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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11《外国诗歌散文欣赏》第三单元第3课《雪夜林边驻脚》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濒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人家会聚在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桠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些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借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支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1)、在第一段的结尾,作者写道:“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你认为作者在这里感受到的江南冬景的迷人之处是什么?

(2)、第二段作者是按照怎样的顺序来写江南的雪景的?其中蕴涵着作者怎样的情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赵一曼女士

阿成

    伪满时期的哈尔滨市立医院。如今仍是医院。后来得知赵一曼女士曾经在这里住过院,我便翻阅了她的一些资料。

    赵一曼女士,是一个略显瘦秀且成熟的女性,在她身上弥漫着拔俗的文人气质和职业军人的冷峻。在任何地方,你都能看出她有别于他人的风度。

    赵一曼女士率领的抗联活动在小兴安岭的崇山峻岭中,那儿能够听到来自坡镇的钟声。冬夜里,钟声会传得很远很远。钟声里,抗联的士兵在深林里烤火,烤野味儿,或者唱着“烤火胸前暖,风吹背后寒……战士们呦”……这些都是给躺在病床上的在赵一曼女士留下清晰的回忆。

    赵一曼女士单独一间病房,由警察昼夜看守。

    白色的小柜上有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丁香花。赵一曼女士喜欢丁香花,这束丁香花,是女护士韩勇义折来摆在那里的。听说,丁香花现在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市花”了。

    她是在山区中了日军的子弹后被捕的。滨江省警务厅的大野泰治对赵一曼女士进行了严刑拷问,始终没有得到有价值的回答,他觉得很没有面子。

    大野泰治在向上司呈送的审讯报告上写道:

         赵一曼是中国共产党珠河县委委员,在该党工作上有与赵尚志同等的权力,她是北满共产党的重要干部,通过对此人的严厉审讯,有可能澄清中共与苏联的关系。

    1936年初,赵一曼女士以假名“王氏”被送到医院监禁治疗。

    《滨江省警务厅关于赵一曼的情况》扼要地介绍了赵一曼女士从市立医院逃走和被害的情况。

    赵一曼女士是在6月28日逃走的,夜里,看守董宪勋在他叔叔的协助下,将赵一曼抬出医院的后门,一辆雇好的出租车已等在那里。几个人下了车,车立刻就开走了。出租车开到文庙屠宰场的后面,韩勇义早就等候在那里,扶着赵一曼女士上来雇好的轿子,大家立刻向宾县方向逃去。

    赵一曼女士住院期间,发现警士董宪勋似乎可以争取。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分析,她觉得有把握去试一试。

    她躺在病床上,和蔼地问董警士:“董先生,您一个月的薪俸是多少?”

    董警士显得有些忸怩:“十多块钱吧……”

    赵一曼女士遗憾地笑了,说:“真没有想到,薪俸或这样少。”

    董警士更加忸怩了。

    赵一曼女士神情端庄地说:“七尺男儿,为着区区几十块钱,甘为日本人役使,不是太愚蠢了吗?”

    董警士无法再正视这位成熟女性的眼睛了,只是哆哆嗦嗦给自己点了一颗烟。

    此后,赵一曼女士经常与董警士聊抗联的战斗和生活,聊小兴安岭的风光,飞鸟走兽。她用通俗的、有吸引力的小说体记述日军侵略东北的罪行,写在包药的纸上。董警士对这些纸片很有兴趣,以为这是赵一曼女士记述的一些资料,并不知道是专门写给他看的。看了这些记述,董警士非常向往“山区生活”,愿意救赵一曼女士出去,和她一道上山。

    赵一曼女士对董警士的争取,共用了20天时间。

    对女护士韩永义,赵一曼女士采取的则是“女人对女人”的攻心术。

    半年多的相处,使韩永义对赵一曼女士十分信赖,她讲述了自己幼年丧母、恋爱不幸、工作受欺负,等等。赵一曼女士向她讲述自己和其他女战士在抗日队伍中的生活,有趣的、欢乐的生活,语调是深情的、甜蜜的。

    韩护士真诚地问:“如果中国实现了共产主义,我应当是什么样的地位呢?”

    赵一曼女士说:“你到了山区,一切都能明白了。”

    南岗警察署在赵一曼女士逃走后,马上开车去追。

    追到阿什河以东20多公里的地方,发现了赵一曼、韩勇义、董宪勋及他的叔父,将他们逮捕。

    赵一曼女士淡淡的笑了。

    赵一曼女士是在珠河县被日本宪兵枪杀的。

    那个地方我去过,有一座纪念碑。环境十分幽静,周围种植着一些松树。

    我去的时候,在那里遇到一位年迈的老人,他指着石碑说,赵一曼?我说,对,赵一曼。

    赵一曼被枪杀前,写了一份遗书:

       宁儿:

       母亲对于你没有能尽到教育的责任,实在是遗憾的事情。

       母亲因为坚决地做了反满抗日的斗争,今天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

       母亲和你在生前是永久没有再见的机会了。希望你,宁儿啊!赶快成人,来安慰你地下的母亲!我最亲爱的孩子啊!母亲不用千言万语来教育你,就用实行来教育你。

       在你长大成人之后,希望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

一九三六年八月二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斗草

凌鼎年

    农历五月,因暑热袭来,蚊蝇孽生,往往疾病流行,百姓畏之。因此在两千多年前,即有到郊外山野去采草药,以驱疾治病的习俗。后来演化为“踏百草”(即踏青)、“斗百草”等。

    据地方志记载:斗草之风,娄城历来盛行,乃端午期间的一民间活动。古庙镇有一孩儿王出身的阿埭,自小偏好斗草。他出马斗草,不说百战百胜,至少十斗九赢。他的那一套诀窍,即便说给别人听,别人也学不来。古人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阿埭斗草用的车前草那根草茎是采自穿山之悬崖陡壁,你敢去采吗?那可是有危险性的。

    阿埭弱冠之年后,依然放不下他的斗草,每年五月五日,他总要在古庙镇外的娄江边与人斗草,有如设擂,谓之过过斗草瘾。

    那日,娄城不少女眷也难得到娄江边来郊游踏青。其中有一叫冉云的姑娘见阿埭在玩斗百草之戏,来了兴致,说也来凑趣一斗。

    阿埭见来一城里姑娘,自然半点不把她放在眼里。在他看来,如此娇弱的姑娘与他身经百战的阿埭斗草,非让她连斗连败不可。

    谁知冉云姑娘一点不示弱,竟然拔来了一根又粗又老的草茎,那架势,志在必得。踏青之游人见一姑娘家与斗草王阿埭交战,呼啦一下围上了不少人,大家对冉云姑娘手中的草茎喷喷赞之,简直堪称草茎王,也不知她是如何采到的。

    阿埭瞄一眼冉云姑娘手中的那根特大号草茎,不以为然地一笑,他故意挑了根又细又短的草茎,仿佛拳击比赛中的重量级与轻量级,完全不成比例。

    “冉云姑娘赢,阿埭小子输。”不少人心里默默念叨,希望让冉云姑娘来挫挫这位长胜将军的锐气,不说出口恶气,至少开心一番,乐一乐,笑一笑,让阿埭在姑娘面前闹个大红脸。

    比赛可说是速战速决,开始阿埭摆出一副我自岿然不动,接受任何挑战的样子。两人的草茎成十字相交状,冉云用劲拉了几次都无法拉断阿埭的草茎。如此三次 后,阿埭似乎己很有绅士风度了,他开始反击,只见他以极快的速度用劲一拉,冉云手中那又粗又老的草茎竟然像放在刀刃上似地,齐刷刷地断了。

    观者无不失望万分,有人拿起阿埭那根草茎反复看,这么细的一根细茎,怎么似老牛筋似的拉不断。

    其实游人哪里知道,阿埭的车前草茎都采自穿山,穿山以石为主,车前草要能在穿山生长,非有坚韧的生命力不可,特别是那些生长在峭壁上的,经风经雨,且得天地之精华,怎能与娄江边肥沃土地上生长的车前草相比呢,一个富贵相,一个贫苦样,但谁能吃苦,谁能耐劳,还用说吗?

    阿埭赢了,在众目睽睽下赢了,不免有些得意。

    “不服!”冉云姑娘说。

    “不服?”阿埭一楞。好,不服再斗。

    “手斗我输了,你敢不敢口斗。冉云咄咄逼人。

    口斗就是各自报出各种花草的名目,类似对对子,对仗是第一要素,花草的质量是第二要素。就好似黄宏与侯跃文的小品《玩名片》差不多。

    口斗,阿埭曾与小伙伴们也斗过,但他自知是弱项,可连应战的勇气都没有,那岂不太失面子了,斗就斗,不信这城里姑娘就识得那么多野花野草。

    阿埭自认为自己是擂主,让冉云挑战。

    冉云决定先易后难。

    “红梅。”

    “青萍。”阿埭张口便来。

    “美人蕉。”

    阿埭想了想说:“君子兰。”

    “车前子。”

    “马后炮。”阿埭脱口而出。

    人们哄堂大笑。阿埭窘得无地自容。

    冉云心软,说了个常见的“春风桃李。”阿埭稍动了动脑筋,就答了个“秋雨芭蕉”。

    冉云见阿埭缓过神来了,抛出一绝的“相思子”。

    阿埭楞住了。嘴里“相思子相思子”地念著,就是对不出。

    “回去慢慢想吧,想到了再告诉我”。冉云一笑,飘然而去。

    阿埭变了个人似的,一门心思想早点对出相思子,他把他知道的花花草草一个名称一个名称地过滤着,筛选着。有天,他在主庙镇一户人家的后院见到一合欢树,他突然省悟:合欢枝,对,一定是合欢树。

    相思子对合欢枝,有意思。我要去告诉冉云,我阿埭对出来了,不,还要问问她,这是什么意思?阿埭有些想入非非了。

    冉云是哪家的小姐呢?总不见得一家家叩门去问吧。

    阿埭想得满好,静静小心苦读一年书,明年端午正式摆擂斗草,引冉云再来复斗,非赢她不可。

    第二年端午,阿埭早早来到了娄江边,呼吸着早春的气息,踏着浅浅的青草,他自信:手斗他阿埭可号称打遍娄城无敌手。口斗,经一年闭门苦读,他如今也不怯场。他多么希望冉云姑娘再来与他斗一斗章,可冉云姑娘没有出现。

    第三年,冉云姑娘还是没有出现。

    或许冉云姑娘再不会来了,留下了永远的相思子与永远的回忆。

    以后,每年的端午,阿埭总不由自主地来到娄江边,他也说不清这无望的等待怎么会有如此的诱惑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万事通先生

(英)毛姆

    我在见到凯兰达之前就有点不喜欢他。

    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横渡太平洋的航线非常繁忙,客舱是很难预订到的。我很高兴弄到个双人客舱,但想到在这十四天的旅途中(我从圣弗兰西斯科到横滨)将和一个叫凯兰达的人共用一间房就很不爽。上船后,我来到客舱,发现凯兰达的行李已经在那里了。他的衣箱可真难看,上面贴满了标签。

    我不喜欢凱兰达。他不但和我位在一个房间,而且一日三餐都非要和我挤在一张森子上吃饭。不论在什么地方,我都无法摆脱他。

    凱兰达撞长交际,在船上的第三天,就羞不多认识了所有的人,他什么评都干,好像比谁都性得多,出这种可能性在他寿上绝对不会发生。我们都叫他“万事通”先生,甚至在他面前也是这样。他把这当作我们对他的恭维

    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医生的桌旁,在坐的还有拉姆齐(在神户的美四领事馆工作)和他的夫人。这次是带着妻于重返种户的。他的妻子已独自一人在妞约待了一年, 拉姆齐夫人的样子十分可爱,举止优雅,颇富幽默感。虽然她丈夫工资低廉,但她知道怎么着装, 使她自有一番优雅而又与众不同之处。

    这时,话题谈到精明的日本人正在进行的人工珍珠养殖。我看见凯兰达一开始还很激昂健谈,最后他被拉姆齐的一句话激怒了,因为他敲着桌子在喊:“我最清楚自己在说什么。我这次到日本就是去洽谈珍珠生意的。没有哪一个懂这一行的人不认为我刚才所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他得意扬扬地看着周围的人

    他指着拉姆齐夫人戴的项链:“夫人,你的这串珍珠项链就非常值钱,并且它的价格还在上涨。”

    谦逊的拉姆齐夫人脸红了,她把那串项链轻轻塞进她的衣服。拉姆齐身体前倾,他看了看我们,眼角滑过一丝笑意。“当然,这不是我买的,但我想知道,你认为它值多少钱?

    “在有些市场要1.5万美元,但在美国第五大道,卖到三万美元也用不着吃惊。”

    拉姆齐冷笑起来:“这是我夫人离开纽约前在一家百货商店里买的,只花了十八美元。你吃惊吧!”

    凯兰达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胡说,这项链不但是真的,而且就其大小而言是我见过的最好的。”

    “你敢打赌吗?我要用一百美元和你打赌这是仿制品”

    “可以”

    “不,亲爱的,你怎么能拿一件事实和人打赌呢?”拉姆齐夫人说道。

    “为什么不呢?如果放弃这样一个轻易能弄到钱的机会,那才是一个傻瓜。”

    “但你也不能证明它是仿制品呀?”她急道。

    “把它拿给我看一看,如果是赝品,我马上就能告诉你。这一百美元我还是出得起的。”凯兰达说道。

    “亲爱的,解下来,把它拿给这位先生看看。”

    拉姆齐夫人犹豫着,她两手紧握。拉姆齐跳起身,“我来解开。”他把项链递给了凯兰达。

    我突然预感到一件不幸的事要发生了。

    凯兰达拿出一个放大镜,仔细地察看起项链来。一丝得意的微笑闪现在他光滑黝黑的脸上。他把项链递给拉姆齐,正准备开口说话时,忽然看见拉姆齐夫人的脸是那样的苍白,好像她马上就会晕过去。她的眼睛看着凯兰达,那是一种绝望的哀求。她丈夫居然没有看到这些,我真是奇怪

    凯兰达张着嘴,半天都没有说出话。他的脸通红,你看得出他在努力地克制着自己,“我错了。”他说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仿制品,这种次品十八美元正合适。”

    他从钱包里拿出一百美元递给拉姆齐,没有再说一句话。

    “年轻人,也许这能教会你以后不要太自以为是了。”拉姆齐接过钱说

    我注意到凯兰达的手在发抖。

    这件事很快在全船传开了,那晚凯兰达不得不忍受着别人的戏弄和嘲笑。“万事通”先生露了馅,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笑话。但是,拉姆齐夫人再也没有出来过,她有点头痛

    第二天早上,我起来正在刮脸,凯兰达躺在床上抽烟。忽然一阵轻微的刮擦声,我看见一封信从门下塞了进来。我打开门向外望,外面没有任何人。我捡起信封,信是写给凯兰达的。名字用印刷字体写的,我把信递给了他。

    他打开信封。拿出的不是信,而是一张一百美元钞票。他看了我一眼,脸变得通红,然后把信封撕成碎片从舱口扔了出去。

    “没有谁愿意被别人看成是一个傻瓜。”他说。

    “那珍珠是真的吗?”我问道。

    “如果我有一个漂亮的妻子,我绝不会让她一个人在纽约待一年而自己在神户。”他拿出钱包,小心翼翼地把一百美元放了进去。

    这时,我觉得我不那么讨厌凯兰达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各题。

蕙兰芫荽

木莲

    不喜欢芫荽,或者叫不重视芫荽,全因了那香。

    芫荽不像葱,爆锅时,细细地一股干香气窜出,长驱直入,进了肠胃;也不像姜,煮出的汤喝时平淡,不过数分钟,七窍全部打通,尽情地欢畅;甚至不像辣椒,噼里啪啦一阵拳打脚踢,一上场就将人打翻,那份火爆干脆利索,像海湾战争的地毯式轰炸,一点都不隐瞒,直率率逼得你泪水横飞。

    芫荽的香,浓重,烈性,怪异,鬼魅,阴沉,像捂在被窝里的汗气,借着热腾腾的食物,妖冶地上升。那香气,是芫荽嫩弱单纯的相貌无以承担的,太浓烈了,压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显得歪门邪道。宗教信仰者忌讳食用浓烈气味的蔬菜,比如道家就忌韭菜、蒜、胡荽。胡荽即是芫荽,因了张骞从西域引进,汉人称作胡荽,道家不食它,认为它身上有荤气。《罗氏会约医镜》中有芫荽辟一切不正之气的说法。我倒以为它本身就不正气,何来辟了别人的不正气?

    单说芫荽,是餐桌上的配角,摆盘时的装饰材料,煲汤时的提味用料,它不单独成菜,豪放的师傅在做好的鱼汤里抓一大把芫荽撒下,厚厚的一层,虽然骇人,但即便再多,食客也明白,那不过是调料之一,顶多是个配菜而已。但,去除气味浓重,入口的怪异外,单作为植物的芫荽,我是欣赏的。

    周末,菜市场的芫荽青碧碧的,携带着夜里的露水,即使放在众多的蔬菜之中,它依旧是显眼的,它嫩,嫩的出水,它绿,绿成碧色,它看似细小,不占位子,却散发出一股股早春气息,使人爱怜。芫荽两个字,草字头,与草木关联,草木在新疆尤其珍贵,满目黄沙,苍凉大地,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而芫荽两字,又不常见常用,偶尔遇见一次,像邂逅的梦中情人,心底一亮,想说的话太多,竟无从说起。这也是我欣赏作为植物的芫荽的一个理由。

    记得当年读三毛,读到结婚时,三毛说,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长衣衫,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穿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一顶草编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荷西打量着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他们锁了门,走进沙漠里。香菜就是芫荽,一把芫荽点缀的三毛,给荷西带来了一股田园风味,简单反而好看。芫荽作植物时,是有这个特点的,增辉添色,却不过分,适时又适宜,更何况是在沙漠里,在黄沙茫茫的天地间。

    我母亲读芫荽时,很动听,她把芫读做盐,我以为是方言的读法,后来查《植物图谱》得知,芫荽也叫盐荽,延荽,盐是北方发音,读的时候不如芫字委婉,像含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出来,盐是把舌头摊一下,嘴型成一字,很朴素很厚道地吐出来。据此,每当她说,放点盐荽吧,我都学着她的样子,心里重复一遍盐荽,再看一眼质朴的她。她在出锅前的面条汤里撒上芫荽花,嘴里说,放点盐荽吧。手撒下去,像天上下了绿草,整个一碗面条都成了早春的颜色。

    青碧碧的芫荽入诗、入歌,才叫出神入化。

    早先听《斯卡波罗集市》,旋律幽婉,心动了好多年。一个苏格兰男子,借着象征爱情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四种植物,思念心中的女子。你去斯卡波罗集市吗?那遍布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的小山坡,代我向那儿一位姑娘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叫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绝妙的译者,借了《诗经》的风格,译出蕙兰芫荽。歌词中那四种象征爱情的植物,并无芫荽,译者却生生地写出个芫荽来,并为题,是看中了芫荽的青碧,细嫩,还是草字头,要么是喜欢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的汉字吧。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彼方淑女,凭君寄辞。伊人曾在,与我相知。嘱彼佳人,备我衣辎。竟有这般清雅的译者,坐在孤昏的油灯下,听着歌者声声倾述,顺手牵来一纸,饱蘸墨汁,提笔落案,问尔所之,是否如适?一字一字,字字珠玑,隽永的笔迹微微倾斜,一首千年后的诗经歌咏印到纸张上,她又加了诗名,不再是《斯卡波罗集市》,而是集市中常出现的蕙兰芫荽。

    后来,传唱,诵咏,译者隐没了自己。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而我脑海中的译者肖像该是:女性,清瘦,美目,蓄着齐眉刘海,穿棉布素色旗袍,对着手中的书,书中的诗,谦和地微笑着。

(《新疆经济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问候天空

简媜

    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新生的秘诀。

    曾经,在课堂上老师口沫横飞地叙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一个不自量力的人疯狂也似的追着太阳,终于活活渴死。记得当时自己是个乖乖的女学生,文文静静地专心听讲,照理应该提笔在书页上记下“不自量力”的教训才是。可是,却有一股莫名的情愫在我心底涌出,便锁着眉吊念那位名叫夸父的人。如果他不渴死,一定可以追得到太阳。我想。

    某一个夏日的下午,有风。天空大大方方地蓝着,在无际的绿稻平原之上。就像夜晚灯下变化多端的蓝色晶体,总让人觉得神秘。可是还不至于深不可测到像一本有字天书。天书有的有字,有的没字,对我而言,无字天书是比较好懂而内容丰富些。读有字天书需要一等的智慧,读无字天书,则需要一等的心情。那天下午,我读的是一本全开蓝底没有封面的无字天书。踩着脚踏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反正没有字里行间。书名叫“天空”。

    蓝色令我心旷神怡,让我想笑。而远远天边堆垛的云朵,则让我向往,让我想跑。

    蓝的天空与白的云,向来是大自然最活泼、亮丽的打扮,像个热爱自由的少年。每次看到那么亮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在平原之上耳语时,我的心情就倏地开朗起来。只是想笑、想跑、想攀登那仰之弥高的云之山峦。云,即是高高的山峰,高到只能用眼睛去攀登。我向往有一天能躺在云峦那柔柔的曲线里睡一个宁静的午觉。这说来可笑,但我无法禁止自己在看到云朵时不兴起这样的念头。

    那天,看不见阳光,天空是带着神秘的温柔。而云,那真是诱惑。一团团地,像一头撞进太阳的怀里般,沾着粒粒金粉。一切变得神秘,令人愉快的神秘。

    我骑车弯进路头,那样的下午只能用来唱歌,歌词里有阳光、绿叶、飞鸟,车轮碾歪碎石的声音是伴奏,风在和音。我弯进路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看蓝得水水的天,看一团白云恰好在远远的路边的一家农舍的竹丛上头,好像不小心被竹子钩住跑不掉似的,我爱这样宽阔的平野任我一个人乱闯的那种感觉,我爱心房的栅栏一下子撞破了,兴奋的触须痒遍全身的那种激情,我爱这广阔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狂想,我也爱风在耳边激动地呼啸,把我的头发梳成虬结的团线的那种痛快。一心一意,我要追赶那团云,趁她还未解掉竹钩时,一头钻进她那如棉如絮又如春日海水的胸怀里。车在颠簸,心也在颠动。恨不得有一双长臂,两手一伸一揽,收集天上所有的云朵,堆成一张弹簧床,轻轻拍一拍,纵身便依偎了进去。于是,我加快速度,决心要追赶那云,啊!云,我的故乡!

    第一次,我惊觉到自己有着夸父的血统。

    然而云是愈追愈远了。农舍经过了,才发现她在河的对岸平原上。想必是她伶手俐脚地,竹钩上一条云丝也没留下地溜了。不知道当初那个被追的太阳是否曾在长河平野上踏下几个慌张的脚印?也许,云本是行于天上的,不似太阳有火轮般的脚,所以不会下凡来领受我的盛情美意,不过是我的错觉罢了,只是,这错觉未免太美了点。

    如果,蓝天是一本无字天书,云必是无字的注脚,而我急速的车痕翻译云的语言于路面上则是最新出版的注疏。天空以变幻的蓝色铺叙,云以干净的手法描绘,然后交给我的眼睛去印刷,我们都在叙述一个夸父的故事。那个古老却仍年轻的神话。

    我读懂了这一本无字天书。

    从此热爱天空。无论何时何地,总献上我舒畅的笑声与问候的眼神。

    后来,我的走姿变了。低着头,不理一切。凡尘太多,把我的心房占得客满。我很少再去关切天空。那时候,我几乎不再读云。曾经,我认为她是诗的放牧者,曾经,我羡慕她是天庭的流浪汉,她的行囊里装着的是神秘而奇幻的故事……而我不再是爱听故事的少年。没有人能懂我望云的眼神。那时,天色是阴沉的。

    梅雨开始,形成雨季。雨连续着,以一种无奈的落姿。有一搭没一搭的雨丝,像是乌云对大地不休地诉苦,无可奈何地。断断续续的雨,就如断简残编;不成句的字,不成字的笔画,组成一篇难懂的文章。诉得出的苦其实不是苦,诉不出的苦,方是真苦。云的倾诉,向来谁也不懂,大地不爱做考据。

    生命的历程中,其实也有雨季。所有的豪情壮志都在一刹那间被打湿了,像湿了翅膀的鹰,沮丧地凝望阴霾的天空,想要振奋,却挣不断细细密密的网丝,想要展翅,却甩不掉羽翼上凝聚的重露。乌云至少还有大地可泄漏,不管懂不懂,泄完了,雨季也就过去了。而无处可诉的苦,日积月累地便在内心形成阴沉的气候,形成没有阳光的一方天空。最悲哀的是,明明心里延续着梅雨,脸上却必须堆积着虚伪的晴朗。生命之中,总难免有这样的季节。

    等待阳光,是最折磨的等待。却又不甘心终日梅雨。有一天,路过淡水,见平畴绿野之上,太阳在一堆泼墨也似的乌云之中挣扎。时灭时显的光线,在天空中挣脱着要出来。我突然惊讶,内心深深地感动着。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新生的秘诀。天下没有永远阴霾的天空,只要让生命的太阳自内心升起。我感受到日出的惊喜。

    于是,我想起夸父,觉得他与我是如此地亲近。我聆听那血液在我体内窜流的声音,并感受到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我的心里呼啸着,说要霸占整个春天。

    于是,昂首,问候天空,伸指弹去满天尘埃,扯云朵拭亮太阳。从今起,这万里长空,将是我镶着太阳的蓝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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