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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鸡泽县第一中学2017届高三9月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三棵树

李德霞

    丫头的大嫂过门没半年,就吵着闹着要分家。树大分杈,儿大分家,分就分吧,寡妇娘也没辙。米缸、面缸抬了去,掉了几块漆的红木柜搬了去,圈里的三只羊,一鞭子吆了去。大嫂请来伐木人,要放倒院里的三棵树。三棵树是丫头的爷爷栽下的,两抱粗,上面结了几个喜鹊窝。娘“扑通”跪在地上:“家里没啥东西了,这三棵树,就留给丫头吧……”

    那时,丫头十六岁,在城里读高中,是村里唯一把书读到城里的女孩子。

    星期天,丫头从学校回来,看着空空的土屋和一下子苍老了的娘,丫头抱着树干号啕大哭。

    娘说:“丫头,别上学了,回家跟娘种地吧。种地饿不死人。”

    丫头倔,丫头一抹眼泪说:“偏不,我还要考大学,我丫头说到做到!”

    娘说:“上大学不要钱?”

    丫头说:“我有三棵树,三棵树就是我的钱。”

    丫头真的考上了大学。那时候,家家日子还不宽格,但乡亲们厚道,你三十他三十地把钱送来。丫头不接,一一挡了回去,丫头说:“大叔大婶的情我领了,我不能欠乡亲们太多……”

    娘说:“你不上学了?”

    丫头说:“你甭管,我自有办法。”

    开学前几天,丫头去了村里的德叔家。德叔在农机站当站长,家里开着小卖部,日子过得比一般人家殷实得多。更重要的是,爹在世时,跟德叔是最要好的弟兄。其实,在丫头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德叔就给丫头准备了一千块钱。德叔笑眯眯地说:“钱我可以借给你,但你啥时还我呀?”

    丫头说:“不是借,是贷,就按银行的利息算。等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我连本带利一块儿还。”

    德叔还想逗逗丫头,德叔说:“银行贷款还讲个财产抵押呢,你拿啥给我做抵押?”

    丫头拉着德叔的手出了屋,用手一指她家院里的三棵树说:“我有三棵树,我就拿三棵树做抵押。”说完,丫头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纸和笔,哗哔哗,写了抵押单,交给德叔。

    德叔笑了,笑得满眼都是泪。

    丫头上了大学。上了大学的丫头从来不敢回家。除了舍不得那几块钱的路费,丫头还得自己挣学费,挣生活费。丫头到图书馆帮过工,到饭店洗过碗,啥来钱干啥。有同学问:“你家里没钱供你?”丫头说:“有,我有三棵树……”

    丫头大三时,不得不回家一趟。大哥在一家煤矿挖煤,死于矿难,矿上只给了很少的一点钱,少得离谱。丫头找到矿长,拍着桌子和矿长讲道理。矿长熊了,按规定赔了款。

    拿回赔偿金,大嫂取出两千块,要给丫头。大嫂说:“以前都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丫头妹妹。钱你拿着,你是大学生,就不要那么辛苦了。”

    丫头把钱挡回去。丫头说:“我还年轻,吃点苦受点罪是好事。这钱是我大哥拿命换来的,就留着给侄儿上学用……”

    转眼,丫头大学毕业了。那时候,大学生很抢手,是香饽饽,丫头就被分配到市政府上班。领到第一笔工资,丫头田了村。丫头找到德叔,要赎回当年的抵押单。德叔说:“啥抵押单?我早扔了。”丫头吃惊地说:“那……我的三棵衬?”

    像当年丫头拉着德叔一样,德叔拉着丫头的手出了门,用手一指丫头豪的那三棵树说:“三棵树,本来就是你的。”

    丫头要接娘进城。临走时,邻居说:“你娘这一走,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土屋和三棵树不如卖了的好……”

    丫头看着土屋,抚着树干说:“土屋是我的家,三棵树是我的根……我怎么舍得卖啊?留着吧。”

    一晃,几十年过去。土屋已日渐斑驳,倒是那三棵树长得枝繁叶茂,绿荫如盖,成了村里的一景。

    前年,有人相中了那三棵树,愿出大价钱要下来。那人打电话给丫头,问丫头愿不愿意卖,被丫头断然拒绝。

    如今,已是副市长的丫头,无论工作多忙,每年都要抽空回村一趟,看看父老乡亲,看看她的三棵树……

(节选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写大嫂闹着分家,将米缸、面缸、红木柜搬走,三只羊赶走,甚至还要放倒三棵树的情节,既表现了家里的贫穷,又暗示了娘的软弱。 B、“德叔笑了,笑得满眼都是泪”,德叔原本只想试探丫头,孰料丫头早有主意,德叔因而“笑”;面对苦难,丫头表现出的人生态度令德叔动容,因而“满眼都是泪”。 C、小说设计大哥遭遇矿难,大嫂成为寡妇,只得到很少的一点钱,最后是丫头拿回了赔偿金等情节,意在表明善恶有报,规劝人们要孝亲友爱。 D、写三棵树长得枝繁叶茂,有人愿出大价钱买,丫头却断然拒绝,是因为以前生活艰难时都不曾卖掉,现在丫头做了副市长,自然不会因为钱而卖掉三棵树。 E、小说中对大嫂这一人物形象的描写虽着墨不多,但作用很明显,如从开始的蛮横无情到后来的心存愧疚,都衬托了丫头优秀的品质特征。
(2)、小说以“三棵树”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丫头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有什么现实意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捅马蜂窝

冯骥才

    爷爷的后院很小,它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阴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一只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出筷子粗肥大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蠓虫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数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致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怎么不行?头上蒙块布,拿竹竿一捅就下来。”奶奶反驳道。

    “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捅马蜂窝的强烈欲望。那多有趣!当我被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趁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住脸,只露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作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来,然后把门关住。

    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地摇撼两下,只听”嗵”一声,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在里边插上,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孤注一掷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切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我抬手想挡住脸,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强烈地一疼——挨蜇了!我捂着脸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到屋里。

    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一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用眼瞧见。家里人轮番用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处理,也没能使我那肿疮迅速消下来。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痊愈。这一下可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致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在小门口等着我。

    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招呼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个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忙跳开。

    “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

    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爷爷说:“这就是蜇你那只马蜂。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它要是蜇了你,自己也就死了。”

    “那它干嘛还要蜇我呢——它不就完了吗?”

    “你毁了它的家,它当然不肯饶你。它要拼命的。”爷爷说。

    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那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式;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死一搏,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我心上。

    那一窝马蜂呢,无家可归的一群马蜂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那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却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过去的旧窝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一个小巧的、银灰色的蜂窝已经筑成了。

    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隐瞒

石磊

    中午时分,忽然,一辆宝马名车停在我的铺门口,下来一位四十多岁的贵妇人。这人我认识,住在我的楼上,叫尚海英。海英一进来就对我说:“老王,我想为我妈镶一口牙,好的牙多少钱?差的又是多少?”

    “海英,好的牙有五千多,也有六千多的,那差的一两百元。”我回答海英说。“老王,你看这样行吗?我想给我妈镶一两百元的,你当她的面说是五千多元的。”海英对我说。

    我看了看海英,非常不解地问:“海英,你家有的是钱,干吗这样做?”

    “老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妈已六十多岁,镶那么好的牙干吗?说不定,镶上不几天她就……”

    海英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我知道她后面想说的是什么话。我用有点鄙视的眼光看了她一眼,很不情愿地说:“好……好吧!”

    “老王,就这么说,咱们是好邻居,你可得替我隐瞒。下午,我带她来做牙模。”海英说完就走了。

    海英走了不久,住在我楼下的夏玉莹骑着一辆单车来了。玉莹笑着问我说:“王医生,我想为我妈镶一口牙。我妈这人真是的,怎么叫她,她都不来。好的牙多少钱?最差的又多少钱?”

    我看了看玉莹心想,你也和海英一样?但我转念一想,玉莹一家不容易,夫妻都是小学教师,两个儿子都在读大学。于是,我还是很和气地说:“夏老师,好的有五千多元,差的有一百来元。”

    “王医生,妈为我们操劳了一辈子,每次看到她吃东西,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你帮我镶一口最好的牙给她吧,我妈很心疼钱,但你得跟她说是一百来元的,要不,她肯定不镶。”玉莹十分认真地对我说。

    我听到玉莹这话,内心很是感动,但故意用海英的话对她说:“夏老师,你妈不都七十多岁了吗,镶那么好的干吗?说不定,镶上不几天她就……”

    玉莹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我,不满地说:“王医生,你怎么说这话?”

    我知道我说错了,歉意地对她说:“夏老师,我是跟你开玩笑的。”

    玉莹走时,又郑重对我说:“王医生,这事就拜托你了,千万别让我妈知道。她要是知道了,她是不会来的。”

    真是无巧不成书。几天后,尚海英带着妈妈来了,夏玉莹也带着妈妈来了。尚海英的妈妈叫她尚妈妈,夏玉莹的妈妈叫她夏妈妈。因为是同一栋楼,彼此都认识。尚妈妈问夏妈妈:“大姐,你镶多少钱的牙?”

    “我……我……我……本来不想镶牙,都七十多了,还镶什么牙,可玉莹就是不肯。”夏妈妈回答说。

    “我是问你镶多少钱的?”尚妈妈又问了她一句。

    “一……一百多块的就行了,都这把年纪了。”夏妈妈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说,她不是钱少不好意思,是怕媳妇在他们的面前没有面子。

    “什么?一百多块的?一百多块的还不跟纸糊的一样,我的儿媳妇就给我镶五千多的!”尚妈妈颇为得意地说。

    海英有点用质问的口气,对玉莹说:“夏老师,你怎么给夏妈妈镶这种牙,你要是没钱,跟我说一声。老王,你说是不是?”

    海英的话,我装着没有听见。玉莹理了理刘海,有点尴尬地说:“将、将就一下吧。”

    我自言自语说了一句:“真作假时假作真。”

    海英婆媳走了,夏妈妈却安慰儿媳说:“莹,她们的话,你别往心里去。她家有的是钱,咱们一百元要相当她们的五十万元。”

    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对她们婆媳说什么好。我精神十分集中,想把这口牙镶好,不然,我就对不起玉莹的那份孝心。

    一个星期后的中午,天下着雨,我在房里休息。尚妈妈和夏妈妈到我家来跟我的妈妈聊天。聊来聊去,她们聊起了牙。尚妈妈问夏妈妈说:“大姐,你的牙好使吗?”

    “哎呀,我的牙好得很,跟年轻时的牙齿一样。”夏妈妈喜形于色地说。

    “这就怪了,你一百多块的牙那么好,我五千多元的牙却差得很。会不会给小王搞错了?”尚妈妈有点怀疑地说。

    “让我给你看一看就知道了。”我妈妈对尚妈妈说。

    妈妈一看到尚妈妈那口牙,就肯定地说:错了,这牙是便宜的牙。妈妈说完又对夏妈妈说:“你的牙,我也看一下吧。”妈妈一看到夏妈妈的牙又说:“你这口牙可是好牙,搞错了,搞错了。”

    妈妈走进我的房里,把我叫了出来,当着她们的面质问我:“她们的牙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搞错了?”

    我本想为她们继续隐瞒,现在看来,不说出实情不行了。于是,我只好把真相告诉她们。

    三位老人听后,都十分吃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猫婆

冯骥才

    我那小阁楼的后墙外,居高临下是条又长又深的胡同,我称它为猫胡同。每日夜半,这里是猫儿们无法无天的世界。它们戏耍、求偶、追逐、打架,吵得人无法入睡。为了逃避这群讨厌的家伙,我真想换房子。奇怪,哪来这么多猫,为什么偏偏都跑到这儿来聚会闹事?

    一天,我到一位朋友家去。他视猫如命。

    我说:“我挺讨厌猫的。”他将一个白色的东西放在我手上:一只毛绒球大小雪白的小猫缩成团儿,小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一双纯蓝色亮亮的圆眼睛柔和又胆怯地望着我。我情不自禁地对朋友说:“太可爱了,把它送给我吧!”

    蓝眼睛一入我家,便成了全家人的情感中心。每当它闯祸,只要一瞅它那纯净光澈的蓝眼睛,火气顿时全消,反而把它拥在怀里……我也是视猫如命了。

    入秋,天一黑,不断有大野猫从猫胡同爬上我家的房顶来。我关紧通向晾台的门,蓝眼睛便发疯似的抓门。我知道它在发狂地爱,便打开门不再阻拦。一天夜里,它再没回来。

    家中每个人全空了。我房前房后去找。一个孩子告诉我,猫胡同顶里边一座楼的后门里住着一个老婆子,养了一二十只猫,人称猫婆,蓝眼睛多半是叫她的猫勾去的。

    当夜,我钻进猫胡同,在黑暗里寻到猫婆家的门。我冒冒失失地拍门,非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可。

    门打开,一个高高的老婆子出现——这就是猫婆了。

    我说我找猫,她立刻请我进屋去,是间阴冷的地下室。一股噎人的猫味扑鼻而来。屋顶很低,正中吊下一个很脏的灯泡,把屋内照得昏黄。一个柜子,一座生铁炉子,一张大床,地上几只放猫食的破瓷碗,再没别的。

    猫婆问我猫的样儿,我描述一遍,她立即叫道:“见过见过,常找我们玩,多疼人的宝贝!丢几天了?”我盯住她脸看,只有焦急,却无半点装假的神气。我说:“五六天了。”她的脸顿时阴沉下来:“您甭找了,回不来了!”我很疑心她骗我,目光搜寻可能藏匿蓝眼睛的地方。猫婆的手忽向横着的铁烟囱上一指:“这都是叫人打残、摔坏的猫!我把它们拾回来养活的。您瞧那只小黄猫,孩子们想要烧死它,我一把抢出来的!您那宝贝丢了这么多天,哪还有好?现在乡下常来一伙人,下笼子逮猫吃,造孽呀!”

    她说得脸抖,手也抖,点烟时,烟卷抖落在地。烟囱上那小黄猫跳下来,叼起烟,仰起嘴递给她。猫婆笑脸开花:“瞧,这小东西多懂事!”

    面对这受难猫儿们的救护神,告别出来时,不觉带着点惭愧和狼狈的感觉。从此不知不觉我竟开始关切所有猫儿的命运。猫胡同再吵再闹也不再打扰我的睡眠,猫叫成了我的安眠曲……

    转过一年,到了猫儿们求偶时节,猫胡同却忽然安静下来。

    我妻子无意间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猫婆死了。同时才知道关于她的一点经历。她本是先前一个开米铺老板的小婆,被大婆赶出家门,住在那座楼第一层的两间房子里,后又被当做资本家老婆轰到地下室。她孑然一身,拾纸为生,以猫为伴。

    曾有人为她找了个卖肉的老汉作伴儿。老汉受不了猫闹、猫叫、猫味儿,就搬出去住。而她坚持与这些猫共享着无人能解的快乐。

    前两个月,猫婆急病猝死,老汉搬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把这些猫统统轰走。被赶跑的猫儿每每回来,必遭老汉一顿死打。

    一种伤感与忧虑从我心里漫无边际地散开,散出去,随后留下的是一片沉重的空茫。入冬后,我听到一个令人战栗的故事——

    我家对面一座破楼修瓦顶。白天换瓦时活没干完,留下个洞,一只猫钻进去御寒;第二天瓦盖上,这只猫无法出来,急得在里边叫。住在这楼顶层的五六户人家谁也不肯将自家的顶棚捅坏,放它出来。这猫叫了三整天,直至声音消失!

    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更深夜半,天降大雪,猫胡同里一片死寂。忽然,后墙下传来一声猫叫,在胡同深处,猫婆故居墙头上,孤零零趴着一只猫影,蜷缩一团,凄婉哀叫。不是那只小黄猫吗?忙叫声:“咪咪!”谁知将它惊动,起身慌张跑掉。

    猫胡同里便空无一物。只剩下一片夜的漆黑和雪的惨白,还有奇冷的风在这又长又深的空间里呼啸。

(选自《灵魂的巢》,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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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

王奎山

    1982年我读大四。那年的春节,我领着徐美红一起回乡下过年。徐美红的爸爸当时是我们省财政厅厅长。一个厅长的千金,能看上我这乡下娃,那是因为我有三篇论文上过学报的缘故。徐美红的到来,简直像在我们那个村子里刮了一场十二级的台风。女人们、孩子们都挤到我家的院子里来看稀奇,一时间,院子里热闹成了一锅粥。男人们到底矜持一些,远远地站在那里看,议论。父亲拿着香烟,满面春风地上前挨个儿给大家敬。大家也不客气,会吸的,当场点着吸了起来;不会吸的,就夹在耳朵上。

    这是刚刚到家那天的事。此后的几天里,家里也是人来人往像赶集一样,没个冷清的时候。母亲高兴地说:“咱老王家几十年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父亲点点头,说:“那是哩,那是哩。”

    直到年三十下午了,家里才算清静下来。母亲麻利地剁好饺子馅,妹妹和好面,和父亲三个人包起饺子来。我和徐美红表示要帮忙,被母亲坚决地拒绝了。于是,我躺在厨房一角父亲平时睡觉的地铺上看书。徐美红也找了一本闲书,懒懒地靠在我的身上看。这中间,徐美红上了一趟厕所。黄昏时候,饺子包完了。妹妹说:“呀,憋死我了。”就往厕所里跑。一会儿妹妹就回来大惊小怪地喊:“猪跑哪里去啦?咱家的猪跑哪里去啦?”父亲母亲都慌了,忙着往厕所里看,厕所里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猪的影子。我们这里,厕所和猪圈是在一起的。

    突然,妹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俺嫂中间上厕所了,肯定是出来的时候忘记拴栅栏门了。”这是极有可能的事。一到乡下,徐美红就暗中朝我抱怨:“啥都好,就是解手太恐怖了,身边那么个大东西朝你虎视眈眈的,吓死人了。”因此她匆忙离开时忘记拴栅栏门,以至于让猪逃了出去,这是极有可能的事。母亲忙给徐美红打圆场,批评妹妹说:“你胡说个啥,你嫂出来咋会忘记拴栅栏门!”徐美红也是个实心人,也不知道推卸责任,说:“我也忘记拴没拴栅栏门了。”父亲宽厚地笑笑,说:“我出去找找看,二百多斤个大肥猪,还能丢了?”说罢,父亲就出去找猪去了。跟着妹妹也说:“反正没事,我也出去找找。”

    天黑透了,四周传来噼噼叭叭的鞭炮声。别人家都在过大年了,我们家却连灯都没有点,五口人有两口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奔波呢。

    终于,父亲回来了。停了一会儿,妹妹也回来了。父亲把手一挥,朝母亲说:“烧火吧,不能因为丢了一头猪,就连年也不过了,该咋过还咋过。”父亲还特意朝我和徐美红笑笑,说:“丢不了,一头二百多斤的大肥猪,往远处跑,它又跑不动,肯定就在这附近。我明天再找,保准找得到。”

    话是这样说,但一家人谁也无法轻松下来。特别是徐美红,因为整个事件是因她的粗心大意而造成的,所以更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饺子吃了没几个,就丢下饭碗早早地上床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出发找猪去了。然后,妹妹也出去了。母亲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我也出去,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这样,家里就剩下我和徐美红两个人了。我想起母亲的话,“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就征求徐美红的意见:“要不我也出去找?”徐美红说:“谁不让你出去了?你出去吧,你想上哪儿上哪儿!”我有些尴尬地笑笑,走过去拍了拍徐美红的脑袋,也出去找猪了。在那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我只能选择一头猪。我希望徐美红能理解这一点。

    一直找到中午,连根猪毛也没有找到。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刚进村,就见妹妹远远地迎了上来。一看见妹妹脸上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猪找到了。果然,是父亲在附近的崔庄找到的。原来,头天下午猪跑到人家的包产地里吃麦苗,被人家赶到自家的猪圈里圈了起来。父亲给人家买了两盒烟,才把猪赶回来的。回到家里,父亲母亲脸上都是一脸的欢笑。

    突然,妹妹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说:“哎,我嫂哩?”又问我:“哥,我嫂不是跟你一块儿找猪去了吗?”母亲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知道出大事了,像个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母亲一哭,本来就是一个孩子的妹妹也跟着哭了起来。父亲虽然没有哭,眼圈也红红的,对我说,我马上就去国营家借车子,你赶紧到新安店去。

    新安店,是京广线上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火车站。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礼物

[英]梅亚•格林

阿诺德走进病房,却突然收住了脚步。他看见了伯吉斯先生,还发现伯吉斯先生病床旁边站着一个人。糟糕!诺德心里咯噔了一下,史迪威可能会发现他的。他是无意中听到史迪威可能要去医院探望伯吉斯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阿诺德马上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去医院看望一下。于是,他赶紧喝了一杯茶,便匆匆地朝医院奔去。然而,史迪威还是先到了一步。

    阿诺德买了一串葡萄。可是,他看见床边的储物柜上竞也放着一大串葡萄,好像是那种无核的小葡萄,属于价钱较贵的那种。肯定是该死的史迪威送的!他觉得还是将自己的那串葡萄扔了为好,但又觉得扔了实在可惜。留下自己吃算了,他心想。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儿别扭。于是,他将那串葡萄随手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儿别扭。

    只要史迪威在那里,他就不好进去了,可病房外面又没有什么可以躲避的地方。想来想去,阿诺德只得又退到了楼下,在接待处茫然无措地转来转去。

    究竟该给伯吉斯先生送点儿什么礼物呢?买束鲜花?那太丢人现眼了!买本书怎么样?正好那边有一个书摊。阿诺德走过去随手捡起一本平装书,一看价格,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将近6英镑!上次买的那本书才花了他2.5先令。

    阿诺德走进自助餐厅要了一杯茶。餐厅已经坐满了人,他只得与别人共用一张餐桌。坐在餐桌的东面,外面的人看不到他,而他正好可以盯到那边的楼梯口。

    在他的旁边,一位穿红色外套、身材高大的女人正和一个朋友交谈着。她的手提包敞开着,里面的东西阿诺德看得一清二楚,在一堆妇女日常用品中间夹着一个小瓶子。一个小瓶装的威士忌酒,上面还绑了一个心形的蝴蝶结。

    这下他心里总算有了主意!刚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伯吉斯先生平时就喜欢喝上一杯。可是医院是不会卖酒的,即使他想跑出去买,恐怕在这座医院周围方圆几英里的范围内也找不到一家卖酒的商店。

    一想到生活中的不公,阿诺德的心情不由得郁闷起来。自己在那岗位上干了四十五年,如今突然来了这个史迪威,用他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和一时的热情拍老板伯吉斯的马屁。阿诺德压根儿就不相信热情。现在,他们要讨论什么重组问题。阿诺德心里明白,这所谓的重组无非就是要将一些人重组掉.他们竟然还美其名曰提前退休。哼!如果经济上负担得起,提前退休也就罢了,而阿诺德是负担不起的。到了这种年龄,他还能去哪里找到工作呢?

    阿诺德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小瓶子。史迪威怎么在病房待了那么长时间?想必,他也找不到那么多话要说吧。老伯吉斯先生在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也不会有那么多言语的。“身体还好吗?”“这里的饮食怎么样?”“工作情况怎么样?”三言两语问候一下不就得了,还有什么要说的?当然,史迪威与众不同,他可以谈上几个小时还觉得言犹未尽。阿诺德真希望史迪威把伯吉斯先生烦得要死。

    红衣女人还坐在那儿跟朋友交谈着。她在详详细细地讲述着自己的家族病史。

    史迪威终于出来了!他走下了楼梯。阿诺德站起身来,故意将那女人的手提包碰到了地上。

    “噢,请原谅,你看我笨手笨脚的。让我来捡吧。”阿诺德弯下腰捡起了滚落到地上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面带微笑地将手提包交还给它的女主人,然后快步跑向楼梯口。

    把它搞到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阿诺德暗自庆幸。不过,他的心头也掠过一丝负罪感。可他转念又想,这完全是那女人自己的过错。谁让她将自己的手提包那样敞开着,让那诱人的东西暴露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完全是自讨苦吃嘛!总而言之,所有这一切都可以成为一个充分的理由。

    阿诺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伯吉斯先生接到自己礼物时是怎样的一副神情。他想,肯定会比史迪威的要好。你看他,就提了那么一串灰不溜秋的葡萄!

    想到这,阿诺德充满信心,充满期待地走进了病房,掏出了那瓶威士忌酒。

    大约过了几分钟,红衣女人推门进来,“爸爸,今天好些吗?妈妈让我给您带来了你最爱的威士忌,不过,妈妈绑了个蝴蝶结,提醒你只看不喝。”她是伯吉斯先生的女儿,她看到了桌上的那瓶威士忌和愣在那里的阿诺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①他那时刚刚勒上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乞福的吉祥物。他那时只是为了那条鲜红的线织腰带感到新奇而激动不已,却不能意识到生命历程的第二个十二年即将开始……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根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报考中学。领着他们去报考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

    ②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③从小镇小学校后门走出来便踏上了公路。这是一条国道,西起西安沿着灞河川道再进入秦岭,在秦岭山中盘旋蜿蜒一直通到湖北省内。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支毛笔和一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④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子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老师和大同学临走时留给他的一句话是:“往前走不敢停。慢点儿不要紧只是不敢停下。我们在前头等你。”

    ⑤似乎不单是脚后跟上出了毛病,全身都变得困倦无力,双腿连往前挪一步的勇气都没有了,每一次抬脚举步都畏怯落地之后所产生的血肉之苦。他看见杜老师在向他招手,他听见同学在前头呼叫他。他流下眼泪来,觉得再也撵不上他们了。他企望能撞见一位熟人吆赶的马车,瞬间又悲哀地想到,自己其实原来就不认识一位车把式。

    ⑥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狠下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一段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巾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只要能走进考场,他自信可以不需要翻动它们就能考中;如果万一名落孙山,这些课本无论语文或是算术就都变成毫无用处的废物了。可那些纸张经不住砂石的蹭磨,很快被踩踏成碎片从鞋窝里泛岀来撒落到砂石国道上,像埋葬死人时沿路抛撒的纸钱。直到课本被撕光,他几乎完全绝望了,脚跟的疼痛逐渐加剧到每一抬足都会心惊肉跳,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⑦他站起随之又坐下来,等待有一挂回程的马车,即使陌生的车夫也要乞求。他对念中学似乎也没有太明晰的目标,回家去割草拾柴也未必不好…伟大的转机就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⑧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他慌乱不知所措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⑨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而根本不用双脚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蹭地踯躅!他无端的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后跟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树叶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的不疼了,似乎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鬼的。……在离考场的学校还有一二里远的地方,他终于追赶上了老师和同学,却依然不让他们看他惨不忍睹的两只脚后跟。

    ⑩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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