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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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北仑区2020年初中语文学业水平模拟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我与酒

莫言

    ①三十多年前,我父亲很慷慨地用十斤红薯干换回两斤散装的白酒,准备招待一位即将前来为我爷爷治病的贵客。后来,贵客泛来,爷爷的病也好了,那瓶白酒在窗台上,显得很是寂寞。酒是用一个白色的瓶子盛着的,瓶口堵着橡胶塞子,严密得进不去空气,我经常地观察着那瓶中透明的液体,想像着那芳香的气味。有时还把瓶子提起米,一手操着瓶颈,一手托着瓶底,发疯般地摇晃,然后猛地停下来,观赏那瓶中无数的纷纷摇摇的细小的珍珠般的泡沫。这样猛烈摇晃之后,似乎就有一缕酒香从瓶中溢发出来,令我馋涎欲滴。但我不敢偷喝,因为爷爷和父亲都没舍得喝,如果他们一时发现少酒,必将用产酷的家法对我实行毫不留情的制裁。

    ②终于有一天,当我看了《水传》中的章节后,一股豪情油然而生。正好家中无人,我便用牙咬开那瓶塞子,抱起瓶子,先是试试探探地抿了一小口——滋味确是美妙无比——然后又恶狠狠地喝了一大口——仿佛有一团绿色的火苗子在我的腹中燃烧,眼前的景物不安地晃动。我盖好酒瓶子,溜出家门,头重脚轻、腾云驾雾般跑到河堤上。我嗬嗬怪叫着,心中的愉快无法形容。就那样嘴地叫着在河堤上跑来跑去。抬头看天,看到了传说中的凤凰;低头看地,地上奔跑着麒麟;歪头看河,河里冒出了一片片荷花。荷花肥大如的叶片上,坐着一些戴着红肚兜的男孩。男孩的怀里,一律袍着条金超赤尾的大鲤鱼……

    ③从此,我一得机会便偷那瓶中的酒喝。为了防止被爷爷和父亲发现,每次偷喝罢,便从水缸里舀来凉水灌到瓶中。几个月后,那瓶中装的究竟是水还是酒,已经很难说清楚了。几十年后,说起那瓶酒的故事,我二哥嘿嘿地笑着坦白,偷那瓶洒喝的除了我以外还有他。当然他也是喝了酒回灌凉水。

    ④我喝酒的生涯就这样偷偷摸摸地开始了。那时候真正的馋呀,村东头有人家喝浓,我在村西头就能闻到味道。有一次,竟将我一个当兽医的堂叔家的用来给猪打针消毒用的酒精偷着喝了,头晕眼花了好久,也不敢对家长说。长到十七八岁时,有一些赴喜宴的机会,母亲便有意识地派我去,是为了让我去饱餐一顿呢,还是痛饮一烦呢,母亲没有说,她只是让我去,其实我的二哥更有资格去,也许这就是天下爹娘向小儿的表现吧。有一次我喝醉了回来,躺在炕上,母亲正在烷的外边擀面条,我一五头,吐了一面板。母亲漫骂我,默默地把面板收拾了,又舀来一碗自家做的甜醋,看着我喝下去。我看到过许多妻子因为丈夫

    醉酒而大闹,由此知道男人醉酒是让女人极厌恶的事,但我几乎没看到过一次母亲因儿子醉酒而痛骂的。母亲是不是把醉酒看成是儿子的成人礼呢?后来当了兵,喝酒的机会多起来,但军令森严,总是浅尝辄止,不敢尽兴。我喝酒的高潮是写小说写出了一点名堂之后,时间大约是1986~1989年。这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官场上喝酒已经算不上腐败现象。每次我回故乡,都有赴不完的酒宴。每赴一次官宴,差不多就是被人扶回来。这时,母亲忧虑地劝我不要喝醉。但我总是架不佳别人的功说,总感到别人劝自己喝酒是人家瞧得起自己,大有受宠若惊之感,不喝就像对不起朋友一样。而且,每每三杯酒下肚,

    便感到豪情万丈,忘了母亲的叮嘱和醉酒后的痛苦,等等“壮语”在耳边轰轰地回响,所以,一劝就干,不劝也干,一直干到丑态百出。

    ⑤1988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我与县里的一班哥们儿喝酒,一口气喝了四十二杯白酒,外带十几扎啤酒。第二天上午去酒厂参观,又喝了刚烧出来还没勾兑的热酒半铁瓢。中午又陪着一个记者喝了十几杯。当天下午,人们把我送到县医院,又是打吊针,又是催吐,抢救了大半天。这次醉酒,使我的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闻到酒味悉心。从此喝酒谨慎了,但几杯酒下肚后,往往故态复萌,但醉到人院抢救的程度再也没有过。小时候偷酒喝时,心心念念地盼望着:何时能病痛快快地喝一次呢?但80年代中期以后,我对酒厌恶了。进入90年代,胃病大发作,再也不救多喝。有一段时间,干脆不喝了,无论你是多么铁的哥们凡,无论你用什么样的花言巧语相劝,也不喝。这样尽管伤了真心敬我的朋友的心,也让想灌醉我看我洋相的人感到失望,我自己的自尊心也受到损伤,但性命毕竟比别的更重要。不喝酒就等于退出了酒场中心,冷眼观察,旁观者清,才发现了酒场上有那么多的名堂。在某种意义上,酒场成了干部们的欢节,成了勾心斗角的战场。饮酒有术,劝酒也有方。那些层出不穷的劝酒词儿,有时把你劝得产生一种即便明知杯中是耗子药也要仰脖灌下去的勇气。在酒案上,几个人联手把某人灌醉了,于是皆大欢喜,俨然打了一个大胜仗。富有经验的酒场老手,并不一定有很大的酒量,但却能保持不醉的记录,这就需要饮酒的技术,这所谓的技术其实就是捣鬼。有时你明明看到他把酒杯子干了个底朝天,其实他连一滴也没喝到肚里。酒场捣鬼术名堂紧多,非有专门人才研究不可。我渐渐地感到,中国的酒场,已经成了罪恶的渊薮;而大多数中国人的饮酒,也变成了一种公然的塑落。尤其是那些耗费着民脂民膏的官宴,更是洋溢着王朝末日奢靡之气,巨大的浪费,扭曲的心态,龌龊的言行,抽劣的表演,嘴上甜言蜜语,脚下使绊子,高举的酒杯里,似乎都盛着鲜血。与我有同感者多乎截!但百姓的憤怒屁用也不管。酒厂如后春笋般往外冒,铺天蓝地酒广告,酒的广告费高到令老百姓瞠目结舌的程度。钱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还有那些假酒、毒酒、迷魂酒。酒酒酒,你的名字叫腐败,你的品格是邪恶。你与鸦片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了。

    ⑤我曾写过一部名叫《酒国》的长篇小说,试图清其一下酒的罪恶,唤醒醉乡中的人们,但这无疑是醉人做梦,隔靴搔痒。酒已经成为中国官场的润滑剂,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概也就真正成为酒国了吧?只有天知道!

(选自《那晚在酒中》,有改动)

(1)、阅读全文,完成下面的表格。

时间

“我”的喝酒经历及对酒的态度

三十多年前

十七八岁时

“我”爱喝酒,赴喜宴喝醉呕吐,母亲默默帮我收拾

当兵时

“我”喝酒次数多了,但不能尽兴,对酒充满渴望

1986-1989

③1988年,

80年代中期以后

“我”对酒厌恶了

进入90年代

“我”胃病大作,再也不敢多喝,有一段时间,干脆不喝

退出酒场之后

(2)、文章第②段提及小时候的莫言原本不敢偷喝酒,但是看了《水浒传》中的某个梁山好汉喝酒的章节后,顿生豪情,毅然打开酒瓶偷酒喝。请结合你的阅读积累,联系《水浒传》原文,写出一个关于梁山好汉喝酒后壮举的事例。
(3)、阅读文章,回答下列问题

①后来,贵客没来,爷爷的病也好了,那瓶白酒在窗台上,显得很是寂寞。

白酒是没有感情的,可是为什么莫言会觉得那瓶白酒显得很是“寂寞”呢?”

②有一次,竟将我一个当兽医的堂叔家的用来给猪打针消毒用的酒精偷着喝了,头晕眼花了好久,也不敢对家长说。

这句话中,莫言有很多不正常的表现,请找出来并分析原因,

(4)、本文第④段写莫言喝酒时总是架不住别人的劝,特别是听到一些“壮语”时,会不受控制地喝到丑态百出。你觉得下面哪首诗中的画线句最能让莫言毫不犹豫地继续喝到烂醉?请结合本文以及诗歌的内容分析。

自谴

罗隐

得即高歌失即休,

多愁多恨亦悠悠。

今朝有酒今朝醉,

明日愁来明日愁。

饮中八仙歌(节选)

杜甫

李白斗酒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

自称臣是酒中仙。

田园杂诗

钱益

春天不久晴,衣垢及时浣。

身上何所著?敝襦及骭短。

宴人我寒,一杯为斟满,

酒满不可多,农事不可缓。

【注释】①骭(gàn):肋骨。

(5)、散文讲求真实。莫怀戚说:散文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如是而己,也无甚特别的技法。作家彭程认为,散文的艺术加工是为了更准确地表达作者的情感和思想,否则就进入了小说等以虚构为主的文学样式的领域了,阅读下面材料,联系本文第②段内容,说说莫言在《我与酒》中为什么要将小时候喝酒的事做这样的艺术加工。

童年时,村头来了一个拉着骆驼的相面先生,评多人围观,我挤进去看热闹,相面先生对众人说我:“这个小孩眉中藏痣,长大了能喝酒。”当时村人们都饿得半死,以草根树皮糠菜果腹,酒是极端奢侈之物,我既然“能喝酒”,也许就必有酒喝,有酒喝生活必然不会错,于是众人便用异样的眼光端详我,看我这将来的酒徒,记得我当时也颇为得意。

七十年代初,生活略有好转,有一次父亲在家招待一位尊贵客人,剩了半瓶酒,放在后窗台上。我盯着那半瓶酒,突然想起了相面先生的预言,便踏着小凳取下酒瓶,拔开塞子,狠嘬了一口,口腔麻辣,眼睛出泪,是酒给我的第一次感觉,这便是我饮酒生涯的开始了。

(莫吉《酒后絮语》)

(6)、结合本文的内容和主旨,联系下列材料以及生活经验,谈谈你读完本文的阅读感受。

材料一:

    当今社会,喝酒已变成斗争,酒场也变成了交易场。许多事情决定于献等交错之时,由酒场深入进去,便可发现这社会的全部奥秘。

(莫言《酒后絮语》)

材料二:

    古人沉醉,度过了多少峥嵘岁月,写出了多少辉烛诗篇,而我醉着酒,只写出了这冷眼文章。我想今后一定会有关于酒的巨著产生,我这《酒国》,不过是一声长啸而已,当有高啸如风者在后。

 (莫言《酒后絮语》)

材料三:

    现代的散文,作者处处不忘自我,也处处不忘自然与社会。

(郁达夫)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两篇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生命的化妆

林清玄

       ①我认识一位化妆师。她是真正懂得化妆,而又以化妆闻名的。

       ②对于这生活在与我完全不同领域的人,我增添了几分好奇,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化妆再有学问,也只是在皮相上用功,实在不是有智慧的人所应追求的。

       ③因此,我忍不住问她:“你研究化妆这么多年,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会化妆?化妆的最高境界到底是什么?”

       ④对于这样的问题,这位年华已逐渐老去的化妆师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她说:“化妆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自然’,最高明的化妆术,是经过非常考究的化妆,让人家看起来好像没有化过妆一样,并且这化出来的妆与主人的身份匹配,能自然表现那个人的个性与气质。次级的化妆是把人突显出来,让她醒目,引起众人的注意。拙劣的化妆是一站出来别人就发现她化了很浓的妆,而这层妆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或年龄的。最坏的一种化妆,是化过妆以后扭曲了自己的个性,又失去了五官的协调,例如小眼睛的人竟化了浓眉,大脸蛋的人竟化了白脸,阔嘴的人竟化了红唇……”

       ⑤没想到,化妆的最高境界竟是无妆,竟是自然,这可使我刮目相看了。

       ⑥化妆师看我听得出神,继续说:“这不就像你们写文章一样?拙劣的文章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家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个生命。”

       ⑦多么有智慧的人呀!可是,“                                                                                ”我感叹地说。

       ⑧“不对的”,化妆师说,“化妆只是最末的一个枝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体质,让一个人改变生活方式。睡眠充足、注意运动与营养,这样她的皮肤改善、精神充足、比化妆有效得多。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

       ⑨化妆师接着做了这样的结论:“你们写文章的人不也是化妆师吗?三流的文章是文字的化妆,二流的文章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这样,你懂化妆了吗?”

       ⑩我为了这位化妆师的智慧而起立向她致敬,深为我最初对化妆师的观点感到惭愧。

       ⑪告别了化妆师,回家的路上我走在夜黑的地方,有了这样深刻的体悟:在这个世界一切的表相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

       ⑫可惜,在表相上用功的人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

林清玄接受记者采访实录

       记者:您30岁之前得遍了台湾所有的文学大奖,直到不再参赛,此外,您还是台湾最高产的作家,除了众人以为的文思泉涌,还有别的诀窍吗?

       林清玄:我很喜欢一句古诗:书到今生读已迟。就是说,这辈子你要读书已经来不及,都是上辈子的积累。我想这种积累重要的是怎么坚持,每天写一点,一个月以后回头看,会觉得性情上有变化,这种慢慢积累的过程是快乐的。

       记者:从乡下奋斗到台北,您的经历也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您随父兄在田间地头流汗受苦,这段经历对您今后的成长有何影响?

       林清玄: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什么情况都能适应。从出生到现在,我没有一个晚上睡不着觉,没有一餐饭吃不香,随时都能笑得出来。因为小时候在大山中长大,生活很苦,心思也单纯,天黑上床马上睡觉,你不会有欲望,有欲望也没用,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慢慢久了,你对欲望就不会太敏感。

       记者:在您的环境里面,显然没有成为作家的条件,但您成功了。

       林清玄:的确,我家代代都是耕农,可是我对文字有非常深刻和敏锐的感受。记得有位文人叫张潮,他讲,“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地上之文章”,你把地上的东西看清楚了,那就是一篇文章。我小时候的成长不可能像一般人所说的,学富五车,而是一门深入。我记得小时候读每本书,拿过来都珍贵得不得了,抱着,枕着,经常拿到什么就很用心地看。小学三年级以后,每天我要抱着一本书,才睡得着;每天一定要读到一篇好文章,才肯睡觉。

       记者:在经历5000年未有之变局之后,拜金拜物对传统价值观的疏离逐渐明显,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时代,怎样才能活出真正的优雅?

       林清玄:其实这是一个向欲望倾斜的时代,全世界都是这个样子,有时候你看报纸会看到一个爱玛仕的包卖到100万人民币,荒唐!但大家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怪,它是名牌,就值这个钱,那是因为你已经迷失了对事物的真实判断。

       人的肩膀挑着一架天平,一边是欲望,一边是心灵的满足,你的心灵应该有足够的砝码来保持平衡。人在中间,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谷”,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山”,俗和仙如果能够平衡,你就能做一个平正的人。

       当然,要想不被欲望捆绑,就应该有自己心灵的寄托,要花一些时间来充实我们的心灵世界,比如文学。

记者:对于生在这个时代有着多种价值可供选择的青年来说,文学在他们生活中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林清玄: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其实在青年的成长中,文学也是他们最好的化妆。因为如果有内涵,你会觉得什么事情都美。我有两句话,“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你的心灵美丽了,你看到的世间一切都美;如果你的情感深厚,你会觉得世间万物都很深刻。所以,如果要使你的生命、外表、气质变得更好,你的心就要美,你的情就要深,文学正好是容易进入的途径。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为谁

龙应台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 , 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由“到此一游”想到的

    ①埃及卢克索神庙有着3000多年历史的浮雕上,赫然刻着“×××到此一游”的汉字。神庙与汉字,两大文明竞以如此方式相遇,实在让人尴尬。不管是真心喜爱、跟风模仿还是年幼无知、出于炫耀,这种行为都污损了人类文明的瑰宝,也为中国游客添了一笔不良记录。

    ②相对大多数中国游客的有序有礼,少数人的不良表现更容易被放在公共外交的聚光灯下。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无视一米黄线、在飞机上争夺行李架空位……因为这些行为,在国外一家市场调研机构的调查中,中国游客名列“最差游客榜”第二名。“每个人都是一部中国读本”,当中国出境旅游人数从2000年的1000万人次快速增长至2012年的8300万人次,这句提醒更有特殊意义。

    ③面对“到此一游”的刻字,在媒体大讨论中,谴责、反省成了评议这场风波的主调。当事孩子的父母也主动联系媒体,公开道歉,并承担疏于教育的责任。“年轻人犯错,上帝也会原谅”,尤其是未成年人,犯错在所难免,我们应予以必要的宽容并助其改正。同时,我们也应以此为镜、检视自己:在公共场所我有随意吐痰的习惯吗?行驶在拥堵的公路上我有随意变道的举动吗?在别人排队等候时我有加塞插队的行为吗?在网络空间争论是非时我有恶语相向的粗口吗?我们更要问一问,这种不文明行为何以会代代相传?何以会“走向世界”呢?

    ④平心而论,这一回的“到此一游”远涉重洋,是国人不文明言行的不自觉“输出”,它的出现并非偶然。君不见,大江南北的名胜古迹上,这样的胡涂乱抹实在屡见不鲜:北京故宫大水缸上的划痕,杭州岳飞墓前秦桧夫妇被捏得发亮的鼻子,苏州千年古塔上的涂刻……这些都是孩子耳濡目染的“活教材”。习惯了闯红灯,出了国可能也会“红绿色盲”;习惯了大声喧哗,在国外也难以主动调低音量。从这个角度说,文明习惯的养成不分海内外,国人文明素养的整体提升,更需要每个人的日常践行。

    ⑤今日中国,吃饭穿衣已不是问题。然而,很多人却感觉“两手满当当,心中空荡荡”。的确,生活上逐渐富裕的我们又怎能放任精神文明的贫乏?政府部门倡导“健康文明旅游方式”,出台“文明行为指南”,这些都让人看到,提高国人文明素养已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必修课”。

    ⑥让我们在心上刻下这令人蒙羞的“到此一游”,以此自戒自省,规范言行,为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尽一份自己的力。

(摘自《人民日报》2013年5月27日第5版,作者李浩燃,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阅读,丢失了什么

    ①人类几千年的创作和阅读,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一种生活习惯,一种跟饮食同等重要的精神营养补充。无论时代发展到什么地步,生活多么富足,我们依然离不开阅读。

    ②然而在当今社会,阅读正在遭遇危机,面对当下浮躁的社会心态,我们不能不反思,今天的阅读,到底丢失了什么?

    ③在过去,读书人一直是受羡慕和尊重的对象。人们渴望读书,热爱读书,以读的书多为荣。一个孩子如果手上经常拿一本书更会被长辈们称赞,说这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古往今来那些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经济学家,哪个不是喜爱读书的人?可是现在,你手上有没有书、你读不读书,并不是人们非常关心的事情。

    ④读书并不应该停留在读故事,读故事只是消遣,真正的读书是增加人生的分量。例如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名作《老人与海》,很多读者仅仅停留于对老渔夫桑提亚哥出海捕鱼这一故事情节的简单了解,其实往深处看,你会发现小说表现的是一个老人的孤独,一个失败英雄的悲歌,那种深深的孤独感才是作家想表达的。再看下去,你还可以发现小说的语言奇妙、温暖,还发现它有许多象征的隐喻,更发现许多让人琢磨不透的东西。比如,作家常写老渔夫梦见狮子,狮子也是沙漠和草原上孤独的英雄,这是老人对海的恐惧吗?等等。在这些之外,你还可以读出伟大的人道主义情怀,老渔夫的那些可怜又可敬的大量内心独白,等于在和大海不停地说话,和命运不停地说话,没有激烈的言辞,没有抱怨,没有诅咒,只有卑微的乞求和敬畏,宽容和理解。当你读完全篇,读到最后一句“老头儿正在梦见狮子”时,你感到对命运的隐忍也许是最伟大的。所以,真正的阅读会读出更多的东西。

    ⑤在这样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里,利用电脑、手机等刷屏式快餐阅读让阅读速度加快,不想读的可以“刷刷”地跳过去。譬如微博,那里有精短的社会热点,人们可以天天做读者,还可以发帖做评论员,可以及时快捷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但长期下去,丧失的是冷静的思考和沉醉的阅读体验,丧失的是做一个有思想分量的人。

     ⑥传统的纸质书籍阅读,如果是自己的书,会在书上做许多记号,写下许多阅读笔记,还会回头去阅读已经读过的章节来体会前后的意思。会把好的地方折上,以后翻开永远记得最好的段落与句子,那些发黄的纸张则记下你的思想和成长。但是刷屏式快餐阅读,在阅读之后的这些遗存全然不见,阅读没有了记忆。

    ⑦我们不应该放弃一种充满尊严的阅读传统。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与其在网络的迷惘中精神缺氧,在寻找灵魂的荒原中徘徊,不如马上拿起那些已经被时间证明了的作品来,开始安静地阅读。记得,曾国藩曾经说过这样两句话:“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品格不会坏到哪去;一个品格好的人,一生的运气不会差到哪去。”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①他是黑人,196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对于未来,他看不到什么希望。

    ②十三岁的那一年,有一天,父亲突然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大概一美元。”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元吗?”父亲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他赌着气说。父亲的目光真诚又透着渴求:“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的妈妈。”他这才点了点头:“我可以试一试,但是不一定能卖掉。”他很小心地把衣服洗衣净,没有熨斗,他就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平板上阴干。第二天,他带着这件衣服来到一个人流密集的地铁站,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叫卖,他终于卖出了这件衣服。

    ③过了十多天,父亲突然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想想,这件衣服怎样才能卖到二十美元?”怎么可能?这么一件旧衣服怎么能卖到二十美元,他最多只值两美元。“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父亲启发他,“好好想想,总会有办法的。”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请自己学画画的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可爱的唐老鸭与一只顽皮的米老鼠。他选择在一个贵族子弟学校的门口叫卖。不一会儿,一个开车接少爷放学的管家为他的小少爷买下了这件衣服。那个十来岁的孩子十分喜爱衣服上的图案,一高兴,又给了他五美元的小费。二十五美元,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④回到家后,父亲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他卖到两百美元吗?”父亲目光深邃,像一口老井幽幽地闪着光。这一回,他没有犹疑,他沉静地接过了衣服,开始了思索。

    ⑤两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当红电影《霹雳娇娃》的女主演拉佛西来到了纽约宣传。记者招待会结束后,他猛地推开身边的保安,扑到了拉佛西身边,举着旧衣服请她签个名。拉佛西先是一愣,但是马上就笑了。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纯真的孩子。拉佛西流畅地签完名。

    ⑥他笑了,黝黑的面庞,洁白的牙齿:“拉佛西女士,我能把这件衣服卖掉吗?”“当然,这是你的衣服,怎么处理完全是你的自由!”他“哈”的一声欢呼起来:“拉佛西小姐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两百美元!”能过现场竞价,一名石油商人以一千两百美元的高价收购了这件运动衫。

    ⑦回到家里,他和父亲,还有一大家人陷入了狂欢。父亲感动得泪水横流,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我原本打算,你要是卖不掉,我就派人买下这件衣服。没想到你真的做到了!你真棒!我的孩子,你真的很棒……”父亲接着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只值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对生活丧失信心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穷一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连一件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我还有什么理由妄自菲薄呢!”

    ⑧从此,他开始努力地学习,刻苦地锻炼,时刻对未来充满着希望!二十年后,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名字叫——迈克尔·乔丹!

一方山水养一方人,小语在研学活动中阅读了散文《在晦暗的日子里追光》,领会了父亲的精神风骨,请你一起完成各题。

在晦暗的日子里追光

廖玉群

父亲那时不过二十出头,噼里啪啦打得一手好算盘,这手艺帮了他大忙,让他无限风光地被招进都安镇供销社,谋到一份轻松又体面的工作——坐柜台当售货员。

那年年底,父亲却卷着铺盖打道回府了。任凭爷爷奶奶怎么追问,父亲始终不开口。后来才得知,供销社遭了贼,一百二十八块钱在我父亲的手里弄丢了,父亲面临两个选择:一是赔偿;二是辞工,以工资抵丢失的钱款。这一百二十八块钱直接把父亲的胆子吓破了。他没头没脑地选择了辞工回家这条路。

用我奶奶的话来说,这就是我父亲的命。父亲命中注定要在米糠湾的土里刨食。

父亲从供销社带回来的,除了原先带去的铺盖、脸盆、水壶这些家什,还有一身的“毛病”。

米糠湾夏天的午后是忙碌的,太阳当头晒,得赶紧收谷子、晒谷子。午饭都送到地头,干活儿的人匆忙填饱肚子,丢下饭碗,又得接着忙田里的活儿。我的父亲可不是,他必须回家吃饭。饭后,按部就班地先来一支烟。一支烟过后,他还要给自己安排个午睡。

午睡一事彻底把我母亲惹恼了:“你以为你还是干部啊,还午睡!”

在母亲看来,农民就不该午睡。母亲的声音如惊雷,雷声之后,一瓢水直接泼向父亲的被窝。但父亲的沉默中有一种坚不可摧的力量,他在这种力量的保护之下,风雨不动安如山。

我不知道母亲是不是为嫁给父亲而后悔。她其实是被父亲的另一个“毛病”给蒙骗了。

父亲写得一手好字,他悬腕、提笔,不用摆什么架势,下笔成字。父亲写得又快又好,我曾想,那些文字如果能发出声音,一定是奔马一般“嘚儿嘚儿”的有力的声音,那些字看起来如腾飞的骏马,像在跑,又像在飞。

我的母亲年轻时曾被那些奔马一样的字深深吸引,后来渐渐领悟到,在盐巴都要淡着吃的日子里,这个爱好是个吃钱的爱好。笔墨纸哪个不要钱?再说,一个侍弄土地的人,弄什么笔墨!母亲越来越觉得这爱好其实就是父亲的一个大毛病。好在父亲及时调整策略,以河水代替墨水,而且把一张旧报纸的功能发挥到极致,反复使用,才使得这个爱好幸存下来。

这个爱好终究没有辜负父亲,让他在晦暗的日子发了一次光。

临近春节的一个圩日,县文化馆在集市的圩亭举行现场写春联比赛。我父亲刚卖完菜赶上了比赛。父亲一挥毫,博得人们的喝彩,还获得了十块钱的“巨额”奖金。

我父亲拥有了这十块钱的独立支配权,他决定用这笔钱来做一件他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父亲的决定出乎我们的意料,他不买肉,不买糖果,不买鞭炮,也不买年画,他要用这十块钱请我们去镇上的电影院看一场电影。

看电影?看那种一闪就过去的东西?那还不是和打水漂一样?母亲明确反对,可反对有什么用呢?

荞麦花开的时候,父亲总算兑现了他的诺言。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我才发现那个有声有影有光的世界,和露天电影完全不一样。我们的位置在电影院的正中间,放映师在调试时,把我们的影子都投到银幕上了。电影是咿咿呀呀唱戏的那种,父亲看得津津有味。我们看不懂,但声光影制造的效果也足够让我们兴奋了,等到结束,我们意犹未尽,齐刷刷地站起来,借着光把影子又投射到银幕上一回。

回去的路上,我们仍津津有味地谈论着电影相关的细节。走进米糠湾时,小妹忽然出声叫起来:“电影!我们走进电影里了!”这还是我们天天劳作的田地吗?天上的月光如同白色的荞麦花,地上的荞麦花如同天上的白月光。它们相互映衬,铺天盖地,形成一大片朦胧的银光,照进我们的眼里。那么美,比银幕上的还要美呢!一时间,我们都选择了沉默,一齐静默地站在那一大片银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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