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师大附中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材料一:
地震预警系统是利用具有更快传播速度的电磁波在地震波到达前进行预警的。地震预警不是地震预测或预报,而是指在地震发生以后,根据纵波和横波之间的时间差,和地震波“赛跑”,来赢取捉前预警的时间。地震发生最初时,跑得快的是强度较小的纵波,速度约每秒5~7公里,而破坏性更大的横波由于传播速度相对较慢(约每秒3~5公里)则会延后到达。地震监测仪器检测到纵波后传给计算机,即刻计算出发震时间、震中、震级等大致信息,有关部门可以抢在横波到达前通过电视和广播发出警报。电视广播依靠的是电磁波,它的速度比横波速度要快得多。另外,地震预警系统是一个全自动的物联网,在主要地震区布设密集的地震预警监测仪,可实现发出全自动秒级响应的地震预警警报,民众据此及时避险以减少伤亡,重要工程紧急处置以减少经济损失和次生灾害。
——摘编自董威《地震倒计时来了,预警是这样实现的》,人民网,2019年6月21日
材料二
地震这一典型的突发性自然灾害近年来因其爆发的频繁性和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日益受到关注。地震预警系统的研发,为减少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可能。但现实中阻碍这一可能性提升的一大因素即是公众的预警应对。尽管目前政府、学界等对预警应对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但公众个体却鲜被关注,而这一包含了有意识和无意识行为的应对过程将最终决定个体紧急避险的效果。
学者 Michael K..Perry和 Ronald W.Perry提出的防范行为决策模型( Protective Action Decision Model,简称PADM)提出了关于公众在面对灾害预警时一般表现出来的序列式反应。当灾害预警经由环境或社会通过某种渠道传递出来之后,实际上个人的前决策过程即已开始。预警信息本身不会自发地启动适当的防护型行动,只有当公众接收、关注并且准确理解了预警信息,防范行为才可能会发生。在这一前提下,个体开始进入感知阶段,分别是危险感知(发生概率和结果的感知)、危险应对感知(可选用的防范行为感知)和社会利益相关者感知(影响其行动选择的利益相关者感知)。这些感知为防范行为决策奠定了基础,其结果是与环境因素一道促成了最终的应对行为的形成。其中环境因素或推动公众采取其本不欲施行的应对行为,或阻碍公众采取其欲进行的应对策略。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个体可能会越过某些阶段直接进入下一阶段。比如,当预警信息极为可信或预警方极为强势时,即使对于为何采取这种防范方式或哪种防范方式更为合理没有任何解释,也可能会得到即刻和绝对的服从。
(摘编自陈琳等《公众应对地震预警的行为过程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材料三:
近年来,中国有关方面着力打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地震预警系统。过去10多年间,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与相关部门联合打造地震预警网。目前,该网已延伸至全国,覆盖220万平方公里和90%的震区人口,成为全球面积最大的地震预警网络,并已成功预警四川雅安芦山7级地震、四川九寨沟7级地震、云南鲁甸6.5级地震等50多次破坏性地震。
但做好抗震减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由于平时宣传不到位等因素,面对各类媒体突然播报的地震预警信息,一些民众对其识别度不高,在忧惚间错失防灾减灾良机。有的民众虽然能第一时间识别预警信息,但由于平时缺乏相关应急演练经验而不能及时做出科学应对。因此,要大力加强对地震预警相关知识和信息的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基于预警信息的抗震减灾演练。
畅通预警信息渠道是提高预警效果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地震预警信息具有极其敏感性和复杂性,其发布要严格遵守法律,获得授权。目前,经过前期的努力,在一些地震多发区,地震预警信息已经获得了在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的授权许可。
做好抗震减灾工作还必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建筑抗震等级要求。地震预警原理决定了震中也就是破坏力最大的区城是预警官区,其抗震减灾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建筑本身的质量。在能够获得地震预警信息的受灾区城,民众采取的各种避险抗震减灾措施,其效果也在很大程度上以建筑质量等为依托。因此,落实建筑抗震等级,确保建筑质量是抗震减灾的根本之道。
(摘编自张保淑《地震预警为中国减灾争分夺秒》,《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6月22日)
材料一:
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2016年中国安卓手机预装软件调查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安卓手机平均预装软件数量约为9.2款,占用存储空间达634.4兆,同时近八成用户表示,虽然某些预装软件会带来一定的便利,但一般不会使用或仅会使用少部分预装软件。
从现实情况看,大量的预装应用不仅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更成为手机功能正常体验的绊脚石。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陈江认为,过多预装应用的弊端很多。“一类问题是占据容量、消耗待机时间和偷走流量;另一类问题主要在于他们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侵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干扰。前者是显性的但潜在危害相对较小,后者是隐性的但潜在危害大。”
专家指出,有的手机预装70个以上的软件,甚至占到手机内置存储器80%以上的容量,它们在开机默认启动后会因占用CPU时间多而缩短待机时间,同时造成流量浪费。
然而,用户私自卸载手机预装软件又成了另一大“雷区”。专家指出,在不能正常卸载预装软件的前提下,用户会选择“刷机”破解系统(获取ROOT权限),之后就可以对任意的软件进行卸载。可是,这种操作会导致误删、误改手机系统必要的文件从而使手机难以恢复正常使用,也会使更多的病毒、后门软件侵入系统,极大地影响手机此后的安全性。“尽管手机生产商可以把上述风险归咎于用户自行破解的行为,但是厂家预装太多软件才是问题的起因。”陈江说。
时隔数年,手机预装软件仍如同顽疾困扰着广大用户。艾媒咨询近期发布的数据表明,近半厂商预装App数量超过了30个。
“手机预装软件有较大的潜在利益,因此很难杜绝。”陈江说。据了解,预装一款手机应用,手机生产商可以获得1到10元的收益。另外,预装软件对于软件商来说也是一种获得用户数量的手段。更有甚者,还会通过预装软件或者帮助用户“刷机”窃取用户信息进而贩卖,牟取不义之财。
(摘编自蒋其光《新规实施一月,软件仍难卸载,手机预装应用咋成了“钉子户”》,2017年08月03日《人民日报》)
材料二:
工信部2017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检测和治理情况
检测55家手机应用商店的应用软件 | 发现违规软件42款 |
高压严打网上改号软件 | 累计屏蔽搜索结果超过3亿条 |
删除下载和链接信息58万余条 | |
联动“安全百店”106家手机应用商店累计下架改号软件880个 | |
电商平台累计发现并下架改号软件产品1118个,处理商户811户 | |
社交网络累计清理2864条改号软件信息,处理账号334个 | |
拦截境外“+86”虚假号码 | 累计拦截非法境外呼叫1114.5万次 |
(摘编自《二季度42款手机应用软件涉恶意“吸费”等被下架》
材料三:
7月1日起,《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新规实施一个月来,市场上部分手机预装应用已经可卸载,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智能手机的预装软件不能由用户自主卸载,用户依旧显得有些无可奈何。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依靠《暂行规定》的制定者——工信部的力量来督促是不够的。业内人士表示,手机出厂后要经过许多环节才能到消费者手中,其中难免有软件商要求预装软件。对手机厂商、软件商和渠道商这条利益链,工信部也难以做到百分百、全覆盖式监管。
专家认为,现阶段最为可行的模式是多管齐下、软硬兼施,即政府有关部门和消协加强合作,拓宽用户维权渠道。与此同时,工信部应尽快完善《暂行规定》,制定细则来界定可以预装、不可以预装和能够卸载的应用种类,并出台违反规定的具体惩罚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新规落地生根。
(摘编自尹志烨《卸载难》,2017年08月04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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