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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宁夏石嘴山市2020届高三语文二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战士

孙犁

那年冬天,我住在一个叫石桥的小村子。村子前面有一条河,搭上了一个草桥。天气好的时候,从桥上走过,常看见有些村妇淘菜;有些军队上的小鬼,打破冰层捉小沙鱼,手冻得像胡萝卜,还是兴高采烈地喊着。

    这个冬季,我有几次是通过这个小桥,到河对岸镇上,去买猪肉吃。掌柜是一个残疾军人,打伤了右臂和左腿。这铺子,是他几个残疾弟兄合股开的合作社。

    第一次,我向他买了一个腰花和一块猪肝。他摆荡着左腿,用左手给我切好了。一般的山里的猪肉是弄得粗糙的,猪很小就杀了,皮上还带着毛,涂上刺眼的颜色,煮的时候不放盐。当我称赞他的肉有味道和干净的时候,他透露聪明地笑着,两排洁白的牙齿,一个嘴角往上翘起来,肉也多给了我一些。

第二次,我去是一个雪天,我多烫了一壶小酒。这天,多了一个伙计:伤了胯骨,两条腿都软了。

    三个人围着火谈起来。

    伙计不爱说话。我们说起和他没有关系的话来,他就只是笑笑。有时也插进一两句,就像新开刃的刀子一样。谈到他们受伤,掌柜望着伙计说“先还是他把我背到担架上去,我们是一班,我是他的班长。那次追击敌人,我们拼命追,指导员喊,叫防御着身子,我们只是追,不肯放走一个敌人!”

    “那样有意思的生活不会有了。”

伙计说了一句,用力吹着火,火照进他的眼,眼珠好像浮在火里。掌柜还是笑着,对伙计说:“又来了,”他转过头来对我,“他沉不住气哩,同志。那时,我倒下了,他把我往后背了几十步,又赶上去,被最后的一个敌人打穿了胯。他直到现在,还想再干干呢!”

伙计干脆地说:“怨我们的医道不行么!”

    “怎样?”我问他。

    不能换上一副胯骨吗,如能那样,我今天还在队伍里。难道我能剥一辈子猪吗?”

    “小心你的眼”!掌柜停止了笑对伙计警戒着,使我吃了一惊。

    “他整天焦躁不能上火线,眼睛已有毛病了。”

    我安慰他说,人民和国家记着他的功劳,打走敌人,我们有好日子过。

    “什么好的生活比得上冲锋陷阵呢?”他沉默了。

    第三次我去,正赶上他两个要去赶集,我已经是熟人了,掌柜的对伏在锅上的一个女人说:“照顾这位同志吃吧。新出锅的,对不起,我不照应了。”

    那个女子个子很矮,衣服上涂着油垢和小孩尿,正在肉皮上抹糖色。我坐在他们的炕上,炕头上睡着一个孩子,放着一个火盆。

    女人多话,有些泼。她对我说,她是掌柜的老婆,掌柜的从一百里以外的家里把她接来,她有些抱怨,说他不中用,得她来帮忙。

    我对她讲,她丈夫的伤,是天下最大的光荣记号,她应该好好帮他做事。这不是一个十分妥当的女人。临完,她和我搅缠着一毛钱,说我多吃了一毛钱的肉。我没办法,照数给了她,但正色说:“我不在乎这一毛钱,可是我和你丈夫是很好的朋友和同志,他回来,你不要说,你和我因为一毛钱搅缠了半天吧!”

这都是一年前的事了。第四次我去,是今年冬季战斗结束以后。一天黄昏,我又去看他们,他们却搬走了,遇见一个村干部,他和我说起了那个伙计,他说:“那才算个战士!反‘扫荡’开始了,我们的队伍已经准备在附近作战,我派了人去抬他们,因为他们不能上山过岭。那个伙计不走,他对去抬他的民兵们说:你们不配合子弟兵作战吗?民兵们说:配合呀!他大声喊:好!那你们抬我到山头上去吧,我要指挥你们!民兵们都劝他,他说不能因为抬一个残废的人耽误几个有战斗力的,他对民兵们讲:你们不知道我吗?我可以指挥你们!我可以打枪,也可以扔手榴弹,我只是不会跑罢了。民兵们拗他不过,就真的带好一切武器,把他抬到敌人过路的山头上去。你看,结果就打了一个漂亮的伏击战。”

临别他说:“你要找他们,到城南庄去吧,他们的肉铺比以前红火多了!”

    一九四一年于平山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了抗日根据地石桥村冬季河边村妇淘菜、小战士捉鱼的场景,场面祥和、有趣,富有生活气息,展示了人物活动的具体环境。 B、小说讲究叙事策略,以“我”为叙述者,巧妙地串联几次对话,将几个不同时空的故事片段链接在一起,叙事灵活自由,节奏明快流畅。 C、“一毛钱的搅缠”,刻画了掌柜女人的泼辣和小气,与掌柜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突出英雄不被理解的苦闷,从侧面表现掌柜一家生活的艰难。 D、小说讲述抗战中几位受伤的“战士”的故事,真实生动地展现了这一特殊群体的精神风貌,讴歌了抗日根据地军民昂扬向上的民族精神。
(2)、小说中“伙计”的性格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战士”故事的讲述者最后变为“村干部”,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放生

秦锦丽

    高原落日的步子迈得迟缓,留给我足够的时间目送,就如我们是一对久爱的恋人。目光,追随着它渐行渐远的身影。眼看就要翻过那座山头了,一跃的刹那,它跌进山坳里。正惊慌着,它又精灵一般从山背后闪现。这一闪,把黄河第一弯照得金光拂面,灿若袈裟。逆流望去,一河碎金,微波不澜,一副富可敌国的淡定自若。这是九曲黄河之首曲——甘南玛曲黄河岸边,是黄河长长征途的起步,似乎它料及沿途多舛,胸有成竹却又心事重重。当从青海出发,面向东南,慢行慢思,及至甘南玛曲时仍搁置不下,左拐右旋,漫出片片丰美草滩。终是悔情难断,便执意回返青海,诀别后,最终毅然决然一路东去,任凭关隘狭窄,峰回路转,不歇不休,归奔大海。如此,才造就首曲恢宏、淡定的气势。似流非流,似水若金,偶有风来,吹皱一河绫罗锦缎。逆光中,连绵起伏的山峦像黛青色的版画,充满沉浑之美。山下河岸,葱茏宁静的玛曲大草原芳草连天,白帐点点,一派和谐安详。清清草香,携裹着绿氧离子,醉了这河,这山,这落日,这时空,还有我。

    这是今夏我去玛曲之机,傍晚独自在离县城20公里远的黄河第一弯撞见的大美。一个人静静地看,贪婪地闻,安闲地呼吸,屏蔽思绪,愁烦不涉,爱恨不及。渐渐地,这副肉体像拆了篱笆的院落,无遮无掩,无拘无禁,无边无形。一任风穿过,流星划过,吹落浊腐,照彻了黑暗。小小的我恍惚成了风中的一粒尘埃,光亮中的一个分子。

    物我两空,神奇曼妙的感觉,突然被一阵摩托车的引擎声搅散。扭头望向河堤,一个藏族男士从摩托车上下来,长袍裹肩,怀抱物件,脚步咚咚径直从十米长的石阶上走了下来。这么晚了,什么人?心倏忽回腑,怦怦直跳。跑吧,漫漫河畔,无路可择。不跑吧,头皮阵阵发紧。据说藏族人可是随时别着腰刀呢。两腿不觉开始打颤,机警地盯着。他走向岸边,哗啦一声,把什么倒向河里。啪、啪,河里响起一阵击水声。我的心提到嗓子眼,难道?那样的话,他发现我在场,会不会……不敢往下想。盼望他快速离开,逃之夭夭。可他既没有看我,也没有离开,而是双膝跪地,双手合十,叩了一头。懂得敬仰,才可下跪,我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一下。他做这一连串动作时,旁若无人,他不会没看见六七米之遥的这个大活人吧?就在站起之际,他转向我,平和地看了一眼。我微微笑着,算是回应。好奇心驱使,轻声道:“请问你刚才给河里倒了什么?”“放生鱼。”他懂得汉语。“从哪来的鱼?”“市场买的。”“为什么?”“放生嘛。”“这鱼多少钱?”“27元。”语言多少有些障碍,只能用简短句子。交流几句后,我才明白,放生,是藏族地区的习惯。没有约定,没有规章,只随心愿。这位22岁的名叫多杰的小伙子,家住阿尼玛山那边,在县城皮毛市场打工,心有感动时,收工后就到市场鱼摊买一条鱼,回家时顺道河边放生。今天这条鱼是他当天工资除去午饭后仅剩的27元买来的。

    没上过多少学,却懂得怜悯;没有多少文化,却有信仰。只要有信仰,人不分种族、民族,都会释放出人性中的良善、慈悲情怀。年轻的多杰,在傍晚回家的路上,也送一条鱼回家,多好。我立刻感觉胸前背后温暖厚实。我向多杰竖起大拇指,代替了想说的话。多杰抱拳说:“扎西得勒。”随后跳上台阶,发动摩托车,轰地一声跨上黄河大桥。

    铺满月光的河面上,噼噼啪啪溅起朵朵浪花,鱼儿们在欢腾雀跃呢。兴许,那条放生鱼的亲朋四邻闻讯前来庆贺,一河的浪花正是他们欢喜感恩的鱼语。

    元代赵孟頫诗云:“同生今世亦有缘,同尽沧桑一梦间。往事不堪回首论,放生池畔忆前愆。”但如此美好的情境下,我实在不想,也不愿忆起人类活吃猴脑时猴子的眼泪、活剥貂皮时貂的哀嚎。我祈祷一切的罪愆能获得赦免,人类能在草绳布衣下,珍藏一颗回归善的原点的心。

    这晚,母亲河第一弯的月光下,宛似谁放生了我,我放生了谁。

(《散文百家》2014年第八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赛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赛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了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部交给了梅赛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赛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庆祝还是应该哭泣。其时,梅赛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20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的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是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即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家国道义的雄心壮志。(有删改)

相关链接: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听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的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发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到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哝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致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账。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能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活着的仪式

王溱

    听说相亲对象是位诗人时,我脑子里快速涌现出很多关于诗人的负面形象:贫困潦倒,愤世嫉俗……

    不过我还是答应见见——这人长得太帅了,你看那照片,匀称的倒三角体形,脸部线条像用炭笔勾勒出来的,这简直就是中国版贝克汉姆嘛。

    约定的那一天很快到来,诗人从照片里走了出来。他给我看他拍摄过的照片,或雄山峻岭,或一江春水,或落叶飘忽,都是他去过的地方;他给我描述他与美景的对话,那些对话使他诗情满溢;然后他把脸朝斜四十五度一仰,开始吟诗了。

    我窃喜,不是所有的诗人都是穷光蛋嘛!你听,那些词从他嘴里迸出来,在我耳边绕一圈,两圈,我轻飘飘地就把自己塞入那些诗和画的意境中了。

    我开始憧憬跟着他游山玩水拍照作诗的生活。然而每次我在微信里跟他提出见面,他都会以各种借口岔开话题,或者干脆打开语音功能吟起诗来。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都活在他的诗中了。

    熬过几十个不能自拔的夜晚后,我决定去找他。我没有他确切的地址,只能天天到他所在的那个区去轧马路,一边走一边在脑中想象着:偶遇那一刻,他会吟出怎样一首令人惊喜的诗?

    我忘了,马路可不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一辆大货车在距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刹停,扬起满脸灰。

    货车司机噌噌下了车,张口就道:“不要命呀!”

    我抬头一看,乱糟糟的胡须,发黄的T恤上沾着各种污渍,裤子被灰尘泼出奇怪的图案,大皮鞋已辨不清颜色,以致我盯着他看了半天才认出来,是诗人!

    他也认出我来了,有些发慌,用最快的速度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拉拉衣角,脸向斜四十五度一仰,又摆出了诗人的姿态。

    我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愤愤地问:“你到底是货车司机还是诗人?”

    他一字一顿,说了一句诗一样的话:“开车,我活着的方式;诗,我活着的仪式。”

    “活着还有仪式?”我惊讶地问。

    “当然有!”他指了指副驾驶位说,“上车,我带你去看看。”

    车子开得很慢,他一路沉默,始终保持着那个半仰着头的姿态,腰绷得笔挺,双手优雅地左右扭动着方向盘。若不是那身装扮,他还真像个优雅的指挥家。后面的车喇叭震天,有人伸出头来骂:“你丫散步哪?!”

    他置若罔闻,缓缓开了口说:“生活,不易。”

    他叹了口气说:“以前,我也一样,急,做什么都急,急了就骂,前面车开慢了骂,有人超车了骂,赶不上绿灯,也骂。”

    “然后我的生活就只剩下骂了。”

    “那又怎样?”我问。

    “生活就不乐意了啊,人活一遭,怎么都是件值得好好对待的事吧?它不乐意也是正常的。”他说。

    我开始觉得他脑子不太正常了,我扒拉着车门把手,颤抖地说:“停,停车。”

    他没有停,继续说着:“为了安抚生活,我决定给它举行个仪式。”

    “什么仪式?”我问。

    “写诗呀!仪式的地点是很讲究的,你看,必须是最纯净的场所,不被浮躁的人类所污染的。”

    我想起了他相机里的照片,问:“所以你就到处去旅游?”

    “干吗要去旅游?”他奇怪地看着我说,“我开着车,每天都在旅游。”

    “快看快看,夕阳!”他兴奋地指着前方说。

    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开始吟诗:“落日!红了脸,躲起来,它要躲起来……”

    不躲才一怪!我趁机跳下了车,头也不回地往人多的地方躲去。

    “神经病!”这是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几个月后,我如愿跟一个算是事业有成的相亲对象结了婚。婚后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我辞去了工作,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

    这是世界上最难的职业了,大娃捣蛋,二娃哭闹,锅里的菜烧焦了,我蓬头垢面,呵斥着大娃,哄着二娃。当我手忙脚乱地解开二娃的尿裤,被一泡温润的童子尿喷得满脸都是的时候,忽然,我嘴里迸出了一句诗。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19期,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丁大厨

金鸿

    “爸,你就出山一回吧,否则,我怎么买房子啊?”儿子丁盛说。

    “老丁,不是我说你,上个电视节目有这么难吗?咱们家那点存款,离买新房还悬空八只脚呢!”老婆梅阿姨叹着气。

    丁大厨看看他俩,又摸摸早磨掉了黑漆的椅子,瞧瞧被烟火熏得发黑的白墙,墙上挂着丁大厨与著名评弹演员老顾、著名画家老章的合影。他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香烟,抽出一根,点燃了,猛吸了几口,说话了:“豁出去了。为了盛盛,参加!”

    丁大厨决定参加的是电视台搞的民间厨艺达人秀,年度总冠军可以赢取房地产商赞助的一套新房。丁大厨退休前只是一家单位食堂的烧菜师傅,他的师父倒曾在松鹤楼、得月楼等著名餐馆里当过厨师,他也得了些真传。过年的时候,桃花坞的木刻年画张贴在木门上,苏式红灯笼高挂在门口,客厅里高朋满座热热闹闹,丁大厨一个人在厨房里煎炒烹炸焖溜熬炖,也不觉得累。凡是到过丁大厨家的亲戚朋友,无不夸他的苏帮菜地道,味道好。

    丁大厨报了名就后悔了。万一自己烧的菜不被评委认可,一世英名可就毁了。想了半天.他想不出好法子.便把小舅子梅教授请来喝酒。梅教授啜了一口丁大厨泡的青梅酒后,缓缓道:“现在饭店里的苏帮菜已经不正宗了,你只有返璞归真,烧最最正宗的苏帮菜,才有机会获胜。”丁大厨笑了:“不瞒你说,我只会烧苏帮菜,其他的,我也不太会。”梅教授说果真如此,便已成功一半。

    丁大厨又问梅教授烧哪个菜。梅教授问“苏”字的繁体字怎么写,丁大厨说草头下面一个鱼一个禾。梅教授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没有鱼没有米,就不是苏州了。如今烧菜,自然是烧鱼啦!”

    比赛倒也顺利,丁大厨凭借一道“火夹鳜鱼”拿了周冠军,又凭着一道“红烧划水”拿了月冠军,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丁大厨依旧侍弄侍弄花草,喝喝老酒听听评弹,偶尔给上门的朋友做几个菜。

    年度总冠军比赛那天,除了自家亲戚,老顾、老章都亲临现场为丁大厨加油,引得人群一阵激动。丁大厨准备烧“松鼠桂鱼”,这道菜是苏帮莱的经典名菜,丁大厨的师父得过名家真传,也是丁大厨的拿手绝活。可当他去取鱼时傻眼了,定好的鳜鱼变成了鲈鱼。他立刻找到主持人说明情况,主持人一听也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丁大厨急忙跑下台想叫儿子去换鱼,但时间明显已经来不及了。这时,一旁的老顾说:“老丁啊,你也别着急,我们苏州老话不是说‘甜中意,咸欢喜’吗?鳜鱼也好鲈鱼也好,都是鱼,只要年年有鱼,日子就好过……”丁大厨点头笑了笑,返回到了台上。看着盆里悠游的鲈鱼,想到烧菜的快活逍遥,他从容地开始操作起来……

    轮到丁大厨介绍自己的菜了,原来他烹制的是“清蒸鲈鱼”。底下有观众发出了嘘声.因为这道菜简单易行,堪称家常菜。他让评委尝尝味道,评委说,这“清蒸鲈鱼”做得太妙了。鱼的味道酸甜苦辣成都有,似乎用了特殊的调汁,太与众不同了。丁大厨缓缓道:“这便是家乡的味道。亲人朋友离世了谓之酸,大家一起喝酒聊天谓之甜,朋友远离家乡谓之苦,生活艰辛谓之辣,说点风趣的话谓之咸。我做的这道‘清蒸鲈鱼’,好多朋友都品尝过。我有位画家朋友老章,曾经到外国去打拼,但是有一天,他说忽然想吃我烧的鲈鱼,于是就回来了,现在他就在现场。”,观众们的视线都投向老章,他立刻站起来,向丁大厨鼓掌致意。现场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主持人宣布得分时,丁大厨的后援团开始紧张了,台上的丁大厨倒是一脸坦然。分数出来,丁大厨以0.1分之差屈居亚军,获得了十万元的奖励。

回到家,在老顾的评弹声里,丁大厨啜了口老酒,呵呵笑道:“我爸在世时,曾与我说过一副对联:山水花竹,无恒主人,得闲便是主人:富贵贫贱,总难称意,知足便是称意。能拿到亚军,还有十万元奖金,我已经很知足了。过几天,让盛盛拿着这钱去付个首付,房子小一点没关系,够住就行。”

    老章举起了酒杯,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干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昏里的男孩(节选)

余华

    此刻,有一个名叫孙福的人正坐在秋天的中午里,守着一个堆满水果的摊位。明亮的阳光照耀着他,使他年过五十的眼睛眯了起来。他的双手搁在膝盖上,于是身体就垂在手臂上了。他花白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灰蒙蒙,就像前面的道路。这是一条宽阔的道路,从远方伸过来,经过了他的身旁以后,又伸向了远方。他在这里已经坐了三年了,在这个长途汽车经常停靠的地方,以贩卖水果为生。一辆汽车从他身旁驶了过去,卷起的尘土像是来到的黑夜一样笼罩着他,接着他和他的水果又像是黎明似的重新出现了。

    他看到一个男孩站在了前面,在那一片尘土过去之后,他看到了这个男孩,黑亮的眼睛正注视着他。他看着对面的男孩,这个穿着很脏衣服的男孩,把一只手放在他的水果上。他去看男孩的手,指甲又黑又长,指甲碰到了一只红彤彤 的苹果,他的手就举起来挥了挥,像是驱赶苍蝇一样,他说:

    “走开。”

    男孩缩回了自己黑乎乎的手,身体摇晃了一下后,走开了。男孩慢慢地向前走去,他的两条手臂闲荡着,他的头颅在瘦小的身体上面显得很大。

    这时候有几个人向水果摊走过来,孙福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不再去看那个离去的男孩。那几个人走到孙福的对面,隔着水果问他:

    “苹果怎么卖……香蕉多少钱一斤……”

    孙福站了起来,拿起秤杆,为他们称苹果和香蕉,又从他们手中接过钱。然后他重新坐下来,重新将双手搁在膝盖上,接着他又看到了刚才的男孩。男孩回来了。这一次男孩没有站在孙福的对面,而是站在一旁,他黑亮的眼睛注视着孙福的苹果和香蕉。孙福也看着他,男孩看了一会儿水果后,抬起头来看孙福了,他对孙福说:

    “我饿了。”

    孙福看着他没有说话,男孩继续说:

    “我饿了。”

    孙福听到了清脆的声音,他看着这个很脏的男孩,皱着眉说:

    “走开。”

    男孩的身体似乎抖动了一下,孙福响亮的声音又响起:

    “走开。”

    男孩吓了一跳,他的身体迟疑不决地摇晃了几下,然后两条腿挪动了。孙福不再去看他,他的眼睛去注视前面的道路,他看到一辆长途客车停在了道路的另一边,车里的人站了起来。透过车窗玻璃,他看到很多肩膀挤到了一起,向着车门移动,过了一会儿,车上的人从客车的两端流了出来。这时,孙福转过脸来,他看到刚才那个男孩正在飞快地跑。他看着男孩,心想男孩为什么跑,他看到了男孩甩动的手,男孩甩动的右手里正抓着什么,正抓着一个很圆的东西,他看清楚了,男孩手里抓着的是一只苹果。于是孙福站了起来,向着男孩跑去的方向追赶。孙福喊叫了起来:

    “抓小偷!抓住前面的小偷……”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男孩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逃跑,他听到了后面的喊叫,他回头望去,看到追来的孙福。他拼命向前跑,他气喘吁吁,两腿发软,他觉得自己快要跑不动了。他再次回头望去,看到挥舞着手喊叫的孙福,他知道孙福就要追上他了,于是他站住了脚,转过身来仰起脸呼哧呼哧地喘气。他喘着气看着追来的孙福,当孙福追到他面前时,他将苹果举到了嘴里,使劲地咬了一口。

    追上来的孙福挥手打去,打掉了男孩手里的苹果,还打在了男孩的脸上,男孩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倒在地上的男孩双手抱住自己的头,嘴里使劲地咀嚼起来。孙福听到了他咀嚼的声音,就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衣领被捏紧后,男孩没法咀嚼了,他瞪圆了眼睛,嘴里的苹果在两腮鼓了出来。孙福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去卡他的脖子。孙福向他喊叫:

    “吐出来!吐出来!”

    很多人围了上来,孙福对他们说:

    “他还想吃下去!他偷了我的苹果,咬了我的苹果,他还想吃下去!”

    然后孙福挥手给了男孩一巴掌,向他喊道:

    “你给我吐出来!”

    男孩紧闭鼓起的嘴,孙福又去卡他的脖子:

    “吐出来!”

    男孩的嘴张了开来,孙福看到了他嘴里已经咬碎的苹果,就让卡住他脖子的手使了使劲儿。孙福看到他的眼睛瞪圆了。有一个人对孙福说:“孙福,你看他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会把他卡死的。”

    “活该。”孙福说,“卡死了也活该。”

    然后孙福松开卡住男孩的手,指着苍天说道:

    “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小偷……吐出来!”

    男孩开始将嘴里的苹果吐出来,一点一点地吐了出来,就像是挤牙膏似的,男孩将咬碎的苹果吐在了自己胸前的衣服上。男孩的嘴闭上后,孙福又用手将他的嘴掰开,蹲下身体往里面看了看后说:

    “还有,还没有吐干净。”

    于是男孩继续往外吐,吐出来的全是唾沫,唾沫里夹杂着一些苹果屑。男孩不停地吐着,吐到最后只有干巴巴的声音,连唾沫都没有了。当着围观者的面,孙福扭断了男孩右手的中指,把他绑在椅子上。

    “对小偷就要这样……”

    ……

    黄昏时分,很多人好奇地走过孙福的水果摊,好奇地听着男孩嘶嘶的摩擦似的喊叫“我是小偷”,然后缓缓的消失在黄昏里……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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