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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苏教版语文选修《短篇小说选读》《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对  话

         李培俊

副所长是岳所长要来的。岳所长之所以竭力要个副所长,是为宋史研究所长远着想,岳所长59岁了,年底到届,手续一办,没个接手的人能行?

人来了,是个年轻人,30多岁,原是外省一所高校的教授。老岳有些担心,这么年轻,能担起这副千斤重担?可既然让他来,就一定有让他来的理由。报到那天,岳所长一问,副所长竟姓秦,不但姓秦,籍贯竟是南京。岳所长不禁一声暗笑,说,秦所长姓秦秦副所长何等聪明,哪里听不出来其间意思,笑了笑,反问说,所长姓岳?岳所长点点头说,不但姓岳,而且是岳飞正儿八经的后人,不是冤家不聚头啊。秦副所长也说,800年前那桩公案不会影响咱俩合作吧岳所长说,哪里会。

岳所长这人肚子里有货,虽主攻宋史,可三皇五帝,夏商周,都在脑子里装着。上任不久,秦副所长上门拜访,岳所长把他延至一室,沙发、茶几、陶壶、杯具,空空荡荡,别无他物。秦副所长问道,这间房是做什么的?岳所长说,书房。秦副所长又问,怎么没书呀?岳所长说,猜猜。秦说,过目不忘诵罢,即便烧了一切,都在脑子里装着。岳所长不置可否,转了话题,说起了所里的事。

秦副所长家在外地,常到岳家蹭饭,两个清素小菜,一壶烫热的小酒,吱吱地喝上一阵。饭后,两人坐进书房,品着茶谈天论地。既然搞宋史研究,自然绕不开风波亭那段公案,这一绕,便把两人的关系绕得有些微妙。终于有一天,围绕岳飞的死因打了一次口水仗。

话头是老岳挑起来的。老岳说,世间的事真是妙不可言,你呢,秦桧后人,我呢是岳飞嫡传,可咱俩却坐在一起喝茶,放到800年前,非把老祖宗气死不可。

小秦也感慨一声,说,其实呢,岳帅之死应该是高宗所为,秦桧不过是当了一回替罪羊而已。老岳说,小秦,历史定案的事,咱就别翻烧饼了,否则,怎么会有“人自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那副对联呀。小秦当然知道,此联是乾隆状元秦大士所作。小秦说,那是秦大士为讨好天下人的应时之作,或者说,是个表态。你老岳想想,岳帅时任高官,又是抗金主帅,没有赵构指使,秦桧能杀得了岳飞。你注意那个细节了吗?就是岳帅死前夜,赵构亲往监牢探望老岳说,注意到了,可毒酒却是秦桧所赐。小秦说,咱先把这个问题放下,讨论一下《满江红》,写下这首词时岳飞33岁,已当上节度使。30岁当上节度使,显非常人,皇帝忌这个。那首词可谓激怀壮烈,成为千古绝唱,可岳帅根本没想赵构的皇位是怎么来的,假若不是徽、钦二宗被擒,九五之尊哪有他的份?如若岳帅直捣黄龙,迎回徽、钦二宗呢?赵构还有什么理由再坐龙椅?所以说,是一曲《满江红》杀了岳飞,换句话说,是岳飞自己杀了自己。秦桧不过是替人承担了骂名而已。

老岳摆摆手制止小秦,小秦却不管不顾,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岳飞不好酒,不好色,不贪钱,不要官,人过于完美,容易被人误解,赵构不禁要想:那他要什么呢?

老岳竟有些无言以对,隔了许久,老岳说,该吃饭了,在这喝两杯。老岳是第一次这么让小秦,以前都是:中午在这吃啊,不容小秦推托的。小秦知道这是虚让了,人家巧让客,怎好当个热粘皮?便笑笑,说,算了,答应了朋友的饭局,就不在这儿吃了。

不久,老岳递了辞呈,请求辞去宋史研究所所长职务,在辞呈最后,他建议由小秦接替所长职务,提前到位。走那天,小秦抱着老岳哭了,说,岳所长,多来啊,好多事离不开你呀。老岳拍拍小秦肩膀,什么也没说,眼睛湿湿的,提了一个请求:能给我弄一套宋史吗?小秦说,你不是读过了吗?老岳说,我想再读读,再说,我家书房里也该有一部书了。

(选自2010年10期《百花园》)

(1)、这篇小说多处运用了照应的手法,请找出其中的两处并作简要分析。

(2)、小说中秦所长认为是宋高宗赵构杀了岳飞,其依据是什么?

(3)、这篇小说名为《对话》,有什么深刻的内涵。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忆韦素园君  
鲁迅
现在有几个朋友要纪念韦素园君,我也须说几句话。是的,我是有这义务的。
怕是十多年之前了罢,我在北京大学做讲师,有一天。在教师豫备室里遇见了一个头发和胡子统统长得要命的青年,这就是李霁野。我的认识素园,大约就是霁野绍介的罢,然而我忘记了那时的情景。现在留在记忆里的,是他已经坐在客店的一间小房子里计画出版了。
这一间小房子,就是未名社。
未名社的同人,实在并没有什么雄心和大志,但是,愿意切切实实的,点点滴滴的做下去的意志,却是大家一致的。而其中的骨干就是素园。
于是他坐在一间破小屋子,就是未名社里办事了,不过小半好像也因为他生着病,不能上学校去读书,因此便天然的轮着他守寨。
我最初的记忆是在这破寨里看见了素园,一个瘦小,精明,正经的青年,窗前的几排破旧外国书,在证明他穷着也还是钉住着文学。然而,我同时又有了一种坏印象,觉得和他是很难交往的,因为他笑影少。“笑影少”原是未名社同人的一种特色,不过素园显得最分明,一下子就能够令人感得。但到后来,我知道我的判断是错误了,和他也并不难于交往。他的不很笑,大约是因为年龄的不同,对我的一种特别态度罢,可惜我不能化为青年,使大家忘掉彼我,得到确证了。这真相,我想,霁野他们是知道的。
但待到我明白了我的误解之后,却同时又发见了一个他的致命伤:他太认真;虽然似乎沉静,然而他激烈。认真会是人的致命伤的么?至少,在那时以至现在,可以是的。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
我到广州,是第二年——一九二七年的秋初,(8)仍旧陆续的接到他几封信,是在西山病院里,伏在枕头上写就的,因为医生不允许他起坐。他措辞更明显,思想也更清楚,更广大了,但也更使我担心他的病。有一天,我忽然接到一本书,是布面装订的素园翻译的《外套》。我一看明白,就打了一个寒噤:这明明是他送给我的一个纪念品,莫非他已经自觉了生命的期限了么?
我不忍再翻阅这一本书,然而我没有法。
我因此记起,素园的一个好朋友也咯过血,一天竟对着素园咯起来,他慌张失措,用了爱和忧急的声音命令道:“你不许再吐了!”我那时却记起了伊孛生的《勃兰特》。他不是命令过去的人,从新起来,却并无这神力,只将自己埋在崩雪下面的么?……
我在空中看见了勃兰特和素园,但是我没有话。
一九二九年五月末 , 我最以为侥幸的是自己到西山病院去,和素园谈了天。他为了日光浴,皮肤被晒得很黑了,精神却并不萎顿。我们和几个朋友都很高兴。但我在高兴中,又时时夹着悲哀:忽而想到他的爱人,已由他同意之后,和别人订了婚;忽而想到他竟连绍介外国文学给中国的一点志愿,也怕难于达到;忽而想到他在这里静卧着,不知道他自以为是在等候全愈,还是等候灭亡;忽而想到他为什么要寄给我一本精装的《外套》?……
一九三二年八月一日晨五时半,素园终于病殁在北平同仁医院里了,一切计画,一切希望,也同归于尽。我所抱憾的是因为避祸,烧去了他的信札,我只能将一本《外套》当作唯一的纪念,永远放在自己的身边。
自素园病殁之后,转眼已是两年了,这其间,对于他,文坛上并没有人开口。这也不能算是希罕的,他既非天才,也非豪杰,活的时候,既不过在默默中生存,死了之后,当然也只好在默默中泯没。但对于我们,却是值得记念的青年,因为他在默默中支持了未名社。
未名社现在是几乎消灭了,那存在期,也并不长久。然而自素园经营以来,绍介了果戈理,陀思妥也夫斯基,安特列夫,绍介了望·蔼覃,绍介了爱伦堡的《烟袋》和拉夫列涅夫的《四十一》。还印行了《未名新集》,其中有丛芜的《君山》,静农的《地之子》和《建塔者》,我的《朝华夕拾》,在那时候,也都还算是相当可看的作品。
是的,但素园却并非天才,也非豪杰,当然更不是高楼的尖顶,或名园的美花,然而他是楼下的一块石材,园中的一撮泥土,在中国第一要他多。他不入于观赏者的眼中,只有建筑者和栽植者,决不会将他置之度外。
我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记念的时候,倘止于这一次,那么,素园,从此别了!
(选自《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路在脚下,路在前方

唐继全

“82版”电视连续剧《西游记》堪称中国电视剧史上的一个奇迹。1988年首播以来,在央视和各地卫视重播次数多达3000多次,受到几代电视观众的喜爱。剧中孙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龄童,获得“中国电影电视十大明星奖”“金鹰奖”最佳男主角奖等殊荣,并以一百多万张选票当选“中国第二届电视十大明星”首席。他还先后创造了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参加拍摄电视连续剧时间最长的主要演员”“收藏各类西游记藏品数量之最”。

六小龄童本名章金莱,是绍剧猴王世家的正宗传人。其父章宗义,艺名六龄童,是猴戏艺术的传承人和一代宗师,被誉为“南猴王”,蜚声海内外。绍剧及猴戏艺术源自民间杂艺,鲁迅笔下《社戏》中所描述的乡演场景,就是绍剧前身的真实写照。章氏家族在继承前人经验和技艺的前提下,经过四代人的努力,对“社戏”特别是猴戏艺术进行改良,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六小龄童自幼随父学艺,苦练基本功,在反复登台演出的过程中,渐渐悟出了猴戏艺术的精髓。

电视剧《西游记》是六小龄童的艺术和人生道路的转折点。他遵照父兄的嘱托,将这视为实践和光大猴戏艺术的最佳时机。在前25集长达6年的艰苦拍摄中,他饱尝痛苦和困惑,在自我挑战中收获了成功的喜悦;多次遇到险境,在生死抉择的紧要关头悟出了人生的价值,成为日后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我在网络上发表的一幅拍摄现场六小龄童带装喝汽水的照片,让很多人感慨——六小龄童化一次装要花一两个小时,化完装后无法吃饭,为了节省时间,他只能吃点流食、喝点汽水充饥。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六小龄童也曾在鲜花和掌声的包围中陶醉过,在艺术道路上迷惘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他参加了一些影视剧的拍摄,但一直没能找到自己的定位。但他很快清醒过来,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发扬光大猴戏艺术。他先后协助出版了《两代美猴王》《猴缘》等多部图书,主演和拍摄了《猴娃》等电视剧。特别是《猴娃》的拍摄,完成了他和家族缅怀英年早逝的小六龄童的心愿。六小龄童在这部反映其家族史的电视剧中饰演其父六龄童,并荣获“金鹰奖”最佳男配角奖,成为“金鹰奖”史上第一个两次获此殊荣的演员。

作为大明星的六小龄童生活简单、质朴。一次,他对我抖抖身上常穿的红色T恤说:“这十多元钱,穿着舒适就行!”其实,从上世纪80年代初,他就开始关注和收藏有关《西游记》和猴戏的艺术品。在他的收藏中,有不少是在国内外花大价钱搜集到的孤品。他说,看到这些艺术品渐渐散失很心痛,要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抢救。

2004年9月,江苏淮安政府为“章氏猴戏”家族建造了2700多平方米的“美猴王世家艺术馆”。2012年6月,“上海六小龄童艺术馆”在上海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建成,三层楼近千平方米的面积,与《西游记》和猴戏相关的艺术品摆满了整个展馆。

这些年,他倾心传播“西游”文化,连续出版了《六小龄童品西游》《听孙悟空说西游》,改编出版《西游记》典藏版等,反响很好。他先后到国内外300多所小学、近200所大学进行演讲,给青少年们讲“西游”、谈理想,畅谈自己对传播“西游”文化的理解和感悟,以及“取经”路上的亲身经历,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

明星参加社会活动是正常现象,对此,六小龄童有自己的原则。这一连串的荣誉可以看出他的选择:1988年赴加拿大为筹建当地儿童医院病房义演,被授予“杰出华人艺术奖”;2005年被聘为纪念安徒生诞辰200周年亚洲区友好大使;2006年被授予“中国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形象塑造特别贡献”奖;2012年获联合国颁发的“联合国世界和平使者”称号;2013年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聘为公益形象大使……

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东南亚诸多国家的访问交流中,六小龄童发现观众们尤其欣赏唐僧师徒不畏艰难险阻,锲而不舍的“取经精神”;赞美孙悟空勇往直前、降妖伏魔、不怕困难的英雄气魄。他说:我们现在也需要这种精神和气魄。

他的最大心愿,就是筹备3D电影《美猴王》并继续饰演孙悟空,推动西游记主题公园在中国的落成。他希望《西游记》成为国际民间交流的亲善大使,通过传播“西游”文化,弘扬“猴王”精神,加深各国人民之间的感情。

                                         (摘自2014年6月5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

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

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孤独的守望

    在穿越了一条条宽阔马路,躲过来来往往的车辆以及川流不息的人群,准备走进那座高楼大厦的时候,却忽然被不知藏在什么地方的孤独感袭击。于是,我飞离城市,开始找寻那些遗失在远处的疼痛或者温柔,来到那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山村。

    转过一道山梁,又穿过一道峡谷,眼前豁然开朗。那是一种惊诧!仿佛一下子掉进了一幅最浓艳的油画里。一朵秋阳,斜挂山腰,被染红的山风成了最随心的画家。一笔画山,山披灿烂,一笔描水,水放金光,一笔泼在山沟里,沟里成了五彩的天堂。

    拨开路边密密麻麻鲜嫩的细叶,下面,竟藏有一弯清溪。凝神敛息,闭目细听,一股山泉之清凉,潺潺之清音,朗朗之清虹,刹那间沁过心田,直达肺腑,更是说不出的爽朗。寻着水声一路走来,水却似多羞的少女般犹抱琵琶半遮面,一会被浓阴掩翠,一会儿环佩叮当,一会儿弯成一枚碧玉,一会儿又不知躲藏到哪里去了。细看那水,宁静之极,无波无痕,柔润如美玉。那是谁家的女儿悬挂于颈间的玉璞?押着唐韵,携着汉风,—点点的走近,走近,将心清凉成一片温润的水域。

    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世外桃源”,是在尘世苦苦寻求而不得的心灵的栖息地。

    我在进入小村的那一瞬,突然变得很宁静。我用了很大的努力,才从这幅静默的油画中走出来,一路跋山涉水而来的疲倦和烦躁一扫而光。一处处低矮的农舍以最简单的装束站立在我面前,而它后面是五彩锦缎装扮起来的山坡,像一首天地之间的赞歌,我看见纯朴与艳丽和谐的统一。

    田园,多么美妙的字眼,它让许许多多流浪的心灵找到了家的温暖。袅娜的炊烟,鸡鸣狗叫,满山遍野的牛羊,子孙绕膝,我多么希望看到曾经在这里上演过的那些温暖和最原始的一幕幕生活图景啊。然而这里拥有的除了安静还是安静。看不见炊烟,听不见鸟语,也听不见动物的欢鸣,就连风都停驻在不知什么名字的山那边。

    物竞天择,时代犹如一列火车,轰鸣着滚滚向前。贫困终被繁华取代,宁静总被喧哗掩盖,那些没了主人的房屋,虚掩的房门,荒凉的院落,都似在诉说着一种久已淡去的生活,房前屋后的柿子树上,挂满红艳艳的“小灯笼”,就连地上也落了许多熟透的柿子。这些原本代表丰收的累累果实,在这里忽然受到冷落。

    一方石碾,丰碑一样默默地站在时光的怀抱里。深深的皱纹里记载着多少酸甜苦辣的过往?它在怀念那些五谷丰登的日子吧,还有那吱吱唱着的远去的歌谣。我看见空地上面的水井里面装满了生活的百般滋味。

    所有的土地都荒芜着,那些被收割的玉米秸杆,怀抱成一堆坐在秋阳里,哀伤而无助。曾几何时啊,仿佛还看到它们挺拔着腰杆,向上生长着浓浓的丰收和喜悦。一些被开垦的梯田就那么闲散敞着怀,留着斑驳的印记,像是刻满了主人点滴的心事。几垄白菜,几颗萝卜成了这些被弃置的土地的最后守望者。

    我停下探访的脚步,对着一片宁静和绚丽沉默。

    我不知道繁华在身后隐退的时候,是不是一些东西也会随之消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村庄就这样被遗弃在远离尘世的地方,在时光的隧道里独自演绎着一场兴衰与荣辱。美丽与孤独同在,寂寞与哀愁共存。

    在村庄的深处,终于见到了真正的主人。金灿灿的苞谷做背景,映衬着主人也发出金灿灿的光。一位老人,就那么安然地倚在门口,身后巴掌大的小院里,两棵参天的老槐,像两把硕大的巨伞,卫士一样的护着庭院。树是老人出生时爷爷种下的。

    老人手捧山里红,热情地招待我们这些远方来的客人,她说家里没什么好吃的,只有这些山里的果子。问她为什么不和儿女一起走,老人只憨憨地一笑:“舍不得啊,几十年的家!”

    已是夕阳西下,那些山、那些树、那些落寞的房屋都开始变得暗淡起来。我最后一次回望山村的时候,老人正被金色笼罩,仿佛坐在一片灯影里。

    她在守望着一个人的山水,守望着一个她自己的家么?

(选自《散文百家》2010年第2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地开花

刘国星

    坡上坡下、岭岭洼洼的小兽们垒知道,我爷爷不好惹!我爷爷精神矍铄,银须飘飘。在草原放牧生活了大半辈子。他眼睛毒、耳朵灵、鼻子尖。大友狼借夜色叼走了小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爷爷硬是码着蹄印,找到狼窝,打断了它的腿。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爷爷心明眼亮。所以呢!爷爷从蒙古包里一出来,咳嗽一声,狼呀、免呀、獾呀、百灵子呀,齐齐竖起耳朵,提拎着心,否则是会丢掉小命的。

    这当然要提到我爸。我爸刚生下来,奶奶就没了。爷爷既当爹又当妈。爷爷到处给我爸找吃的,养活我爸。爷爷让我爸向母羊认了“干妈”,羊奶性温,营养丰富。爷爷像个细心婆娘,挤奶,烧沸,再晾成温凉,灌进奶瓶,平抱起弦子,喂奶。我爸吃得可欢了,嘴角都嘟噜出雪白的奶浆子……多年以后,我爸给我讲述时,满脸喜色,我想当时他要是长条小羊尾巴,也肯定会晃个不停。可我爸没高兴多久,牧区成“社”,有数的牛马羊驼都归进社里……后来,给我爸找吃的成了头等大事,他的食谱庞杂而又出人意料。“鸟蛋拿回来,太阳会告诉你咋吃!孵化的,要烧熟。没孵化的,生喝煮熟都行。”那次夹住个獾,肉香啊!一吃满嘴流油。

    可我爸终因好久没吃过肉,吃坏了肚子。

    那年眼看过年了,爷爷神秘地附在我爸耳边,说:“年夜饭吃兔子肉。”我爸不解。爷爷拿被蒙住头,压低嗓音说:“南山坡有兔子窝,我盯好久了。那只老兔子,精哩!只要我一出门,它就坐在山头,盯住我看。我该做啥做啥,假装没看见它。一年都没惹它,现在是时候啦!”

    我爸按照吩咐,出包拖回捕兽夹。他偷偷向南山坡一瞥,果真有只兔子,一竖一竖地向这边瞭望,见是我爸,才放下身子,啃草去了。爷爷把捕兽夹放进开水煮,又用雪反复搓,说是去锈味。后来,爷爷让我爸出去耍闹,吸引住那只老兔子。我爸穿上奶奶的蒙古袍,还扎上头巾,一瘸一拐地出了门,喊叫、瑚高、敲铁盆子,惊得那兔子不知所措……转跑出好远,又跑回来。我爸一刻不停,直到爷爷转回包里喊他,他才瘫软在地。爷爷却挥挥拳头,欣喜得很,好似一位凯旋的将军。

    那晚,下了一层雪,爷爷装扮好,猫在下风头的土坑里,头顶还盖块冻牛粪。当然,他的鼻孔里弥漫着的是肉香!夜是小兽们的。月亮升起,草原像蘸在牛乳里。兔子窝里一股脑地涌出五只免子,一大四小。你撞我挤,嬉闹着向坡顶的草丛蹿动。兔子有道,小兔子们早已走熟。即使有雪,也会按照老路走的。老兔子耸立起耳朵,走、看、听、嗅,像个侦察兵,它渐渐走近积雪下面的捕兽夹了,爷爷又喜又忧。他以前尚未发现这寓崽!谁知,走在前面的老兔子,突然停住脚,嗅嗅,又退回来。爷爷心凉了,知道捕兽夹已然暴露。可幸运的是小兔子们却没在乎,还在你拥我挤地往前冲。老兔子挡这个,那个就从它的身边溜过去,堵来堵去,眼见得堵不住了……老兔子急得嘶叫一声,立起身子,小兔子们终于停步。老兔子一下子成了整个草原的中心,月光照着它,雪光衬着它,我爷爷和小兔子们不错眼珠地盯着它。天地大静。远远地,有长调百转千回地从风里折过来……爷爷就在那刻惊呆了——在长调声中,只见那兔子上肢直立,踮起后肢,像白天鹅般优雅地翩翩起舞……月光下,雪光中,舞蹈的免予通体发光,像个精灵,晶莹剔透,忧伤而又深情。它像是陷在寒冷刺骨的冰河,倒卧无助,每一次蹬跳是那样地痛苦不堪,令人心碎。它又像是在用力地发光发热,想变成一颗太阳,融冰化雪,幻想让小兔们能在春日的绿草地上哆嗦地进食,身边是热气腾腾的土地和潺潺喧闹的河水。它似热恋缠绵又似毅然决绝,它开始了和四只小兔子的碰撞与亲吻……突然,在长调的高音里,它高高跃起,撞向雪花掩盖的捕兽夹……“啪”地钝响,雪地盛开一朵黑色的花。小兔们四散逃窜。

    年三十晚上,爷爷给我爸炖好兔肉,却一筷来动。爷爷叹了一口气:“唉!小兔子没了妈妈,在冰雪地里找不到吃的,可怎么活啊!”我爸每次讲到这,眼里就会泛层雾。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32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机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

(选自《刘慈欣作品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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