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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辽宁省沈阳市东北育才学校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文学类文本阅读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B、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C、小说文字朴素平实、简约凝练,情节曲折离奇,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D、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2)、作品最后三段为什么描写了“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设置十分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禁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珠子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球儿都飞了?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个球儿居然又都出现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皮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在人圈后边去了。他的戏法,在我眼里真是无比神奇了。

    ④他那时不过四十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

    ⑤我上中学以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路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了。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的花瓣夹在书页里,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了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鬈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暑期,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怦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子。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饱满的曲线没了,脸盘仿佛小了一圈,眸子更没有当初左顾右盼、流光四射的精神。这双手尤其使我动心——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污黑的指头上绕着一圈圈皱纹,好像吐尽了丝而皱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个小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攥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一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一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让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而瞠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再会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⑨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度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哪!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情圈

    这两口子从乡下到城里来打工,不知不觉过去了大半年。

    男的叫古正风,四十来岁,眉粗、鼻高、身体壮实,见人一副笑模样。妻子叫刘秀姑,肤色黑,但眉目清爽。他们是雨湖公园的合同工,古正风在花木队侍弄树圃、花坛,每月工资一千八百元;刘秀姑在清洁队打扫亭阁、厕所,每月一千五百元。

    雨湖公园很大、很美,又处在城市的繁华地带,天天都是游人如织。为上下班方便,这两口子租住马家巷的两间小平房里,一间是卧室兼餐厅,一间是厨房,不到四十平方米。租金很便宜,每月六百。房东叫马绍祺,他家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出租小屋不在院中。古正风只在交房租的时候,才去马家院,交了租金不坐不喝茶不扯闲话,转身就走。

    在马家巷住了大半年,他们除了认识房东之外,巷中还有三十来户人家,几乎不打交道。他们觉得很寂寞。在乡下,一个村的人都知根知底,没有不认识的,东家做寿,西家结婚,都会闻讯而至,帯上一点礼物或礼金去表示心意,邻里关系鱼水情深。俗话说:“人情是把锯 , 锯来又锯去。”真是一点也不假。

    古正风对妻子说:“城里人有他们的交际圈,我们被隔在外面,既然我们想在这里长久地生活,就得把自己融进去。”

    妻子问:“人家不请,我们能厚着脸皮上门送礼?”

    “我们不是认识房东马绍祺吗,这个老爷子很热情,巷里人有什么喜庆事,请他知会我们一声。俗话说伸手不打送礼人。我们去送礼,别人会赶我们出来?”

    不久,巷口的李家孙子结婚,给各家送了请帖,只是没有送到古家。马绍祺遵嘱,把这件事告诉了古正风。古正风喜饱了,买来包封,特意在里面放了一百元钱(乡下一般只放四十元),去了李家。

    李家人满脸是笑,接过包封,说“愧领了!我们过去没有人情来往,所以没送请柬给你,请多多包涵。明天中等的喜酒,请你们全家光临。”

    古正风夫妇吃过这一回喜酒后,巷里的男女老少对他们刮目相看了。他们认为这对外乡人重情重义,不小气,应该高看一眼。老人亲切地叫他们“小古”“小刘”,同龄人称他们“古哥”“古嫂”。

    古正风和刘秀姑的心,像泡了一汪蜜水。

    谁家有个喜事,都会正经地把请柬送上门来,不送就觉得对不起古正风夫妇。古人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往而不来亦非礼也。真是至理名言。

    乡下的“人情”大概有婚丧、乔迁、生子、做寿等几大项,但城里又多了许多项,如干部荣任新的职位;孩子考上了大学;知识分子职称晋升……都要设宴招待邻居、好友,被邀请的人自然不能空手去。更奇怪的是,城里人过生日都下请柬。古正风觉得这是乱了规矩。俗话说“生日无请。”古书上还说“寿者为尊。”说白了,谁的诞辰都不能主动请人来吃寿宴,唯我独尊,指令人家来拜寿是失礼。凡至亲好友,会记得寿者的诞辰,主动上门庆贺的。城里人居然不知道这个规矩,怪!

    一天刘秀姑说:“我俩每月工资三千三百元,除去房租六百、伙食纲和其他费用一千元,应存下一千七百元。可现在每月送人情就得七八百,一连几个月了,这怎么好?”

    古正风愁锁眉头:“我原想进入城里人的人情交际圈,现在看来,我们还不够这个资格。这繁多的礼尚往来,农村人还没有这个经济条件,承受不了,往后的日子还长,人情是把锯 , 锯伤的是我们自己。”

    “那怎么办?”

    “我们得去暗暗地寻一处出租房,要离马家巷远一些。”

    过了些日子,古正风从乡下把父亲接来了,说要在城里为老人做七十大寿。

    古正风到各家各户去送了请柬,这叫“入乡随俗”。

    巷子里的人家都很高兴,表示一定来为老人拜寿。何况,古正风早有人情在前,他还是第一次请大家去捧场,大家自然是都乐意去,送的礼金也很客气。

    寿宴过后,一天夜里,古正风先让约请来的搬家公司把东西运走。然后,一个人去了房东马绍祺家,说是一个亲戚有多余的房子,邀他们去免费住。这当然是谎话,但他说得有情有理,令人信服。待交情房租,古正风向马绍祺双手抱拳,说:“马老,多谢你照顾,我们后会有期!”

    望着古正风远去的背影,马绍祺依依不舍,突然发觉自己年老记性差,刚才忘记问古正风新家的地址了……

(节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驮水的日子

温亚军

    连队所在的山上离盖孜河有8公里,全连每天吃用的水都要由驴去河边驮。新买回来的驴和原来负责驮水的下士犟上了,在挨了无数鞭子后才勉强驮回两半桶水。连长决定让上等兵去接驮水工作。

    第一天早上,上等兵把驴牵出圈,往驴背上搁装水的挑子。驴极不情愿,一把摔了挑子。上等兵也不急,也不抽打驴,驴摔了挑子,他再搁上去,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和驴较量。他和驴都折腾出满身汗,可硬叫驴没有再往下摔挑子的脾气了,上等兵才牵上驴下山。

    8公里在新疆算不了什么,说起来是几步路的事,可上等兵赶着驴,走了近两个小时。下山路上,驴故意磨蹭,上等兵不急不恼,任它由着自己的性子走。到了河边,上等兵往挑子上的桶里装满水后,驴又闹腾开了,几次把挑子摔下来,弄了上等兵一身的水。上等兵也不生气,驴摔下来,他再搁上去,摔下来,再放上去。他一脸的惬意样惹得驴更是气急。直到下午,上等兵才牵着驴驮了两半桶水回到山上。倒下水后,上等兵没有歇息,又牵着驴去驮水。如此折腾到天快亮时,驮够了四趟水,才让驴歇下。

    第二天,刚吹起床哨,上等兵就把驴牵出来去驮水。这天虽然也驮到了半夜,可桶里的水基本是满的。一连几天,如果不驮够四趟水,上等兵就不让驴休息,但他没有抽过驴一鞭子。

    慢慢地,在上等兵不愠不怒、不急不缓的调教中,驴没了那份暴烈,心平气和得就像河边的水草。上等兵感觉到驴已经真心实意接纳了他,便对驴更加亲切友好了。驴读懂了那份亲近,朝空寂的山中吼叫几声,又在自己吼叫的回声里敲出鼓点一样的蹄音欢快地走着。上等兵感应着驴的欢快,知心地拍了拍驴背,把缰绳往它脖子上一盘,不再牵它,只跟在一边。他又想到该给驴起个名字,兴奋起来,一点没犹豫,就给驴起名“黑家伙”。连长喜欢叫兵们这个家伙那个家伙的,驴全身黑色,就该叫“黑家伙”。虽然驴不是兵,但也是连队的一员,是他的战友。

    渐渐地,“黑家伙”熟悉了每天的水要驮回哪里,它总主动走到那里。一天,上等兵在路上耽搁了一下,“黑家伙”没有接到叫它停的命令,径自走出好远。待上等兵追到山上,“黑家伙”已经把两桶水分别驮到一班和二班的门口,正站着等他喂草料呢。上等兵冲到“黑家伙”跟前,“黑家伙”以为自己做错了事,扑闪着大眼睛,等着一个不高兴的表情。上等兵没有骂它,却伸出手抚着它的背,表扬它,“黑家伙”兴奋地冲天叫了几声。

    有了这一次,上等兵决定让“黑家伙”独自驮水回连。在河边装上水后,他对“黑家伙”说你自己回吧,“黑家伙”就自己上山了。“黑家伙”第一次独自上路时,上等兵有点不放心,悄悄跟在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发现“黑家伙”稳健的身影,竟是群山中惟一的动点。这惟一的动点,一下子使四周沉寂的山峰山谷多了些让人感动的东西。过了一个多小时,“黑家伙”驮着空挑子回到河边。上等兵高兴极了,扑上去亲了它一口,并把自己在河边割的青草奖赏给它。“黑家伙”吃着,不停地甩着尾巴,表示它的高兴。

    上等兵买回一个铃铛,拴到“黑家伙”的脖子上。铃铛声清脆悦耳,陪伴着“黑家伙”行走在寂静的山道上。“黑家伙”喜欢这铃铛声,离上等兵越来越近,步子也越来越快,铃铛声也越加响亮,远远地传到盖孜河边。

    为了打发“黑家伙”不在身边的时间,上等兵带上了课本,在河边复习功课,他心里一直做着考军校的梦呢。复习累了,他背着手在草地上散步。他想到考上军校后,会和“黑家伙”分开,心里一阵难受,就拼命给“黑家伙”割青草,想把“黑家伙”一个冬天甚至几个冬天要吃的草都割下、晒干,预备好。

    在铃铛声中,又过了一年。这年夏天,上等兵考取了军校。

    走的那天,上等兵叫“黑家伙”驮着自己的行李下山,再最后一次给“黑家伙”背上的挑子里装上水,看着它往山上走去,直到走出很远。等他恋恋不舍地背着行李要走时,突然熟悉的铃声由远及近急促而来。他转身向山路望去,“黑家伙”正以他平时不曾见过的速度飞奔而来,纷乱的铃铛声大片大片地摔落在地。上等兵的心不由一颤,眼睛模糊了,模糊中,他发现,奔跑着的“黑家伙”是这凝固的群山中惟一的动点。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我家过去年代的一只猫

李娟

    ①我们祖上几乎每一辈人都会出一个嗜赌成性的败家子。到了我外婆那一代,不幸轮到了我外公。据外婆回忆,当时破草屋里的一切家私被变卖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只木箱一面铁锅和五个碗。此外就只有贴在竹篾墙上的观音像及画像下一只破破烂烂的草蒲团。连全家人冬夏的衣裳都被卖得一人只剩一身单衣,老老小小全打着赤脚。

    ②但是外婆一直藏着一只手掌心大小的铜磬,那是她多年前有一次走了五十里的山路,去邻县赶一场隆重的庙会时买的。对她来说,这只小小的磬是精美的器物,质地明亮光滑,小而沉重,真是再漂亮不过了。更何况她曾亲眼见过庙子里的和尚就是敲着它来念经的(当然,那一只大了许多)。于是它又是神圣的。

    ③她时常对外公说,那是观音菩萨的东西,不可“起心”。可外公偏偏起了心,有一天输得眼红了回家对外婆拳打脚踢,逼她交出磬。后来外婆实在是被打急了,只好从怀中掏出来掷到门槛外,然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哭起来。

    ④六十多年过去了,外婆至今还时常唠叨起那只小磬,不时地啧啧夸赞它的精巧可爱。而那个男人曾经对她造成的伤害,似乎早已与她毫无关系了。毕竟外公都已经过世半个多世纪了,死去的人全都是已经被原谅的人。

    ⑤另外外婆时常会提到的还有一只大黄猫。那是继外公卖掉磬之后,第二个最不该卖的东西。

    ⑥第一次大黄猫被卖到了放生铺。放生铺离家门只有十几里路。清早捉去卖的,结果还没吃晌午饭,那黄猫就自己跑回来了。外婆和孩子们欢天喜地,连忙从各自的碗里滗出一些米汤倒给猫喝。

    ⑦结果第二天一大早猫又被外公捉去了。这次卖到永泉铺。永泉铺更远一些,离家有三十多里。外婆想,这回猫再也回不来了。结果,那天外公还没回来,那神奇的大黄猫就又一次找回了自家门。亏得外公赶集去的一路上还是把它蒙在布袋子里,又塞进背篼里的。

    ⑧外婆央求外公再也不要卖了。她说,只听说卖猪卖鸡换钱用,哪里听说卖猫的!再说谁家屋头没养只鸡、养条狗的,而自家连鸡都没有一只,就只剩这最后一条养生了……,这猫也造孽,都卖了两次还在想着自家里头,就可怜可怜它吧……但外公哪里能听得进去!过了不久,龙林铺逢集时他又把那只黄猫逮走了。

    ⑨龙林铺在邻县境内,离我们足有五十多里。虽然都晓得这回这猫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可外婆还是心存侥幸,天天把喂猫的石钵里注满清水,等它回家。

    ⑩这一次,却再也没有等到。

    ⑪我在新疆出生,大部分时间在新疆长大。我所了解的这片土地,是一片绝大部分才刚刚开始承载人的活动的广袤大地。在这里,泥土还不熟悉粮食,道路还不熟悉脚印,水不熟悉井,火不熟悉煤。在这里,我们报不出上溯三代以上的祖先的名字,我们的孩子比远离故土更加远离我们。哪怕再在这里生活一百年,我仍不能说自己是“新疆人”。

    ⑫哪怕到了今天,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离家万里,过去的生活被断然切割,我又即将与外婆断然切割。外婆终将携着一世的记忆死去,使我的“故乡”终究变成一处无凭无据的所在。在那里,外婆早已修好的坟窟依山傍水,年复一年地空着,渐渐坍塌;坟前空白的碑石花纹模糊,内部正在悄悄脆裂;老家旧屋久无人住,恐怕已经塌了一间半套……而屋后曾经引来泉水的竹管残迹寂寞地横搁在杂草之中,那泉眼四面围栏的石板早已经塌坏,泉水四处乱淌,荒早丛生。村中旧人过世,年轻人纷纷离家出走。通向家门口的路盖满竹叶,这路通向的木门上,铁锁锈死,屋檐断裂。在这扇门背后,在黑暗的房间里,外婆早年间备下的,漆得乌黑明亮的寿棺早已寂静地朽坏。泥墙上悬挂的纺车挂满蛛丝……再也回不去了!

    ⑬那个地方,与我唯一的关联似乎只是:我的外婆和我母亲曾经在那里生活过……我不认识任何一条能够通向它的道路,我不认识村中的任何一家邻居。但那仍是我的故乡,那条被外婆无数次提及的大黄猫,如被我从小养大一般,深深怜惜着它。当我得知它在远方迷失,难过得连梦里也在想:这么多年过去,应该往它的石钵里注上清水了!

    ⑭我不是一个没有来历的人,我走到今天,似乎是我的祖先在使用我的双脚走到今天;我不是一个没有根的人,我的基因以我所不能明白的方式清清楚楚地记录着这条血脉延伸的全部过程;我不是没有故乡的人,那一处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在我外婆和我母亲的讲述中反复触动我的本能和命运,永远地留住了我。那里每一粒深埋在地底的紫色浆果,每一只夏日午后准时振翅的鸣蝉,比我亲眼见过的还要令我熟悉。

    ⑮我不是虚弱的人,不是短暂的人——哪怕此时立刻死去也不是短暂的人。

    ⑯还有那只猫,它的故事更为漫长。哪怕到了今天,它仍然在回家的路上继续走着。有时被乡间的顽童追赶过一条条陌生的沟渠;有时迷路了,在高高的坡崖上如婴孩一样凄厉厉地惨叫;有时走着走着突然浑身的毛乍起,看到前面路中央盘起的一条花蛇……圆月当空,它找到一处隐蔽的草丛卧下。有时是冬月间的霜风露气,有时是盛夏的瓢泼大雨。

    ⑰总有一天,它绕过堰塘边的青青竹林,突然看到院子空地上那台熟悉的石磨,看到石磨后屋檐下的水缸——流浪的日子全部结束了!它飞快地窜进院子,径直去到自己往日吃食的石钵边,大口大口地痛饮起来。也不管这水是谁为它注入的 , 不管是谁,在这些年里正如它从不曾忘记过家一样,从不曾忘记过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岭

    十九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作”为誓志的世界文素,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展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作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

    它像一盒水泼醒了我,我浑身打个激凌。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低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跃”和“伊始”,乃富有动感、饱含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深情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场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

    “按时看日出”,乃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记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透过那枯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仪式!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仔细想想,或许确实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怪松,满脸疲态的你,不情感地背着包,拖着灌铅的腿,被人流推操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涌向出站口。踏上站前广场的那一刹,一束极细的腥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游来,吹在你脸上—你像地意识到:日出了!但这个闪念并没有打动你,你丝毫不关心它,你早已被沉重的身体击垮了,眼皮浮肿,头疼欲裂,除了赶紧找地儿睡一觉,你啥也不想,一秒也不愿多呆…

    或许还有其他机会,比如登泰山、游五岳什么的:蹲在人山人海中,嬉在租来的军大衣里,无聊而焦急地看夜光表,热上一宿。终于,当人群开始骚动,在巨大的欢呼声中,大幕拉开,期待已久的演出开始了……然而,这一切都是在混乱、嘴杂、拥挤不堪中进行的。越过无数的后脑勺和下巴,你终于看到了,和预期一模一样—像升国旗一样准时,规定时分、规定地点、规定程序。你会突然惊醒:这是早就被设计好了的,美则美,但就是感觉不对劲儿:有点失真,有人工痕迹,且谋划太久,准备得太充分,有“主题先行”的味道。

    而更多的人,或许连一次都没有!

    一生中的那个时刻,他们无不嬉缩在被子里。他们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几万次地打着呼噜。那光线永远照不到他们,照不见那身体和灵魂。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先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的,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站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一个真正热爱自然、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查心未派的人”,一如福楼拜。我甚至敢断言,假如他能活到今天,在那所谓“第一缕曙光”照着的地方,一定找不着他的身影。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只有恢复孩子般的好奇与纯真,只有像儿童一样精神明亮、目光清澈,才能对这世界有所发现,才能比平日看到更多,才能从最平凡的事物中注视到神奇与美丽。

(选自王开岭散文集《精神明亮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泥火盆儿

张金凤

    “江山千里雪……炉火一点红。”展望北方的苍茫原野,这开阔而温馨的诗句迎面而来。入诗的一定是带着婉约气质的红泥小火炉吧,我立年那一盆红通通的炉火,似雪中红梅闪耀光芒,照亮了我的冬日情怀。我记忆中的火炉不是那种婉约的小火炉,而是朴素简约的泥火盆儿,它的温暖是几代人抹不去的记忆。

    小时侠的北方冬天似乎格外冷,大雪囤着一座座村庄,整个长冬都不肯化去。晌午,阳光强烈,屋里生火作饭提升些温度,屋瓦上才变得柔和些,有滴淌答答的屋檐水垂落下来。日头稍稍偏西,屋擔下就又挂上了长长的冰棱。这叶候,祖父掖了掖宽大的棉袄,用一根带子从腰勒紧,推开风门。他手端一个大泥盆,那就是泥火盆儿,是乡下人冬天里的室内取暖宝物。祖父给泥火盆儿装了些碎草,上面盖上碎的苞米骨头,点燃。碎草抽抽噎噎地燃烧,一股青烟被北风扭得四下流窜,祖父不急不躁,好像任由顽皮的孩子尽情打闹。他在旁边缓慢地吸着一烟锅旱烟,等烟吸透了,火盆儿也不再冒青烟,一盆火红的炭骨冒着短小的火苗活力四射。祖父粗糙的大手小心端起暖烘烘的火盆,笑吟吟地回屋。

    乡村取暖方式大都是通过烧火做饭、烧热大炕,“辐射”得屋里暖和,这就叫“暖屋热坑”。但四九天气,到了寒气逼人的时候,还得请泥火盆儿出场。·每一餐的灶火,总要剩些热炭,从热灶膛里拣几块红通通的木炭置于火盆儿内,端到屋子里,屋里顿时就腾起一股暖流。热腾的炭火在火盆儿里跳跃,老人在炭火的上方烤烤手,说,暖和。泥做的火盆儿,不管盆内的炭火多热,火盆儿也是敢搬动的。有时候,一个火盆儿在炭根熊熊燃烧不断释放热量的时候,被搬来搬去,给几间卧室驱赶寒气。

    清晨,小孩子赖被窝,大人在早早生起的泥火盆儿上烤烤棉袄再给孩子穿上。在大炕上绣花、扎鞋垫的大姑娘,一根绣花针拿久了,寒气就聚在手上,手僵了做不了活,双手拢在火盆边儿烤烤搓搓,绣出的花就都更灵性了。外出的人回家来,也许顶着一头的雪花,拿笤帚扫扫一身的雪粒子,坐在暖融融的火盆儿前,无比感慨,或许对生活有了更深的思考。冬天,在火盆儿边,多少英雄变得儿女情长,被这一小盆红通通的炭火拴住了出去闯荡的脚步;多少游子又在日思夜念老家炕头上泥火盆儿那冒着蓝火苗的温馨。冬日,家里来客串门,最热情的招呼就是拉到火盆边说,来,烤烤火!围着火盆儿拉呱着日子,闲话着岁月,一天天地向年关迈进,向春天的昐头挪动。火盆的微红,映着庄户人一脸的安详和知足。

    泥火盆儿,这位温暖的使者,还客串着美食源地这一角色。一把黄豆,一撮苞米粒,几个花生,祖父就变戏法一样把它们变成香喷喷的美食。瘦小的苞米粒埋进去,过一会它就蹦跳着出来,变成一粒爆米花。祖父一边欣喜地用拨火的钎子挑出爆米花,一边说:“看看,女大十八变,小丫头转眼长成大姑娘了。”有时候,祖父悄悄把地瓜埋进深灰里,慢慢地热。闻到昋甜的味儿,小孩子馋猫一样到处找,直到那冒着油,滋滋响的地瓜被祖父从深灰里掏出来,小孩子才恍然。于是下一次,小孩子趁大人送客去了,学着大人的样子,将地瓜悄悄埋在明火里就上街玩耍了。等到家人闻到焦糊的气味,那红皮地瓜已经变成个炭灰锥。最温馨的是祖父烤着火盆儿喝酒,他把那黑色的小烫酒壶倒上半壶白酒,将酒壶根部埋进炭灰里,伸手从挂在屋脊挂钩子上摘下小小的提篮,拿出几条小干鱼。祖父用铁筷子夹着干鱼在火盆儿上烤,鲜味首先惊醒了炕头小猫,哇哇叫着,围着祖父转,还用头去蹭祖父。祖父找过猫食碟子,将鱼头、鱼鳞和杂刺、肚腹之物分享给猫。有一只莽撞的野猫,直眉瞪眼“蹭”地一声从窗口的猫道冲进未,见屋里有人又仓皇逃窜了。祖母将猫道那里竖起本厚厚的书,嘱咐祖父,小心外来的猫馋极了撞破窗户纸。祖父呷了口酒,啧啧着,干鱼肉放嘴里品咂着,慢悠悠地说,撞破了再封。

    泥火盆儿前的时光是温馨的,听北风敲窗,几片干树叶在窗外飒飒轻响;看雪花飘飞,给院中的草垛披上斗篷。守着泥火盆儿的炕头上,绵绵是祖母那些久远的故事和传说。火盆前的祖母戴上老花镜,慢悠悠地在绣一副鞋垫,或者补几双林子,或者就那么比画几片布片,拼接成她需要的枕头套、小肚兜。故事像她手中的线一样绵绵不断。冬天日短,不觉中日影就从窗户棂上没尽了,火盆儿里的火也暗淡下去,小孩子打一个长长的哈欠,灶屋里响动锅碗瓢盆的序曲。祖父就着火盆儿里微微露红的炭苗点燃了烟袋锅,烟雾缭绕里邢张布满皱纹的脸恬静安详。

    有时候,火盆儿边像一幅静物写生,永恒定格在我的记忆里:祖父背倚着炕头上高高的被卷闭着眼睛,他是在打瞌睡还是在想久远的往事?火盆边小弟睡得小脸红通,拨浪鼓在枕头边寂寞着。祖母双手插在宽大的衣袖里,眼睛似乎在看向窗台上阿妞的算盘。猫儿从静物里走出,在火盆边伸伸懒腰,扭扭捏捏地走到窗户边,透过玻璃看窗台上的麻雀。看着看着它就抬起前爪,要去挠那梳理羽毛的雀儿,一爪子挠过去,碰上了硬邦邦的玻璃。祖父惊醒,把猫儿引过来,抱在怀里。祖母轻拍窗棂赶走了麻雀。此刻,火盆儿里也许只剩下些热炭灰,堂屋里,锅碗瓢盆又响动起来,风箱慢悠悠响起,炕头热起来。火盆的暖又被炕头的热续接下来。

(本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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