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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双语学校一二区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旮旯是北方居民生活中一个常用的词,指屋子里或院子里的角落,或指一切角落。近年,北京人艺演出了话剧《旮旯胡同》,说的就是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发生的故事。

    旮旯这个词应该是阿尔泰语系的语言音译过来的,它的原意是表示居住地。今天的蒙古族居住地还有很多这样的地名,它们是与旮旯一词发音类似的词,像锡林格勒盟、霍林格勒市等。“旮旯”与“格勒”发音相似,写法不同,语源应该是相同的。汉语中使用“旮旯”一词的地区,正是我国长城沿线及华北、东北地区,是汉族与阿尔泰语系诸族长期相伴生活的地区,他们的语言影响了汉语是可想而知的。现在的北京方言中就有大量的蒙、满语词,如“窟窿”,即借用蒙古族语“库伦”(蒙语语意为围起来的地方)一词,都表示小的空间,汉语在词意上有所变化。

    那么,汉族是怎样借用旮旯这个词的呢?又怎样把它由表示重要的居住地的词,演变成一个表示边远小地方以至角落的词的呢?我想从我们现实生活的一些词汇演化过程,推测出过去演化的情况。例如,我们原本郑重地称来到中国的外国人为国际友人、外宾、外国人,后来,外国人越来越多,民间就称他们为“老外”了。“旮旯”一词的演变也应该符合这个规律。开始,阿尔泰语系某族人来到汉地,问他们从何处来,他们自然说某某格勒。后来,来的人多了,都说是来自某某格勒。时间长了,就演化为不发达的鲜为人知的边远、偏僻的地方,语音也打趣地变为“旮旯”。

    汉语里借用“旮旯”一词,可以单称“旮旯”,也可以和汉语里原来的词结合,叫犄角旮旯。从字形上看,能推测其音译自外族语。两个字不能拆开,这是很多外来语词的共同特点,如葡萄、唢呐、珐琅等。

    在阿尔泰语系中,“旮旯”表示宏大、雄伟、神圣的地方,从当初造字的字形上也能看出来。两个字都有日字。汉语中旮旯的本意是太阳的故乡或太阳神的住地,保持了阿勒泰语的原意。阿尔泰语系诸族,普遍有崇拜太阳神的信仰。但“旮旯”这个词译过来后,又经过演变,词义由神圣变为世俗,所指的地方也由大变小,但字形却没有变。

(1)、有关“旮旯”一词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旮旯”是音译外来词语,与阿尔泰语系词语“格勒”发音相似,语源应相同。 B、按汉字造字法,“旮旯”两字的构成都有“日”字,字形上保留了原词意。 C、“旮旯”的原意是表示居住地,汉语借用过来,演变至今,意思没有太大变化。 D、阿尔泰语系中,“旮旯”的意思与阿尔泰语系诸族崇拜太阳神的信仰有关。
(2)、对第三段中“这一规律”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某一外来词汇用的人多了,词义发生了变化,时间长了变化后的词义就固定下来了。 B、某一外来词汇其原始意义不被人接受,时间长了人们就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其意义。 C、某一外来词汇其原始意义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人们在交际中就改变了其意义。 D、某一外来词汇因为使用它的人多了,其词义不能固定下来,时间长了就发生了变化。
(3)、下列关于“旮旯”一词的用法和演变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

A、原词为褒义,汉语音译过来之后指“不起眼的小巷子”,略含贬义,带有对某地轻蔑甚至歧视的意味,现仍如此。 B、原词为阿尔泰语系的词语,后来,该语系某族人来到汉地,在回答“所自何方”时,将此词传入,遂使其成为汉民族通行于各地的共同语。 C、原词发音与“格勒”相似,汉语借用后语音被打趣地变为“旮旯”,“葡萄、唢呐、珐琅”等词的读音也以这种方式演变而来。 D、原词含神圣之意,汉语译过来后词义由神圣演变为世俗,所指地方也由大变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清顺治八年(1651年),顺治在祭告黄帝文中曰:“自古帝王,受天明命,继道统而新治统。”刚刚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这句话看似简单,实则内涵非常丰富,可以说是探析中国现代转型之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视角。

    何谓“道统”与“治统”?简单来说,前者主要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这些圣人的思想传统,即儒家思想传统。后者主要指体现为一定继承性的政治统治的传统。

    作为“道统”的儒家思想传统,虽在历史上也曾遭到其他思想挑战,但几千年里基本上“天下所极重”。儒家思想自有真理的闪光点和恒久的魅力,但历代帝王看重的是它所宣扬的仁义道德等对封建专制统治合法性的诠释,倚重的是它所宣扬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封建专制统治秩序的巩固,从而形成“天下以道而治”的共识。因此,历代帝王都把“继道统”作为巩固自己统治的重中之重。不过,以“继道统”为基础的“新治统”,其“新”是极其有限的。一个新王朝替代前朝,不会去否定其封建专制,而是认为前朝统治失德离道,所以天命转移。不去否定封建专制的“新治统”,只能表现为对治理之术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实践中则是封建专制统治在总体上不断强化。

    中国历史上,“道统”与“治统”根深蒂固,强大到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纳入自己的发展轨道,强大到在西方列强不断的侵略下始终没有瓦解。从这个意义上说,“道统”与“治统”对于保持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有着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深厚的积淀也使中国天然地缺乏走出传统社会的思想资源和体制基础。当中国要向现代社会转型时,“道统”与“治统”就成为沉重的历史包袱。

    世界上许多国家经历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艰难历程,但像中国这样历经百年、遍尝艰辛的却很少。譬如,日本在19世纪中叶与中国境遇相似,但它通过明治维新顺利地向现代转型,不应忽略的一点就是它没有中国这样的“道统”与“治统”。历史底蕴的缺乏在转型时反而成为优势,使其更容易放弃“原来的自己”。而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后,有识之士也希望通过改良挽救民族危亡,但根深蒂固的“道统”与“治统”却阻碍中国的现代转型。近代I历史上,早期改良派人物王韬说:“器则取诸西国,道则备自当躬。盖万事而不变者,孔子之道也,儒道也,亦人道也。”这是当时的代表性思潮。此后的“中体西用”思潮和洋务运动,与其说是向现代转型的一种努力,不如说是对“道统”与“治统”的竭力维护。再往后,即使辛亥革命敲响了封建专制的丧钟,依然有袁世凯称帝的闹剧。只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才真正终结维护封建专制的“道统”与“治统”,中国也由此开始真正向现代转型,向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进。

(摘编自叶帆《道统、治统与现代转型之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学的、日常的和科学的这几种语言在用法上是有区别的。文学没有专门隶属于自己的媒介,在语言用法上无疑存在着许多混合的形式和微妙的转折变化。要把科学语言与文学语言区别开来还比较容易;然而,仅仅将它们看作是“思想”与“情感”或“感觉”之间的不同,还是不够的。文学必定包含思想,而感情的语言也决非文学所仅有,这只要听听一对情人的谈话或一场普通的吵嘴就可以明白。尽管如此,理想的科学语言仍纯然是“直指式的”:它要求语言符号与指称对象一一吻合。语言符号完全是人为的,因此一种符号可以被相当的另一种符号代替;语言符号又是简洁明了的,即不假思索就可以告诉我们它所指称的对象。

    文学语言有很多歧义。每一种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语言,都拥有大量的同音异义字(词)以及诸如语法上的“性”等专断的、不合理的分类,并且充满着历史上的事件、记忆和联想。简而言之,它是高度“内涵”的。再说,文学语言远非仅仅用来指称或说明什么,它还有表现情意的一面,可以传达说话者和作者的语调和态度。它不仅陈述和表达所要说的意思,而且要影响读者的态度,要劝说读者并最终改变读者的想法。文学和科学的语言之间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区别,即文学语言强调文字符号本身的意义,强调语词的声音象征。人们发明出各种文学技巧来突出强调这一点,如格律、头韵和声音模式等。

    与科学语言不同的这些特点,在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中又有不同程度之分,例如声音模式在小说中就不如在某些抒情诗中那么重要,抒情诗有时就因此难以完全翻译出来。在一部“客观的小说”中,作者的态度可能已经伪装起来或者几乎隐藏不见了,因此表现情意的因素将远比在“表现自我的抒情诗”中少。语言的实用成分在“纯”诗中显得无足轻重,而在一部有目的的小说、一首讽刺,诗或一首教谕诗里,则可能占有很大的比重。再者,语言的理智化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哲理诗和教谕诗以及问题小说中的语言,至少有时就与语言的科学用法很接近。文学语言深深地植狠于语言的历史结构中,强调对符号本身的注意,并且具有表现情意和实用的一面,而科学语言总是尽可能地消除这两方面的因素。

    日常用语也有表现情意的作用,不过表现的程度和方式不等:可以是官方的一份平淡无奇的公告,也可以是情急而发的激动言辞。虽然日常语言有时也用来获致近似于科学语言的那种精确性,但它有许许多多地方还是非理性的,带有历史性语言的种种语境变化。日常用语仅仅在有的时候注意到符号本身。在名称和动作的语音象征中,或者在双关语中,确实表现出对符号本身的注意。毋庸置疑,日常语言往往极其着意于达到某种目的,即要影响对方的行为和态度。但是仅把日常语言局限于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是错误的。一个孩子说了半天的话,可以不要一个听众;一个成年人也会跟别人几乎毫无意义地闲聊。这些都说明语言有许多用场,不必硬性地限于交流,或者至少不是主要地用于交流。

(摘自[美]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年三十夜的爆竹

    这些年,年三十夜几乎每年都是回乡下陪父母过。按乡下的说法,叫花子都有个年三十夜,这普天同庆的日子,无论你贫穷、富有,生活在城市、乡村,是在自己的出生地,或是流浪在异乡,在年三十夜,哪怕是远隔千万里的游子,都要不辞辛劳,奔赴自己的家乡,与亲人们聚在一起,团团圆圆,开开心心过个热闹的年!

    在我们那儿乡下,年三十夜吃年夜饭前先要祭祖,家家户户,堂屋香火前八仙桌上摆上酒菜,焚香、化纸钱,对着祖宗牌位三叩九拜,然后放爆竹,但听得满村的爆竹声在群山回响,此起彼伏,经久不息。更为热闹的时刻则是凌晨“开财门”。我们那儿的习俗,年三十夜,吃过晚饭,约十点钟左右,每家每户都要大门紧闭,亲友串门只能从侧门进出,称之为“封门”;到了凌晨一至三点,在堂屋里点上红烛,斟上美酒,焚香,击磬,随着悠扬的磬声,化纸钱,祭拜天地,然后打开大门(即为“开财门”),燃放爆竹烟火,迎春纳福,迎接新的一年到来。谁家的爆竹声响得久、烟火放得多,喻意这户人家兴旺发达。一时间,爆竹声铺天盖地在群山回响,绵延不绝;黑暗的天空被焰火点亮,璀璨夺目,把年三十夜推向高潮!

    这几年回乡过年,有时我一个人回去,有时是带着妻儿回去;弟弟也偶尔带着弟媳回去;父亲长年病着,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家里有个病人,气氛难免有些压抑,年夜饭常吃得寡淡无味。斟上酒祭祀,遇弟弟也回去过春节的时候,为了烘托节日气氛,兄弟俩也喝上三两杯,浅尝则止,索然无味。隔壁的其敏表哥每年年夜饭吃得早,这几年常叫我去陪他喝酒,说与几个儿子喝不起兴,有我这个省城去的“客”,才能喝得尽兴。表哥礼数繁多,先是与他喝几杯,再安排三个儿子、媳妇,甚至于孙子分头向我敬酒,最后他还要作“总结”,几巡下来,常是一二十来杯酒下肚,让我醉意朦胧。这边还没喝完,屋下的其兵表哥又来邀了,说年三十夜,我这个贵客不能只光顾一家,他家那儿怎么也得去喝杯新年酒。又跟随着去,同样的礼数,“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喝得昏天黑地,不知身在东西南北矣!

    饭罢哪里还守得了夜,开得了“财门”,连有些串门来想见见我的寨邻都无暇顾及,早早地就去见周公,任凌晨“开财门”铺天盖地的爆竹炸响,我昏沉沉地,一觉即到天明。

    家父自2007年摔伤致残,行动多有不便,故土难离,不愿外出,母亲守着他;每年回去,想到父母不辞辛劳把我们兄弟三人养大,到了老年,妹妹远嫁他方,我们兄弟又在贵阳生活,家中只剩下他们两位老人留守,唯有寂寞相伴,心底未免郁郁于怀;前年秋,家父因病去世,春节回去陪母亲,百年老屋,只剩下母亲一人,人去屋空,触目伤怀,叫人情难自禁,唯有酒入愁肠,化作点点泪!

    母亲去年已到贵阳与我一起生活,快要过年的时候说是要回乡料理些事,还吩咐我别回去过年,她在乡下过完年即回来。因此,猴年的除夕,我没有回乡去,留在贵阳过。年三十夜,与岳父母,还有岳父弟弟一家及襟兄等,一大家子人,满满的两桌席,酒也喝了不少,幸而未醉。妻带着女儿在国外旅游,回到自己家里,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屋子,听那窗外新年的爆竹声阵阵炸响。

    我是一只倦飞的鸟,此刻,故乡远隔千山万水之外,感知不到故乡年三十夜的欢腾。城里人的爆竹是图个喜庆,也没个讲究,常是没来由地有一挞没一挞地乱放。

    于是,在年三十夜,我一个人,听了城市半宿七零八落的爆竹声。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叔本华在《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一书中写道:“讽喻是这样一种艺术,它所意味的是与它所描绘的不同的某种东西”。这和昆提连所谓“言在于此而意在于彼”的描述大致是吻合的。但叔本华不赞成在除文学以外的其他艺术,尤其是绘画等造型艺术中使用“讽喻”,因为“讽喻”使人离开“直观的表象而转移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抽象的、非直观的、完全外在于艺术的东西上去。”对于诗歌,讽喻是“很可容许的”。诗歌使用的媒介是语言。语言是一种抽象的符号,读者必须借助自己的想象才能使其转化为具体的形象。在这一转化过程中,讽喻就可以发挥积极的功用。“在一首诗的结构中,可能有些概念和抽象的思想是不可缺少的,尽管它们自身直接地全无直观看到的可能,这就要用一个隶属于这个概念的例子使它可以直观地看到。”讽喻就属于这种隶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

    王国维在《叔本华之哲学及教育学说》中介绍叔本华的上述观点时,把“比兴”翻译为“讽喻”,他确信二者之间存在一种意义的等值性,如二者都具有某种譬喻的性质,都呈现出某种“文本与意义的双重结构”。于是,西方的“讽喻”借助中国的“比兴”从客方语言进入主方语言,完成了两种语言之间符号意义的交换。

    在叔本华的美学里,“讽喻”惟一合理的功用是赋予某种抽象的观念以具体可感的形象。在讽喻的喻意和喻旨之间,一端是某一抽象和普遍的观念,另一端则是体现这种观念的个别的具体的形象。西方讽喻的“双重结构”主要是由这种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构成的,所以弗莱在《批评的剖析》中就依据这种关系来区分象征和讽喻。他指出:象征的特征是“从实际事物的意义开始并向外部的观念和命题发展”,而讽喻则相反,它“从观念开始,然后努力去找到一个具体的意象来表现它”。

    王国维用“讽喻”的方式来理解“比兴”,认为在某一具体的意象背后必定寓含着某一普遍的观念和情感。在中国古代也有批评家企图把某种物象和它的意义固定下来,构成某种物象类型,但是这类书籍通常为诗人所不屑。在“比兴”中,物象与意义的关系既存在某种规范又是灵活多变的,如施补华便指出:“三百篇比兴为多,唐人犹得此意。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三首诗都是借蝉托兴,但所托之意却是判然不同的。而要辨别同一物象背后所包含的复杂的情感,则只能通过对诗人特殊的历史语境和人生际遇的细心探求才能有所体察。王国维所理解的“比兴”,是一种“讽喻”式的比兴,这种“比兴”是一种强化诗歌形象性的艺术手法,但是这种理解却最终使王国维与中国诗歌中一些重要的传统和价值擦肩而过。在研究中国文学的时候,“讽喻”并不能取代“比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古代女子以黛画眉,故称黛眉。宋词中对于眉毛的描写非常多,《全宋词》中“眉”字出现的次数达到一千五百零九次。从审美学上来看,眉毛在人的面庞上的作用不容忽视,往往起到画龙点睛之作用。在一首诗词作品中,对于眉黛的描写,能体现女子的美貌动人。“层波潋滟远山横,一笑一倾城”(柳永《少年游》)描写了一个漂亮的歌女,眉毛像远山一样,眼波流转,千娇百媚。“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晏几道《生查子》)也是通过描写远山眉、细柳腰,向读者展示出了女子的美貌。

    宋人认为,眉毛是很好的表现情感的工具。通过对眉黛的描写,还可以表现委婉细腻的情感。宋代词人陈三聘在《鹧鸪天》中写道“春愁何事点眉山”,把女子画眉和春愁结合在了一起。同样用眉黛来表示愁情的,还有如“金缕歌中眉黛皱。多少闲愁,借与伤春瘦”(石孝友《蝶恋花》)以及“眉黛只供愁,羞见双鸳鸯字”(贺铸《忆仙姿》)。可以看出,宋词中关于眉的描写,很多时候都和“愁绪”这个意象联系在一起。眉黛代表女子,以眉而写愁绪,体现了古代女子的惆怅心理和孤苦命运。欧阳修的《诉衷情·眉意》中有这样的词句:“都缘自有离恨,故画作、远山长。”“远山”指的是北宋时期十分流行的一种眉形画法——“远山眉”,即眉毛细长而舒扬,颜色略淡。古人常以山水来表达离别之意,歌女画眉作“远山长”,表明了她内心的凄苦之情,因为她“自有离恨”,故而将眉毛化作远山之形。

    “花黄”也称“花子”“额黄”,是古代妇女面部的一种额饰。它用彩色光纸、绸罗、云母片、蝉翼、蜻蜓翅乃至鱼骨等为原料,染成金黄、霁红或翠绿等色,剪作花、鸟、鱼等形,粘贴于额头、酒靥、嘴角、鬓边等处。《木兰辞》中描写木兰得胜归家,换回女儿装的场景为“对镜贴花黄”,说明南北朝时期,在脸上贴装饰物,已然成为一种风尚。宋代上层妇女也继承前代遗风,在额上和两颊间贴金箔或彩纸剪成的“花子”。这种“花子”背面涂有产于辽水间的阿胶,用口呵嘘就能粘贴。晚唐词人温庭筠的《菩萨蛮》中描写道“小山重叠金明灭”,一说即指女子额前的装饰物有所脱落而造成的或明或暗的效果。这些装饰物,使得词人笔下的女子更添妩媚动人之态。

    “梅妆”也是宋代较为流行的一种贴面妆容,“梅妆”即“梅花妆”。这种妆扮相传始自南朝,宋武帝的寿阳公主在正月初七醉卧于含章殿下,一朵梅花落在她的额上粘住,三天后才落去,因而作“梅花妆”。陈允平的《绛都春》中有“梅妆欲试芳情懒,翠颦愁入眉弯”两句,这里词作者专门提到“梅妆欲试”,体现了这种妆扮在当时的流行性。妆容虽美,但是却“芳情懒”,欲画而未画,说明这位女子心事重重,自己提不起兴致也更因无人欣赏,故无须白白画这妆容,更能体现出女子内心的孤寂。

(摘编自梁牧原《妆容与服饰在宋词中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中国历史上,从西周之初到春秋之末在精神文化领域居于主导地位的是贵族阶层,他们既是政治上的统治者,又是文化的领导者。贵族的精神旨趣是这一时期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整个贵族文化的主体心理依据。这个阶层鲜明的身份意识、强烈的荣誉感以及对“文”的高度重视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一时期,“文”基本上就是贵族教养的别名,既包含着关于礼乐仪式的各种知识,又包含着道德观念系统及其话语形态。贵族之为贵族而不同于庶人之处,除了经济政治上的特权之外,主要就在于这个“文”之系统。这里的“文”虽然不同于后世“诗文”之“文”,更不同于现代以来的“文学”概念,但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发展演变的历史来看,周代贵族对“文”的高度重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开了古代“文统”之先河。

    春秋之末,随着贵族等级制的瓦解,文化领导权亦逐渐从贵族阶层转移到一个新的知识阶层——士大夫手中。于是士大夫文化渐渐取代贵族文化而成为主流。士大夫文化也并非一个不变的整体,事实上,它也呈现为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从春秋之末到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游士文化”阶段,其主体乃是那些或奔走游说,或授徒讲学的布衣之士,其思想上的代表便是诸子百家。到了秦汉之后,才可以说真正进入了“士大夫文化”阶段。其主体是那些凭借读书而做官或可能做官的知识阶层,即“士大夫”。自汉代大一统之后,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机制,可以简称为“读书做官机制”——除了帝王及其宗亲、开国功臣及功臣之后、宦官、外戚、地方豪强等分享国家的权力之外,还有一个可以凭借读书而跻身于官僚队伍的社会阶层,这就是所谓“士大夫”。尚未做官时他们是“耕读传家”的庶民;做官以后他们是“诗书传家”的“士族”或“仕族”,无论做官与否,读书都是这个社会阶层安身立命之本,而做官——最高追求是治国平天下——则是他们读书的目的。因此尽管他们实际上是分为“官”与“民”两大类型,具有巨大的社会差异,但从精神旨趣与价值取向来看,他们又是一个有着同一性的社会阶层。

    “道”是与士大夫阶层相伴而生、亦相随而亡的终极价值范畴,是这个社会阶层精神旨趣的标志。在西周贵族阶层的话语系统中最高价值范畴是“德”而不是“道”。原因不难理解:在“道”这一概念中暗含着士大夫阶层的权力意识,是他们抗衡君权之主体精神的象征。士大夫文化是相对独立于政治权力体系的,因此需要一个“终极价值范畴”来作为标志和合法性依据,其根本功能是用来规范和引导“势”,即君权。贵族阶层既掌握着政权,又掌控着文化,故而不需要创造一个与政治权力分庭抗礼的终极价值范畴出来。春秋战国之际“礼崩乐坏”,原有价值秩序被打破,以诸子百家为思想代表的士大夫阶层试图通过话语建构(授徒讲学、著书立说)来为社会“立法”,从而实现政治变革的宏伟目标,这就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价值范畴来为自身确立合法性。于是对“道”的推崇与捍卫就构成了士大夫精神旨趣的基本维度。从孟子开始,士大夫阶层便有了 “道统”意识,一直到明清之时,“道”始终是这个古代知识阶层高扬的精神旗帜。与此相应,士大夫阶层的审美意识、文学艺术观念也主要是围绕这个“道”展开的。而“文”与“道”的关系也就成为中国文学思想史上的核心问题之一。

    (节选自李春青《“文人”身份的历史生成及其对文论观念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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