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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7《先秦诸子选读》第六单元第1课《兼爱》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雄州雾列,俊采星驰。台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都督阎公之雅望,棨戟遥临;宇文新州之懿范,襜帷暂驻。十旬休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紫电青霜,王将军之武库。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躬逢胜饯。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俨骖騑于上路,访风景于崇阿。临帝子之长洲,得仙人之旧馆。层台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鹤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桂殿兰宫,列冈峦之体势。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舳。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遥吟俯畅,逸兴遄飞。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睢园绿竹,气凌彭泽之樽;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四美具,二难并。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望长安于日下,目吴会于云间。地势极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远。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

    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
    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舍簪笏于百龄,奉晨昏于万里。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他日趋庭,叨陪鲤对;今兹捧袂,喜托龙门。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
    呜乎!胜地不常,盛筵难再;兰亭已矣,梓泽丘墟。临别赠言,幸承恩于伟饯;登高作赋,是所望于群公。敢竭鄙怀,恭疏短引;一言均赋,四韵俱成。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课文用了大量的典故,这些典故是如何运用的?起到了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课外阅读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①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②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③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铁十字勋章

(德国)米勒

1945年四月,在梅克伦堡州的施塔加德,一位卖纸的商人从顾客那里听说了希特勒的婚礼以及他自杀的消息,决定枪杀他的妻子,还有他十四岁的女儿,然后自杀。

在一战时他做过预备军官,现在还保存着一把左轮手枪和十枚子弹。

一天傍晚,他的妻子端着晚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桌子边擦拭着那把手枪。他的翻领上别着一枚铁十字勋章,这本该是节日时才佩戴的。

元首选择了自杀——面对妻子的疑问他这样解释道,同时他说,他要选择效忠于元首。他问她,作为他的妻子,是否在这件事上也准备好了追随他。他说,对于女儿他毫不怀疑,她一定会借助父亲的协助,体面地死亡,而不去苟活。他叫来女儿,她没有让他失望。

没有等妻子的回答,他便让两人都穿上大衣,因为他要带她们到郊外找个合适的地方,免得引人注目。她们服从了。然后他给左轮手枪装上了子弹,让女儿帮他穿上大衣,锁上了房门,并把钥匙扔进了信箱。

外面下着雨,他们在昏暗的街道上向郊外走着,丈夫走在前面,没有回头去看远远跟着的妻子和女儿。他听得见她们走在沥青路上的脚步声。

当他离开大路走上通往毛榉林的小径时,他转过头催促她们走快些。晚风在这片没有树的平地上更加疾劲,地面被雨水淋湿,她们的脚步没有了声响。

他对她们喊道,她们应该走在前面。跟着她们在后面走着,他也想不清楚:是他担心她们可能就这样跑掉,还是他希望自己可以跑掉。没过一会儿,她们已经在前面很远了。当他再也看不到她们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他没有勇气直接离开,他却十分希望,她们已经走了。他停了下来,在路边小便。左轮手枪在他的裤子口袋里,透过薄薄的布料他感受到了枪的冰冷。当他加快脚步想赶上她们时,每走一步手枪都碰打在他的腿上。他放慢了脚步。可当他把手伸进口袋,想把枪扔掉时,他看见了他的妻子和女儿。她们站在路中间,正等着他。他原本计划在树林中做这件事,但是枪声在这里被听到的可能性应该也不大。

他拿出枪,解除保险,而他的妻子正搂着他的脖子,抽泣着。她是那么沉重,他拼力摆脱她,走向正怔怔地盯着他的女儿,用枪对准了她的太阳穴,闭上眼睛扣动了扳机。他希望枪哑火,但是他听到了枪声,看到女孩摇晃着倒下了。

妻子发着抖,尖声大叫。他必须稳住她。直到三声枪响过后,她安静了。

现在,他是独自一人。

没有人会来命令他将手枪的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了。死去的人也不会看见他,没有人能看见他。这出戏演完了。幕已落下,他可以去卸装了。

他将手枪塞进口袋,俯身看着他的女儿。然后他开始奔跑起来。

他沿着小径跑回了街道,又沿着街道跑了一段,但不是往城里的方向,而是向西。他跑了一会儿,然后他坐在街边,靠着一棵树,喘息着,思索着他的境况。他发现,事情也不是无可救药。

他只要继续跑,一路向西,避开居民区。他可以隐居在任何一个地方,最好是在另一座城市,改名换姓,作一个不知名的难民,普普通通,勤勤恳恳。他把枪扔进阴沟里,站了起来。

走在路上,他突然想起忘记把铁十字勋章扔掉。他把它扔掉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错误

                                                                                                                                   ——中国故事常见的开端

                                                                                                           张晓风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呜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使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意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哪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在中国,故事里的错误也仿佛是那弹琴女子在略施巧计,是善意而美丽的——想想如果不错它几个音,又焉能赚得你的回眸呢?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如果你看到《花田错》《风筝误》《误入桃源》这样的戏目不要觉得古怪,如果不错它一错,哪来的故事呢!

我们先来讲《红楼梦》吧,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余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点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又每每不错误,惟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水浒传》楔子里的铸错则和希腊神话“潘朵拉的盒子”有此类似,都是禁不住好奇,去窥探人类不该追究的奥秘。但相较之下,洪太尉“揭封”又比潘朵拉“开盒子”复杂得多。他走完了三清堂的右廊尽头,发现了一座神秘的建筑:门缝上交叉贴着十几道封纸,上面高悬着“伏魔之殿”四个字,据说从唐朝以来八九代天师每一代都亲自再贴一层封皮,锁孔里还灌了铜汁。洪太尉禁不住引诱,竟打烂了锁,撕下封条,踢倒大门,撞进去掘石碣,搬走石龟,最后又扛起一丈见方的大青石板,这才看到下面原来是万丈深渊。刹那间,黑烟上腾,散成金光,激射而出。仅此一念之差,他放走了三十六座天罡星和七十二座地煞星,合共一百零八个魔王……

       《小浒传》里一百零八个好汉便是这样来的。

       中国的历史当然不该少了尧舜孔孟,但如果不是洪太尉伏魔殿那一搅和,我们就是失掉夜奔的林冲或醉打出山门的鲁智深,想来那也是怪可惜的呢!

       一部《镜花缘》又是怎么样的来由?说来也是因为百花仙子犯了一点小小的行政上的错误,因此便有了众位花仙贬入凡尘的情节。犯了错,并且以长长的一生去截补,这其实也正是部分的人间故事吧!

      这一段段美丽的错误都好得令人艳羡称奇!

      从比较文学的观点看来,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还算捣蛋精的哪吒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

       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不是叛逆,是可以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的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惠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持他三分——有一次,我给学生订了作业,要他们每人念几十首诗,录在录音带上缴来。有的学生念得极好,有时又念又唱,极为精彩。有的却有口无心,苏东坡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怎么回事,有好几个学生念成“一年好景须君记”,我听了,一面摇头莞尔,一面觉得也罢,苏东坡大约也不会太生气。本来的句子是“请你要记得这些好景致”,现在变成了“好景致得要你这种人来记”,这种错法反而更见朋友之间相知相重之情了。

      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叉路。叉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 , “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的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叉路可以是另一条在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有删节)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大家可以翻一下唐史,唐太宗同时代的人在赞颂唐太宗时,用了一个说法“神武同于魏祖”。“魏祖”就是曹操,表明当时的人非常敬佩曹操。可是宋朝以后曹操的形象就慢慢地变了,因为他挟持天子,名不正则言不顺,宋代非常忌讳这种违背伦理的人。历史上的曹操和文学作品中的曹操是不同的,我们后来的历史将曹操的形象窄化了,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我们现在只有通过他的文字,才能感觉到他有趣的复杂。最复杂的就在“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这几句,它是对生命的彻悟。可是接下来的笔锋马上又转了。“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周公吐哺”是在讲周公礼贤下士,在这里,曹操就完全是周公了。魏晋社会的伦理架构已经开始松动、瓦解,当时文人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开始去思考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而不再是接受别人给予的意义。陶渊明要走出社会的伦理,他在背叛社会,曹操也一样在背叛。曹子建的《洛神赋》写自己爱上一个水上的女神,也是背叛伦理,因为这个女神是以他的嫂嫂为原型的。美和伦理不同,可是在此以前,所有的文学都必须在道德的旗帜下发展,合于道德的,才合于美。魏晋时期,美开始有了独立的地位。伦理道德和审美是两个很不同的领域,可是彼此之间又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两个领域在曹操身上是最明显的。曹操其实是有能力篡位的,但他到最后也没有,他去世之前一直自称丞相,就是不要皇帝的位置,可见曹操这个人真的很特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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