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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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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辽宁省大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模拟二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被时间打败的故乡

王波

    从未想过自己会在故乡无路可走,但眼前的事实几乎就是这样。通往老房子的3条路,有两条已完全被草木封锁,仅剩的暂且可绕行的路,竟也荒草丛生。

    实际上,5年前情况就已经这样了。只是今年,有个女人颤颤巍巍地拄着拐棍儿站在山坡上,当她远远地有气无力地喊我的小名时,我才认出她是当年村里公认最壮实的女人。看到比我母亲略年长的她,刚刚年届60已衰老至此,我忍不住一阵心酸,随即无可奈何地意识到,我的故乡彻底被时间打败了。

    时间先是打败了老房子。

    在倚山而居的自然村落里,我们家位于最靠近山脚的一条居住线上。1984年夏秋之际,开始有人家搬进城,这条线上前前后后住过的12户人家,如今空无一人。除了有两三处房子勉强可以住人,剩下的老房子,或摇摇欲坠,或已坍塌,或早已变为菜地、麦田和桔园。在植物恣意生长的土地上,外人丝毫不会看出这里曾经有人居住的痕迹。

    时间随后打败了老房子的主人。

    在回乡上坟的车上,父亲一路讲的是村里村外同龄人的死讯,大都因癌症而不治。我对这些人的记忆,还停留在10年甚至20年前。而能被记住的,大多是方圆几十里呼风唤雨或性格突出的“人物”。他们有些人进了城,有些人依旧留在农村,但他们结局大致相似——当年的狂放、不羁乃至霸气,先后都被时间抹去,归拢于山坡上一座座小小的坟头里。

    时间也打败了老房子主人们的恩怨。

    这些曾经在乡间田头为了一棵树、一厘地而寸步不让的男人女人们,先后成了“城里人”。置身于陌生而广阔的城市空间,他们觉得天地顿然开阔。再回望与自己几无利益瓜葛而草木依旧的乡村时,他们像城里人一样,看到的不再是残酷的丛林法则,而是温情的丛林记忆。那些当年抄起铁锹在房前或垄间打得头破血流的人,在城市街头偶遇或回乡祭祖重逢时,已然能微笑致意;他们的后代则继续在城市里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嘲笑父辈们的目光短浅和不识时务。

    留在村里的为数不多的人家,反倒一如既往,偶尔会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起争执,不肯在村里村外丢面子,有时会找到城里的旧人来求证论理、主持公道。“城里人”自然知道,农村没有一些城里人想象中那般诗意、淳朴和美好,甚至更多的是丛林法则下的愚昧、狭隘和残暴,但他们仍会以过来人的身份,劝导执拗不化的乡亲,今天所有的斤斤计较,将来都会云散烟消,被时间一一打败。

    的确,在他们成群结队决定告别农村生活那一刻起,故乡就注定要被时间打败了。

    越来越多的人搬进城后,村里再也组织不起护渠、引水、修路、挖井的队伍。半山腰处,夏有蛙鸣冬有薄冰的池塘最终干涸,山脚下的溪边再也不见用棒槌捶打衣物的女人,通往田地的道路逐年垮塌荒废,村头洼地的水井渐渐被淤泥石块填埋。

    时间打败了这些属于农村的公共设施,也就从根基上瓦解了乡亲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即便是村里最强势的男人和最壮实的女人,也只能自生自灭。被扼住咽喉的故乡,只能苟延残喘。

    时间就这样打败了他们这代人,也打败了故乡吐故纳新的能力。我一度以为,逃离农村的人们会摆脱被打败的命运。

    只是现在我才发现,告别乡村进入城市的我们,其实和他们一样被时间打得溃不成军。不满3岁的女儿,不知祖坟为何物,站在坟前喜笑颜开,徒留我和父亲神情凝重;望着车窗外连绵不断的丘陵山峰,她随口而出的是“小乌龟爬山坡”;望着那个喊我乳名的老奶奶,她一脸茫然。眼前的一切对她来说,全是陌生的,倒是邻居养的一只踱步的公鸡和几只母鸡以及拴在树下的山羊令她兴奋,那是她在电视和手机视频里认识已久的“朋友”。

    她不知道,在故乡被时间打败之后,我和她都将成为回不去故乡的人。

(有改动)

(1)、下列对文中“故乡”描述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通往老房子的道路,有的已经完全被草木封锁,有的即使可行,也是暂且可绕行、荒草丛生的路,这写出了故乡的破败。 B、曾经住过的老房子,其现状或勉强可以住人,或摇摇欲坠,或已坍塌,或早已变为菜地、麦田和橘园,这表明其荒废已久。 C、生活在老房子里的主人——那些能呼风唤雨或性格突出的,结局出奇的一致,先后都被时间抹去,归拢于那一座座的坟头里。 D、老房子的主人或离去或离开,使得村里劳力不足,无法组织各项维护的队伍,以致池塘干涸、道路荒废、水井被填满等。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开篇第一句作者便将主观与客观对立起来,如“从未想过”、“事实几乎就是这样”,并抒发其回乡时出乎意料与无奈的情感。 B、“实际上,5年前情况就已经这样了”一句,既交代了作者两次回乡的时间间隔,也说明时间并没有让故乡变得面目全非。 C、“故乡就注定要被时间打败了”一句中的“注定”一词,表明了作者已经预测到故乡被时间打败的命运是不可避免的。 D、由于生活的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如农村中残酷的丛林法则被城市中温情的乡村记忆所取代。
(3)、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和表现手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第2段特写一个故乡女人形象以及“我”的感伤,既奠定全文的情感基调,也为下文展开对“被时间打败的故乡”的描述做了铺垫。 B、文章围绕我们一家人回乡祭祖事件展开行文,将叙述重点放在所见、所闻、所感上,表达了作者对失去故乡后心无处寄托的忧虑。 C、文章从老房子及其主人和其主人们的恩怨、农村的公共设施、故乡吐故纳新的能力等方面再现了被时间打败后的故乡面貌。 D、文章使用了排比、拟人、比喻等修辞手法,不仅生动描绘出故乡老房子破败的现状,也形象写出故乡苟延残喘的窘境。 E、文章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或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了留在村里的人们对自身生老病死问题和乡村后继无人现状的担忧之情。
(4)、《被时间打败的故乡》中,作者为什么会说告别乡村进入城市的我们,其实和他们一样摆脱不了被打败的命运?并谈谈它带给你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和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想北平(节选)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和古人对话

赵雨宏

一次,在一位朋友家里说话。朋友家有很好的音响设备,我们交谈时,客厅的喇叭里放着一张弹奏古琴的唱片。开始我并不留意,然而那奇妙的琴声终于拨动了我的心弦,使我忍不住中断话题,仔细谛听那仿佛来自远古的声音。

这是非常奇妙的声音,单纯,娓婉,使人联想起在山间的泉水。这是在月光下流泻的泉水,晶莹清澈,蜿蜒曲折,跌宕起落,时而一脉如壶滴,时而汹涌如奔马。水花撞击着岩石,发出清脆幽远的回响。沉浸在这样的琴声中,使人很自然地想起王维的诗:“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静言深溪里,长啸高山头”,“谷静秋泉响,岩深青霭残”……王维的诗句,简直就是琴声的绝妙写照。这琴声,也使人想起《礼记·乐记》对音乐的描绘:“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累累乎端如贯珠。”想得更玄一些,仿佛能想见一个宽袍长发的哲人,面对着流水,思绪起伏。抑扬顿挫的琴声就是他自由自在的思想在天地间飞翔。

 “那是《流水》,伯牙和钟子期高山流水结知音,弹的就是这曲子。”朋友向我介绍道。

数千年前的琴曲能否流传到今日,我很怀疑。不过,这琴声确实古意盎然,没有丝毫现代人的浮躁和张狂。在七根弦上,能弹出如此美妙而富有内涵的曲子,实在是让人惊叹的事情。古代的文人,曾经将抚琴作为必修的功课,所谓“琴棋书画”,弹琴列在首位。古代文人的生活中,有不少和弹琴有关的轶事。最出名的就是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琴声能代替语言,表明心迹,沟通感情,使两个陌生人成为知己。这样诗意的传说中,凝集着中国人的才情和智慧。诸葛亮在城头弹琴退兵的故事,在中国也是家喻户晓,读《三国演义》,这是最令人难忘的情景之一。如此戏剧性的场面,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不太可能发生,这也许是民间故事和小说家创作的结合。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对诸葛亮的琴艺和琴声没有一字描绘,只是交代情节而已,然而这样却留给读者留下了阔大的想象空间,诸葛亮怎样才能在琴弦上弹出他的镇静,弹出他的大智大勇,这需要怎样的心理素质和艺术技巧?且去自由想象吧。司马懿必定是深谙琴艺的,他能在从空中飘来的琴声中听出弹奏者的思想和心情 , 只是他无法识破一个智者绝顶高超的骗术。在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中,我看过现代人演的这出戏,演员靠的是脸部表情,诸葛亮的指上的功夫是无法表演的,而那迷惑了司马懿的琴声,更是难以展现。历史上有关弹琴的著名故事,还有《广陵散》,这是一阙叙事曲,表现战国时聂政刺韩王的传说,据说早已失传。《广陵散》的失传,曾被许多人演绎,《世说新语》 中有《广陵散绝》,不到百字,把故事写得惊心动魄:“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日:‘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太学生三千人上书,请以为师,不许。文王亦寻悔焉。”司马昭不理那么多知识分子的请愿,杀了嵇康,后悔时已经来不及。嵇康被杀头前弹的《广陵散》,应是此曲最后一次在世间回荡。一个临死的人,能沉着地将一段复杂的叙事曲弹完,也是不可思议的奇事。其真伪,恐怕也无从考查了。

一位在大学教书的朋友喜欢古琴,业余时间也自习操琴,是现代都市中难得的雅士。听说我对古琴有兴趣,朋友便赠我一张古琴独奏的唱片,演奏者是龚一和戴晓莲。演奏的曲目中,有《流水》、《阳关三叠》、《梅花三弄》、《平沙落雁》、《渔樵问答》等名曲,竟然还有《广陵散》。我不明白,这已经绝响的古调,如何又在今人指下复生?或者,关于它绝响的故事,本来就是无中生有的民间传说。对于唱片里的古曲,我宁信其真:这就是古人弹奏的《广陵散》,就是嵇康临刑前弹过的《广陵散》。这样的曲子,人们是不应该轻易忘却的。听着这些使人回肠荡气的古琴曲,遐想古人曾经历过的情境,只觉清风袭人,松涛、月色、水光扑面而来,也有金属的撞击声,有铿锵的英雄气概。这样的情境,已经难以复返。于是自然地想起刘长卿的《听弹琴》:“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李白当年听着这些曲子,曾经这样感叹:“客心洗流水,遗响入霜钟。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此刻,在古琴的余韵中,我推窗远望,既无碧山,也无秋云,唯有新建的高楼和正在施工的脚手架,陈杂在天地间,压迫着我的视野。这样的景色和古琴曲毫无关联。此时,不妨学韩愈,听琴时闭上眼睛,把自己想象成一片云叶:“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飞扬。”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我家过去年代的一只猫

李娟

    ①我们祖上几乎每一辈人都会出一个嗜赌成性的败家子。到了我外婆那一代,不幸轮到了我外公。据外婆回忆,当时破草屋里的一切家私被变卖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只木箱一面铁锅和五个碗。此外就只有贴在竹篾墙上的观音像及画像下一只破破烂烂的草蒲团。连全家人冬夏的衣裳都被卖得一人只剩一身单衣,老老小小全打着赤脚。

    ②但是外婆一直藏着一只手掌心大小的铜磬,那是她多年前有一次走了五十里的山路,去邻县赶一场隆重的庙会时买的。对她来说,这只小小的磬是精美的器物,质地明亮光滑,小而沉重,真是再漂亮不过了。更何况她曾亲眼见过庙子里的和尚就是敲着它来念经的(当然,那一只大了许多)。于是它又是神圣的。

    ③她时常对外公说,那是观音菩萨的东西,不可“起心”。可外公偏偏起了心,有一天输得眼红了回家对外婆拳打脚踢,逼她交出磬。后来外婆实在是被打急了,只好从怀中掏出来掷到门槛外,然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哭起来。

    ④六十多年过去了,外婆至今还时常唠叨起那只小磬,不时地啧啧夸赞它的精巧可爱。而那个男人曾经对她造成的伤害,似乎早已与她毫无关系了。毕竟外公都已经过世半个多世纪了,死去的人全都是已经被原谅的人。

    ⑤另外外婆时常会提到的还有一只大黄猫。那是继外公卖掉磬之后,第二个最不该卖的东西。

    ⑥第一次大黄猫被卖到了放生铺。放生铺离家门只有十几里路。清早捉去卖的,结果还没吃晌午饭,那黄猫就自己跑回来了。外婆和孩子们欢天喜地,连忙从各自的碗里滗出一些米汤倒给猫喝。

    ⑦结果第二天一大早猫又被外公捉去了。这次卖到永泉铺。永泉铺更远一些,离家有三十多里。外婆想,这回猫再也回不来了。结果,那天外公还没回来,那神奇的大黄猫就又一次找回了自家门。亏得外公赶集去的一路上还是把它蒙在布袋子里,又塞进背篼里的。

    ⑧外婆央求外公再也不要卖了。她说,只听说卖猪卖鸡换钱用,哪里听说卖猫的!再说谁家屋头没养只鸡、养条狗的,而自家连鸡都没有一只,就只剩这最后一条养生了……,这猫也造孽,都卖了两次还在想着自家里头,就可怜可怜它吧……但外公哪里能听得进去!过了不久,龙林铺逢集时他又把那只黄猫逮走了。

    ⑨龙林铺在邻县境内,离我们足有五十多里。虽然都晓得这回这猫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可外婆还是心存侥幸,天天把喂猫的石钵里注满清水,等它回家。

    ⑩这一次,却再也没有等到。

    ⑪我在新疆出生,大部分时间在新疆长大。我所了解的这片土地,是一片绝大部分才刚刚开始承载人的活动的广袤大地。在这里,泥土还不熟悉粮食,道路还不熟悉脚印,水不熟悉井,火不熟悉煤。在这里,我们报不出上溯三代以上的祖先的名字,我们的孩子比远离故土更加远离我们。哪怕再在这里生活一百年,我仍不能说自己是“新疆人”。

    ⑫哪怕到了今天,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离家万里,过去的生活被断然切割,我又即将与外婆断然切割。外婆终将携着一世的记忆死去,使我的“故乡”终究变成一处无凭无据的所在。在那里,外婆早已修好的坟窟依山傍水,年复一年地空着,渐渐坍塌;坟前空白的碑石花纹模糊,内部正在悄悄脆裂;老家旧屋久无人住,恐怕已经塌了一间半套……而屋后曾经引来泉水的竹管残迹寂寞地横搁在杂草之中,那泉眼四面围栏的石板早已经塌坏,泉水四处乱淌,荒早丛生。村中旧人过世,年轻人纷纷离家出走。通向家门口的路盖满竹叶,这路通向的木门上,铁锁锈死,屋檐断裂。在这扇门背后,在黑暗的房间里,外婆早年间备下的,漆得乌黑明亮的寿棺早已寂静地朽坏。泥墙上悬挂的纺车挂满蛛丝……再也回不去了!

    ⑬那个地方,与我唯一的关联似乎只是:我的外婆和我母亲曾经在那里生活过……我不认识任何一条能够通向它的道路,我不认识村中的任何一家邻居。但那仍是我的故乡,那条被外婆无数次提及的大黄猫,如被我从小养大一般,深深怜惜着它。当我得知它在远方迷失,难过得连梦里也在想:这么多年过去,应该往它的石钵里注上清水了!

    ⑭我不是一个没有来历的人,我走到今天,似乎是我的祖先在使用我的双脚走到今天;我不是一个没有根的人,我的基因以我所不能明白的方式清清楚楚地记录着这条血脉延伸的全部过程;我不是没有故乡的人,那一处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在我外婆和我母亲的讲述中反复触动我的本能和命运,永远地留住了我。那里每一粒深埋在地底的紫色浆果,每一只夏日午后准时振翅的鸣蝉,比我亲眼见过的还要令我熟悉。

    ⑮我不是虚弱的人,不是短暂的人——哪怕此时立刻死去也不是短暂的人。

    ⑯还有那只猫,它的故事更为漫长。哪怕到了今天,它仍然在回家的路上继续走着。有时被乡间的顽童追赶过一条条陌生的沟渠;有时迷路了,在高高的坡崖上如婴孩一样凄厉厉地惨叫;有时走着走着突然浑身的毛乍起,看到前面路中央盘起的一条花蛇……圆月当空,它找到一处隐蔽的草丛卧下。有时是冬月间的霜风露气,有时是盛夏的瓢泼大雨。

    ⑰总有一天,它绕过堰塘边的青青竹林,突然看到院子空地上那台熟悉的石磨,看到石磨后屋檐下的水缸——流浪的日子全部结束了!它飞快地窜进院子,径直去到自己往日吃食的石钵边,大口大口地痛饮起来。也不管这水是谁为它注入的 , 不管是谁,在这些年里正如它从不曾忘记过家一样,从不曾忘记过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苦寒日子里的火盆

李文义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冬季农村我家冰冷的土屋里,一个摆放在炕中间的火盆,徐徐地散发着微弱的热量,温暖着家人。

    灰头土脸的火盆,经年磨损已辨不清它的色泽,灰不溜秋不修边幅有些邋遢,是我和母亲挖来房前土坑的黄土,掺拌碎麻绳头仿造泥盆打制而成,盆壁粗糙凹凸不平。但它厚实,耐用,稳重,有如沉静在时光里的老者,静穆地抵御四面八方入侵而来的寒冷。它散发着秋阳晒干的柴草和牛马粪燃烧后的味道,偶尔窜出一丝瘦弱的青烟,嘘寒问暖呵护着家人。

    年迈的祖母整日厮守着火盆,有如它的保护神。祖母著一袭黑色长袍,黑色网兜罩住稀疏的花发,瘦弱的脸上布满了沧桑的皱纹和老年斑,半眯着凹涩的双眼,青筋裸露枯枝般的双手总是轻轻放在火盆上吸收热量,双膝上下叠加端坐在褥子上,一如默默念经打坐修行的僧尼。祖母喜爱抽烟,一杆尺余长的烟袋伸进火盆,深深一吸,火星闪烁,烟雾缭绕中的祖母如同仙人般养精纳神。左邻右舍难耐寂寞的老姐妹爱串门凑热闹,三三两两围拢着火盆,陪同祖母长枪短炮吞云吐雾,有一搭无一搭地东拉西扯,一坐就是小半天,真应了“老太太,小媳妇儿,一个一个有福人儿,不做饭,不淘米儿,坐在炕上烤火盆儿”的民谣,寒冷寂寞的时光随着袅娜升腾的烟雾悄悄溜走。

    数九寒冬的夜晚,闲暇的女孩子也爱扎堆凑热闹,二姐的闺蜜们常挤在我们家。几位穿着花棉袄梳着大辫子透着青春气息的女孩围坐在火盆旁学织毛衣。胖乎乎的二丫是初学,二姐先是平针起好头,再手把手教,食指怎样上线,怎样旋转回针,不厌其烦;黑黝黝的领弟是一知半解,二姐悉心点拨,恰到好处;闪着水灵灵大眼睛的小芹拿着半成品,是来学花样技巧的,两人比比画画,各抒己见。她们唧唧嘠嘠地说着话,说毛线,说款式,说图案,说织法,也说女孩子的悄悄话,说到高兴处,哈哈大笑不止。不小心,织针掉到火盆里,线头被点燃,女孩子惊叫拍打着。一张张甜美秀娟的脸散发出胭脂之气,女孩子的心事梦想和憧憬蕴藏在簇拥的火盆里。

    火盆里也有孩子的乐趣。我和四姐五妹在火盆旁写作业,看画本,玩嘠拉哈,翻绳,下五道。有时火盆里埋几个土豆,在抓心挠肝的急切等待中,外焦里嫩散发着芳香的土豆,让枯寂的冬夜充满甜蜜温馨。抓一把玉米、黄豆,散落到火盆里,噗噗噗,一粒粒黄豆变色裂纹;嘭嘭嘭,一颗颗玉来笑成了爆米花,掺杂着孩子们嘻嘻哈哈的欢笑声,惊醒了寂寞的长冬,成为苦寒日子里最简单的幸福。

    火盆也成为家中议事的中心,家庭中有许多重要事情,都是围坐在火盆旁酝酿成熟的。姐姐们长大了,有媒婆来提亲,父母与客人围坐在火炉旁,喝着茶吸着烟谈论着,媒婆眉飞色舞先是夸赞一番姐姐聪明能干,再口若悬河表扬小伙子吃苦耐劳。父亲时不时拿起小铲子弄一弄火盆,烟灭了,撮点火点燃,几经反复,姐姐的终身大事就敲定了。年关将近,家人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商量着购买年货的琐事,火盆映照着家人的脸庞,在寒冷中散发着其乐融融的温情。

    一盆余火,散发着热量,凝聚着人心,温润着一个家庭。在那些苦寒的岁月里,在破旧的老屋里,燃烧着祖孙三代的希望、梦想和未来……

(选自《散文百家》2018年02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再到凤凰山

陈忠实

    小小的凤凰城远近闻名,着意在山水韵味凤凰城山水名扬天下,得益于作家沈从文。凡读过沈从文作品的人,不仅难以忘记湘西的山水韵味和民俗风情,而且种下有朝一日走一回湘西的欲念。凤凰城是湘西风景风情的代表性杰作,自然为首选之地。

    十年前到凤凰城,看了山,看了水,看了沈从文先生的书屋和墓地,感触颇多,却不著一字,说来很简单,沈先生早在几十年前把湘西的山光水色和民生的风情灵气展示得淋漓尽致,至今都很难再读到那样耐得咀嚼的文字,我便不敢贸然动笔了。这回又去湘西,再上凤凰山,不仅有沈先生文章里的景致为参照,而且还有第一次来凤凰城的印象作对比,我发觉变化真是太快了,也太大了。

    我记得十年前进凤凰城时,要过一座桥,从桥上看下去,河水里浮游着几头水牛。水牛在河里懒洋洋地游着,露出硕大的头和头上的弯角,还有浅灰色的脊背水色不清,浑而近浊,漂浮着有藤蔓的野草,据说是刚刚下过雨涨了水的缘故这幕水牛戏水的景象就留在我这个北方人的记忆里。

    这回一看见凤凰城,一看见那条河,自然不再陌生,却看不见水牛的姿容了。水变清了,大约没有落雨也就没有涨水,更看不见浮草原先沙子泥土铺就的河岸,用水泥砌得整整齐齐,类似城市公园人工湖的堤岸了。我似乎隐隐生出某种缺失的惆怅。我又不敢说这种整修有什么不合适却想着那泛着青草的泥岸伸展着的自然状态的曲线,再也不复存在了。

    沈从文先生的旧居,十年前看了一回,这次来仍然想再看一回。我从东正街拐进中营巷,就感到拥挤和熙攘,拥挤着的男男女女,都是因观瞻一位作家宅第的好奇心所驱使。这位作家生前却是落寞的,尽管住在繁华的北京,活着时几乎是蛰伏隐居,即使在胡同里迎面撞怀,乃至不经意间头与头碰撞得起了疙瘩,却谁也认不出个沈从文来。

    现在,先生早已弃居的老宅旧屋,却“下自成蹊。据说一年四季都是络绎不绝的参观者,旅游旺季就这么拥挤着。

    旧居左卧室背后,有一方小小的火塘,上边吊着一只水壶,四周摆着几只小板凳。使我自然地发生最生动的联想,家人或朋友,围坐在火塘边,听燃烧的劈柴噼啪响着,水壶里的水咝咝响着,一碗热茶或叙友情,或议家事,该是怎样一番惬意和快活。

    沈先生的墓地在半山上,山不高,却很幽静曲径盘绕,杂树蔽荫。突然看到一块碑石,刻着龙飞凤舞的手书字体:“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初看吓了一跳,碑题内容似乎太硬,一下子竟反应不及。细看副题为“悼念从文表叔”。立碑题字者为大名鼎鼎的黄永玉便把太硬和突的感觉隐压下来,慢慢嚼磨,反复体味个中内涵。

    沈先生的墓,是以一块巨大的石头为标志,据说重达五吨上边刻着沈先生自己的话:“照我思索;能理解人;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这应该是先生一生的哲思概括,也是一种复杂曲折的人生历程之后的生命体验。只可领悟,不敢评说。

    据说这石头是黄永玉先生亲自为其表叔选择采掘来的,我便钦佩这位画坛大师超凡脱俗的审美取向,真是一块再恰切不过的石头。想先生平生不声不响,似乎也不爱热闹,悄悄走出凤凰,死后又悄然归于凤凰,不料热闹发生在死后拥挤了旧日宅老屋,又川流不息吵吵嚷嚷在坟头墓前,如果真有先生不死的幽灵,怎么承受得住……

    我依着同行的朋友去河上乘一种专供游乐的小艇,河水清冽,暑气闷热哲得缓解。河边有人在洗衣淘米。女人洗着淘着,淘着洗着的还有男人。洗菜的男女似乎平平常常,洗衣的男女居然还用着棒槌。棒槌在石头上捶击衣服的响声听来悦耳,那是我自小在家门口的涝池边和灞河里听惯了的脆响乐声。

    上岸后沿河边的小路走,不时有人拉着小车擦身而过,车上一顶遮阳的花布,车内置一张躺椅。花了几块钱的人坐在躺椅上。挣了几块钱的人拉着车子在小巷和河边跑着,供花了几块钱的人观光赏景。这是最简单最直白的一种关系,容不得多愁善感者说三道四。我看着觉得有点扎眼的,是一位坐在躺椅上的人的姿势,手里夹一支正燃着的纸烟,两条腿以八字撇开,搭在车子的两边,旁观青入目颇觉不雅。

    沈先生如果活着,今的凤凰在他的笔下会是怎样一番景致?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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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目❶

想象的孔子

孟宪实

近些年国学再兴,国人振作,于是中国文化的人物代表——孔子,日益受到国人的爱戴,不仅《论语》一书被人争相阅读,孔子之像也如雨后春笋,神州大地,纷然竖立。古代人物缺少形象记录,孔子像多用吴道子的画《先师孔子行教像》,而吴道子所作的画像自然也是根据想象。

什么样的孔子形象最符合大家心目中的孔子,这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孔子的外表,《史记》的记载是“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看来孔子在当时是真正的高人。对此,孔子像应该说最容易表现。但是作为雕像,多高更合理,显然需要考察多种条件,并非符合这个尺寸就一定是最好的。另外,孔子的学生曾经这样描写孔子的外表:“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也就是说,孔子温和而又严厉,威严但不凶猛,恭顺而安静。这个记载,对于孔子像的设计,十分重要。然而,一座雕像,不是连环画,不会把孔子的所有表情都表现出来。那么,一个比较恒定的孔子表情,应该是怎样的呢?把众多的元素,人们的希望、想象和认识都集中表现在雕像的神情上,艺术家的水准此刻无法不接受检验。

普查网上能够搜集到的孔子像,可以说,有多少雕刻家就有多少孔子像。孔子像,如今在中华大地上,很容易就会遇到,但是比较这些孔子像,如果没有文字注明“先师孔子”,恐怕没有什么人会相信,这些雕像竟然是在表现同一个人。不知道是雕刻家的问题还是我们敬仰者的问题,很多孔子像,一点儿都看不到孔子的影子,随便写上什么人的名字,都不会有人反对。

在我的心目中,孔子不该如此。

从历史印象上来说,应该选择孔子一生中最有代表性的时期来表现。孔子的一段话,历来被当作孔子自身的故事,那就是从十五岁而志于学到七十而耳顺。我以为,无论如何应该选择七十岁的孔子,那时候的孔子已经到达了人生的最高境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种充分而理想的自由状态。这绝不仅仅是孔子个人的状态,后代中国人也把这看成了中国人的最高境界。所以,孔子的雕像,应该以孔子的七十岁为自然界标。

七十岁的孔子应该是怎样的表情?经历了人生的所有阶段,周游列国,困于陈蔡,有家国而难报效,弟子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但是孔子毕竟完成了古籍的整理,教育出了一批人才,尤其是在理论上创立了儒家学派,成为中国人最重要的道德与政治源泉。在古人的“三不朽”之说中,真能当得起“立德”者,孔子是争议最少的。在孔子最后的岁月里,他的心态一定是最平静的,对于现实社会虽然依旧有很多不满,但是他展望未来,信心十足。因为最后的岁月,孔子的工作目标已经不是现实,而是未来。因为对未来有信心,所以孔子的表情应该是平静中有喜悦,目光是略带沉思而远望。

最后,孔子应该用怎样的身姿展望未来呢?思前想后,还是以现在常见的身姿较好。孔子很恭敬地拱手而立,对于未来他有信心,但是这不妨碍他一贯的恭敬态度。未来是后生的天下,后生可畏。为什么?因为孔子的理想,儒家观念的普及,所有一切,都得指望后生。可畏,也是一种期待,恭敬的态度,并不排斥道义的嘱托。当然,还有一个传统不能拒绝,那就是流传很久的吴道子所绘《先师孔子行教像》,正是恭敬的孔子,带出中国的礼仪之邦。但是,反对那种弯腰过分的姿态,最好就是直立身体,拱手于胸前的样子。

然而,瞻仰了很多现在的孔子像,说实话,内心真的很恐慌,为什么就没有我心目中的孔子像呢?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陈一帆先生的孔子像,心悦诚服之后,也终于感到了踏实。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孔子。温文尔雅、有德固勇、自信乐观、通达宽恕、心怀坦荡……凡是孔子赞扬的美德,在这尊雕像中似乎都已经具备;凡是孔子强调的精神,在这里都有展现。总之,我们能够想象的一切有关孔子的印象、故事和要素,一尊雕像都给予了表达。第一次被艺术品这样地震撼,我有了通神的感觉。

后来,我才知道陈一帆先生此像,是获得了大奖的,当时的评委会评语就一句话“先师的风范”。这是一句绝对到位的评语,顶得上我的千言万语。说来说去,那些我也不满意的雕像,缺的不正是先师的这种风范吗?

(有删改)

篇目❷

庄子的翅膀

叶春雷

人到中年,活着感觉越来越沉重。这种沉重就像一个人陷入沼泽,你拼命想让自己的身体变得轻盈,从泥沼的围困中挣脱出来,但是似乎越挣扎,陷得越深。

我感觉自己正陷入这种恐惧中。我周围的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泥沼,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时候我想到了庄子,想到了那个贫穷而中年丧妻的庄子。这只蝴蝶,或者大鹏。这是长翅膀的庄子,从人世的巨大泥沼中超脱出来,从而变得轻盈无比的庄子。比起我生活的时代,庄子的周围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巨大的泥沼,一个恐怖的陷阱。庄子,包括和庄子一样地位卑微的“士”以及比庄子地位更加卑微也更多数的“庶”,他们只是君主的猎物,被围困在君主的苑囿里,君主什么时候高兴或者不高兴了,就宰杀一只,纯粹是为了娱乐。那是一个毫无生命尊严的时代,那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时代。

庄子也是一只猎物呀,被君主围捕,却冲破君主的包围圈,胜利大逃亡了。对于“士”,君主不是纯粹用刀剑来对付,他们还用蜂蜜和甜酒,用玉帛和铜币。他们要让一部分猎物成为自己的宠物,供自己取乐,同时也充当自己的爪牙,去猎杀更加低级的“庶”。

楚王派使者持千金来了。楚王要降服庄子这只桀骜不驯的猎物。温柔的大网张开了,暗藏杀机。但庄子就是不入其彀中。庄子选择了突围。庄子冲天而起。庄子就是这样被逼出了一对翅膀。

庄子从此不再是一只猎物。庄子完成了自己。因为有了翅膀,因为舍弃,庄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自由是什么?自由是你一无所有之后,还能自信地对所有人说:“我富甲天下。”我们有这种气魄吗?没有。所以我们成不了庄子。

庄子曾经向监河侯贷粟,因为庄子家贫。庄子从来不是迂腐的伯夷、叔齐,庄子知道生命的可贵。但庄子从来不向君主摇尾乞怜,像那些君主豢养的哈巴狗。庄子是有翅膀的人。庄子的灵魂在天上,在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浩渺宇宙间。庄子是能够吞吐宇宙的人,“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庄子宁愿在污泥中曳尾,因为曳尾污泥,那是在与大自然肌肤相亲。

庄子就这样拔地而起。庄子在我们灵魂的仰望中翩翩起舞。庄子是雄浑的,庄子也是妩媚的。庄子一会儿是大鹏,力拔山兮气盖世;一会儿是蝴蝶,流连戏蝶时时舞。庄子让当时的社会吃惊,更让后人吃惊。这个长着翅膀的怪物,滑过阴暗的宫廷,滑过君主的刀丛,竟然毫发无损。凭什么?凭他的一对翅膀。

人到中年,我感到生命的沉重。因为我没有庄子的翅膀。说到底我没有庄子那样彻底的思想。思想使人轻盈,金钱使人沉重。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每个人都被捆缚在欲望的战车上,每个人都在冲锋陷阵,都在拼命拼杀。这是另一个尸横遍野的战场,没有硝烟,但比起战国的刀光剑影、血肉横飞,丝毫不逊色。我们没有翅膀,我们只有欲望。

庄子是战国时最伟大的散文家。  因为庄子的散文也有一对翅膀。能够飞翔的散文才是好散文,而能够在飞翔中不被大风刮散的散文才是散文中的珍品。庄子的散文在历史的大风中飞翔了两千多年,不仅没有散,没有像羽毛一样被刮得无影无踪,反而在风沙的打磨中日益铮亮,这得益于庄子翅膀的轻盈,还有坚定。

我飞不起来,因为我的沉重。这种沉重是污浊的,散发着生活的枯枝败叶的腐朽气息。我的生活中堆积着那么多腐朽的枯枝败叶,但我一点儿也不舍得丢弃,反而视若珍宝,所以我注定无法轻盈。

(选自《散文》,有删改)

篇目❸

景仰墨子

郭远庆

我不知道,在中国古代,有哪个思想家比墨子更为高大与完美。2500年前,正当孔子热衷于复古、老子醉心于逃避的时候,墨子却脚踏现实的土壤勇敢地建设着理想的未来社会。他的旗帜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科学、和平、平等、博爱。

要知道,直到今天,这几个大字仍然是我们全人类在努力靠近的目标啊!

他不光思想,而且行动。他充满了智慧,又燃烧着血性。墨家集团一代又一代“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地实践着老师的理想。

墨子狂奔十个昼夜,至少跑过两千里路赶到楚都,劝说楚王不要攻宋。楚王自恃有鲁班发明的攻城器械,不肯听从。于是墨子与鲁班进行了攻防演习,结果九攻九守,鲁班都不能取胜。鲁班说:“我还有最后的一着,但我不说出来。”墨子说:“我知道你那最后一着是什么,我也不说出来。”楚王不明其意,便问其详。墨子说:“他那一着就是杀了我,但是已经晚了。我的三百门徒已经进入宋国,登城协防,准备作战……”楚王只好罢兵。在诸子百家里,还有哪家哪派有墨子这样的大智大勇?

不趋利,不避害,言必信,行必果,克勤克俭,勇敢坚定,墨家是一个具有“我为人人”献身精神的完全值得信赖的集体。领袖孟胜受托为阳城郡守城,寡不敌众。弟子徐弱谏说:“死守无益,反倒会令墨家后继无人,不如放弃。”孟胜说:“对于阳城君,我不算老师也算朋友,不算朋友也算臣僚。如果不拼死守城,从此以后,寻求严师、贤友、良臣,谁会想到我们墨家呢?”徐弱信服,请求先死,为自家的弟兄们当开路先锋。当时,墨家派往宋国传达田襄子继任消息的两名弟子在完成任务之后,不听劝阻,毅然决然地返回围城,与墨家兄弟一同拼杀。最后,墨家186人全部战死殉城。

墨家对自身的要求之严几乎到了苛刻的程度。墨家人必须穿布衣、着麻鞋、吃糙食,苦行僧般地终日为“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而奔波劳碌。领袖腹的独生子杀了人,秦惠王本来已经赦免了他儿子的死罪,腹却说:“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于是,他坚持把儿子判处死刑。如果历代执法者都能如此,这个社会不早就变得清平公正了吗?

那些反对墨家学说的人也无不钦佩墨子的德行:孟子赞他“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庄子夸他累得骨瘦如柴也不舍弃理想。真是天下少有的壮士!尽管“墨翟之言盈天下”,与儒家对峙抗衡了几百年,终于像一盏明灯一样,隐没于历史无边的暗夜之中了。这一切,谁又能很好地作出诠释呢?

我猜一定是因为,权势者不光要“墨守”,更要攻伐;不喜欢“兼爱”别人,只愿意偏爱自己。20世纪初,只有梁启超挺身疾呼:“只可惜我们做子孙的没出息,把祖宗遗下的无价之宝,埋在地窖里两千年……我们还有面目见祖宗吗?如何才能够一雪此耻,诸君努力啊!”还有胡适烛幽洞微,著《先秦名学史》,称《墨子》是当时“真正有价值的唯一著作”,墨子也许是中国出现过的最伟大的人物,“是伟大的科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是一种高度发展的科学的方法的创始人”……

然而这一切,似乎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时至今日,著书也好,立论也好,闲聊也好,很少有人提起那位背时的先哲和英雄。实在是不亦悲乎!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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