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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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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慈溪市六校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穿白衬衫的老黄

陈年喜

    我现在打工的地方,当地人采买生活日用品时使用的背篓非常有特点,竹篾编织,圆筒形,很高,上至肩头下到屁股,方便行走也方便就着地坎歇息,不占双手还能负重。市场上,乡下来赶集的人们都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辣椒、白菜、竹笋、李子、葡萄、黄瓜……早市时县城的巷头巷尾,是一片背篓的世界。

    出蓝天菜市场东门往左拐不远,是白马市场,在拐弯的地方,我邂逅了老黄,准确地说是先邂逅了他的一篓黄瓜。这是一篓带着顶花、来自乡下的黄瓜,浑身沾满了乡间的露水。采花的土黄蜂大概离开花蕊不久,嫩黄的花粉溢出了蕊心。

    这是真正的黄瓜,老品种,在很多地方已经失种。一半绿一半黄,黄绿纠缠在一起,咬一口,脆,脆里有一股香。大多黄瓜本来无味,因为这一股香,这黄瓜味道复杂无尽,它不像新式品种,粗而短,无刺,简单。黄瓜的主人穿一件白衬衫,干净、齐整,和市场的纷杂,和他的一篓黄瓜显得很不搭调。“给我来五斤。”我的北方普通话让他一愣:“你一个人吃?”我说是。“黄瓜不过当天,过了就蔫了,二斤够你一天了。”他用老式盘子秤称了二斤给我。那天,知道了他姓黄,家住在有些路程的乡下。

    三天一集,老黄几乎一集不落,卖些别的,多数还是卖黄瓜。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不是本地人,是南方人,因为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老家回不去了,经人介绍,在这边乡下买了农村的老房子,落了户。没了本钱,种些菜卖。人活着,得吃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有一回喝酒,三杯下肚,他突然唱起了《牡丹亭》。不知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婉约的唱腔吓我一跳。人声鼎沸的饭店大厅,他一件白衬衫,与时令已然不相宜,只有头上渐白的头发与早到的秋天有些相配。

    有一段时间,老黄不卖黄瓜菜果了,他到城里做装修。似乎做得还不错,手下有了十多个工人,单子接得很大,业务扩大到水暖、基建,买了辆二手皮卡车。

    生活是一个围城,每个人的围城都墙高院深。关于老黄的私人生活,没有人知道一二。有一天,他跟人打架了,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临河路大排档是小城最红火的大排档,夜夜人群不息。邻桌是一群鲜衣怒马的青年。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起来,一位壮汉抽了一位女子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女子连连赔罪,嘴角流着血。老黄实在看不下去,把女子拉到自己身后。双方一场混战,对方人多,老黄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满面。那群人扬长而去,老黄从地上爬起来,洗净了脸,把女子送回了住处。我说你这是何苦,他说我受不了人被欺负。

    过了一段时间,老黄又摆起了菜摊,位置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离开了近一年,那个位置还在,仿佛知道他还会回来一样。他说家里的土地已经荒掉,现在卖的菜都来自批发市场。他每次都会带一些黄瓜给我,不过是新品种,根根绿得吓人,有一尺多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要走了。”我问去哪里,他答说不知道。在下着小雨的街上,我们紧紧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背。他那件白衬衫已经有些旧了,质地依旧精良。衬衫套在夹克里,我突然看见衣领间有一行字,绢秀的黄丝绣成。

    后来听人说,老黄被欠了很多钱,也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卖了乡下的房子,卖了皮卡。我每天上下班,还是打蓝天市场和白马市场连接的拐角处经过。不自觉地总要看一眼那个摊位,摊位早已换上了别人,摊煎饼的小夫妻忙乎得热气腾腾。我有时想起那些黄绿相间的黄瓜,有时想起杳无音信的老黄,有时把他们一同想起,或者遗忘。

    那件雪白的衬衫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无眠的晚上,我有时也会突然唱起来,不过不是昆曲,是秦腔。怕打扰隔壁的人,我用被子把头包起来,歌词和我的声音,一起落在枕巾的纹路里。

(选自《新华日报》2018.6.16第24版)

(1)、请简要分析小说开头环境描写的作用。
(2)、黄瓜在小说中多次出现,请简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3)、请概括老黄的性格特点。
(4)、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回  家

龙应台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放下了手边所有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推着带滚轮的庞大行李箱、扶老携幼的,准备搭九广铁路北上。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

    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我不认得这里,”她说,“我要回家。”

    我在一旁小声提醒哥哥:“快走,火车要开了,而且还要过海关。”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地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着你的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大跨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乍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我仿佛听见窗外有一只细小的蟋蟀低低在叫,下沉的夕阳碰到大武山的棱线、喷出满天红霞的那一刻,森林里的小动物是否也有声音发出?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

    火车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像闪电一样射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止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睛蓄满了泪水,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

    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嬉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的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莎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草原上的马鞍

艾平

    呼伦贝尔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一直坐在那个黢黑发亮的砧子跟前,“咔——咔——咔——”地打錾鞍具,金银铜铁,在他的凿子下熠熠闪光,慢慢绽放出海棠卷草和吉祥八宝的图案。当暴风雪肆虐的夜晚,这声音汇入骏马的嘶鸣;当第一棵灰绿色的牧草钻出地面,这声音追赶着激荡的春雷。我哥哥巴特尔把一生的梦想,錾入了沧桑的岁月里。

    五十年前,我哥哥巴特尔虽然还是个年轻人,但他那驯马的本领,已经像一首诗那样传遍了草原。他牧放的马,跑起来比苍鹰飞得快;他调教的马,懂得岔开四条腿,用身子给主人挡风雨;他饲养的马,蹄子就像成吉思汗拋出的石块,踢死过一头凶猛的狼王。好马需要好鞍,我哥哥也是一样。

    有一次,我哥哥巴特尔的马蹄踏过幽幽的山谷,一副隐于枯草中的旧鞍鞯,显现在他的眼前。这片草原历史上是鲜卑先祖迁徙的驿站,是成吉思汗子孙征战的沙场,也是蒙古人百代千年的游牧地,不知道掩埋着多少英雄的诗篇。岁月像鸿雁那样飞远了,天上没有痕迹;骏马的躯体慢慢融化成泥土,大地保留着这静默的马鞍。哥哥慢慢拿起那架鞍子,鞍桥、鞍座和残存的鞘皮,瞬间噗簌簌地散落成粉末,他手里剩下的,只有几根景泰蓝,那原本是鞍子的镶边,此刻,筋骨一般勾勒出鞍子的轮廓。虽然是风雨剥蚀,那景泰蓝锈而不腐,上面古老的缠枝花叶竟栩栩如生,可谓鬼斧神工。

    不知问了多少人,我哥哥才知道在草原的更深处,有一位叫达拉嘎的老人能修复古老的马鞍。当他把马鞍的骨架放到老人面前时,老人跪倒在地,浊泪纵横,唱起了古老的蒙古史诗。

    半年后,当达拉嘠把修复好的马鞍拿到我哥哥巴特尔面前的时候,我哥哥感到眼前陡然一亮,心里热血沸腾,一种纵马飞驰的冲动几乎不可遏止。谁的双手如此神奇、神妙?这架镶嵌着老景泰蓝的新鞍子,黑桦木的鞍座,湘竹的鞍桥,配以月光般的银饰,翡翠色的玛瑙石片,捧起来轻盈玲珑,放下去敦厚结实。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个鞍子鞴在自己的铁青马马背上,伸出一个拳头,探探马背和鞍座之间的距离,也是恰到好处。他不由飞身上马,如一面旌旗猎猎展开,驰骋向远。这个马背上长大的少年,明白了自己满心的喜悦来自骏马的敏悟,而那非凡的骏马,靠的是一副贴心的鞍子。鞍子是草原人的心。哥哥被这个马鞍折服了,也被这门手艺折服了。于是,他拜达拉嘎为师,造起了鞍具。

    我哥哥巴特尔终日坐在师傅留下的砧子跟前,打錾紫铜和白钢,琢磨玉石,修整鞍具的木构件,很久才会抬起头来,轻轻抿一口奶茶,复又埋头于手里的活计。我哥哥学徒的第一课,是使用斧子和凿子,练习斧凿马鞍的木头底座。这个惯于在草原上四处飞跑的年轻人,完全不适应如此单调乏味的营生,他玩心太盛,不时走神,每每戳伤了手,然后就开始大呼小叫。每当这时,师傅就会让他过来陪自己坐着,望着呼伦贝尔远处的山包,一言不发。后来,我哥哥终于完成了基本功训练,把斧子和凿子变成了无所不能的魔术棒,掌握了金、银、铜、铁、木、皮、竹、漆全套手艺。

    他们师徒最喜欢做的事,依然是静静地望着草原远处的山包。几年后,师傅去世了。我哥哥巴特尔就这样成了师傅的继承人。

    记不得那是哪一年,草原上改变了游牧的传统,家家圈在包产到户的小草场里放牧,远方和天边的概念消失了,摩托车的轮子替代了骏马的四蹄。由于生意清淡,鞍具社倒闭,师傅的徒弟们也散了。只有我哥哥巴特尔,还在做鞍子。他每天用狼油揩拭师傅传给他的铁砧子,揩着揣着就回到了以往的日子里,嫂子不喊他,他就忘记了吃饭的事儿。他卖掉了家里的羊群,去买制作鞍具的原材料;他让嫂子辞了工作,帮他绣鞘皮的花纹。有人说,这个老头儿吃了醉马草,醒不过来了。我的哥哥巴特尔,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做他的鞍子。他做的鞍子摆满了一屋地,一架比一架更带劲儿,既有来自师傅的神韵,又添以时尚的华彩。虽然那些赞叹我哥哥巴特尔手艺的人没有减少,却没有谁愿意买走他做的马鞍;虽然女儿结婚时家里的存折上仅仅剩下五十元钱,我哥哥巴特尔一点儿都不慌乱,他相信只要草原和天空不分离,蒙古人还在马背上,长调和史诗就还在蒙古人的血液里,自己做的鞍子就会有人要。

    只有一件事儿,让我哥哥巴特尔惦记很久了。终于有一天,他雇来汽车,把一架架漂亮的鞍子往一个个学校送。他说老师们,你们让咱们的孩子看看鞍子,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学校的老师很感动,连连说传承民族文化是必须的。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事儿办妥了,便心满意足地回了家。他做的鞍子放在学校的陈列室里,上面小心翼翼地覆盖着塑料布,有人按时去擦塑料布上的灰尘,却没有人触动那鞍子。我哥哥巴特尔没有看到这一幕,他坐在铁砧子跟前等待着,他觉得学校应该请他去给孩子们讲一讲马鞍的故事……

    到底是大自然唤醒了草原上的畜牧业,牧民之家纷纷剪断了阻挡马蹄的铁丝网,开始互助游牧。辽阔的草原回来了,无垠的大地回来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飞奔的心!马群如云从天而落,牧马人的唿哨随夙传送,四面八方的客人相约草原,马鞍不仅恢复了它的实用功能,还作为一种光荣的象征,矗立在每一个有蒙古包的地方。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忙极了,每天都有人眼盯着他手里的凿子和身前的铁砧子,渴盼着脱颖而出的新鞍子。有人一掷万金,有人开来宝马豪车,只为获得一副大师的杰作。

    我哥哥巴特尔,草原上的一代鞍具大师,他无动于衷,不言不语,脸上的微笑像湖水一般宁静,将手中的凿子徐徐举起,徐徐放下,在他面前,呼伦贝尔大草原,微风吹过,像一匹青骢宝马正在慢幔苏醒,而远处那一座山包,两头微微翘起,中间凹陷,稳稳地架在草原之上……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他回来了

柯岗

这是一九四七年九月中旬的一个夜晚。①山里实在黑,走在白马后边的人,往往当自己的胸脯碰上了马屁股的时候,才知自己并没有掉队。

二十一团在这一夜的行军序列中,是全军的后卫。队伍不断地跑跑停停,这是因为天黑,路滑,常常有人不自觉地拉长了距离的缘故。虽然前面不断地传来“跟上!”“跟上!”的口令,然而这种现象始终很难消灭。

后面有人压着嗓子吵起来:

“快走!快走!你怎么不跟上呢?”“掉进田里啦!你急啥?”

“可不敢掉队呵!后面有敌人,你没看队伍走多快?”

“谁掉队啦?”管理主任一面往后走,一面问。

“供给处的挑夫王德胜。”不知是谁这样顺口回答着。管理主任仍旧向后走。

“王德胜!爬起来了没有?担动担不动?”管理主任拉长嗓音问。

“起来了,担动了!你放心走吧!”王德胜回答着,开始用尽吃奶的力气,拼命追赶队伍,小担子在肩膀上咯吱咯吱地响着,好像有人在他的耳朵边低声说:“王德胜:你是好战士,你是翻身农民,大家相信你,叫你挑着公家的财物。”于是他越发着急了,他觉得他肩上的担子几乎完全失掉了重量,只是路太小,太滑,天太黑,差不多走不到五十米,就要有一只脚掉进田埂下面的淤泥里。就这样,他一气跑了十几里路以后,实在累了,打算坐下来休息两三分钟再走。但当他把担子放下之后,忽然静得可怕,一点也听不见“跟上,跟上!”的命令了,连马蹄踩进泥坑里的声音也没有了,他发现自己掉队走错了路。

细雨迷蒙着漆黑的山道,雨丝在桐子叶上聚成了水珠,“滴嗒,滴嗒”地滑落下来。

往哪里去找队伍呢?他确实有些着急了。他担心两包钱会淋湿,心里也明白要想马上找到一个村子是不可能的。他很想找到一座小庙,哪怕是小得连人也进不去,只要能把两包钱放进去就行,要不然,这样淋到天明,都会湿透的。但,小庙又到哪里去找呢?

他无可奈何地把担子上那用油布包得方方正正的两包钱取下来,并排放在路边,然后又用自己的袖子把油布上面的水擦了一下,便一屁股坐在钱包上,两手紧紧握着扁担的中间,笔直地竖在脸前,接着就把脑袋往手上一靠,“反正我现在是不能走了,索性等天明,但是千万不能把钱湿透!”

这一夜,王德胜觉得比一年还长。

黎明的时候,雨停了,阴云渐渐炸开缝来,东方泛起鱼肚白。他现在知道他昨夜把方向走错了,本来是向南的,可是他向了东。他挑起了担子,离开了道路,向左穿过没腰的荒草,攀登着生满小树的高山。在一座浓密的杉树林里,他找到一个相当隐蔽的石缝。他把扁担和钱包都放在石缝的顶里边,迅速用石块盖起来,然后自己坐在口上。他决定等到下午再下山,免得碰到敌人和土匪,晚上顺公路走。

他感到困得很,想睡觉,但又怕有土顽来,怎么办呢?他用双手扶着额角想了半天,然后把两颗炸弹的火索统统拉出来,挂在衬衣钮子上,把炸弹挂在胸膛上,用外衣包着,再用皮带在外面拴起来,而后侧身睡了。他想:如果土顽在他没有醒来的时候到了跟前,只要他们一拉他的衣裳,炸弹就会响的,叫他们也不能活。

就在这种情况下,王德胜甜蜜蜜地睡熟了。太阳从杉树的叶子上滑过去,在他那湿透了的军衣和帽子上,在他那圆脸、宽肩和露在袖口外的棒棰似的粗胳膊上,划着一条条的花纹。

确实,这一天,全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知道王德胜带着这么一担子公款,在这里得到了平安的睡眠。他做了一个梦:他已经回到了团里,管理主任把他挑的钱拿出来,买了好几口肥猪,大家在会餐,许多人和平时一样,把一些实在太腻人的肥肉块子,都往他的碗里送,他张着大嘴不停地嚼着。但忽然一不小心,自己咬住了自己的舌头。他醒来了,太阳已经偏西。

王德胜弄好担子,束紧皮带,顺着公路往南赶。突然啪的一声,一颗子弹从头顶飞过,两个着便衣持步枪的土顽从树林里窜了出来,冲到王德胜身边。

“不准动!”他们之中的一个,用枪威胁着王德胜,就动手解他的外衣,待另一个家伙正要解皮带的时候,那个解衣服的人突然连声喊着:“炸弹!炸弹!”回头就跑。解皮带的家伙并不知道炸弹在哪里,也跑了。王德胜趁势抽出一颗炸弹,朝他们的屁股投去,然后迅速冲向树林深处,在一条十分曲折的羊肠小道上继续向南行进。

②转眼工夫天就黑了,他加快了行进速度,一气走了八十里。

拂晓,他饿得有些不能支撑,坐下去几乎起不来。刚咬牙站起,前边忽然打起机关枪来,声音很近,子弹嗦嗦地穿着树枝。他已经发现,前边山根下就是公路,路东是自己的队伍,路西是白军。从这里下去,过了公路,跳进田里,就能回到自己的队伍。王德胜丢掉竹扁担,把两包钱捆在一起,像背包一样紧紧地绑在背上。弄好了鞋带子,拴紧了皮带,右手提着炸弹,火索已经挂在指头上,弯着身子走到小路转弯处,顺着没有路的山坡冲下去。

天大亮的时候,王德胜像泥人一样,被这里的警戒部队护送到自己的团部里来。他站在管理主任的门口,用他那高亢的鲁西口音喊着:“报告!”刚把右脚跨进门槛,他就大声说道:

“担子丢了,可是三百七十万零三十二元五角六分全在这里!”

管理主任马上拉住了他那沾着很多汗泥的双手。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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