与厚爱。

⑥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与需求和原料联系紧密的手艺,其历久性是巨大的考验,因为它们很容易失传,有许多仅三两代而已。至于物质文化中许多杰出的成果,有的也在历史的发展中戛然而止。尤其是在社会现代化的发展中,以传统手工艺为代表的物质文化正日渐消融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工匠不存,精神焉附。工匠精神不能存在于书本和记忆之中,需要唤醒记忆中的工匠精神而传承。

(摘编自陈履生《工匠精神是民族文化传统和国家精神的重要组成》)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梦幻电梯

马笑泉

①女儿放学,通常自己走回家,顺路在商场逛逛。只是最近耗时越来越长,他有点不放心,得确认一下原因。他贴墙站在校门边,女儿大概率不会发现。

②女儿出来了,驮着个大书包,里面有课本作业本练习卷文具盒 , 还有绘画本和马克笔。老师说她有时上课会偷着画画。他试图没收,她立刻捂住书包大号起来。虽然伸手就能把书包扯过来,但他没有那样做,而是郑重声明,如果再这样就只好没收。顾不上擦眼泪,女儿连忙点头。想起她惊惶的小模样,他的心略有些酸软。女儿下了台阶,他跟上去,一只手插在裤兜里,走得比平常略慢。

③路上的学生三五成群,女儿是一个人走的。这不出他的意料。她从一年级到现在,都没交到朋友,说得直白一点,她在班上始终处于被排斥和孤立的境况,这跟她自身有很大关系,她似乎缺乏自我控制和改变的能力。想到这,他轻轻叹了口气。

④女儿走到了商场前的广场,【甲】 , 广场尽头的扶梯是商场的入口。女儿踏上电梯,也不搭扶手,两手扣在书包带上。女儿接着进了垂直电梯。他小跑跟过去,电梯数字显示为6这架电梯比较偏,进出的人比较少。他上了六楼,面前是道弯曲的走廊,前面不远处竖着道安全门。推开门,亮度陡然大增,是电影院,他目光像探照灯一样投向影院等候区,那里空荡荡的。

⑤刚刚并没有女孩进去,至于是不是去了对面的卫生间,影院检票员摇摇头,表示不清楚。他冲着半掩的女厕喊了两声女儿的名字,全无回应。他又问,有人吗?里面仍一片寂然。

⑥一拨观众从观影区拥了出来。他在一边站了足足有二十分钟确定最后一个观众已经离场,然后掏出手机拨打女儿的智能手表。无法接通。边走边查看她的位置,位置停留在三十分钟前,大致是她进电梯的时间。压住心头的慌张,他在商场反复搜寻,一直寻到商场前的广场,【乙】 , 手机响了。他狠狠滑动了一下屏幕。女儿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无辜,爸爸,你怎么还没回家啊?他几乎想大吼一句,你刚刚到哪儿去了?但还是抑制住火气,说了句,我就回来,便挂了电话。

⑦回到家,他把语气放平和,问她放学后去了哪。女儿嘿嘿一笑,竟有几分得意。逛商场。你在里面做什么呢?没做什么,就是到处看。是去电影院了?女儿摇摇头。到底去了哪里?我怕你不信。只要你说实话,我当然信。过了五秒或者十秒,女儿说,那上面有个花园。哪儿上面?就是楼顶上。不可能,电梯到六层就打止了。真的,说了你不信。他迟疑片刻,盯着她的眼睛,那花园是什么样子?里面好多花,天色越暗开得越鲜艳,到夜里还会发光。蝴蝶和蜻蜓飞来飞去,随便对哪只勾一下手指,它就会飞过来停在你身上,但不能捉它,一捉它就飘远了以后再也不理你。还有海豚和好多漂亮的鱼,在空中游,就像海底世界那样。要是秋千荡得高,可以荡到上面去,还可以骑在海豚身上……

⑧女儿的神情渐渐变得笃定起来,像是在描述一支棒棒糖或一堂体育课。他忍不住伸手摸摸她的额头。体温正常。

⑨过了一会儿,他问那里有其他人吗?有时候有,有时候只我一个。是些什么人?都是我这样的。哪样的?就是在学校里没有朋友的。那你们玩吗?玩,玩得好开心,都舍不得走。

⑩女儿回到房间做作业,做完了就画画。女儿画画,凭的是想象和对色彩的敏感,造型方面,多为夸张与变形。他想所谓的空中花园,莫非是出自她的想象?

⑪此后三天他去了三趟商场。那架电梯上上下下乘坐了多次,每一层也反复勘察过,实在没有任何异常。他又问了几个工作人员,都说只有六层,上面绝对没有什么空中花园。他能想出的最后办法是再度尾随女儿,在她快要接近电梯的时候迅速冲过去。

⑫急遽的脚步声惊到了她,她回头一看,唤了声爸爸。他说,我们一起上去。女儿没有作声。电梯到了六层。他拉着女儿走出去,左右瞄了瞄又往头顶瞧了瞧。花园呢?女儿摇摇头。他冷下脸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实话我不会怪你,等下还给你买元气森林,十瓶。不是这架电梯?那是哪架?我也不清楚,反正电梯里面还有电梯,是彩色的,像彩虹一样。他顿时无语,盯着女儿。女儿的眼睛清澈得容不下一点谎言,倒是浮动着几丝惊恐。过了好一会儿,他叹口气,反身去按下行键。爸爸,我们去哪里?去给你买元气森林。

⑬女儿的眉眼和神气日益舒展,几乎不再谈论跟同学之间的纠葛。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不管是真是幻,只要她开心、健康就好。两月后,她的画中出现一个扎羊角辫的女孩,和她一起奔跑、荡秋千,或者骑着海豚在天空中遨游。

⑭他不动声色,又跟踪了一回,发现真有这样一个女孩和女儿手牵手进入电梯。他那悬空的心彻底回复到原位,站了一小会儿,便迅速离开,仿佛担心别人发现这个秘密。他想,这女孩大概也跟女儿一样:孤独、单纯、喜欢幻想,所以才能被那架电梯接引到一个只属于她们的地方吧。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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