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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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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2019-2020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一碗米粉

徐全庆

天有些冷了,父亲突然对我说,陪我去一趟桂林吧。父亲越来越老了,行动也越来越不方便了,已经不能独自外出了。我那时正好要去西双版纳,就说,桂林你已去过了,西双版纳还没去过,干脆和我一起去西双版纳吧。父亲摇摇头。我又提了几个父亲没去过的地方,父亲仍然摇头,态度很坚决。

没办法,只好陪父亲去桂林。路上,我问,为什么非要去桂林呢?父亲说,我要去吃米粉。就为这原因?我哭笑不得。桂林米粉,我们那儿就有卖的,大老远跑去就为吃碗米粉,看来,父亲真的变成了老小孩。

车站旁边就有卖米粉的,我说,给你买一碗?父亲不让,带着我一家一家地找。我说,随便买一碗不就行了,何必找来找去的。父亲很坚决地说,不,我要找一位姓杨的。我奇怪,他的米粉特别好吃?父亲嗯了一声,又说,我还欠他一碗米粉钱呢。

父亲说,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那次他来桂林,玩得很开心,眼看返程的时间就要到了,他匆匆赶到车站,买了返程的车票。这时,肚子咕咕地叫个不停,于是就在一家小店要了一碗米粉。也许是因为太饿了的缘故吧,那天的米粉特别好吃。可是等他付钱的时候,他愣住了,手摇在衣兜里怎么也拿不出来。他的钱包丢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他尴尬地站在那里,脸上立刻冒出一层汗。店主看出了他窘态,问,没带钱?父亲低下头说,钱丢了。这样吧,把你的地址、姓名给我,回去我一定把钱寄来给你。店主又打量了一下父亲,说,不用了,下次到桂林来,还来吃我的米粉,不过得给两份钱。

父亲红着脸答应了。十五年了,父亲没有再来过桂林,那碗米粉在父亲的心头挥之不去。他甚至不知道那位店主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姓杨。

父亲和我把车站周围的小吃店找了几遍,也没有找到那位姓杨的。父亲就向人打听,终于有人告诉父亲,姓杨的店主早搬走了,搬到哪里没有人知道。失望如厚厚的阴云,蒙在父亲的脸上,他连连叹气。

父亲开始带我在桂林慢慢寻找。要在那么大的桂林寻找一个不知道姓名的人,谈何容易。我们找了整整两天,也没有找到。天越发冷了,再过24小时我们就要回去了。这时,我突然想到,在网上寻找那位姓杨的店主。我进了一家网吧,在网上发帖,请网友帮忙寻找。

第二天中午,有人打我手机,说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请我和父亲去吃他的米粉。我和父亲按他说的地址真的找到了他。父亲一眼就认出了他,快走了两步,上前紧紧握住他的手,说,可找到你了,可找到你了!语气中满是激动。老杨的头发全白了,动作慢慢腾腾的,老态毕现。

只是我有些疑惑,这个小店我前天来过,店主是个年轻人。也许是他的儿子吧,我想。

米粉端上来了,味道确实不错。父亲吃得很香,也很从容。然后,父亲执意按照自己的标准付了钱。

临别时,父亲又一次握住了老杨的手,说,要是我还能来桂林,我还来吃你的米粉。

老杨使劲地点头,久久地握着父亲的手。

返回途中,我的电话响了,是老杨打来的。他说,我们吃米粉的那家小店并不是他的,他身体不好,几年前就收了生意。听说我们在找他,他特意和店主商量,临时当了一会儿店主,又给我们做了一次米粉。他说,他今天特别高兴。

(1)、文章第(4)段用了哪一种叙述方式?( )
A、顺叙 B、倒叙 C、插叙 D、补叙
(2)、作者在开篇用了两段文字写父亲坚持要去已经去过的桂林而不去没有去过的西双版纳,这样写的用意何在?
(3)、赏析第(8)段划线的句子。

父亲一眼就认出了他,快走了两步,上前紧紧握住他的手,说,可找到你了,可找到你了!

(4)、你认为小说的结尾好吗?好,请说说理由。不好,你会怎么写?
(5)、读完全文,你最敬佩哪个人物?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 完成后面小题。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自然,在热带的地方,日光是永远那么毒,响亮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可是,在北中国的冬天,而能有温晴的天气,济南真得算个宝地。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他们由天上看到山上,便不知不觉地想起:“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这样的温暖,今天夜里山草也许就绿起来了吧?”就是这点幻想不能一时实现,他们也并不着急,因为有这样慈善的冬天,干啥还希望别的呢!
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
古老的济南,城里那么狭窄,城外又那么宽敞,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卧着点雪,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
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萍上冒着点热气,水藻真绿,把终年贮蓄的绿色全拿出来了。天儿越晴,水藻越绿,就凭这些绿的精神,水也不忍得冻上,况且那些长技的垂柳还要在水里照个影儿呢!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自上而下全是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水晶里,包着红屋顶,黄草山,像地毯上的小团花的小灰色树影;这就是冬天的济南。

阅读《妈妈的宿命》,完成后面的题。
       一辆商务车停下来,车门打开,孩子们鱼贯而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六个孩子,大的不过十六七岁,最小的看样子不到两岁。高个子妈妈大步流星走在前 面,小的跌倒了,她根本不管,哥哥姐姐们也不去扶,原地等他自己爬起来。那一两岁的小娃娃走路不稳却急急地想跑,不出十步必跌一跤,连跌几跤后,他哇地哭 了。妈妈挥手让几个大孩子先进去,自己原地蹲下,冲孩子张开双臂。孩子止住哭,缓缓爬起来,像一颗炮弹一样射向妈妈的怀抱。
作为旁观者,我几次欲冲上去扶起摔倒的孩子。妈妈亲了亲孩子的脸颊,放下,让他自己走,她跟在后面。300米的距离,孩子至少跌倒了七八次,妈妈一次都没有扶,那份淡定与冷静,让人觉得那孩子仿佛不是她的亲骨肉似的。
       老外爱孩子,天性与我们一样,但比较理智,不容易溺爱。绝大多数人家的孩子,到了18岁,就会脱离父母自立门户。给我家剪过草坪的埃文,他放暑假回父母家住了一个月,水电费、伙食费、房租父母跟他算得清清楚楚,分文不少。中国父母断做不出这样“残酷”的事。
       老外带孩子,比我们得心应手。表妹说她的邻居连生两个孩子,直到孩子出来学步时她才发现。她几乎听不到邻居家婴儿的哭闹声。后来,她自己有了孩子, 也学着美国人的方式带,才明白过来,老外带孩子真有一套,与我们完全相反:孩子一哭,立马放下不管;孩子乖乖地老实了,才抱抱以示奖励。这样训练过的孩子 很少哭闹,又乖又好带。
       想起我当年生孩子,一个娃娃让全家累趴下,别说哭了,孩子哼哼两声,家人都会急忙抱起,又是拍又是哄。
       中国的家庭是一个孩子全家带,老外是一人带几个孩子,我见过不少家庭主妇一人拉扯两三个孩子的。这其实也是环境逼出来的,美国人一成年就跟父母拜拜 了,美国父母也没有含饴弄孙的愿望。美国的人工费贵不说,保姆也是按时上下班的,不可能一天24小时给你服务,所以,美国家庭一旦有了孩子,甭管太太是哈 佛博士还是耶鲁博士,统统回家当全职太太。
       这又催生了一种无奈,我的中学同学,成绩优异,千辛万苦读到麻省博士,专业是核物理,在我眼里,她可是距离诺奖仅几步之遥的人物。
       谁料,就这么一个人物,一结婚,一生娃,活动空间立马由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实验室转移到油烟屎尿娃娃闹的家庭小环境来了。
       我来美国后找她叙旧,她感伤地说,等孩子们大了,她辛苦读书追求到的真理也全部荒废过时了,早知道是当家庭主妇来的,读个大本就足够了。
       有意思的是,她反倒羡慕起我来了,说我玩文字的,笔头只会随着岁月的沉淀而越来越有分量,当十几年家庭主妇后,说不定一飞冲天,成绩斐然。而她,只能缓缓沉入永夜,不再有任何发光的可能。
       都说中国妈妈为了孩子失去自我,美国妈妈又何尝不是?一样的牺牲,一样的放弃。
       也许,这就是妈妈的宿命。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树林

伊甸

       ①入秋了,呼喊了一个夏天的蝉儿终于偃旗息鼓,树林像一个玩累了的孩子,变得乖顺和安静。

       ②走进幽暗的树林,给人一种黄昏即将来临的错觉。【A】树林里密密地生长着许多又高又瘦的树,好像运动场上那些摩拳擦掌、腾挪跳跃的高个子跳高运动员。那几块碎银子般的亮光就是天了,天是不是也有窥视欲?它的几缕眼角的余光常常有意无意地从树叶的缝隙处溜进来,想窥见树林里的秘密。其实树林并不是为了不泄露隐私才把自己遮盖得那么好,它只是想让它所有的孩子一心一意地生长,不受那些过于荣耀和风光的事物诱惑。树林是自足的,谦卑的,除了树木的生长它没有其他任何的贪图。因此树林是简单的,朴素的,树林里没有自命不凡的岩石,没有钩心斗角的灌木和为所欲为到处抢占地盘的野草。那种空旷和恬静给人带来内心的安宁。

       ③石板路边上长着的一些青苔,让人忍不住想去抚摸一番。但当我们俯下身子,捡起来的却是几片落叶。这些落叶不像我们平时在马路上见到的落叶那样,是憔悴的,病态的,过早凋零的有一种被摧残、被欺凌的感觉,让我们满怀怜悯。这里的落叶不需要怜悯,它不像那些马路上的落叶带着一种幽怨的黄色,它是完全抛弃了泪水和伤感的。它是百分之百的褐色,这种褐色非常纯粹,非常干净,非常老成,仿佛它历尽沧桑,早已看透命运。这些落叶带给我们一种超凡脱俗的淡定。树林里铺满了落叶,一年又一年的落叶变成了泥土。这里的泥土也是褐色的,褐色中居然带着一点点红,像是血丝,这些泥土是不是开始有生命了呢?我的同伴把这些有生命的泥土捧进一个塑料袋里,说要带回去让它孕育新的生命。在层层叠叠的落叶中依稀长着一些蕨类植物。【B】它们怯生生地伸出低矮的枝叶,仿佛只要有人吆喝一声,它们就随时准备缩回这些枝叶

       ④惊心动魄的一幕是:一棵缠绕着枯藤的树横倒在地上,显然,它已失去了生命。我想像着悲剧发生的过程:那株藤悄悄地从地底下钻出来,开始向树身上爬,起先,树还拼命地往上生长,想让自己的头颅摆脱藤的纠缠,但藤也疯狂地往上生长,并且把自己的指甲刺进树的身体里,后来,藤终于长得比树还高,比树更加枝叶繁茂,终于,树挺不住了,它在发出一声绝望的哀鸣以后轰然倒塌。这棵树死了,依靠它活着的藤也死了。寂静的树林里像风一样吹过几缕忧伤和叹息。

       ⑤耳畔隐隐约约传来了几声鸟鸣。根据鸟鸣的方向推断,这些鸟是在树林的边缘。是不是这个树林太大了,树林深处太安静,太幽暗,让喜欢热闹和光亮的鸟儿不肯往里面飞呢?这时我才发觉,在这树林深处,要找到一个昆虫,一个小动物,甚至一个脚印,是何等不易!

       ⑥终于那安静、那幽暗对我们也失去吸引了。远处原本被我们所厌烦了的犬吠声、汽车喇叭声、人的叫喊声又开始诱惑我们,我们匆匆向树林外走去,向喧哗和骚动走去……

(选自《散文》2012精选集,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幸福的香气

    记得小时候一个人偷偷躲着喝汽水,忘记了人间的烦恼,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时的情景,当我重复地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喝汽水更幸福的事了吧”时,心里百感交集,眼泪忍不住就要落下来。

    贫困的岁月里,人也能感受到某些深刻的幸福,像我常记得盛一碗热腾腾的白饭,浇一匙猪油、一匙酱油,坐在厅门的石阶前细细品味猪油拌饭的芳香,那每一粒米都充满了幸福的香气。

    有时候这种幸福不是来自食物。我记得当时我们镇上住了一位卖酱菜的老人,他每天下午的时候都会推着酱菜摊子在村落间穿梭。他沿路都摇着一串铃铛,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听见清脆的铃声,每次他走到我们家门前的时候,都在夕阳落下之际。我一听见他的铃声跑出来,就看见他浑身都浴在黄昏柔美的霞光中。那个画面、那串铃声,使我感到一种难言的幸福,像把人心灵深处的美感全唤醒了。

    有时幸福来自于自由自在地在田园中徜徉了一个下午。

    有时候幸福来自于看到萝卜田里留下来做种的萝卜开出一片宝蓝色的花。

    有时幸福来自于家里的大狗突然生出一窝颜色都不一样的、毛茸茸的小狗。

    生命的幸福原来不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的物质,而在于人的心灵如何与生活对应。因此,幸福不是由外在事物决定的,贫困者有贫困者的幸福,富有者有富有者的幸福,位尊权责者有其幸福,身份卑微者也有其幸福。在生命里,人人都有笑有泪;在生活中,人人都有幸福与烦恼,这是人间世界真实的相貌。

    从前,我在山间、城市穿梭做报道访问的时候,常常能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坐在夜市喝米酒配猪头肉的人们,他感受别的幸福往往不逊于坐在大饭店里喝XO的富豪。蹲在寺庙门口喝2O元一斤粗茶的农夫,他得到的快乐也不逊于喝几百上千元一斤的昂贵的龙井茶的人。

    这个世界原来就是相对的世界,而不是绝对的世界,因此幸福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由于世界是相对的,使得到处都充满缺憾,充满了无奈与无言的时刻。但也由于世界的相对性,我们不论处在任何景况中,都还有遭遇幸福的可能,能在绝壁之处也见到缝中的阳光。

    我们幸福的感受不全然是世界所给予的,而是来自我们对外在或内在的价值判断,我们幸福与否,正是由自我的价值观来决定的。

阅读《阿长与<山海经>》选段,完成后面问你题。

(甲)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摇着我的肩。我忽而记得了--------

“阿妈,恭喜……”

“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于是十分喜欢似的,笑将起来,同时将一点冰冷的东西,塞在我的嘴里。我大吃一惊之后,也就忽而记得,这就是所谓福橘,元旦辟头的磨难,总算已经受完,可以下床玩耍去了。

她教给我的道理还很多,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最好是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此外,现在大抵忘却了,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乙)玩的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的,但一坐下,我就记得绘图的《山海经》。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很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

“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成长故事一:“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就让我们从文字的碎片、历史的缝隙中去探寻鸟儿飞过的轨迹,去触摸成长的烙印。

“一个人只有在他努力使自己升华时,才成为真正的人。”——【法国】安德烈·马尔罗

草原日出

【英国】多丽丝·莱辛

早晨四点半,出门,带上猎枪和狗。天亮前他得赶完四里路。他在疾行,狗在探路。它们没有经过训练,自由散漫,有时会玩失踪,但却是他最好的同伴。为了几枪射击,他要赶很长的路,有了它们路上就不枯燥了。

他在田埂上跑起来,大步慢跑,扎实前进。当血液从腿部冲上胳膊,他对身体的得意和骄傲油然而生,直到他不得不咬紧牙关,关住那股想大声歌唱的强烈欲望。

草原。第一只鸟在他脚边醒来,接着一群鸟冲向天空,鸣叫着宣布新一天的开始。他终于抑制不住,发出狂野的喊叫,然后野兽似的狂奔,他在疯狂中忘我地歌唱生命的愉悦和青春的奢华。

没有什么他不能做到!他觉得自己将来的生命是伟大而神奇的,完全是他自己的:世上所有大人物都曾像我现在这样小,所以我也能成为大人物。只要我愿意,我能把世界变成我想要的样子;只要我愿意,我能改变世界上在发生的一切。这一切都取决于我,取决于我现在的决定。

他的嗓音充满了紧迫性、真理性和非凡的勇气。他又大声唱起来,歌声沿着河水旁的峡谷回荡,他停下来等待回声,然后又唱:“歌唱吧!这就是他——只要愿意,他就歌唱,这个世界必须响应他!”

他等待回声。突然,传来一种陌生的回声!那声音不是他的,也不是鸟儿的欢唱,也不是流水的叮咚……

他从疯狂中清醒了。他呼唤猎狗,狗没有出现。他孤身无援了,不久前他在这里看见一头豹。他不由得握紧了枪,四处张望。灌木丛的尽头,那块憔悴的岩石旁,一只受伤的怪兽,遍身黑毛,黑毛下是片片粗肉……在一团流动的黑压压的东西的围攻下,这些肉正渐渐消失!一头公鹿,喘着气低声尖叫。

他朝它跑去。地上全是蚂蚁!又大又壮,对他视而不见,急匆匆地向那公鹿奔去。他屏住呼吸,怜悯和恐惧攫住了他:那公鹿倒下了,抽搐着……

他忽然想到可以朝它射击,早点结束它的痛苦。他端起枪,又放下。使他放下枪的是渐渐膨胀的愤怒、痛苦和抗议:如果我没来,它就会这样死去,我干吗要干涉?这样的事情在灌木丛中随时都在发生。活着的东西在痛苦中死去,这是生命的演变规律。他把枪夹在膝间,四肢里痛苦翻涌,他喃喃自语:我阻止不了,我无法阻止,我无能为力。

事情就这样,无法改变。

关于命运和未来的认识就这样首次闯进他的生活,“是啊,这就是生命!”生命消逝的那刻,他无法采取任何仁慈的行动!他明白了:这片他生活了十五年的草地是辽阔无垠、无法变更、残酷无情的,人们随时都可能给动物的头颅绊倒,或者踩碎小生灵的骨架。他感到痛苦、恶心和愤怒,又为坚忍克己的新认识感到几丝满足。他提醒自己:蚂蚁也要吃东西啊!他泪流满面。

公鹿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在阳光下泛着白光。哦,是的,太阳刚刚升起。为什么!这短短的几分钟,事情就发生了巨变?他站到骨架前:它趴在矮树丛下。要不是还残留着几小块粉红的软骨碎片,人们会觉得它已在这里躺了多年。骨架四周,蚂蚁衔着肉,渐渐撤退。有几只蚂蚁竟直起身子盯着他,眼里泛着贪婪的光。

他弯下腰,触摸着头颅上的孔穴:那原本是鹿的眼睛!他想起活鹿那水汪汪的眼睛,觉得难以置信。早晨,也许就一小时前,这小生灵还骄傲地踏着大地,抖着犄角,甩着尾巴,嗅着清晨的空气,像国王那样漫步在充满自由的灌木丛中;每片草叶为它生长,纯净的河水供它饮用。

但是,谁能意料一头健步如飞的公鹿会被一群蚂蚁困住呢?

他好奇地蹲下去,发现它的后肢关节处断了,断裂的骨头相互徒劳地抵触。可能死前它的后肢就受伤了,然后一跛一跛地误入了蚂蚁巢。应该是这样!那么是谁伤了它呢?是它摔了一跤?是它与同类争斗中受了伤?是土著人扔石头伤了它?

他想象土著人朝一头公鹿扔石头时,另一幅画面出现了:他看见自己,某个早晨,兴奋地向一头若隐若现的公鹿射击……他无法面对这画面,他只是个小男孩。他低着头,面带愠色,拒绝承认是自己射伤了它。

他确实累了,脚步沉重,懒得注意脚下的方向。当他看见自己的家时,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事情他必须彻底弄明白。那只小生灵的惨死让他耿耿于怀,他没有完全放开。这件事伏在他的心底,让他不得安宁。

他想:明天早晨,我要避开所有人,再去那片灌木丛,好好地想一想。

(有删改)

【注释】①多丽丝·莱辛:英国女作家,200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誉为继伍尔夫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代表作《金色笔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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