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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演讲与辩论》语文选修第四单元《走向社会》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转型从归零开始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跟大家分享我人生的一些经历。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转型从零开始。

一位老者问我:“你的奖牌和奖杯都放在什么地方?”我讲:“我父母,拿出了一间屋子,把我所有得过的奖牌、奖杯、奖状全部放在这个屋子里头。”他跟我讲:“你应该把它收起来,因为这些已经统统成为了过去。”

从那一刻开始,我一直在想这句话。因为一个运动员的转型,是很困难的。快要退役的时候,就在考虑:以后怎么办呢?是当教练呢?还是走向社会?如果不当教练,我会做什么?我决定要去读书,要完善自己,选择了去读清华大学。

刚进清华,可以说还是很自卑的。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我很坦率地跟老师讲:“我没有办法上来就跟大课,尤其英语的课程。”老师问我:“你的英文什么水平?”我说:“是零。”他说:“那你,二十六个字母先试试吧!”我能想起来的字母,大小写一块混着写——也没写全二十六个字母。这就是我清华的第一堂课。

一切从头开始!清华读了一段时间,我被中国奥委会推荐到国际奥委会。第一次去开会,我极其地受刺激!因为所有的委员,都可以讲英文、法文,唯独我一个带着翻译去。别人想跟你交流的时候,也觉得很困难。这个极大地刺激了我:无论如何也应该把英语先拿下!

98年,国际奥委会要在葡萄牙开一次会,当时中国奥委会建议说,一定要在上面发言,帮助写了一篇很简短的稿子,也就一页纸。这一页纸当时对我来讲,是非常困难的,根本不认识。怎么办呢?当时我在英国,请了一个私人老师。我请这个老师把它录下来——他讲话,然后录下来。把这个内容,用字典全部翻译出来、标上音标;然后我就跟着录音,一遍遍地学。就这一篇纸的讲话,也不超过五分钟,大家猜猜我学了多长时间?多少?三天啊?你太高估我了!一个月?谁说的?没错!我真的是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最后到里斯本开会,正好是老萨(萨马兰奇)主持会议,他以为会是翻译上,结果我就用英文讲。我一开口,老萨(萨马兰奇)就笑了,一直笑到我把这篇讲话讲完。最后呢,他说:“邓,才学了三个月的英文,能够有今天这样的一个发言,我们大家应该给她祝贺鼓掌!”

好多人问我:“转型你害怕吗?”我说:“有什么好怕的呢?你一生下来,你就不会,你不是通过一点点地学习吗?”所以说:今天的成功,不等于明天的成功。明天的失败,也不等于你后天不可以成功!在这样过程中,虽然很艰辛,也很困难,但是,好像还有一点点信心,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笨。笨也是笨,刚才同学讲三天一篇五分钟的讲稿。没错,你们能三天,我就得用一个月。我想以勤补拙、笨鸟先飞。这个事儿,大家是公平的,对吧?

在清华拿完学士学位,英文是我的专业。随后又到了诺丁汉大学,攻读了一个硕士学位。信心来了,当时的想法就是:希望能够到剑桥,去读一个博士学位。但刚有这个想法以后,我周边的所有人: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老师,包括老萨(萨马兰奇),统统说别去读。为什么?他们觉得太难了,说:“你名气这么大,万一读不成,这多难看啊!”这都是在为我考虑。但是我觉得:这辈子机会来了,干吗要等下辈子?所以,我仍然坚持去读剑桥。

我就读的这个系是Land economy,翻译过来叫土地与经济系。最后,我博士论文定位在了什么呢——《奥林匹克品牌的商业价值研究》。

在我没进入互联网这个行当之前,我拜访了多位这个行业的专家、学者、老师,还有我们业界的大牛。包括李开复、张朝阳、马云、曹国伟,可以说没有一个我没有拜访到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确确实实给了非常多的建议和意见,也泼了非常多的冷水。因为我们毕竟还很年轻。

我想,我今天作为一个互联网公司的CEO(首席执行官),最重要的,是定战略方向。

其次,找到跟你同甘共苦,能够创业奋斗的一批精英,然后带领大家勇往直前。我想,在人生的道路当中,很重要的是:要不断地完善自己——就是要不断地归零。

(根据邓亚萍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开讲啦》节目的演讲整理)

邓亚萍,原中国女子乒乓球队运动员,1988年进入国家队,1997年退役。在其运动生涯中,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连续2届4次奥运会冠军。1997年后,邓亚萍先后到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和诺丁汉大学进修学习,2008年又获得英国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任人民搜索网络股份公司总经理。

(1)、本文所说“归零”是什么意思?邓亚萍有哪些“归零”经历?

(2)、文中多处引用了别人的话,能收到怎样的表达效果?

(3)、本次演讲社会反响很好。你觉得演讲人是如何成功地调动听众兴趣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之不去的是家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乡下佬的劝告

〔美〕威廉·萨洛扬

    有一年,我的叔父美立克从弗莱斯诺到纽约去旅行。

    在他上火车之前,他的叔父迦洛看望了他一次,告诉他旅行上的种种危险。

    “你上了火车,”那老人说道,“仔细拣定你的座位,坐下来,不要东张西望。”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几分钟之后,火车开动了,”那老人说道,“两个穿制服的人会从夹道上走过来,向你要车票。不要睬他们,他们会是骗子。”

    “我怎么会知道呢?”我叔父说道。

    “你会知道的。”老人说道,“你不再是小孩子了。”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你旅行了不到二十英里,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会走到你跟前来,递给你一支香烟。告诉他你不抽烟,香烟上会有麻药的。”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在你到餐车去的路上,一个很美丽的女郎会故意和你撞个满怀,而且差不多抱住你,”老人说,“她一定极其陪小心而且动人,你自然的冲动便是要和她做朋友。抛撇了你那自然的冲动,一直进餐车去吃东西;那女人会是女冒险家。”

    “什么?”我叔父说道。

    “婊子!”老人喊道,“一直进去吃东西,点最好的食品。如果餐车人满了,那美丽的女人坐在你同桌的对面,不要对着她的眼睛看。如果她讲话了,装做聋子罢。”...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装做聋子,”老人说道,“这是唯一摆脱的方法。”

    “摆脱什么?”我叔父说道。

    “摆脱全部邪恶的花把戏,”老人说道,“我旅行过的,我懂得我谈着的问题。”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这我们不要多谈了。”老人说道。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我们不要再讲这问题了。”老人说,“这完结了。我有着七个小孩子,我的生活一向是圆满正经的生活。我们不要再想到它罢。我有着地呀,葡萄呀,树木呀,牛羊呀,和钱呀。人是不能一切齐备的——除非什么时期有一天两天是如此。”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在你从餐车回到你的座位的路上,”老人说道,“你会经过吸烟间。你在那儿会发现一批人打着纸牌,赌客们会是三个中年人,指头上套着看上去很值钱的戒指。他们会向你笑嘻嘻地点头,他们中间的一个会邀你入局。告诉他们,你不会讲英语。”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这就好了。”老人说道。

    “谢谢你。”我叔父说道。

    “还有一件,”老人说道,“当你夜里上床的时候,把你袋子里的钱拿出来,放在你的鞋子里。把你的鞋子放在你的枕头底下,把你的头整夜搁在枕头上,不要睡熟。”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这就好了。”老人说道。

    老人离开后,第二天我叔父美立克上了火车,便一直横过了美利坚旅行到纽约去。

    穿制服的两个人并不是骗子,带有上麻药的香烟的年轻人没有到来,美丽的年轻女人没有坐在餐车里和我叔父同桌的对面,吸烟室里也没有人打纸牌,我叔父把他的钱放在他的鞋子里,把他的鞋子放在他的枕头底下,第一夜整夜没有睡熟,但是第二夜,他却放弃了全部的规矩。

    第二天,他自己把一支香烟递给了另一个年轻人,那年轻人接受了。

    在餐车里,我叔父走到一边去,和一个年轻女郎同桌坐了。

    他在吸烟间里发起了打扑克,还在火车开到纽约之前,我叔父认识了火车上的每个人,每个人也认识了他。

    有一次,当火车穿过俄亥俄州的时候,我叔父和那接过香烟的年轻人和到跋沙尔去的两个年轻女郎组成了四人合唱队。

    这次旅行是很愉快的旅行。

    当我叔父美立克从纽约回来的时候,他的老叔父迦洛又来看他了。

    “看光景你是一路平顺的,”他说道,“你遵守过我的教训了吗?”

    “唔,叔叔。”我叔父说道。

    老人远望着天空。

    “有人靠我的经验得到了益处,这在我是觉得高兴的。”他说道。

(选自《中外微型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温钝的刀

刘博文

    不否认,女人的脸上是有过桃花的。

    桃花灿烂,如日薄西山时特有的余晖,在玻璃镜片折射下,点缀着为数不多的光芒。不刺眼,有引导与示好的意味。

    还剩三天。时间隐藏在手臂上的腕表里,不急不快地走着。

    橱窗前的林一峰定下脚步,余晖一片片散下,打在他身上,和先前女人脸上的桃花相同,有催促的意味,是不是示好他就不知道了。

    他只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扶了扶镜框,玻璃橱窗里摆放的挂钟每转一圈,时间就像刀刻般划入他的皮下骨。刀锋利,林一峰的心里,一直都住着这样一把刀。

    此刻,他悄悄将刀藏起,目光转向橱窗,眼神中重新透出一个少年应有的温和。

    橱窗是精致的,从那里面传来的眼神也受到感应般温柔,也许是为了引导客人购买自家柜台上的物品,来收取提成而换做的温柔表象。

    林一峰能理解,在每周一的市场营销课上,老师曾给他们讲过,在业内,这叫刀背营销法,往白了说就是营销者把自己如刀尖的脾气收一收,藏起来,展示给顾客的永远是刀背般温钝的笑容。

    女人的笑容真的不失为温钝。

    相比之下,林一峰的笑容便有点窘迫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经过这片橱窗,远能搜索到的记忆停留在半个月之前。

    不同的是,第一次并非经过,他是刻意进去的。

    或者说,他是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推门进去的,但他未曾料到,自己辛苦兼职赚的钱,与里面任何一件商品的价格都挂不上等号。

    更别提那套做工精良的电动剃须刀了。

    那天推门而出的林一峰的脊背,在推开门的瞬间弓成了小于号(<),像一把本该出鞘却不得不藏入袖中的刀。

    还剩三天!

    尽管隔着玻璃,林一峰仍能听见柜台上那把剃须刀的嗡嗡声——女人正在给客人试刀。

    他低下头,用室友吴尽满嘴新潮的话形容,丧丧的。

    说这话时吴尽正在刮胡子,那把拥有流线机身的电动剃须刀比魔术师还要神,眨眼工夫,吴尽脸上因为蓬勃生长的胡子而导致的邋遢、疲态全部消失了,林一峰知道它们的归处,胡碴的归处在那小小刀片下的罩子里。艳羡的目光收回,林一峰在那一刻清楚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为了那套做工精良的剃须刀!他将刀轻轻的藏在心底,最柔软那一处。

    大三的课程不多,推算好时间,和多数精力充沛的同学一样,林一峰加入了大学生兼职的行列。

    是好事,学校鼓励学生这么做,相当于早一天踏入社会品尝生活的艰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嘛。

    是好事,对林一峰这个出身于农村,从小靠父亲养育的单亲家庭来说,真的是好事,大一时他就在电话里为兼职的事情和父亲争执过。

    父亲的老观点,坚持让他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就算要补贴家用,也得等到大三。林一峰能够想象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父亲土里刨钱汗珠子落地摔八瓣那种疲累,和老态。

    大三,林一峰很快就成为了店里最勤奋的外卖小哥,谁知道勤奋换来的不是褒奖与酬劳,而是辱骂,是损失。

    只是晚送了十分钟而已,客户拒收,还向老板提出赔偿,堵车而耽误的十分钟,让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化作乌有,直接盈亏自负。

    和营销课上导师讲的案例一样,自负盈亏。

    心被堵了的林一峰站在橱窗外,路灯渐次暗下,恍如林一峰胸腔里那颗越来越暗的心。

    风沙掠过,洒在他已多日不曾修理的脸上,城市就是如此,好的环境都只留给属于这里的人,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到了昨晚在朋友圈上看到的这句话。

    他只是想凭借自己的双手来赚取一套剃须刀呀。

    显然,他是不属于城市的那一号人。抬起沉在腕表上的头,林一峰看见时间清晰的滑过,嗡嗡的剃须刀马达声从橱窗里渐渐消散,已是打烊时间,女人正将剃须刀收进柜台里。

    只剩两天了,过了今晚的话……

    不管了。秋风拂过,林一峰蹙了蹙眉头,眉头如刀!

    他推开玻璃门,逼近女人。

    女人刚锁上柜台那把精致的锁,她没想到,自己的生命也将就此被锁上。

    因为挣扎,女人的面孔变得绯红,桃花变得灿烂异常。

    林一峰的刀误入了桃花深处……

    还剩两天。

    还剩两天就是父亲的五十岁生日了,五十知天命,林一峰想让父亲面容显示出成年男子的坚毅,而不是被胡须潦草地遮蔽,一副丧丧的表情。

    这么想着,脸上露出温钝笑容的林一峰将右手上的刀攥紧,左手顺带将来不及关闭的剃须刀藏进自己大衣荷包里。

    只剩下两天了,有嗡嗡的马达声自耳边传来。

    电动剃须刀的声音就是温钝。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西南,老汉人的地戏

    ①石头的街,石头的桥,石头的墙和瓦,石头垒筑的狭窄巷道,几个穿斜襟右衽绣边长衣的妇女,头戴白帕或青帕,鲜艳而又内敛;阳光下,她们晒豆、倒茶、卖玉米。这时,一阵锣鼓声传来,演武堂的“地戏”上演了。

    ②青砖木构的演武堂挤满了人。一面戏台,青石铺地,坡屋顶下木质的桁架,架起一个古意空间。穿白色战袍的演员在鼓声中上场,他们的头如阿拉伯妇女一样被黑布严严实实地罩着,黑布上面戴一副木质面具,面具上方竖起两根足有一米长的羽毛,背后插的三角彩旗,或红或黄,飘舞着,与羽毛抖成一片。红色披肩,腰下红、黄、蓝、绿各色彩带,转起来,斑斓的色彩令人眼花缭乱。他们操红缨枪,或刀、棒、剑,在空荡的舞台上转走、穿插、打斗,程式化的动作分挑枪、闭棒、踩钗、理三刀、抱月等几十种之多。地戏,在天龙屯堡也被称为跳神,源自军傩,古代军队出征祭典,就是用类似的傩仪来提振军威。

    ③器乐只有锣与鼓,敲出节奏。很少唱,只闻说和喊,唱起来短促、高亢,一人唱,众人和。据说唱腔来自江西傩戏的弋阳高腔。他们表演的是关公战吕布。

    ④这一幕让我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在云南镇沅九甲的坪地。那也是一个夏天,苦聪人祖祖辈辈的居住地在陡峭的山腰,树木与茅草、竹片搭的简陋木杈闪片房、竹笆茅草房,像一个个鸟巢。这些当年从蒙古高原沿横断山脉向南迁徙的羌氏后裔,也唱汉人的戏,苦聪人称之为“杀戏”。同样,他们表演的不是自己的生活,而是三国里的人物。

    ⑤那天因为天色已晚,路途遥远,我从去寨子山的路上折了回来。黄昏,看到地坪上搬来的大刀、花灯、红旗和粗糙简陋的头饰。不久,铜的钹、铜的锣在黑暗中敲起来,杀戏开演。苦聪人爱弹的三弦琴不见了,乐器只有锣和钹,用来敲打节奏。拿刀枪的男人穿着斑斓的碎花长袍或拖着两条长布,锐声说上一段话,就拿着刀枪,在锣钹声中左手高举,双脚起跳,像道士在做道场。只有喊叫,偶尔的唱腔也像在喊。当钹和锣敲出迅猛的节奏时,牛角号响了,西藏喇嘛吹的那种拖地长号也呜呜地吹响。地戏与之相比,虽然平和了很多,优雅了很多,譬如服饰的华丽,动作的丰富,还有声音的委婉,但它们仍是如此神似!

    ⑥杀戏与地戏只在一个极小的地方流传,杀戏在九甲乡,地戏在天龙屯堡,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它们像珍稀物种一样不为外人所知。显然,它们都是尚武的汉人群体的戏。

    ⑦九甲是苦聪人的栖居地,我不明白为何出现了汉人的戏。联想起白天要去却没走到的寨子山,又似有所悟:那里居住着一百二十多户汉人,居民都姓熊,熊姓始祖很久以前从江西迁来。是不是迁来不久,他们很快就怀念汉文化了?于是把汉人的戏带到了这片原始山林。地戏来自江西的弋阳腔,杀戏也是同一唱腔,而熊氏祖先来自江西,似乎是相互的印证。

    ⑧天龙屯堡与九甲的风貌大不相同,当年南迁到此地的汉人们周围生活着回族、彝族、仡佬族、瑶族、白族等十几个民族,他们被土著称为“老汉人”。众多少数民族土司势力占据了强势地位,使得“老汉人”一落脚,就不得不修起军事防御功能极强的屯堡。屯堡依山傍水,配上石头的城垣和雄伟的寨门,进可攻,退可守。在对峙的环境里生存,汉文化自然成了他们最妥帖的精神寄托,而地戏也自然成了他们最重要的文化守望。

    ⑨漫长的岁月,他们既不能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又无法与外面的世界密切联系,汉人部落由此形成。“凤阳汉服”他们一穿就是六百年,穿成了一个传奇。妇女银索绾髻,三绺头,长簪大环,这是朱元璋老家汉族女人的正统装束。由于前发高束,形似凤头,被称作“凤头笄”或“凤头苗”,他们甚至不被当成汉人而被当成少数民族对待。

    ⑩南方的历史就是一部北方民族不断南迁的历史。迁徙者在一座座山峰前面出现,又在一座座山峰后面消失,有的走向了更远的地方,有的搭棚起灶,落地生根,黄昏里飘起了一缕缕炊烟……于是,林歹、代化、摆金、打易、桑郎、断杉、普定、打宾、打邦河这样的地名在安顺、长顺一带出现。这些汉字并没有意思,文字是汉民族的,意思却是另一个民族的。不管迁往哪里,老汉人都努力地守望着心底的梦幻

    ⑪深刻的梦幻来自时间的深处,也来自当今世界。出天龙屯堡大门,时近正午,太阳正炽。车一恍惚间就拐上了高速公路,仿佛这是一条时间的快速通道。作为第八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的一个镇,天龙屯堡已经划入新的规划图。新区设立两年,已经修了六百公里的道路,铺设了九百公里的水、电、气等市政管网,产业城已有一百四十多个重点项目……迎面扑来的高速铁路宽似机场跑道,像闪光的银幕,通过它我看见了天龙屯堡人追求的梦一般的未来。

(取材于熊育群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英]狄更斯

“喂!”姨婆说道,“我已经给他寄了封信,告诉他。他和我会有番理论!”

“要把我——交给——他吗?”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不知道,”姨婆说,“还要看情形呢。”

听到这话,我一下就泄了气,情绪低落,好不伤心。姨婆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她自顾自地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粗布围裙并穿上,亲手洗茶杯;把茶杯洗净后放到茶盘上,再把桌布叠好放在茶杯上。这之后,她又用小扫帚扫面包皮屑,一直扫到地毯上一点纤尘都没有;接着她又收拾打扫那本已被收拾打扫得无可挑剔的房间。当这一切家务已干得令她满意了,她才取下手套,解下围裙叠好,放回衣柜里某个专门的角落。她把她的针线盒拿到打开的窗子前的桌上,坐了下来开始干活。

…………

“特洛伍德小姐,一收到你的信,我就感到,为了更合情理地表示我本人,或许也为了更表示对你的尊敬——”

“谢谢你,”姨婆尖锐地看着他说,“你不必在意我。”

“还是亲自面谈比借助信交谈要好,”谋得斯通先生继续说道,“虽说旅途不便。这个倒霉的孩子,他已抛弃背离了他的朋友和职责——这个倒霉的孩子,在我那亲爱的亡妻生前生后,都给家里引来了许多的纷扰和不安。他有一种阴郁逆反的心理,一种粗暴野蛮的脾气,一种不驯服不听管教的气质。家姐和我都曾努力想改变他的恶习,却毫无成效。”

谋得斯通小姐说道:“我再补充一句,我认为这孩子是世界上所有的孩子中最坏的一个!”

“太过分了!”姨婆说道。

“可事实上一点也不过分。”谋得斯通小姐说。

谋得斯通先生接着说:“我曾让这孩子去从事一种受尊重的职业,并置他于我一个朋友的照顾下,但他不喜欢那职业;他跑走了,成为一个四处流浪的叫花子,衣衫褴褛地到这儿向你哀求告怜。”

“还是先说那受人尊敬的职业吧,”姨婆说,“如果他是你的孩子,我想,你也会那么把他送去从事吗?再假设,如果那可怜的孩子——也就是他的母亲——还活着,他也要去投身那受人尊敬的职业吧,是吗?”

“我深信,”谋得斯通歪了歪头说,“凡是我和家姐一致认为最好的事,克莱拉都对其没有异议。”

“唉!”姨婆说,“不幸的吃奶娃娃!”

“那可怜的孩子的年金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吗?”

“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谋得斯通先生答道。

“那么那笔小小的财产——就是那座房子和那个花园?”

“我的亡妻爱她的第二个丈夫,”谋得斯通先生说道,“毫无保留地信任他。”

“你的亡妻,先生,是一个最没头脑、最不快活、最不幸的吃奶娃娃。”姨婆对他摇摇头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特洛伍德小姐,”他答道,“我到这儿来是要把大卫带回去,按照我认为最恰如其分的方法处置他。如果你袒护了他一次,你就得永远袒护他。我来这儿把他带走,如果他不,我的门从此不再为他开。”

我姨婆很专注地听这番话。她坐得直挺挺的,双手叠放在膝盖上,愤愤地盯着那说话的人,等他说完。

“这孩子要说什么呢?”姨婆说道,“你愿意走吗,大卫?”

我用“不”字回答。我乞求我的姨婆看在我父亲的份上照顾我,保护我。

姨婆把我拉到她身边,对谋得斯通先生说:“你可以走了!我要来试试这个孩子。如果他真像你说的那样,至少我还可以像你做的那样去对待他。不过,你说的话我一点也不相信。”

“你以为我不知道,”姨婆极其尖锐地说,“你让那可怜的、不幸的、误入歧途的吃奶娃娃过的什么日子吗?你以为我不知道,当你向她套近乎时——我敢说,你对她卖弄风情时装得对鹅都不敢嘘一声一样——对那软弱的小人是何等可悲的日子吗?现在我就是看到了你,也听到了你!谁会像谋得斯通先生一开始那样柔顺听话!那个可怜的、上当的、没头脑的孩子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他是用糖做成的。他崇拜她。他溺爱她的儿子——非常非常溺爱他!他要做这孩子的第二个父亲,他们要一起生活在开满玫瑰的乐园里,是吧?呸!滚开!滚!”姨婆说。

“谋得斯通先生,”她向他摇着手指说,“在那没有头脑的吃奶娃娃眼里,你是个专横的君王,你伤了她的心。你利用她弱点里最大的那部分给了她致命的创伤。这事实使你心安了。”

在这当儿,他一直站在门边,面带某种微微笑意打量姨婆,不过他的黑眉黑眼重重拧在一起了。我看得出,虽然他仍然挂着微笑,但脸色已变了,并像刚跑过那样喘着气。

“祝你好,先生!”姨婆说,“再见!也祝你好,小姐。”

谋得斯通小姐没有回答一个字,慎重地挽起她弟弟的胳膊,大模大样地走出了那小屋。

姨婆的脸色渐渐缓和,我诚恳地搂住她的脖子去吻她。就这样,我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中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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