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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龙岩北京大学附属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质量监测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水仙辞

宗璞

       ①丈夫上课回来,带回两头水仙。可不是,一年在不知不觉间,只剩下一个多月了,已到了养水仙的时候。

       ②许多年来,每年冬天都要在案头供一盆水仙。近十年,却疏远了这点情趣。现在猛一见胖胖的茎块中顶出的嫩芽,往事也从密封着的心底涌了出来。水仙可以回来,希望可以回来,往事也可以再现,但死去的人,是不会活转来了。

       ③记得城居那十多年,澄莱与我们为伴。案头的水仙,很得她关注,换水、洗石子都是她照管。绿色的芽,渐渐长成笔挺的绿叶,好像向上直指的剑,然后绿色似乎溢出了剑锋,染在屋子里。在北风呼啸中,总感到生命的气息。差不多常在最冷的时候,悄然飘来了淡淡的清冷的香气,那是水仙开了。小小的花朵或仰头或颔首,在绿叶中显得那样超脱,那样悠闲。淡黄的花心,素白的花瓣,若是单瓣的,则格外神清气朗,在线条简单的花面上洋溢着一派天真。

       ④等到花叶多了,总要用一根红绸带或红绉纸,也许是一根红线,把它轻轻拢住。那也是澄莱的事。我只管赞叹:“哦,真好看。”现在案头的水仙,也会长大,待到花开时,谁来操心用红带拢住它呢。

       ⑤管花人离开这世界快十一个年头了。没有骨灰,没有放在盒里的一点遗物,也没有一点言语。她似乎是飘然干净地去了。

       ⑥人们常赞梅的先出,菊的晚发。我自然也敬重它们的品格气质。但在菊展上见到各种人工培养的菊花,总觉得那曲折舒卷虽然增加了许多姿态,却减少了些纯朴自然。近闻水仙也有种种雕琢,我不愿见。我喜欢它那点自然的挺拔,只凭了叶子竖立着。它竖得直,其实很脆弱,一摆布便要断的。

       ⑦她也是太脆弱。只是心底的那一点固执,是无与伦比了。因为固执到不能扭曲,便只有折断。

       ⑧她没有惹眼的才华,只是认真,认真到固执的地步。五十年代中,我们在文艺机关工作。有一次,组织文艺界学习中国近代史,请了专家讲演。待到一切就绪,她说:“这个月的报还没有剪完呢,回去剪报罢。”虽然她对近代史并非没有兴趣。当时确有剪报的任务,不过从未见有人使用这资料。听着嚓嚓的剪刀声,我觉得她认真得好笑。

       ⑨“我答应过了。”她说。是的,她答应过了。她答应过的事,小至剪报,大至关系到身家性命,她是要做到的,哪怕那允诺在冥暗之中,从来无人知晓。

       ⑩我们曾一起翻译《缪塞诗选》,其实是她翻译,我只润饰文字而已。白天工作很忙,晚上常译到很晚。我嫌她太拘泥,她嫌我太自由,有时为了一个字,要争论很久。我说译诗不能太认真,因为诗本不能译。她说诗人就是认真的,译诗的人更要认真。

       ⑾她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事业,那点译文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她从不曾想要有出类拔萃的成就,只是认真地、清白地过完了她的一生。她在人生的职责里,是个尽职的教师、科员、妻子、母亲和朋友。在到处是暗礁险滩的生活的路上,要做到尽职谈何容易!我想她是做到了。她做到了她尽力所能做到的一切,但是很少要求回报。她是这样淡泊。人们都赞水仙的淡泊,它的生命所需不过一盆清水。其实在那块茎里,已经积蓄足够的养料了。人的灵魂所能积蓄的养料,其丰富有时是更难想象的罢。

       ⑿现在又有水仙在案头了。我不免回想与她分手的时候。记得是澄莱到干校那年,有人从外地辗转带来两头水仙,养在漏网的白瓷盆里。她走的那天,已经透出嫩芽了。当时两边屋里都凌乱不堪,只有绿芽白盆、清水和红石子,似乎还在正常秩序之中。

       ⒀我们都不说话,心知她这一去归期难卜。当时每个人都不知自己明天会变成什么,去干校后命运更不可测。但也没有想到眼前就是永诀。让她回来收拾东西的时间很短,她还想为在重病中的我做一碗汤,仅只是一碗汤而已,但是来不及了。她的东西还没有收拾好,用两块布兜着,便去上车。丈夫草草替她扎紧,提了送她。我知道她那时担心的是我的病体,怕难见面。我倚在枕上想,我只要活着,总会有见面的一天。她临走时进房来看着水仙,说了一句“别忘了换水”,便转身出去。从窗中见她笑着摆摆手。然后大门呀的一声,她走了。

       ⒁那竟是最后一面!那永诀的笑容留下了,留在我心底。是她,她先走了。这些年我不常想到她。最初是不愿意想,后来也就自然地把往事封埋。世事变迁,旧交散尽,也很少人谈起她这样平常的人。她自己,从来是不愿占什么位置的,哪怕在别人心中。若知道我写这篇文字,一定认为很不必,还要拉扯水仙,甚至会觉得滑稽罢。但我隔了这许多年,又在自己案头看见了水仙,是不能不写下几行的。

       ⒂尽管她希望住在遗忘之乡,我知道记住她的不只我一人,我不只记住她那永诀的笑容,也记住要管好眼前的水仙花。换水、洗石子,用红带拢住那从清水中长起来的叶茎。

1982年1月

(1)、文中对水仙的描写集中在第③段,请从划线词的角度赏析划线句。

绿色的芽,渐渐长成笔挺的绿叶,好像向上直指的剑,然后绿色似乎出了剑锋,染在屋子里。

(2)、作者是如何以水仙为线索贯穿全文始终的?

(3)、作者写水仙,其实是为了写朋友澄莱,寄寓自己的情思。这是运用了什么写法?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学会转身
                                                                                                   董建昌
       ①一个木匠丢了一块手表,几个热心的邻居一起帮他找,他们将地上的刨花、工具箱,以及木匠身上的每一个口袋都翻烂了也没有找到,结果却让一个孩子找到了。木匠很惊讶,问那孩子是怎么找到的。孩子说,很简单啊!你知道,手表是有声音的,我只是在你们都安静下来的时候坐到刨花旁听,然后沿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就找到了。
      ②事实上,在遇到困难时学会转身,换个角度看问题,问题往往就迎刃而解。就像丢失在刨花里的那块表,大人们翻烂了刨花,找遍了工具箱,甚至木匠的口袋,都没能找到,而那个孩子只是换了一个寻找的角度,即凭借手表指针“嘀嗒、嘀嗒”的走动声就轻易地找到了。
      ③换个角度看问题,往往可以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卡耐基说:“一个人要想让自己的生活愉快、自在,在事业上取得重大的成就,学会变通是很重要的。”一次,爱迪生让助手帮助自己测量一下一个梨形灯泡的容积。助手接过后,立即开始了工作,他一会儿拿游标卡尺测量,一会儿在稿纸上计算,后来甚至还动用了一些复杂的数学公式。可几个小时过去了,他忙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有算出结果。爱迪生看到助手面前摆满了各种工具书和废纸时,明白了一切。他拿起灯泡,朝里面倒满水,递给助手说:“你去把灯泡里的水倒进量杯里,就会得出我们所需要的答案。”这时,忙得满头大汗的助手才恍然大悟:自己想的太复杂了。看来,学会变通,善于让自己的思维转身是很重要的。
      ④是的,我们很多人就像爱迪生的助手一样,做事不知道变通,结果是花费了很多力气,到头来却一事无成。遇到看似难解的问题,学会换一种思维,从不同角度看,这样,“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变得简单化了,而这,才是真正的大智慧。
       ⑤1916年,美国犹他州的小镇准备修建一座银行。镇长买好了地,备好了建筑图纸,可最后在砖头上出现了问题。因为,从盐湖城用火车运砖过来,每磅要2.5美元。这个价格远远超出了镇里的预算。就在人们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个人想出了邮寄砖的办法,包裹每磅邮费是1.05美元,比火车便宜了一半多。
      ⑥这样,小镇的居民很骄傲地拥有了他们的第一家银行。更为有趣的是,这个故事后来还被西点军校作为案例选入了教材,用来诠释一条校训:要保持“头脑简单”,敢于去干所谓“办不到”的事情。
      ⑦通过邮局邮寄货物,这无疑是最常见的运输方式,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常见、简单而又便捷的方式,很多人就是想不到。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懂得转身。
      ⑧同一件事,如果依照同样的习惯思维去运作,肯定不会有新的改变。但若能改变一下固有的思维方式,转个身,用不同的方法去开拓,自然会结出不同的硕果。学会转身,学会换一个角度看问题,从而把看似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你就会发现人生其实好简单,成功其实离你也并不远。
                                                                                                                           (选自《演讲与口才》,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
                                                                                                        向生命鞠躬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③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④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⑥“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⑦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⑧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⑨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⑩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文章《牵牛花》,完成后面问题。
       ①不管我的住室多么狭小,我还是喜欢在室内硬挤上几盆花木。只要我的眼睛接触到一点儿青葱碧绿的草木,精神就会为之一爽。不过,我养了多年山茶、白兰之类也算有名的花木,大多不成功,因为在我偶尔离家十天半月之后,回来时便多已枯萎不堪了。
       ②无意中我种上了牵牛花,当然不把它当作一回事。可是它却一蔓繁花,满窗浓绿。一株牵牛一天可开花十几二十几朵,一开就是几个月,天天如此,从不爽约。倚墙缘壁的牵牛花蔓就像是一道绿色瀑布,阳光下那点点盛开的花儿泛着微光,宛然是满天的繁星,令我满目生辉,心旷神怡。而它要求我的只是早晚为它浇足两次清水而已。我不禁对它产生了尊敬之情。
       ③牵牛花平凡而不矫饰。它的确没有特别娇艳的姿色,但它的花形花色,都开朗明净,竟是别有一番。尤其是那白色的牵牛花,它的色彩与心地都同样是那样的朴素大方。
       ④牵牛花总是迎着黎明开放,而在黄昏前萎谢。生命诚然短矣,但它却与光明同在。它为迎接光明而生,为送走黑暗而死。
       ⑤但是,我发现牵牛花的枝蔓和主蔓,一经下垂,几天之后就一定枯萎而死,决无例外。原来它们都只能向阳、向上飞快地生长,万一因为没有附着之处而下垂时,几天后就一定自行枯萎。
       ⑥我真的敬重起牵牛花来了,因为,它使我凛然地感恐惧:啊,原来下垂就是倒退,倒退就是死亡呀!

阅读培根的《谈读书》,回答问题。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舍好学深思者莫属。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

    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由又大而无当。狡黠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读书时不可存心诘难作者,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书亦可请人代读,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题材较次或价值不高者,否则书经提炼犹如水经蒸馏,味同嚼蜡矣。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作文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文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资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漫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

学习了生物学,小冀同学搜集了一些有关“玉米”的资料。

资料一:

【玉米]亦称“玉蜀黍”“包谷”“珍珠米”“棒子”。禾本科。一年生草本。根系强大,秆高,粗壮。叶宽大,带状披针形。异花授粉。果穗圆柱形或长圆锥形,外被数张苞叶。籽粒大,扁长型或方圆形。喜温暖,喜光。需肥、水多,较耐旱、耐瘠。中国主要产区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籽粒除供食用或作饲料外,工业用途极广,可制淀粉、葡萄糖、乙醇等。秆、叶可青饲或作青贮原料,苞叶可作编织工艺品的原料。

(摘录自《辞海》)

资料二:

到了玉米开花的季节,雄花开花会稍微早于雌花开花。雄穗在开花的5天到8天时间里,能产生2000万粒以上花粉粒。玉米的花粉很小很轻,有点微风,成熟的花粉撒落,就会给长在同一株植株上或周边其他植株上的雌蕊授粉传粉。随后,玉米须变暗并开始变干,籽粒呈白色水泡状,里面有清澈透明的液体,这时籽粒的含水量高达85%。接着玉米须变干,玉米籽粒内的物质呈浆糊状,淀粉和营养物质迅速积累,并且顶部开始凹陷。随着淀粉含量的增加,籽粒的水分下降到55%。最后,成熟的玉米籽粒基部形成黑色层,黑色层的作用是阻止干物质和养分从植株移动到籽粒。到了收获的季节,剥去玉米的芭叶,我们就能看到金黄的玉米了。

(摘编自《玉米的一生》)

资料三:

一个基因可以关联农业未来,一粒种子能够造福万千苍生,优良品种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生物育种研究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实现从“实验室”到“田间”的应用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我们团队针对黄淮海、西南山区玉米品种在抗病、品质、产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选育了20多个玉米新品种,创制出大量热带玉米新种质,供国内选育出的品种占西南玉米片区种植面积50%以上。

(摘编自2023年7月31日《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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