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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文学类文本阅读

没有对手的生活

    ①我的舅舅王五退休了,他说:“我终于可以好好地休息一下啦。”可在我看来,他刚休息了三两天,人就委顿得如同一片枯黄的菜叶。

    ②我这样形容我的舅舅王五,并非故意对他不敬,而是因为,他以前经常用同样的话来讽刺我。所以,当我看到他满脸憔悴的样子,就不由自主想起了那句话。我跟他之间的关系,已经令人兴奋地变成了一片黄菜叶与另一片黄菜叶之间的关系,这很好。

    ③退休以前,我的舅舅王五是这座城市里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干部。我呢,什么也不是。我辞掉了工作,回到家里睡觉。睡不着觉的时候,就靠读书和写小说打发时间。我整天披头散发,吃穿都不讲究,脸色也不太好。满面红光的舅舅对我很瞧不起。他跟我的母亲也就是他的姐姐,或者别的什么人提起我时,总是说“那片黄菜叶”如何如何。我心里对他很是反感。

    ④变成了另一片黄菜叶的舅舅以为自己生病了。他去医院做了全方位的检查,医生说:一切正常。他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连续换了两家医院,还是一切正常。他犯了糊涂,对家里的一只老花猫大发了一通脾气。他说:“没病?没病怎么浑身没有一点力气?没病怎么吃不下饭?你能告诉我吗?他妈的你说你说呀!”可怜的老花猫被他吓坏了,一跃而起,以龙卷风的速度逃掉了。

    ⑤我的舅舅突然心血来潮想写小说。他亲自屈尊来到我的狗窝般的小屋子里,还带来了一条好烟。他知道我烟瘾很大,不过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抽过他一支烟。他对我说:“你看我整天闲着,都快闲出病来了。怎么办呢?你教我写小说吧。”他又说:“我这一辈子,就是一部很好的长篇小说啊。”我一支接一支抽着他带来的好烟,以沉默的方式与他喋喋不休的诉说相抗衡。他告诉我他哪年哪月参加革命工作,又怎样把一个又一个对手打下马去,从而开辟出崭新的工作局面。他提到了一个又一个名字,这些名字,有的我熟悉,更多的是我第一次听说。

    ⑥我的舅舅王五说:“老丁,老丁你知道吧?”我点点头。老丁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他跟王五是一个单位的,而且就住在王五的楼上。我的舅舅王五说:“哼,老丁!就凭老丁那点本事,也想跟我争一把手的位置!”他没有再说下去。他眯起眼睛,仰在那张不堪入目的破沙发里,脸上荡漾着令人陶醉的幸福。

    ⑦我的舅舅王五果真写起了小说。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写的是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他写得很投入。他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他,连窗外那棵老杨树上的鸟儿也不行。很多人都亲眼看到他在一天下午跟那棵老杨树以及树上的麻雀们玩命的情景,简直可以说是惊心动魄。他从家中狂奔而出,用石头击打树枝上叽叽喳喳的麻雀。落叶纷纷,在地面上铺了厚厚一层,细看,其中还夹杂着几根麻雀的羽毛。邻居们都惊呆了,他们不知道王五这个老家伙今天吃错了什么药。如果不是老丁下班回家从轿车里探出头来冲他哈哈大笑了一阵子,我敢打赌,我的舅舅王五肯定会毫不留情地把那棵老杨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也给打下来。

    ⑧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几个月以后,我的舅舅王五又改变了想法,他不再写小说了。他当上了园丁,在家里莳花弄草,各种各样的花草挤满了阳台。让我感到更加意外的是,他的精神状态也逐渐好转了,几乎达到了退休前的水平。

    ⑨我忍不住问他:“舅舅,你为什么不写小说了?”他瞥了我一眼,笑笑说:“忙啊,没时间哪!”紧接着,又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楼上的老丁也退下来了。他在家里养了不少花草,我要跟他好好比一比……”

    ⑩舅舅对我说的悄悄话,一直让我品味了很长时间。现在,我终于可以自豪地向全人类宣布,我对那个名叫王五的人有了比以前更深的了解。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舅舅王五退休时说“我终于可以好好地休息一下”,表明他厌倦了在单位的工作,为终于可以重新过一种自在清闲的生活而感动由衷的高兴。 B、舅舅王五明明身体一切正常,却满脸憔悴而“萎焉得如同一片枯黄的菜叶”,根本原因在于王五不适应突然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变化。 C、小说将舅舅王五的形象刻画地生动形象,有赖于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等方面成功的描写,以及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的外貌描摹。 D、小说以第一人称来写作,便于抒发情感,并使情境显得更为真切,让故事具有一种真实性,同时还起到串联故事情节的作用。 E、幽默是本文的一大特色,作者在诙谐的叙述中,将主人公的形象逐步勾画出来,而幽默手法的运用,也更有利小说主旨的表达。
(2)、舅舅王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概括作答。

(3)、有没有对手,王五的退休生活状态完全不一样。你如何评价王五的这种情况?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冬夜的歌

谢静

    太阳像一只橙黄的圆橘,渐渐被灰蒙蒙的暮云遮去。呜呜鸣响的西北风摇撼着树木,摇撼着电线杆。狂舞的雪片碰撞在窗玻璃上,开始了它化为冰凌的再生……

    坐在温暖如春的屋里,靠近银白色热烘烘的暖气片,我在阅读欧·亨利的名作《最后一片叶子》。

    写字台上的两盆腊梅和玉兰,给房间增添了淡淡的幽香。那圆的、扁的、方的、长的,从海滩捡回来的五彩石,点缀于花盆之间,望去完全没有冬日的景象。

    妻悠然斜倚于沙发上,正在织一件米黄色的毛线衣。纤细的手指,轻盈地抖动。

    不知从何处,传进耳鼓一阵时断时续的悠远的喊声:“各家各户……注意啰……小心煤气……中毒……防火……防盗……”

    这声音由远而近,在寒风凛冽的冬夜回响着,使我油然产生一种苍凉之感。读书的兴致完全被搅乱了。我刚看到“老贝尔门是住在她们这座楼房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过六十,有一些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那样的大胡子……”便就此打住,折页合书,忍不住问:

    “这是谁?神经病?深更半夜在街里大呼小叫的,不怕惹人烦?”

    “你才出差回来,不知道咱们街里出现的新鲜事儿。”妻继续织着毛线衣,没抬头,“这是一个部队离休的老干部,回来跟女儿、女婿养老的,半个月前开始,天天这么喊呐!”

    “嘿,干嘛不住干休所?”我诧异了。

    “大约是怕寂寞。”妻按自己的理解说。

    “他女儿、女婿也够呛,父亲辛劳了一辈子,晚年应该让他在家享享清福,怎么会让老人到街上干这呢?难道是缺钱花吗?”我不满地嘟哝。

    “哪里话,他的钱多的花不完,给区幼儿园送了三百,国库券买了一千。”妻抬起头来辩解说,“人家夜间值班,完全是尽义务。”

    我呆了,有些不可思议。听那喊声越来越大,已接近我居住的楼下。

    “各家各户注意啦,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止煤气中毒——!”

    这声音倏忽间变得顺耳起来,可以听出是走南闯北、有点走了调儿的中原乡音,带着其特有的悠长的拖腔,容易使人联想到草原上的牧人,在广阔的原野呼唤走失的骏马……

    “……喂,这是谁家的自行车?谁的车?快搬进去,天不早啦!”

    那绝不是民警们手中拿的那种半导体喇叭。是纸喇叭筒,还是铁皮的?我猜测,并直起身来,想看清楚这吆喝的老人的模样。窗玻璃上蒙着一层薄冰。室外是浓深的夜色和飞扬的雪花。

    “呀,真该死,是我的自行车忘搬了!”妻的脸上含着些微的惊慌。

    “我去搬!”

    穿上外套我飞步下楼。刚走到二楼楼梯口,见妻的那辆“凤凰”车已搁在梯口的空档上。

    我的心热了。

    此后,每天傍晚至深夜,我的耳边都回响着这老人的吆喝声。渐渐习惯了。像听风声、车声、雨声、树声一般习惯。这吆喝声,穿越深深的夜空,把人安然地带入了温暖甜美的梦乡。

    因为工作忙,业余时间要赶写技术论文,《最后一片叶子》一直没有读完,真有点对不住欧·亨利先生。也对不住妻,她读了多遍,向我介绍。不过,那吆喝声却必不可少。每当此刻,耳神经似乎变得特别敏锐灵巧。

    “咦,是时候了,怎么那老人没出来?”我在写字台边不安地问妻子。

    “哦,他作为区街系统的先进代表,到市里出席劳模会去了!”妻在读《英语九百句》,乐呵呵地告诉我。“我说呢!”心,释然了。

    “……还有亲爱的,瞧瞧窗子外边,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难道你没有想过,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却从来不摇一摇,动一动呢?唉,亲爱的,这片叶子才是贝尔门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我终于读完了《最后一片叶子》,这最后一段大约是小说的文“眼”吧?我大声地读给刚进门的妻听。妻的眼眶湿润了。肯定是为了贝尔门的献身精神。

    我看看表,该是老人吆喝的时间了。

    我凝神静听,没有。我挨近窗户,还没有,我不安起来。贝尔门的死和妻子的泪给我带来了不祥的预感。我拉开门,要到阳台上去——

    “别等了,”妻在身后喊,声音有些哽咽,“他……在结冰的街上……滑了一跤。从夜校回来时……我……看到了……他,难站起来了……”妻变得泣不成声。这难道是真的吗?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各家各户……注意啰……防火防盗……小心煤气……中毒……”

    不,我分明听到了那亲切的永不消逝的喊声!像一首动听的灼人心胸的歌。

(本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觉得不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家训

侯发山

    钟鸣坐上县环保局局长的宝座不到一个月,才知道宝座上也有蒺藜,有些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么容易。譬如,南岭化工厂废水排放不达标,周围村民意见很大,钟鸣调查后得知情况属实,要求南岭化工厂立即停产整改。这边刚放下电话,那边电话又响了,是县里边一个领导打来的,说南岭化工厂是县里的纳税大户,不能停产。官大一级压死人,钟鸣不能不听。当天晚上,他还接受了南岭化工厂厂长的宴请,收取了一个五万元的红包。红包现在就躺在钟鸣办公室的抽屉里,一直没动。在他看来,那红包就是个定时炸弹,不定什么时候炸响呢。①他心里边乱得像一团麻,理不出个头绪。他推掉一切应酬,这个周末,就是明天,打算回老家一趟,放松放松。

    电话打通了,是爹接的电话:“鸣,明个儿回来?啥事?没事?别忘了,七不出门,八不回家……就这,我挂了。”爹的话音里透出一股拒人千里之外的气息。

    钟鸣哭笑不得,心说我的娘哎,都啥年代了,还这么迷信。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教育他,七不出门,八不回家。说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话,要他铭记终生,传给下一代。长大后,钟鸣才明白,这就是他们家的家训。平时在单位,好多同事都晒他们的家训,说是晒,其实是炫耀。对于他们家的家训,钟鸣一直羞于启齿。心说老祖宗真是没文化,要制订家训也得有点档次啊。看看人家曾国藩留给后人的家训:家俭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再看郑板桥的“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再看纪晓岚的四戒四宜:一戒晚起,二戒懒惰,三戒奢华,四戒骄傲,一宜勤读,二宜敬师,三宜爱众,四宜慎食。……哪一家都比自家的强啊。

    钟鸣还有一点不明白,自家的家训有什么好?村里好多人咋都拿来用呢?记得邻居一位大爷是这样解释的,阴历逢“七”的日子,如初七,十七,二十七,家人是不能出远门的;阴历逢“八”的日子,如初八,十八,二十八,常年在外的人是不能回家的,要错开这个日子,否则,家里会遭不测的。至于什么根据,那位大爷也说不清。钟鸣曾问过娘,娘也闹不明白。他没敢去问爹,他自小就怕爹,有事都给娘叨咕。

    钟鸣看了看日期,明天是六月初八。他想好了,不管家训那一套,回家。常回家看看不是随便唱唱就得了,要付诸行动。第二天,钟鸣开上车直奔老家。

    见到钟鸣,爹阴着脸,没有理睬他,反倒是娘,有一点小激动,更多的是不自在。

    钟鸣抽出一根烟递给爹,爹看了看,没接,掏出自己的旱烟袋,吧唧一声,一团烟雾把自己核桃般的脸淹没了。

    “爹……”钟鸣期期艾艾叫了一声。

    “不让回来,咋回来了?”爹闷声闷气地说。

    娘看了看儿子,看了看老头子,说:“鸣儿难得回来一趟,别……”

    “你知道啥?!”爹横了老伴一眼。

    娘不吭声了。在爹面前,娘就是老鼠遇到了猫。

    钟鸣看不下去了,忍不住说道:“爹,七不出门,八不回家,都是老黄历了……”

    “放屁!”爹挥了下烟袋,差点打到钟鸣头上。

    钟鸣吓了一跳。小时候,他没少挨过爹的烟袋。自从他考上大学,直到参加工作,爹没有打过他。今天是怎么啦?怎么发这么大的火气?

    娘瞪了老头子一眼:“有话好好说,别犯驴脾气。”

    钟鸣也说:“爹,我有啥做得不对,您说嘛。”

    爹喘着粗气,不满地瞟了钟鸣两眼,说:“七不出门,八不回家,是咱家的家训。以为你知道其中的意思,看来你还是糊涂。七指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七件事。在过去,办这七件事,完全靠家里的男人。就是说,你要出门可以,必须先把这七件事办好,否则,就不要出门。八指的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八件,是做人的根本,人生的八德。这八件事没有做好,是极不光彩的,就不要回家丢人现眼、连累家人……你想想,我为啥不让你回来。”

    钟鸣恍然大悟,这才明白家训的含义,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爹都了如指掌。

    爹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就得心里有百姓,那个化工厂效益再好,若对老百姓造成危害,就得治理,就得关闭!”

    ②钟鸣心里一下子亮堂起来,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英  雄

立夏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映照出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枚“咝咝”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朦胧间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着,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时的心情,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他举起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追加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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