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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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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湖北省宜昌一中高一上学期期末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活着的手艺

王往

    他是一个木匠。是木匠里的天才。很小的时候,他便对木工活感兴趣。曾经,他用一把小小的凿子把一段丑陋不堪的木头掏成一个精致的木碗。他就用这木碗吃饭。

    他会对着一棵树说,这棵树能打一只衣柜,一张桌子,桌面多大,腿多高,他都说了尺寸。过了一年,树的主人真的用这棵树了,说要打一张衣柜,一张桌子。他站起来说,那是我去年说的,今年这棵树打了衣柜桌子,还够打两把椅子。结果,这棵树真的打了一张衣柜,一张桌子,还有两把椅子,木料不多不少。

    长大了,他学了木匠。他的手艺很快超过了师傅。他锯木头,从来不用弹线。木工必用的墨斗,他没有。他加的榫子,就是不用油漆,你也看不出痕迹。他的雕刻最能显出他木匠的天才。他的雕刻能将木料上的瑕疵变为点睛之笔,一道裂纹让他修饰为鲤鱼划出的水波或是蝴蝶的触须,一个节疤让他修饰为蝴蝶翅膀上的斑纹或是鲤鱼的眼睛。树,因为木匠死了,木匠又让它以另一种形式活了。

    做家具的人家,以请到他为荣。主人看着他背着工具朝着自家走来,就会对着木料说:“他来了,他来了!”是的,他来了,死去的树木就活了。

    我在老家的时候,常爱看他做木工活。他疾速起落的斧子砍掉那些无用的枝杈,直击那厚实坚硬的树皮,他的锯子有力而不屈地穿梭,木屑纷落;他的刻刀细致而委婉地游弋……他给爱好写作的我以启示:我的语言要像他的斧子,越过浮华和滞涩,直击那“木头”的要害;我要细致而完美地再现我想象的艺术境界……多年努力,我未臻此境。

    但是,这个木匠在我们村里的人缘并不好。村里人叫他懒木匠。他是懒,人家花钱请他做家具,他二话不说;可要请他做一些小活,他不干。比如打个小凳子,打扇猪圈门,装个铁锹柄什么的,他都回答:没空。村里的木匠很多,别的木匠好说话,一支烟,一杯茶,叫做什么做什么。

    有一年,我赶回家恰逢大雨,家里的厕所满了,我要把粪水浇到菜地去。找粪舀,粪舀的柄子坏了,我刚好看见了他。递上一支烟:你忙不忙?不忙,他说。我说,帮我安个粪舀柄子。他说,这个……你自己安,我还有事儿的。他烟没点上就走了。村里另一个木匠过来了,说:“你请他?请不动的,我来帮你安上。”这个木匠边给我安着粪舀柄子,边告诉我说,“他呀,活该受穷,这些年打工没挣到什么钱,现在工地上的支架、模具都是铁的,窗子是铝合金的,动斧头锯子的活少了,他转了几家工地说我又不是铁匠,干不了。他去路边等活干,让人家找他做木匠活,在路边等,有时一两天也没人找的。”

    我很少回老家,去年,在广州,有一天,竟想起这个木匠来了。

    那天,我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事,一些声音在我耳边聒噪:

    ——你给我们写纪实吧,千字千元,找个新闻,编点故事就行。

    ——我们杂志才办,你编个读者来信吧,说几句好话,抛砖引玉嘛。

    ——你给我写本书,就讲女大学生网上发贴要做“二奶”的。

    我什么也没写,一个也没答应。我知道我得罪了人,也亏待了自己的钱包。我想着这些烦人的事,就想到了木匠。他那样一个天赋极高的木匠,怎么愿意给人打猪圈门,安粪舀柄呢?职业要有职业的尊严。他不懒。但他比谁都孤独。

    春节我回去,听人说木匠挣大钱了,两年间就把小瓦房变成了两层小楼。我想,他可能改行了。我碰见他时,他正盯着一棵大槐树,目光痴迷。我恭敬地递给他一支烟,问他:在哪打工?他说:在上海,一家仿古家具店,老板对我不错,一个月开5000工资。我说:好啊,这个适合你!他笑笑说:别的不想做。

(选自杨晓敏、郭昕主编《金奖小小说》)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准确的两项是(    )

A、开篇写木匠小时候就能用凿子制作精致的木碗,显示了他的木匠天赋,也为后文表现他的性格作了铺垫。 B、木匠从小就对木工有兴趣和天赋,随着年龄的增长,凭借他无师自通的雕刻技艺,很善于将木料上的瑕疵变为点睛之笔。 C、在广州,“我”拒绝了一些人让“我”写胡编乱造的东西的要求,主要是因为懒得去做这些烦人的琐碎小事,正如木匠不愿做一些小活儿一样。 D、本篇小说中“我”对木匠“他”由不理解到理解,最后到敬重的转变过程,可以使读者看出现代人在迷茫中寻求自我的心理路程。 E、小说用木匠对木材独具慧眼的敏锐和雕工的神奇进行正面描写,用人们对木匠作品的喜爱及对木匠到来的盼望进行侧面描写,突出了木匠技艺的高超。
(2)、作者笔下的木匠“他”是一个极具个性的人物,请简要概括其性格特征。

(3)、对于这篇小说,有人认为木匠是小说的主要人物,有人认为我和木匠都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你同意哪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

    “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湖畔的梭罗

汪家明

    梭罗这样的人,是人类的异端,唯其异端,才展示出奇才,就像梵高,其极端的行事他人难能仿效,但却会被后人奉为至尊。

    在美国,梭罗(1817-1862)算是古典的作家,是美国文学的开创者之一。在哈佛大学读书期间,梭罗就得以亲近爱默生,经常参加爱默生家的文人聚会,受其超验主义观点的影响,反对权威,提倡个性的绝对自由;崇尚直觉,认为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直接认识真理。爱默生也喜欢这个年轻人,曾致信哈佛总裁推荐梭罗,使梭罗获得奖学金。

    1845年春,他决心进行向往已久的生活实验。在征得爱默生同意后,他在离村镇不远的瓦尔登湖畔属于爱默生的林地上,着手自建木屋,并于7月4日搬进新居,独自在此居住26个月之久,基本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自己垦荒种植,自己伐木劈柴烧壁炉,自己做饭,用自己生产的豆子换取必需的日用品,还给人帮工。他追求“一周里只有一天工作,而有六天自由支配”的生活。这些自由支配的时间,他用来会友交谈,用来参加文人聚会,更以绝大多数时间用来观察自然、沉思冥想、读书写作。

    在湖畔小屋居住期间,他因多年拒付不合理的人头税而被捕,虽然第二天就由姑姑代缴被释放,但对他刺激极深,几年后发表了一篇名为《对政府的抵抗》的文章。这篇文章被编入论文集时,改名为《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比如甘地的“不合作运动”、托尔斯泰的“勿抗恶主义”等,其精神实质都源于这篇文章。这倒是梭罗生前难以想象的。

    离开湖畔小屋后,除了偶尔做一点勘测工作,他基本过着自由撰稿人的生活,旅行、读书、记笔记、写作是其主要内容。他喜欢数学,有测量的特长。他养成了一种习惯:测量有兴趣的物件的大小与距离,如树的大小,池塘与河流的深度和宽度,山的高度等。

    从1855年起,他开始感到身体不适,双腿发软,虽经积极治疗,一直没有痊愈,于1862年因肺结核发作去世,年仅四十五岁。

    对他的作为和个性,朋友们有许多记录。他一生放弃了太多东西:没有学着从事任何职业;没有结过婚;独自一人居住;不去教堂;不参加选举;拒绝向政府纳税;不吃肉,不喝酒,也从来没吸过烟。在生活中他用不着抵抗什么诱惑。

    但在其他方面,他却细如毫发。据说,他在池塘边找到一种花,仔细观察后,断定它已经开了五天。他胸前的口袋里有一本日记簿,上面记录了树林里应当在这一天开花的所有植物的名字;他知道某一个夜晚在河面上纷飞着地蝇,鱼们抢着吞食,吃得太饱,有些鱼竟胀死了。他有种倾向:要放大这一刹那。即便只是一个极小的物件,他也要从中看出自然界的定律。

    梭罗生前只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他在1849年自费出版的《康科德河和梅里麦克河上的一星期》,内容是记录他和约翰在两条河上的旅行,其中穿插着大段大段文史哲和宗教方面的议论,晦涩难懂,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另一本就是《瓦尔登湖》了,于1854年出版,一百五十年来风行天下,不知出版了多少个版本。

    “写作下面这些文字,或者说其中大部分文字时,我只身一人生活在树林里的一所房子里,距离周围的邻居都在一英里左右。房子是我自己一手建造的,位于马萨诸塞州康科德镇的瓦尔登湖湖畔。我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作维持我的生计。我在那里生活了两年零两个月。如今,我又是文明生活的匆匆过客了。”

    《瓦尔登湖》全书就是这样开始的。在书中,梭罗记录自己亲近自然、学习自然的过程,追求“简单些,再简单些”的质朴生活,希望短暂人生因思想丰盈而臻于完美。其中有许多篇幅是关于动物和植物的描写,因此有人将此书看作一本关于自然的文献,而忽略了其中关于哲学的内容。其实这不仅是一部抒情散文著作,也是一部罕见的哲学著作。

    爱默生在梭罗的葬礼后离开墓地时自言自语道:“美国还不知道——至少绝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它失去了多么伟大的一位国民。”他的预言很对。1985年《美国遗产》评选“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瓦尔登湖》名列第一。如今梭罗早已成为美国文化的偶像,美国人认为,是梭罗最先启蒙了国人感恩大地的思想。到目前为止,此书已有两百多个版本,并被译成许多国家的文字。

(选自《难忘的书与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乔治的心愿

(美)亨利·斯莱萨

    “祈求我的心愿赶紧实现,快让第一中心银行遭到抢劫吧。”乔治心中默念着。

    六年来,从他到西威市第一中心银行做助理柜员开始,每天晚上他都要重复这一举动。现在他早已是一名正式柜员了,还有一整只现金箱归他使用。但他发现,自己需求的并不是什么职位或者头衔,而是金钱——发出脆响的绿色美钞。

    可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从眼皮子底下拿走一叠叠厚厚的钞票。那么,只有一个办法:银行遇到劫案。

    很久之前,他就想出了这项简单的计划:如果说有一名劫匪甲抢劫了银行柜员乙,又如果说柜员乙交给劫匪甲一笔钱……谁能知道劫匪甲从柜员乙那儿抢到多少钱?有什么方法能阻止柜员乙私吞了所有剩下的钱,并宣称钱全被劫匪甲抢走了呢?

    下午两点,银行大门忽然打开,乔治满心期昐的劫匪甲走了进来。

    这个戴面罩的男人一进来就摁了手里的一个小盒子,监控镜头开启状态的小红灯都熄灭了。男人用沙哑的嗓音叫道:“抢劫!”说着,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可怕的黑色转轮手枪。

    “快!”劫匪说,“把钱都交出来!”

    乔治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把手伸进现金箱,从最上层的格子里取出所有的纸币,差不多有六万美元。乔治把钱从窗口递了出去,劫匪贪婪地一把夺过来,塞进口袋,转身走了。

    乔治冷静地掀开现金箱,把最下层格子里的大额钞票尽可能多地塞进自己的长裤口袋。

    “欢迎下次再来。”乔治想。然后,他晕倒了。

    当他醒来时,担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是不是被搜过身了。他装作无意识地把手放在长裤上,轻轻拍了拍,还好,都在。然后,他把手放在地板上,对围着他的那些挂念的脸露出微笑。

    主管贝尔说:“乔治,你脸色不太好,看看医生吧。”

    “我没事。刚才的一切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休息一下。”

    一个小时后,他安全地回到自己家中,开始清点口袋里的钞票:七万五千美元。

    第二天早上,他一到银行,就发现银行今天没有对外营业。然而,奇怪的是,所有人的情绪格外高涨,一点也不像遭受过损失的模样。同事告诉他行长伯罗斯先生找他。

    乔治来到伯罗斯先生的办公室:“先生,您找我?”

    “是的!快进来吧。”伯罗斯神情欢快,“想让你见个人,乔治。”

    乔治一眼就认出椅子上的卡拉先生,银行的前任行长,目前担任银行董事会主席。这个快七十岁的老绅士冲着乔治揶揄地笑道:“小乔治,昨天的遭遇把你吓坏了吧?”

    “卡拉先生,我很好。”

    “那就好。”卡拉轻轻笑着,“小乔治,昨天对你来说真是一场冒险啊。你看,抢我们这么一家小银行实在是太容易了,对吧?”

    “先生,您的意思是?”

    “哈哈。”卡拉一边说,一边挠着下巴,“小乔治,真抱歉,我吓坏你了,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好主意。这主意现在看可能比较蠢,但我觉得大家都有收获,对吧?”

    乔治不自觉地摇起脑袋。“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

    卡拉乐得拍了拍椅子,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头套。他把头套蒙在嘴巴上,哑着嗓子说了句:“快!把钱都交出来!”

    伯罗斯放声大笑起来,可此时的乔治却如坠冰窟。

    “那……抢走的钱呢?”他的喉咙仿佛堵住了。

    “哦,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卡拉说,“我把钱统统放回你的现金箱了,六万美元一分也不少。”

    这时,他们身后的门打开了,主管贝尔的脑袋探进来。“伯罗斯先生,”他神色严肃地说,“经过核查,我们发现,现金少了七万五千美元。”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无一用

(意大利)卡尔维诺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斜照进街道,杂乱地照亮这条街。阳光从料想不到的缝隙里射出来,打在拥挤的人行道上匆匆走过的行人的脸上。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记不清他是停在那里还是往前走着,可以肯定的是,他离我越来越近,因此或者是我朝他走去,或者是他向我走来。他高大而消瘦,穿着一件浅色的雨衣,一把紧紧卷起的雨伞利落地挂在胳膊上。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毛毡帽子,也是浅色的,帽檐又宽又圆;底下紧挨着的是眼睛,大大的、冷冷的、亮亮的,眼角带有奇怪的闪光。他手里拿着一本书,一根手指夹在书里,好像是为了标记那个位置似的。

    很快,我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静止的目光打量着我,从头到脚。我立即把目光转向别处,但是每走一步,我就扫视他一眼,而每一次我都看见他离我更近,并且望着我。最后,他停在了我的面前,几乎抿着的嘴唇,正要摆出一个微笑。这个男人从衣袋里抽出一根手指,慢慢地,用它向下指着我的双脚。这时他才讲话,用一种有点儿谦卑的、极低的声音。“对不起,”他说道,“您一只鞋的鞋带开了。”

    真的。鞋带的两端垂到了鞋的边缘,拖拉下来,被踩脏了。我的面颊微微地红了,嘴里嘟哝了一句“谢谢”,我俯下了身子。

    在马路上停下采系鞋带是令人讨厌的,尤其是像我这样停在人行道的中间,还会被人碰到。浅色眼睛的男人低声告别后,就马上离开了。

    然而命运却注定我又遇到他:还没有过去一刻钟,我就又看见他站在我面前,望着一个橱窗。那时候,一种不可解释的冲动攫住了我,我想趁他正专心地看着橱窗的时候,转过身,退回去,或者赶紧走过去,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不,已经太晚了,这位陌生人转过身来,他看见了我,望着我,还想对我说些什么。我站在他面前,很害怕。陌生人讲话的声调更加谦卑了。“您看,”他说,“它又松开了。”

    我真想消失,我什么都没有回答,弯下腰,愤怒地努力系鞋带。我耳朵里嗡嗡响,觉得周围走过并且碰撞我的人,还是上一次就碰撞我、注意我的那些人,他们低声说着嘲讽的话。不过,现在鞋带系紧了、结实了,走在路上,我既轻松又自信。这会儿,我甚至怀着一种无意识的自豪感,希望再次巧遇那个陌生人,好为自己恢复名誉。

    刚刚沿着广场转了一圈,我竟发现自己离他只有几步之遥,又在那条人行道上,刚才催促我前进的自豪感突然之间被惊慌代替。陌生人看着我,脸上流露出一种遗憾的表情,他向我靠近,轻轻摇着脑袋,像是为某个不受人控制的自然事实而惋惜。

    往前迈步的时候,我担心地瞟了一眼那只让我内疚的鞋子:鞋带系得又紧又结实。然而,让我沮丧的是,陌生人继续摇了一会儿脑袋,然后说道:“现在,另外一只鞋的鞋带松开了。”

    这时候,我的感受就像是在噩梦中。我显露出一副反抗的怪相,用牙齿咬住嘴唇,像是不让自己发出诅咒,我又开始在街上弯下腰,暴躁地使劲系鞋带。我站起来,眼睛下面的脸颊火焰一般灼热,我低着脑袋走开了,只想要避开人们的目光。

    但是那天的痛苦并没有结束:当我吃力地急急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感觉到蝴蝶结一点儿一点儿地滑开,结扣则越来越松,鞋带正在渐渐散开。刚开始,我放慢了脚步,似乎只要小心谨慎一些,就可以维持那一团不稳定的平衡了。可是我离家还很远,而鞋带的两头则已经拖在地上,这边那边地甩来甩去。于是,我走得气喘吁吁,像是在逃开疯狂的恐惧:害怕再次遇到那个男人无法逃避的目光。人们的目光似乎在我周围密集,仿佛林子里的树枝一般。我钻进了遇到的第一个门廊,躲了起来。

    然而,在过道的深处,在半明半暗之中,我看见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站在那里,双手搭在紧紧卷起的雨伞的伞柄上,似乎是在等我。

    我起初惊讶得张大了嘴,随即大着胆子挤出笑容,我指着松开的鞋带,想阻止他说话。

    这位陌生人点点头,露出他那忧伤的表情。“是啊,”他说,“两只鞋的鞋带都开了。”

    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门廊更安静而适合系鞋带了,虽然我后面的高处站着一个浅色眼睛的男人,他看着我,不放过我手指的每一个动作,而且我还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中间,打乱我的动作。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现在我不再感到任何痛苦,我甚至还吹起口哨,第无数次重复着该死的系鞋带动作,不过这一次系得更结实。我很放松。

    如果那个男人保持沉默,不先轻轻地咳嗽几声,有点儿犹豫不决,接着以坚定的语调一口气说出下面的话,就没事了。他说道:“对不起,您还是没有学会系鞋带。”

    我满脸通红地转向他,仍然猫着腰。我舔舔嘴唇。

    “您知道,”我说,“对于系鞋带,我真的不在行。也许您不相信我的话。从孩童时代开始,我就从不愿意费力学会它。我用穿靴器。对于鞋的结扣,我无能为力,我弄得乱七八糟。也许这难以置信。”

    于是陌生人说了一句奇怪的话。“那么,”他说道,“您的孩子,假如您有孩子的话,您怎么教他们系鞋带呢?”

    然而最为奇怪的还是,我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给出答案,似乎我以前想过这个问题,解答过了,还把答案记下来,等待着迟早会有某个人向我提出它一样。“我的孩子们,”我说,“将从其他人那里学习怎样系鞋带。”

    陌生人更为荒唐地反驳道:“假如,比如说,发生了大洪水,整个人类都消失了,您是被选中者,您以及您的孩子们将延续人类。那时怎么办?您有没有想过?您将怎样教他们打结?因为不然的话,天晓得,在人类能够打结、重新把它发明出来之前,要过去多少个世纪!”

    我再也理解不了了,无论是打结的事,还是他的这番话。

    “但是,”我尝试着提出异议,“为什么恰恰我应该成为被选中者,为什么恰恰是我这个连打结都不会的人呢?”

    长着浅色眼睛的男人逆光站在门口,他的表情中有些可怕的、天使一般的东西。

    “为什么是我?”他说,“所有的人都这么说。所有人鞋上部有一个结,一件他们不善于做的事情,一份把他们与其他人连接在一起的无能为力。社会依赖现令人们之间的这种不对称。可洪水呢?如果来了洪水,需要一条诺亚方舟呢?不是单单一个人就能完成要重新开始而需要做的那几件事。您看,您不会系鞋带,另一个人不会刨木头,又一个人还没有阅读过托尔斯泰的作品,还有一个人不会播种,如此等等。我多年以来就在寻找,请相信我,很困难,困难极了。看来人们应该手挽着手,就像盲人和瘸子一样,尽管吵架拌嘴,却不能分开行走。”

    他这样说着,转身消失在街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直到今天我还好奇,他是一个奇怪的疯子,还是一位天使?多年以来这位天使徒劳地在人间转来转去,为的是寻找另一个诺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八杂

迟子建

    丢丢的水果铺,是老八杂的一叶肺。而老八杂,却是哈尔滨的一截糜烂的盲肠,不切不行了。

    老八杂不是街名,而是一处棚户区的名字。这是一带狭长的房屋,有三十多座,住着百余户人家。房子是青砖的平房和二层的木屋,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它们倚着南岗的马家沟河,错落着排布开来,远远一望,像是一缕飘拂在暮色中的炊烟。这儿原来叫四辅里,只因它芜杂而喧闹,住的又多是引车卖浆之流,有阅历的人说它像“八杂市”。因有过“八杂市”和“新八杂市”,人们就叫它“老八杂市”。不过缀在后面的“市”字有些拗口,时间久了,它就像蝉身上的壳一样无声无息地蜕去了,演变成为“老八杂”。别看老八杂是暗淡的,破败的,它的背后,却是近二十年城市建设中新起的幢幢高楼。楼体外墙有粉有黄,有红有蓝,好像老八杂背后插着的五彩的翎毛。

    老八杂的清晨比别处的来得要早。无论冬夏,凌晨四五点钟,那些卖早点的、扫大街的、开公交车的、卖报的、拾废品的、开烟铺的、修鞋的、打零工的,纷纷从家里出来了。他们穿着粗布衣服,打着呵欠,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到了夜晚,他们会带着一身的汗味,步态疲惫地回家。别看他们辛劳,他们却是快乐的,这从入夜飘荡在老八杂的歌声中可以深切地感悟得到。    老八杂的人清贫而知足地活着,它背后那些高档住宅小区却把它当成了眼皮底下的一个乞丐,怎么看都不顺眼。春天的哈尔滨风沙较大,大风往往把老八杂屋顶老化了的油毛毡和院落中的一些废品刮起,树静风止时,那些沿河而行的人,就会看见哈尔滨这条几近干涸的内河上,一带垃圾缓缓地穿城而过,确实大煞风景。

    老八杂除了在风天会向城市飘散垃圾,它还会增加空气的污染度。由于这里没有采暖设施,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要烧煤取暖,烟囱里喷出一团团的煤烟,逢了气压低的日子,这些铅色的烟尘聚集在一起,呛得人直咳嗽,好像盘旋在空中的一群黑压压的乌鸦。还有,由于电线的老化,这里火灾频仍,而老八杂的街巷大都逼仄,消防车出入困难,一旦大火连成一片,后果不堪设想。

    改造老八杂,势在必行了。

    政府经过多次论证,下决心要治理这处城市的病灶了。工程立项后,实力雄厚的龙飘集团取得了对老八杂的开发权。丁香花开的时节,他们就派人来对现有住户的住房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并将动迁补贴的标准公示出来。如果不回迁,按照每平方米两千五百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回迁,每平方米要交纳四百元的小区“增容费”。也就是说,将来你若想在老八杂生活,即便是住原有的房屋面积,每户至少也要交纳两到三万元,人们对此牢骚满腹。

    卖烧饼的张老汉说:“我住旧房子住服帖了,不想挪窝啊!我进了鸟笼子,被他们给吊在半空了,还得倒贴钱给他们,我疯了?

    开发商设计的住房是沿马家沟河的四幢高楼,在高层住宅的下面,有三层的会所和两层的游泳馆。其余的地方种花种草,设置健身器材。

    尚活泉说:“我天天在外出苦力,晚上回家时腿都软了,那些健身器材,谁用啊!”王来贵说:“这地段的房价如今涨到四千块一个平方了,他们才给我们两千五,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吗?

    “我们这里一百多户连一栋楼都使不了,名义上是给我们改善条件,其实他们是靠我们的地皮发横财,咱们可不能上当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有人嫌住在高楼里不接地气,人会生病;有人嫌自家赖以为生的架子车没处搁,耽误生计;还有人嫌坐电梯头晕,等于天天踩在云彩上,不会再有好胃口了。

    动迁通知在六月份就张贴出来了,限老八杂的人在七月底以前,必须迁出。但大家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过着日子。

    老八杂的人,但凡遇见难事,都爱凑到丢丢那儿请她拿个主意,虽说她是个女人,但却是老八杂人的主心骨。

    丢丢四十出头,长脖子,瓜子脸,细眯的小眼睛,喜欢戴耳环和梳发髻。喝松花江水长大的女孩,大都有着高挑的身材,丢丢便是。她有一米七,双腿修长。她的小腿圆润,大腿结实却不乏柔美,似乎你摆到她面前一双舞鞋,她就能踮起脚尖,轻盈地起舞。丢丢有着男人一样的剑眉,可以看出她性格的凌厉和豪爽;她又有着敦厚的嘴唇,让人能感觉到她为人的厚道。

    老八杂那些暗淡破旧的房子,据说是旧哈尔滨的“马市”。那时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马市”也就兴起了。“马市”在,就有养马人。有了养马人,就要有娱乐。老八杂现存的半座米黄色的小楼,过去就是舞场,是一个俄国商人开的。它位于老八杂的腹地,主人就是丢丢。

(节选自中篇小说《起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告诉你个秘密

王举芳

    暑热天气,便想着吃些清凉的菜。附近的小菜市场有家夫妻俩开的小店,专卖凉拌莱,我简单挑了几样,顺便买些时令蔬菜。蔬菜店的老板姓吴,是个憨厚的小伙儿,待人热情、实诚,我是他家的老主顾。

    “姐,今天买的什么好吃的啊?”小吴问。“买了点凉菜。”我边说边挑蔬菜。

    “姐,从哪家买的凉拌菜啊?”“拐过街角第一家。”我把挑好的眉豆递给他。

    “姐,我告诉你个秘密。”他压低声音对我说。我有点意外,虽然彼此算是熟人,但我觉得没有熟到可以分享秘密的地步。

    “姐,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哦,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他声音轻轻的。

    我点点头。他声音很低地说:“姐,街角这家卖凉拌菜的,你不要买,前几天这家男人的哥哥刚死了,你知道是什么病吗?肝炎,肝炎啊!你要吃凉拌菜,去南面的那家,那家干净。”我点点头,对他道了谢,提着菜走出店门。

    因为知道了那个秘密,看看手中的凉拌菜,我的胃里不由得开始翻腾,赶紧像避瘟神般,快速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

    人的猜疑和想象力的后作用真是魔力无限。好些天,一说凉拌菜,我都觉得胃不舒服。

    那天,去离家一里多地的农贸市场买菜,碰到刘姐,她做海鲜生意。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不常见但也不陌生。

    “你来买菜啊,不常见你来呢。”刘姐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我想买点百姓自家种的苋菜。”我说。

    “哦,你去中间那家买,那个老太太种的菜不用乱七八糟的肥料。”我应答着,去刘姐说的摊位买了苋菜。往回走,刘姐喊住我,递给我一个板凳。

    “你平时都去哪里买菜啊?”“我平时买菜就近,就去小吴那个店。”“小吴的店啊?”“嗯。他人很好,不短斤少两的,卖的菜质量也行。”我实话实说。

    “哦,这样啊。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是不告诉你,我良心过不去啊。”刘姐有些面露难色。其实我不喜欢知道很多事,知道的事情太多,,有时候会增添许多烦恼。

    “你可不要告诉别人。知道吗?那个小吴最近生病了,肺结核哦,那天我在医院看到小吴进了传染病区,医生说他得的是肺结核。你说小吴有传染病,谁能保证他卖的菜不会携带传染病菌啊。以后别去小吴那里买菜了哈。”

    谢了刘姐的好意,往家走。忽然觉得心里沉了很多,因为知道了这秘密。

    一天去饭店吃饭,邻桌全是农贸市场和小菜市场的生鲜蔬菜商户,刘姐也在,唯独不见小吴。嗯,小吴有传染病,不能叫他到这公共场合来,我这样想。

    去洗手间,听到刘姐在说话:“妈,小吴想抢我们的生意,没门。我妹妹和妹夫在小菜市场卖凉拌菜,碍他啥事了?我妹夫的哥哥是得肝炎死了,这并不代表我妹夫也有病是吧?不就是南面那个卖凉拌菜的女人是他未来的大姨子吗?他会到处跟人说秘密,我们也会。你等着瞧吧,他那个店就快关门了。”

    “小吴真得了肺结核吗?”

    “没,是他家远房亲戚得了肺结核。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闺女,这你可做得不对,人家小吴没得肺结核你怎么可以说人家得了呢?”

    “他跟好几个人都说我妹妹家的凉拌菜不能买呢,我只是----”

    “只是什么?唉,你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咱们生意人,更不能这样昧着良心做事,人心是杆秤啊,以后你要是再说人家小吴得了肺结核,我就当众揭穿你,听到没?”

    “可是----”“没什么可是的,我做了一辈子买卖,从没亏欠过自己的良心。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听到她们走出来,我躲到了拐角。

    原来卖苋菜的老太太是刘姐的母亲。这个秘密,却似一阵无比清爽的风吹向我的心田。顿时,眼前被滚滚暑热笼罩的世界,变得清凉、清亮起来。

    (选自2017年第4期《小说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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