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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桂林市第十八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人与自然的关系不独表现在物质方面,更表现在精神方面的复杂关联。除了自然界种种物象变化对人心的影响之外,人的现实处境和主体心态也会导致其对自然有不同理解和表现。梁启超在《饮冰室文集》中说:“同一月夜也,琼筵羽觞,清歌妙舞,绣帘半开,素手相携,则有余乐;劳人思妇,对影独坐,促织鸣壁,枫叶绕船,则有余悲。”在不同的人眼中,自然的面貌原本就是不同的,给人的感触也不一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两种形态:一方面,自然摇荡着人的性灵,使人产生或悲或喜之情;另一方面,人将悲喜之情转移、投射到本无情感知觉的自然物上,使其具备了与人同一的感情色彩,从而在自然施与人巨大影响的同时,人也以自我的情志改变着自然物在人们心中的面貌。

    ②对这种人与自然之间奇妙的生命共感现象,西方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自然变化、草木荣枯使古人看到自己的影子,觉察到自己的生命,并联想到万物与人的生死。因此,在古人的诗文中,纯粹的自然现象是没有的,流动的水,吹过的风,开落的花,都与人自己的命运休戚相关。

    ③生命的共感帮助我们理解了自然物与人的生理心理之间的密切关系,却难以解释为什么有的自然物可以引起人的快感,有的则引起人的悲感。这就需要探讨自然与人之间异构与同质的问题。

    ④异构,指二者之间有不同的结构形式;同质,指两种物质之间本质的相同。前者将两种物体区别开来,后者则将两种物体联系在一起。人类和自然,无论形式差异多大,都遵循生命的规律,如生老病死、兴衰荣枯。只是作为高等动物的人具有更强烈的心理感受和情感介入,因此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所具有的特定精神内涵,都是人赋予它的。但久而久之,这种内涵脱离了人的主观赋予而内化为物的客观属性了。比如,人愤怒的时候就像江海中翻滚的波涛,于是有人便赋予波涛以愤怒的含义;在悲伤的时候泪如雨下,于是有人便赋予雨以悲伤的含义。可是随着这些含义日趋固定,当后人写“峰峦如聚,波涛如怒”时,写“泪飞顿作倾盆雨”时,谁还会为这些自然物的原初含义而大动脑筋?在人们看来,这些自然物所包含的愤怒、悲伤、愉悦等含义似乎是它们与生俱来的。

    ⑤自然物之所以能表现人的心理情感,除了人赋予它以意义之外,它本身必定也具有能够使人赋予这种意义的某种特质。这种特质,被西方美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称为“力的结构”。由于人的情感也受着形式不同但实质一样的力的结构的制约,所以,人便自然地从外部事物中观察并提取与自己心理情感相一致的内在意义,从而将该事物作为表现自己某方面的情感的特定载体。

    ⑥由此可见,人们观察自然并借以表现自我情感,是一种主客观相互包容、渗透、影响的活动。这个活动中人的心理情感的作用会得到强化,但自然的物性特征也不可忽略。

(摘编自尚永亮《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与异构同质》)

(1)、下列各项中的情境,不能体现人与自然之间“生命共感”的一项是(    )

A、《红楼梦》中,暮春时节,林黛玉来到大观园,看到繁花落尽,满地堆红,于是带着扫把、篮子、花锄,扫起落花,埋在土里,做成花冢。 B、《归去来兮辞》中,陶渊明回到家,端起酒杯自斟自饮,看到院子里的松树傲然挺立,菊花灿然怒放,他感觉到心中涌出一种久违的快乐。 C、《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严冬时节,林冲看到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大雪纷纷扬扬,他觉到身上寒冷,为了御寒,便挑起酒葫芦出外买酒。 D、《小石潭记》中,柳宗元坐在被竹林和树木包围着的小石潭边,四周寂静无人,寒气透骨,幽静深远,感到过于冷清,心神凄凉,于是起身离去。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中,自然界的种种物象变化对人心施加着一定的影响,而人也以自我的情志改变着自然物在人们心中的面貌。 B、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所具有的特定精神内涵是人赋予它们的,只不过时间久了,这些特定的精神内涵就成了这些自然物与生俱来的的东西。 C、“峰峦如聚,波涛如怒”体现着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现象,也体现着自然与人异构与同质的问题,它是主客观相互包容、渗透、影响的活动。 D、要让某个自然物表现人的某种心理情感,除了人赋予它以意义之外,这个自然物本身也必须具有能够使人赋予其这种意义的某种特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自然界的事物本来是无知觉无情感的,人却可以将自己的悲喜之情转移、投射到自然物上,使其具备与人同一的感情色彩,从而成为艺术形象。 B、人与自然既存在异构关系,又存在同质关系,没有前者人与自然就不可区分,没有后者人与自然的联系将很难建立,人们就不会将情感投射到自然物上。 C、当人有了某种情感,他观察外部事物时又恰恰提取到与自己心理情感相一致的内在意义,于是该事物就成为他表现自己某方面情感的特定载体。 D、《饮冰室文集》中“同一月夜也……”这段话,说明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两种形态:自然摇荡着人的性灵,人也会将悲喜之情转移、投射到自然上。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仁义礼智信”即儒家核心思想“三纲五常”中的“五常”,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它最终聚合为一个核心的价值理念,是中国文化长期发展、传承和选择的结果。

    在孔子之前,“仁”“义”“礼”“智”“信”这些术语已经广泛流行,是当时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仁”作为一种品德,最初的含义是“爱亲”,即爱自己的亲人。孔子论“仁”,意蕴丰富,尤重视“爱人”和“忠恕”。“仁者爱人”扩展了“爱亲”,使“仁”突破了氏族的界限,上升成为人类社会的一般原则。“忠恕”是仁的具体化。“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是“忠”,指主动的推及行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是“恕”,指出了“为仁由己”的底线。论“仁”的同时,孔子也说“义”。“义”即“宜”。凡合乎道德义理的行为便是“义”,反之便是“不义”。而“礼”,起源于史前初民的宗教祭祀活动,历经数千年传承损益,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将其加工改造成了一整套的礼乐制度。孔子主张恢复周代礼乐,同时又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论语•阳货》),认为“礼”不仅仅是形式化的东西;“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强调“礼”应根植于“仁”。孔子讲“礼”时轻其仪重其内的态度,为后来儒家的礼学思想奠定了基调。“智”,即聪明、有智慧。孔子所言之“智”,并非一般所说的小聪明,而是一种道德境界。孟子更是明确地将“智”与“仁”、“义”、“礼”相提并论,作为君子的“四德”之一。“信”,则是指诚实守约、言行一致的品德,孔子曾多次论及。

    到西汉武帝时,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谓“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首次将这五者并而论之,称之为永恒不变之道。至两汉之交,“五常”的提法就固定了下来。尽管后世儒家对“五常”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孔子的观点一直是他们阐说的根基。

    对“仁”“义”“礼”“智”“信”诸范畴的阐发,体现了儒家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人不仅有自然性,更有道德性,而后者才是人不同于万物的根本,孔子的“仁”、孟子的“四德”、董仲舒的“五常”,正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

    作为传统中国的一种核心价值观,“五常”摆脱了时空等具体条件的限制,具有普适性,起到了凝聚民族精神、维系民族文化的重要作用。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种学说、文化碰撞不断,比如延续两千多年的本土儒、法等学说的对立与斗争,元、清两代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的冲突,佛教传入后中华文化与异域文化的冲撞等等。但正是因为有了像“五常”这样的价值理念,中华文明才具有无比强固的凝聚力,能容纳不同的文化元素,将产生于不同生活习俗和社会环境乃至于文明背景差异极大的众多文化融合在一起,使其共聚交融于一个极富弹性的文化结构之中。

    今天,我们讲“仁义礼智信”,不只是认识它曾经发挥的重要历史作用,还应将它作为宝贵的思想资源,为浇灌当代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提供养料。

(摘编自景海峰《什么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土贡制度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政治、经济制度。上古时期,贡赋一体。春秋时贡、赋开始出现分化。至秦汉时,土贡已独立于赋税之外。与藩属贡及土司贡不同,其形式主要是各地将地方特产以实物形式上交朝廷或直接交给皇室。明代,土贡制度已较为成熟,且贡物折银也随一条鞭法的施行而得以推广。

    清代的土贡制度,在明代基础上不断改革,到乾隆年间大体趋于稳定。部分土贡物品由无偿交纳改为有偿采买。具体说来,可以确定有偿采买的部分主要是东北土产、织造贡物及密云等地“打捕户”猎得的鹞子、野鸡等活物。这部分土贡,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为国家和皇室采购或生产所得。其余各直省土贡则无论是征实物还是折银,都与田赋类似,仍为对皇室或国家的义务与负担。此种变化,《皇朝文献通考》有“旷荡之恩,洵千古所未有也”的评价。虽然有偿征收的土贡只是一小部分,但是这种性质上的转变,在中国土贡史上仍具有重要意义。

    与前代相比,清代土贡的种类与数量有所减免,余下的则多数折银征收。清以前的土贡,往往数量庞大,名目纷繁。《通典》所列唐代天下贡物详细清单,有洋洋四千余言,种类令人眼花缭乱。清代考虑到内务府贡中新增东北特产的庞大比重,对前代土贡有所减免。清代东北土贡大幅增加,除典章中记载的人参、貂皮、东珠三项外,尚有粉子蕨菜、蜜饯山楂、蘑菇、野菜、蜂蜜、米面制品、熏制肉食、兽类、鹰隼、各种活体观赏动物、军器原料等品种,反映出满族统治者对于故乡土产的特殊偏爱。

    清代土贡,各省每年入贡次数不等,承担的贡额亦不等,承担种类较多的省份,每年每次所贡的物品也不尽相同。贡品既是提供给皇帝与皇室的东西,其规格自然非比寻常,必须是同类物品中的佼佼者。当贡品的品质、大小等不合要求时,一般的做法是饬令补换,严重者要追究承办官员的责任。

    一般来说,贡物抵京,会由不同的机构根据固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查收,然后由内务府或者户部奏报给皇帝,皇帝同意收取则贮库留用。种种贡物的备办、起运到抵京贮库,皆有定制,解员的安置和返回也各有规矩。贡物收讫,大体有消费、赏赐、祭祀和售变四种用途,而同一贡物也有可能同时具有多种用途。东北所贡的各类动物毛皮,除消费和售变外,嘉庆时每年还从售变部分中取一部分貂皮交衣库做成貂褂,由内务府草拟,皇帝钦定名单与等级,“赏卖”给在京大臣、御前侍卫与乾清门侍卫,让他们“先赴银库交价,后赴皮库领取”。

(摘自2015年3月21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什么是公德与私德?关于公德,我们可以很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在公共领域中的道德;私德,就是在私人生活领域中的道德。公德和私德作为道德行为,我们往往注意的是作为道德主体的精神状态,即他是否有良好的道德操守与信念。但是公德与私德不仅仅是伦理观念问题,还包含着公共舆论、包括着社会的公私域状态,以及相应的制度。

    大约一个世纪前,梁启超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判断:“中国,……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

    在国人的伦理行为和生活中,有一个很矛盾的现象,就是在血缘亲情生活圈子当中,非常注重自己如何做人,注重自己成为人际关系很好的人。他很注重自己的形象,而且在待人接物和进退出处当中,都很精心。但这种对自己亲人的孝顺、甚至是舍身的道德品质,一旦脱离血亲的家庭结构、家族结构,进入一个陌生人的天地,也就是他人的环境中,它往往会产生不易察觉的另一方面:对他人的冷漠和自保。今天与陌生人交往的国人,当发生和自己没关系的事件时,往往表现出冷漠、旁观的倾向。另一方面,像挤车、抢位子时,则是以为不挤、不抢会吃亏,表现出自保的心理。实际是缺乏公共道德,也就是梁漱溟所指出的缺乏公共交往生活习惯。所以,中国传统社会的公共伦理,就是以血亲为辐射中心放大扩展开来的亲族关系伦理。

    血亲伦理,因人而异,是“对人不对事”的具体权变伦理,而不是“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性伦理。归结起来,就是私人关系的道德优先于社会公德。中国的传统伦理实际上是把中国的关系学、私人关系学混为一体。而超出私人关系的公共关系,一方面作为私人关系的延伸放大,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涵摄,也要把它放在其次的地位。

    关于公德有必要强调三点:现代公德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无私。公德的前提是现代个体人格。他有他的自由的信仰,自主的选择。因而不是从集体方面对个人单方面的规定,而是个人自由的选择,因而这样一个主体和自觉选择的道德,实际上不是传统集体主义文化语境中意指的公德。一个现代个人,他遵守公德,体现了一种情操,一种职业的操守,体现了一个人的自律,恰恰体现了个体的人格的尊严。他不把自己看作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人,表现出高尚的职业的操守。这里的公德是以单数第一人称做出选择的。因此这也成为现代私德的起源,是以现代人格的自我意识即民主、自由、自主为内涵的。

    这里还要注意一点,国人说的公德往往是遵纪守法、不随地吐痰、不乱闯红绿灯、上车要买票等等。这些消极的具有底线意义的公德,当然属于公德的一种。但是公德的本意,实际上是一种公共关怀,是一种公共精神,是超出个人的界限,关怀超出个人利益以外的公共领域的事情。这是公德最初的意义。这个意义集中的体现是政治。如果把公德仅仅作为一种言语行为文明礼貌之类的个人修养,实际是贬低了公德的意义。公德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能健康地保持它现代文明的体制。比如说对于腐败,对于社会的进步,包括对于国家一些重大事件的处理,你是否有足够的关怀,这种关怀不是被迫的、不是别人给你灌输的,而是自己自由地做出决定的。有这种公共精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德。

    公德与私德在现代条件下还有一个特点,它们之间是分化的:在公共领域建立一种规则、制度,然后你要遵守,但是要保持公民权。相应地也要求在社会生活空间中给私人留有私人领域。一个人,在私人的领域,只要不侵犯他人利益,都是受到保护的,同时社会生活有真正民主和法制的公共空间。

(尤西林:《漫谈社会转型中的公德与私德》,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秦朝对官吏的约束是很严的,制定的反腐败专项法律法规包括《为吏之道》等,突出规定了对官吏经管物资财产的法律监督,以杜绝贪污。若挪用公款,则以盗窃论罪。如“通一钱者,则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秦简·法律答问》中还规定:令曰勿为而为之,是谓“犯令”;令曰为之,弗为,是谓“废令”。即法律不允许做却做了或法律要求做而不做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该受惩罚。这成了后代历朝的反腐立法的榜样。

    秦朝的国家政权机关设三大部门。行政机构的首长是丞相,军事机构的首长是太尉,监察机构的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成为制约其他两公的有力工具,负责统率监察官员对所有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举弹劾,百官畏之。监察官员被称为“风霜之吏”。监察机构的一般官员为御史,一部分在朝廷内负责日常的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政府,实施对地方的监察,因而又称监御史、监察史。常驻地方的监御史地位也相当高,他们常与郡守、郡尉一起,并称“守、尉、监”。

    为了防止任用官吏上的徇私舞弊行为,秦朝还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即被推荐和任命的官吏犯罪,推荐和任命者须连坐,也即“保任连坐”罪。这一做法,历代封建王朝均有沿用。

    汉代完善了对官吏的考核,逐渐形成了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希望通过强化官吏的考核来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的官吏队伍。汉律规定“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且子孙三世“皆禁锢不得为吏”。西汉武帝颁布的《刺史六条问事》正式把“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列为监察的重要内容,以后历代相沿不绝。

    现在大家比较熟知的官员回避制度,就是初创于汉代。当时实行“三互法”,其内容规定: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有血缘关系或婚姻亲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地区为官。后历代沿用并不断发展。同时,职务连坐始于商鞅变法时期,到了汉武帝时归纳为“见知故纵之法”,即对国家官吏实行连坐,上对下、下对上均承担连坐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如果对自己的上级或下级官吏的违法乱政行为知而不举则坐以同罪。

    汉朝的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汉武帝时,把全国分成了13个监察部,每部各监若干郡国,中央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的监察事务,很好地发挥了监察御史的作用,强化了监察工作。我国最早的举报箱,是西汉赵广汉发明的。汉宣帝时,赵广汉出任颍川太守,令手下人制成可入不可出的器具,“受吏民投书”。其后,这一制度得到了推广运用。

选自《历数中国古代反腐败措施·秦汉时期的反腐败》,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谴责受害者是什么毛病

马薇薇

    ①安全是人类仅次于生理需求的基本要求。但是,为了获得安全感,我们却往往会以“谴责受害者”和“寻找替罪羊”的心态,使自己离真正的安全越来越远。

    ②什么叫“谴责受害者”?当不幸的事发生时,受害者本应得到我们无条件的同情。然而事实是,在礼貌地表示同情之后,我们往往会对他们产生一种复杂的负面情绪,觉得他们之所以受到伤害,应该也有罪有应得的一面。这种现象就叫做“谴责受害者”。

    ③最常见的就是每当爆出女生被侵犯的社会新闻,总会有人说:“唉,所以女生穿着打扮,真的要保守一点儿,不然太危险啦。”这些话,貌似苦口婆心,但是言外之意其实很明显——如果不是你穿着太暴露、晚上不回家、交友太随便,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④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拿放大镜对着受害者,非要从他们身上挑出点儿毛病才心安呢?其实,这不是因为冷血,而是因为恐惧。剑桥大学神经科学和心理学家法恩对此有一段精彩的自我剖析。本来,她的研究主题恰好就是人们对受害者的谴责心态,按理说她本人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但是这种尴尬的事情偏偏就发生了。当时,法恩刚生完小孩不久,推着婴儿车在家周围散步。在公园的长椅上,她遇到了一位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性,看自己孩子的眼神很是感伤。聊起来才知道,后者刚经历丧子之痛。然而,在这位女士诉说伤心往事的时候,法恩坦承,她没有感同身受的悲伤,反而心里涌现出无数恐怖的指责——你这位妈妈,当时肯定哪里疏忽了,才导致孩子夭折。

    ⑤所以,同样是母亲,本来应该感同身受,但是法恩却不可遏制地表现出一种攻击心态,这是面对恐惧时自保的本能在作祟。这种恐惧感强烈到,即使一辈子都在研究这种心理现象的专家,也会在轮到自己的时候,表现出“谴责受害者”的态度。原因很简单,这是他们唯一能感到心安的方式,因为不能允许自己想到这是自己,或者家人和朋友也可能遇到的事情,所以他们就一定要在受害者身上找出跟自己以及关心的人不一样的地方。

    ⑥“谴责受害者”思维再上一个台阶,就会演变成“寻找替罪羊”,这在心理学上叫“替代性攻击”,也就是为了宣泄怒火,让无辜者受伤害。最常见的替代性攻击就是无缘无故乱发火,比如员工上班被老板骂,于是回家跟老婆吵架,老婆憋了火就打孩子,孩子去学校欺负比他弱小的同学,同学家长一生气就在办公室里骂自己的员工……负能量的传递,就是这样循环往复,无人幸免。

    ⑦当然,直接发火,还只是替代性攻击最低阶的表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其实也知道自己是鸡蛋里挑骨头,是因为在别的地方受了气,才会看什么都不顺眼。而更高级的替代性攻击,表面上更温和理性,实质上则更为可怕——因为它是通过貌似理性的方式彻底把无辜者妖魔化了。比如说,每当经济出现问题的时候,美国右翼政客总喜欢在外国人身上找理由——为什么美国失业率那么高?一定是外国人把就业机会给抢走了。为什么美国有这么多社会问题?都是因为外国人非法跑到我们这里来。只要稍有常识就能知道,一个国家出现经济和社会问题,从来就不是单一的原因。归咎于外国人,这个判断本身就很幼稚。但是,很多投票的美国公民就是愿意为这种说辞买账。因为只要找到凶手,只要知道该向谁生气,他们的痛苦就会下降。

    ⑧总之,人是一种需要找理由的生物。小孩在刚开始懂事时,不是总爱问“为什么”吗?他们可不接受“我不知道”这种严谨的说法。即使给他们一个非常胡扯的答案,也总比没有答案要好。事实上,大多数人问“为什么”不是为了求真,而是为了求安心。而在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我们对原因的渴求就会更加强烈,特别需要有个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不幸的人会是自己。

    ⑨所以,心理辅导师在为患者解除心理痛苦时,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让他们坦然接受这个不幸运的事实。如果不能放下“寻找凶手”的心态,你的脑子里就会一直开启替代性攻击的雷达,就算找到一个可以宣泄情绪的对象,看似出了气,其实这个心结还是没解开。

    ⑩总之,人们需要安全感,远胜于需要事实。悲剧越严重,越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越是容易去谴责受害者,寻找替罪羊。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这种倾向,才能公平地对待受害者,并且不受情绪干扰地去思考——究竟怎么做,才会使我们更安全。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家讲坛》拉开了“文化奶妈”时代

    “《于丹〈论语〉心得》签售一日过万册”,这个新闻近几日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因为它不是个枯燥的阿拉伯数字。签售当日,我路过中关村图书大厦,看见好多人绕着楼排队,起先以为是商场要大优惠,他们在抢购什么东西,走近才知道,原来是为了于丹女士讲孔子的签名售书。冬天的风在他们身上肆意拍打着,蛇样的队伍却越来越庞大,从这样的人群旁边走过,心情颇为复杂。

    央视《百家讲坛》火爆后,文化传承似乎找到了一条通向罗马的捷径。本来是给闲人解闷的讲坛,成了普及经典文化的圣地。一批嘴皮厉害的讲人次第登场,于此扬名立万,跻身学者兼畅销书作家的行列,名利双收。

    自余秋雨开始,文化找到了他的“传教士”,“传教士”也先后找到了文化。人们买名著经典,只是为了装点门面,并不就去如饥似渴地阅读,而要等待“传教士”的出现。比如,刘心武之于《红楼梦》,易中天之于《三国演义》,孔庆东之于鲁迅著作。从普及文化的角度看,这样的现象令人欣喜。每一个讲解者都复活了一本书甚至一个领域,读者也经由他们的讲解,激起强烈的阅读经典的兴趣。在一个精神无指向的时代,他们给出了一条文化传承之路。

    一大批文化“传教士”的出现,改变了中国文化传播的方式。我把讲解者称为“文化奶妈”,把这种传承方式命名为“文化奶妈”式——就是得有奶妈吃了文化之草,再挤出奶汁喂养嗷嗷待哺的文化学童。

     “文化奶妈”出现的原因很复杂,但大致可以找到这么两条:一是长期与文化的隔离,大众阅读理解能力极度下滑,已经很难弄明白老祖宗的字意了。这就需要人把文化通俗化,导入大众之耳。二是缺乏耐心,渴求速成。效率主导了人的生活,即使润物细无声的文化,也得服从这个硬道理。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体味先哲的精神,我们要的是结论,能让我们受用的东西。因此,文化方便面大行其道。

    在这样的时代,我们要放声赞美奶妈的功劳。他们尽管不是最有水准的学者,不能给我们提供学术标杆,但他们以自己的方式,传达出中国文化的魅力,使百姓愿意亲近文化。当国民阅读率持续走低的时候,有这样安慰国人的二手经典,当然不是坏事。

    如果往深里思考,忧虑也不少。已经出版的种种解释,都是个人化的探究与心得,毫无疑问,都在放大或缩小原著的思想空间,甚至背离原著主旨,把读者引向理解的歧途。在读者与经典之间,他们可能是桥梁,也可能是阻燃剂。出版的一窝蜂,使咀嚼式文化产品急速繁殖,读者越来越懒了。由此造成的阅读依赖心理,将使名著远离人们,取椟还珠。

    如果注意到《百家讲坛》的产业化运作方式,我们对其弊端就不能不加以警惕。在我看来,“奶妈文化”商业化操作的后遗症非常明显:首先就是急功近利,以市场定选题定人选,完全工业化操作,把精微的理解纳入程式化的规范里,长此以往必将形成恶俗的风气。其次,为了标新立异,对原著发挥离谱,靠过度解释吸引大众耳目。三是庸俗化家常化,以探究人性做幌子,把历史拆解成逗乐子的庸俗段子。

    提醒咂巴奶头的文化学童,你们吃的东西毕竟不是原汁,而是替代品,如果想弄明白中国文化的原味,一定要去啃原著啊!

    《论语》固然要看,但重在实行。孔子塑造了中国人的特征和行为准则,昭示了礼乐调和的人生境界。人之为人的奥秘皆在于此。用心去读,用力实践,《论语》才有价值,否则就只是滑稽的装饰。我们如果只是冲着某人的签名才会读孔子,孔子真的像艺术家金锋塑造的那样——要哭了。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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