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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南省长沙市师大附中2020-2021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第三次大练习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禁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珠子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 ”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球儿都飞了?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个球儿居然又都出现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皮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在人圈后边去了。他的戏法,在我眼里真是无比神奇了。

④他那时不过四十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

⑤我上中学以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路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了。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的花瓣夹在书页里,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了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鬈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暑期,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怦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子。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饱满的曲线没了,脸盘仿佛小了一圈,眸子更没有当初左顾右盼、流光四射的精神。这双手尤其使我动心——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污黑的指头上绕着一圈圈皱纹,好像吐尽了丝而皱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个小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纯,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攥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一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一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而瞠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再会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⑨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 ”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度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 ”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哪!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三段通过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了童年的“我”与快手刘的一次较量,表现了“我”的率真,也说明了快手刘的狡猾,理趣盎然。 B、小说的主人公是快手刘,他不但拥有一双异常敏捷的手,而且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变戏法的民间艺人,深受广大老百姓的喜爱。 C、小说通过对比的手法表现了快手刘在人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及生活境况,充分展示了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无情。 D、小说的结尾处,“我”在目睹快手刘无助无奈的神情后,主动帮助他完成了戏法,是为了让快手刘再次亮出一个捉摸不透的绝招。
(2)、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3)、小说是怎样表现快手刘“快手”这一特点的?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良 心

孩子送来时,已经快不行了,张朝和老婆急红了眼。好几个医生,在看了片子和孩子的状况后,都摇着头说:“不行,不行,这个手术我没把握。”张朝和老婆真的是急疯了,差点就给他们跪了下来:“求求你们,你们一定要救我儿子啊!”一个年轻医生,看着有些不忍,说:“如果丛医生在,可能还有点希望,但是……”年轻医生有些欲言又止。

“但是什么?”张朝问。年轻医生想了想说:“我去帮你打个电话试试,他如果说可以,那就可以。”电话打完,年轻医生说:“丛医生答应了,马上就动手术,你们准备一下吧。”张朝和老婆一阵惊喜。张朝朝老婆使了个眼色,他老婆就匆匆出了医院,回来时手里多了个鼓囊囊的信封。

那个丛医生走过来时脸上有点憔悴,他的身后跟着的是推着孩子病床的护士。眼瞅着快要到手术室了,张朝把丛医生拉到了一个角落,然后递上那个信封。丛医生推托着不接,反复几次,张朝脸上都有了汗。这时那个护士喊:“丛医生,可以手术了。”丛医生推托不过,  只好接过信封,随手放进口袋里,然后就匆匆进了手术室。

张朝和老婆被阻拦在手术室的门口,看着门轻轻地被关上。张朝拍了拍老婆的肩说:“没事的,一定没事的,丛医生都收了咱的红包,他一定会尽全力的。”

这次的手术,真像是一场马拉松。从下午六点一直到凌晨两点,张朝和老婆坐在门外的地上,差点都虚脱了。“怎么还没好呢?怎么还没好呢?”老婆嘴里不停地在喃喃着,眼角的泪早已干了,留下一道道清晰的泪痕。不时还怪上自己几句:“都怪我,没照看好儿子。”张朝拉住她的手,紧紧地。

不知什么时候,手术室的门打开了,先前那个护士喊:“谁是张海旭的家属?”“张海旭”正是孩子的名字。张朝和老婆冲了过去应道:“我是,我是!”护士告诉他们,手术很成功,孩子一会儿就出来,先进重症监护室,让他们别着急。转身要进手术室的护士又回头说:“你们啊,还真该好好感谢丛医生!”

几天后,张朝的老婆经过医院楼下的表彰栏,发现上面有丛医生的照片,仔细一看,这是年度模范医生的事迹专栏。原来丛医生叫丛勇强,他因一台手术,错过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

张朝的老婆回到病房时,把丛医生的事告诉给了张朝。张朝说:“他是尽力了,可他不是也收了我们的红包了吗?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评模范呢?”老婆也说:“是啊,是有点说不过去。”

张朝和老婆只是在病房里轻声地谈论,邻床的一个病友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出了病房,就和另一个病友说起了那个叫丛勇强的医生收受红包却被评模范的事情。

事情很快传到了很多人的耳朵里。

第二天,张朝的老婆看到表彰栏里,丛医生的照片被撤了下来。回到病房时,来了两个医院监察处的人,把他们带进了一间办公室,说是要了解情况。

在那里,他们看到了丛医生,他们是有些歉意的,虽然他们给了红包,但毕竟人家救了自己的孩子。丛医生却朝他们微微一笑,说:“你们查过交给医院的押金吗?”张朝和老婆摇头说:“没有。”一个工作人员递给他们一份押金收据,收据上显示,在孩子手术的第二天,孩子的医院账户上多了一笔钱。那个数字,正是张朝塞给丛医生的那个红包的数额。

丛医生说:“当时收你们的钱,一是想让你们放心,二是时间确实也紧迫……”

张朝说:“丛医生,对不起,我……”

丛医生摆了摆手说:“医者父母心,无论我做什么,我首先想到的都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删改)

阅读《一个走运的人》,完成下列各题

一个走运的人秦文君

    在我家附近的一个路口,有一株高大茂密的香樟树,粗大苍劲的树干,四面伸长的枝叶,昭示这是一株历经沧桑的百年古树,香樟树的清幽常引人驻足。

    香樟树下卧着一个小小的杂货铺。小商铺出售一些糖果、烟草之类的小东西,那些瓶瓶罐罐上没有一点积尘。

女店主是一个端庄美丽的女子,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真走运啊!”

    女店主总是端坐在那里,含笑着招呼客人。闲下来时,她就低下头用丝线编织些小饰物,诸如手链啦、发带啦,随后就挂在店里,有谁喜欢就买走。

    最初,我到她的店里,就被她编的一个精巧的笔袋所吸引,淡绿色的,像很娇嫩的草。“这笔袋就像春的颜色。”我说,“特别美。”

      “我真走运,”她的眼里漾起了春光,“遇到了一个知道我心思的人。”

她见我喜欢,随即从桌子下面拿出她编的各种小饰物,我惊讶地发现,整个世界都在她的手上呢:天空的云朵,海上的浪花,草原的骏马,还有那永远开不败的四季花。

    我买下了笔袋,也牢牢地记住了这位制作者,也许是受到了她友好的对待,也许是她单纯的眼神,也许是她那句“真走运啊”。

    我常会顺道去看看那家杂货店,有时买些东西,有时只是看看。因为在我的生活圈里很少有人认为自己很幸福。有些人在外人看来已经过得相当不错了,但他们本人总觉得还缺点什么,远远谈不上“走运”。

    可这店主,多么平凡。她终日坐着,等待人们的光顾,还得一张一张抚平那些乱糟糟的零钱。但就是这个人,每天穿着得体的衣裳,还把头发梳得漂漂亮亮。

    有一天中午,我路过后门口,她正在吃午饭,就着开水吃一只大大的糯米团。看见我她笑笑,又说自己真走运,吃到了香甜的团子。

      “你该到对面的店里吃一碗热面。”我说,“那才舒服。”可她说,那团子可不是普通的东西,是她的一位老顾客亲手蒸的。那老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非常健康,还能爬山呢。

      “我有这样的朋友,”店主说,“真走运。”

    还有一次,我到店里买了她编的发卡,给头发用的,我说去爬黄山时,用它来盘头发。

她让我归来时替她带一张黄山的风景照。她又说:“真走运啊!”像是恭喜我,又像是在说她分享了这个“走运”。

    归来后,我如约前去把我拍摄的最好的一张照片带给她。我还怂恿她,哪天请人照看一下杂货铺,亲自爬上黄山。“有缆车吗?”她问,“真的有?和我想的一样,真幸运啊,要有一天我也能去看看就好了!”

    “不必坐缆车,慢慢往上攀,爬上天都峰!”我说。

    “是啊!是啊!”她微笑着,沉醉着,“我梦到过。”

    后来我搬了住处,好久没有去店里。有一天,我忽然想念起她来,便匆匆赶去。

可到了那,香樟树依旧挺立,却不见了小商铺,也不见了女店主,只有石凳上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我惊诧极了,连忙上前打听,老太太说:“搬迁了。”

      “那您知道女店主去哪儿了吗?”“不知道。”老太太浑浊的眼里一片黯淡。

      “不容易呀,一个下肢瘫痪的女子!”

    “谁?”“女店主啊,你不知道?”我瞪大眼睛,张着嘴却说不上话。原来她是个不能行走的女子!她是坐在特制的轮椅上看管小店的!而我,由于她阳光一样的笑容,却从没在意她缺少什么,还怂恿她去登黄山……

    一瞬间,歉疚与失落漫上心头。或许今生再难相见了!

    夕阳中,历尽沧桑的香樟树依旧高峻挺拔,依旧香远益清,淡淡的幽香沁入心脾。抬头间,那灿烂的笑容似在眼前……

                                       (摘自《微型小说选刊》2015年23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代写冯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東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润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代写冯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曰,“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得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还乡

路遥

天还没有明时,高加林就赤手空拳悄然地离开了县委大院。

他匆匆走过没有人迹的街道,步履踉跄,神态麻木,高挑的个子不像平时那般笔直,背微微地有些驼了;失神的眼睛深陷在眼眶里,没有一点光气,头发也乱蓬蓬的像一团茅草。整个脸上像蒙了一层灰尘,额头上都似乎显出了几条细细的皱纹。

早晨的太阳照耀在初秋的原野上,大地立刻展现出了一片斑斓的色彩。庄稼和青草的绿叶上,闪耀着亮晶晶的露珠。脚下的土路潮润润的,不起一点黄尘。高加林在路上摇摇晃晃地走着,走几步就站下,站一会再走……

离村子还有一里路的地方,他听见河对面的山坡上,有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地说话,其中一个男孩子大声喊:“高老师回来了……”他知道这是他们村的砍柴娃娃,都是他过去的学生。

突然,有一个孩子在对面山坡上唱起了信天游——

“哥哥你不成材,卖了良心才回来……”

孩子们都哈哈大笑,叽叽喳喳地跑到沟里去了。

这古老的歌谣,虽然从孩子的口里唱出来,但它那深沉的谴责力量,仍然使高加林感到惊心动魄。他知道,这些孩子是唱给他听的。唉!孩子们都这样厌恶他,村里的大人们就更不用说了。

他走不远,就看见了自己的村子。一片茂密的枣树林掩映着前半个村子;另外半个村伸在沟口里,他看不见……

他忍不住停下了脚,忧伤地看了一眼他熟悉的家乡。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但对他来说,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就在这时,许多刚下地的村里人,却都从这里那里的庄稼地里钻出来,纷纷向他跑来了。

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村里的人们就先后围在了他身边,开始向他问长问短。所有人的话语、表情、眼神,都不含任何恶意和嘲笑,反而都透着真诚。大家还七嘴八舌地安慰他哩。“回来就回来吧,你也不要灰心!”

“天下农民一茬子人哩!逛门外和当干部的总是少数!”

“咱农村苦是苦,也有咱农村的好处哩!旁的不说,吃的都是新鲜东西!”

“慢慢看吧,将来有机会还能出去哩。”

亲爱的父老乡亲们!他们在一个人走运的时候,也许对你躲得很远;但当你跌了跤的时候,众人却都伸出自己粗壮的手来帮扶你。他们那伟大的同情心,永远都会给予不幸的人!高加林忍不住热泪盈眶。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掏出纸烟,给大家一人散了一根。

人们问候和安慰了他一番,就都又下地去了。

当高加林再迈步向村子走去的时候,感到身上像吹过了一阵风似的松动了一些。他抬头望着满川厚实的庄稼,望着浓绿笼罩的村庄,对这单纯而又丰富的故乡田地,心中涌起了一种深厚的情感,就像他离开它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才回来……

(节选自路遥《人生》)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致命的江南
潘向黎

读诗可能尚不明显,读词,简直触目就是“江南“。对这个词有着强烈的偏爱,觉得它唤起的是强烈而明媚的印象,而且连它的字形都那么停匀有致,音节也那么悦耳动听。六岁时第一次到杭州,于是对江南的最早的印象就是那柔柔的柳丝、明媚的西湖,还有父母温暖的双手。那真是绝好的启蒙教育。

有人说,在历史上“杏花春雨江南“总不是“骏马秋风塞北“的对手,纤柔的南方一次次败给骁勇的北方。似乎真的是这样。如果这是宿命,我想大多数江南人宁可接受这样的命运,也要守着江南,寸步不离,永不叛逃。

最早记得的是白居易的《忆江南》:”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这是关于江南流传最广、最艺术的广告。而最浓艳销魂的是韦庄的《菩萨蛮》:”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这是写给江南的情书,表达的已经是身陷其中、无法自拔的爱恋了。

江南如果仅仅使人难忘难舍、魂牵梦萦,那还不足以称“致命“。但是江南似乎真的是“致命”的。

它可以使人放弃前途。辛弃疾的“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水龙吟》)提到的季鹰,名叫张翰,西晋人。《世说新语·识鉴》说他在洛阳为官时,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莼菜羹、鲈鱼脍,就说:”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遂弃官南归。这就是著名的莼鲈之思的典故。

它可以使人放下刀戈、率众来降。丘迟的《与陈伯之书》是一篇招降书,写得文采斐然,情景交融,动人心弦:”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见故国之旗鼓,感平生于畴日,抚弦登陴,岂不怆恨!”逃奔北魏的陈伯之读了,抵挡不住乡思的攻势,率八千人来降。与其说这是文学的胜利,不如说是江南的胜利。

它甚至是朝代更替、江山变色、生灵涂炭的缘起。柳永的《望海潮》,将江南的繁华旖旎写到了十分:”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嵫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睛,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传说金主完颜亮读了这首词,慕西湖胜景,就起了挥鞭渡江、立马吴山之意。我不怀疑江南有这样的吸引力,会让人起觊觎之心,但是将王朝的覆灭,归罪于一阕词,未免荒谬。朱东润先生说得公允:”说金主受一词的影响而发动南侵,原不足信;但于此可以说明这首词描绘之工,流传之广。”

但是这都是前尘往事了。留下来的只是关于江南的美丽的咏叹,只是关于江南的千古传说。江南,是一个文化的空间,一个人性的空间,是中国人永远的梦境。在这个梦境里,我们滤去了现实中的不洁、不美、所有的缺憾,只留下山明水秀、草长莺飞、才子佳人、美酒佳茗……虽然那些笙箫吟唱的烟波画船已经去得很远。

(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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