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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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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20年中考语文真题试卷

阅读《读书是最好的养心之道》一文,回答问题。

    ①书是灵魂的伴侣、精神的导师、心灵的良医,书给人的馈赠与帮助可谓无穷。对我来说,读书可以增智广才,可以励志修德,可以怡情养性,是最好的养心之道。

    ②读书可以避免浅陋直白,让心灵丰盈圆润。大学毕业刚工作时,我工作热情主动却有些马虎,考虑问题不够全面;待人真诚却嫌直白,有时甚至好心办了坏事。这些问题,固然有客观的原因,但说到底,还是心智不够成熟,修养不到家。除了在生活中体悟之外,我常从书中找老师,在阅读中修炼心性。通过读《论语》《莱根潭》《小窗幽记》,懂得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怒人”,学会了换位思考。由是,心智日渐丰盈成熟起来,待人接物和处理工作也变得更加稳重。

    ③读书可以消除烦恼郁闷,让心灵愉悦平和。社会不同于象牙塔,要面对的事情很多,烦恼总是难免。但烦恼不能成为障碍,情绪不能带进工作,压力应及时化解。对我而言,读书可以摆脱现实的沉重,驱散生活中的不愉快,宛如冬天在温暖的炉前烤火,所有的忧愁、愤怒、牢骚都会像衣服上的湿气被烤得烟消云散。读《诗经》,让心灵在纯真无邪的原野上奔腾:读《庄子》,任自己的灵魂尽情“逍遥游”;读清新隽永的散文,如沐春风饮清泉般畅快……可以说,读一本早就想读的书,就像遇见了仰慕已久的朋友。而且,读书的愉悦是发自内心、出于精神层面的乐趣,是充实持久、不可替代的快乐。

    ④读书可以远离浮躁贪婪,让心灵宁静澄澈。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人容易变得浮躁,对我来说,向书中的古代圣贤寻求教诲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王阳明认为,君子要懂得“收放心”,磨炼自己的心性……通过读书,让自己沉淀下去,把心收回来。一定意义上,业余时间坚持读书,对世俗生活保持一份超然心态,能使人远离庸俗无聊,不被五光十色的诱惑所左右,有效遏制“病毒入侵”,守住心灵的宁静与澄澈。

    ⑤读书可以疗治心理创伤,让心灵坚韧强大。书籍是精神上的“港湾”。人都会经历挫折、冷遇等这样那样的磨难,给心灵造成一定的创伤。心灵的伤痛可能无法从医生那里得到疗治,甚至难以从亲朋那里得到抚慰,而无言的书卷可以给我们慰藉。孔子厄而作《春秋》,屈原被放逐而赋《离骚》,左丘失明而著《国语》……在逆境中读书,会因处境不同而获得不一样的感受,于豁然开朗中深化对人生世事的认识,重新鼓起战胜困难的勇气,以坚韧的意志面对挑战,以崭新的状态面对人生。

    ⑥读书是最好的养心之道。读书让人心诚、心正、心宽,更让人心静、心怡、心安,从而从容睿智地面对人生。

(有删改)

(1)、本文阐述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2)、作者围绕中心论点,从哪几方面展开论证?
(3)、文章第③段画线句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请分析其作用。
(4)、读完文章,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读书收获。(不少于30字且不得引用文中原句)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骨头,你不知道的秘密

    骨头,作为人类身体的支架,支撑着肉身上的肌肉、脂肪、神经等等,如果人类没有骨骼,或许就跟章鱼一样,一摊肉软绵绵地躺在地上了。此外,骨头还能保护我们的身体器官免受伤害。 

    我们的骨头是大自然的一个奇迹。基本上人类骨骼由206块骨头组成,像一个巨大的拼图。婴儿出生时有270多块骨头,但在成长过程中,有些融合在一起了。但你知道吗?206块是针对全世界人类总体而言的。调查表明,在欧美绝大多数人有206块骨头,但中国大多数人只有204块骨头。这是由于很多中国人的脚上第5趾骨为2块骨头,而欧美人有3块。每只脚少1块骨头的话,当然只会有204块了。

    骨头约占我们体重的14%,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每一根骨头都是更大“组织”的一部分,比如大腿骨是大腿的一部分,大腿骨是最长最重,也是最结实的骨头,它通常占人体高度的27%左右,也就是说假如你身高1.7米,那么你的大腿骨大约为0.46米。无论是站立、行走还是跑步,我们都需要大腿骨来支撑人体的重量,它的球形末端嵌入了髋关节的“窝”内,使双腿能够移动。

    骨头的成分之一是矿物质化的骨骼组织,其内部是坚硬的蜂巢结构,这是一种精巧的结构,使得骨头具有很强的抗破裂能力。这样的蜂巢网络很坚实,并且它就像是一座盖不完的房子,需要不断地由破骨细胞和成骨细胞的破坏与重建来更新。

    蜂巢网络内还有一种高度发达的“蜂巢沟”结构,能让冲击力沿着骨头消散。比如我们在打篮球时,“蜂巢沟”结构很容易地消弱篮球运动带来一些冲击力。

    骨头可能看起来像一块没有生命的“硬石头”,但它们实际上是活着的,而且非常活跃:它们能生长,并产生血细胞,红血细胞是在红骨髓中产生的。当细胞成熟时,它们从骨髓中迁移到血液里,并将氧输送到全身。

    骨中的主要成分是磷酸钙和骨胶原,分别占其质量约70%和30%。磷酸钙使骨头变得坚硬,但过刚易折,这也是骨头脆弱的地方,而骨胶原则恰好能抵消这种脆弱。骨胶原具有一种扭曲的结构,类似于钢铁电缆,即使在1万倍重量的负荷下,它也不会撕裂。它环绕着骨头里坚硬的矿物磷酸钙,创造一个稳定的结构网络,使骨头既有韧度又有硬度。

    骨组织的细胞成分包括骨原细胞、成骨细胞、骨细胞和破骨细胞。一根骨头有厚厚的壁,里面是骨髓腔,容纳着骨髓。在人成长过程中,骨会不断加粗,就是因为在骨的外壁的骨膜层内有成骨细胞,它们不断转化为骨细胞,附在骨外侧,使骨增粗了。骨粗了,骨髓腔也要扩大。于是,骨髓腔内的破骨细胞就使骨内腔壁分解破坏,使骨髓腔扩大。老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骨质流失,所以易发生骨折,这与破骨细胞的活动不无关系。   

    骨原细胞是骨组织中的干细胞,它能改建或修复骨组织,能治愈骨折,这个特点使我们区别于无脊椎动物。比如说蜗牛,构成它们“外壳房子”的原材料不包括细胞,如果蜗牛的壳被人踩到、压到从而破碎了,那就没有希望自我恢复,算是被彻底毁掉了。然而,假如人类骨头完全折断,会留下暴露的骨髓。骨原细胞可以修补这种骨折,大约三个月后,骨头将会完全再生。

    当人类20多岁的时候,平均骨密度达到顶峰;到了30岁的时候,骨头会变弱,因为身体内的磷酸钙会减少。据估计,30%的女性绝经后有骨质疏松症,因为激素改变了骨头。在骨质疏松症患者的骨头中,蜂窝结构中的孔更大,这意味着骨更容易骨折。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人类没有进化出超级骨骼?

    研究人员认为,如果要进化的话,第一步可能是基因突变。但是基因只会在发生突变的少数人群中传播,过程相当缓慢。此外,从进化角度来说,拥有坚不可摧的骨头的人,在生存上并没有多大的优势,对生活也没有很大的帮助。                 

选自《科学之谜》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下列各题。

背叛

    ①在南极探险的途中,森和队伍失散了,伴随他的只有那少得可怜的行囊和一条属于他的狗。他们在雪地里走了两天两夜,只有极少的干粮,渴了就吃两口雪。恶劣的环境已使他们筋疲力尽。他们艰难地跋涉,不停地用雪擦拭冻僵的皮肤。他们已不知要走向哪里,只希望能看到人迹,或者被他们的队伍发现。但行囊里所剩无几的食物让森意识到也许他们挺不到救援的到来。因为威胁除了体力不支外,还有来自身边这只同样忍受着饥饿的雪撬犬。这两天他早已感到它的急躁不安,还有夜间那双直盯着他的碧绿的眸子

    ②终于,所有的食粮已经用完,能够找到的任何食物都没有了。森感到他如果再吃雪就会从里到外冻成冰。这时候,他的犬突然向前跑去,在正对着他两米左右的地方转身站住,摆出像狼一样的威胁的姿势。平日忠实的眼神已经被贪婪所吞没,往常亲昵地低吟这时已变成野兽般地咆哮。森知道,他和这只西伯利亚雪撬犬的争斗终于来了。森从包里抽出一把备用的砍刀。霎时间,人和犬之间微妙的关系变得异常的尴尬。两个都一动不动,也许谁都不愿先打破这个僵局,也许谁都在等待着最佳时机以攻击对方。

    ③对于一个体力不支但手握武器的人和一条有着锋利牙齿但筋疲力尽的狗来说,也许人的胜算稍大些。森紧握着刀,脑海里浮现出与爱犬共度的日子:当他刚迷失于风雪的几个小时里,它可以凭着敏锐的嗅觉找回队伍,但它没有丝毫犹豫地跟随了主人;在诡异静谧的夜晚,虽然饥饿难耐,但它仍然选择了依偎在主人的身旁,警惕地保卫着主人。也许没有它的话,自己根本挺不到这个时候,可眼前的状况却让他不知所措。森突然感到了自然的残忍,当忠诚的动物不得不选择背叛的时候,他宁愿选择宽容。森将手中的刀使劲抛向远方。于是境况立即扭转:一个手无寸铁而且体力不支的人和一条有锋利牙齿并且饥饿不堪的狗,优势显然。森的眼睛湿润了,凝视着往日与他忠诚相伴的爱犬。雪撬犬没有放过丝毫机会,起身将森扑倒。森立时感到了无比的绝望,他甚至能感到犬从喉咙里吐出的热气还有它舌尖上的腥味。但惊人的事情发生了,等待森的不是钻心的疼痛和喷涌的热血,却是爱犬用舌头舔着他的脖子,以温暖他冻僵的血管。就在一人一犬互相依偎的几小时后,救援队伍找到了他们。

    ④森在生死时刻抛弃了砍刀,雪撬犬最终没有选择背叛,两个生命都获得了拯救。如果故事的结局是相反的,雷撬犬背叛了它的主人,森背叛了他的本性,那么救援人员找到的将无疑是两具冒着热血的尸体。

    ⑤很多时候我们身边的人像雪撬犬一样不得不背叛。当我们面对这种背叛时,是选择杀戮还是宽恕,一念之间也许天差地别,决定生死。关键在于是否背叛了自己的心灵。

(选自《青年文摘》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小题。

找回来的家乡

    巍峨的世界在地图册上浓缩得那么小,那么微妙。父亲在地图册上画了一个小小的深色的点,指着这蚂蚁大小的地方,说这是家乡的位置,好山好水就在这里。这地方闭上眼睛也能找到,不用在地图上找,一直藏在他心里。

    父亲说这也是我的家乡,是整个家族世代的根。听他说得那么肯定,我茫然了。出生在上海的我,想象不出“家乡”这个词会有力量,值得深情地念叨,因为它对于我是陌生、模糊的概念。

    暮春时节,父亲买了火车票,和我一起乘着绿皮火车去了沂蒙山。下了火车,他对着远处延绵的沂蒙山拜一拜,指着村口的两棵树说:“这是我小时候种的,现在还在,它们会比我活得长。”

    树上的喜鹊喳喳地叫起来,仿佛回应父亲。

    我们住在祖父的老屋里。老屋外观看着高大古旧,走进去感觉阴沉,神秘而肃穆。父亲是在老屋里出世的,祖父本人也生在老屋,住了80多年,直到仙逝在那里。

    老屋庇佑了家里几代人,被尊为福屋,无论多旧,家里人也不舍得拆除,最多是修缮。

    院子很方正,少许的树和少许散养的鸡和鸭,树杈上挂着小灯笼,为老屋增添了人间烟火味。院子占着高处,前面少遮拦,推开院门,放眼看去是田野和农舍,还有大摇大摆的走地猪。田陇上的很多小花次第开了,成群结队地享有花期的荣耀。大自然里的花朵和城里暖房里栽培的精致的按时开放的花不一样,粗放而倔强,不娇不宠,自妖娆,尽开颜。

    有庄稼人打扮的人,成群地从田野深处过来,他们的面目越来越清晰,这些是来老屋和父亲团聚的亲戚。

    和父亲沾亲带故的人有那么多,庞大的亲戚队伍,一些面庞、眼神、姿态、口音暗暗相合的人们聚会在一起,长的是北方人的脸型,说话是北方口音,行事是北方人的礼仪和思维,彼此热烈的感情,快把老屋点燃了。

    厨房里在煮大锅饭,用干柴和铁锅烧的饭,有让人松弛而愉悦的松枝香味。

    爸爸留来访的亲友吃饭,本家的婶子、嫂子们早从家里带来好吃的馍馍、小米煎饼。有的包了大个的茴香水饺,炸了萝卜丸子,有的杀了自家养的小鸡炖茄子,还有的做了拿手的肉饼和卤豆腐什么的。还有一道白菜炖肉,用一个新脸盆装,白菜是爷爷种的,猪是婶婶养大的,肉有白膘,切得厚厚的,炖菜里还放了山上采来的鲜蘑菇,普通的农家菜能鲜美到极点!桌子上有亲戚们带来的山菇、瓜果、栗子,真是一场盛大的百家宴。

    院子里到处是奔跑的小孩,有个呀呀学语的,猛吃猛喝,噎住了,被爸爸笑骂,哭起来了。黄色的黑色的狗,开心地钻在人堆里找好吃的。

    那一片喧闹,让我自豪,我从没见过那么热闹的,有面子的聚餐。我不会孤单了,即便独自在天涯海角,只要想一想在遥远的山里,有一个属于我的亲切家乡,还有那么多跟我沾着亲的人,就会增加胆气。

    火车开来了,我欢天喜地,感觉火车是甜的。亲戚们也来相送,把我们的到来看作一个节日。我对家乡的感情近了很多,努力记住了地图册上的父亲画的一个小黑点。纸上的故乡因为有了生动的人和人情,变了模样。

    火车开了,父亲这漂泊的游子,沉浸在忧伤中。载着他,带他离开家乡的火车,在他眼里会有特别难过和复杂的味道吧,和眼泪一样。

    我跟着父亲,越来越远地离开家乡,恍惚中,家乡成了一个女神,向我们伸出庇护心灵的羽翼。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匀速奔跑

    ①我家附近有一所大学,每天晚上都有很多学生在那里跑步。

    ②一天下午,下班后我按照惯例驱车来到了学校体育场。这会儿,体育场上的人已有不少。我换上运动装,戴好耳机,听着富有激情的音乐,简单的做了几组热身运动之后便开始沿着跑道跑了起来。内心随之变得热血澎湃,感觉自己轻轻松松就能拿下一个马拉松。可是,当我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又开始喘了,脚步也随之慢了下来。很明显,因为我又胖了,我才变得比以前更容易透支。

    ③此时,一个身穿玫红色紧身背心和黑色运动裤的姑娘从我身边擦肩而过,速度不快但跑得明显很有节奏。我心想,自己怎么也不能让个姑娘把自己给超了,于是心一横,我紧赶了几步向前冲刺了50米,很轻松的把姑娘落在了后面。

    ④可我有限的体力还是支撑不起日渐增长的体重,慢慢的,我紧赶的步伐又缓了下来,一边双手掐腰喘着粗气,一边半走半跑挪着步子。正当我决定停下来慢走一圈时,红衣姑娘又一次从我身边跑了过去,还是那个速度和节奏。

    ⑤“超就超吧,哥们先走一走,缓一缓,等下体力恢复了再赶上你……”我心里不屑的盘算着。

    ⑥接下来我开始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跑道上三三两两的人群,他们有的在一边慢走一边交谈,有的时而奔跑时而停下,有的跑得大汗淋漓,有的跑的漫不经心。

    ⑦跑步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它把你的体力、耐力和速度暴露无遗,并将你的性格从你跑步的姿势和神态上展露给别人。约摸走了两分钟,我觉得自己喘的不再那么痛苦,体力貌似又恢复了一些,决定继续跑。

    ⑧我不由得在体育场上寻找着那位刚刚超过我的红衣姑娘,心想这会我一定要赶上她。在前方扫了一眼后我没再看到她,我想她大概已经跑完回去休息了。结果,就在此时,一道红光从我的右侧闪了过去,没错,就是那个红衣姑娘,她又一次超过了我,还是那个匀速奔跑的节奏。我放弃了追赶红衣姑娘的念头。

    ⑨我开始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自己追赶不上红衣姑娘的原因。但最终,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不努力,那些匀速奔跑的人你永远追不上。

    ⑩匀速奔跑的人是可以掌控自己的人。他们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节奏,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按照这个节奏去掌控自己。

    ⑪当一个人开始匀速奔跑起来的时候,他是在认真奔跑。当你还在踌躇要不要跑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你甩得遥不可及。

(文/河城子,摘自《知识窗》)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何为诗人

余秋雨

    余秋雨:有一个通行的说法,屈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诗人。这种说法遇到了一个小障碍:“第一个"之前,中国已经有了《诗经》。

    《诗经》很了不得。这三百多首诗,体现了中国早期文明的不朽诗情。我一直认为,古代比现代史有诗意,《诗经》就是最早的证据。

    请大家品味一下“诗经”这两个字。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时候,我们的先人已经“以诗为经”,把《诗经》当作族群精神的经典。发展了几千年之后,我们现在重新向往一种诗化的生活,希望在繁杂忙碌的尘嚣中升起袅袅的诗意,使精神不再苦涩,使生活不再窘迫,这就是连现代西方人也十分迷醉的所谓的“诗意的栖居”。

    《诗经》是以四言为主的诗体,用如此简洁的汉语短句表达出如此经典的喜怒哀乐,又表现得那么大气从容,实在让人佩服。现在不少人呼吁让孩子从小读古代经典,开了好多的篇目,但奇怪的是,居然没有《诗经》。可见那些人只愿意向孩子灌输教条,而不是诗情。

    但是,《诗经》虽好,却没有任何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诗人。《诗经》中虽然也有少量署名,但我们认为那是对集体创作所采取的一种个人署名方式,本质上还是集体创作,还是以指向一个个明确的人。

    《诗经》是一种集体话语,到了屈原,变成了个体的话语,这就使他成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诗人。

    丛治辰:秋雨老师,您曾在一本书中说过,《诗经》第一次告诉我们,什么是诗;而屈原第—次告诉我们,什么是诗人。

    余秋雨:诗人有一种个体精神的审美自立。诗人的自立需要有一种自然环境的诱发。例如,树木幽深处的花开花落,奇山怪水处的似梦似幻,巫风浓郁处的神人对话,大江险峻处的生死抗衡……正是这一切,熏陶着他。结果,黄河流域的“平原小合唱”,变成了长江流域的“悬崖独吟曲”。

    屈原与诸子百家也不一样,诸子百家中很多人都有一种“大道尽在我心”的导师形态,教主形态,像一尊尊雕塑一样矗立在门徒们面前,等待他们提问。屈原正好相反,他觉得自己有很多问题得不到解答,他不知道用什么区训导比尔呢。他要呈现的,是自己内心的全部苦恼、哀怨、分裂。他没有雕塑般的坚硬,而有一种多愁善感的柔软。他不认为世间有多少通用的哲理,只担忧杜鹃叫得太早,群芳谢得太快。

    万小龙:说到这里,我想应该把“诗人”放在一个更高的人生坐标上,并非只是一个写诗的人,而是一个在生命整体上充满诗人气质的人。

    余秋雨:把自己的生命彻底诗化的人,在屈原之前还没有出现。其实知道现在,我们还能看到两种诗人。一种只是“写诗的人”,看到云,看到水,他就冒出了写云、写水的诗句;另一种人则相反,他本身就是诗,骨子里就是诗人,他的思维、情感以及待人接物的方式,都是让人痴迷的天籁。

    诗人就是诗人。不承认这一点,就不会有诗的时代。

(选自《中华文化四十七讲》,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罗圈腿的小猎狗

曹文轩

    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害羞。

    它的主人,也就是那个猎人,一共有十一条猎狗。但猎人在清点狗数时,却总是只数到十。小猎狗以为猎人没看到它,它总是到前面去,可是猎人把目光越过它,还是数后面十条狗。

    主人的忽视,很让小猎狗伤心。它决定要让自己跑得最快,终于有一天,它跑得比较快了。此时,它又突发奇想,要成为世界上跳得最高的猎狗,尽管那十条猎狗一个劲儿地笑话它,说它是傻瓜。

    终于,有一天,它跳过了一堵高墙,不料,高墙那面是养鸡场。当鸡的主人找到猎人时,它自然受到了惩罚。

    猎人罚它去看守潭底的石头,不要让石头浮上来。他带着其他十条猎狗打猎去了。当然,每次打猎回来,它也分得一块肉。但小猎狗并不满足,看到小河,它竟然说要成为一条这个世界上跳得最远的猎狗。它开始起跑,跃起,“扑通”,掉进了河里,激起一大片水花。

    河岸上,猎狗们笑成了一团:“哇,我们看到了世界上头号大傻瓜!”小猎狗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跳进河里。一次,正在飞跃河面的它,吓到了正准备上岸下蛋的母鸭,结果蛋全部下到了水里。

    放鸭的老头非常恼火,一把揪住正在往岸边逃的小猎狗,将它扔在了猎人面前:“好好管教管教你们家的罗圈腿!”

    猎人没辙了,让它去看葵花田,说要看住这些葵花,不许它们跟着太阳转。

    所有葵花都跟着太阳转动。小猎狗来回跑动着,向它们“汪汪”叫个不停,但是它们根本不理睬它。小猎狗累坏了,不过,等它疲倦回家时,还是能吃上肉。

    又到了给村民表演的时刻了。猎人的另外十条猎狗皮毛光滑,神气十足。

    突然,一条毛发发红的公狼,愣是在十条猎狗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跑掉了!

    众人发出“嘘——”声,这太丢人了!猎人觉得颜面扫尽。

    这时,小猎狗突然蹿出去,穿过狗群,直向山冈上的狼扑去。它快得像一束光,人们甚至都没看清楚它的样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小猎狗正在一棵大树下休息,它的身边躺着的那只雄壮的公狼早已停止了呼吸。

    从此,猎人最喜欢的一条狗,就是小猎狗。他特地做了一个漂亮的皮圈,套在它的脖子上,无论去哪里,都带着小猎狗。

    人们见了,都会“啧啧啧”地赞叹:“瞧啊,那四条罗圈腿,弯曲得多美啊!”

    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骄傲。后面跟着那十条猎狗,学着小猎狗,一律走成罗圈腿。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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