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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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广东省肇庆四中七年级下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永不录用

       ①已是凌晨三点,当他从网吧里出来时,满脑子仍然充满游戏里的刀光剑影。他如网游中的大侠般麻利地翻过校园墙头,突然一个黑影横亘眼前,他意识到:这次真要挂了。

       ②班主任只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卷铺盖回家吧。

       ③他慌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保证今后改。”班主任冷笑:“你还好意思求我,这已经是第11次了,上次我已经在全班面前宣布你只有最后一次机会。”

       ④父亲来了,穿着布满灰尘的破棉袄,在充满现代气息的校园里显得分外扎眼。父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道:“农村孩子考上重点中学不容易,如果被开除了,他一辈子就完了。”

       ⑤“给他机会够多了,而且我不希望班里有个害群之马。”班主任断然拒绝。

       ⑥父亲踉跄了一下,“扑通”跪倒在地,所有人都惊呆了。他心如刀割,仿佛在滴血,终于爆发了,一把扶起父亲,口气凛然地说:“爸,别求了,我们走。”

       ⑦班主任轻蔑地说:“对,回你的乡下撒网吧,只要有我在,就永不录用你这个无可救药的人。”

       ⑧回到家,他躺在床上睡了三天,感觉前途渺茫,世界一片灰暗。可怜的父亲,仍不愿放弃,又出去四处求人,希望能有个学校接受他。他心里更加难受,一个被开除的学生,哪个学校还愿意要呀。

       ⑨但父亲却真办到了。父亲兴高采烈地跑回家,告诉他,镇中学同意让你插班旁听了。他顿时泪眼滂沱,可以想象,这些天父亲低三下四地四处求过多少人呀!他哽咽地说:“爸,您受苦了,都是儿子不孝。”父亲憨憨地笑:“只要你能改就好。”他下跪起誓:“一定痛改前非,考上大学。”

       ⑩毕竟底子不错,加上刻苦攻读,他的成绩进步很快。转眼一年过去了,他已升至高三,书本和大学占据了他所有的心灵空间,偶尔想到曾经的网游岁月,恍若隔世。

       ⑪一天晚上,父亲突然对他说:“告诉你个好消息,你以前的那个班主任调到省附中了。”他毫无兴趣:“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孩子,你不知道,你还保留了学籍,就是因为他你才能回去的。”停顿了片刻,父亲又说:“我今天又到学校去求校长,他答应让你回去读书。”

       ⑫一切简直难以置信,但当他重新跨入那个熟悉而陌生的校门时,他狠狠地对自己说:“我不仅要从这里爬起来,还要从这里起飞,证明给那个家伙看看我是否无可救药。”

       ⑬转眼一年过去了,他实现了诺言,考上了省里的重点大学。上学前的那个夜晚,父亲拿出珍藏多年的老酒。

       ⑭他恭敬地敬了父亲一杯,又敬了母亲一杯,然后父亲为他斟满第三杯,说:“孩子,这杯你该敬敬当年的那个班主任。”

       ⑮他不可思议地望着父亲,父亲回忆起三件事。

       ⑯那天,父亲跟班主任去办理相关手续。班主任悄悄告诉他:“老大哥,学校那晚查到了您儿子又去上网,因屡教不改,要强行开除他。我做得绝情,一是迫于学校的制度,二是想让他的心灵有所触动,真真地戒掉网瘾。更重要的是,我先以他主动休学的名义上报校方,可以为他保留学籍。”父亲似懂非懂,但隐隐约约感到,儿子还有希望。

       ⑰几天后,父亲接到班主任的电话:“镇中学的校长是我的老同学,我和他说过了,让您的儿子暂时先到那儿插班。”父亲连连道谢,班主任又嘱咐:“暂时不要告诉他我做的事,这对激励他有好处。”父亲不是很明白,但相信老师的话必然有道理。

       ⑱后来,班主任来到家里。“我就快调到省里了,走之前我会做通校方工作,让您儿子高三一开学就回来。”父亲感激涕零,班主任又掏出五百块钱,说:“知道你们家庭困难,这点钱给他买点学习资料。另外,还是让他继续恨我吧,因为现在他那口气还没下去呢,就让他一鼓作气考上大学吧。”

       ⑲听到这,他的眼泪如洪水般倾泻而下。

       ⑳火车到达省城的时候,接站的同学问他是否是某某大学的。他说是的,但是我要先去趟附中。

(1)、通读全文,将故事的主要情节填写完整。

①沉迷网游,遣返回家→②→③→④→⑤省城上学,先访恩师

(2)、联系上下文,揣摩下面句子中人物的心理活动。

①他顿时泪眼滂沱,可以想象,这些天父亲低三下四地四处求过多少人呀!

②听到这,他的眼泪如洪水般倾泻而下。

(3)、文章结尾写到:“他说是的,但是我要先去趟附中。”请你写出这样结尾的好处。

(4)、文中班主任是一位怎样的老师?请结合文章内容举例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浩瀚无垠的海洋似乎永远是不会干涸的。大海中的水是怎么来的呢?
  有学者认为,这些水是地球本身固有的。在地球形成之初,地球水就以蒸气的形式存在于炽热的地心中,或者以结构水、结晶水等形式存于地下岩石中。那时,地表的温度较高,大气层中以气体形式存在的水分也较多。地球在最初的5亿年,火山众多且活动频繁,大量的水蒸气及二氧化碳通过火山口喷发出来,冷却之后便渐渐形成河流、湖泊和海洋,即所谓的“初生水”。
  为了寻求地球水的渊源,人们把目光投向了宇宙。科学家托维利提出的假说:地球上的水是太阳风的杰作。太阳风即太阳刮起的风,但它不是流动的空气,而是一种微粒流或带电质子流。根据托维利的计算,从地球形成至今,地球已从太阳风中吸收了多达17亿吨的氢,若把这些氢和地球上的氧结合,就可产生153亿亿吨水。
  科学家路易斯•弗兰克也提出一个新理论:地球上的水可能来自迄今为止还未观测到的由冰组成的小彗星。他在分析卫星图片时发现了一些黑色小斑点,而这些黑斑是高层大气中大量分子聚集而形成的气体水云。他认为,小黑斑现象是许多小彗星不断地把水从高层注人大气,形成彗星云团,而后化作雨降至地面。不久,在600多千米上空,他又发现了带状发光物,即含水破碎物留下的“尾流”。而这一高度又恰好是此类彗星可能徘徊的地带。1990年,一块冰体从天而降,落在中国江苏省无锡梅村乡。我国专家经潜心研究后认为,此冰块就是来自彗星。弗兰克理论还为一些未解之谜提供了解释。例如可能就是由大量的小彗星倾泻而下,造成地球气候剧变,才使恐龙及其他一些物种灭绝。1998年美国科学家打开了一块来自彗星的陨石,结果竟在里面发现了少量的盐水水泡!不久又发现另一块陨石里布满了奇怪的紫色晶体,这些晶体里竟然有水!
  对于小彗星是否为地球带来过大量降水,科学家们正在不断地观察,不断地试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你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

张亚凌

       直到今天,我依旧最喜欢一个姓,高;最喜欢一个字,翔;超喜欢一个词儿,高翔。

       抬头,天蓝云白,鸟儿高翔,再没有比这更美的意境了。

       回眸,凝视,三十年前清晰如昨。

       记得是个午自习,我们刚升入初三的第二周。正在做作业,突然听见几声响亮的击掌,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老班。

       抬头,果真。连续响亮击掌是老班训话前的招牌动作,现在想起来都会咧开嘴巴笑出声来,相当于古时官吏升堂前众衙役用棍棒敲击地面喊“威武——”。却见老班旁边站着一男生:高而瘦,洁净、整齐到让人觉得失真。从这男生的目光里,我只看到一个词,沉静。而我们班那些傻小子呀,裤袋耷拉下来当潇洒,拖着鞋走路以为成熟。老班指着他介绍了一句:“高翔,从北京转回来的。”而后给安排了个座位就离开了。

       每每下课,我们像终于盼到了放风时间的囚犯,推着搡着冲向教室外面,尽情尽兴似乎又很无聊地蹦着喊着。而高翔,总是静静地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阳光透过玻璃刚好落在他的脸上,细碎的阳光也化不开他一脸的沉郁。

      马上就有好事者打听出来了:高翔的爸妈都是搞什么研究的,爸爸因为辐射太大,病故了;妈妈要改嫁,只有一个孙子的奶奶便硬将高翔从北京带了回来。

       高翔的作文总被语文老师当范文。也记得语文老师的评价一成不变,什么“语言、思想深度远远超过你们”,什么“那种好是你可以读出,可以捕捉到,就是说不出的”。倒是我自己,每每老师读高翔的作文时,就闭了眼,游走在高翔的文字里。我喜欢用那种方式去感受,我甚至跟着那些文字熟悉了高翔难以割舍的过去。

       他的奶奶又来学校看他了,我突然觉得她很像很像老巫婆——将一个高贵的王子抹去了一切光环后残忍地丢弃在悲苦人间的老巫婆!我开始讨厌起那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人,他原本可以跟着妈妈在北京继续好好生活,而不是在这里。在这里,他连文字中的悲苦都走不出。

       高翔的各门功课都是无可 挑剔地好,好到让我们所有人都望尘莫及,他每一次的总成绩都比第二名高出几十分!第二名固定地是一个女生,她的勤奋可以说“废寝忘食”加“悬梁刺股”了。

       我开始写日记,日记里似乎也笼上了一层忧伤,处处都是高翔作文的影子。每晚,在舍友都睡着了时,我点着蜡烛,趴在床上涂写着自己的心情:看一眼他的背影与侧影,都觉得是一幅很美很美的画;听他回答问题,比老师都标准的普通话很有磁性;他皱一下眉,也是忧伤的美……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页,都是高翔的点点滴滴。

       是早恋吧?可谁有资格去爱他呢?或许,我只是希望自己的名字跟他的名字一起被表扬。这个念头都有些贪婪了,其实我只是希望自己也能写出那么美那么好的作文罢了。

       我们班的很多大大咧咧的女汉子都是在高翔出现后迅速收敛回归女孩,并开始用功的。

       那时,一个班级一个宿舍。在女生宿舍里,每天晚上永恒的话题就是高翔,只是从不说出他的名字。这与老班每晚在外面查宿舍有关。

       “男生穿着花格子衬衫也挺好看的。”准备睡觉了,一个慨叹道,“我还以为花色布只有女孩子能穿。”“他穿啥都好看。”一个接了句。“算题咋能那么快,想都不想答案就出来了,神了!”有人又蹦出了一句。“只有他才能那么拽那么神!”

       ……

       记得那时中考,竞争也很是惨烈,一个班七十多学生能考上高中的只有十几个。八个班里似乎不怎么被看好的我们班,成绩倒出奇地好。用老班的话说,“真是奇了怪了,边沿上的好几个女生,本来都没啥希望的,却幸运地考上了”。

       呵呵,是幸运吗?没看见她们为了向某个人看齐,铆足了劲地你追我赶?

       多年后,最铁的姐们儿芳告诉我,她一直暗恋着高翔。说那话时,她已经是大律师了。

       1998年,闺密婷将去英国进行为期三年的学术交流,她羞涩地告诉我,她曾很喜欢高翔,只是害怕自己没资格喜欢他,才拼命地学习。她一直觉得,只有更加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才配喜欢他。

       而我,从初三开始发表第一篇习作就再也没有停下来。直到今天,成为各大刊的签约作家或专栏作家。

       回首,天高云淡,而我们,都已高翔

(选自《中学生阅读》,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天里的鸟巢

苏美玲

    ①每天来回上下班,我喜欢走那一条乡间阡陌。路两旁尽是田园风光,青青的麦田、安详的村落、清凉的池塘、辛勤的农人、峻拔的树林,也有那么多无名野花儿烂漫开放着,都是我最熟悉的乡野景致。当然,还有那些飞鸟和鸟巢,更是我欢喜的模样。

    ②小时候,乡村里多数人家住的是低矮的土坯房子。每到阳春三月,会有燕子来安营扎寨,就把小窝建在农家堂屋的木顶梁上。每个窝多是一对燕子夫妻一起垒起来的,它们用嘴衔来泥巴和小草,一点点垒好,大小合适以后,在窝的上沿再围上一圈没有掺杂草叶的光溜溜的湿泥巴,在窝里絮上一层柔软的羽毛。窝儿搭好了,就在里面生儿育女,经营起自己的小日子。不几天时间,便有小燕子探出毛茸茸小脑袋,张着嫩黄的嘴儿,叽叽喳喳叫不停,大燕子则去外面觅了食,大嘴对着小嘴喂着儿女。那情景,看得人心底熨帖温暖。

    ③家里有燕子光顾,是一件喜事,但也有恼人的时候,常常是刚走到屋里顶梁下,就有燕子的污物冷不防砸下来,落到衣服或头顶上。这时候,本想发作一番,责怪燕子的无理,但老人们就劝慰:“千万不能和燕子一般见识呢,人要有个家,鸟也要有个窝。谁家有燕子窝,就说明这家子人心地善良,要有好日子过呢。”

    ④于是,老人们会让年轻人拿一顶草帽,用草绳子系上两端,搬了梯子,挂到顶梁上燕子窝下方,刚好能接住燕子窝里掉落的污物,有时候也会接了不小心从窝里滑落的小燕子。在素朴的土房子里,庄户人与燕子共处一屋,下雨天或农闲时候,静静坐在屋里,听听燕子的欢歌或情话儿,自是安然悠哉得很呢。

    ⑤那时候,乡间的麻雀特别多,在屋檐下叽叽喳喳唱个不停,或者就飞到田间地头打转儿,好像总有喜事儿一般。它们的巢就藏在屋檐下的某个洞里,洞口黑乎乎的,若将手伸进去,常常能掏出几颗圆圆的麻雀蛋,或一两只小麻雀,浅黄的小尖嘴,不停地张开又合上。而更多的鸟,则是把巢儿建在高大树木的枝杈间。它们叼来一根根细小的树枝,一片片柔软的草叶,搭好了安顿的窝。

    ⑥每到春天,故乡的乡亲们常常选择“诸事皆宜”的那几天,打了结实的地基,盖起新房子。新房落成后,心里有了底气儿,也敞亮了许多。于是好好整理装饰一下,过起最世俗的烟火日子。人活在尘世间,不就为有一个安稳窝吗?

    ⑦想想,鸟儿和人一样都是这般坚韧自立。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和大雪足以把它们的巢儿打翻颠覆了去,没有了停歇的窝,鸟儿们还会不辞辛苦地衔来一根根树枝,与爱人合力构建起自己的家,尽力给自己的孩子以最好的佑护。

    ⑧这些春天里的鸟巢,一直印在我心里,满是美好。郁郁葱葱的树木,散发了麦香的原野,这就是温暖的家园。而鸟巢便也不显得那么孤零,像村庄的炊烟一样恬然疏阔,这样的鸟巢才是家的标志。每一个鸟巢,都值得我们屏住呼吸,深情仰望。

(选自2011年4月6号《齐鲁晚报》,有删节)

阅读《烟花惊艳》一文,回答各题。

烟花惊艳

肖复兴

①我家住的小区里,有家小理发店。十四年来,它很朴素,也很有底气地存在着,犹如一株小草,自有风姿,并不理会花的鲜艳和树的参天。

②想说的是今年大年三十的事情。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快一年,但印象很深。一般我不会挤在年三十晚上去理发,那时候,不是人多,就是他着急要打烊,赶火车回家。但那几天因为有事情耽搁了,我一直到了大年三十的晚上,才去那里理发。店里只剩下老板一人,他正弯腰要拔掉所有的电插销,关好水门和煤气的开关,准备关门走人了。见我进门,他抬起身子,热情地和我打过招呼,把拔掉的电插销重新插上,拿过围裙,习惯性地掸了掸理发椅,让我坐下。我有些抱歉地问他会不会耽误乘火车的时间。他说没关系,你又不染不烫的,理你的头发不费多少时间的。

③就在他刚给我围上围裙的时候,店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位女同志,急急地问:还能做个头吗?我和老板都看了看她,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件墨绿色的呢子大衣,挺时尚的。我想,居然还有比我来得更晚的。老板对她说:行,你先坐,等会儿!那女人边脱大衣边说,我一路路过好多家理发店都关门了,看见你家还亮着灯,真是谢天谢地。

④等她坐下来,我替老板隐隐地担忧了。因为老板问她的头发怎么做,她说不仅要剪短,要拉直,而且关键是还要焗油,这样一来,没有一个多小时,是完不了活儿的。等她说完这番话时,老板脸上显出一丝犹豫,刚刚拿起理发剪的手也抖动了一下。

⑤显然,她也看出来了老板这一瞬间的表情,急忙解释,带有几分夸张,也带有几分求情的意思说:求您了,待会儿,我得跟我男朋友一起去见他妈,是我第一次到他家,而且还是去过年。虽说丑媳妇早晚得见公婆,但你看我这一头乱鸡窝似的头发,跟聊斋里的女鬼似的,别再吓着我婆婆!

⑥老板和我都被她逗笑了。老板对她说:行啦,别因为你的头发过不好年,再把对象给吹了。

⑦我知道,老板的时间紧张,便赶紧向老板学习,愿意成人之美,让出了座位。那女人感谢,开始从老板转移到我的身上。我忙说:“还是谢谢老板吧。”那女人哈哈一笑:“你们都是活雷锋!”

⑧我想别给老板添乱了,人家还得赶火车回家过年呢,便想趁老板忙着的时候,侧身走人。谁知悄悄拿起外套刚走到门口,老板头也没回却一声把我喝住:别走啊!别忘了正月不剃头!虽然对正月不剃头这种明星说法并不认同,但我还是感动地坐了下来。

⑨老板麻利儿地做完她的头发,让她焕然一新。老板招呼我坐上理发椅时,我对他说,不行就算了,火车可不等人。老板却胸有成竹地说,没问题,你比她简单多了,一支烟的工夫就得!

⑩果然,一支烟的工夫,发理完了。我没有让他洗头和吹风,帮他拔掉电插销,关好水门和煤气的开关,拿好他的行李,一起匆匆走出店门的时候,看见那位女人正站在门前没几步远的一辆汽车旁边,挥着手招呼着老板。我和老板走了过去,她对老板说:上车,我送你上火车站。看老板有些意外,她笑着说,走吧,候着您呢。老板不好意思地说,别耽误了你的事。女人还是笑着说,这时候不堵车,一支烟的工夫就到。

⑪汽车欢快地开走了。小区里,已经有人心急地放起了烟花,绽放在大年夜的夜空,就像突然炸开在我的头顶,挺惊艳的。

(原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家乡的羊肉粉

王珺偲

①在珠海出差之余,我去看望在这里打拼的表弟。走到表弟家附近的街道,一阵羊肉的香味扑鼻而来。我抬头一看,是家羊肉粉馆。门面不大,白色门头上写着“遵义羊肉粉”几个红色大字,简单明晰。

②“不知道正不正宗。”我嘀咕着走向这家粉馆。

③羊肉粉是贵州最受欢迎的小吃之一。无论是城市还是乡镇,只要有街道的地方就会有羊肉粉。老家那个乡场,两条几百米的小街上就有三家粉馆。

④小时候去赶场,父亲会带我去吃羊肉粉。我每次都不顾汤的温度,大口吃着,发出“嗦嗦”的声音。父亲则叫上二两酒,边吃边饮,不时把碗里的羊肉夹给我,叫我慢慢吃。后来长大了,去外面读书,每次回到家后,也必定会去吃上一碗羊肉粉。

⑤沉浸在回忆的思绪中,我走进粉馆。馆内条条板凳依桌排开,辣椒罐、酱油瓶、醋瓶、筷子篓……齐刷刷放在桌面上,与老家的陈设没多大区别。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正在收拾桌子,煮粉的男人和她年纪相仿。

⑥我站在灶台前说:“你好,煮碗粉!”内心的期许让我情不自禁地说成了家乡话。

⑦“咦!是老乡,煮水粉还是气粉?”

⑧店主惊讶地笑着,用地道的遵义话回答我。然后他抓了一把我要的粉放入竹篓勺,在熬得脂白的羊汤中烫煮,又往大碗里放入食盐、酱油和花椒面。回过身,把竹篓勺提起,把粉倒入碗内,放上几片肥瘦相间的羊肉,再用长勺舀上秘制的红油辣椒,和上一两勺滚烫的羊汤浇在碗里,最后洒上葱、蒜苗、芫荽。只见又白又胖的粉条浸在鲜红的油汤里,红油与几丝青绿间,氤氲着鲜美的香气。

⑨我把热腾腾的羊肉粉端上桌,轻轻打开辣椒罐,用勺子舀出辣椒面加到粉里,这也是我多年吃羊肉粉的习惯。调好口味,我抄起筷子,夹着白嫩的米粉和喷香的羊肉大口吃起来。我又听到自己吃粉发出的“嗦嗦”声,米粉的清甜与羊肉的鲜美在舌头上跳跃。

⑩趁着空隙,年轻的店主走出来用乡音和我攀谈起来,原来他是我邻县的老乡。

⑪“以前都没见过你,第一次来吧?味道正宗吧?”

⑫我一边吃,一边点头说:“辣椒面要是糊辣椒就更好了。”

⑬老家的“糊辣椒”很有讲究,是用柴火炭灰烧制,烧到辣椒表皮有点“焦糊”状,再制成面,辣椒的鲜香与炭火味交织,别是一番风味。

⑭店主连连点头:“要改进,要改进。”

⑮提起自己家的羊肉粉,店主滔滔不绝:“这羊肉粉香不香,全在一锅汤。吃羊肉粉,得把汤喝掉。每家都有独门的香料药材,和羊骨一起炖汤,这期间还要不断放入鲜羊肉炖煮,提升汤的鲜味。炖好的羊肉取出切片,而羊汤就让它保持沸腾,熬得越久,味道越是鲜!”

⑯当我喝完最后一口汤时,店主满怀自豪地笑着说:“我用的是老家的矮脚山羊,生态食材,香得很呐!”

⑰我心满意足地结账离开。走出粉馆没几步,就听见店主在门口大声说:“老乡,想吃就过来!”我回头笑着点点头,汇入人流,朝表弟家走去。

⑱见到表弟,和他一起聊着家乡与当地的事,提到了那家羊肉粉店。表弟说,珠海帮扶咱们遵义,把家乡的农特产品引到这边,许多老乡看准这个商机来到这里,羊肉粉也自然成了当地最受欢迎的特色食品之一。

⑲原来,表弟也经常去吃羊肉粉,抚慰思乡的情愫。而我无疑是幸运的,初来乍到这异乡,就品尝到了家乡暖暖的味道。

(选自《人民日报》,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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