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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演讲与辩论》语文选修第四单元《走向社会》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转型从归零开始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跟大家分享我人生的一些经历。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转型从零开始。

一位老者问我:“你的奖牌和奖杯都放在什么地方?”我讲:“我父母,拿出了一间屋子,把我所有得过的奖牌、奖杯、奖状全部放在这个屋子里头。”他跟我讲:“你应该把它收起来,因为这些已经统统成为了过去。”

从那一刻开始,我一直在想这句话。因为一个运动员的转型,是很困难的。快要退役的时候,就在考虑:以后怎么办呢?是当教练呢?还是走向社会?如果不当教练,我会做什么?我决定要去读书,要完善自己,选择了去读清华大学。

刚进清华,可以说还是很自卑的。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我很坦率地跟老师讲:“我没有办法上来就跟大课,尤其英语的课程。”老师问我:“你的英文什么水平?”我说:“是零。”他说:“那你,二十六个字母先试试吧!”我能想起来的字母,大小写一块混着写——也没写全二十六个字母。这就是我清华的第一堂课。

一切从头开始!清华读了一段时间,我被中国奥委会推荐到国际奥委会。第一次去开会,我极其地受刺激!因为所有的委员,都可以讲英文、法文,唯独我一个带着翻译去。别人想跟你交流的时候,也觉得很困难。这个极大地刺激了我:无论如何也应该把英语先拿下!

98年,国际奥委会要在葡萄牙开一次会,当时中国奥委会建议说,一定要在上面发言,帮助写了一篇很简短的稿子,也就一页纸。这一页纸当时对我来讲,是非常困难的,根本不认识。怎么办呢?当时我在英国,请了一个私人老师。我请这个老师把它录下来——他讲话,然后录下来。把这个内容,用字典全部翻译出来、标上音标;然后我就跟着录音,一遍遍地学。就这一篇纸的讲话,也不超过五分钟,大家猜猜我学了多长时间?多少?三天啊?你太高估我了!一个月?谁说的?没错!我真的是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最后到里斯本开会,正好是老萨(萨马兰奇)主持会议,他以为会是翻译上,结果我就用英文讲。我一开口,老萨(萨马兰奇)就笑了,一直笑到我把这篇讲话讲完。最后呢,他说:“邓,才学了三个月的英文,能够有今天这样的一个发言,我们大家应该给她祝贺鼓掌!”

好多人问我:“转型你害怕吗?”我说:“有什么好怕的呢?你一生下来,你就不会,你不是通过一点点地学习吗?”所以说:今天的成功,不等于明天的成功。明天的失败,也不等于你后天不可以成功!在这样过程中,虽然很艰辛,也很困难,但是,好像还有一点点信心,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笨。笨也是笨,刚才同学讲三天一篇五分钟的讲稿。没错,你们能三天,我就得用一个月。我想以勤补拙、笨鸟先飞。这个事儿,大家是公平的,对吧?

在清华拿完学士学位,英文是我的专业。随后又到了诺丁汉大学,攻读了一个硕士学位。信心来了,当时的想法就是:希望能够到剑桥,去读一个博士学位。但刚有这个想法以后,我周边的所有人: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老师,包括老萨(萨马兰奇),统统说别去读。为什么?他们觉得太难了,说:“你名气这么大,万一读不成,这多难看啊!”这都是在为我考虑。但是我觉得:这辈子机会来了,干吗要等下辈子?所以,我仍然坚持去读剑桥。

我就读的这个系是Land economy,翻译过来叫土地与经济系。最后,我博士论文定位在了什么呢——《奥林匹克品牌的商业价值研究》。

在我没进入互联网这个行当之前,我拜访了多位这个行业的专家、学者、老师,还有我们业界的大牛。包括李开复、张朝阳、马云、曹国伟,可以说没有一个我没有拜访到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确确实实给了非常多的建议和意见,也泼了非常多的冷水。因为我们毕竟还很年轻。

我想,我今天作为一个互联网公司的CEO(首席执行官),最重要的,是定战略方向。

其次,找到跟你同甘共苦,能够创业奋斗的一批精英,然后带领大家勇往直前。我想,在人生的道路当中,很重要的是:要不断地完善自己——就是要不断地归零。

(根据邓亚萍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开讲啦》节目的演讲整理)

邓亚萍,原中国女子乒乓球队运动员,1988年进入国家队,1997年退役。在其运动生涯中,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连续2届4次奥运会冠军。1997年后,邓亚萍先后到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和诺丁汉大学进修学习,2008年又获得英国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任人民搜索网络股份公司总经理。

(1)、本文所说“归零”是什么意思?邓亚萍有哪些“归零”经历?

(2)、文中多处引用了别人的话,能收到怎样的表达效果?

(3)、本次演讲社会反响很好。你觉得演讲人是如何成功地调动听众兴趣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阿咪

丰子恺

    阿咪之父是中国猫,之母是外国猫。故阿咪毛甚长,有似兔子。想是秉承母教之故,态度异常活泼,除睡觉外,竟无片刻静止。地上倘有一物,百玩不厌。人倘理睬它一下,它就用姿态动作代替言语,和你大打交道。此时你即使有要事在身,也只得暂时撇开,与它应酬一下;即使有懊恼在心,也自会忘怀一切,笑逐颜开。哭的孩子看见了阿咪,会破涕为笑呢。

    我家白昼往往岑寂,写作的埋头写作,做家务的专心家务,肃静无声,有时竟像修道院。自从来了阿咪,家中忽然热闹了。厨房里常有保姆的说话声或骂声,其对象便是阿咪。室中常有陌生的笑谈声,是客人在欣赏阿咪。来客之中,邮递员最是枯燥,往往交了信件就走,绝少开口谈话。自从家里有了阿咪,亲昵得多了。常常因猫而问长问短,有说有笑,送出了信件还是留连不忍遽去。

    访客之中,有的是为公事或私事或礼貌而来的,谈话有的规矩严肃,有的虚空无聊,谈完了天气之后只得默守冷场。然而自从来了阿咪,我们的谈话有了插曲,主客都舒畅了。一个客人向我叙述一件颇伤脑筋之事,谈话冗长曲折,连听者也很吃力。谈至中途,阿咪蹦跳而来,无端地仰卧在我面前了。这客人正在愤慨之际,忽然转怒为喜,停止发言,赞道:“这猫很有趣!”便欣赏它,抚弄它,获得了片时的休息与调节。

    一个客人带了个孩子来。我们谈话,孩子不感兴味,在旁枯坐。我正抱歉,忽然阿咪从沙发下钻出。后来我应酬大客人,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原来小朋友最爱猫,和它厮伴半天,也不厌倦。因为他们有一共通性:活泼好动。女孩子更喜欢猫,逗它玩它,抱它喂它,劳而不怨。因为她们也有个共通性:娇痴亲昵。

    我回想起已故的黄猫来了。这猫名叫“猫伯伯”。我女儿最喜欢它。有时她正在写稿,忽然猫伯伯跳上书桌,面对着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纸上。她不忍驱逐,就放下了笔,和它玩耍一会。有时它竟盘拢身体,就在稿纸上睡觉了,正好装满了一张稿纸。

    有一天,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我正襟危坐,专心应对。“久仰久仰”,“岂敢岂敢”,有似演剧。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嗅嗅贵客的衣袖。我觉得太唐突,想赶走它。贵客却抚它的背,极口称赞:“这猫真好!”紧张的演剧变成了和乐的闲谈。后来我把猫伯伯抱开,希望它去了,好让我们演完这一幕。岂知过了不久,忽然猫伯伯跳到沙发背后,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脊,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后颈上了!这贵客身体魁梧奇伟,背脊颇有些驼,猫伯伯看来是个小山坡,爬上去很不吃力。

    此时我但见贵客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画出来真好看呢!我以主人口气呵斥猫伯伯无礼,起身捉猫。但贵客摇手阻止,把头低下,使山坡平坦些,让猫伯伯坐得舒服。于是主客关系亲密起来,交情深入了一步。

    猫伯伯行年四岁,短命而死。这阿咪青春尚只三个月。希望它长寿健康,像我老家的老猫一样。这老猫是我父亲的爱物。父亲晚酌时,它总是端坐在酒壶边。父亲常常摘些豆腐干喂它。六十年前之事,今犹历历在目呢。

(选自丰子恺《阿咪》,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木鱼

周海亮

    冬子小时候,家里穷。不仅他家穷,全村都穷。不是吃不到米闻不到肉的那种穷,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那种穷。贫穷与饥饿贯穿了冬子的童年,即使现在想起,冬子的记忆深处,仍然是望不到尽头的饥饿。

    冬子九岁那年,村里有亲戚嫁女,娘带冬子去吃喜宴。临行前娘嘱咐冬子说,饭桌上一定要放开了吃,吃慢了,东西就没了。又说,千万别动桌上那条鱼,否则会被别人笑话。冬子问为什么,娘说那是条假鱼。鱼是木头雕刻而成,上面浇了汤汁,撒了葱花,盛在盘子里,端上桌,与真鱼别无二致。娘还说木鱼是栓叔的手艺,栓叔一晚上就能将一截木疙瘩变成一条活灵活现的鲤鱼。娘带冬子来到亲戚家门口,再次嘱咐冬子不仅要吃得快,还要尽量多吃。吃饱了,咱家晚上那顿就省了。她说。

    六个菜,一个汤,满桌人吃得像猪。普通的蔬菜,加几片肉,味道就完全变了。冬子听了娘的,快吃,使劲吃,却总是吃不饱。那条鱼摆在桌子中间,假如娘事先不说,冬子绝不会当它是一条木鱼。鱼浇了汤汁,撒了葱花和香菜,那是一条红烧口味的木头鲤鱼。亲戚家虽穷,但厨艺高超,据说能把一条鱼烹成七八种不同的味道。木鱼也能。不过仅仅是味道的样子。

    满桌人心照不宣。他们的筷子和汤匙伸向不同的盘子和汤碗,却绝没人去碰那条鱼。桌上很快只剩残羹冷炙,唯有那条鱼,仍然闪烁出诱人的光泽,散发出美妙的酱香。满桌人仍不散去,他们蘸着盘子里剩下的汤汤水水,啃着手里的黑面馒头,那也是平常时日难得的吃食。

    冬子有将筷子伸向木鱼的冲动。冲动那样强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几乎无法自控。他强迫自己不去看那条鱼,可是鱼却顽强地游进他的眼睛,挠着他的喉咙。终于冬子做出令他和他的家人从此蒙羞的举动——他动了那条鱼。他甚至夹起撒在木鱼上的葱花,他甚至将那些葱花,直接填进嘴巴。

    他挨了娘的一顿巴掌。他受到村人的讥笑。以后很多年,他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他不仅仅是动了一条木鱼,更是动了乡村的规矩,动了主人的尊严。一条木鱼,没有人动,它便是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真正的鱼,便是富足和希望;动了,它便成为一个木头疙瘩,成为欺骗,成为乡间岁月的颓败与贫穷。

    那条木鱼挂在冬子的胸前,顶在冬子的头上,刻在冬子的脑门上,挤在冬子的心里,很多年挥之不去。

    后来冬子进城,吃了很多苦,终于成为一家水产公司的老总。这些年他几乎吃遍世界上所有的鱼,但童年里的那条木鱼,仍然时常游进他的心里,即使在梦里,也香气四溢,令人垂涎。然后让他在醒来以后,充满羞愧。

    常跟娘说起这件事,娘说,是那时太穷了。冬子说,或许是。娘说,是你太无理了。冬子说,或许是。不过一个孩子动了一条木鱼,有什么大不了呢?冬子觉得,一条木鱼,绝不该让他背负这么多年的沉重。

    一次冬子去民俗博物馆,突然觉得那里面似乎缺少一条可以摆上餐桌的木鱼。他想为博物馆捐赠一条,馆长当然乐意。为这事冬子专程回了一趟乡下,他找到亲戚,问那条木鱼还在不在,亲戚找了很久,终于从一堆破铜烂铁里翻出来。木鱼上布满虫眼,却依然活灵活现。——一条木头雕刻而成的鱼远比一条河水里的真正的鱼,有着更为长久和顽强的生命。

    冬子带木鱼返回城里,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找一位匠人雕刻了一条鱼。他把新雕的木鱼送到博物馆,将真正的老木鱼拿回家,刷干净,加了底座,摆上桌子。

    生日那天,冬子调好汤汁,切好葱花,然后将那条木鱼,恭恭敬敬地端上餐桌。

    冬子对儿子说,吃鱼。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系于一发

[奥地利]卡尔·施普林根施密特

    我们想:让姑妈把秘密公开吧!我们虽年幼,但毕竟长大了,好歹快成年了,有什么事不能对我们说呢?埃弗里纳姑妈真不用对我们保什么密了。就说那个圆的金首饰吧,她用一根细细的链,总是把它系在脖子上,我们猜想,这里准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缘由,里面肯定嵌着那个她曾爱过的年轻人的小相片。也许她是白白地爱过他一阵哩,这个年轻人是谁呢?他们当时究竟怎样相爱的呢?那时情况又是如何呢?

    这没完没了的疑问使我们纳闷。

    我们终于使埃弗里纳姑妈同意给我们看看那个金首饰。我们急切地望着她,她把首饰放在平展开的手上,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塞进缝隙,盖子猛地弹开了。

    令人失望的是,里面没有什么照片,连一张变黄的小相片也没有,只有一根极为寻常的、结成蝴蝶结状的女人头发,难道全在这儿了吗?

    “是的,全在这儿,”姑妈微微地笑着,“就这么一根头发,我发结上的一根普普通通的头发,可它却维系着我的命运。更确切地说,这纤细的一根头发决定了我的爱情。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也许不理解这点,你们把自爱不当回事,不,更糟糕的是,你们压根儿没想过这么做。对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那样直截了当,来者不拒,受之坦然,草草了事。

    “我那时19岁,他——事情关系到他——不满20岁。他确是尽善尽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爱我。他经常对我这样说:我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虽然我俩间有许多话难以启口,但我是乐意相信他的。

    “一天,他邀我上山旅行。我们要在他父亲狩猎用的僻静的小茅舍里过夜,我踌躇了好一阵。因为我还得编造些谎话让父母放心,不然他们说啥也不会同意我干这种事的。当时,我可是给他们好好地演了出戏,骗了他们。

    “小茅舍坐落在山林中间,那儿万籁俱寂,孤零零地只有我们俩,他生了火,在灶旁忙个不歇,我帮他煮汤。饭后,我们外出,在暮色中漫步,两人慢慢地走着,无声胜有声,强烈的心声替代了言语,此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们回到茅舍,他在小屋里给我置了张床。瞧他干起事来有多细心周到!他在厨房里给自己腾了个空位,我觉得那铺位实在不太舒服。

    “我走进房里,脱衣睡下。门没上栓,钥匙就插在锁里。要不要把门栓上?这样,他就会听见栓门声,他肯定知道,我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太幼稚可笑了。难道当真需要暗示他,我是怎么理解我们的欢聚的吗?话说到底,如果夜里他真想干些风流韵事的话,那么锁、钥匙部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对他无奈。对他来说,此事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俩的一辈子——命运如何全取决于他,不用我为他操心。

    “在这关键时刻,我蓦地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是的,我该把自己‘锁’在房里,可是,在某种程度上说,只不过是采用一种象征性的方法。我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边,从发结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手把和锁上,绕了好几道。只要他一触动手把,头发就会扯断。

    “嗨,你们今天的年轻人呀!你们自以为聪明,聪明绝顶。但你们真的知道人生的秘密吗?这根普普通通的头发——翌日清晨,我完整无损地把它取了下来!——它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一俟时机成熟,我们就结为良缘。他就是我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你们是认识他的,而且你们知道,他是我一生的幸福所在。这就是说,一根头发虽纤细,但它却维系着我的整个命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要求。

苦恼

契诃夫

    我向谁去诉说我的悲伤?

大片的湿雪绕着刚点亮的街灯懒洋洋地飘飞,落在房顶,马背,肩膀,帽子上。车夫约纳周身雪白,像是一个幽灵。他在赶车座位上坐着,一动也不动,身子往前伛着, 伛到了活人的身子所能伛到的最大限度。即使有一个大雪堆倒在他的身上,仿佛他也会觉得不必把身上的雪抖掉似的……他那匹小马也是一身白,也是一动都不动。

“赶车的,到维堡区去!”约纳听见了喊声,“赶车的!”

约纳猛地哆嗦一下,从粘着雪花的睫毛里望出去,看见一个军人,穿一件带风帽的军大衣。

    “到维堡区去!”军人又喊了一遍。

    为了表示同意。约纳就抖动一下缰绳,于是从马背上和他肩膀上就有大片的雪撒下来……

    约纳回过头去瞧着乘客,努动他的嘴唇……他分明想要说话,然而从他的喉咙里却没有吐出一个字来,只发出咝咝的声音。

    “什么?”军人问。

    约纳撇着嘴苦笑一下,嗓子眼用一下劲,这才沙哑地说出口:“老爷,那个,我的儿子……这个星期死了。”

    “哦!……他是害什么病死的?”

    约纳掉转整个身子朝着乘客说:“谁知道呢!多半是得了热病吧……他在医院里躺了三天就死了……”

    “赶你的车吧……”乘客说。“照这样走下去,明天也到不了。快点走!”

    车夫就又伸长脖子,用一种稳重的优雅姿势挥动他的鞭子。后来他有好几次回过头去看他的乘客,可是乘客闭上眼睛,分明不愿意再听了。他把乘客拉到维堡区以后,就把雪橇赶到一家饭馆旁边停下来,坐在赶车座位上又不动了……湿雪又把他和他的瘦马涂得满身是白。一个钟头过去,又一个钟头过去了……

    人行道上有三个年轻人路过,其中两个人又高又瘦。第三个却矮而驼背。

    “赶车的,到警察桥去!”那个驼子用破锣般的声音说,“一共三个人……二十戈比!”

    二十戈比的价钱是不公道的,然而他顾不上讲价了……如今在他都是一样,只要有乘客就行……

    “好,走吧!”驼子用破锣般的嗓音说,“快点跑!”

    约纳感到他背后驼子的扭动的身子和颤动的声音。他听见那些骂他的话,看到这几个人,孤单的感觉就逐渐从他的胸中消散了。约纳不住地回过头去看他们。正好他们的谈话短暂地停顿一下,他就再次回过头去,嘟嘟哝哝说:

    “我的……那个……我的儿子这个星期死了!”

    “大家都要死的……”驼子叹口气说,“得了,你赶车吧!”

    约纳回转身,想讲一讲他儿子是怎样死的。可是这时候驼子轻松地呼出一口气,声明说,谢天谢地,他们终于到了。约纳收下二十戈比以后,久久地看着那几个人的背影。后来他们走进一个黑暗的大门口,不见了。他又孤身一人,寂寞又向他侵袭过来……他的苦恼刚淡忘了不久,如今重又出现,更有力地撕扯他的胸膛。约纳的眼睛不安而痛苦地打量街道两旁川流不息的人群:在这成千上万的人当中有没有一个人愿意听他倾诉衷曲呢?然而人群奔走不停。谁都没有注意到他,更没有注意到他的苦恼……那种苦恼是广大无垠的。如果约纳的胸腔裂开,那种苦恼滚滚地涌出来,那它仿佛就会淹没全世界,可是话虽如此,它却是人们看不见的。这种苦恼竟包藏在这么一个渺小的躯壳里,就连白天打着火把也看不见……

    大约过了一个半钟头。约纳已经回到大车店。在一个肮脏的大火炉旁边坐着了。炉台上,地板上,长凳上,人们鼾声四起。约纳瞧着那些睡熟的人,后悔不该这么早就回来……

    “连买燕麦的钱都还没挣到呢。”他想,“这就是我会这么苦恼的缘故了。一个人要是会料理自己的事……让自己吃得饱饱的,自己的马也吃得饱饱的。那他就会永远心平气和……”

    墙角上有一个年轻的车夫站起来,带着睡意,往水桶那边走去。

    “你是想喝水吧?”约纳问。

    “是啊。想喝水!”

    “那就痛痛快快地喝吧……我呢。老弟,我的儿子死了……”

    约纳看一下他的话产生了什么影响,可是一点影响也没看见。那个青年人盖好被子,连头蒙上,睡着了。如同那个青年人渴望喝水一样,他渴望说话,他的儿子去世快满一个星期了。他却至今还没有跟任何人好好地谈一下这件事……应当有条有理、详详细细地讲一讲才是……应当讲一讲他的儿子怎样生病,怎样痛苦,临终说过些什么话,怎样死掉……是啊,他现在可以讲的还会少吗?听的人应当惊叫,叹息,掉泪……

    “去看一看马吧,”约纳想。

    他穿上衣服,走到马房里。他想起燕麦、草料、天气……关于他的儿子,他独自一人的时候是不能想的……跟别人谈一谈倒还可以;至于想他,描摹他的模样,那太可怕,他受不了……

    “你在吃草吗?”约纳问他的马说,“好,吃吧……既然买燕麦的钱没有挣到,那咱们就吃草好了……是啊……我已经太老,不能赶车了……该由我的儿子来赶车才对,我不行了……他才是个地道的马车夫……只要他活着就好了……”

    约纳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就是这样嘛,我的小母马……库兹马不在了……他下世了……他无缘无故死了……比方说,你现在有个小驹子,你就是这个小驹子的亲娘……忽然,比方说,这个小驹子下世了……你不是要伤心吗?”

    那匹瘦马嚼着草料,听着,向它主人的手上呵气。

    约纳讲得入了迷,就把他心里的话统统对它讲了……

(文本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英 珠

葛 亮

车入日隆,已是黄昏。我们在一家银器店门口遇见了藏女英珠。她赶着两匹当地的矮马,上坡的时候,还在马屁股上轻轻推一下。嘴上说,都是我的娃,大的叫银鬃,小的叫鱼肚。

她还告诉我们,去著名的景点大海子,要行经崎岖泥泞的山路,非人力可为,希望我们能租借她的马。她说完这些,态度羞涩地低头,似乎在提出一桩不合理的要求。我们同意了。

我们在一幢三层的小楼前停住,山墙刷成了粉白色,上面绘着图案,能辨出日月的形状,还有的好像是当地的图腾。屋顶上覆着红瓦。门楣上有块木牌,上面镌着汉藏两种文字。

英珠喊了一声,很快走出一个中年女人。招呼我们上去。

英珠说,这是瑞姐,这里的老板娘。

楼里有个小姑娘擦着桌子,嘻笑地说,瑞姐当年是我们日隆的第一美人。

瑞姐撩一下额前的刘海儿,似乎有些享受这评价,然后说,那还不是因为英珠嫁了出去。

说完这句,却都沉默了。

英珠低着头,抬起来看我们,微笑得有些勉强。她轻声说,你们先歇着。就走出去。

瑞姐望她走远了,打一下自己的脸颊,说,又多了嘴。

瑞姐看着她走远的背影,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过脸对我说,小弟,你们拿准了要租英珠的马,可不要再变了啊!听说你们明天要跟团,团里有镇上马队的人,她怕你再被他们说动了。良心话,英珠收得可真不算贵,就算是帮帮她。

我点了点头。

次日清晨,雪住了。外面粉白阔大的一片,阳光照在上头,有些晃眼。

装备齐整,英珠备鞍。旅伴牵走了银鬃的缰绳,我上马前,鱼肚舔了舔我的手,舌头糙得很,热烘烘的。

我们从村入了沟,开初都挺兴奋。远山如黛,极目天舒。雪还没化干净,马蹄踏在上头,咯吱咯吱地乱响,很有点跋涉的意境。

走了十几分钟,山势陡起来,路窄下去。因为雪又化了一些,马走得也有些打滑。

海拔高了,鱼肚呼出的气息结成白雾。英珠从包里掏出一条棉围脖,套在鱼肚颈子上。我看到,围脖上绣了两个汉字——一个金、一个卢。

我就问英珠字的来由。她一笑,说,金是我的汉姓,我汉名叫金月英。上学时都用这个。

我问,那卢呢。

她没有答我,只是接着说,我们镇上的人多半都有个汉名,在外头做事也方便些。

当雪再次落下的时候,我们正走在林间泥泞的路上,几乎没有知觉。直到天色暗沉下来。英珠抬头望了望天,说,坏了。

半个小时后,雪在天空中开始打旋,被凛冽的风挟裹着打在我们脸上,我们开始理解了她说出那两个字的分量。

我们遭遇了山里的雪暴。

雪如此迅速地弥漫开来,铺天盖地,密得令人窒息。英珠使劲地做着手势,示意我们下马。我们刚想说点什么,被她制止。稍一张口,雪立即混着风灌进了喉咙。

我们把重物都放在马背上,顶风而行,终于在半里外发现一顶帐篷。我想,这或许是登山队的废弃品,但对我们却好像天赐。

我们掀开门帘,看到里面已有两个人。是一对青年男女,靠坐在一起,神情颓唐。看到我们,眼神警惕了起来。在我们还在犹豫的时候,男的说,进来吧。

帐篷突然充盈了。当鱼肚探进了头,年轻男人很大声地叫起来,马不能进来。

英珠一愣,几秒钟后,她半站起来,对男的深深鞠一躬。我们听到近乎哀求的声音,先生,它年岁很小,这么大的风雪。

男人不再说话,将头偏到一边去。

女人开启了陌生人的对话,原来他们是和大部队失散的登山驴友。他们身边摆着专业的登山设备,这会儿靠在帐篷上,狼狈地滴着水。

应急灯闪了一闪,突然灭了。帐篷里一片漆黑。在这突然的死寂里,我们看不到彼此,但都听到外面的风越来越大,几乎形成了汹涌的声势。帐篷在这风的撞击下,也越来越剧烈地抖动。

有人啜泣。开始是隐忍而压抑的,渐渐放肆起来。歇斯底里的哭声,在黑暗里令人绝望。

这时候,有另一种声音,响起来。

极细弱的,是一个人在哼唱。

是英珠。

英珠唱起一支歌谣,用藏语。

我们听不懂歌谣的内容,但是辨得出是简单词句的轮回。一遍又一遍。旋律也是简单的,没有高潮,甚至也没有起伏。只是在这帐篷里萦绕,回环,充满。在我们心上触碰一下,又触碰一下。

我在这歌声里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看见阳光从帐篷的间隙照射下来,温润清澈。

眼前的人,是英珠,靠在马鞍上,还没有醒。挨着她的鱼肚,老老实实地裹在主人的军大衣里。

临近中午,我们到达了目的地。看到墨蓝色的大海子,很美。

我们要离开日隆的时候,瑞姐送我们去车站。

问起英珠。瑞姐说,英珠回来就发起了烧,给送到镇上医院去了。唉,这么冷,大衣盖在个牲畜身上。

瑞姐叹一口气,人都烧糊涂了,只管叫她男人的名字。

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她男人是姓卢么。

瑞姐愣一下,说,是啊。三年前的事了。两口子本来好好地在外地做生意。她男人说要帮她家乡办旅游,要实地考察,就跟我们一个后生上了山。那天雪大的。马失了蹄,连人一起滚沟里了。精精神神的人,说没就没了。那马那会儿才下了驹没多久,驹娃子就是鱼肚。

大约是又过了几年,我偶然从一个民歌歌手那里,问到了当年英珠唱起的那支藏歌。

歌词真的简单,只有四句:

当雄鹰飞过的时候,雪山不再是从前模样,

因为它那翅膀的阴影,曾经抚在了石头的上面。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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