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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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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达标测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黑暗中的花香

石兵

    ①五岁那年他失明了。起初,他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停地问母亲,为什么总是黑夜?为什么不打开灯?

    ②母亲告诉他,他头顶有一块乌云,挡住了太阳和所有的灯光,不过不用害怕,虽然不能见到光明,但乌云挡不住太阳散发的温暖,用心感受世界还是暖烘烘的。

    ③他似懂非懂,却突然雀跃了起来,妈妈没有骗我,天上真的有乌云呢,有雨落在我手背上了。母亲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紧接着,有更多的雨落在他的手背上、脸颊上,雨水咸咸的、涩涩的,那是母亲的眼泪。

    ④黑暗中,他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甚至能听到一朵花开放的声音。有一天,他听到角落中传来细微的“噼啪”声,于是摸着墙壁走到角落,他伸手轻轻触摸,发现那儿有一盆植物,一股香气随着他的触摸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淡淡的无可名状的味道,像是光明的味道。

    ⑤母亲告诉他,那是一盆菊花。从此后,他爱上这盆花,他触摸它的枝叶,会感到凉润沁心;聆听花开,则会在心中打开一扇门。恍惚中,有一束光注入他黑色的世界。时光的流逝静寂无声,他渐渐顺从了黑暗,没有了最初的恐惧,反而变得有些依恋起来。直到有一天,父母告诉他要上学了,那个学校很好,虽然仍然黑暗,却充满了花香。

    ⑥随着父母跌跌撞撞走出家门,听到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声音时,他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他感到强烈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那温暖有些燥热,令他平静的心剧烈地跳动。

    ⑦他进入的是一所盲人学校,果然如父母所说,这儿充满了淡淡的花香味道,在穿过一段坑洼不平的林荫道时,他感觉到阳光忽明忽暗,他紧紧握住父母的手,害怕自己会迷失方向。那一天,他不知走了多少路,最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你好,请坐下吧。

    ⑧他坐了下来,父母不知何时松开了手,他无所适从地四处摸索着,突然摸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桌子,这时,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花香,循着花香探去,果然,家中角落里那盆菊被放在了桌子的一角。在熟悉的花香环绕下,他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然后,他听到四周传来了他异常熟悉的声音,那是一种呼吸的声音,只有身处黑暗之中的人才会那样呼吸,细微、悠长、平静……

    ⑨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与他一样身处黑暗的年轻人,他学会了许多,生活能自理了,可以用盲文阅读书籍,甚至可以在操场跑道上与人赛跑。他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朋友,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他热爱上了生活,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与另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光明。

    ⑩每天的课程很多,但他每天都会雷打不动地伺候桌上的菊花。老师告诉他,这种菊花叫作墨菊,虽然朴质无华,却端庄稳重,在花的世界里,墨菊惬意舒缓、洒脱娴静、隽永鲜活、醇厚如酒,将其融汇到心境中,会凝聚起一份自然天成,飘逸出一份清绝品格。他听得悠然神往,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自己也要做一朵墨菊,在黑暗中散发出淡淡的花香,把平凡的生命沉淀成一杯醇香的酒。

(1)、题目中的“花香”除了指菊花的香味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含义?
(2)、面对生活的遭遇,“他”经历了哪些情感上的变化?

最初的恐惧→

(3)、文中有三件事体现了父母对“他”的精心呵护,请简要概括。
(4)、为什么“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你从“他”的故事中感悟到什么?
(5)、本文着重从触觉、听觉和嗅觉对“他”的内心展开描写,请从文中找出一例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举一反三
动物眼中的色彩

   在正常人的眼中,能看到红的花,绿的树,蓝的天,白的云……人眼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五彩缤纷的。那么,大自然中其他动物眼中的色彩是什么样的呢?科学家在此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研究证实,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如我们常见的马、牛、羊、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观看斗牛表演时,斗牛士用红色的斗篷向公牛挑战,人们会以为是红色激怒了它,而实际上是因为斗篷在公牛面前不断地摇晃,使它受到烦扰而发怒,如果换上别的颜色的斗篷,公牛也会出现同样的反应。狗也不能分辨颜色,它看景物就像一张黑白照片。狗追捕猎物除了靠四条腿外,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我们人类的“近亲”猿猴也是色盲,天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灰色生活。田鼠、家鼠、黄鼠、花鼠、松鼠、草原犬等也不能分辨颜色。

   值得一提的是斑马,虽然它也是地地道道的色盲,但它却能利用色彩来保护自己。斑马和其他动物混在一起吃草,黑白条纹可以引起注意,因此在出现危险时,只要领头马一动,所有斑马会迅速逃走。当斑马奔跑时,黑白两色条纹的晃动使得捕食动物难以快速测定距离,斑马便可以借机安全逃脱。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鹿对灰色的识别力最强。长颈鹿能分辨黄色、绿色和橘黄色。

   鸟类的情况便好多了。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如猫头鹰等,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认色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的感觉。鸟在高空飞行,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这样它们就能够抓住在高空中飞行的虫子,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辩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试想,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

   多数水生动物都具有辨色能力。鲈鱼能感知颜色,生物学家用染成红色的幼虫喂它们,等其习惯后,改用红色羊毛喂它们,鲈鱼竟然照吃不误。龙虾、小虾以及爬行动物里的甲鱼、乌龟和蜥蜴等,也都有色的感觉。

昆虫虽然属低等动物,但是它们的辨色能力比哺乳动物高明。

   据悉,蜻蜓对色的视觉感最佳,其次是蝴蝶和飞蛾。苍蝇和蚊子也能看见颜色。家蝇最讨厌蓝色,因而不愿接近蓝色的门窗、帐幔。蚊子能够辨别黄、蓝和黑色,并且偏爱黑色。勤劳的小蜜蜂生活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却是红色盲,红色和黑色在蜜蜂眼里没有什么区别。蜜蜂能岔道青、黄、蓝三种颜色,但橙、黄、绿在它们看来是一样的,它们也搞不清蓝与紫有何不同。可是,蜜蜂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紫外线,并能把紫外线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白色和灰色准确地区别开来。​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的风景

朱成玉

    母亲的糖尿病越来越严重,导致她的视力迅速下降,多方医治都无济于事。看到我们愁容满面,母亲安慰大家:“就算看不见东西了也没啥,不耽误吃不耽误喝,没啥不好。”

    为了让她在失明前看看更多美丽的风景,我请了长假陪母亲去旅游。母亲自然是欣喜万分,却忍不住担心:“你这怎么说请假就请了呢,快和妈说说,是不是工作不顺心了?”

    “再忙也没有陪妈妈重要。”从小就嘴甜的我总能哄她高兴。

    我们大包小裹地上路了,因为母亲眼神不好,照顾起来十分不便。母亲看我忙里忙外的,很是内疚,在车上尽量不喝水,因为怕上厕所。

    母亲每到一地,都如饥似渴地睁大已经有些模糊的眼睛使劲地看着,有一种努力要把整个世界都看进眼里的架势。我则不停地为她拍照,母亲在每一个镜头里都笑靥如花。

    那一刻,我感觉母亲年轻了许多,脸颊上仿佛镀着少女的红晕。

    每次回到旅店,母亲都要从头开始,一点一点把当天看到的风景在脑海里过一遍。

    “知足了,一辈子都没看过这么好的风景。”她喃喃地说。

    母亲多容易满足啊,我心生内疚,平日里总是很少陪母亲。而现在,母亲的眼睛累了,就要关紧这扇窗户了。

    路走多了,母亲累了。听着我的下一步计划,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这样的奔波实在让母亲有些吃不消。我暗自思忖:这就好比是强行往母亲的脑海里塞一些回忆的碎片,到底有没有意义呢?

    我也累了,进入梦乡。梦见了小时候,手握着风车,和母亲一起在田野里飞奔。母亲把我高高地托起,转着圈儿。阳光被卷进风车里,像棉花糖,温暖甜蜜得让人晕眩……朦胧中感觉到一双手被暖暖地握着。是母亲,安静地坐在我的床边。我把眼睛眯个小缝儿,看见母亲使劲地大睁着眼睛,定定地看我,仿佛要把我整个地印进心里去。想起儿时,母亲也是习惯这样看我的啊。临睡前,母亲总是到我床边来,总是要认真地看我一会儿,直到我睡着,在梦的波浪里卷起幸福的鼾声。

    我忍着不让母亲知道我醒来,我喜欢被她的手握着。这双沟壑丛生、粗糙干硬的手,牵引的却是我柔暖光滑的一生!

    第二天游览时,我问母亲今天的风景好不好。母亲说:“儿啊,就算妈看遍了天底下的风景,也不如看你啊!只要有你在,哪里都是好风景。”

    是啊,这就是母亲,她看到的哪是什么风景,她看到的全是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母亲,她就算摸索在黑暗的谷底,也会有力地握着孩子的手。这就是母亲,如果我觉得寒冷,她宁可敲碎自己的骨头,为我燃起一堆大火,为我取暖。

    我知道,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已深深地烙印在母亲的生命里,即便母亲失明了,儿女们也是她时时可以见到的风景。

    原来,母亲的记忆从来不需要填充,因为孩子早已将那里占得满满,不留一丝缝隙。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小题。

种下一个心境

鲁 珉

    ①喜欢种菜源于在乡下工作的那几年。

    ②那时,工作之余没有别的活动,没有电视、手机、网络、麻将,就连打扑克的人都不多。

    ③于是,我与邻近的村民商量,能否给一块空地,我也要学种田,种菜。乡亲都很热情。但也笑着说,哪有干部种菜的。边角的荒田多的是,你自己想在哪种都行。

    ④那个时候,我的业余时间基本都花在菜园里。不说满地的蔬菜,也不说屡次薅掉的杂草,还有被我翻晒过无数遍的泥土,就连河里吹过菜地的风,都认得我了。

    ⑤我的节假日,只要不返城,都被菜地占用了。挖地、播种、浇水、薅草。还在河田边靠山的一边,搭了个小草棚。累了,就在里面躺下,看书,喝茶,看地里的菜,听河水哗哗地流淌。在那个草棚里,我第一次读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⑥就是那段时间,我交了很多农友。知道了各种菜是在什么时候播种,怎样养护,我也因此吃了太多的新鲜蔬菜。就连我身上,也附着蔬菜的气息。

    ⑦初夏时节,茄子像一只只挂钟,黄瓜的花朵像喇叭,豌豆苗婀娜多姿,豇豆像一排风铃。最喜欢的,还是青菜。青菜可以炒着吃,下到火锅里吃,更重要的是可以做成腌菜,等来年没有新鲜蔬菜的时候吃。特别是做扣肉蒸肉时,垫在下面,那味儿,简直绝了。

    ⑧后来回到城里,远离了那块曾经种下我很多情感的菜地,感觉浑身不适。于是,在小区靠围墙一个不起眼的小空地里,偷偷地种上几行白菜。

    ⑨没想到,物业不分青红皂白给除掉了。于是,我有意无意与那几个物管套近乎,目的是不要毁掉我的菜园子。

    ⑩那几个物管真被我感动了。反正种几行菜,比长杂草好。长了杂草还得请保洁的人来扯,还得付工钱。

    ⑪眼下已入大雪,温度时常只有几度。但是菠菜和芫菜却长得很好,颇有“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意趣。围墙上挂着一只老葫芦,那是春天下的种子,夏天结了嫩葫芦,我特地留下一只,经过秋,经过冬,葫芦转化成了木质。暗暗的黄色,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瓷质的光。我用指头敲敲,“当当、当当”的脆响。

    ⑫离我的菜地不远,是一排木质座椅。周末若有空,我一般都在那晒太阳。静静地望着我的小菜地,感觉自己跟老葫芦似的安详。林语堂曾写道:“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

    ⑬《平凡的世界》被改编成电视剧,大街小巷都在看。我却翻出原著,一字一行地再读了。“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不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崇尚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这是书中的一句话。

    ⑭不论是种菜还是读书,我都不求速度,随性而为。钱是挣不完的,草是薅不完的,书是读不完的,无须匆匆忙忙。有时种菜,就是种下一个又一个心境。

    ⑮事实上,菜园的风,也深悟慢的乐趣。它总是轻抚我的头发,吹拂我的脸颊,舔舔我的双手,像一只小小的卷毛狗。

    ⑯或许在风的眼里,我也是一兜青菜。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丁香赋

    每当冰雪消融,一股细细的清香立刻浮满北国冰城,是丁香选择了哈尔滨,还是哈尔滨选择了丁香?问花花不语,天地间都在感叹着花与城的奇缘。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丁香开。”当春风尚未完全驱走哈尔滨的冰寒,丁香就像春天的使者,绽满枝头,如霞如烟,哈尔滨的春天实在是太短暂了。丁香就像春天里的一个梦,与哈尔滨的春天交相辉映,有了丁香花,哈尔滨的春天就变得芳香四溢,美伦美奂。

    春天的丁香花,夏天的太阳岛,冬天的冰雪,是每个哈尔滨人心中的挚爱。几十万株丁香装点着哈尔滨的街道、公园、庭院。

    丁香的花小如丁,数不清的小花汇到一起,一蔟蔟的,紫中带白,白中映粉,远远望去,花如云,花如海,花如霞。这情景给寒冬里走过来的人以张力,创造的热情,想象的驰骋。

    丁香,花香袭人,在花草中,它的香气最为浓郁了,倘若你漫步街头,往往是还没有看见花,香气已先冲入鼻中,一代代的哈尔滨人就是在这沁人心脾的芬芳中梦想自己的未来。

    丁香在我国有一千多年的栽培历史,它给中国的文化平添了无限秀色。

    古时,有许许多多关于丁香的传说,说丁香是“神树”,它能给人带来幸福。

    历代的文人墨客,又为丁香留下了许多名篇:“五月丁香开满城,芬芳流荡紫云藤”。

    李商隐则用“芭蕉不展丁香洁,同向春风各自开”的诗句,描述情人的思恋之心。

    哈尔滨人把丁香作为自己的市花,丁香是他们情感的寄托,审美的移情,更是对生命价值的一种追求。

    丁香花的生命力很顽强,能绽放在北纬45度线上,深得哈尔滨人的宠爱。

    这里的丁香外表柔媚,但它的根紧紧地抓住土地,纤细的枝杆,劲健地支撑着一簇硕大的花冠,抵御着北方的风寒和干旱。

    初春,丁香浓香馥郁花飞全城;深秋,浓绿的叶子也久久不肯落下;就是到了严冬,它那无叶的枝条也在孕育着一个春天的花潮。

    哈尔滨人对丁香的深情,在于丁香的品格凝聚了塞北人独特的精神风貌,她聚小而成大气,抗艰难而争上游,坚韧、顽强,生机勃勃。

    丁香是哈尔滨人精神的写照,丁香是北国历史的见证,丁香,秀美的花色,繁茂的花丛,把北国冰城装点得分外娇娆。

    丁香是哈尔滨人的挚爱,哈尔滨是丁香永久的家园。

(选自中央电视台《电视散文精品》作者:张福海)

现代文阅读

故乡的“村超”

杨素宏

①故乡贵州榕江县地处黔东南。四面锯齿般的大山犹如翡翠砌成的城墙,将榕江紧紧环绕,仿佛要将它秘密地呵护起来。县城北端的车江大坝是一片狭长盆地,寨蒿河川流不息。

②让人想不到的是,2023年夏天,一场场名为“村超”的足球赛事风靡全网,让偏远的榕江引得世人的空前关注。

③足球,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经由学校被引入榕江,从师生的脚下“传球”给广大民众,在当地渐成风气。小时候,我也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过“足球”。给“足球”打上引号,是因为那时小伙伴们不拘泥于足球、篮球或别的什么球,都放在脚下来踢。而秋冬季的干水田,则是榕江最特别的“足球场”。大家光着脚丫在田里奔跑,也不讲究什么踢球技巧,只要能把球踢进泥块垒成的“球门”,便是赢家。虽是近乎胡闹的玩法,却把对足球的热情实实在在地在我们心中种下

④如今,我虽远在成都工作,但作为与“村超”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口寨村人,一些熟人朋友去榕江调研“村超”之前,多会提前与我联系、问询。榕江“村超”火起来之后,我们一家也跟着“火”了起来。球赛的解说老师穿上了我幺妹亲手缝制的侗布衬衫;每逢赛事,在县移动公司工作的兄弟都要在现场负责保障实况转播;外地电视台到榕江录制“村超”专题节目,对担任“老男孩足球队”队长的表弟进行专访,还专门到家里拍摄……

⑤“村超”这把“火”,把我的故乡亮亮堂堂地映在世人眼前。“榕江”这个地名伴着“村超”的报道和直播,在网上随处可见。一句“‘村超’‘村晚’活力四射”,更让家乡父老争相传扬,倍感荣光。

⑥除了少年时的足球情缘,我对家乡的民间文艺也情有独钟。每每家乡有重大文艺活动,乡亲们总会把我叫回去参加。2018年冬天,家乡举办牛腿琴歌节,我也专程赶了回去。热闹的会场上,我听到乡亲们议论:如果能把我们的侗族大歌、琵琶歌,牛腿琴歌等表演融入各种大型文体活动中,那该多好啊!我当时只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却没想到这个好点子很快就在“村超”会场“落地”了。当身着本地特色服装的月寨村啦啦队,把琵琶歌伴唱的“农具走秀”节目呈现在球场中时,整个球场沸腾了起来……在球赛中场间隙进行地方特色文艺表演,这一策划获得了远超预想的巨大成功。远道而来的外地观众对此赞不绝口,“足球,我们在哪都能看到,但如此奇妙的地方文化展演,却是在别的球赛里看不到的。榕江的‘村超’真是独树一帜啊!”

⑦去年9月中旬,我利用休假时间回老家看“村超”。虽然这一轮比赛的正式名号是“美食足球友谊赛”,但大家仍习惯叫作“村超”。这次,来自上海、贵州、广西等地的多支球队进行了一系列的精彩比赛。轮到“贵阳月饼队”和“桂林米粉队”上场时,已是晚上9点,但球员们仍精神抖擞、劲头十足。场内数万名观众的欢呼声此起彼伏,让人仿佛置身于一座足球不夜城。比赛间隙的文艺表演更是把赛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我牵着六岁侄儿的小手,站在球场边的看台上,看他妈妈所在的琵琶歌队与来自桂林的“刘三姐”们热情表演,观众的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此情此景,令我心潮彭湃

⑧“村超”为故乡带来的意义,不仅仅是热闹和快乐,也点燃了乡亲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幺舅的小女儿同许多榕江人一样,借看“村超”的热潮,一边下地护理果树,一边穿戴上当地特色服饰,在“村超”现场当起了主播,将自家地里生产的农副产品卖到各地。赚来的钱修起了农家小别墅,买上了小轿车,一家人生活得有滋有味,其乐融融。

⑨行走在熟悉而温馨的故乡,感受着新奇而热闹的赛场,我感慨万千。我在外兜兜转转四十多年,曾经的懵懂少年已然两鬓斑白。但我心中一刻不曾忘的故乡,却在时代春风里焕发出新的青春模样。充满激情的故乡“村超”,仿佛一把在我胸中燃烧的火,把故乡与我的生命更亲密地系在一起。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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