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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黄石市育英高中2020-2021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千口古枣园

魏胜先

豫北内黄县六村乡千口村,有一处闻名遐迩的古枣园——千口千年古枣园。

千口千年古枣园,北靠晋豫鲁铁路干线,西傍颛顼、帝喾二帝陵,南邻梁庄镇,东接硝河坡。古枣园占地一千余亩,枣树万余棵,其中中心区一百零二亩,现存古枣树一千两百余棵,许多树龄在千年以上,树围在一百七十厘米左右。被林业部门鉴定命名的“千年枣树王”,树龄约一千五百多年。

步入园内,一望无垠的古枣树纵横交错,苍劲茂盛。棵棵树干表面沧桑斑驳,色如火山石,状若鳄鱼皮。树冠八方张开,虬髯盘旋,气宇轩昂,新枝绿叶间串串玛瑙似的枣随风摇曳。置身于树下,仰首可摘枣,俯身能刨花生,既赏美景,又饱口福,惬意无比。

五十多年前,孩提时代的我,每年秋天都跟着大人们来这儿拾红枣、刨花生,那时觉得这里不过就是个枣园而已。然而,今天我驻足园内,却有不一样的感受

我遇到一位老者,姓刘,八十五岁,性情耿直,看管古枣园已有半个多世纪。他饶有兴致地给我讲起了古枣园的历史,以及与古枣园有关的故事——

内黄,因黄河而得名。汉代以前,古黄河曾流经这块土地的南面,故称内黄。早在秦汉时期,这里的先民就在黄河故道栽种枣树。漫漫黄河故道,成就了内黄红枣的美名。自2002年以来,县里多年举办红枣节,吸引了数十万名海内外游客。

千口,地处内黄县南端,也因黄河而得名。这里曾是古黄河上的一个渡口,因旧时黄河常年决口,先民频频搬迁,故名“迁口”。后人为了书写方便,逐渐变为“千口”。

精神矍铄的刘老汉凝望着硕果累累的古枣园,在锄把上磕磕烟斗,告诉我,他小时候枣园就是这个样子。祖辈们都说,这儿自古以来就是块好地,沙质细软,枣树长得好。

先辈们从试种酸枣开始,经过一代代人的反复试验,终于培育出耐旱、耐盐碱、耐瘠薄,盛花期长、果实肉厚、香甜可口的优良品种——扁核酸。

扁核酸,因核状扁、味酸甜而得名。其鲜果酥脆多汁,酸甜可口;干果皮薄肉厚,香甜缠绵。古枣树上结的果,经过专业测定,果酸含量为其他品种的五倍,不仅是滋补营养之佳肴,还是中药的药引子。蜜蜂在古枣树上采集的枣花蜜,晶莹剔透,味正醇厚,润肺明目,被誉为蜜中上品。

曾经,这里的先民靠一行行枣树防风固沙;遭自然灾害,靠红枣充饥救急;遇兵匪战乱,靠枣林天然屏障护身保命。作为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的据点,千口村古枣林一带培养和保护了许多地下共产党员、游击队员。

新中国成立后,千口古枣园重焕生机。上世纪六十年代,村里对园内枣树进行逐棵登记。枣树总数达十万余棵。国家修建汤濮地方铁路时,专门在千口村设站。县里专门在千口车站建起了红枣系列产品收购门市部。

这里流传着一首民谣:“七月十五枣红圈,八月十五枣动杆,九月十五枣下箔,十月十五捞不着。”每年枣熟季节,枣园内,道路旁,一排排用高梁秆编织成的枣箔上,厚厚的红枣,在阳光照射下鲜艳夺目,宛若一方方红色的地毯;土产门市部,门前车水马龙,前来收购红枣、枣蜜的商贾络绎不绝;院内小山一样的枣垛,源源不断地装上小火车车厢,运往全国各地。

“枣儿香,枣儿甜,三分种,七分管;剪枝砍皮防枣锈,灭虫翻土疙瘩山。”这是当地枣农对枣树管理的精辟总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这里每家每户都有了自己承包的土地和枣园。老枣农如鱼得水,将毕生经验全部倾注在枣树管理上。且不说每年至少五次修剪荒枝嫩条,光是枣树灭虫就是一场重头戏。为保证果品绿色无公害,枣农们常常用榔头击打树枝上的枣尺蠖。男人们在前面抢着木杆击打,妇女和小孩儿跟在后面,用指将打落在树根下的尺蠖一一消灭。有的尺蠖在强震下应声落地,而大部分则吐丝垂吊,缓缓坠地。待复活后又爬上树干。智慧的枣农把每棵树根下的土封成陡坡,并用木板将土坡拍打光滑,尺蠖欲爬不能,等来的则是集中就擒。

三年前的一个冬天,南方一位做古董家具生意的经营者看中了这里的古枣树,千里迢迢赶来,并托人向刘老汉说情,表示想出巨资挖走园中几棵最大的枣树。爱树如命的刘老汉听说后火冒三丈:“无论给多少钱都不能挖,那可是老祖宗给俺们留下的无价之宝啊!他们要挖走的不单是树,而是全村人的命根……”对方最后只好悻悻离开。

2018年底,村两委牵头,动员了十二名具有丰富枣树管理经验、勤奋好学的青壮年,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将古枣园中心区一百零二亩土地,从原先三十多个承包户手中流转出来,成立了古枣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投资修建起古朴典雅的千年古枣园大门牌坊,拉起透景篱笆墙,硬化了古枣园门前道路和停车场。

千年古枣园而今更风光。为了古枣园的今天而世代相守、默默耕耘的沙区人民,他们有古枣树一样铁骨铮铮的品格,让人看到了这片土地更加美好的明天……

(摘编自2020年08月22日《人民日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千口古枣园古枣树数量多、树龄长、树围粗,纵横交错,苍劲茂盛,古枣园久经岁月变迁仍充满活力。 B、内黄、千口皆因黄河而得名,这里沙风细软。适合枣树生长。先辈们代代试验,终于培自出优良枣树品种。 C、枣农们用榔头击打树技上的枣尺蠖,把每棵树根下的土封成陡坡,体现出当地农业技术的原始落后。 D、文章写了古枣园传承千年而生生不息的历史,赞美了为了古枣园的今天而世代相守、默默耕耘的沙区人民。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色如火山石,状若鳄鱼皮”“虬髯盘旋,气宇轩昂”,运用比喻和拟人手法,生动形象地表现出古枣树沧桑而道劲。 B、“七月十五枣红圈……”“枣儿香,枣儿甜……”等民谣写出了枣农对古枣树的深厚感情,既体现了乡土特色,又富有韵味。 C、文章写刘老汉听说有富商想出巨资挖走古枣树后“火冒三丈”,严辞拒绝,表现出刘老汉不为利益所动的耿直性格。 D、文章采用定点观察的方式,以“我”的所见所闻为线索,描绘了古枣园的美丽风光,叙述了古枣园的历史和相关的故事。
(3)、文章后半部分用不少笔墨写枣农管理枣树,对此你如何理解?
(4)、“今天我驻足园内,却有不一样的感受”,请结合文本谈谈作者有哪些“不一样的感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

郑传敏

    妞儿第一次见若兰时只是闭着眼咧着嘴哭,哭得脸儿皱成了核桃。若兰用一根手指伸向那挥舞着的小鸡爪,妞儿紧紧抓住,竟止住了哭声。那时若兰47岁,妞儿出生一小时。

    妞儿满月时,小脸儿慢慢地鼓起来,撑开了核桃皮,成了粉嫩粉嫩的小人儿一个。若兰扒在摇篮边,看不够那小模样。看不够的还有远在百里之外的三娘娘。三娘娘四个儿子,做梦都在想闺女。于是,三娘娘硬是死缠硬磨要把妞儿抱回家。妞儿的父亲有些心动: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就够他操心的了,这第九个整日哇哇哭的小肉团儿让他心烦。但若兰不松口,若兰不松口谁也抱不走妞儿。

    照说妞儿应该感谢若兰,可妞儿连若兰的模样都不记得了。会跳绳的妞儿怎么也想不起若兰年轻时的样子,就一边跳绳一边喊:“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就这样子啊!”妞儿仔细瞅瞅埋头梆梆梆剁猪菜的若兰:瘦长脸,齐耳短发,灰褂子。妞儿觉得若兰好像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好像又不是。玩一会儿,不由得又喊:“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就这样子啊!”妞儿7岁,若兰54岁。

    可是,妞儿知道大姐年轻时的样子。30岁的大姐领走了10岁的妞儿,让妞儿和自己的三个孩子一起上学。百里外的小镇,有许多有趣事儿,妞儿和三个一挨肩的外甥外甥女沉浸其中。晚上,四个孩子一张床,妞儿比外甥大10个月,不会客气。“妈——,小姨踢我!”外甥哭叫。“姐——,他掐我!”妞儿告状。房间里每晚都要闹腾好久。

    这样有趣而喧腾的日子过得飞快,一年一晃而过。妞儿回到家,感觉若兰有些怪:那痴痴的目光让妞儿分外的不自在。哥哥姐姐告诉妞儿,若兰想妞儿想得走不动路,见到与妞儿同龄的小孩就掉眼泪,还大病了一场。妞儿很是奇怪:若兰怎么了?妞儿不是好好的吗?

    妞儿上初中了。渐渐觉出了自己的吃亏,心里不平衡起来,找若兰理论:“不行!你多照顾了大姐姐20年。你不能偏心,你照顾大姐姐多少年,也要照顾我多少年。你不准死咧!”这样的账时常算,若兰时常应:“好好好!”

    若兰信守承诺,一直照顾着妞儿,但却渐渐地老了,妞儿便不喜欢和若兰一起逛街了。她们一起的时候妞儿三步两步就窜出去老远,回头耐着性子等若兰,等急了就扯着嗓子喊:“若兰,快点啊——”若兰急急地赶到,笑喘着分辩:“你看,我赶得上妞儿呢!”妞儿数落:“你和大姐她们一起时多有劲!临到我,连路都走不动了,偏心!”

    若兰确实偏心,偏心妞儿。姐姐们相继出嫁了,五个哥哥无视妞儿的高中生身份,照样拿妞儿当小玩意儿,没事就逗着玩儿,比赛谁最先能把妞儿气哭。比赛的时间常常在吃饭时间,全家齐集一堂,正是比试本领的好时机。五哥开头,四哥接下句,三哥拓展,二哥挖掘。常常是大哥还没来得及总结,妞儿就转身进了屋,眼泪一掉,饭就不会吃了。谁让妞儿是个认真的人呢!若兰总把哥哥们骂得狗血喷头,又拿出好吃的哄妞儿。

    谁让妞儿是个较真的人呢!

    初二时一群女孩儿送别一位好友,难舍情谊,定下五年之约的鸿鹄盟。五年后,读大二的妞儿千里迢迢地赶回家。得知原委,全家齐声制止,说根本不会有人记得什么“鸿鹄盟”,只有像妞儿这么幼稚的人才会当真。妞儿不信,依约赶赴那片青山碧水旁的秀竹林。她在竹林边那个古朴的石滚上坐等了整整一天,不见一个人影。妞儿想了一天的心事,流了许多泪,发了许多恨:“这次我回家,要有谁敢笑话我一句,我就一辈子一辈子不再回家。”硬着头皮回到家,哥哥们竟然出奇地体贴,全然没有往日的尖酸刻薄。妞儿松下一口气。

    这口气直到妞儿结婚后,才知道是若兰帮她松下的。

    若兰一直是偏心的,偏心妞儿。在妞儿生下自己的女儿朵朵时,豁然明确了这点。小时候一些不甚清晰的琐碎的细节,便温暖地浮上心头。若兰放牛时带回来的一枝山红豆,割稻回家掏出的一把野山楂……鲜红地在眼前闪耀。这年妞儿23岁,若兰70岁。

    妞儿还清晰地记得带着5岁的朵朵去看若兰,若兰摸出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朵朵嚷着要,若兰拿出一个小的递给朵朵:“小人儿吃小的,大人吃大的。”把大红苹果塞给妞儿,生怕朵朵来抢似的。若兰、妞儿、朵朵去逛街,妞儿搀着若兰慢慢地走,朵朵蹦跳着在前面催:“姥姥——,走快点——”这年妞儿28岁,若兰75岁。

    一日,妞儿从梦中哭醒,丈夫抚慰了很久,妞儿才忍住悲痛,说出一句话:“我梦见若兰不在了。”小时候一直和若兰斤斤计较:不准老,不准死。可若兰还是越来越老了,妞儿从不敢去想没有了若兰她该怎么办。写这篇文章时,妞儿37岁,若兰84岁。

    妞儿就是我,若兰是我的母亲。

    母亲!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啊!今生不离不弃。

(节选自《雪莲》2011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钱钟书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春天从窗外进来,人在屋子里坐不住,就从门里出去。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就是鸟语,也似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同时,我们悟到,门和窗有不同的意义。当然,门是造了让人出进的。但是,窗子有时也可作为进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说里私约的情人就喜欢爬窗子。所以窗子和门的根本分别,决不仅是有没有人进来出去。若据赏春一事来看,我们不妨这样说: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大自然和人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享受,无需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诗人像陶渊明对于窗子的这种精神,颇有会心。《归去来辞》有两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不等于说,只要有窗可以凭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么?他又说:“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自谓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风,小屋子可成极乐世界;他虽然是柴桑人,就近有庐山,也用不着上去避暑。所以,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这个分别,不但是住在屋里的人的看法,有时也适用于屋外的来人。一个外来者,打门请进,有所要求,有所询问,他至多是个客人,一切要等主人来决定。反过来说,一个钻窗子进来的人,不管是偷东西还是偷情,早已决心来替你做个暂时的主人,顾不到你的欢迎和拒绝了。缪塞(Musser)在《少女做的是什么梦》那首诗剧里,有句妙语,略谓父亲开了门,请进了物质上的丈夫(materielepoux),但是理想的爱人(ideal),总是从窗子出进的。换句话说,从前门进来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虽然经丈人看中,还待博取小姐自己的欢心;要是从后窗进来的,才是女郎们把灵魂肉体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你进前门,先要经门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现,还得寒暄几句,方能说明来意,既费心思,又费时间,哪像从后窗进来的直捷痛快?好像学问的捷径,在乎书背后的引得,若从前面正文看起,反见得迂远了。这当然只是在社会常态下的分别,到了战争等变态时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还讲什么门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门,而不开窗的屋子我们还看得到。这指示出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门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种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鸟窠兽窟,准备人回来过夜的,把门关上,算是保护。但是墙上开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气,使我们白天不必到户外去,关了门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里因此增添了意义,不只是避风雨、过夜的地方,并且有了陈设,挂着书画,是我们从早到晚思想、工作,娱乐、演出人生悲喜剧的场子。门是人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为躲避自然的胁害,而向四垛墙、一个屋顶里,窗引诱了一角天进来,驯服了它,给人利用,好比我们笼络野马,变为家畜一样。从此我们在座子里就能和自然接触,不必去找光明,换空气,光明和空气会来找到我们。所以,人对于自然的胜利,窗也是一个。不过,这种胜利,有如女子对于男子的胜利,表面上看来好像是让步——人开了窗让风和日光进来占领,谁知道来占领这个地方的就给这个地方占领去了!我们刚说门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譬如饿了就要吃,渴了就得喝。所以,有人敲门,你总得去开,也许是易卜生所说比你下一代的青年想冲进来,也许像德昆西《论谋杀后闻打门声》所说,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进黑暗罪恶的世界,也许是浪子回家,也许是有人借债(更许是讨债),你愈不知道,怕去开,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开。甚至每天邮差打门的声音,他使你起了带疑惧的希冀,因为你不知道而又愿知道他带来的是什么消息。

    门的开关是由不得你的。但是窗呢?你清早起来,只要把窗幕拉过一边,你就知道窗外有什么东西在招呼着你,是雪,是雾,是雨,还是好太阳,决定要不要开窗子。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词原是歌筵酒席间演唱的歌辞,然而后人却又往往从这种歌辞中看到了比兴寄托的深意。比兴寄托有广义的解释,也有狭义的解释;有字面的解释,也有引申的解释;有就作者方面而言的说法,也有就读者方面而言的说法。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先讲“比”“兴”二字。词天生有这一特质,容易把作者引向比兴寄托的路子,也容易引起读者比兴寄托的联想。本来“比”“兴”二字是写诗的两种手法,如果换一种较新的说法,我以为比兴就是指心与物相结合的两种基本关系,“兴”是见物起兴,是由物及心。

见物起兴是说你看到一个物象,引起你内心的一种感发。以《诗经》来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外在的物象,所谓“物象”,是眼睛所能看见的、耳朵所能听见的,凡是感官所能感受的统称物象。这在中国诗歌中有很久远的传统。即如《诗品·序》中就曾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又说:“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陆机的《文赋》也曾说“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都是说你看到外界的景物后引起了你内心的感发,是由物及心的物与心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兴”。李后主《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种由于看到“林花谢了春红”而引起的感发就属于此类。

什么叫“比”呢?“比”是以此例彼,是说你内心中有一种情意,要借助于外在的物象来传达,因为诗歌这种美文,如果只讲抽象的概念中的情意,便不易引起读者直接的感动,所以常要把抽象概念的情意与具体的物象联系起来,才能引起读者的感发。由心及物的例证如《诗经·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是用一只吃粮食的大老鼠来比喻剥削者,这是他心中先有一个剥削者的概念,然后用硕鼠这一形象来表现的,是先有内心的情意然后找形象来比喻,是由心及物的心与物的关系,这就是所谓“比”。秦观的“欲见回肠,断尽金炉小篆香”(《减字木兰花》),说你要看到我内心中那千回百转的情意,就像篆字般曲折的小篆香一样,寸寸燃尽,以此形容其回肠的寸断。这也是“比”,是先有其回肠的情绪而后以小篆香来做比喻的。

所以一般说来,比兴就是表达情意的两种基本方式,或者是由物及心,或者是由心及物。这是对“比兴”最简单的解释。

不过,“兴”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兴”只是纯粹直接的感发,并没有明显的理性的衡量和比较,所以有时是正面的感发,有时是反面的感发,而且同样的物象可以引起不同的感发,所以“兴”这种感发的范围是非常自由的,不是理性所能够完全掌握的。相对而言,“比”是比较有理性的。总之,“比”与“兴”基本上原该是指诗歌创作中“心”与“物”相交感时的两种方式和作用,但是汉儒却对“比兴”有了另一种解释,说“比”是“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而“兴”则是“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周礼・春官・大师》郑玄注)。不过,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可信,因为从《诗经》的作品分析,用兴的方法写的对象不一定都是美的,用比的方法写的对象也不一定都是恶的。总而言之,在中国文学批评的传统上,“比兴”就开始有了另外的意思,就是“言在此意在彼”的一种美刺托喻的意思。这以后,在诗歌创作中说到“比兴”就再难只以单纯的心物交感的比兴来衡量,而有了一种言外之意可以追寻体会的意思了。

(摘编自叶嘉莹《诗显而词隐》)

材料二:

有时候你会感觉到一种宿命,好像是注定了要让一个诗人亡一次国,然后李煜才会写出分量那么重的几个句子出来。就是如果不是遭遇这么大的一个事件,他的生命情调不会从早期的有点轻浮、有点淫乐转到那么深沉。就是一个亡国,忽然让这个才华横溢的人领悟到繁华到幻灭。所以我们读到《虞美人》,读到《浪淘沙》,读到他这些后期的作品的时候,忽然带动了一个很不同的生命经验。这种在亡国之后产生出来的创造力,其实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五代词刚好是诗词这两种文体的连接,因为在唐诗的黄金时代之后,你要写诗超过李白杜甫,想都不必想了。所以要另辟蹊径,另辟一条新路出来,反而走到了通俗的这个世界上去,把通俗重新开创新经验。当时有一批傻傻的人,还在那边继续模仿唐诗的,全部都完了。反而走到流行歌曲的这批人出现了新的东西,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五代词的变革意义,就是词根本就是流行歌曲。

大家也许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今天读到“林花谢了春红”这样的句子,我们会隐约感觉跟唐诗不一样。“太匆匆”,就是一个很直接的民间感情,就是觉得好快啊。所以你会发现,把这些东西变成歌,变成现代的流行歌曲非常容易,因为它本来就是歌。我们现在读的《虞美人》《乌夜啼》都不是文学的名字,而是音乐的名字,等于现在我们讲的“降G大调”之类的意思,升调、降调的意思。

(摘编自蒋勋《为什么唐诗会变成宋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白狗秋千架 (节选)

莫 言

有一匹全身皆白、只黑了两只前爪的白狗,垂头丧气地从故乡小河上那座颓败的石桥上走过来时,我正在桥头下的石阶上捧着清清的河水洗脸。农历七月末,低洼的高密东北乡燠热难挨,我从县城通往乡镇的公共汽车里钻出来,汗水已浸透衣服,脖子和脸上落满了黄黄的尘土。①洗完脖子和脸,我站起来,用未婚妻赠送的手绢揩着脸和颈。时间已过午,太阳略偏西,一阵阵东南风吹过来,让一条越走越大的白狗毛儿耸起,尾巴轻摇。它近了,我看到了它的两个黑爪子。

那条黑爪子白狗走到桥头,停住脚,回头望望土路,又抬起下巴望望我,用那两只浑浊的狗眼。狗眼里的神色遥远荒凉,含有一种模糊的暗示,这遥远荒凉的暗示唤起我内心深处一种迷蒙的感受。

求学离开家乡后,父母亲也搬迁到外省我哥哥处居住,故乡无亲人,我也就不再回来。暑假时,我心里总觉不安,终于下了决心,回来了。

白狗又回头望褐色的土路,又仰脸看我,狗眼依然浑浊。我看着它那两个黑爪子,惊讶地要回忆点什么时`,它却缩进鲜红的舌头,对着我叫了两声,尾巴耷拉进腿间,伸出舌头,一下一下地舐着水。

它似乎在等人,显出一副喝水并非因为口渴的消闲样子。这时,狗卷起尾巴,抬起脸,冷冷地瞅我一眼,一步步走上桥头去,小跑步开路,从路边的高粱地里,领出一个背着大捆高粱叶子的人来。

远远地看着一大捆高粱叶子蹒跚地移过来,心里为之沉重。我很清楚暑天里钻进密不透风的高粱地里打叶子的滋味。我为自己轻松地叹了一口气。渐渐地看清了驮着高粱叶子弯曲着走过来的人。蓝褂子,黑裤子,乌脚杆子黄胶鞋,要不是垂着的发,我是不大可能看出她是个女人的。她一步步挪着,终于上了桥。

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狗眼里那种模糊的暗示在一瞬间变得异常清晰,它那两只黑爪子一下子撕破了我心头的迷雾,让我马上想到她。

十几年前,她婷婷如一枝花,双目皎皎如星。

“暖。”我喊了一声。

她用左眼盯着我看,眼白上布满血丝,看起来很恶。

“暖,小姑。”我注解性地又喊了一声。

我今年二十九,她小我两岁,分别十年,变化很大,要不是秋千架上的失误给她留下的残疾,我不会敢认她。

“小姑,”我发窘地说,“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称暖为小姑是从小惯成的叫法,并无一点儿血缘骨肉的情分在内。

“小姑,难道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说完这句话,我马上谴责了自己的迟钝。她的脸上,早已是凄凉的景色了。汗水依然浸洇着,将一绺干枯的头发粘到腮边。黝黑的脸上透出灰白来。左眼里有明亮的水光闪烁。右边没有眼,没有泪,深深凹进去的眼眶里,栽着一排乱纷纷的黑睫毛。我的心拳拳着,实在不忍看那凹陷,便故意把目光散了。她左腮上的肌肉联动着眼眶的睫毛和眶上的眉毛,微微地抽搐着,造成了一种凄凉古怪的表情……

十几年前的那个晚上,我跑到你家对你说: “小姑,打秋千的人都散了,走,我们去打个痛快。”你打了一个呵欠,说:“那就去吧。”白狗跟在我们身后,③秋千架,默立在月光下,阴森森,像个鬼门关。架后不远是场院沟,沟里生着绵亘不断的刺槐树丛,尖尖又坚硬的刺针上,挑着青灰色的月亮。

你把白狗叫过来,你说:“白狗,让你也恣悠恣悠。”

我站在踏板上,一下一下用力,我们渐渐升高,月光动荡如水,耳边习习生风,我有点儿头晕。你咯咯地笑着,白狗呜呜地叫着,终于悠平了横梁。我眼前交替出现田野和河流,房屋和坟丘,凉风拂面来,凉风拂面去。我低头看着你的眼睛,问:“小姑,好不好?”

你说: “好,上了天啦。”

绳子断了。我落在秋千架下,你和白狗飞到刺槐丛中去,一根槐针扎进了你的右眼。白狗从树丛中钻出来,在秋千架下醉酒般地转着圈,秋千把它晃晕了……

“这些年……过得还不错吧?”我嗫嚅着。

我看到她也许是因为生理补偿或是因为努力劳作而变得极大的左眼里,突然射出了冷冰冰的光线,刺得我浑身不自在。

“怎么会错呢? 有饭吃,有衣穿 有男人,有孩子,除了缺一只眼,什么都不缺,这不就是‘不错’吗?”她很泼地说着。

我一时语塞了,想了半天,竟说:“我留在母校任教了,据说,就要提我为讲师了……我很想家,不但想家乡的人,还想家乡的小河、石桥、田野、田野里的红高粱、清新的空气、婉转的鸟啼……趁着放暑假,我就回来啦。”

“有什么好想的,这破地方。想这破桥? 高粱地里像蒸笼一样,快把人蒸熟了。”她说着,沿着慢坡走下桥,弯下腰去洗脸洗脖子。

“我嫁给了王家哑巴,你知道吗?”

“你不说我不知道。”

“知道不知道的,没有大景色了。”她平平地说。

“小姑,真想不到成了这样……”

“④这就是命,人的命,天管定,胡思乱想不中用。”她款款地从桥下上来,站在草捆前说,“行行好吧,帮我把草掀到肩上。”

我心里立刻热得不行,勇敢地说:“我帮你背回去吧!”

“不敢用!”说着,她在草捆前跪下,把背棍放在肩头,说,“起吧。”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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