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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回答文后各题。

宝物

    他的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母亲告诉他医院催着交钱。他说,“知道了,”并叫母亲不要着急。他坐车来到市区的一个叫着“王记”的古董行。

    你们这里收古董吗?顾林低声问正在电脑上忙着的一个男人,他是王经理。你有什么古董?王经理问。

    家中有一个宝物,顾林在8岁那年就知道了。宝物是一个瓷瓶。瓷瓶上画着一幅仕女图,人物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他用手机对着瓷瓶各个角度拍了照片。

    顾林把手机上的照片翻给王经理看。

    “瓷瓶现在在哪里?”王经理问。

    “在家里。”

    “不知道是真品还是赝品?”王经理自言自语。

    “应该是真品。顾林说。”他有点心虚,其实他也不知道是真品还是赝品。母亲常对他说,那是你父亲一直为之骄傲的东西……

    王经理打了一个电 话,一个穿着唐装的60多岁的老人从楼上下来。人们都喊他“老教授”,他曾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教授。顾林把手机送到老教授手里。老教授看到照片,眼睛突然睁大,后陷入深思,后又摇了摇头。

    “刚才听犬子说瓷瓶在你家里?能方便去看看吗?”老教授问。

    “能。”他说,“不一定卖。”

    “不妨。去观赏观赏。你不卖也不妨。”老教授说

    “顾林啊,快点来啊,又催交钱了。”母亲电话再一次打来。他连连说,“知道了。”

    “胎骨薄匀,绘画细腻,不错。”老教授看到瓷瓶说。

    老教授边看边摸。他时而嘴角露出一点微笑,时而蹙眉。

    “太像了,老教授自言自语。你认识顾开庭吗?”老教授问阅读答案宝物 他的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阅读答案宝物 他的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

    “是家父。”他说。

    “他人呢?”老教授问。

    “他住院了,急需要钱,不是这样我还不卖。您怎么知道家父的名字?”

    “有过一面之缘。你打算卖多少?”

    “3—30万。”他说。

    老教授沉思片刻,说,“好,30万就30万。”

    到了古董店,老教授吩咐王经理付8万元现金给顾林,还开了一张22万元的支票,还亲自给他写了个条子。

    “你怎么有这么多钱?”母亲看到几捆钱后,惊奇地问。

    “卖了瓷瓶。”他如实说。

    “也罢。你快去交钱,省得再催。重症病房花钱多。你爸还没醒转过来,这次受苦了。”母亲说时眼里含着泪。那个撞了他之后逃逸的人不知道能不能查出来?

    “应该能。”顾林安慰母亲。

两天后,父亲醒了过来。

    父亲出院后,问瓷瓶卖了多少钱。顾林说,“30万元。”

    父亲说,“可以了。”

    “看过瓷瓶后,买家还提到你的名字。”顾林说。

    “他会认识我?不可能啊,这个瓷瓶的主人在江南啊,离这远着呢,而且又这么多年了。”父亲说。

    年底的一天,顾林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约他到市黄海咖啡馆见面。

    “是您?”他一见面就认出老教授,陪同他的还有他的儿子王经理。

    “看到你的瓷瓶,我太喜欢它了,无论是真品还是仿品,我无所谓,看到它亲切啊。老教授说,你知道你家怎么会有这个瓷瓶的?”

    顾林说,“我听母亲说,25年前,父亲在江南打工,在一个冬日里,他救了一个落水的孩子,还救了跳到水里救孩子的父亲。天冷,父亲自己差点送了命,这家是开古董店的,就送了这个瓷瓶,听母亲说父亲当时还不愿意要,嫌弃它不能吃,还易碎,人家开古董店的老板正好到江北有事,父亲带着瓷瓶顺便坐着人家雇的船回了家。”

    “你的父亲救了我和他啊。”老教授指着王经理说。

    “怎么这么巧?”顾林笑着感叹。

    “其实我那天一看到这个瓷瓶,我就感觉是以前送出去的那个瓷瓶。老教授说,当年我父亲在送瓷瓶之前,找人鉴定过的,说是后人仿造的,知道它并不值钱,可是当时我的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我们还是把它送给你父亲。这些年我们一直愧疚啊,你父亲救了我家两条命,我们却给他一个不值钱的东西。为了这个瓷瓶,我们才在江北开了个分店,就想找到你父亲啊。”

    “原来是仿造的啊,那就不值钱了!”顾林说。

    “不是钱的事,”老教授说。“我们现在就去见你的父亲,瓷瓶我们也带来了,送出去的东西我们不敢再要回来。这次我找专家鉴定过了,是清代粉彩瓷真品。”

    “那值多少钱?”顾林问。

    “最少400万。”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16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顾林两次接到母亲打来的催款电话,这既交代了顾林家里当时所面临的困境,又为下文顾林卖掉瓷瓶埋下了伏笔。 B、老教授鉴别古董的眼光非常犀利。他在顾林家里看到瓷瓶,立刻感觉到这是一件真品,于是以30万元顺利成交。 C、当年顾林父亲救人之后,不肯要老教授送的瓷瓶,可见他并非施恩图报之人,不想因为救了别人就接受别人的馈赠。 D、顾林在对话中介绍了父亲当年救人的事情,这一细节主要是为了塑造父亲的高大形象,同时也补充交代了瓷瓶的来历。 E、小说以“瓷瓶”为题,有深刻的意味。瓷瓶是全篇的线索,贯穿全文始终;以“瓷瓶”为题揭示了小说的主要内容。
(2)、老教授提出去家里看看瓷瓶,顾林说他不一定卖。请结合小说上下文分析顾林此时的心理。以及产生这种心理的原因。

(3)、小说中的王教授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瓷瓶的真正价值“最少400万”收尾,这样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狗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亲爱的……”克纳普斯叹了口气,“您那米尔卡要是一条公狗,也许我会买下它,可是……”

    “米尔卡不是公狗?”中尉不胜惊讶,“克纳普斯,您怎么啦?米尔卡不是公-狗!哈哈!那么照您看它是什么?母狗吗?哈哈哈!这孩子,可真行!连个公狗母狗都分不清!”

    “您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瞎子或者是不懂事的娃娃……”克纳普斯生气了,“当然是母狗!”

    “说不定您还会说我是一位太太吧!唉,克纳普斯,克纳普斯!亏您还专科学校毕业哩!错啦,我亲爱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纯种公狗!而且它比任何一条公狗要强十倍,您却说……不是公狗!哈哈……”

    “对不起,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您……您简直把我当成了傻瓜……真叫人生气……”

    “得了,别生气,去您的……不买算了……您这个人死不开窍!待会儿您还会说,这狗的尾巴不是尾巴,是腿呢……别生气。我对您本来是一番好意。瓦赫拉梅耶夫,拿白兰地来!”

    勤务兵又送来一瓶白兰地。两位朋友各斟一杯,沉思起来。半个小时在相对无言中过去了。

    “就算是母狗……”中尉打破沉默,沉着脸瞧着酒瓶,“真是怪事!不过这对您更好啊。它能给您下崽,一头小狗崽子就是二十五卢布……谁都愿意买您的。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喜欢公狗!母狗比公狗强一千倍。母狗更识好歹,更恋主人……这样吧,既然您这么怕母狗,您给个二十五卢布就带走。”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勤务兵端上煎鸡蛋。两位朋友吃起来,默默地把一平锅鸡蛋吃个精光。

    “您是个好小伙子,克纳普斯,诚实……”中尉擦着嘴说,“就这么放您回去我也过意不去,见鬼去……您猜怎么着?把狗带走吧,我白送您了!”

    “叫我把它弄哪儿去呀,亲爱的?”克纳普斯说完叹一口气,“再说我那里有谁能照看它呢?”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

    “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

    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便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节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匠人之心

余显斌

    “泥人曾”是我爹的外号。

    我爹捏泥人,将土筛净,加上些棉绒,然后和泥,揉醒。再然后,捏出头、身子和腿。接着,又捏出鼻子、耳朵,嘴唇,再倒腾出一双眼睛。哎,一个人就出来了,咧着一张嘴。

    那是谁啊?大家望着,觉得认识,可一时又说不出来。

    等到我爹再给那人脸上安一颗痣,大家都呵呵笑了,是张旺。对,没错,就是张旺。可是,张旺是酒鬼啊,那神态咋能捏出来啊?

    我爹拿了小竹刀,在泥人身上刮刮抹抹的,张旺的身上,就斜披着一件衫子,身子歪歪斜斜的,一副要倒不倒的样子,醉态可掬。

    大家见了,都嘎嘎嘎的,前俯后仰。

    张旺见了,吐着酒气扔下一句:“比吴六强多了。”然后,歪歪斜斜走了,喝酒去了。

    吴六是谁?我爹的师弟。吴六小时,和我爹一块儿,跟着我爷爷学习捏泥人:我家八代都是捏泥人的,属于捏泥人的世家。

    那时,我爷爷是挑了泥人,四处去卖的。

    我爷爷死后,不久,小镇就成了旅游之地,大家都来看山,看水,坐船,吃八大件。当然,也要买上一些东西,提着高高兴兴离开。

    我爹开了一个店,名叫“泥人世家”,货架上摆着的,全是泥人,有八仙过海,有西天取经,有桃园三结义……一个个泥人,活的一样。

    我爹的生意呜呜的,火箭一样向上冲。有老外也来买,摸着八戒的肚皮,对我爹翘着拇指道:“very good!”

    我爹问我:“他说啥?”

    我说:“夸你呢。”

    我爹就眯着眼,乐得如弥勒佛一样。

    吴六呢,也开着个店面,名“圣手真传”。他把我爷称为“圣手”,自己属于嫡系弟子。可是,嫡系弟子生意并不好,一直不死不活的。

    有一天,我爹的生意也如吴六的一般,呼一下跌到谷底。

    那天,张旺来了,说要买一个泥人。我爹准备去拿,他说他自己挑。最终,他在一堆泥人里,挑出一个“赵子龙冲阵”的泥人:赵子龙白盔白甲,双手持着一杆枪,骑着快马,冲向曹军。

    张旺说,他就看中这个了。可是,在找钱时,泥人落在地上,碎了。他低头一看,啊地叫了一声。有客人见了,低头一看,也啊地叫了一声。泥人碎后,里面竟然有砂石,有草木,还有一只死蚯蚓。

    这可是捏泥人的大忌啊。

    捏泥人前,要选土,捣碎,筛净,是为了泥质细腻,更主要是为了干净啊,如果泥人里有土粪、烂树叶、石头,是要挑出来的。更不能有死虫子、死蚯蚓什么的,不然,泥人会发臭的。

    捏泥人是一件良心活。因为,没谁买了泥人会打碎检查的。

    我爹傻了眼道:“咋……咋会啊?”

    张旺白着眼说:“我冤枉了你?”

    当然是冤枉了,几天后,工商局的老王就来了,找到吴六,罚款,让为我爹恢复名誉。原来,张旺打碎的泥人不是我爹的,是吴六的。吴六悄悄让张旺拿着,来到我爹店中,假装是在我爹店里挑选的,故意打碎,露出里面的东西,嫁祸我爹。

    我爹在张旺走后,当晚就调出店里的电子监控设备,看得一清二楚,当即找到张旺,半瓶酒下肚,张旺啥都说了。

    张旺也被罚了款。老王说,消费者有权利,可消费者也不能污蔑陷害商品经营者啊。

    吴六被罚,谈起原因道:“谁让我师傅偏心,绝招不教我,不然,我咋会不如我师兄。”

    我爹听了,找到他,告诉他,我爷爷是公正的,是你缺乏匠人之心,所以生意才不行。吴六问凭啥这样说啊。我爹问:“你筛土了吗?”

    吴六说:“筛了。”

    我爹问:“你加棉花了吗?”

    吴六说:“加了。”

    我爹问:“是棉绒吗?”

    吴六沉默一会儿,说:“不就是为了泥巴有韧性吗?我用的棉絮,不一样啊?”

    我爹说:“不一样。”

    我爹解释,棉绒能和泥均匀和在一起,棉絮不行,因此,泥巴韧性不好,而且棉絮过后发胀,泥人表面会拱出包。

    吴六不说话了。

    后来,吴六生意也渐渐好了。

    我爹知道后笑了,告诉我:“你六叔啊,有匠人心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鲁鲁(节选)

宗璞

    鲁鲁原是孤身犹太老人的一只狗。老人前天死去了,他的死和他的生一样,对人对世没有任何影响。后事办完了,这矮脚的白狗却守住了房子悲哭,人们打他,他也不肯离去。房东灵机一动说:“送给下江人范先生养吧。”这小村中习惯把躲避战乱到当地的外省人一律称作下江人。于是他给硬拉到范家,拴在大树上。

    晚上,鲁鲁坐在地上,悲凉地叫着,声音更带着十分的痛苦、绝望,像一把锐利的刀,把山村的春夜剪碎了。

    房门开了,两个孩子走了出来。6岁的弟弟捧着一钵饭,对鲁鲁说:“鲁鲁,你吃饭吧,这饭肉多。”10岁的姐姐温柔地说:“鲁鲁,你就住在我们家吧。拉拉手吧?”这话今天姐姐已经说了好几遍,鲁鲁总是发出一阵悲号,并不伸出脚来。姐姐伸手去摸他的头,鲁鲁一阵颤栗,连毛都微耸起来。这只小手很轻,但却这样温柔,使鲁鲁安心。他咻咻地喘着,向姐姐伸出了前脚。

    “好鲁鲁!”姐姐高兴地和他握手。“爸爸妈妈!鲁鲁愿意住在我们家了!”

    爸妈走出房来,在姐姐介绍下和鲁鲁握手。妈妈轻声责备姐姐说:“你怎么把肉都给了鲁鲁?我们明天吃什么?”弟弟忙说:“明天我们什么也不吃。”

    过了十多天,鲁鲁情绪显然已有好转。有一天,鲁鲁出了门,踌躇了一下,却忽然往山下城里跑去了。他要去解开一个谜。

    黄昏时他进了城,在一座旧洋房前停住了。他坐在门外,不时发出长长的哀叫。这里是犹太老人和鲁鲁的旧住处。主人是回到这里来了罢?怎么还听不见鲁鲁的哭声呢?有人推开窗户,有人走出来看,但都没有那苍然的白发。鲁鲁在门口蹲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早上,人们气愤起来,拿来绳索棍棒下决心要处理他。他又饿又渴又累,看着屋门,希望在这一瞬间老人会走出来。但是没有。这时他想起了那温柔的小手,便跳起身,冲出重围向城外跑去了。

    姐弟俩很难过,傻鲁鲁!怎么能离开爱自己的人呢!你一定会回来的吧。

    他们终于等到了鲁鲁回来。姐姐冲过去弯身抱着他的头,他抵着姐弟俩的手,又给爸爸妈妈作揖。那晚全家都高兴极了。

    从此鲁鲁正式成为这个家的一员了。

    日本投降的消息传来的那天,整个小村沸腾了。一家人紧紧抱在一起,他们终于可以回北平去了。但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鲁鲁是不能去的。最后的决定是把他送给T市爱狗的唐伯伯。

    T市附近,有一个著名的大瀑布,10里外便听到水声隆隆。车经这里的那天,姐姐发着烧,还执意要下车去看。于是爸爸在左,妈妈在右,鲁鲁在前,弟弟在后,向观瀑亭上走去。急速的水流从几十丈的绝壁跌落下来,在青山翠峦中形成一个小湖,水气迷蒙,一直飘到亭上。姐姐觉得那白花花的厚重的半透明的水幔和雷鸣般的轰响仿佛离她很远。她努力想走近些看,但它们越来越远,什么也看不见了,倚在爸爸肩上晕了过去。

    姐姐因病住进了医院,从此鲁鲁再也没有看见姐姐。没有几天,他就显得憔悴,白毛失去了光泽。唐家的狗饭一律有牛肉,他却嗅嗅便走开,不管弟弟怎样哄劝。

    范家人走时,唐伯伯叫人把鲁鲁关在花园里。在飞机上,姐姐和弟弟为了不能再见鲁鲁,一起哭了一场。他们听不见鲁鲁在花园里发出的撕裂了的嚎叫,看不见鲁鲁因为一次又一次想挣脱绳索,磨掉了毛的脖子。他们飞得高高的,遗落了儿时的伙伴。

    鲁鲁发疯似地寻找主人。唐伯伯总是试着和他握手,同情地、客气地说:“请你住在我家,这不是已经说好了吗,鲁鲁?”

    有一天,鲁鲁又不见了。过了半年,大家早以为他已离开这世界,他竟又回到唐家。他瘦多了,身上好几处没有了毛。他又一次去寻找谜底后,又历尽辛苦回来,只是为了不违反主人的安排。

    但后来他却有了观赏瀑布的癖好。他常常跑出城去,坐在大瀑布前,久久地望着那跌宕跳荡、白帐幔似的落水,发出悲凉的、撞人心弦的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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