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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选修《短篇小说选读》《杀人者》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后面的题。

    炫 车

     盐 夫

    我曾在4S店做过汽车销售员。

草原上老牧民巴音的越野车就是那时买的。从前草原上沙尘暴多,现在退耕还林、以经济林拉动治沙工程,生态与植被得到好转,出现了大片沙柳、沙棘林与草场,沙尘暴已不多见了。即便这样,老牧民巴音还是要选择一个阳光更灿烂、风儿像丝绸一样轻柔的好日子,与老伴高娃坐上马车一起来到城里。

那一日,天气的确很好,但老牧民巴音的运气一点也不好,进了城就被警察罚了款,内心很窝火。他一路上嘀咕不休——啥时撞红灯了?红灯在电杆顶上,跳起来还差好几米远呢!有人听到巴音的嘀咕就噗噗笑,巴音就更生气了,啪,甩了一响鞭,马就得得跑开了。巴音与马车到达4S店时,已是后晌的事了。他把马儿系在店旗杆上,从车厢里甩下一只旧麻袋。巴音的马儿不习惯城里的生活方式,笼头套子还没卸下,尿液就哗啦啦湿了一片地。保安哈尔巴拉挥着电棍上来了,吼叫着把马儿牵走。草原上牧民都是硬汉子,狼群都不怕,还怕什么电棍,巴音与哈尔巴拉就他一言你一语斗起嘴来了。

我从没见过胡须花白的巴音,但一眼就知道巴音不同一般的牧民,巴音的麻袋里一定不是地瓜或者收来的旧酒瓶。我出来了,先给保安哈尔巴拉敬烟,谎称巴音是远房表叔,然后把水泥地面拖洗得干干净净。这样,我就取得了巴音的信任,巴音指指麻袋说,就买你店里车子。麻袋里,果然都是人民币。老牧民巴音的生意可是个大生意,他一次就买下两辆越野车。巴音买车也不讲究,就是要动力强,前后驱动,适合在草原上开的那种车就行,但有一个附加条件,4S店得有人把车送到草原上——骑马、打猎、放牧,巴音是好把式,种沙柳、沙棘也是能手,但不懂驾驶,他的两个儿子会开车却又都不在草原。

巴音的蒙古包在草原深处。草原上的落日很迟,到了他家时,天边一丝晚霞也没有了,我与司机忙着要回鄂尔多斯,但好客的巴音与他老伴死活不让走,杀了羊,还请来三个好邻居一起喝酒,酒一直喝到月亮西斜,次日太阳升老高了,这才摇晃着离开巴音的蒙古包。之后,巴音一直没再与我联系。但我还是与巴音通了一次电话,询问一些车况方面的问题。巴音似乎对两辆车相当满意,在电话那一头,一个劲夸说,好着呢,好着呢!

三个月后车辆保养期到了,我又去了一趟草原。

在草原上,远远地,看到有两匹马拉着一辆越野车在慢慢行进。赶到前面一看,牵马的正是老牧民巴音。我停下车与巴音打招呼,出故障了?巴音摇摇头。没故障咋用马拉啊?我又问。巴音不吭声,依然牵马前行。一个看热闹的大孩子笑开了,他说出了一个秘密。越野车买回来之后,巴音从没有把车开出去一次,早晨太阳出来时,他会把车从车库里推出来,晚上太阳落山时,他与老伴又会把车推进车库,天天如此,一天不落。就在前半晌,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发生了,越野车被巴音推着启动了,呼地冲出了车库,在草地上飞驰而去。巴音忙跨上马背,在后面紧紧追赶,手里甩着套马绳,套了好几次也没套中,最后车轮陷在沙坑里,这才熄火停下来……听到这里,我笑了,巴音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有车为什么不开呢?我问巴音。巴音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在蒙古包里,他一边喝着马奶茶,一边讲述草原上的故事。从前的草原没有现在这样翠绿、富裕,草地沙化,风暴三天两头刮,治沙、恶化、再治沙、再恶化,最多一年沙尘暴就刮了七十多次,死了大批牲畜。就是那一年,很多牧民都离开草原出外谋生了。老牧民巴音不走,他坚定地留下来了,但他的两个儿子却都离开草原了,这一去就是六年多。临走时,父子还吵了一架,两个儿子发誓再也不回草原上了。巴音喝一口马奶茶继续说,草原是有灵性的,你对她好,她也会对你好的,草原其实满地都是黄金。他的两个儿子至今没回来,但巴音十二分相信,他们一定会回来的,越来越美丽的大草原还引不回这两只小雏鹰?

蒙古包外,有摩托车的马达声,由远及近。不一会工夫,蒙古包里进来了两条汉子——巴音的大儿子博日格德与二儿子哈日查盖。

巴音向门外瞟了一眼破旧的摩托车,回来了?回来了!不走了?不走了!

这么多年你们过得还好么?

两个蒙古汉子不吭声了。

巴音沉默了一刻,突然又哈哈大笑起来,好了,不提从前的事了,但一定要记住,草原的天,才是雄鹰飞翔的天!

老牧民巴音走出蒙古包。外面的阳光很灿烂,蓝天很开阔。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20期,有删改)

(1)、“外面的阳光很灿烂,蓝天很开阔。”请分析小说结尾处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2)、两处画线的句子写出了老牧民巴音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写巴音的两个儿子,对刻画老牧民巴音的形象有什么作用?

(4)、老牧民巴音不会开车,却又买车,又炫车。小说这样安排情节有什么意图?试作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平地一声雷,震动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狠心的恶霸冯兰池,他要砸掉这古钟了!”

    那时,小虎子才十五岁,听得镇上人们为这座古钟议论纷纷,从家里走出来。宅院后头,不远有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堤,是千里堤。堤上有座河神庙,庙台上有两棵古柏树。这座铜钟就在柏树底下,戳在地上有两人高。伸手一敲,嗡嗡地响,伸开臂膀一撞,纹丝不动。

    根据老人们传说,这座钟是一个有名的工匠铸造的。钟上铸满了细致的花纹:有狮子滚绣球,有二龙戏珠,有五凤朝阳,有捐钱人家的姓名住址,还有一幅“大禹治水图”。钟上还刻着些文字:“大明朝嘉靖丙午年,滹沱河下梢四十八村,为修桥补堤,集资购地四十八亩,恐口无凭铸钟为证……。”乡村里人们喜欢这座古钟,从大堤上走过,总爱站在钟前仔细看看,伸手摸摸。年代远了,摸得多了,常摸的地方,锃明彻亮,如同一面铜镜,照得见人        影。能映出向晚的霞光,早晨的雾露,雨后的霓虹,也能映出滹沱河上的四季景色。不常摸的地方,如同长了一层绿色的釉子,紫黝黝的。

小虎子听得说,要为这座古钟掀起惊天动地的大事变,一片好奇心,走上千里堤,看了一会子古钟;伸出指头蘸上唾沫,描画钟上的花纹。他自小就为生活忙碌,在这钟前走来走去,不知走过了多少趟,也没留心过钟上的花纹。心里想:“怪不得,好大的一座铜钟哩!也闹不清能卖多少钱,也值得这么大惊小怪!”

    他看完了钟,一口气跑下大堤,走回家去。一进门,听得父亲响亮的喊声:“土豪霸道们!欺侮了咱们几辈子。你想,堤董他们当着,堤款被他们吞使了。不把堤坝打好,决了口发了大水,淹得人们拿不起田赋银子,又要损坏这座古钟!”

    另一个人,是父亲的朋友老祥大伯的声音,说:“又有什么办法?人家上排户商量定了,要砸钟卖铜顶赋税。也好,几年里连发几场大水,这个年月,一拿起田赋百税,还不是庄园地土乱动?”

    小虎子听得两个人在小屋里唉声叹气,他扒着窗格棂一望,父亲坐在炕沿上,撅起小胡髭,瞪着眼睛生气。老人家听得老祥大伯说,猫着腰虎虎势势地跑前两步,手掌拍得膝盖呱呱地响,说:“我那大哥!这你还不明白?那不是什么砸钟卖铜顶田赋,他是要砸钟灭口,存心霸占河神庙前后四十八亩官地!”

    老祥大伯从嘴上拿下旱烟袋,扬起下巴眨巴着眼睛,想了老半天,豁地明白过来,呆了半天才说:“可也就是!自从冯兰池当上堤董,把官地南头栽上柳树,北头栽上芦苇。那林子柳树也多老高了。看起来他是存心不善……”说到这里,就沉下了头去,把下巴拄在胸脯上,反来复去思忖了老半天,又猛地抬起头来说:“可谁又管得了?”

    父亲忽地把脸庞向下一拉,说:“谁又管得了?我朱老巩就要管管!”

    老祥大伯张开两条胳膊,往天上一挥一扬地说:“管什么?说说算了,打官司咱又打不过人家。冯兰池是有了名的刀笔,咱是庄稼脑袋瓜子,能碰过人家!”

    父亲听了直是气呼呼的,血充红了眼睛,跺着脚连声说:

    “咱不跟他打官司,把我这罐子血倒给他!”

    朱老巩是庄稼人出身,跳跶过拳脚,轰过脚车,扛了一辈子长工。这人正在壮年,个子不高,身子骨儿结实,怒恼起来,喊声象打雷。听得说冯兰池要砸钟灭口,霸占官产,牙关打着得得,成日里喊出喊进:“和狗日的们干!和狗日的们干!”不知不觉,传出一个口风:“朱老巩要为这座古钟,代表四十八村人们的愿望,出头拼命了!”

    那天黄昏时分,朱老巩坐在河神庙台上,对着那座铜钟呆了老半天,心里暗想:“顶公款!就等于独吞,我不能叫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了!”看看日头红了,落在西山上,夜暗象灰色的轻纱,从天上抛下来。他一个人,连饭也没吃,走到小严村,去找严老祥。老祥大娘正点着灯做晚饭,看见朱老巩走进来,低下头坐在台阶上。她说:“老巩!算了吧,忍了这个肚里疼吧!咱小人家小主的,不是咱自格儿的事情,管的那么宽了干吗!”

    朱老巩说:“一听到这件事情,我就心气不平。冯兰池,他霸道惯了!”

    老祥大娘说:“算了吧,兄弟!几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还能改变了这个老世界?”

    朱老巩说:“不,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咱就得跟他分说清楚!”说着话,看看天色黑了,严老祥还不回来,他又拿起脚走出来,老祥大娘叫他吃了饭再回去,他也没有听见,一股劲走回锁井镇。    

(节选自梁斌《红旗谱》第一章,有删改)

课外阅读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①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②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③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村声

老向

    没有声响,不足以表现寂静;没有寂静,也不足以显示声响。这种情理,在居住乡下的人们很容易悟出来。

    从太阳没有了说起吧:爱吵爱叫的孩子们,都像小麻雀似的各自回家去了。所有的街巷,一齐入了睡眠状态。完全黑夜自不待言,就是有月光的日子,那路旁的树影儿,也不会把孩子们喊出来再玩玩不是?偶尔,纯乎是偶尔,有个小贩在晚餐以后会来的喝一声“老豆腐开锅!”那声调又高又颤,好像一只带伤的秋雁,飞到东西,飞到南北,终于又飞回来;因为四周都让寂静给塞满了,没有它的去路。

    “雄鸡司晨”,仿佛是鸡祖宗留下的老例。然而定县的雄鸡,很有一些“祖宗不足法”的创造精神,它爱几时叫了就几时叫。它的鸣声很草率,大概它并不指望着震动天下,也不管那些“打夜作”的人们听了发生什么感想。它仿佛是对于这黑夜的寂静有些胆怯了,所以要试着叫一叫。

    俗谚说:“夜猫进宅,无事不来。”夜猫,俗名叫做秃枭。许多人家都把秃枭当作凶鸟,很厌恶它在深夜间大呼小叫的。本来夜里静得就有点死气,它的啸声仿佛使死气颤动起来,自然不免有些鬼气森森,无怪乎人们听了觉得有点毛骨悚然。我个人并不怎样讨嫌它;绕在我的住室前后的古树上,时常有一两只枭鸟夜鸣。在这无边寂静的秋夜,它的一声高啸,到底把寂静画了一个轮摩。

    在这并不“夜不闭户”的年头,夜间有比枭鸣更足以使人提心吊胆的声音,那便是群狗狂吠。自然,狗有时也会“咬空儿”,所谓为了要叫而叫的;但是据说大部分是“有所见而叫”,人们怎么能不惊心?在有许多村狗向着一个目标叫成了一片的时候,留心门户的人们,会爬到房上,相应的有一两声表示他有戒备的假咳漱。

    夜间的声音,不知道从哪一个时刻起便宣告结束。黎明,首先进村街的是一面“蓬蓬蓬”的破皮鼓。敲鼓,在北平是卖零碎木炭的唤头,在此间却成了卖豆腐的了。无论多么困倦的人,听了这破鼓晨声,若还赖在炕上,那便是村中加料的懒人,便会失掉许多街坊的同情。像我们这些按照钟点作息的人们,有时感到这面破鼓惊扰睡梦,心里很不高兴。可是既而一想,这只能怪自己起得太晚,怪不着别人。而且这面破鼓,不论冬夏,也不论风雨,比鸡叫还靠得住,天天准是黎明即到,默默之中有着报时钟的作用。

    晨鼓之外,这一个整天儿还有一种经常的声音,就是卖烧饼麻糖的那面小铜锣。乡下人们,要不是去瞧病人或是哄孩子,谁能那么不知物力艰难,随便拿起个烧饼来吃吃?好,这样儿,一时售不完,那卖烧饼的可有活儿干了。他好像一人吃着双工钱的更夫,由早到晚,由东铛铛到西,由南铛铛到北。最初我们觉得他简直是发疯,以为敲一两下,大家都听见就得了,何必那么不怕麻烦连续着敲?后来明白这道理了:说他深怕锣声一住,这个村庄便真个静得死过去,也许靠不住;说他自己忍不住这寂静,八成没有错儿。

    在寻常的日子,村子里再没有别的声音了。遇上城里大集的日子,有个把卖鸭梨的小贩,剩下了货底,在归途上路过这个村庄,也许顺便摆在街上吆喝两声。这时,许多人们不论买与不买,总要跑出街门来,看看,但是十集八集,这类小贩也未必来一回。

    村妇骂街,也不失为冲破沉寂的声音,可惜是也不常有。

    另外,在白天,碰巧了有“钱买杂皮”或是“猫皮狗皮换鞭梢”的小贩到了,村里的狗们一定会总动员去欢迎他,远远的向他狂吠致敬,也还有相当的热闹。

    晚饭以后,我们时常翻阅“皇历”,挑拣“诸事皆宜”的好日子,猜想会有谁家“娶儿嫁女”,会有一班吹鼓手来大闹一阵。及至到了那一天,并无此事,心里仿佛失掉些什么似的。

    有时觉得下雨也好,下雨可以听到檐前的滴水浙沥;刮风也好,刮风可以听到屋后的白杨萧萧。恰巧在这“春秋多佳曰”的季节,又少风无雨。

深山古寺里的和尚,不肯蒲团静坐,养性修真,偏要去听听鸟叫,听听泉鸣;早晚还要轻叩木鱼,低诵经文;有了这一切还嫌不够,不时的还要笙管箫笛铙钹钟鼓的大吹大擂。以前我不懂这是什么出家人的道理,现在,我明白了。街上一个小孩子随便大嚷一声,不是都能把我叫出去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匠心

李广

    ①乾隆二十八年,腊月初六清早,雪后初霁,玉雕师傅陈唯友推开大门,发现门楼下蜷卧着一个少年,伸手一探,气若游丝。忙唤徒弟们将人抬至屋内,加覆棉被,喂饮热汤,良久少年方才醒来。少年乃徽州人氏,年方十四,连年遭旱,家人皆饿死,少年流落到苏州城,恰逢连日风雪,饥寒交迫昏死在陈家门口。

    ②不几日,那少年气色缓和过来。再见之时,少年纳头便拜:“恩人在上,受程准一拜。”

    ③陈师傅急忙搀起:“孩子,世道艰难,焉能见死不救?不知今后作何打算?”

    ④那少年再次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请恩人念我手脚齐备,舍得下气力,收我为徒,他日学得一技之长,以报恩情之一二。”

    ⑤陈唯友沉吟了片刻。他心里清楚,玉雕乃大技艺,虽勤能补拙,但要成为良匠,无天资禀赋不能达。但转念一想,自己膝下无子女,眼下几个徒弟无出色之辈,如此下去,自己的一身绝技岂不失传?这孩子举手投足颇有气度,不如暂时将他留下。

    ⑥程准感激涕零,当下行了拜师大礼。不久陈唯友便发现,这程准不仅天资聪慧,悟性极高,而且踏实勤奋,肯下苦功,不出两年,竟学完了师兄们五年才学完的基本功,陈老先生为当初的决定感到庆幸。

    ⑦两年头上,陈唯友要徒弟们各尽所学,做一件作品相互鉴赏。程准连续几日闭门不出,最后用满是血泡的双手给师傅捧出了一件羊羔跪乳的玉件,虽稍显稚嫩,却已初见功力,苏州城内的几位先生看后皆赞赏有加,陈师傅点了点头,说了句:“留下吧!”

    ⑧自此,陈师傅手把手地把平生所学悉数传授于他。那程准也不负师望,技艺精进,未出五年,便在苏州城内声名鹊起。

    ⑨乾隆四十一年,朝廷征召玉雕贡品。程准精选上好玉料,下了整整半年功夫制作出一件作品,取名“丹凤朝阳”,寓意大统,业内人士皆称精品,程准也颇为自豪,对贡品头筹志在必得。未料陈师傅力阻程准将作品送往京城。坊间议论纷纷,但程准并未辩驳,默默地将玉雕收起,跟着师傅回了家。

    ⑩此后,程准更一心一意跟着师傅学习技艺,凡构思动工之前,必先同陈师傅商讨一番。陈师傅初不以为意,后多次看到程准抱臂犹豫,陈师傅大骇,嘱程准今后创作不要再来找他,按己意行事即可,但程准退缩之态并无改观。

    ⑪不久后的一日清晨,陈师傅忽称自己那把祖传的楠木刻刀被盗,一口咬定窃刀之人就是程准。程准大呼冤枉,但陈师傅不为所动。两天后,将程准逐出师门。程准不再申辩,向师傅磕了三个响头含泪离去。

    ⑫十年后的一个夜晚,已经名动海内的玉雕大师程准接到下人禀报:陈老先生病重,恐怕时日无多。程准星夜赶赴苏州。恩师榻前,程准再行师徒大礼。

    ⑬“那把刻刀并没有丢。当年为师只是要寻一个借口将你赶出去。那件‘丹凤朝阳’当入精品之列,但奉迎之意过浓,境界不高,此匠人之忌也。我对你百般阻挠,只为让你去除一些雕琢之气,然经此事,你信心大挫,却让为师没有料到。你的技艺已臻完美,只有把你赶出去,才能助你成为一代巨匠。实在是委屈你了。”

    ⑭程准早已泪如雨下。陈老先生吩咐将那把楠木刻刀取来,颤颤巍巍地交到程准手上,溘然长逝。

    ⑮乌黑油亮的刀柄上,深深地镌刻着八个小字:匠心独运,浑然天成。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片幸存的原始林

梁衡

    ①像一场战争突然结束,2014年林区宣布了禁伐令,喧闹的伐木场顿时门前冷落车马稀。在打扫“战场”时,人们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角落,因为山陡沟深,人迹罕至,竟为我们留下了一片原始林,一个原生态。其令人惊喜不亚于忽然登上一个外星球。

    ②2016年盛夏时分,我专程造访了这最后的一片原始林,虽然天正降大雨,我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向林地进发。

    ③人类虽然早已进入现代文明,但是总忘不了找寻原始。这是因为它,一是大自然的原点,可由此研究自然界的进化,包括人类自己;二是人类走出蛮荒的出发的起点,是生命的源头,我们有必要回望一下走过的来路。

    ④这里没有人来过,无路;奇景第一次示人,无名;前人没有留下诗文,无文。今天我们进入的正是这种“三无”之境时,只有你与自然在悄悄地私语;雨打树叶,空谷鸟鸣,小径明灭,时见草虫。我的心一下落入了一片空灵。正走着,忽然听见右边不远处有哗哗的流水声,我们任雨水洗面,踩着朽木、草墩,钻过横七竖八的灌木。忽然眼前一亮,一条溪流从山上奔腾而下,我见过的任何一条流水相比较,因为它没有留下一丝人类活动的痕迹。仰望山顶只见远远近近的山、层层叠叠的树、朦朦胧胧的雨,半山一道歪歪斜斜的激流,跌跌撞撞地碰着那些大大小小、圆圆滚滚的石头,或炸起雪白的浪花,或绕行成一条飘飘的哈达。遇有平缓之处时,就蓄成一汪小潭,碧玉如镜,清澈照人。因为是在峡谷之中,经过千年万年的冲刷,这些石头无论大小,一律呈圆形:滚圆、椭圆、扁圆、平圆。远远望去一沟漂亮的弧线,纵横交错,相叠相绕,任是毕加索转世也结构不出这样的图画。

    ⑤虽是来看原始森林,但先要说一说这里的石头。石头的年龄自然比树更古老,而且是因为有了这些遍野的石头,才拦住了伐木者的手脚,为我们留下了这片林子。这里的石头一律是巨大坚硬的花岗岩,浑圆沉稳,高大挺拔,无不迸放着野性。大约亿万年前,这里是一片海底,所以石的分布无一定规则,或独立威坐,或双门对峙,或三五相聚,或隔岸呼唤,各具其态。外形也或如狮、虎、鹰、犬,各得其妙。好像是在有生物世界之前,上帝先用石头在这里试做了一个草图。

    ⑥老林子中最美的还是大树,特别是那些与石共生的大树。有一棵树,我叫它“一木穿石”,我们平常说“水滴石穿”,可是有谁真的见过一滴水穿透了一块石头?现在,我却见到了一棵树,一棵活着的树,硬是生插在一块整石之上,像一颗刚射入石中的炮弹,光光溜溜的还没有爆炸;又像一枚仰面向天正待发射的火箭,膀粗腰圆,霸气十足。我只看了一眼就被惊呆了,拔不开脚步,时空骤然凝固。这是一棵红松,当初也许是一粒种子,落在石板上,靠着老林中的湿气慢慢地发芽,但它命运不济,一出生就躺在这个光溜溜的石床上。它的须根向四周摸索,拳握住一点点沙尘,然后蛰伏在石面的稍凹之处,聚积水分,酝酿能量。松树有这个本事,它的根能分泌一种酸液,一点一点地润湿和软化石块。成语“相濡以沫”是说两条鱼,以沫相濡,求生命的延续。而这棵红松种子却是以它生命的汁液,去濡润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终于感动了顽石,让出了一个小小的空间。它赶紧扎下了一条须根,然后继续濡石、挖洞、找缝,周而复始,终于在顽石上树起了一面生命的大纛。现在这棵红松的胸径有四十厘米,一个小脸盆那么大,不算很粗。但是专家说,他已经有九十年以上的树龄。要是用一个高速摄影机把这首生命进行曲拍下来,再用慢速回放,那是怎样地震撼人心。

    ⑦我们就这样在绿色的时间隧道里穿行,见证了大自然怎样在一片顽石上诞生了生命。它先以苔草、蕨类铺床,以灌木蓄水遮风,孵化出高大的乔木林,就成了动物直至我们人类的摇篮。它们沉静地停在这里,是特别要告诉我们,假如没有人的干扰地球是什么样子,大自然是什么样子,我们曾经的家是什么样子。以这片原始林为镜,可知生命、人类和地球的兴替。

    ⑧我下山时,看见沿途正在修复早年林区运木材的小火车路,不为伐木,是准备开展原始森林游。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逻辑不仅是一门独特的科学,还是一门奇异的艺术。科学在知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艺术在行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从这一意义上讲,逻辑的目的就是艺术的目的。然而,除非逻辑既是一门艺术,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否则这一目的是不能达到的。人类理智的本性就是要成为理性,对于人来说,理智生活是一种发展着的东西,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犯错。人类理性的活动是推演性的,而推演活动又是一种生产性的或构造性的,理性并不保证它在生产或构造或构成中不会出错,相反,它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定义或划分,推理会出瑕疵,思想会产生混乱。

自在的理性需要一种逻辑的力量来克服它的这种先天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理性的德行臻于完善。逻辑不仅仅是科学,是艺术,还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激发、促进、鼓舞和驱使人们将人类的思维得以运用到最完善的程度,并尽其所能地去探求和确立已经确立的知识的最深刻和最完美的内涵。公理化的逻辑体系表达出人类对臻至完美的理论所应当具有的形态的认识和向往。其中逻辑公理的选择体现出人们对理论本身的最深思熟虑的判断和洞察力。逻辑规则和定义体现出人们为追求无可置疑结论而对推论施加的严苛条件。推理链条的环环相扣反映出人们对思维编织的精细严密的要求。从公理出发,一些简单的定理立刻就能得到证明,这些定理进而成为那些更深奥的定理的基石。这样,一座精美的大厦就严密地建立起来了。可以想象,如果一个理论将其中所有的论证一一抽出,那么这一理论就会因只剩下一堆描述性语句而坍塌,理论的结构性力量和活力由此丧失殆尽。而一个确定了逻辑有效性的理论则意味着它获得了一种逻辑的品行。它因逻辑而变得简洁、精美、严格、强大,内部和谐、外部精巧、经久耐用。

逻辑能力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这种能力是通过对世界的领悟内化而成的潜在逻辑,因此它具有某种“自然习得”甚至“与生俱来”的性质。但它同时也具有模糊性、直觉性和不确定性,要使这种潜在的逻辑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深刻性、确定性、批判性和反思性,在语言表达上具有清晰性、规范性、一致性和相干性的显性逻辑,就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强化逻辑训练。

(摘编自朱建平《逻辑:一种文化和精神》) 

材料二:

语言和逻辑是密不可分的关系,语言运用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逻辑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语言运用的艺术,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可能突破逻辑规律的框框的。这不仅无碍于语言运用的正确,而且反而使得语言运用收到更好的艺术效果,这就是“无理而妙”。

早在梁朝,刘勰在谈到“夸张”的时候,就明确指出其“无理而妙”的效果:①“辞虽已 甚,其义无害。”宋人严羽云:②“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些都说明在某种场合,“不合逻辑”的语言有时比合于逻辑的语言更有力量,而诗人的语言往往是新鲜奇特的,讲究形象性、跳跃性,不能用常理来衡量。鲁迅说:③“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

值得注意的是,“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同样得到了逻辑学界的认可和重视。“无理而妙”是反逻辑的,而创造、赏析它,却又离不开正确运用逻辑思维的智慧和能力。《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折写道: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从事理上说,“晓来谁染霜林醉”问得稀奇,“总是离人泪”答得更不近情理。然而,从艺术上说,这一问一答,是最近乎情,是最合乎理的。因为它把人情移用于事物,形象逼真地表达了主人公缠绵悱恻的离情别绪。这段文字,堪称“无理而妙”的上品。不过,我们细想一下,这“无理”之中,也仍然有“有理”之处。“眼泪”是液体,故可用之“染”物:“霜林”是“红”的,故是被“染”的。假如无此二者,这里要表现的离情别绪,恐怕也就失去了必要的依托,或者竟一变而为“无理而不妙”了。可见“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归根到底是有其深邃的逻辑基础的,只不过是在逻辑的基础上要加上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及放飞联想和想象的翅膀,离开了这种深邃的逻辑基础,人们创造、赏识“无理而妙”的智慧和能力,也就无从发挥了。

(摘编自张炼强《修辞艺术探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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