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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芜湖市师大附中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家族虽则包括生育的功能,但不限于生育的功能。依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而且凡是政治、经济、宗教等事物都需要长期绵续性的,这个基本社群决不能像西洋的家庭一般是临时的。家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氏族本是长期的,和我们的家一般。我称我们这种社群为小家族,也表示了这种长期性在内,和家庭的临时性相对照。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这说明了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变异可以很甚。但不论大小上差别到什么程度,结构原则上却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以生育社群来担负其他很多的功能,使这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我在《美国人性格》一书中曾用“生活堡垒”一词去形容它。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依据人类学上的说法,部落作为氏族的一部分,二者都具备事业组织的特点,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 B、中国乡土社会中,家是事业社群,具有绵续性,而西方的家庭一般具有临时性,无需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 C、中国乡土社会中,家的规模可能存在很大差别,不过家的构成遵循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的原则。 D、在《美国人性格》中,作者用“生活堡垒”一词形容西洋家庭中夫妻的两性情感,两性情感可以在生活上安慰双方。
(2)、下列对原文的论证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论证基础是假设中国乡土社会采取差序格局,在此基础上,作者论证家族的功能。 B、第二段先提出家的大小由事业决定的观点,接着假设两种家庭来论证,最后总结观点。 C、三、四段主要采用对比论证,在中、西家庭的比较中,突出中国乡土社会“家”的特点。 D、文章采用“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递进式行文结构,层层深入,思路清晰。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的结构如果仅仅局限于亲子间的小组合而不加以扩大,这不将利于家庭经营复杂性事业。 B、西洋家庭中,夫妇是主轴,子女是配轴。中国乡土社会中,父子、婆媳是主轴,夫妇是配轴,因此西洋家庭夫妇的感情比中国夫妇的感情更好。 C、中国家庭有家法,夫妻间相敬如宾,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追求事业维系和发展的效率,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家人间的亲情。 D、在论述“中国的家”的特点时,作者一再强调“乡土社会”这一概念,表明这些特点的形成与乡土社会的性质密切相关。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真实和美

施蛰存

    法国作家梅里美曾对俄罗斯作家屠格涅夫说:“您的诗首先寻求真实,而后自然就有了美。”美国女诗人玛格列特·威尔金荪在她的《现代诗的技巧》中也说:“归根结底,什么东西使一首诗有生命呢?可以不假思索地立刻就回答,‘要这首诗里有真实和美。’一首诗里的真实和美是作者心灵的真实和美与作者优越的技巧相结合的成果。所谓优越的技巧,是说它能够把真实和美提供给别人,使他们有深刻的印象,永远不会忘却。”

    诗的美,离不了真实。这是就诗论诗。其实,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也都离不了真实。梅里美把真实列为第一位,而美则从真实中“自然”获得。威尔金荪则把真实和美分为两个成分,它们都需要优越的技巧来表现。梅里美是为了赞扬俄罗斯文学的现实主义精神,威尔金荪是为了讨论诗的技巧。因此,二人的话各有偏重。但梅里美这句话,如果断章取义,容易使人认为“真实即是美”。

    真实和现实微有不同。社会的实际情况叫做现实,思想、情绪的实际情况叫做真实。诗,特别是抒情诗,并不必须描写、表现或反映社会现实,但诗人所描写、表现或反映的思想感情,必须符合于他自己的心灵状态,这就是诗的真实性。“反对无病呻吟”是五四运动提出的新诗口号,其意义也正是要求真实。解放以来,我们有许多诗人的诗,都是为赶政治任务而作,当然不能说没有好诗,但很多都不像是由衷之言。尽管写得激昂慷慨,赤胆忠心,在读者中却不起作用。新诗的发展,我以为,首先寻求真实。

    诗的美,固然并不完全是技巧所赋予,但与技巧很有关系。写诗不同于写散文,更不同于记录口语。语言文字的技巧加工,可以使一首诗中美的本质获得更美的形象及效果。近年来,许多诗作之所以“没有味道”,大概可以说:一半是由于没有真实性,一半是由于没有技巧加工。近来诗坛上出现了一种“古怪诗”,或称“朦胧诗”,使许多人哗然。这种诗我看过,觉得并不是“异军苍头突起”,也不是“离经叛道”,不过有几位青年诗人在摸索诗的技巧而已。维诺格拉陀夫在《苏联文艺学的当前任务》中有一段话值得参考:“在文艺作品中,特别是用来有力地讽刺或表现形象的文字,可以创造广泛的甚至出乎意料的上下文,使其本来相距很远的意义接近起来。思想、形象、结构、字句,在艺术作品中的相互作用非常密切……”“朦胧诗”的作者所运用的技巧,一般说来,也正是这一种手法。由于多年以来,人们所读到的都是“开口见喉咙”的诗,现在面对一种需要脑子想一想的诗,难怪就摇头了。

    对于青年诗人摸索新的技巧,应该放手一些。如果新诗坛有掌舵的人,他应当注意的是诗的真实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地域文化散文

    地域文化散文是指作者从地域文化视角创作的散文。一个散文作家生活在特定地域,必然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所受的特定地域文化的熏染、体验、感受和领悟潜存心中,当他创作散文时,他的主体意识就自然落脚于特定地域文化的根基上,把特定地域的文化结构、自然景观、风土人情、信仰习惯、价值观念等贯注其中并恰切地展示出来。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指出:“精神文明的产物和动植物界的产物一样,只能用各自的环境来解释。”鲁迅先生说:“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注意。”

    散文中的地域文化特色或地域文化风情,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描写对象;一是来自作家。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创造环境,同时环境也创造人。”从描写对象来说,包括特殊地域的环境、人物、风格、方言、行为、文化传统等。比如环境,在美学家丹纳看来它与种族、时代并列为文学三要素之一。他认为自然的地域环境是通过对人的影响而影响文学艺术的。他在《艺术哲学》中明确提出:“作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而这正好直接关乎创作主体文化心理的形成。地域文化因素作为人物活动的外部环境进入散文作品,大体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部分。在散文中,它们主要展示为一种独特的、气韵生动的人物画面与场景画面,给人以直观之感,或勾画出一种情调,一种氛围,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以增强逼真的审美效应。

    当然,体现于散文作品中的地域文化特色,无论是环境,还是人物以及其他因素,都是经过作家体验、选择、加工、提炼的结果。地域风情永远与人的生命存在着交织现象。因此,作家本人的地域文化心理素质、地域文化知识积累,以及他对不同地域文化传统和特色的敏锐感受力、理解力等就成为最关键的了。

    作家本人的地域文化心理素质,首先来自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长地,来自他的故乡、故园。那里的自然风物、乡俗民情、历史遗迹、文化传统等,给他以熏陶、感染,遂形成他最基本的地域文化心理素质。这种心理素质表现为绵长悠远的乡情、乡思、乡恋,它甚至可以伴人终生。柳宗元的“海上尖峰若剑芒,秋来处处割入肠。若为化作身千亿,遍上峰头望故乡”,传达的就是这种意绪。这种故乡情绪,或日乡土情结,是构成作家地域文化心理素质的核心与基础。正因为如此,大凡地域特色写得深致感人的作家,很少不是写故乡或从写故乡起步的。如西北作家贾平凹,他自觉不自觉地以家乡商州的人文地理、自然风光、历史现实为创作的背景,并且越来越广阔、深入地表现着时代剧变中家乡的民情风俗、社会心理、个人命运的变迁,刻画着乡里人的性格与灵魂。他散文创作中的地域文化意识,主要是秦汉文化意识。他的《黄土高原》、《秦腔》、《专三边》、《商州初录》、《商州又录》等散文,从文化的深度揭示了人们的生存世相,在浓郁的文化氛围中表现了商州人生命力的质朴、坚韧、绵长。

    地域文化散文拓展了散文作品的文化域,折射出作家对本土文化的洞悉与思考,呈现了特有的文化意识和审美价值取向,揭示出人们忽略的种种地域文化现象,形成了各具形态的地域文化新格局,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散文作品的文化档次和审美品味。

(节选自董小玉《贾平凹地域文化散文的审美观照》,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人类社会存在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空间是固定、具体的,而时间则需要通过某种办法加以测定和标识。人们测定和标识时间的参照最初是感知和观察到的物候和气候的变化。什么时间月圆了、月缺了,什么时候气候转暖,种子发芽、庄稼生长了……这些变化就被我们的先人用来作为早期测定时间的依据。

    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人们为了更准确地衡量、计算、记录时间,就要进一步选择具有普适性,恒久性和周期循环性的参照物。于是,太阳、月亮、谷物的成熟期等,就成为了优选的参照系。人类很早就学会观察日月星辰,用以测量时间。大约在纪元前五千年,人们利用指时杆观察日影。纪元前11世纪,已经有了关于日晷和漏壶的记载。详细记录时间的钟表的发明,大约是13世纪下半叶的事情了。

    协调和规范各民族或国家群体内部公共时间制度的,是各国的特定历法。世界现行历法最为普遍的有:以地球围绕太阳旋转的周期作为参照物的太阳历或称阳历,我国当今使用的公历就是这一历法,作为我们传统时间制度组成部分的二十四节气的制定,实质上也是以地球围绕太阳旋转的周期作为参照物的;还有以月球围绕地球旋转周期为参照物的太阴历或称阴历;我国自夏代开始使用、后经汉武帝太初元年修订的兼顾太阳历和太阴历确定的历法是阴阳合历,即所谓“夏历”“农历”,或俗称的“阴历”“旧历”。这样说来,我们的夏历是既参照了对月亮的观察,又参照了对太阳的观察而制定的。

    我们的民间传统节日体系,例如春节、元宵节等都是依据过去千百年来通行的阴阳合历而确定的。这种历法在我们的实践活动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正像我们对光华照人的月亮以及太阳倍感亲切一样,对使用了几千年的阴阳合历我们同样有着深深的钟情和依恋。

    为了找到一个对农业生产极为重要、又准确标识寒暑往来规律的计时办法,人们将一年365天平分为24等份,分别给予一个名称,如立春、雨水等,于是就形成了二十四节气的时间标识制度。在某些历史时期,某些节气的名称与今或有不同,但在汉代刘安著《淮南子》中,就明确有二十四节气名称的记载了。各个节气都有明显的“物候”作为标志,即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我们的先人发明节气,把自然界的变化、动植物以及人体功能的状态和变化都反映出来了,而且相当准确:雨水,草木萌动;立秋,凉风至等。这些都是从人们对自然界的细腻感觉出发而形成的,体现出对客观规律的准确认知,相当科学。

    以上在我们中国人生活中合并使用的阴历阳历时间制度,各有其科学依据、计算方法和历史发展进程。表面上看来似乎互不关联、彼此相悖,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交错使用、互为补充,形成了协调并用、多元而统一的时间计算体系。这个多元而统一的时间制度就是我们中国人生产生活节律和节日体系的背景。

(刘魁立《中国人的时间制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生命超越的美学

    在西方美学作为一门学科成立时间并不长。德语中“Aesthetik”一词原意是感性学或感觉学。美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在西方哲学看来研究人的认识有逻辑学研究人的意志有伦理学研究人的感性经验则有美学。感性学是相对于情感或者感性认识的一门学科。它以感性经验为基础人欣赏自然、人生或艺术产生某种情感的变化引起快感的经验这是美学研究的中心。西方美学关注的是审美经验、感性、感情、快感等。

    中国和西方原属不同的文明其思想也有根本的差异。粗而言之中国哲学重在生命西方传统哲学重在理性、知识。中国哲学是一种生命哲学它将宇宙和人生视为一大生命一流动欢畅之大全体。生命之间彼摄互荡浑然一体。我心之主宰就是天地万物之主宰。人超越外在的物质世界融入宇宙生命世界中伸展自己的性灵则为中国哲学关心的中心。所以远在古希腊之时西方哲学家戮力向外追求探索知识而中国圣哲们则推倡“反己之学”强调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强调生命的超越。中国哲人长于证会西方贤哲长于思辨。西方哲学是知识的、思辨的而中国哲学则是生命的、体验的。生命超越是中国哲学的核心。

    在这样哲学背景下产生的美学它不是西方感性学或感觉学意义上的美学而是生命超越之学中国美学主要是生命体验和超越的学说它是生命超越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美学纯粹体验中的世界不是物质存在的对象不是所谓“感性”(sensibility)而是生命体验的真实(truth)。或者可以这样说中国美学的重心就是超越“感性”而寻求生命的感悟。不是在“经验的”世界认识美而是在“超验的”世界体会美将世界从“感性”、“对象”中拯救出来因为“为道日益为学日损”。在中国美学中人们感兴趣的不是外在美的知识也不是经由外在对象“审美”所产生的心理现实它所重视的是返归内心由对知识的荡涤进而体验万物通于天地融自我和万物为一体从而获得灵魂的适意。中国美学是一种生命安顿之学。像明张岱《湖心亭看雪》短文中所叙述的生命体验大雪三日与友人相约于西湖湖心亭看雪他们来到此亭此时“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乾坤同白在这白色的世界中亭中的我惟是一点这一点置于莽莽宇宙、皑皑上国中是一种回归也是一种伸展。这一点是小的但当它融入茫茫世界就伸展了性灵获得深心的安适他在心灵的超越中拥有了世界。虽是一心却与造化同流。中国美学追求的是身心的安顿它并不在意一般的审美快感而力图超越一般意义的悲乐感所谓“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在超越的境界中获得深层的生命安慰。

(有刪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个国家、民族的服饰,是这个国家、民族的文化符号。它是这个国家、民族人文精神的体现,深沉地蕴涵着这个国家、民族的心理、气质、品格、神韵。它给人们以国家的认同感、民族的认同感、文化的认同感,以及宗教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是文化亲和力、国家凝聚力、民族生命力的源泉。中华民族服饰文化有无比悠久的历史、光彩夺目的创造、绚丽多姿的样式,在世界服饰文化中无与伦比,具有重要地位。

    中华民族的服饰可溯源到旧石器时代的用树叶、兽皮遮体,“上古穴居而野处,衣毛而冒皮”。后世的人们用丝麻的织品来替代兽皮,将丝麻织品染成五色,制成服饰,这便是“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乾坤有文①,故上表玄,下裳黄”。上衣下裳样式的确立,蕴含着深刻的文化思想内涵,体现了中华民族将宇宙天地、乾坤阴阳等形而上的道理寓于形而下的服饰之中的“天人合一”的民族文化精神。可见,中华民族的服饰从一开始,便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和民族精神的表征。

    殷周以后,服饰“以五采章②施于五色作服”,五色的不同颜色服饰表示不同等级,衣服上不同的纹饰亦体现不同等级,把服饰当作礼仪的内容之一。服饰作为社会政治典章制度、等级名分、贵贱之别的表征,具有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社会人际关系的功能,所以受到历代王朝的重视。汉以后,历代冕服制度都有所改革,到隋唐而历宋元明清,服饰文化丰富多彩,灿烂美观,既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又具有显著的民族特色,在世界服饰文化中独占鳌头,凸显了中华民族服饰文化无限的魅力,为人们所赞扬敬服。隋唐服饰沿袭汉魏,有所改革,但无论男女都分礼服与便服两种。隋文帝扬坚制定《衣服令》,规定皇帝服饰有衮冕、通天冠、白纱帽等,后又有所增加,皇太子、百官的服饰也各有规定。唐初高祖李渊制定《衣服令》,对皇帝、皇太子、皇后、妃嫔等都做了规定;官员的常服服色基本按品级分为紫绯、绿、青等。宋代的服饰崇尚素雅,天子、后妃、诸臣、士庶之服都有一定之规。历代士大夫、思想家对服饰非常重视,他们或参与制定,或进行改革,作为其制礼工作的一部分。假如不按规定穿着,便被视为是逾僭和非礼的行为。

    中华民族服饰文化作为民族人文精神的体现,随中华民族的诞生而诞生、发展而发展,它经历了从简朴到复杂再到易简的过程,它广泛吸收了本土和外来的各民族服饰的特点,在大化流行、融突互补中不断变化产生新的服饰,使中华民族的服饰文化在世界服饰文化中呈现其绚丽多姿、光彩夺目的独特魅力,形成了唯变所适性、等级制度性、多样并蓄性、民族人文性等显著特点。尽管这些特点中,有的需要放弃,有的需要淡化,有的需要改革,有的需要继承,但都是创造新的服饰文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

    服饰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库中闪光的方面,在当下古今中西服饰文化的融突和取舍中可转生为既体现出中华民族人文精神,又能体现现代中国人精神面貌和审美观念的新国服。

(摘编自张立文《国服与民族人文精神》)

【注】①文:色彩交错。②章:花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作为社会本身运行、发展的条件,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既涉及信任主体,也关乎信任对象;既与社会规范和体制相涉,也与主体人格和德性相关。

    在信任问题上,个体总是涉及两个方面,即为人所信与信任他人。就前一方面而言,如何形成诚信的品格,无疑是首先面临的问题。孔子强调“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孟子则进而将“朋友有信”规定为人伦的基本要求之一。在有序的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和言而有信,既是这种交往秩序可能的条件,也是交往双方应尽的基本责任,一旦个体置身于这种交往关系,则同时意味着承诺了这种责任。

    就个体而言,作为信任条件的诚信关乎内在德性及人格。中国哲学对“信”与德性及人格的关系很早就予以关注。儒家经典《孟子》强调“有诸己之谓信”,信与诚相通,有诸己即真实地具有某种德性。《中庸》进而将“诚”视为核心的范畴,以诚为人格的基本规定。《大学》同样提出了“诚”的要求,把“诚意”规定为修身的基本环节。这种德性及人格,为人与人在交往过程中达到诚信,提供了内在的担保。

    伦理意义上的信任,体现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关系的层面看,信任以对象的可信性为前提。在消极的意义上,当对象缺乏可信的品格时,便难以使人产生信任感,所谓“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老子》),便表明了这一点。在积极的意义上,如果相关对象的所作所为始终诚信如一,那么,人们对其后续的行为,也将抱有信任之心。由此可见,信任并非仅仅源于主体心理,而同时与对象相关。

    从伦理学上说,妄疑一切、无端臆测他人的不诚,并对可信的对象始终缺乏信任感,这是一种道德的偏向。这种偏向不仅常常伴随着过强的怀疑意识,而且在片面发展下,容易引向“宁我负人”的异化形态,从而使人与人之间的日常沟通成为问题,也使社会领域中的信任关系难以建立。

    从更广的社会层面看,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信,并不仅仅基于个体的德性和人格。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曾认为,中国传统的信任以血缘性共同体为基础,建立在个人关系或亲族关系之上,而新教的信任则基于信仰、伦理共同体,后者超越了血缘性共同体,并逐渐以理性的法律、契约制度为保障。历史地看,儒家所说的“信”,事实上便与礼相联,在仁、义、礼、智、信的观念中,礼则既表现为一种普遍的规范系统,又涉及政治、伦理的体制。在此意义上,广义之“信”已与体制相关联。

    就信任关系而言,通过契约、信用等制度的建立,失信便不再是无风险的行为,相反,失信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总之,个体的人格和德性从内在的方面为社会信任关系的建立提供担保,公共领域的制度建设则在外在的方面构成了信任关系形成的现实根据。

(摘编自杨国荣《信任及其伦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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