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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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天津市六校(静海一中,杨村中学,宝坻一中,大港一中等)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了代写行当的出摊位置、所需用具、代写内容等,既向读者介绍了这一传统行当,又为引出小说主人公代写冯作了铺垫。 B、小说插叙了淮城籍国民党军官在蒋介石兵败台湾前带走亲友的情节,说明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也解释了代写冯选择代写的原因。 C、“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交代了代写冯在别人的信封上写“大头菜·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从侧面表现了新中国的面貌日新月异。 D、小说引用有关大头菜的谚语和淮剧内容,说明大头菜是淮城人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之物,语言通俗直白,具有浓郁的民俗风情和地方色彩。
(2)、请概括代写冯的形象特征。
(3)、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以“信封上的大头菜”为题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矮人

【波兰】姆罗热克

    从前有个挂牌“小小”的矮人剧团,一个很认真的常设团体,每周至少有四场演出,大胆涉猎了所有剧目。文化部因而把它提高到了样板矮人剧院的水平,并授予了一个新的名称,这个扩大了的叫法是“中央小小”,对此谁也没有感到奇怪。这个剧院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在这里找到一份差事,成了每一个业余的或职业的矮人演员的幻想。不过,这家剧院的编制早已配备齐全,拥有精兵强将。有个矮人是该剧院最杰出的明星,他表演情人和英雄的角色,因为他最矮小。他大获成功,收入可观,评论界对他天才的演技赞不绝口。如果剧院得以存在,首先是由于他的功劳。

    有一次,他在化妆室里化装——那是在《勇敢的包莱斯瓦夫》首场戏公演之前,他担任剧中的主角——突然发现镜子里没有照出他的金皇冠,可皇冠明明是戴在他头上的呢!过了一会儿,他出台的时候,皇冠碰到了上方的门框,掉落到地板上,像个铁壶盖子一样在地上滚,还发出金属的铿锵声。他拾起皇冠,走到前台。第一幕结束后他回到后台化妆室,本能地低下了头。“中央小小剧院”的房子是根据剧团的比例为它特建的。

    《勇敢的包莱斯瓦夫》一幕一幕往下演,而我们的演员在进出化妆室时都习惯性地低下了头。偶尔他瞥见了剧院老理发师的目光正停留在自己身上。理发师也是个矮人,但还不够矮小,由于太大,就不能登台演出,只能做些辅助工作;他怨天尤人,灵魂深处对一切事和每个人都充满了妒忌。他的目光是那样专注,那样阴沉。小矮人怀着不快心情走上舞台。过了一段时间这种不快心情仍然没有离开他;每天带着这种不自觉的感情睡去,又带着它醒来,虽然极力想摆脱它。他自我欺骗,佯装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快,下意识地去抵制心中早已萌发的怀疑。时间并没有给他带来平静。恰恰相反,有一天,他从化妆室走出来的时候,不得不低下头,尽管头上没戴皇冠。在过道里他又跟理发师擦肩而过。

    这一天他决心正视现实。他在自己雅致的套间里,拉上窗帷,给自己量了身高。这一测量说明了一切。再也不存在什么幻想,他长高了。

    傍晚,他瘫倒在沙发上,喝着一杯格罗格酒。第二天他砍掉了鞋后跟。他希望长高只是一种过渡现象,或许过些时候又能缩回去。在一段时间里砍掉的鞋后跟确实帮了他的忙。终于有一回他走出化妆室,正好老理发师在场,便故意挺了挺胸脯,额头上却碰了个大青包。他从那人的眼中看到了讥讽。

    他为何长高了?他体内的生长激素为何过了这么多年突然从昏睡中苏醒?剧团已经发现了吗?有几次他看到老理发师在幕后的一些角落里跟演员们窃窃私语,他一走过去,絮语声便戛然而止,换成了毫无意义的闲扯。他留心观察伙伴们的面部表情,但是从他们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走在街上越来越少碰见老太太对他说:“小家伙,你跟妈妈走丢了吗?”倒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对他说:“请问,先生……”他回到家里,倒在小床上一动不动地躺着,眼望着天花板。可是后来他不得不改变姿势,因为他的双脚伸出了小床外,麻木了。这张小床对于他已经太短了。

    终于,他对“中央小小剧院”的同事们也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他们都已看到,或者都已猜到是怎么回事,昔日热情洋溢的评论也沉寂了,对他的赞扬也愈来愈少见。到处遇见的都是同情的或嘲弄的眼神。或许这只是他那亢奋的想象力在起作用?幸好领导没有改变对他的态度。在《勇敢的包莱斯瓦夫》演出中他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当然不像演《哈姆雷特》那样成功,但毕竟也是很成功的。领导照常毫不犹豫地指定他扮演《黑衣骑士》中的主角,这个剧已经发了海报。

    排练过程中尽管他很痛苦,但并没有经历什么特殊困难就实现了首次公演。他坐在镜子前面,不看镜子就化好了装。舞台监督按了铃,他从座位上沉重地站起来,不意脑袋竟撞碎了天花板上的电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整个剧团的人在灯光明亮的过道上站成了半圆圈,理发师站在中央。理发师身边站的是剧团里另一位扮演情人的演员,同样很有才华,但迄今他只能演B角,就是因为高出了几个厘米。两人默默对视了片刻。

    他不得不同剧院告别了。后来随着身高增长,他变换过几种职业,在青年剧院跑过龙套,当过跑腿的,在有轨电车线上扳过道岔。他已经是个中等身材的成年男子了。

    他经受过怎样的痛苦?他有什么感觉?他的姓氏早已从海报上消失了,早已被人忘到九霄云外。他在保险部门当了个职员。

    这样又过了许多年,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为了度过周末的自由时间,他走进了矮人剧院。他坐在观众席上高兴得适度,笑得也适度,并不曾表露出过分的兴趣。一边看表演一边剥着薄荷糖糖纸。散场后,他来到衣帽间,穿上了深蓝色的长大衣,扣上了扣子,满意地嘘了一口气,因为等着他的是一顿可口的晚餐。

    “不错,一群很好玩的小矮人。”他自言自语地说。

(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风景

贾平凹

    我说的风景是在我家那一方小小的窗上。我常坐在窗前,无聊地向外张望。数年前,天上的星子很稠,后来渐渐归稀,待到高大的建筑撵过来,建筑上的窗便装扮了我的风景,我的窗也或装扮了人家的风景吧?这么想着,很有些卞之琳先生的诗味,我就将头偏过去,久久地看建筑物下的那块生长着五谷的空地。见有一个老头,好高的个子,细细瘦瘦,从地埂的这边走到地埂的那边,再从地埂的那边走到地埂的这边,来回均一百一十步,一步也不差的,就像一把活动着的人尺。

    “老伯,在练功吗?”一天,我终于走出屋去,想找他说个解闷儿的话。

    “气功。”

    “噢,人老了要健身的。这是哪家气功?”

    “生气的功!”

    他站住了,虎虎地拿眼睛瞪我。这是一双有着血丝的眼睛。瞪我久了,他便松下劲来,一扑沓僵坐在了地上。我认出这是一位农夫,有一双硬壳的手,虽然穿了一件呢子中山短装,但没有紧扣子,里边的衬领很油腻。我知道这里的农村已陆续划归城市,土地被征用,村子里不时噼噼啪啪鸣放鞭炮,农民获得一笔巨款,又焕然一新作了市民,那些年轻人兴高采烈。我就投其所好,说:

    “听说你们都可住高楼了?”

    “人是雀儿吗?”

    “你们好幸运,没文凭也‘农转非’了!”

    “有地气吗?”

    “住小土屋有地气,却会得关节炎。”

    “亲戚来了就不患水土病吗?”

    “都吃自来水了,闹不了肚子的。”

    “开电梯还行?”

    “让你去厂里开电梯?那是好工作啊!”

    “好,上去下来上上去下下来上上上去下下下来。”

    “这操什么心?”

    “小时候,夏天在院子里乘凉,爹睡在席左边,娘睡在席右边,我睡在中间,为的是怕狼叼了去。天一黑,常看见田埂上有狗,叫‘哟哟哟’,它就来了,看见一条大尾巴扫帚一样扫在地上,便猛叫一声:‘狼!’狼就吓跑了,我也吓得回家害了一场病。现在倒想见一见狼哩。”

    “动物园不是有吗?”

    老头是不慈祥的,话难投机,我便觉无聊了。又回坐到我的窗前,想所谓的两代人的鸿沟,想所谓的观念陈旧,想所谓的农民意识,觉得这老头可笑,他该是我作品中的一个什么典型。再不愿看到他人尺似的走动。老家伙,他哪里会明白这个世界越来越小的道理呢?

    一天,窗外突然有狗叫声,很凄惨。我朝外望去,那人尺还在那里丈量着,而空地的那头,一群年轻人在杀一条狗。多半是为着一张完整的皮,狗被绳索勒住,但每勒一次,一放到地上就又活了,一个就说:‚狗是土命,吊起来勒,不要放到地上。‛果然狗彻底死了。我瞧见年轻人大呼小叫,而人尺再没有丈量了,呆立了许久,就走掉了。

    这一走,老头就再没有出现。

    两年过去了,我的窗外再没了那块生长着五谷的空地,我的风景愈发平淡。但在这个城市里新出现了一位说独角戏的绝好的演员,他在台上台下,出言都极幽默,反话正说,正话反说,你永远无法摸清他的真实性。我看过他的演出,有人告诉我说,他就是两年前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是那个人尺的儿子。演出后,我向他打听他爹。

    “你爹好吧?”

    “瞧我腿肿吗?辛苦呀,昨晚端端靠着床板立了一夜。”

    “好久未见他老人家了。”

    “太累了,累昏迷了,一夜都没苏醒。”

    “他去开电梯了吗?”

    “今早起来,端个刷牙缸子,哇哇直吐啊!走到厕所,看见啥不想吃啥啊!”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日

(选自《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牡丹的拒绝

张抗抗

    它被世人所期待、所仰幕、所赞誉,是由于它的美。它美得秀韵多姿,美得雍容华贵,美得绚丽娇艳,美得惊世骇俗。它的美是早已被世人所确定、所公认了的。它的美不惧怕争议和挑战。

    有多少人没有欣赏过牡丹呢?却偏偏要坐上汽车火车飞机轮船,千里万里爬山涉水,天南海北不约而同,揣着焦渴与翘昐的心,滔滔黄河般地涌进洛阳城。

    欧阳修曾有诗云:洛阳地脉花最宜,牲丹尤为天下奇。

    传说中的牡丹,是被武则天一怒之下逐出京城,贬去洛阳的。却不料洛阳的水土最适合牡丹的生长。于是洛阳人种牡丹蔚然成风,渐盛于唐,极盛于宋。每年阳历四月中旬春色融融的日子,街巷因林千株万株牡丹竞放;花团锦簇香云缭绕一一好一座五彩缤纷的牡丹城。

    所以看牡丹是一定要到洛阳去看的。没有看过洛阳的牡丹就不算看过牡丹。况且洛阳牡丹还有那么点来历,它因被贬而增值而名声大噪,是否因此勾起人的好奇也未可知。

    这一年已是洛阳的第九届牡丹花会。这一年的春却来得迟迟。

    连日浓云阴雨,四月的洛阳城冷风飕飕。

    街上挤满了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赶来的看花人。看花人踩着年年应准的花期。

    明明是梧桐发叶,柳枝滴翠,桃花梨花姹紫嫣红,海棠更已落英缤纷一可洛阳人说春尚不曾到来;看花人说,牡丹城好安静。

    一个又冷又静的洛阳,让你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你悄悄闭上眼睛不忍寻觅。你深呼吸掩藏好了最后的侥幸,姗姗步入王城公园。你相信牡丹生性喜欢热闹,你知道牡丹不像幽兰习惯寂寞,你甚至怀着自私的企图,愿牡丹接受这提前的参拜和贍仰。

    然而,枝繁叶茂的满国绿色,却仅有零零落落的几处浅红、几点粉白。一丛丛半人高的牡丹枝株之上,昂然挺起千头万头硕大饱满的牡丹花苞,个个形同仙桃,却是朱唇紧闭,皓齿轻咬,薄溥的花瓣层层相裏,透出一副做慢的冷色,绝无开花的意思。偌大的一个牡丹王国,竟然是一片黯淡萧瑟的灰绿……

    一丝苍白的阳光仲出手竭力抚弄着它,它却木然采立,无动于衷。

    惊愣伴随着失望和疑虑一一你不知道牡丹为什么要拒绝,拒绝本该属于它的荣誉和赞颂?

    于是看花人说这个洛阳牡丹真是徒有虚名;于是洛阳人摇头说其实洛阳牡丹从未如今年这样失约,这个春实在太冷,寒流接着寒流怎么能怪牡丹?当年武则天皇帝令百花连夜速发以待她明朝游玩上苑,百花慑于皇咸纷纷开放,惟独牡丹不从,宁可发配洛阳。如今怎么就能让牡丹轻易改了性子?

    于是你面对绿色的牡丹国,只能竭尽你想象的空间。想象它在阳光与温暖中火热的激情;想象它在春晖里的辉煌与灿烂一一牡丹开花时犹如解冻的大江,一夜间千朵万朵织情怒放,排山倒海惊天动地。那般恣意那般宏伟,那般壮丽那般浩荡。它积蓄了整整一年的精气,都在这短短几天中轰轰烈烈地迸发出来。它不开则已,一开则倾其所有挥洒净尽,终要开得一个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你也许在梦中曾亲吻过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花瓣,而此刻你须在想象中创造姚黄魏紫豆绿墨撒金白雪塔铜崔春锦帐芙蓉烟绒紫首案红火炼金丹……想象花开时节洛阳城上空被牡丹映照的五彩祥云;想象微风夜露中颜动的牡丹花香;想象被花气濡染的树和房屋;想象洛阳城延续了一千多年的“花开花落二十日,满城人人皆若狂”之盛况。想象给予你失望的纪念,给子你来年的安慰与希望。牡丹为自己营造了神秘与完美一一恰恰在没有牡丹的日子里,你探访了窥视了牡丹的个性。

    其实你在很久以前并不喜欢牡丹,因为它总被人作为富贵膜拜。后来你目睹了一次牡丹的落花,你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为之感动:一阵清风徐来,娇艳鲜嫩的盛期牡丹忽然整朵整朵地坠落,铺散一地绚丽的花。那花辯落地时依然鲜艳夺目,如同一只奉上祭坛的大鸟脱落的羽毛,低吟着壮烈的悲歌离去。牲丹没有花谢花败之时,要么烁于枝头,要么归于泥土,它跨越萎顿和衰老,由青春而死亡,由美丽而消适。它虽美却不吝惜生命,即使告别也要留给人最后一次惊心动魄的体味。

    所以在这阴冷的四月里,奇迹不会发生。任凭游人扫兴和诅咒,牡丹依然安之若素。它不苟且不俯就不妥协不媚俗,甘愿自己冷落自己。它遵循自己的花期自己的规律,它有权利为自己选择每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它为什么不拒绝寒冷?

    天南海北的看花人,依然络绎不绝地涌入洛阳城。人们不会因牡丹的拒绝而拒绝它的美。如果它再被贬谪十次,也许它就会繁衍出十个洛阳牡丹城。

于是你在无言的遗憾中感悟到,富贵与高贵只是一字之差。同人一样,花儿也是有灵性、有品位之高低的。品位这东西为气为魂为筋骨为神的只可意会。你叹服牡丹卓尔不群之姿,方知“品位”是多么容易被世人忽略或漠视的美。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抬头见喜

老舍

    对于时节,我向来不特别的注意。拿清明说吧,上坟烧纸不必非我去不可,又搭着不常住在家乡,所以每逢看见柳枝发青便晓得快到了清明,或者是已经过去。对重阳也是这样,生平没在九月九登过高,于是重阳和清明一样的没有多大作用。

    端阳,中秋,新年,三个大节可不能这么马虎过去。即使我故意躲着它们,账条是不会忘记了我的。也奇怪,一个无名之辈,到了三节会有许多人惦记着,不但来信,送账条,而且要找上门来!

    设若专讲三节的热闹有趣那一面儿,我似乎是最喜爱中秋。我至少有三次喝醉是在中秋;酒入愁肠呀!这三次“非杨贵妃式”的醉酒我还都记得很清楚。第一次是在北平,好友卢嵩庵从柳泉居运来一坛子“竹叶青”。又约来两位朋友——内中有一位是不会喝的——大家就抄起茶碗来。坛子虽大,架不住茶碗一个劲进攻;月亮还没上来,坛子已空。干什么去呢?打牌玩吧。各拿出铜元百枚,第一把牌将立起来,不晓得——至今还不晓得——我怎么上了床。牌必是没打成,因为我一睁眼已经红日东升了。

    第二次是在天津,和朱荫棠在同福楼吃饭,各饮绿茵陈二两。吃完饭,到一家茶肆去品茗。我朝窗坐着,看见了一轮明月,我就吐了。这回决不是酒的作用,毛病是在月亮。

    第三次是在伦敦。那里的秋月是什么样子,我说不上来——地许根本没有月亮其物。中国工人俱乐部里有多人凑热闹,我和沈刚伯也去喝酒。我们俩喝了两瓶葡萄酒。酒是用葡萄还是葡萄叶儿酿的,不可得而知,反正价钱很便宜;我们俩自古至今总没作过财主。喝完,各自回寓所。一上公众汽车,我的脚忽然长了眼睛,专找别人的脚尖去踩。这回可不是月亮的毛病。

    对于中秋,大致如此——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它坏。就此打住。

    至若端阳,似乎可有可无。

    新年最热闹。也最没劲,我对它老是冷淡的。自从一记事儿起,家中就似乎很穷。爆竹总是听别人放,我们自己是静寂无哗。记得最真的是家中一张《王羲之换鹅》图。每逢除夕,母亲必把它从个神秘的地方找出来,挂在堂屋里。姑母就给说那个故事;到如今还不十分明白这故事到底有什么意思,只觉得“王羲之”三个字倒很响亮好听。后来入学,读了《兰亭序》,我告诉先生,王羲之是在我的家里。

    中学的时期是最忧郁的,四、五个新年中只记得一个,最凄凉的一个。那是头一次改用阳历,旧历的除夕必须回学校去,不准请假。姑母刚死两个多月,她和我们同住了三十年的样子。她有时候很厉害,但大体上说,她很爱我。哥哥当差,不能回来。家中只剩母亲一人。我在四点多钟回到家中,母亲并没有把“王羲之”找出来。吃过晚饭,我不能不告诉母亲了——我还得回校。她愣了半天,没说什么。

    我慢慢的走出去,她跟着走到街门。摸着袋中的几个铜子,我不知道走了多少时候,才走到学校。路上必是很热闹,可是我并没看见,我似乎失了感觉。到了学校,学监先生正在学监室门口站着。他先问我:“回来了?”我行了个礼。他点了点头,笑着叫了我一声:“你还回去吧。”这一笑,永远印在我心中。

    我好像没走就又到了家,母亲正对着一枝红烛坐着呢。她的泪不轻易落,她又慈善又刚强。见我回来了,她脸上有了笑容,拿出一个细草纸包儿来:“给你买的杂拌儿,刚才一忙,也忘了给你。”母子好像有千言万语,只是没精神说。早早的就睡了。

    中学毕业以后,新年,除了为还债着急,似乎已和我不发生关系。我在哪里,除夕便由我照管着哪里。别人都回家去过年,我老是早早关上门,在床上听着爆竹响。平日我也好吃个嘴儿,到了新年反倒想不起弄点什么吃,连酒不喝。在爆竹稍静了些的时节,我老看见些过去的苦境。可是我既不落泪,也不狂歌,我只静静的躺着。躺着躺着,多处烛光在壁上幻出一个“抬头见喜”,那就快睡去了。

(有删节)

【注】抬头见喜:老北京人过年的风俗,原以残烛结穗在墙上的烛花投影取譬,现多指在屋内贴上“抬头见喜”等吉祥字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是谁的妈

闫玲月

张老太最近总是爱忘事,本来在炒菜,接个电话就忘记了,直到满屋子油烟味,她才慌忙往厨房跑。两岁的孙女要吃樱桃,张老太怕樱桃酸,打算放点白糖,却错将咸盐当了白糖,结果孙女刚吃进嘴里就哇哇大哭。

柳娜将这些告诉了老公大旺:“你妈怎么整天丢了魂儿似的?该不是得了老年痴呆吧?”大旺细想母亲最近的状态,每天总说脑袋发沉睡不醒、眼睛睁不开,还问他们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大旺昨天明明在家里,母亲非问他去哪儿出差了。刚吃完饭,母亲又问吃的啥。大旺越想越怕,决定带母亲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大旺不断在心里祷告,老天爷,求你了,千万不要让老太太得啥大病啊,我一个工薪族,可没钱救亲妈。

诊断结果出来了,医生说:“主要是脑血管堵塞,脑梗塞是常见的老年病,尽量治疗控制发展吧。”大旺急切地插话问:“要是严重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医生说:“严重的话就是老年痴呆症。这个病怕受刺激,做儿女的平时要多体谅老人。”大旺的眼前马上现出一幅画面:母亲流着口水,神情呆滞,不认识任何人。

大旺一脸愁容地将医生的话告诉了柳娜,柳娜当即揭下脸上的面膜,瞪圆一双杏眼叫嚷:“我可不想伺候一个傻子!”大旺赶紧过来捂媳妇的嘴,但柳娜尖细的嗓音还是从门缝钻进了张老太的耳朵里。

“不能帮带孙女也就算了,还要我伺候她,没门儿!快给你姐打电话,让她把你妈弄走!”大旺的姐姐在外地,婆婆瘫痪在床需要她照顾。“这不好吧?”大旺幽怨说到。柳娜可不答应了:“婆婆是妈,亲妈就不是妈了?凭什么要你一个人管傻子妈?你快打电话,要不我和你离婚!”

听着房间里儿子媳妇吵闹,张老太心头憋得慌。她悄悄打开门,顺着楼梯走出去,她不知要去哪儿,只想早点离开这个家。

张老太穿过一条又一条马路,红灯绿灯不停变换,有一次差点儿被一辆转弯的车撞倒,司机骂了一句:“走路不长眼睛吗?”张老太路过一家菜市场,和她每天去的那家很像,可卖菜的人都仿佛不认识她,张老太捏捏黄瓜摸摸西红柿,招来卖菜的不满:“不买菜别乱动!”

她又继续走,被天桥下的一阵歌声吸引,停住了脚步。一个穿着破洞牛仔裤披着长发的年轻人,弹着一把破吉他,忘情地唱着,脚边放着一只碗,里面躺着几枚硬币。

张老太听不懂他唱的什么歌,年轻人的样子让她想流泪。年轻人的衬衫辨不清原色,长发也好久没有清洗过,黏腻腻贴着额头。

“孩子,你怎么不回家?”张老太问他。年轻人停住弹唱,打量张老太一眼,反问:“你怎么不回家?”张老太说:“我没有家。”年轻人说:“我也没家。”

张老太走累了,坐在榕树下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身上多了一件外套,年轻人正凝神注视她。年轻人说:“你长得像我妈。”张老太说:“好孩子,你就当我是你的妈吧。”

年轻人吃馒头,掰一半给她,她也不嫌弃,两人相视一笑。每当年轻人弹唱,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听,像一尊雕像。路人投来的钱币虽然不多,但也够他们吃饱肚子的。张老太的内心平静如水,白天听唱歌,晚上睡到天桥下,数星星,看街灯,听蝉鸣。

张老太不记得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她现在只有年轻人这个亲人,她想让年轻人有件换洗的干净衬衫,于是离开年轻人,去寻找衬衫。

衬衫在一个女人手里,张老太伸手去拿,女人破口大骂:“哪里来的疯婆子?”

张老太的手被一个满脸堆笑的男人抓住,这个男人对女人道歉:“对不起,我妈精神不太好。”女人白了他一眼,一扭一扭地走远了。这个男人拉住张老太说:“妈,你可让我找得好苦。”张老太看着他,不知所措。男人摇晃她胳膊说:“我是你儿子呀。妈,跟我走吧。”

男人拿出一只金镯子,告诉张老太:“一会儿我将这只金手镯丢到地上,你看到有人捡就说那是你的镯子,刚好想卖钱,到时候我出面做证,卖了钱咱们去饭店吃大餐。”张老太木然地点着头。

金镯子被捡到三次,只有一次有人出钱买,男人得了钱,果真请张老太去饭店吃大餐,还一口一个亲妈地叫着,张老太乐呵呵地答应着。连服务员都说张老太有福气,养了这么一个孝子。

男人好吃好喝地供她,张老太乖乖听他的话,丢镯子卖镯子,直到有一天警察带他们去派出所,张老太还搞不懂,警察为啥要抓她这个儿子。

通过审讯这个男人,警察知道了事情真相,要帮张老太找到自己的亲儿子。张老太一脸茫然问警察:“他不是我儿子吗?那为啥待我那么好呢?”警察说:“大妈,他是骗子,在利用你啊。你儿子是谁?我马上打电话联系他。”张老太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说:“我实在不记得我到底是谁的妈了,我只知道谁对我好。”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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