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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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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全国百强名校2019-2020学年高三下学期语文”领军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郝有才趣事

汪曾祺

    郝有才一辈子没有什么露脸的事,也没有多少现眼的事。他是个极其普通的人,没有什么特点。要说特点,那就是他过日子特别仔细,爱打个小算盘。话说回来了,一个人过日子仔细一点,爱打个小算盘,这碍着别人什么了?为什么有些人总爱拿他的一些小事当笑话说呢?

    他是三分队的。三分队是舞台工作队。一分队是演员队,二分队是乐队。管箱的——大衣箱、二衣箱、旗包箱,梳头的,检场的这都归三分队。郝有才没有坐过科,拜过师,是个“外行",什么都不会,他只会装车、卸车、搬布景、挂吊杆,干一点杂活。这些活,看看就会,没有三天力巴。三分队的都是“苦哈哈”,他们的工资都比较低。不像演员里的“好角",一月能拿二百多、三百。也不像乐队里的名琴师、打鼓佬,一月也能拿一百八九。他们每月都只有几十块钱。“开支"的时候,工资袋里薄薄的一叠,数起来很省事。他们的家累也都比较重,孩子多。因此,三分队的过日子都比较俭省,郝有才是其尤甚者。

    他们家的饭食很简单。不过能够吃饱。一年难得吃几次鱼,都是带鱼,熬一大盆,一家子吃一顿。他们家的孩子没有吃过虾。至于螃蟹,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了。中午饭有什么吃什么,窝头、贴饼子、烙饼、馒头、米饭。有时也蒸几屉包子,菠菜馅的、韭菜馅的、茴香馅的,肉少菜多。这样可以变变花样,也省粮食。晚饭一般是吃面。炸酱面、麻酱面。茄子便宜的时候,茄子打囱。扁豆老了的时候,闷扁豆面,——扁豆闷热了,把面往锅里一下,一翻个儿,得!吃面浇什么,不论,但是必须得有蒜。“吃面不就蒜,好比杀人不见血!"他吃的蒜也都是紫皮大瓣。“青皮萝卜紫皮蒜,抬头的老婆低头的汉,这是上讲的!"他的蒜都是很磁棒,很鼓立的,一头是一头,上得了画,能拿到展览会上去展览。每一头都是他精心挑选过,挨着个儿用手捏过的。

    不但是蒜,他们家吃的菜也都是经他精心挑选的。他每天中午、晚晌下班,顺便买菜。从剧团到他们家共有七家菜摊,经过每一个菜摊,他都要下车——他骑车,问问价,看看菜的成色。七家都考察完了,然后决定买哪一家的,再骑车返回去选购。卖菜的约完了,他都要再复一次秤,——他的自行车后架上随时带着一杆小秤。他买菜回来,邻居见了他买的菜都羡慕:“你瞧有才买的这菜,又水灵,又便宜!"郝有才翩腿下车,说:“货买三家不吃亏,——您得挑!"

    剧团外出,他不吃团里的食堂。每次都是烙了几十张烙饼,用包袱皮一包,带着。另外带了好些卤虾酱、韭菜花、臭豆腐、青椒糊、豆儿酱、芥菜疙瘩、小酱萝卜,瓶瓶罐罐,丁零当啷。他就用这些小菜就干烙饼。一到烙饼吃完,他就想家了,想北京,想北京的“吃儿”。他说,在北京,哪怕就是虾米皮熬白菜,也比外地的香。“为什么呢?因为,——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至今尚未有人考证过,不见于载籍。

    他爱喝一口酒。不多,最多二两。他在家不喝。家里不预备酒,免得老想喝。在小铺里喝。不就菜,抽关东烟就酒。这有个名目,叫做“云彩酒”。

    他爱逛寄卖行。他家大人孩子们的鞋、袜、手套、帽子,都是处理品。剧团外出,他爱逛商店,遛地摊,买“俏货”。他买的俏货都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凉席、雨伞、马莲根的炊帚、铁丝罩篱厖。他买俏货,也有吃亏上当的时候。有一次,他从汉口买了一套套盆,——绿釉的陶盆,一个套着一个,一套五个,外面最大的可以洗被窝,里面最小的可以和面。他就像收藏家买了一张唐伯虎的画似的,高兴得不得了。费了半天劲,才把这套宝贝弄上车。不想到了北京,出了前门火车站,对面一家山货店里就有,东西和他买的一样,价钱比汉口便宜。他一气之下,恨不能把这套套盆摔碎了。——当然没有,他还是咬着嘴唇把这几十斤重的东西背回去了。“郝有才千里买套盆”落下一个“唱”,供剧团的很多人说笑了个把月。

(节选自《汪曾祺小说全编•下卷》)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一段从郝有才的极其普通的角度介绍他,开始用“露脸”“现眼”对比,然后写他生活的特点,最后用反问的语气表达个人的观点与态度。 B、小说对郝有才没做过科、拜过师,工作特点是打杂的交代,不仅照应了上文他“爱打个小算盘”,而且表达了作者对这类人爱恨交织的复杂之情。 C、小说在写郝有才一家的吃食时,较为详细地介绍了郝有才吃蒜,这体现了他对蒜的喜爱,也体现了他生活的细腻和生活贫困的现实。 D、文章最后介绍了郝有才在汉口买一套套盆的故事,这个情节既照应了题目,也体现了郝有才为家庭生活不怕费力劳神的性格。
(2)、小说运用多种手法以取得语言的口语化效果,请从文中举出三处手法不同的例子,并简要分析。
(3)、有评论家评论汪曾祺的创作表达了“对自然的人性美和温馨的人情美的憧憬和追求”。请结合小说内容,从郝有才的角度谈谈这篇小说是如何体现评论家的观点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背后的子弹

包利民

    冲出战壕的时候,班长赵锐只觉得兴奋,他大步向前,狂风,还有子弹的呼啸。他都没有一点儿的恐惧,这样的场景他经历得太多了,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忽然,一丝莫名的凉意夹杂着不安涌上心头,只觉背后异样,猛回头,却见战士钱万里正跟在身后十来米处,黑洞洞的枪口晃动着,不时划过他的后心,他不禁颤了一下。

    赵锐瞬间想起,许多次战斗都是这样,冲锋的时候,钱万里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他的心更是紧提了起来,作为班长,他没少收拾这个沉默的战士,总是找茬让他吃些苦头。有时是钱万里真的犯了错,有时是无事找事,不为别的,他就是讨厌钱万里的冷淡与冷漠,这个兵蛋子,不会讨好班长,也不会笑,让人心里不舒服。赵锐回想起刚才钱万里看着他的目光,比那枪口更让人心生寒意。事实上这种眼神赵锐在钱万里的眼中已看过多次,说不出的阴寒。这小子总跟着自己,不会瞅冷子照自己放上一黑枪吧!

    钱万里的心里也的确是这么想的。每次冲锋,他都紧紧尾随赵锐,他甚至无视迎面而来的弹雨,眼中只有那个让他痛恨的背影。他是有着痛恨的理由的,他才十八岁,偷偷跑出来参军,就是为了躲避养父母的虐待。从小到大,他是在阴暗的际遇中成长起来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温暖,虽然不至于去恨每一个人,可他也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只是本份地当一个兵,作战也勇敢不退缩,可这却引来了班长的不满。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的那份饭,却被班长痛斥,不但饿着肚子,还被关了一夜的禁闭。他没想到逃出那样的家庭,却又迎来这么一个班长。他的恨便疯长起来,每一次他的手都攥得发白,下定决心一定要报复。

    已经越来越接近敌人的阵地,不少战士都倒在了冲锋的途中。那子弹也越发密集起来,可却影响不了这两个人的推进速度。随着脚步的迈动,钱万里的步枪枪口也在不停地抖动,而枪口的前方,就是赵锐。赵锐也因此一阵阵地脊梁发冷,奔跑的身姿也有些僵硬。前方,敌人已经冲出阵地,战斗的短兵相接异常激烈。混战之际,钱万里觉得机会来了。他不停地开枪打倒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敌人,同时寻找时机向那个背影开上一枪,而这一枪,一定要毙命,还要做成是敌人射击的假相。赵锐听着身后的枪响,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暗自吁了一口气,同时笑自己的多疑。于是恢复了状态,围拢过来的敌人在他的枪口下一个个倒地。

    冲到敌人阵地前,兵员已经大幅减少,敌人也呈包围之势靠拢过来,几乎四面都有敌人。见这情形,钱万里一阵激动,这就是最好的时机!他机警地四顾,敌人又倒下许多,前面的班长也撂倒了不少,在全排,他们两个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突出的,钱万里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赵锐才会收拾他。见周围的敌人有些退缩,暂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钱万里的枪口暗暗对准了前面背影的心脏位置,他相信自己的枪法,手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全身也出了汗,风更猛,他忽然打了个冷战,感觉到冷。那一瞬间,他记起一个同样寒冷的时刻。那时他躺在战壕里,午夜,冬季,睡梦中被冻得醒过来,而更大的困意再度让他迷糊,只觉得一个草垫子忽然盖在身上。他微微张开眼睛,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而此刻,那背影正在清晰。

    赵锐仿佛有预感般转过身来,见钱万里的枪正直直地瞄着自己,他下意识地举枪。钱万里的枪响了,而赵锐的枪也响了。有那么一刻,赵锐觉得无边的寂静,自己仍然站着,转回身去,一个接近他的敌人正在倒地。钱万里见到赵锐开枪,脸上竟露出了微笑,可身上却没有痛的感觉,一个敌人在他身后正慢慢倾倒。

    两人对视了一发。赵锐骂道:“发什么呆,快跟上,小心我收拾你!”钱万里提枪而上,全身的寒冷顿消。战场上,两个身影正所向披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江南的冬景

郁达夫

    ①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知道围炉煮茗,或吃涮羊肉,剥花生米,饮白干的滋味。而有地炉,暖炕等设备的人家,不管它门外面是雪深几尺,或风大若雷,而躲在屋里过活的两三个月的生活,却是一年之中最有劲的一段蛰居异境;老年人不必说,就是顶喜欢活动的小孩子们,总也是个个在怀恋的,因为当这中间,有的萝卜,雅儿梨等水果的闲食,还有大年夜,正月初一元宵等热闹的节期。

    ②但在江南,可又不同;冬至过后,大江以南的树叶,也不至于脱尽。寒风——西北风——间或吹来,至多也不过冷了一日两日。到得灰云扫尽,落叶满街,晨霜白得象黑女脸上的脂粉似的清早,太阳一上屋檐,鸟雀便又在吱叫,泥地里便又放出水蒸气来,老翁小孩就又可以上门前的隙地里去坐着曝背谈天,营屋外的生涯了;这一种江南的冬景,岂不也可爱得很么?

    ③我生长江南,儿时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铭刻特深;虽则渐入中年,又爱上了晚秋,以为秋天正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节季,但对于江南的冬景,总觉得是可以抵得过北方夏夜的一种特殊情调,说得摩登些,便是一种明朗的情调。

    ④我也曾到过闽粤,在那里过冬天,和暖原极和暖,有时候到了阴历的年边,说不定还不得不拿出纱衫来着;走过野人的篱落,更还看得见许多杂七杂八的秋花!一番阵雨雷鸣过后,凉冷一点;至多也只好换上一件夹衣,在闽粤之间,皮袍棉袄是绝对用不着的;这一种极南的气候异状,并不是我所说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国的长春,是春或秋的延长。

    ⑤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时也有时候会保持得三个月以上的生命。象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则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出。

    ⑥说起了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的喜欢以Spaziergang一字来做他们的创造题目的一点看来,大约是德国南部地方,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仿不多。譬如说十九世纪的那位乡土诗人洛在格(Peter Rosegger, 1843—1918)罢,他用这一个“散步”做题目的文章尤其写得多,而所写的情形,却又是大半可以拿到中国江浙的山区地方来适用的。

    ⑦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道的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丫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得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⑧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村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假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⑨有几年,在江南,在江南也许会没有雨没有雪地过一个冬,到了春间阴历的正月底或二月初再冷一冷下点春雪的;去年的冬天是如此,今年的冬天恐怕也不得不然,以节气推算起来,大约太冷的日子,将在1936年的2月尽头,最多也总不过是七八天的样子。像这样的冬天,乡下人叫作旱冬,对于麦的收成或者好些,但是人口却要受到损伤;旱得久了,白喉、流行性感冒等疾病自然容易上身,可是想恣意享受江南的冬景的人,在这一种冬天,倒只会得到快活一点,因为晴和的日子多了,上郊外去闲步逍遥的机会自然也多。

    ⑩窗外的天气晴朗得像晚秋一样: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诱得使你在房间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实践这一种无聊的杂文,我也不再想写下去了,还是拿起手枚,搁下纸笔,上湖上散散步罢!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一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去老舍的家寻最美的菊花

杨新岚

    ①汪曾祺说过:我在北京见过的最好的菊花是在老舍先生家里。老舍先生每年要请北京市文联、文化局的干部到他家聚聚,一次是腊月,老舍先生的生日;一次是重阳节左右,赏菊。

    ②11月25号,北海公园菊展开张的日子,我骑着自行车去了老舍故居,想看看那个曾经菊花满地的小院。从《当代》杂志西行,穿过后拐棒胡同、礼士胡同、报房胡同,12分钟就到了王府井北侧的丰富胡同19号

    ③一个刚学过老舍课文《养花》的小学生,一大早从海淀赶过来,等着要看这个养花的院子。他应该有点小失望,院中只有玉簪花和水葫芦的绿叶。《养花》中提到某年夏天,三百棵菊秧还在地上(没到移入盆中的时候),下了暴雨,邻家的墙倒了,菊秧被砸死三十多种,一百多棵。全家几天都没有笑容。这个事故现场应该在前院,已经被封闭成为办公区了。

    ④二门里的屏风非常别致,是那种适宜入画的木影壁。

    ⑤北京小院的木影壁不多,二门带木影壁的就更少了,结构精致色块搭配如此和谐别致的影壁全北京更是独一份,配上胡絜青手写的“福”字,小院的画意呼之欲出。

    ⑥北房三间加东西耳房,往来过各界的风云人物。西耳房是老舍写作的地方。院内南墙上的大屏幕刚好响起老舍女儿舒济的声音,说父亲自认是个“写家”,不是作家。老舍认为生命无贵贱之分,自己与写账先生没什么分别,真正的写作就是要领略生命,解释生命,让作品充满生命的气息。

    ⑦院内北房前,两颗柿树正挂满果实,小灯笼般满树悬垂,蓝天下,映在青色的瓦垄和红色的挂檐板上,红中透金。舒济前些日子告诉我:小院的菊花和丹柿最美,可惜现在只有红柿了。她给我发了一张图,是工笔花鸟画大师于非闇画的,题款是:老舍家有菊花见丹柿满树亟图之非闇七十岁。图中的柿子和眼前的果真是一样一样的。

    ⑧空中有丹柿,地上有菊花,小院的美是铺天盖地的。

    ⑨叶浅予画的老舍种花图中,花草各异,高下不同,可惜更像是南方人的庭院,没有丹柿小院最美秋天的气势。

    ⑩舒济发我一张图,说: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了拍影像,专门购买了一批独朵花的菊花,这样的菊花是过去家里所栽种的。图中,这一墙一地的菊花挤在窗前,怪不得老舍在屋里写一些字就要出来莳弄一会儿他的花。

    ⑪养了这一地的花,老舍在《养花》中还说自己不是养花的专家,他更感慨的是养花付出的劳力和心力:种了一院子的花,猫都没地方玩啦,只能上房。赶上狂风暴雨或天气突变,全家上阵,往屋里要搬几百盆花,第二天再搬出来。一进一出之间,我们知道院中曾经有几百盆盛开的菊花,有一个文人护住百花不让雨打风吹去。

    ⑫舒济发我一张1952年的小院照片,硕大的菊花仪态万方地簇在主人的唇边,单单个头就令人惊叹!可惜是黑白的。

    ⑬舒济好像能感知我的遗憾,又发过来一幅她母亲的工笔重彩菊花图。母亲胡絜青小时候就画画,后来的老师是齐白石和于非闇,秋天家里开过菊展,她的菊花果然清气逼人,色泽淡雅,姿态摇曳。

    ⑭这幅菊花美则美矣,离最美的菊花还有距离。我在故居的西房仔细搜寻院子的老照片,终于看到一组胡絜青画的菊花图。第一图的品种是贵妃之笑,第二图是金针,第三图为落日熔金,第四图叫帅旗。帅旗是五大名菊之首,有点旗帜飘飘的感觉,金针很形象,落日熔金形态传神,独独贵妃之笑,网上无论如何也搜不出来。胡絜青还画过“玉蟹”“御黄袍”“霓裳羽衣”等名品菊花。

    ⑮老舍在《四世同堂》里有一段文字:北平的菊种之多,式样之奇,足以甲天下。秋天一定要住在北平就成了老舍的《住的梦》。后来老舍果然住在柿子和菊花的院落中,自己写文,夫人画画,那种日子的过法一直传到儿女身上。舒济在八十多岁的今年,屋里满种花草,逢年过节,两夫妇和子女都要写字作画,把日常的生活过出美意和文气来,着实延续了诗书传家的传统文化。

    ⑯我离开故居的时候,进来一个四五岁的女童,大叫了一声:Orange(橙子)。她妈妈用一口标准的京腔轻声说道:Persimmon,中国话叫柿子。

    ⑰小孩子大概没见过柿子,不懂得柿子的寓意,更不会懂这院中消失的菊花对于一个中国文人意味着什么。

    ⑱在北京的深秋,种一盆菊花,读一些与菊花有关的文字,秋天就不单单是香山的红叶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镜中人

杨绛

    ①镜中人,相当于情人眼里的意中人。

    ②谁不爱自己?谁不把自己当作最知心的人?谁不体贴自己、谅解自己?所以一个人对镜自照时看到的自己,不必犯“自恋癖”,也往往比情人眼里的意中人还中意。情人的眼睛是瞎的,本人的眼睛更瞎。我们照镜子,能看见自己的真相吗?

    ③我屋里有三面镜子,方向不同,光照不同,照出的容貌也不同。一面镜子最奉承我,一面镜子最刻毒,还有一面最老实。我对奉承我的镜子说:“别哄我,也许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灯下看美人’,一霎时,我会给人一个很好的印象,却不是我的真相。”我对最刻毒的镜子说:“我也未必那么丑,这是光线对我不利,才显得那么难看,我不信我就是这副模样。”最老实的镜子,我最相信,觉得自己就是镜子里的人。其实,我哪就是呢!

    ④假如我的脸是歪的,天天照,看惯了,就不觉得歪。假如我一只眼大、一只眼小,看惯了,也不觉得了。好比老伴儿或老朋友,对我的缺点习惯了,就视而不见了。我有时候也照照那面奉承我的镜子,聊以自慰;也照照那面最刻毒的镜子,注意自我修饰。我自以为颇有自知之明了,其实远没有。何以见得呢?这需用实例才讲得明白。

    ⑤我曾用过一个很丑的老妈子,姓郭。钱钟书曾说:对丑人多看一眼是对那丑人的残酷。我却认为对郭妈多看一眼是对自己的残酷。她第一次来我家,我吓得赶忙躲开了。她丑得太可怕了:梭子脸,中间宽,两头窄,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尖鼻子,一双肿泡眼;麻皮,皮色是刚脱了痴的嫩肉色;嘴唇厚而红润,也许因为有些紧张,还吐着半个舌尖;清汤挂面式的头发,很长,梳得光光润润,水淋淋地贴在面颊两侧,好像刚从水里钻出来似的。她是小脚,一步一担,手肘也随着脚步前伸。

    ⑥从前的老妈子和现在的“阿姨”不同。老妈子有她们的规矩。偷钱偷东西是不行的,可是买菜揩油是照例规矩,称“篮口”。如果这家买菜多,那就是油水多,“篮口”好。我当家不精明,半斤肉她报一斤,我也不知道。买鱼我只知死鱼、活鱼,却不知是什么鱼。所以郭妈的“篮口”不错,一个月的“篮口”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她讲工钱时要求先付后做,我也答应了。但过了一两个月,她就要加工钱,给我脸色瞧。如果我视而不见,她就摔碟子、掉碗,嘟嘟囔囔。我给的工钱总是偏高的。我加了工钱嘱她别说出去,她口中答应却立即传开了,然后对我说,家家都涨,不只我一家。她不保密,我怕牵累别人家就不敢加,所以常得看她的脸色。

    ⑦她的审美眼光却高得很,不顺眼的,好比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一次,她对我形容某高干夫人;“一双烂桃眼,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鼻子,一双小脚,走路扭搭扭搭……”我惊奇地看着她,心想:这不是你自己吗?

    ⑧我会理发。我自己进城做个电烫,然后自己做头发,就可以一年半载不进城。可我忽然发现郭妈的“清汤挂面”发式,也改成和我一样的卷儿了。这使我很惊奇。一次我参加宴会遇见白杨。她和我见面不多,却是很相投的。她问我:“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笑说:“我正要问你呢,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们各自讲了方法,原来是同样的,不过她是末一梳往里,我是往外梳。第二天我换了白杨的发式,忽见郭妈也同样把头发往里卷了。她没有电烫,不知她用的什么方法。我不免暗笑”婢学夫人”,可是我再一想,郭妈是“婢学夫人”,我岂不是“夫人学明星”?

    ⑨郭妈来我家不久,钟书借调到城里工作了,女儿也在城里上学、住宿,家里只我一人。如果我病了,起不了床,郭妈定不来问一声病,或来看我一眼。一次,她病倒了,我自己煮了粥,盛了一碗端到她床前。她惊奇得好像我做了什么怪事。从此她对我渐渐改变态度,心上事都和我讲了。

    ⑩她掏出贴身口袋里一封磨得快烂的信给我看,原来是她丈夫给她的休书。她丈夫是军官学校毕业的,她有个儿子在地质勘探队工作,到过我家几次,相貌不错。丈夫上军官学校的学费,是郭妈娘家给出的。郭妈捎去丈夫末一学期的学费,就得到丈夫的休书。休书上那虚伪肉麻的劲儿,真叫人受不了,我读着浑身都起鸡皮疙瘩。那位丈夫想必是看到郭妈丑得可怕,吃惊不小,结婚一两个星期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人,也生了一个儿子。郭妈的儿子和父亲有来往,也和那个小他一两个月的弟弟来往。郭妈每月给儿子寄钱,每次都是她工钱的两倍。这儿子的信,和他父亲的休书一样肉麻。我最受不了的事是每月得起着鸡皮疙瘩为郭妈读信并回信。她感谢我给她喝粥汤,我怜她丑得吓走了丈夫,我们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微薄的。她太欺负我的时候,我就辞她;她就哭,又请人求情,我又不忍了。因此她在我家做了十一年。

    ⑪奇怪的是,每天看她对镜理妆的时候,我会看到她的“镜中人'”。她身材不错,虽然是小脚,在有些男人的眼里,可说是袅娜风流。眼泡也不觉得肿了,脸也不麻了,嘴唇也不厚了,梭子脸也平正了。

    ⑫她每次给我做了衣服,我总额外给她报酬。我不穿的大衣等,还很新,我都给了她。她修修改改,衣服绸里绸面,大衣也称身。十一年后,我家搬到干面胡同大楼里,有个有名糊涂的收发员看中了她,老抬头凝望着我住的三楼。他对我说:“你家的保姆,很讲究呀!”幸亏郭妈只是帮我搬家,我已辞退了她,未促成这糊涂收发员的相思梦。

    ⑬我就想到了“镜中人”和“意中人”的相似和不同。我见过郭妈的“镜中人”,又见到这糊涂收发员眼里的“意中人”。她和我的不同,也不过是“百步”与“五十步”的不同罢了。

(本文有测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礼物

[英]梅亚•格林

阿诺德走进病房,却突然收住了脚步。他看见了伯吉斯先生,还发现伯吉斯先生病床旁边站着一个人。糟糕!诺德心里咯噔了一下,史迪威可能会发现他的。他是无意中听到史迪威可能要去医院探望伯吉斯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阿诺德马上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去医院看望一下。于是,他赶紧喝了一杯茶,便匆匆地朝医院奔去。然而,史迪威还是先到了一步。

    阿诺德买了一串葡萄。可是,他看见床边的储物柜上竞也放着一大串葡萄,好像是那种无核的小葡萄,属于价钱较贵的那种。肯定是该死的史迪威送的!他觉得还是将自己的那串葡萄扔了为好,但又觉得扔了实在可惜。留下自己吃算了,他心想。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儿别扭。于是,他将那串葡萄随手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儿别扭。

    只要史迪威在那里,他就不好进去了,可病房外面又没有什么可以躲避的地方。想来想去,阿诺德只得又退到了楼下,在接待处茫然无措地转来转去。

    究竟该给伯吉斯先生送点儿什么礼物呢?买束鲜花?那太丢人现眼了!买本书怎么样?正好那边有一个书摊。阿诺德走过去随手捡起一本平装书,一看价格,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将近6英镑!上次买的那本书才花了他2.5先令。

    阿诺德走进自助餐厅要了一杯茶。餐厅已经坐满了人,他只得与别人共用一张餐桌。坐在餐桌的东面,外面的人看不到他,而他正好可以盯到那边的楼梯口。

    在他的旁边,一位穿红色外套、身材高大的女人正和一个朋友交谈着。她的手提包敞开着,里面的东西阿诺德看得一清二楚,在一堆妇女日常用品中间夹着一个小瓶子。一个小瓶装的威士忌酒,上面还绑了一个心形的蝴蝶结。

    这下他心里总算有了主意!刚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伯吉斯先生平时就喜欢喝上一杯。可是医院是不会卖酒的,即使他想跑出去买,恐怕在这座医院周围方圆几英里的范围内也找不到一家卖酒的商店。

    一想到生活中的不公,阿诺德的心情不由得郁闷起来。自己在那岗位上干了四十五年,如今突然来了这个史迪威,用他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和一时的热情拍老板伯吉斯的马屁。阿诺德压根儿就不相信热情。现在,他们要讨论什么重组问题。阿诺德心里明白,这所谓的重组无非就是要将一些人重组掉.他们竟然还美其名曰提前退休。哼!如果经济上负担得起,提前退休也就罢了,而阿诺德是负担不起的。到了这种年龄,他还能去哪里找到工作呢?

    阿诺德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小瓶子。史迪威怎么在病房待了那么长时间?想必,他也找不到那么多话要说吧。老伯吉斯先生在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也不会有那么多言语的。“身体还好吗?”“这里的饮食怎么样?”“工作情况怎么样?”三言两语问候一下不就得了,还有什么要说的?当然,史迪威与众不同,他可以谈上几个小时还觉得言犹未尽。阿诺德真希望史迪威把伯吉斯先生烦得要死。

    红衣女人还坐在那儿跟朋友交谈着。她在详详细细地讲述着自己的家族病史。

    史迪威终于出来了!他走下了楼梯。阿诺德站起身来,故意将那女人的手提包碰到了地上。

    “噢,请原谅,你看我笨手笨脚的。让我来捡吧。”阿诺德弯下腰捡起了滚落到地上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面带微笑地将手提包交还给它的女主人,然后快步跑向楼梯口。

    把它搞到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阿诺德暗自庆幸。不过,他的心头也掠过一丝负罪感。可他转念又想,这完全是那女人自己的过错。谁让她将自己的手提包那样敞开着,让那诱人的东西暴露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完全是自讨苦吃嘛!总而言之,所有这一切都可以成为一个充分的理由。

    阿诺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伯吉斯先生接到自己礼物时是怎样的一副神情。他想,肯定会比史迪威的要好。你看他,就提了那么一串灰不溜秋的葡萄!

    想到这,阿诺德充满信心,充满期待地走进了病房,掏出了那瓶威士忌酒。

    大约过了几分钟,红衣女人推门进来,“爸爸,今天好些吗?妈妈让我给您带来了你最爱的威士忌,不过,妈妈绑了个蝴蝶结,提醒你只看不喝。”她是伯吉斯先生的女儿,她看到了桌上的那瓶威士忌和愣在那里的阿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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