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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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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高一上期中考语文试卷

下面有关课文内容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沁园春 长沙》上阕中,面对生机蓬勃、绚丽壮美的大自然和广阔宇宙,诗人很自然地想到了祖国命运和革命未来。 B、《记念刘和珍君》一文抒发了作者哀悼死者、痛恨杀人者的悲愤之情。作者就以这条感情线索贯穿全文,围绕着“沉痛的悼念与愤怒的批判相结合”这一文章中心安排内容,使之形成有机的整体。 C、《包身工》是一篇报告文学。这种文体脱胎于新闻,但又不同于新闻,作者可以对涉及的事件和人物进行合理的艺术加工。 D、《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的作者严守新闻“客观报道”“零度写作”的要求,不动声色的把自己和其他参观者在奥斯维辛访问时所见到的情景冷静客观地展现出来。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练习

生命中的土地

黄安详 

  ①提及苏东坡,我们常常会产生这样的联想:一叶在大江中自由游弋的小舟,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再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但实际上,东坡,这个在民族的记忆深处烙下深深印记的名词,它与我们浪漫的想象竟是那么的遥远。 

  ②贬居黄州的次年(1081年),在友人马梦得的帮助下,苏轼请得了一块荒地,开始了他的田间劳作生活。据陆游《入蜀记》:“自州门而东,冈垄高下;至东坡则地势平旷开豁,东起一垄颇高。”由此,“东坡”便以其朴实的面目走进了苏轼的生活,也走进了民族的记忆——它只是一片土地,一片贫瘠荒芜的土地! 

  ③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能接近土地的诗人并不少,但在真正地步入仕途、成名成家后依然能走近土地的,就微乎其微了。苏轼当是其中的一位。虽然我们很难想象那双拿惯了纸笔的双手是如何笨拙地使用锄头的,但我们确实可以从诗作中看到他很投入地参加了生产劳动。《东坡八首》记载了一幅幅清新的画面:“崎岖草棘中,欲刮一寸毛。”诗人正准备薅锄杂草。“喟然释耒叹:我廪何时高。”诗人正释耒长叹,由衷感慨耕作之不易。 

  ④黄州五年,是苏轼人生旅程中最凄凉、最痛苦、最寂寞的日子,但是,困境中的苏轼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出路,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繁杂的农活给诗人不仅带来了一身的劳累,也带来了田间的收获(以填饱他“不合时宜”的肚皮),而且还带来了精神上的满足和快乐。《东坡》一诗是这样写的:“雨洗东坡月色清,市人行尽野人行。莫嫌荦确坡头地,自爱铿然曳杖声。”我们从“野人”一词中体会出了诗人的幽默和自嘲,从“莫嫌”和“自爱”中读出了旷达和恬淡,从“铿然曳杖声”中听到了一位智者与自然的交流。这首充满乡土气息的诗歌说明这位落魄的诗人已将自己的根深深地扎进了土地,固执地在土地中寻找着生活的乐趣和精神的寄托。 

  ⑤由此,不禁联想到了另一位同样高智商的诗文大家。读起《柳子厚墓志铭》的时候,我们心中不由顿生凄凉!清幽冷峻较之于豁达放旷,不只是文学风格之异,还是一种心胸之别。在惋惜这位唐宋文学的先贤最终没能从永州的阴影中走得更远之时,我们不由要为苏轼赞叹了!“此心安处是吾乡”,这是我们何敢企及的境界呀!他不仅走出了黄州,还走向了更远的惠州(今广东)和更更远的儋州(今海南)。当苏轼手把犁锄垦荒于东坡的时候,他的心胸就像土地一般无限地延展开了,而无端的中伤、恶意的毁谤、曾经的羞辱等等,就如冰雪般在这片土地上消融殆尽。此时,我们应当意识到中国的历史上不仅是多了一位“东坡居士”,更是多了一位思想者和艺术家。 

  ⑥似乎是冥冥苍天特意安排了苏轼——这位民族的杰出子民——在蒙受了巨大冤屈之后,去完成一项开辟宋代文学新纪元乃至中国文学新纪元的伟大创举。苏轼在黄州留给我们的不只是数亩开垦的农田,也不只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当他的趾甲缝里塞满了东坡上的泥土、他的才情和黄州土地相融合、他的胸襟和赤壁之水相互激荡的时候,便意味着《赤壁怀古》和《赤壁赋》的诞生,意味着宋代文学走向了一个新的里程。 

  ⑦又一个“不知东方之既白”的夜晚,我们与东坡相会于书卷中,倾情地阅读着这块永远读不完、读不透的土地。东坡之于苏轼,就如南阳之于孔明、成都之于杜甫、岳麓之于朱熹、桐城之于姚鼐……在一次又一次反复的吟诵中,我们对世界、对生命、对完美、对缺憾的体察一天一天地深化,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东坡与苏轼一起最终成为了我们精神的源泉与归宿。

⑧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同时骂道:你妈拉个巴子!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广庭众厅下受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侮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很快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 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谷仓顶上的羊

周涛

    萨依巴格六月的阳光是白花花的银屑,亮得耀眼,使得人透不过气来。偶尔有一些树,也只是些灰淡的黯绿,丝毫打不起精神。

    县委副书记余会全在一群乡干部的陪同下走在土路上,脚下踏起的土围沾在裤腿上,像是不小心踢翻了石灰桶。余会全心绪茫然!他想着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妻儿,光阴两隔,一下子换了个世界。再想到他工作的那个大院里的人人事事,每想到一个都觉得人家脸上挂着嘲讽。下午的安排是检查新建的一个粮仓。远远地已经看到了,那个粮仓挺高大,耸立在一片场院上,席棚尚未遮盖,木架像一个庞然大物的骨架标本,空空荡荡的。

    几个身穿衬衣头戴圆顶皮帽的维吾尔族村民,正在木架上扭过脸来看着他。他觉出自己脸上微微有些笑意,算是打招呼吧。

    忽然,他的目光被一个东西吸引住了——谷仓顶上站立着一只羊。那只羊仿佛不是站立在高大的粮仓顶上,而是站立在险峻的绝壁断崖之上,旁若无人,君临万物。

    咦,这真是有些奇了?大白天的羊怎么跑到那么高的谷仓上去了?

    “把它从上面先给我赶下来!”他命令道。

    村民们照他的指示去做了,轻轻一轰,那羊就下来了。它从谷仓顶上轻轻一跃,就站到了土墙上;然后在墙头像散步似地踱至中端,头朝下顺势一跳,就这么下来了。它下来后,仿一个高层人物来到了人民群众中间,面容和蔼,态度矜持,频频点头示意。

    余会全有一种被接见的感觉,略有遗憾的是,那只羊看也没看他一眼,却对几个维吾尔族村民表示亲昵。尽管如此,余会全还是对这只羊产生了某种微妙的崇敬之情,因为它的确是显得太不同凡响了,其肥壮、硕大与高贵,均非凡羊可比。他起了疑惑,就问:“这羊怎么和一般的羊不一样?”

    乡长询问了村民,然后转告他说,这是一只野羊。村里的人上山打猎打死了它的母亲,把它牵回来了,养大了,成了现在这样子,喜欢上房,厉害得很!

    余会全听了,心想,这就是这只家养野羊的身世了,难怪如此行为怪异、气概不凡呢!这是一只无意间从野生世界闯进人类社会的大角盘羊,在适应了村民习俗的同时还完好地保留了它的天然习性。他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一种什么深远的意思一闪而过,他能感觉到有一种原始的滋味令他触动。

    他凝视着那只羊,它皮毛灰黄,油光发亮,肌肉发达而饱满。再细看它的一双眼睛,褐黄色的一对,没有一丝哀告的神色,里面全是桀骜不驯的野性之光。它是骄傲的、高贵的,甚至对陌生人透出一种藐视。余会全想,这才是一个充满了自信和自豪的生命呐。他凑过去想摸摸它,可它跳开了。

    余会全想起了羊在谷仓顶上的自在模样,但想象不出羊是怎么跃上这三米多高的土墙的。“能不能再让它上去?”他对身边的人说。

    村民们围过去轰那只羊。开始羊不太情愿,但轰了几下,它只好当众表演了。它朝土墙冲过去,奋力一跃,让自己停顿在土墙的半腰上;然后在土墙的陡壁上做起了慢动作,先用两只后蹄扣住墙壁,再支撑全身。空出两只前蹄仰身再次一跃,把八十多公斤的身体稳稳地送上了墙头。剩下的事对它来说就是轻而易举了,就像一个完成了高难度动作的平衡木选手,放心大胆,充满自信,它的四蹄踏出清脆的响声,轻盈地跃上谷仓顶,像帝王一样居高临下。

    余会全想,是啊,总有一种东西高高在上,是我们所难企及的。他想不到这只羊竟会如此强壮,想不到这只羊竟会如此聪明,它跃上土墙时运用了完美巧妙的方式,使不可能完美的事物完美实现。

    余会全看着那只羊一一谷仓顶上的羊,它正高傲地昂起头颈,如站在悬崖巅顶,遥望远方。余会全意识到了,他永远不会忘记这只羊。

    十多年后,副市长余会全在省委党校的结业典礼上讲话,他说起了这件往事,他说:“萨依巴格乡六月的阳光是白花花的……谷仓项上,站立着一只羊。”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镜中人

杨绛

    镜中人,相当于情人眼里的意中人。

    谁不爱自己?谁不把自己当作最知心的人?谁不体贴自己、谅解自己?所以一个人对镜自照时看到的自己,不必犯“自恋癖”,也往往比情人眼里的意中人还中意。情人的眼睛是瞎的,本人的眼睛更瞎。我们照镜子,能看见自己的真相吗?

    我屋里有三面镜子,方向不同,光照不同,照出的容貌也不同。一面镜子最奉承我,一面镜子最刻毒,还有一面最老实。我对奉承我的镜子说:“别哄我,也许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垃丁下看美人,一霎时,我会给人一个很好的印象,却不是我的真相。”我对最刻毒的镜子说:“我也未必那么丑,这是光线对我不利,才显得那么难看,我不信我就是这副模样。”最老实的镜子,我最相信,觉得自己就是镜子里的人。其实,我哪就是呢!

    假如我的脸是歪的,天天照,看惯了,就不觉得歪。假如我一只眼大、一只眼小,看惯了,也不觉得了。好比老伴儿或老朋友,对我的缺点习惯了,就视而不见了。我有时候也照照那面奉承我的镜子,聊以自慰;也照照那面最刻毒的镜子,注意自我修饰。我自以为颇有自知之明了,其实远没有。何以见得呢?

    我曾用过一个很丑的老妈子,姓郭。钱钟书曾说:对丑人多看一眼是对那丑人的残酷。我却认为对郭妈多看一眼是对自己的残酷。她第一次来我家,我吓得赶忙躲开了。她丑得太可怕了:梭子脸,中间宽,两头窄,两块高额骨夹着个小尖鼻子,一双肿泡眼;麻皮,皮色是刚脱了痂的嫩肉色;嘴唇厚而红润,也许因为有些紧张,还吐着半个舌尖;清汤挂面式的头发,很长,才死得光光润润,水淋淋地贴在面颊两狈,好像刚从水里钻出来似的。她是小脚,一步一扭,手肘也随着脚步前伸。

    从前的老妈子和现在的“阿姨”不同。老妈子有她们的规矩。偷钱偷东西是不行的,可是买菜揩油是照例规矩,称“篮口”。如果这家买菜多,那就是油水多,“篮口”好。我当家不精明,半斤肉她扌艮一斤,我也不知道。买鱼我只知死鱼、活鱼,却不知是什么鱼。所以郭妈的“篮口”不错,一个月的“篮口”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她讲工钱时要求先付后做,我也答应了。但过了一两个月,她就要加工钱,给我脸色瞧。如果我视而不见,她就摔碟子、摔碗,嘟嘟«o我给的工钱总是偏高的。我加了工钱嘱她别说出去,她口中答应却立即传开了,然后对我说,家家都涨,不只我一家。她不保密,我怕牵累别人家就不敢加,所以常得看她的脸色。

    她的审美眼光却高得很,不顺眼的,好比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一次,她对我形容某高干夫人:“一双烂桃眼,两块高额骨,夹着个小鼻子,一双小脚,走路扭搭扭搭……”我惊奇地看着她,心想:这不是你自己吗?

    会理发。我自己进城做个电烫,然后自己做头发,就可以一年半载不进城。可我忽然发现郭妈的“清汤挂面”发式,也改成和我一样的卷儿了。这使我很惊奇。一次我参加宴会遇见白杨。她问我:“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笑说:“我正要问你呢,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们各自讲了方法,原来她是末一梳往里,我是往外梳。第二天我换了白杨的发式,忽见郭妈也同样把头发往里卷,我不免暗笑“婢学夫人”,可是我再一想,郭妈是“婢学夫人”,我岂不是“夫人学明星”?

    郭妈来我家不久,钟书借调到城里工作了,女儿也在城里上学、住宿,家里只我一人。如果我病了,起不了床,郭妈定不来问一声病,或来看我一眼。一次,她病倒了,我自己煮了粥,盛了一碗端到她床前。她惊奇得好像我做了什么怪事。从此她对我渐渐改变态度,心上事都和我讲了。

    她掏出贴身口袋里一封磨得快烂的信给我看,原来是她丈夫给她的休书。她丈夫是军官学校毕业的,她有个儿子在地质勘探队工作,到过我家几次,相貌不错。丈夫上军官学校的学费,是郭妈娘家给出的。郭妈捎去丈夫末一学期的学费,就得到丈夫的休书。休书上那虚伪肉麻的劲儿,真叫人受不了,我读着浑身都起鸡皮疙瘩。那位丈夫想必是看到郭妈丑得可怕,吃惊不小,结婚一两个星期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人,也生了一个儿子。郭妈的儿子和父亲有来往,也和那个小他一两个月的弟弟来往。郭妈每月给儿子寄钱,每次都是她工钱的两倍。这儿子的信,和他父亲的休书一样肉麻。我最受不了的事是每月得起着鸡皮疙瘩为郭妈读信并回信。她感谢我给她喝粥汤,我怜她丑得吓走了丈夫,我们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微薄的。她太欺负我的时候,我就辞她;她就哭,又请人求情,我又不忍了。因此她在我家做了十一年。

    奇怪的是,每天看她对镜理妆的时候,我会看到她的“镜中人”。她身材不错,虽然是小脚,在有些男人的眼里,可说是袅娜风流。眼泡也不觉得肿了,脸也不麻了,嘴唇也不厚了,梭子脸也平正了。

    她每次给我做了衣服,我总额外给她报酬。我不穿的大衣等,还很新,我都给了她。她修改改,衣服绸里绸面,大衣也称身。十一年后,我家搬到干面胡同大楼里,有个有名糊涂的收发员看中了她,老抬头凝望着我住的三楼。他对我说:“你家的保姆,很讲究呀!”幸亏郭妈只是帮我搬家,我已辞退了她,未促成这糊涂收发员的相思梦。

    我就想到了“镜中人”和“意中人”的相似和不同。我见过郭妈的“镜中人”,又见到这糊涂收发员眼里的“意中人” o她和我的不同,也不过是“百步”与“五十步”的不同罢了。

【注】①白杨(1920年4月22日—1996年9月18日),原名杨成芳,原籍湖南省汨罗市古仑乡,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女演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雪夜泥醉

    年三十下午,往日的车辆、人流,都没了。天上飘起雪花。雪花凉丝丝地落到他缩着的脖子里,然后贴着皮肤瞬间融化。他现在有点后悔自己的决定。要不,他该在老家的热炕上,看着散发着油墨香的春联,听着侄子们燃放的鞭炮,吃着母亲包的热水饺了。

    一大早就给母亲通话,说电视台值班,回不去了。母亲叹口气,怎么老是忙,比省长还忙。还没到护城河,就听到了黑虎泉三个虎头喷水的呼啸之声。这里往日人满为患,现在独独他一个,一人面对泉水,感觉有点奢侈。一片枯叶落到泉池中,像滚沸的水饺,翻上翻下。

    远远地来了一个提水的人。看上去有七十多岁,他把拴上水壶的绳子送到黑虎泉的虎头那里,泉水冲得水壶往外挣,老人拽紧了绳子,使劲靠近虎头,终于将水壶灌满,提上来。老人主动打招呼,年轻人,怎么还不回家忙年?

    他说,没有可忙的。他问老人,老人家说老家没什么人了,父亲母亲去世了,就没有家了。他乡,就是故乡了。年轻的时候,老是忙,不回去,现在想回去,也不那么容易了。老人的话,让他心头一凉。看着老人艰难地提着泉水远去的背影,他脑中显现出母亲的白发和渴望的眼神,眼圈里竟然有了泪。

    天地余一卒,执杯独彷徨。手里其实空空如也,但他感觉该端着杯子,他渴望喝醉。护城河竟然冰封了。济南的护城河比他老家的浯河要差得远。他记得小时候跟大哥去滑冰。滑着滑着,他不小心滑到冰薄的灵湾里,咔嚓掉下去了。大哥猛地匍匐到冰上,一点一点地把手伸给他,把他拉上来。大哥又抱来一捆棒槌秸点上,冬夜里的火苗,舔着他哥俩的脸。大哥让他着贴自己的身子,他感到无比温暖。他经常回忆那个夜晚。

    可是,现在不知是他变了,还是大哥变了。大哥是镇上的招聘干部,算是股级吧,大哥总要他给镇书记说话,希望能提升一级。他说人家书记忙。但哥哥总是说自己不关心他的政治前途。后来有一次,他见到县委书记,顺便说到大哥。县委书记竟然知道他大哥。他说,我大哥能吹。唉,没办法。县委书记说,可以理解嘛。后来给他大哥解决了一个副科级。大哥就更显摆了,过清明节,还要开着小车回家添土上坟。

    想起大哥,他觉得没有对不起他的,倒是一想起大姐,他就心里难受。当时他和哥哥上学,父亲就不让大姐上了。大姐也没反对。他上三年级那年,看到人家都有《新华字典》,他回家也想要。但家里没钱啊。隔了几天,大姐把她的长辫子铰了卖了,给他买了一本字典。至今这本发黄的字典,还在他的书橱中最显眼的位置。他对大姐说,等我上了大学,我一定好好待你,让你的孩子也上大学,我管学费。大姐的孩子转眼也上了大学,但大姐没有让他拿学费。哪怕最困难的时候,大姐也总是说没事。

    跺跺脚上的雪,他提着买来的酒,在雪地里晃荡,漫天的白。所有的垃圾都被盖住了,干干净净。他拐上护城河桥,然后来到边上的一个工地,他是要找老赵头。记者搞“走转改”活动,他就采访了老赵头,二人也成了忘年交。

    老赵头的门开着,他刚坐到马扎上,踩到了一只猫的尾巴,猫大叫一声。这时,他看到老赵头这间简易房里有好几只猫的眼睛。老赵头说,别怕,是些流浪猫,我平时喂它们,它们就都来了。

    他们开始喝酒。他把酒放在地铺上。老赵头不知从哪里还弄了块驴肉,用刀子随便划拉开。简易棚旮旯里还有半蛇皮袋子花生,生的,还带着皮,皮上沾着土。老赵头说,这是闺女让外甥年前捎来的。

    老赵头说,花生沾着老家的土,我觉得才够味。雪在下着,一老一少默默地喝着酒,喝一口,就剥一个生花生吃,喝一口,就再剥一个。他们都没去吃那驴肉,驴肉在灯光下,像一块泥巴。他们其实也成了泥巴。烂醉如泥,是真正的雪夜泥醉。

    门外,鞭炮声开始炸响,整座城市炮火连天,烟火弥漫。

(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钱钟书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春天从窗外进来,人在屋子里坐不住,就从门里出去。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就是鸟语,也似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同时,我们悟到,门和窗有不同的意义。当然,门是造了让人出进的。但是,窗子有时也可作为进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说里私约的情人就喜欢爬窗子。所以窗子和门的根本分别,决不仅是有没有人进来出去。若据赏春一事来看,我们不妨这样说: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大自然和人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享受,无需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诗人像陶渊明对于窗子的这种精神,颇有会心。《归去来辞》有两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不等于说,只要有窗可以凭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么?他又说:“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自谓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风,小屋子可成极乐世界;他虽然是柴桑人,就近有庐山,也用不着上去避暑。所以,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这个分别,不但是住在屋里的人的看法,有时也适用于屋外的来人。一个外来者,打门请进,有所要求,有所询问,他至多是个客人,一切要等主人来决定。反过来说,一个钻窗子进来的人,不管是偷东西还是偷情,早已决心来替你做个暂时的主人,顾不到你的欢迎和拒绝了。缪塞(Musser)在《少女做的是什么梦》那首诗剧里,有句妙语,略谓父亲开了门,请进了物质上的丈夫(materielepoux),但是理想的爱人(ideal),总是从窗子出进的。换句话说,从前门进来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虽然经丈人看中,还待博取小姐自己的欢心;要是从后窗进来的,才是女郎们把灵魂肉体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你进前门,先要经门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现,还得寒暄几句,方能说明来意,既费心思,又费时间,哪像从后窗进来的直捷痛快?好像学问的捷径,在乎书背后的引得,若从前面正文看起,反见得迂远了。这当然只是在社会常态下的分别,到了战争等变态时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还讲什么门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门,而不开窗的屋子我们还看得到。这指示出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门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种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鸟窠兽窟,准备人回来过夜的,把门关上,算是保护。但是墙上开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气,使我们白天不必到户外去,关了门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里因此增添了意义,不只是避风雨、过夜的地方,并且有了陈设,挂着书画,是我们从早到晚思想、工作,娱乐、演出人生悲喜剧的场子。门是人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为躲避自然的胁害,而向四垛墙、一个屋顶里,窗引诱了一角天进来,驯服了它,给人利用,好比我们笼络野马,变为家畜一样。从此我们在座子里就能和自然接触,不必去找光明,换空气,光明和空气会来找到我们。所以,人对于自然的胜利,窗也是一个。不过,这种胜利,有如女子对于男子的胜利,表面上看来好像是让步——人开了窗让风和日光进来占领,谁知道来占领这个地方的就给这个地方占领去了!我们刚说门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譬如饿了就要吃,渴了就得喝。所以,有人敲门,你总得去开,也许是易卜生所说比你下一代的青年想冲进来,也许像德昆西《论谋杀后闻打门声》所说,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进黑暗罪恶的世界,也许是浪子回家,也许是有人借债(更许是讨债),你愈不知道,怕去开,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开。甚至每天邮差打门的声音,他使你起了带疑惧的希冀,因为你不知道而又愿知道他带来的是什么消息。

    门的开关是由不得你的。但是窗呢?你清早起来,只要把窗幕拉过一边,你就知道窗外有什么东西在招呼着你,是雪,是雾,是雨,还是好太阳,决定要不要开窗子。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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