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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赣州市2017届高三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竹子就在跟前

沈祖连

    乔迁新居,一家人喜气洋洋。最高兴的莫过于母亲了,她进入客厅,进入卧室,进入厨房,最后来到阳台上。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阳台,几乎成了母亲的最大心愿,她要在阳台上养几盆花,要在阳台上安一张躺椅,每天能充分地享受阳光,而最实际的是可以在自己的阳台上晾晒衣服,这是老人最最期待的。

    给我找根竹子。”母亲发话了。

    大姐说,“就交给他吧。”

    大姐夫不很乐意,但还是毅然受命:不接受行吗,丈母娘的要求,妻子的命令。再说,不就是一根竹子吗?

    可接受下来,大姐夫才知道自己的荒唐:要在老家,要根竹子,提刀上山,便可手到拿来。可在这大都市里,去哪里找?可怜的大姐夫,骑着自行车,跑了市场,跑了生产资料公司,跑了土产公司,一无所获。

    午时归来,大姐问他要到没有。大姐夫说:

    “还没。我想,用根不锈钢管不是更好吗?”

    “真没用。阿妈不要你的金,不要你的银只要你一根竹子,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那我下午继续找吧。”

    大姐夫登上楼顶,看到前街有建设工地,正在拆着脚手架,大姐夫心里一高兴,立时跑了过去。一根根卸下来的正是他所要找的竹子。

    大姐夫来到了门口,找到了门卫,递上一根烟,说,“师傅,卖根竹子给我好吗,多少钱呀?”

    “卖竹?我这里不卖竹。”

    “就是那些拆下来的……”

    “那是脚手架用的,不卖。”

    “可我急着用,不瞒你说,我的丈母娘……”

    “不用说了,我明白,你丈母娘要一根晾衣服……”

    “正是。”

    “可我不能卖呀。要不你去找工长吧,”门卫指着里边的一个汉子说,“就是那个戴着黄帽子的。”

    大姐夫来到了黄帽子跟前,叫了声:“工长,你好。”

    “什么事?”

    “我想跟你买根竹子。”

    “没有竹子卖。”

    “这是脚手架,还要搬到其他工地去用。”

    “我只要一根,次一点的也行。你就收回成本费吧。”

    “这可没有先例啊。”

    “看在我们男人的面上。通融一下吧。”

    “可是,我不能让你在光天化日之下扛着一根竹走出去呀。这么吧,你去找我们主任吧。他在办公室。”

    大姐夫在工长的指点下,见到了主任。

    主任是个脸皮白皙的汉子,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可不想一听到大姐夫说要买他的一根竹子时,却是一副不耐烦:“去去去,买竹子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碰了一鼻子的灰,大姐夫从工地出来,望着一地的竹子,却是一脸的茫然。这样回去,丈母娘问起,怎么是好?

    他在街角点燃了根烟,吸了一口,大脑皮层一下子跳出了个人:老同学李青不是在这个建筑公司任职吗?并且听说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部门头头了,好,就找他,不就是一根竹子吗?难道会不给老同学点面子?

    到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说是不在家,得晚上才回来。好吧,晚上就晚上,等等吧。

    心里有了点底,大姐夫便昂然地回来了。不过他还是不太敢见丈母娘。

    大姐问:“怎么,还没找到?”

    “有眉目了。”

    “我的天,跑了一天,才有眉目,能告诉我,怎么个眉目吗?”

    “阿英你别说这根竹子,手续还挺复杂的,不过总算找到了建筑公司的一个老同学了,他今晚回来,我估计明早吧,明早准能要到。”

    “什么呀?为了一根竹子,还得托人情,你这人情也用得太廉价了吧。”

    这时,二姐夫骑着摩托车回来了,一听大姐在指责大姐夫,便说,“不就是根竹子吗,也值不了多少钱,大姐夫你说你在哪发现了,告诉我,我去搞掂。”

    “不远,在前街工地上就有。只是……

    “你是说那些刚拆下来的吗?好。”

    二姐夫说着掉转车头,不到5分钟工夫,便扛着一根竹子回来了。

    大姐夫尴尬地问,“怎么我去不卖,你去就卖了?”

    “不就是一根竹子吗?用什么卖不卖的,我扛起就走。”

    “那要是让人抓住了呢?”

    “那就让罚吧,一根破竹能值什么钱的。不过谁管?”

(选自《21世纪微型小说排行榜》,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跑了市场,跑了生产资料公司,跑了土产公司”,该句采用排比手法,既形象地写出了“大姐夫”寻找“竹子”的辛劳,也蕴含着对相关部门官僚作风的批评。 B、“竹子”就在眼前,可“大姐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弄不回来,而“二姐夫”却“不到5分钟工夫”就到了手,两相对照,说明“大姐夫”办事效率比“二姐夫”低。 C、小说情节可概括为“母亲要竹子”、“大姐夫找竹子”、“二姐夫拿竹子”;虽然作者花了大量笔墨写“大姐夫找竹子”,但“二姐夫拿竹子”却可视为小说的高潮和结局。 D、语言描写是该篇小说刻画人物形象最主要的方法,它的成功运用,不仅生动地表现了“大姐夫”等人的性格特点,还含蓄地交代了相关人物的身份和职业特点。
(2)、“二姐夫”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一人物形象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3)、试探究小说作者的创作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冯骥才传序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也就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①翁伍章:嘉庆年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球层可达45层。

阅读下面的文学,完成小题。

秋思

白先勇

    华夫人将她那只左手伸了出去,觑起眼睛,自己观赏着,她左手的指甲已经修剔过了,尖尖的,晶莹闪亮,一把春葱似的雪白手指,玲珑的翘了起来,食指上套着一枚绿汪汪的翡翠环子。

    “夫人,”女佣阿莲走了进来报告道,“万大使夫人又打电话来催。秦夫人、薛夫人都到了,请夫人马上到万公馆去。”

    “这几个麻将精!”华夫人摇头笑叹道,款款的立起身,“天天都来捉我,真教她们缠的受不了。”

    华夫人走到花园里,一阵凉风迎面吹过来,把她的大衣都撩开了。她赶忙将大衣扣子扣上,一面戴上她那副珠灰的丝手套。园子里一道夕阳,斜铺在草坪上,那些朝鲜草草尖子已经泛着点点的黄斑,通到大门的那条石径上,几片落叶,给风吹得簌簌的在打转子。华夫人在石径上走了几步,突然一阵冷香,袭到了她面上来,她回头望去,看见墙东一角,那一片“一捧雪”开得翻腾了起来,她不由得煞住了脚,若有所思的迟疑了片刻,终于回头踅了过去。她踱到那畦“一捧雪”眼前,俯下身,深深吸了一口气。①那几十株齐腰的白菊花,一团团,一簇簇,都吐出拳头大的水晶球子来了,白茸茸的一片,真好像刚落下来的雪花一般 , 华夫人又凑近一朵大白菊,嗅了一下。人家都说这就是台湾最上品的白菊花了,在新公园的花展还得过特别奖呢,只是太娇弱了些,去年种下去,差不多都枯死了,她叫花匠敷了一个春天的鸡毛灰,才活过来,倒没料到,一下子,竟开得这般繁盛起来了。怪道上次万吕如珠来的时候,这些“一捧雪”刚打苞,她已经抱怨她:华夫人,你这些菊花真的那么尊贵吗?也舍不得送我们两枝插插盆。

    华夫人掐下一枝并蒂的菊花,一对花苞子颤袅袅的迎风抖着,可是她知道万吕如珠最是个好虚面子,嘴上不饶人的女人,花苞子选小些给她,恐怕都要遭她哂笑一番呢。华夫人跨进了那片花丛中,巡视了一番,她看到中央有一两棵花朵特别繁盛,她走向前去,用手把一些枝叶拨开,在那一片繁花覆盖着的下面,她赫然看见,②原来许多花苞子,已经腐烂死去,有的枯黑,上面发了白霉,吊在枝丫上,像是一只只烂馒头,有的刚委顿下来,花瓣都生了黄锈一般,一些烂苞子上,斑斑点点,爬满了菊虎,在啃啮着花心,黄浊的浆汁,不断的从花心流淌出来。一阵风掠过,华夫人嗅到菊花的冷香中夹着一股刺鼻的花草腐烂后的腥臭,她心中微微一震,她仿佛记得,那几天,他房中也一径透着这股奇怪的腥香,她守在他床边,看着医生用条橡皮管子,插在他喉头上那个肿得发亮,乌黑的癌疽里,昼夜不停的在抽着脓水,他床头的几案上,那只白瓷胆瓶里,正插着三枝碗大一般的白菊花,那是她亲自到园里去采来插瓶的。园里那百多株“一捧雪”都是栖霞山移来的名种,那年秋天,人都这样说,日本鬼打跑了,阳澄湖的螃蟹也肥了,南京城的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他带着他的军队,开进南京城的当几,街上那些老头子老太婆们又哭又笑,都在揩眼泪,一个城的爆竹声,把人的耳朵都震聋了。她也笑得弯下了身去,对他说道:“欢迎将军,班师回朝﹣﹣”他挽着她,他的披风吹得飘了起来,他的指挥刀,挂在他腰际,铮铮锵锵,闪亮的,一双带白铜刺的马靴踏得混响,挽着她,一同走进了园子里,他擎着一杯烧酒,敬到她唇边,满面笑容的低声唤道:芸香——③满园子里那百多株盛开的“一捧雪”,都在他身后招翻得像一顷白浪奔腾的雪海一般。那年秋天,人人都说:连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夫人,车子已经开出来了。”

    华夫人抬起头来,她看见老花匠黄有信正站在石径上,白眉白鬓,抖瑟的佝着背,手里执着一柄扫落叶的竹扫帚。华夫人迟疑了一下,又随手掐下一枝菊花,才从花丛里跨了出来,往大门走去,一束白簇簇的“一捧雪”拥在她胸前。

    “黄有信——”华夫人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是,夫人。”黄有信停下扫帚应道。

    “你去把那些菊花修剪一下,有好些已经残掉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不识

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啊!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小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好运卤汁下起面来,好运个香呀——”

    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 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披红斗篷的定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老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日子很快的过去了,她的做工却毫没有懈,食物不论,力气是不惜的。人们都说鲁四老爷家里雇着了女工,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到年底,扫尘,洗地,杀鸡,宰鹅,彻夜的煮福礼,全是一人担当,竟没有添短工。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

    新年才过,她从河边掏米回来时,忽而失了色,说刚才远远地看见几个男人在对岸徘徊,很像夫家的堂伯,恐怕是正在寻她而来的。四婶很惊疑,打听底细,她又不说。四叔一知道,就皱一皱眉,道:

    “这不好。恐怕她是逃出来的。”

    她诚然是逃出来的,不多久,这推想就证实了。

    此后大约十几天,大家正已渐渐忘却了先前的事,卫老婆子忽而带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进来了,说那是祥林嫂的婆婆。那女人虽是山里人模样,然而应酬很从容,说话也能干,寒暄之后,就赔罪,说她特来叫她的儿媳回家去,因为开春事务忙,而家中只有老的和小的,人手不够了。

    “既是她的婆婆要她回去,那有什么话可说呢。”②四叔说。

    于是算清了工钱,一共一千七百五十文,她全存在主人家,一文也还没有用,便都交给她的婆婆。那女人又取了衣服,道过谢,出去了。其时已经是正午。

    “阿呀,米呢?祥林嫂不是去淘米的么?……”好一会,四婶这才惊叫起来。她大约有些饿,记得午饭了。

    于是大家分头寻淘箩。她先到厨下,次到堂前,后到卧房,全不见淘箩的影子。四叔踱出门外,也不见,一直到河边,才见平平正正的放在岸上,旁边还有一株菜。

    这一天是四婶自己煮中饭;他们的儿子阿牛烧火。

    午饭之后,卫老婆子又来了。

    “可恶!”四叔说。

    “你是什么意思?亏你还会再来见我们。”四婶洗着碗,一见面就愤愤的说,“你自己荐她来,又合伙劫她去,闹得沸反盈天的,大家看了成个什么样子?你拿我们家里开玩笑么?”

    “阿呀阿呀,我真上当。我这回,就是为此特地来说说清楚的。她来求我荐地方,我那里料得到是瞒着她的婆婆的呢。对不起,四老爷,四太太。总是我老发昏不小心,对不起主顾。幸而府上是向来宽洪大量,不肯和小人计较的。这回我一定荐一个好的来折罪……。”

    “然而……”③四叔说。

    于是祥林嫂事件便告终结,不久也就忘却了。

(节选自鲁迅的《祝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系于一发

[奥地利]卡尔·施普林根施密特

    我们想:让姑妈把秘密公开吧!我们虽年幼,但毕竟长大了,好歹快成年了,有什么事不能对我们说呢?埃弗里纳姑妈真不用对我们保什么密了。就说那个圆的金首饰吧,她用一根细细的链,总是把它系在脖子上,我们猜想,这里准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缘由,里面肯定嵌着那个她曾爱过的年轻人的小相片。也许她是白白地爱过他一阵哩,这个年轻人是谁呢?他们当时究竟怎样相爱的呢?那时情况又是如何呢?

    这没完没了的疑问使我们纳闷。

    我们终于使埃弗里纳姑妈同意给我们看看那个金首饰。我们急切地望着她,她把首饰放在平展开的手上,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塞进缝隙,盖子猛地弹开了。

    令人失望的是,里面没有什么照片,连一张变黄的小相片也没有,只有一根极为寻常的、结成蝴蝶结状的女人头发,难道全在这儿了吗?

    “是的,全在这儿,”姑妈微微地笑着,“就这么一根头发,我发结上的一根普普通通的头发,可它却维系着我的命运。更确切地说,这纤细的一根头发决定了我的爱情。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也许不理解这点,你们把自爱不当回事,不,更糟糕的是,你们压根儿没想过这么做。对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那样直截了当,来者不拒,受之坦然,草草了事。

    “我那时19岁,他——事情关系到他——不满20岁。他确是尽善尽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爱我。他经常对我这样说:我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虽然我俩间有许多话难以启口,但我是乐意相信他的。

    “一天,他邀我上山旅行。我们要在他父亲狩猎用的僻静的小茅舍里过夜,我踌躇了好一阵。因为我还得编造些谎话让父母放心,不然他们说啥也不会同意我干这种事的。当时,我可是给他们好好地演了出戏,骗了他们。

    “小茅舍坐落在山林中间,那儿万籁俱寂,孤零零地只有我们俩,他生了火,在灶旁忙个不歇,我帮他煮汤。饭后,我们外出,在暮色中漫步,两人慢慢地走着,无声胜有声,强烈的心声替代了言语,此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们回到茅舍,他在小屋里给我置了张床。瞧他干起事来有多细心周到!他在厨房里给自己腾了个空位,我觉得那铺位实在不太舒服。

    “我走进房里,脱衣睡下。门没上栓,钥匙就插在锁里。要不要把门栓上?这样,他就会听见栓门声,他肯定知道,我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太幼稚可笑了。难道当真需要暗示他,我是怎么理解我们的欢聚的吗?话说到底,如果夜里他真想干些风流韵事的话,那么锁、钥匙部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对他无奈。对他来说,此事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俩的一辈子——命运如何全取决于他,不用我为他操心。

    “在这关键时刻,我蓦地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是的,我该把自己‘锁’在房里,可是,在某种程度上说,只不过是采用一种象征性的方法。我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边,从发结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手把和锁上,绕了好几道。只要他一触动手把,头发就会扯断。

    “嗨,你们今天的年轻人呀!你们自以为聪明,聪明绝顶。但你们真的知道人生的秘密吗?这根普普通通的头发——翌日清晨,我完整无损地把它取了下来!——它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一俟时机成熟,我们就结为良缘。他就是我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你们是认识他的,而且你们知道,他是我一生的幸福所在。这就是说,一根头发虽纤细,但它却维系着我的整个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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