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按所抄见电量(每家用户电表所表示的用电量)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收费标准如下:月用电量 | 不超过50千瓦时的部分 | 超过50千瓦时不超过200千瓦时的部分 | 超过200千瓦时的部分 |
收费标准 (元/千瓦时) | 0.53 | 0.56 | 0.63 |
例:某户月用电300千瓦时,需交电费为0.53×50+0.56×(200﹣50)+0.63×(300﹣200)=173.5(元),若9月份小明家用电量为130千瓦时,则他家应付电费{#blank#}1{#/blank#}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