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东兴市实验学校八年级下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一碗面条的吃法

孙道荣

    ①小区边有家面馆,生意火爆。我也常去吃。

    ②店里的桌子,都是那种四人座,两两相对。因为食客多,常常一座难求,陌生人不得不拼桌。

    ④坐在对面的,是一对情侣。服务员将面条端来了,男的牛肉面,女的鸡蛋面。男的拿起筷子,将碗里的牛肉,一块一块夹到了女的碗里。女的一边说够了,一边将自己碗里的煎鸡蛋,夹到了男的碗里。然后,两个人才开吃,稀里哗啦,很幸福的样子。

    ⑤还有一次,对面也是一对青年男女,男的是香辣牛杂面,女的是鸡汤面。两人各自捧着面碗,埋头吃。吃了几口,女的忽然把自己的面碗往男的面前一推,男的心领神会,将自己的面碗移到女的面前,两人埋头吃面。过了一会儿,女的一边嘘着气,一边将面碗又推到男的面前。男的将自己的面碗端到女的面前,接过碗继续吃。就这样,一碗香辣牛杂面和一碗鸡汤面,在两个人之间,击鼓传花一样,吃几口,换一下,又吃几口,再换回来。

    ⑥一对中年男女,坐在我面前。面条上来了,两碗青菜面。女的将两只碗并在一起,用筷子从一只碗中捞起面条,夹到另一只碗中。另一只碗里的面条,堆得小山一样。男的说,差不多了。女的说,我不饿,你下午还要上工地呢。男的说,那你多吃一点青菜。说着,用筷子将面条多的那只碗里的青菜,全夹到了另一只碗里。

    ⑦身边坐的是一家三口。孩子是大排面,大排很快就吃掉了,面却没吃几口。妈妈说,你再吃几口面条嘛。孩子摇头说,我吃饱了。妈妈夹起自己碗里的鸡块,那你再吃几口鸡肉吧,很好吃的。孩子不耐烦地嘟囔了一句,你不要把你吃的东西夹给我好不好,这样不卫生,我不吃。然后,便自顾自地埋头玩起手机来。爸爸抬头看了孩子一眼,将孩子的面端过来,哗啦哗啦吃起来。

    ⑧傍晚,对面坐着一个姑娘。一会儿,她点的面条也端上来了,两碗,都是牛肉面。没想到,这样娇小的姑娘,一个人竟然能吃两碗面,我正暗自惊讶。姑娘拿起手机,你快点啊,面条已经烧好了。原来还有个伴。打好电话,姑娘拿起筷子,将一只碗里的牛肉,全夹到了另一只碗里。然后,开始吃面。一个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跑来了。姑娘说,快吃吧,面条都有点凉了。小伙子兴奋地叫了起来,哇,今天这碗面,这么多牛肉啊。姑娘笑笑。小伙子说,你又把你的牛肉,都夹到我碗里了吧?姑娘还是笑笑。小伙子夹起一块牛肉递到姑娘面前,姑娘笑吟吟地张开了嘴……

    ⑨这是我家附近的面馆,它让我觉得,我们吃下的不仅仅是一碗面条,还是有滋有味的生活

      (选自《意林》)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内容。
(2)、请你说说文章采用第一人称来表达的好处。
(3)、结合文意,说说题目“一碗面条的吃法”有什么妙处。
(4)、你怎样理解画线句“不仅仅是一碗面条,还是有滋有味的生活”?
(5)、根据提示赏析下列语句。(自选一题作答)

①女的说,我不饿,你下午还要上工地呢。男的说,那你多吃一点青菜。说着,用筷子将面条多的那只碗里的青菜,全夹到了另一只碗里。(从语言特点的角度)

②孩子不耐烦地嘟囔了一句,你不要把你吃的东西夹给我好不好,这样不卫生,我不吃。然后,便自顾自地埋头玩起手机来。爸爸抬头看了孩子一眼,将孩子的面端过来,哗啦哗啦吃起来。(从人物描写的角度)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回忆我的文学父亲
洪烛

①我的童年时代只知道两位作家,一位是鲁迅,另一位就是高尔基。我知道鲁迅是中国人,而高尔基是外国人。在我幼稚的想象中,他们更像是兄弟一般,甚至相貌都不无神似之处:瘦削的四方脸,平头短发,浓眉,犀利的眼神,尤其都有一撇浓密的八字胡……但仅仅他们两人,已经使我内心的殿堂足够拥挤了。必须承认:他们那双峰并秀的形象给了我的童年以极大的影响。
②鲁迅的杂文与小说虽然深刻,但对于一个孩子的理解力而言,还是显得壁垒森严。比较而言,高尔基的灵魂纵然远在异国,但因为有其自传体三部曲的娓娓述说,似乎更为亲切。《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多少中国孩子因之而了解到一位外国男孩成长的经历。说起来不好意思,我最初读的并非原书,而是一套黑白的同名连环画——但这已足够了,足够使我把书中的主人公当作自己异国的伙伴来看待。高尔基的童年苦难而又传奇:进鞋店当小伙计、给绘师做学徒、逃课、 在伏尔加河轮船上做厨师的小工、借看烛光偷偷读书……这是一些离我很遥远的事情,但更容易使一位循规蹈矩的学童想入非非,通过那一系列朴素而又新鲜的画面,我进入了别人的童年,而别人的童年又开始影响我。在我的心目既是一位巨人.又是平凡的孩子,跟我的同龄人一样,伴随我成长——并且不断把成长过程中的喜怒哀乐告诉我。他是一位能让别人分享其喜怒袁乐的伟大的孩子,他因之而成为我在这个世界上既不相识、而又最了解的一个人,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应该说我的童年,至少有那么一小部分生活在别人的童年里,生活在遥远而陈旧的伏尔加河流域,跟一位流浪的俄罗斯小男孩共呼吸,这多多少少给我胆怯而平淡的童年增加了一点点冒险的乐趣……
③我永远记得那个黄昏,工人们都下班了,只有一排排水泥桩静静地陪伴着我。我为生活的无情而感到无力,我为世界的空旷而感到空虚。鬼使神差,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高尔基的影子:年轻的流浪汉在伏尔加河畔一艘翻晒的舢舨底下过夜。我想,那至少是一种值得仿效的精神。于是,内心的悲哀演变成某种悲壮,自身面临的困境也散发出淡淡的诗意.我要求自己相信,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像高尔基描绘年轻时的落魄经历一样,回忆自己失败的青春和这个失败的黄昏---伤口总会结疤,会像勋章一样值得胜利者炫耀。就这样假设着、假设着,血液里仿佛又灌输了新的力量。
④我永远不会否认:高尔基是我童年的偶像,而且在我成年之后,他也从精神上拯救过我,我为自己是他的忠实读者而庆幸。我回忆着他,就像回忆自己精神上的父亲——哪怕他在世人的眼里只是个凡人,但在儿子的心目中却是永远的英雄

阅读下文,按要求答题。

                                                                                                      又见姑姑笑颜
                                                                                                             窗涛
      ①老姑母的耳朵聋了。
      ②临近立秋的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西安驱车西行,去太白山下那个叫豆村的山庄,叩拜已八旬有四的老姑母。
      ③上世纪60年代的饥荒岁月,姑姑拖儿带女离开故土来到这个山村落户。姑夫说,这儿不如老家平坦,可人少地多,种些红苕土豆高粱什么的,也能填饱肚子。熟识后,村民下地干活便把孩子托付给姑姑。一连几年,姑姑都义务为远近邻居管护孩子,颇受敬重。
      ④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操持了大半生家务的姑姑看到家里一下子有了那么多的山坡地,就提出要在山坡栽种果树。从此,每天由早到晚,姑姑和姑父一起带着全家,翻耕土地、栽种苗子,精心养护。5年过去了,几十亩的山坡上果树齐刷刷地长起来了,挂果了。这一年,又赶上市场价钱好,收入竟然达4万多元。姑姑揣着钱袋,拉着姑夫径直上县城,二话不说买了一辆嘉陵摩托车。到村口时,乡亲们看得眼馋,蜂拥而至,把姑姑姑夫团团围住,“你们这么风光,还不是当家儿的功劳哟!”姑姑开心地说,“不是,是咱社会好,政策好,乡亲好。”
      ⑤大约是10年前的一个冬天,父亲忽然接到姑姑打来的电话,说要给表兄们分家,要父亲无论如何要带上母亲去她家一趟。听说我正好回来了,姑姑高兴极了,再三叮嘱非要我一同去不可。听着电话,我似乎看到了姑姑边说边拭泪的情景,于是,决定即刻随父同行。按老家的习俗,外甥们分家,必请舅舅定夺。一旦舅舅说了话就成定局。外甥们轻则缄默不语,高兴不高兴都得接受,重则争吵不休,甚至大动干戈,还有媳妇们喋喋不休的叫骂。当舅的遇到这种情景,尴尬难堪,收不了场事小,最不愿看到的是与外甥们结下怨仇。姑姑从父亲和我的脸上仿佛看出了什么,一落座就笑个不停:“你舅,今儿叫你来,不是为说事、当判官,就是想见个面,吃顿欢喜饭。”姑夫接过姑姑的话,把老两口如何劝说表兄表弟早分家另过日子,如何坚持他们不跟任何人一起过,也不要任何人的赡养费,只想搭个小灶欢度晚年的过程讲述了一遍。站在一旁的大表哥愧疚地说:“舅,你也听到了,这么做我们不被庄上人笑话死,也会让唾沫淹死的。我们兄妹6人,谁敢说不养活老人。老人不让我们管,这是揭我们的皮呢!”一旁的表弟表妹们都点头称是。这时大表弟媳妇也上前一步拉住父亲的手说:“舅,你看在外甥的脸上,让我爸妈回心转意,这家不要分了。一大家人住在一起,热热闹闹,好得和啥一样,为啥要轰我们走?”父亲听到这里,把腿一拍,哈哈大笑:“我听得明明白白。啥都甭说了,快拿酒来,舅今日要喝个痛快。”接着,家宴一字摆开,亲朋们依次就座。一时间,端菜的、添酒的、上茶的、道贺的、说笑的,鱼贯往来。直到夜色降临,人们才慢慢散去。
      ⑥这一次去看望姑姑,是因为前不久她一觉醒来,两耳无故失聪了。
      ⑦姑姑知道我要来,执意要走到坡下的公路旁等我。我下车来,看见姑姑颤巍巍的身子,无名的酸楚由心而生。姑姑却攥住我的手一个劲地笑。在去姑姑家的路上,我要搀扶着姑姑走,她不从,说她除了耳朵不听使唤外啥都好着呢。姑夫告诉我,姑姑前些天刚刚在宝鸡查了一回身体,样样正常,连医生都不敢相信。我问姑姑,分了家后悔不?姑夫贴着耳朵“翻译”给姑姑,姑姑知晓后竟然像小孩儿一般笑开了怀:“不后悔,我的福分大得很。政府每月给我发200元养老金还不算,又发800多元的护理费,加起来1000多元,你看红火不红火。”“护理费是啥?”我又问。“我是离休人员,那是用来护理我的。”姑夫插话。这时候姑姑一定是知道了姑夫在说什么,又抢着说:“做饭、洗衣裳都是你姑夫的事,他不要我做,我只领护理费,还要他护理我呢。”说罢,姑姑笑得更灿烂了。我没有想到,一个80多岁一字不识的老农妇,竟然还能讲出如此幽默的话来。
      ⑧回到家,姑姑非要我脱鞋坐在炕上和她拉话不可。拉话间,姑夫打开窗子指着窗外说,那是你小时候玩耍过的地方,西安和宝鸡的人想在那里搞休闲避暑山庄呢。我探头望去,金色的夕阳染红了远近的山峦,蓝天下的白云在慢慢飘动。山塬被郁郁葱葱的果树林带拥戴着,既蕴含着几分沧桑,更散发出从未有过的生机。
      ⑨ “到西安逛几天,让我也尽尽孝心”。我拉住姑姑的手央求。姑夫向姑姑递了眼光,姑姑笑出声来:“你姑夫常用摩托带上我上县城逛,庄上人都说两个80多岁的人还风光呢!”姑姑说话时的那张笑颜,那份心宽,那如同喝了蜜糖之后的喜悦,是我打记事起从未见过的。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笔墨童年

余秋雨

    在山水萧瑟、岁月荒寒的家乡,我度过了非常美丽的童年。

    千般美丽中,有一半,竞与笔墨有关。

那个冬天太冷了,河结了冰,湖结了冰,连家里的水缸也结了冰。就在这样的日子,小学要进行期末考试了。

破旧的教室里,每个孩子都在用心磨墨。磨得快的,已经把毛笔在砚石上舔来舔去,准备答卷了。那年月,铅笔、钢笔都还没有传到这个僻远的山村。

    磨墨要水,教室门口有一个小水桶,孩子们平日上课时要天天取用。但今天,那水桶也结了冰,刚刚还是用半块碎砖砸开了冰,才抖抖索索舀到砚台上的。孩子们都在担心,考试到一半,如果砚台结冰了,怎么办?

    这时,一位乐呵呵的男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从棉衣襟下取出一瓶白酒,给每个孩子的砚台上都倒几滴,说:“这就不会结冰了,放心写吧!”

    于是,教室里酒香阵阵,答卷上也酒香阵阵。我们的毛笔字,从一开始就有了李白余韵。

    其实岂止是李白。长大后才知道,就在我们小学的西面,比李白早四百年,一群人已经在蘸酒写字了,领头那个人叫王羲之,写出的答卷叫“兰亭集序”。

    我上小学时只有四岁,自然成了老师们的重点保护对象。上课时都用毛笔记录,我太小了,弄得两手都是墨,又沾到了脸上。因此,每次下课,老师就会快速抱起我,冲到校门口的小,河边,把我的脸和手都洗干净,然后,再快速抱着我回到座位,让下一节课的老师看着舒服一点。但是,下一节课的老师又会重复做这样的事。于是,那些奔跑的脚步,那些抱持的手臂,那些清亮的河水,加在一起,成了我最隆重的书法入门课。如果我写不好毛笔字,天理不容。

    后来,学校里有了一个图书馆。由于书很少,老师规定,用一页小楷,借一本书。不久又加码,提高为两页小楷借一本书。就在那时,我初次听到老师把毛笔字说成“书法”,因此立即产生误会,以为“书法”就是“借书的方法”。这个误会.倒是不错。

    学校外面,识字的人很少。但毕竟是王阳明、黄宗羲的家乡,民间有一个规矩,路上见到一片写过字的纸,哪怕只是小小一角,哪怕已经污损,也万不可踩踏。过路的农夫见了,都必须弯下腰去,恭恭敬敬捡起来,用手掌捧着,向吴山庙走去。庙门边上,有一个石炉,上刻四个字:“敬惜字纸。”石炉里还有余烬,把字纸放下去,有时有一朵小火,有时没有火,只见字纸慢慢焦黄,熔入灰烬。

    我听说,连土匪下山,见到路上字纸,也这样做。

    家乡近海,有不少渔民。哪一季节,如果发心要到远海打鱼,船主一定会步行几里地,找到一个读书人,用一篮鸡蛋、一捆鱼干,换得一叠字纸。他们相信,天下最重的,是这些黑森森的毛笔字。只有把一叠字纸压在船舱中间底部,才敢破浪远航。

    那些在路上捡字纸的农夫,以及把字纸压在船舱的渔民,都不识字。

    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我们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

    这是我的起点。

(节选自《中国文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小题

捡回蝉声

施龙惠

    ①直到那天,窗前那棵桑树上传来声声蝉鸣,我才意识到,夏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跨进了季节的门槛。啦啦队似的此起彼伏的蝉声太像一盒录音带,不禁让我想起童年,也让我把童年的声音又一一捡了回来。

    ②那时,最兴奋的事不是听蝉而是捉蝉。小孩子总喜欢把令自己好奇的东西一一放在手掌中赏玩一番。我也不例外,我上小学时有四条路可以走,其中一条沿着河,岸边高树浓荫,常常遮掉半个天空。虽然附近也有田园农舍,可是人迹罕至,让人觉得怕怕的。然而,一星期总有好多趟是从那儿经过的,尤其是夏天,我总会呼朋引伴地走那一条路,没有别的目的,只为了捉蝉。

    ③你能想象一群小学生,书包搁在路边,不怕掉到河里,也不怕刺钩破衣服,更不怕破皮流血,就一脚上一脚下地直往树的怀里钻的那副样子吗?只因为树上有蝉。蝉声是一阵袭人的浪,不小心掉进了小孩子的心湖,于是湖心抛出了千万圈涟漪,如千万条绳子,要逮捕那阵浪。“抓到了!”“抓到了!”有人在树上喊,树下有人赶快打开铅笔盒把蝉关了进去,不敢多看一眼,怕它飞走了,那种紧张就像《天方夜谭》里那个渔夫用计把巨魔骗进古坛之后,赶紧封好符咒再不敢碰它一般。

    ④到了教室,大家互相炫耀铅笔盒里的小动物——蝉、天牛、金龟子,有的用蝉换天牛,有的用金龟子换蝉,大家互相交换也互相赠送,有的乞求几片叶子,喂他铅笔盒里的小宝贝。那时候打开铅笔盒就像打开保险柜一样小心,心里痒痒的,也只敢凑一只眼睛开一个小缝去瞄几眼。上课的时候,老师在前面呱啦呱啦地讲,我们眼睛瞪着老师,两只手却在抽屉里翻玩着“聚宝盒”,耳朵专心地听着金龟子在笔盒里拍翅膀的声音,愈听愈心花怒放,禁不住开个缝,把指头伸进去按一按金龟子,叫它安静些,或是摸一摸敛着翅膀的蝉,也拉一拉天牛的一对牛角,看是不是又多长一节。

    ⑤夏天是声音的季节,有雨打,有雷响、蛙声、鸟鸣及蝉唱,蝉声足以代表夏天。整个夏季,我们都兴高采烈地强迫蝉从枝头搬家到铅笔盒里来,但是铅笔盒却从来不会变成音乐盒,蝉依旧在河边高高的树上叫,我们捉得住蝉,却捉不住蝉声。于是,上中学以后,我便听蝉而不再捉蝉。

    ⑥听蝉,也是一种艺术。大自然的宽阔是最佳的音响设备,那一队一队的蝉敛翅居住在不同的树梢,像交响乐团的团员各自站在舞台上一般。只要有只蝉起个头,接着声音就会纷纷出笼,它们把最美的音色献给你,句句来自丹田,字字都是真心话。它们有鲜明的节奏感,不同的韵律表示不同的心情,有时合唱有时齐唱,也有独唱,包括和音,高低分明,它们不需要指挥也毋须歌谱,它们是天生的歌者。

    ⑦现在,我们常常抱怨世界愈来愈丑陋了,现代文明的噪音太多了。其实在一摊浊流之中,何尝没有一泓清泉?我们只是太忙罢了,忙得与美的事物擦肩而过都不知不觉。实际上,生活的镜头只摄取自我喜怒哀乐的大特写,其他种种,都是一派模糊的背影。所以,我以为变的不是图案本身,而是我们的视野。因此,偶尔放慢脚步,让眼眸在天地间随意游览一番,我们将会恍然大悟:世界还是时时在装扮着自己的!特别是在聆听一段蝉唱之后,也许你的心灵就会跟着透明澄净起来,平添一种“何处惹尘埃”的了悟。

    ⑧让我们捡回蝉声。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花朝节的纪念

宗璞

    ①农历二月十二日,是百花出世的日子,为花朝节。节后十日,即农历二月二十二日,是先母任载坤先生的诞辰。

    ②在我们家里,母亲是至高无上的守护神。日常生活全是母亲料理——三餐茶饭,四季衣裳,孩子的教养,亲友的联系,需要多少精神!

    ③我自幼多病,常在和病魔作斗争。能够不断战胜疾病的主要原因是我有母亲。如果没有母亲,很难想象我会活下来。在昆明时严重贫血,站着就晕倒。后来索性染上肺结核休学在家。当时的治法是一天吃五个鸡蛋,晒太阳半小时。母亲特地把我的床安排到有阳光的地方,不论多忙,这半小时必在我身边,一分钟不能少。,我曾由于各种原因多次发高烧,除延医服药外,母亲费尽精神护理。用小匙喂水,用凉手巾覆在额上。有一次高烧昏迷中,觉得像是在一个狭窄的洞中穿行,挤不过去,我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一抓到母亲的手,立刻知道我是在家里,我是平安的。后来我经历名目繁多的手术,人赠雅号“挨千刀的”。在挨千刀的过程中,也是母亲,一次又一次陪我奔走医院。我过了四十岁,还是觉得睡在母亲身边最心安。

    ④母亲的爱护,许多细微曲折处是说不完、也无法全捕捉到的。也就是有这些细微曲折才形成一个家。小学时曾以“我的家庭”为题作文,我写出这样的警句:“一个家,没有母亲是不行的。母亲是春天,是太阳。至于有没有父亲,不很重要。”作业在开家长会时展览,父亲去看了,回来向母亲描述,对自己的地位似乎并不在意,只顾沉浸在他的哲学世界中。

    ⑤母亲对父亲的关心无微不至,父亲对母亲的依赖也是到了极点。我们的堂姑父张岱年先生说:“冯先生做学问的条件没有人比得上。冯先生一辈子没有买过菜。”细想起来,在昆明乡下时,有一阵子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带我们去赶过街子,不过次数有限。他的生活基本上是水来伸手,饭来张口。

    ⑥旧时有一副对联:“自古庖厨君子远,从来中馈淑人宜”,放在我家正合适。母亲在没有什么东西的情况下,变着法子让大家吃好。她向同院的外国邻居的厨师学烤面包,用土豆作引子,土豆发酵后力量很大,能“嘭”的一声,顶开瓶塞,声震屋瓦。在昆明时,一次父亲患斑疹伤寒,这是当时西南联大一位校医郑大夫诊断出的病,治法是不吃饭,只喝流质,每小时一次,几天后改食半流质。母亲用里脊肉和猪肝做汤,自己擀面条,擀薄切细,下在汤里。有人见了说,就是吃冯太太做的饭,病也会好。

    ⑦1964年父亲惠静脉血栓,在北京医院卧床两个月。母亲每天去送饭,有时从城里我的住处,有时从北大,总是第一个到。我想要帮忙,却没有母亲的手艺。父亲暮年,常想吃手擀的面,我学做过几次,总不成功,也就不想努力了。

    ⑧母亲把一切都给了这个家。其实母亲的才能绝不只限于持家。母亲毕业于当时的女子最高学府,曾任河南女子师范学校预科算术教员。她有一双外科医生的巧手,还有很高的办事能力。外科医生的工作没有实践过,但从日常生活中,从母亲缝补、修理的功夫可以想见。

    ⑨像春天给予百花诞辰一样,母亲用心血哺育着,接引着。亲爱的母亲的诞辰,是花朝节后十日。

(有删改)

【注】①中馈:指家中供膳诸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大爹的执着

刘利元

①大爹是我们村唯一穿中山装下地犁田的人,他曾经在村小和乡中当了三十多年的民办教师。

②西沙窝一带识字的人,基本上都是大爹的学生。20世纪80年代,村子里出个大学生是天大的事。人们经常说起大爹教出的哪个学生考上了哪所大学。我对这些不太在意,他留给我记忆最深的是那件穿了十几年的中山装。记得我上小学时,一次大爹抱着一只獾子从乌兰布和沙漠里走出来,村子里的人围着獾子看稀奇。大爹讲,他在野外发现这只獾子快不行了,便想着抱回家打一支强心针看能不能救活。当时我也挤在人群里,但是我对獾子的生死毫不关心,我关心的是大爹的衣服,因为他身上穿的深蓝色中山装被这只小动物的爪子撕烂了。过了几天,我发现他又把那件中山装完好而整洁地穿在了身上,原来,大妈用平针把裂口缝好了。我上中学后,大爹教我语文,我发现他还穿着那件被獾子撕破的中山装站在讲台上,只是深蓝已经洗得变成了浅蓝。

③大爹种地教书两不误。站在讲台上,他情绪激昂,谈古论今,一丝不苟地授课。下了讲台,他顾不上洗掉手上的粉尘,就钻进庄稼地里锄地、培土、育苗,裤腿和鞋帮上全是泥巴,和农民没有任何区别。当其他人收工后吸一支旱烟时,大爹则牵挂着课堂上的学生和娃娃们的作文本。

④每天天不亮,大爹就骑个自行车在乡间小路上来回穿梭。西沙窝一带的耕地十分分散,每户人家都有七八个地块,隔得远,在浇地时,其他农民可以在地堰上挖开一个口子,让渠水慢慢流淌,观察四周都上了水,就把口子填上,让整个地块过水均匀。大爹没有时间慢慢等候,他的学生还在课堂上等着他讲课呢。他在清晨扛着把锹到处挖口子,等到下课了再来填。至于水深水浅,浇得均匀不均匀,就顾不过来了,所以大爹种的庄稼要么因为水深了被淹死,要么因为水浅了受旱,基本上同类地块中大爹种的庄稼产量是最低的。

有好几次放学回家,大爹都埋怨着说,这个教书营生他再也不干了。可是第二天清晨,他又骑着自行车奔波十多千米去了学校。

⑥虽然大爹已经退休二十几年了,可是他教书时的形象永远地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比农民还要黑瘦的中年教师,骑着一辆破旧的、“吱吱”作响的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一个黄得发白的书包,书包里装着他的教案和课本,有时候还有一个或者半个馒头,那是他在乡中学教书时的午餐。车后座上还绑着一只蛇皮袋子,那是下课后在回家的路途中给家里喂养的羊收集落叶用的。哪怕十分疲惫,他依然双目炯炯有神,好像看到希望就在黄土路上不远的地方。

(选自《光明日报》2023年5月12日,有改动)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