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静安区2020年高三二模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金川的花季

陈应松

大地如此慈祥。沿着大渡河两岸,以及上游的大金川,一百里盛大的花海,盛大到浩荡,到奔腾,到翻滚,到延袤不断。只有一种色彩:洁白;只有一种味道:清香。这百里的白,满川的香,这被梨花淹没的一个又一个藏寨,被馥郁席卷的一座又一座山头,仿佛大雪突兀而至。这样的村庄,为迎接春天的到来,用一万株、十万株、百万株古老梨树的花,抵抗山顶雪峰的冷、大河奔流的寒。

②蜿蜒飘拂的梨花海,如爆着响声的玉佩,点燃耀眼的浮冰。云帛重锦,这是大地的哈达,献给春天的吉祥祝福;它就横亘在川西,横亘在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高原之上,有吐尽天下芳香的豪气。

③我闯入这样的花海,带着少年一样的亢奋,有如一个春天之火的蹈火者。高原的阳光照耀着那些纯真笑脸,那些青春丽影,那些在花丛中徜徉和歌舞的人们,那些蜜蜂的嗡鸣,那些吹起的长长的铜钦、甲铃和敲响的咚咚的藏鼓,那些嘉绒藏族男女跳起的马奈锅庄。这茫茫的香雪海,玉洁冰清的漩流,旋转在金川的土地上。

④沿着梨花的长廊,织着河流的花环,这里的大金川河谷已经完全是茫茫花海。沙耳乡、咯尔乡、庆宁乡、勒乌乡、万林乡……数不清的千村万寨,全笼罩在梨花盛开的赫然气势中,梨花烂漫,粉妆玉垒,雪浪翻飞,不可遏止。

⑤金川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被称为阿坝的江南。不过我更看重她的气候,三月这里如此温煦,春风如此和蔼 , 阳光如此明媚,天空的蓝把梨花的白和雪山的白衬得格外纯净。因为梨花的肥厚 , 近看像是水晶雕出的巨大花树,在河流的滋润下,以天真的素白照耀和守护着这儿仙境般的生活。收获果实的秋天一定比想象的还要壮观,也有同样的温暖和甜蜜馈赠给勤劳的人们。

⑥这种恢弘的春天的仪式,是古老先民为子孙创造的狂欢节,它依然浸透着祖先们的记忆、嘱托和想象,让春天变得如此华丽,盎然吐放着他们的激情,那么浓郁、雄健、炽热,洪波涌起,渐至澎湃。那被点燃的高原之火,白色的烈焰,是山川的血液。群山在梨花中浮动,绚烂瑰丽,令人情迷的磅礴光流,被流淌弯曲的大渡河带向世界。

⑦那几乎透明的花瓣,细小精致的花蕊,有黄,有红,有绿,以微小的光芒组成汹涌的火树,点亮这片吉祥的天空。在夜晚,它是一万个月亮照耀下的银色河川,这些白色的精灵纵情劲舞,跳跃和奔泻在梦里,被河水拉曳成银色的星空。火焰相互串联的秘语,遵循着高原季节的召唤,一瞬间喷发如春雪。煨桑祈福的烟火和村庄的炊烟汇合,从花缝里钻出来,流溢和洇染在梨树林、古碉和藏式小楼之上,这袅袅的、慵懒的、牧歌般的自在日子,让这里的人民如此幸福地陶醉在静谧如童话的梨花园里,令人艳羡。

⑧梨花的怒放,梨花的挤攘,梨花的壅塞 , 在这片高原上、河川里滚滚向前,就像春天冰河炸裂。漫天纷飞的花语,属于云朵之下的善良人民。

⑨香气蒸腾,银光堆泻,这春天之火,静静地在阿坝高原上燃烧,这古老而又年轻的玉树琼枝,一年一年带给人们无尽的惊喜和狂欢。

⑩在这里,河流、梨花海、雪峰、寺庙、铜钦、古碉、优美的舞蹈、部族的传说,全都闪现在强烈的阳光下,葳蕤并滋润着这片香风花雨之地。

⑪一年一度追寻你的踪迹是不可能的,但我会记得这次的偶遇和邂逅,记得你在天边一隅散发的异香,展示的幻景。阿坝连绵起伏的高原群山之间,你汹涌腾越拍击天穹的花海,扬起清香的气息。是一双什么样的巧手,是谁,织就了这条巨大的哈达,捧来这满满的祝愿和崇高的敬意?这属于高原的永远的花季,让金川永远吉祥,永远明艳,永远甜蜜,永远年轻……

(选自《人民日报》“大地”副刊,2020.3.21)

[注]哈达:蒙古族、藏族作为礼仪用的长条丝巾或纱巾,多为白色、蓝色,也有黄色等。

(1)、分析第①段画线句的作用。
(2)、作者在第②段和第⑪段都以“哈达”作为喻体,赏析这种写法的效果。
(3)、赏析第⑤段和第⑧段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①和蔼:

②肥厚:

③壅塞:

④炸裂:

(4)、评析本文所表达的思想的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麦香

叶青才

    这是人间四月天,这是草莓吐出酸酸甜甜气息的流翠时节。

    我回乡看望一位老人,一位老了还能闻见麦香的庄稼人。

    他是我的尊长,也是最关心我的人之一;他是那块麦地的主人,同时也是一棵熬过冬天的麦子

    我径直到他的麦地里,就像熟悉那棵苦丁茶那样,一眼就看见了他。我好久没有置身麦地了,好久没有闻见过这么浓郁的麦香。这味儿像槐花里掺进了蜜,像玫瑰里拌入了糖,还有点淡酒的余味。是的,麦粒成熟之后,渗入点水,发胀,抽芽,便是熬糖做酒的原料了。然而现在麦子正青,才抽穗扬花,这只能是麦花香。

    在麦花香里,我细细打量着这位教我割麦的人。他满头银丝,胡须也渐白了。身子骨似乎依然坚实,只是笑起来,没有了管风的牙,没有了细细的皱纹。他的纹路粗了,深了,长了,像地边的沟道,纵横牵连,总想寻个出处奔去。人一老,这沟道就流淌着岁月的回声,你没法将它阻住,也没法把它拽回。我想到我不要多久也会是这个样子,岁月的回声满耳,光阴的脚步匆匆,我会停留在哪一截道上呢,抑或在哪一块地边呢?

    他已经不是我印象中的荣伯了。你看他劳作的姿势虽然保留了过去一直有的那种利索和老到,但是明显力度不够,虚实交杂中虚的成分多了。剪除枯老的茶株,砍掉高高的茶桩,这样的活儿要是搁在前几年,荣伯是一抹不挡手的。他眼疾手快,手到心到,剪出的新茶棵像刚刚修剪的平头,齐崭崭,平覆覆,精神抖擞地立在麦地边上,衬托出四月特有的生机和活力。眼下,他似乎不愿在我面前显老,他动作的幅度很大却藏不住虚张的声势,吃力而现出连贯的破绽。那些他亲手种出的麦子,倒是一片青葱,仿佛荣伯的青春都让麦子给偷盗去了,这种活力与肤色的转移,直让我觉得一个人原来也不过是一棵麦子,一棵曾经锋芒毕露的麦子,走过了嗞嗞拔节的日子,走过了飞絮扬花的岁月,随后就走进了他枯萎与衰残的暮年。

在乡下时,我也收割过麦子,并且手指被麦秸秆割破,眼睛被麦芒刺中,我却在那种潜在的伤害中闻到了麦香,那股成熟的带着馒头和挂面香味的气息,它一点点渗透到我的鼻孔里、肺腑里乃至梦幻里,而我青涩的汗味和冒冒失失的语言气息,反倒自个儿一点都不觉察,只有身边的大人,比如荣伯,才准确地把住了我突突的腕脉,并且通过镰刀和锄头将我那些蒲公英一般的欲念摁下去,让我接近麦茬和犁头草,接近土地上最切实的部分。现在想来,麦花香里那些醉人的芬芳和诱人的味道都不过是四月天落下的槐荚与桑椹,它们其实结不了什么果实,虽然不乏甘甜,却只能徒增味觉的依赖和幻觉的空乏。

    真正的麦香总是与镰刀在一起,与即将到来的梅雨在一起不久,荣伯新剪的茶棵又将长出青幽幽的茶叶来,把大片萎黄的麦子衬托得分外衰老。然而,整个村子在这时才激动起来,就像荣伯在黎明俯身于麦地一样,天空晴朗而高远,大地芬芳而宽阔。当青春的梦幻醒来,我发现,一个距离大地最近的人就是一把镰刀或扁担,一声动情的呼喝就是一阵麦浪或槐风。时节正值端午,太阳正在背脊之上,村庄正在麦香之中,而我正在麦粒之外。

    那时,成熟的麦子香气四溢,倘若旁边有梅子,它会落入梅香;旁边有李子,它会融进李馥。

    熟麦的香味曾经把我的乡居整个地淹没了。荣伯揉开一穗麦朵,在掌心,他细细地吹掉麦芒和麦壳,让一堆鼓胀的新麦裸露在五月的太阳下。他拈起其中一粒,放入嘴里,然后嚼起来,这时候,我看见天空蓝得有些承受不住,而荣伯眯缝的眼睛却成了两穴幸福的陷阱。

    一个能被麦香陶醉的人,他的幸福简单得很,也悠远得很,他的祝愿有时就是他的遗憾,他的挽留同时也是他在送行。他不知道有很多东西都是留不住的,像滑溜的时光、逃跑的庄稼以及跟欲望一起私奔的人,像他手把手教了16年割麦技术的那个瘦小的身影,到底还是在五月的麦芒直视下溜之大吉……

    一转眼30年,时光快得就如一地麦子从四月走进五月,从花香进入谷香。

    老了的荣伯面对我的到来,只能欢喜地连声说:你回来了,回来了!你看今年的麦子……他哪里知道,我原本就没打算看望这一地青青麦子,我不过是在麦地里寻找他罢了,就像那年我回去寻找当年我爬过的一棵青桐树,结果却找到了一条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的幽幽小路。

    是麦香帮了我的忙,让我找回了镰刀与麦茬旁边的自己,还有这位将庆幸和失望发酵在一起的荣伯。                       (选自《散文百家》2014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春风

林斤澜

    北京人说:“春脖子短。”南方来的人觉得这个“脖子”有名无实,冬天刚过去,夏天就来到眼前了。

    最激烈的意见是:“哪里会有什么春天,只见起风、起风,成天刮土、刮土,眼睛也睁不开,桌子一天擦一百遍……”

    其实,意见里说的景象,不冬不夏,还得承认是春天。不过不像南方的春天,那也的确。褒贬起来着重于春风,也有道理。

    起初,我也怀念江南的春天,“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样的名句是老窖名酒,是色香味俱全的。这四句里没有提到风,风原是看不见的,又无所不在的。江南的春风抚摸大地,像柳丝的飘拂;体贴万物,像细雨的滋润。这才草长,花开,莺飞……

    北京的春风真就是刮土吗?后来我有了别样的体会,那是下乡的好处。

    我在京西的大山里、京东的山边上,曾数度“春脖子”。背阴的岩下,积雪不管立春、春分,只管冷森森的,没有开化的意思。是潭、是溪、是井台还是泉边,凡带水的地方,都坚持着冰块、冰砚、冰溜、冰碴……一夜之间,春风来了。忽然,从塞外的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从关外扑过山头,漫过山梁,插山沟,灌山口,呜呜吹号,哄哄呼啸,飞沙走石,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扑在人脸上,如无数的针扎。

    轰的一声,是哪里的河冰开裂吧。嘎的一声,是碗口大的病枝刮折了。有天夜间,我住的石头房子的木头架子,格拉拉、格拉拉响起来,晃起来。仿佛冬眠惊醒,伸懒腰,动弹胳臂腿,浑身关节挨个儿格拉拉、格拉拉地松动。麦苗在霜冻里返青了,山桃在积雪里鼓苞了。清早,着大顿鞋,穿老羊皮背心,使荆条背篓,背带冰碴的羊粪,绕山嘴,上山梁,爬高高的梯田,春风呼哧呼哧地帮助呼哧呼哧的人们,把粪肥抛撒匀净。好不痛快人也。

    北国的山民,喜欢力大无穷的好汉。到喜欢得不行时,连捎带来的粗暴也只觉着解气。要不,请想想,柳丝飘拂般的抚摸,细雨滋润般的体贴,又怎么过草原、走沙漠、扑山梁?又怎么踢打得开千里冰封和遍地赖着不走的霜雪?

    如果我回到江南,老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老是牛角淡淡的阳光,牛尾蒙蒙的阴雨,整天好比穿着湿布衫,墙角落里发霉,长蘑菇,有死耗子味儿。

    能不怀念北国的春风!

(选自《北京晚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捡来的家

侯发山

    老高并不老,只有三十出头,他不修边幅,冷不丁一看,像是四五十岁的人,因此人们都叫他老高。老高是从农村来的。他是个孤儿,三十多才娶了带着一个十岁的女儿的媳妇。老高老实,除了种庄稼,不会挣钱,家中生活拮据,结婚不到两年,老婆就带上女儿远走高飞了。老高一气之下来到城里,在郊区那儿租了一间房子,背起蛇皮袋,捡起了破烂。后来有了积蓄,便鸟枪换炮,弄了辆人力车收购废品。

    老高实在,不会缺斤少两,价格也公平,这样一来,特别是那些老头老太太,都会把家里的破烂留给老高。有了固定的客户,老高每年也能赚个三两万。

    这样捣鼓了几年,老高在郊区买了一套二手房,顶层,老房子,屋里有现成的家具,他简单打扫一下就住了进去。

    有一天,老高捡到一个三个月大的弃婴,男孩 。当时围观了不少人,议论纷纷的。老高从人们的言谈中得知,这个婴儿是兔唇。亲生父母都不要,谁还要?听着婴儿嘶哑的哭声,老高二话没说,就把这个婴儿抱走了。

    这下子,够老高忙活了,一会儿给儿子换尿片,一会儿给儿子喂奶粉……过了半个月吧,老高就在人力车上用旧棉被弄了个窝,藏上儿子,挨街穿巷地收购废品。

    张大嫂是和平小区的保洁工,丈夫出车祸走了,儿子在外上学,现在也是孤身一人。也许是同病相怜,她关心老高多一些,说是关心,无非是把丈夫之前的衣服送给了老高,有时拉呱几句闲话而已。就这样,老高已经感激不尽了。她问老高,说你不知道这孩子有缺陷?老高说,好歹是一条命啊。张大嫂叹口气,说你这是图啥哩?老高吭哧半天,才蹦出一句,说,家里边有了哭闹声,有了屎尿味,才像个家的样子。

    和平小区门口有个垃圾箱,老高赶到的时候,总能在垃圾箱外边捡到一些小孩子衣服、玩具,还有学步车。刚开始,老高以为是小区的居民丢弃的。时间长了,老高才明白是张大嫂故意给他的,有的衣服还没拆封,新崭崭的,看样子是张大嫂买的。老高要给钱,张大嫂不要,说这是破烂,又不是我的东西,你给啥子钱?老高想不起反驳的话,只是嘿嘿呵呵地傻笑。看到老高这个样子,张大嫂转过身,抿着嘴乐了。

    别看老高没文化,却给这个孩子起了个很有文化的名字——高兴。

    高兴两三岁时,老高就把他丢在家里,让他自己玩去。高兴知道爸爸是个捡破烂的,家里的好多东西是爸爸捡来的,电视机,冰箱,玩具手枪,身上穿的衣服,好多啦。有一次,儿子问老高:“爸爸,垃圾箱里什么东西都有啊?”老高点了点头:“可不是哩,你也是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这天傍晚,天气阴阴的,往日的星星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老高打开屋门,不像往常那样,儿子一边叫着一边扑到自己身上,他挨个屋子看了看,才发现儿子没在家。

    被人绑架的可能性不大,肯定是儿子自己跑出去了。往常,也有过类似的情况。不过,儿子都是在楼门口玩耍,不会走远的。

    老高急冲冲跑到楼下,在门口转了几个来回,没有见到儿子。一时间,老高急出了满头的汗。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接到了张大嫂的电话,说高兴在她那儿。

    老高松了口气。随后,他破天荒打的赶到了和平小区。

    张大嫂说,她准备下班时,在垃圾箱那儿见到了高兴。

    老高气呼呼地瞪着儿子,你来这里干啥?

    高兴看着爸爸的样子,咧了一下嘴,哭出声来。

    你看你!张大嫂不满地翻了老高一眼,然后给高兴擦拭眼泪:“孩子,别哭,别哭。”

    高兴忍住哭声,但嘴还是一撇一撇的,挺委屈的样子。

    张大嫂揽过高兴,别过脸:“你知道吗,高兴他、他想捡个妈妈。”

    老高一下子愣住了,心里满满的,眼里差点落下泪来:“真是个傻孩子。”

    高兴说:“爸,姨姨说,只要您愿意,她就到咱家来。”

    老高心里通通直跳,有点不知所措了。他偷偷看了一眼张大嫂,忽然间发现,路灯下,张大嫂的脸蛋是那样的红润,那样的美丽。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亮剑(节选)

都梁

李云龙突围后,带领残存的30多人撤往二营驻地桃树沟。

对于独立团来说,这次亏吃大了,政委赵刚负了重伤,人已经奄奄一息了。李云龙派出一个排的兵力护送赵刚去总部医院治伤,他对昏迷中的赵刚说:“老赵,你去安心养伤,你千万要挺住呀,你答应过我,不把鬼子赶跑,咱俩谁也不许死,你听见没有?你他娘的别装熊,想一撒手就走了?门也没有,这太不够朋友了,告诉你,你生是独立团的人,死是独立团的鬼,躲到哪儿也要把你抓回来。想当逃兵?绝对不行,只许你活着,不许你死,你听见没有?求你啦,老赵……”

李云龙哭了,眼泪成串地滚落在胸前。

送走了赵刚,李云龙把自己关在屋里,整整一天谁也不许进门,饭不吃,水也不喝,叶子烟卷的大炮一支接一支地抽,半开的窗户像个正在生火的大烟囱,突突地往外冒烟。

这次团部被袭,牺牲了五十多人,警卫排几乎全部阵亡,团部人员阵亡了一半,连断后掩护的炊事员老王都牺牲了,一想起这事,李云龙的心就在痛苦地抽搐,他在反省自己。李云龙的怒火在胸中翻腾,娘的,这次团部差点儿让人连锅端了,政委负了重伤,老子连老婆都让人抓了。这次不能就这么算了,要当了缩头乌龟,以后就别在这一带混了。什么他娘的特种部队?莫非是三头六臂?不是爹妈生的血肉之躯?就算他山本特工队是钢打的核桃,老子也要把你砸碎吞了。你小子不知死,竟逃进了平安县城,这晋西北是这么容易来的吗?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

傍晚时分,李云龙猛地推开房门,大吼一声:“通讯班集合!”李云龙把几个通讯员全部派出去,命令各营、连、排迅速归建,有重要作战任务。两天以后,独立团集结完毕。

独立团要攻打县城,它开辟的根据地和游击区内的地方武装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就轰轰烈烈地干起来。而县城的日本守军一遭到攻击,各地的守军就要来增援,而周边的几个游击区都有八路军的主力部队、国民党军的地方部队,都有人数庞大的县大队、区小队、民兵等地方武装。虽然八路军和国民党军之间根本没有协同作战的命令,八路军内部的通讯能力很差,各主力部队、地方部队之间的联络也很差,周边游击区的各部根本不知道这里有个李云龙要攻击县城。但只要日军从自己眼前的据点里出来,就不能让他痛痛快快地走路,见了便宜能不占吗?于是,晋西北的八路军各部,国民党军各部,各地区的抗日武装,包括啸聚山林的土匪山大王全都卷了进去,晋西北真乱套了。

攻打县城的战斗先在北门打响,顷刻之间,其他三个方向也传来爆豆般的枪声。城上城下轻重机枪对射打得飞沙走石,几个梯次的爆破组冒着弹雨前仆后继,伤亡一开始就很大。爆破手们不断地中弹倒下,新的爆破手又不顾死活地冲上去,这是场硬碰硬的战斗,双方都玩儿了命。一个爆破手拖着被重机枪打断的双腿,艰难地爬近城墙根,守军慌了,成串的手榴弹落下来,负伤的爆破手没等手榴弹爆炸就拉着了导火索……“轰”地一声巨大的爆炸,城墙出现一个巨大的V字型缺口,攻击部队潮水般地冲上去,又一片片地倒下……

此时,以平安县城为中心,方圆几百里内打成了一锅粥。

楚云飞得到情报,太原日军一个联队已前来增援平安县城。楚云飞吃了一惊,日军一个联队的兵力增援,说明平安县城遭到攻击,守军已经吃不住了,是哪支部队吃了豹子胆?就这么不管不顾干上了?

楚云飞心想,肯定是李云龙,这小子够楞的,居然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这么自顾自地干了起来,就你那一个团,兵力够用吗?楚云飞心里有些不满,这小子简直目中无人,虽说双方时有摩擦,好歹算是友军吧?这不是看不起我楚某吗?他不是个心胸狭隘的人,不满归不满,忙还是要帮的,何况鬼子要从他的地盘上过,总得留下点买路钱吧?

“鬼子既然送上门来,咱们设伏干他一仗如何?”楚云飞对参谋长林志强说。

“团座,咱们一个团对付鬼子一个联队[注] , 这不是闹着玩的,兵力对比是1:1呀,赔本儿的买卖可不能干,请团座三思。”林志强不同意。

“当然,我也不打算赔本儿,咱们来个梯次配置,分段阻击,给李云龙那小子赢得点儿时间。”

林志强说:“团座,咱和八路军井水不犯河水,帮他的忙干什么?”

“这李云龙还算条汉子,中国军队要是多几个李云龙这样的军官,这场战争就好打多了,准备战斗吧。”楚云飞下了决心。

国民党军358团刚刚进入阵地,前面就打响了。李云龙派出的打援部队和日军接上火了。这是独立团一连和县大队、区小队组成的阻击部队,人数只有几百人,而日军却是整整一个联队,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激战。

整整四个小时,八路军的阻击部队死战不退,日军的重炮把阵地炸成一片火海,以大队为单位轮番攻击,战士们从被炸塌的工事中钻出来,用机枪、步枪、集束手榴弹顽强阻击。负责阻击的八路军指挥员拒绝了358团的换防建议,声称他们奉命阻击8个小时,只有到时间才能撤退,除非他们全部阵亡。

这支八路军小部队最后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楚云飞在望远镜中看到最后的几个战士拉响了集束手榴弹和冲上阵地的日军士兵同归于尽,他感慨万端,一想到有朝一日要和这样的部队在战场上刀兵相见,他不由得暗暗心惊。

(节选自《亮剑》第七章,有删改)

[注释]抗战时期,日军一个标准联队约3800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由于每个物种都有按照几何级数过度繁殖的趋向,而且各个物种中变异了的后代,可以通过其习性及构造的多样化去占据自然条件下多种多样的生活场所,以满足数量不断增加的需要,所以自然选择的结果就更倾向于保存物种中那些最为歧异的后代。这样,在长期连续的变异过程中,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间细微的特征差异趋于增大,并成为同一属内不同物种间较大的特征差异。新的改良变种必将替代旧的、少有改良的中间变种,并使其绝灭;这样,物种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确定的、界限分明的自然群体了。每一纲中凡是属于较大种群中的优势物种,它更能产生新的优势类型,其结果必然是每一个大的种群在规模上更趋于增大,同时性状分异也就更大。由于地球上的生存空间有限,不可能允许所有的种群都扩大规模,其结果就是优势类型在竞争中打败了较不占优势的类型。这使大类群在规模上不断扩大,性状分异更趋明显,并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量物种的绝灭;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仅有极少数大纲在竞争中自始至终占据着优势,而其中所有的生物类型都可以排列成许多大小不一的次一级生物群。用特创论的观点完全不能解释为什么在自然系统下所有的生物都可以划归大小不等的类群这一重大事实。

由于自然选择仅通过对微小、连续且有益变异的逐步积累而产生作用,因而它不会导致巨大的突变,而只能按照短小而缓慢的步骤进行。所以,已为新知识所不断证实的“自然界中没有飞跃”这一格言也是符合自然选择学说的。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界中可以用几乎无穷多样的方式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其原因就在于每一种特性一经获得,便可永久遗传下去,通过不同方式变异了的构造必须适应一个同样的目的。总之,自然界是吝于重大革新但奢于微小变异的。但是假如说每一物种却是独立创造出来的话,那就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如何构成了自然界的一条法则。

许多其他的事实,据我看也可用这一理论予以解释。下述现象似乎十分奇怪:一种像啄木鸟形态的鸟却在地面上捕食昆虫;高地上的鹅很少或根本不游泳,但却具有蹼状脚;一种像鸫的鸟却能潜水并取食水生昆虫;一种海燕具有适合海雀生活的习性和构造。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每一个物种总是力求扩大其个体数目,而且自然选择总是要求缓慢变异的后代去努力适应那些自然界中未被占据或尚未占尽的地盘。根据这种观点,那么上述的那些事实,不仅是不足为怪的,甚至是意料之中的。

(节选自达尔文《自然选择的证明》,舒德干等译)

材料

以现代的进化思维来看,始祖鸟是一种过渡型动物,其化石是长羽毛的恐龙向鸟类转变的过渡型。但在始祖鸟生活的年代,它并不是什么过渡型或者半成品,它是一种对环境适应得很好的生物。对人类设计者来说,相对于我们对鸟类模样的预期,始祖鸟看上去像一种不完善的鸟,因为我们对鸟类的期望是由今天的鸟类决定的。在始祖鸟自己的年代,它是其生态系统里一个非常完善的竞争者。

近年来一系列的科学发现展现了一种生物与另一种生物之间的过渡,填补了进化故事中的空白,长着羽毛的恐龙就是这类发现之一。转换的精确瞬间几乎不可能找到,但在很多情况下,找到更加广泛的中间类型是有可能的——只要坚持不懈,再加一点巧妙策略。

很多年里,进化科学家因为找不到鱼和陆生动物(例如蜥蜴、鳄鱼和短吻鳄)之间的过渡型而感到沮丧,一直到他们开始思考:这样一种动物应当住在沼泽或湿地里,并且它应当生活在3.75亿年前。当人们发现了一片化石沼泽时,他们去看了,这片化石沼泽由地质板块运动带到北方,到达如今的加拿大东部。尼尔·苏宾就是这样发现了奇妙的提塔利克鱼的,它有着介于鳍和腿之间的过渡特征。在我们的讨论背景下,可以说提塔利克鱼有着半成品的腿,但从这种生物自身的角度来说,根本没有半成品这回事。它所拥有的是某种能够让它爬上陆地、逃避捕食者,也许还能更好地观察潜在猎物的东西。

这个发现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作为科学家以及运用科学方法的普通人,我们要的是预测,想要建立让我们对未来作出预测的理论,这是我们的本性。我们祖先中间的那些不操心预测未来的人,毫无疑问很快就在竞争中败给那些能预测季节变化、猎物群迁徙、食用植物生长的人。科学家预测能发现提塔利克鱼这样的动物,然后他们真的发现了。

无论是半成品翅膀,还是半成品的足,它们都适应得很好,足以应付其后代在今天飞翔、行走和游泳的需求。每种特征在自己的年代里都必须运作得足够好。它们都确实做到了这一点:足够好。

(摘编自比尔·奈尔《无可否认:进化是什么》,王艳红译)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