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一第三单元第13课《乡土情结》同步练习

下面对课文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乡土情结》中作者写道“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此句运用了博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远离乡土的游子们孤苦无助的境遇。 B、《江南的冬景》,从各个角度描写江南的冬天,写自己的切身感受,描绘出一幅幅江南暖冬的水墨画。虽然比较的着眼点各不相同,但是都突出了作者所钟爱的江南冬景的主要特征,即晴暖温和、情调明朗、优美闲适、和煦温润。 C、《像山那样思考》一文从一声寻常的“狼的嗥叫”写起,联系狼被猎杀的命运以及狼被消灭后留下的生态恶果,分析了狼的嗥叫声中所饱含的生态价值和生命意义,提倡人类应该像山那样思考,处理好人和大自然的关系,保护环境,维持生命平衡。 D、在《想北平》里,因为老舍认为自己“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沉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写不出北平的“俊伟”,所以才选择了北平长着酸枣的老城墙、水中的小蝌蚪、苇叶上的嫩蜻蜓、家家院里的草花儿、城外担来的蔬菜和水果等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和画面,来抒发自己对北平的怀念之情。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追悼志摩

     胡适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天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讯,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得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地走了”,也不忍想志摩会是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了。
       志摩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的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

       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才是和事佬,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总是朋友中间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会妒忌。他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

      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民国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几次挫折,就会死,就会坠落。所以他以老师的资格警告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但这种反理想主义是志摩所不能承认的。他答复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第二,他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

       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我们一班朋友都替他高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灌的花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里种出了无数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

       ——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的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还可以说,只有从这个观点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为;我们必须先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摩的为人。

       谁也想不到在这个最有希望的复活时代,他竟丢了我走了!他有一首咏黄鹂的诗,好像他在那里描写他自己的死,和我们的悲。我们静着望,怕惊了他。但他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他飞了,不见了,没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团火焰,一腔热情。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一)流泪的滕王阁

潘碧秀

     江畔小舟、轻摇的芦苇、南来聚拢的风……赣江上一览无余,视野里找不到期待的身影。

     我在滕王阁的一隅,独想王勃。

     游人的思绪如牵强的秋风,薄薄地依偎在滕王阁穿越时空的坚强里。站在清冷的滕王阁上,睁眼闭眼间全是王勃清瘦忧郁的神情。斜阳拥抱着欲泣的滕王阁,阁影斜斜地躺在江水里荡漾。帝王君子犹不见,槛外长江空自流。寂寞的阁上,觥筹交错的场景不复存在,诗弦管乐也只是附和。我坐在阁的阶梯上独自听江的声音,江波的皱褶里藏着绝代的才子王勃。

     阁的忧伤无声息地让我追随。每一寸楼板、每一抹丹朱都在我的心弦上颤动。想为流泪的滕王阁续一首诗,诗里面是伤痕累累的王勃。流泪的滕王阁日日孤寂地走入我梦中,独自徘徊复徘徊。我找不到王勃的诗句,无数醒着的黑暗的夜里,枕着阁影到天明。

     有人说:所有的风景都会拒绝一部分人,偏爱一部分人;所有人,生来都会属于不同风景。在朝堂上得不到肯定的滕王,一再遭谴受贬,然而层层不得意却抹不掉他悠游于世、歌舞人生的脾性。贬到赣江边任小刺史,他仍逸兴遄飞地要为自己建一座阁“拍檀板唱歌,举金樽喝酒”,吸引文人才子登临放歌。那个仲秋的日子,王勃的“独角戏”正演着。他深望着水天相接的江面,感慨人生如江面枝柯,沉浮复浮沉,一腔激情和渴望却在纸上无羁地飘洒,洋洋一派文章,力透纸背的全是对生活的向往。有人说“厚积”是为了“厚发”,王勃客居剑南数年,终有了其巅峰之作——《滕王阁序》。如今,赣江畔的孤鹜年年此时都要背起王勃馈赠给它们的礼物一上一下翩翩地飞,托起无限秋水长天的风情。

     “物是人非事事休”,游人仍在阁上徘徊留连,眺望阁外水云间,心似江水茫茫,欲拍栏杆。浅云灰灰地衬着阁,如一双饱蓄泪水的眼睑。

     扁舟载着一截悠悠的阁影,忧郁地前行,涌起的江浪层层间依稀可见当年王勃的风姿。这个自幼饱读诗书、贯通九经的青年,于线装书中陶陶然的青年,瑟缩在蜀地的乡居里,不再想读书之外的事情。蜀地去长安已遥遥又遥遥矣。无人识君,只有在迷惘中放纵文字:《蜀中九日》《盛泉宴》……“每有一文,海内惊瞻。”(杨炯语)人生有许多门,可其中一些门只对一些人是永远敞开的;不要试图去敲门,去敲人生遗憾的门。王勃若一心为文,历史也许重新改写吧。可惜,王勃在剑南之地逍遥了二年,终究不甘寂寞,踌躇北上,到河南任参军。书生之迂,终惹大祸,龙颜大怒,险丢小命。人生沉浮反复,王勃心冷了。

     一片阁 / 躲在云层下 / 疲倦和黄昏的鸟一样 / 面对江水恸哭。

     江水缓缓流,终有温柔得叫人落泪的时候。一介书生咬文嚼字,终有让人品错味的时候。该张皇、迷惘、失落,还是愤懑,毕竟人生不是“数点扁舟向斜阳”那样诗意、简单而又直观。——人无语,惟有惘怅地醉去。滕王阁不在出产帝王将相的长安,站在这玲珑典雅的阁上,赣江无限风情一览无余,王勃的梦魂可以与阁相依偎至永远了。

     昆德拉说:生活是棵长满可能的树。王勃在客居剑南的日子里,也许模拟了日后的种种可能,却没料到人生最绝望的一种可能就立在水中候着。

王勃如断线的纸鸢一头栽进江里去了,灵魂可依附在了江中鱼儿身上?想他经行处会不会开出一江的花来,让鱼儿也欣喜,让鱼儿也惘怅。

     斜阳已成余辉,阁上人去,鸟去,空留一片寂寥。

(选自《散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阿庆基“造反”

[芬兰]本蒂·韩佩

    一条板凳安放在路旁,只要行人累了,就可坐下休息。累了!是的,难道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吗?一个人在七十年岁月里要跨出多少步子啊——短的、长的、急的、慢的。板凳被发明和制造出正是为了

    人们能够坐它。或许这条板凳还有别的目的,因为冷饮亭就在它的旁边……

    托比亚斯·阿庆基多次感到奇怪,这条板凳看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人们仅仅是在散步途中想让腿脚歇上一歇时,才意识到它的存在。

    托比亚斯·阿庆基坐在板凳上,他的头发斑白,但精神却很矍铄,他用大拇指托着烟斗,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没过多久,越越近的歌声唤醒了他,立刻使他想起,现在是生活在动乱时期。罢工、骚乱……打吧!吵吧!有的是理由……可是这么干难道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如果像被拴着鼻子的小牛犊那样发疯似的挣扎,能行吗?托比亚斯·阿庆基已经七十岁了,现在世道是不是变了?也许是吧,也许人们的眼界有所不同。可是生活是不是好过些了?嗯,他们应当尽可能过得更好些。这就有足够理由去进行斗争……

    他听见一个过路人说,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

    游行示威吧!他——托比亚斯·阿庆基,已上了年纪,只能坐在板凳上观望。在这种时期,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

    游行队伍过了,人不少,除了两旁土路,整个街道都挤满了人群。

    他们唱的歌中有激烈的词句:“法律骗人,政府压人。”

    “到了明天,普天之下皆兄弟……”

    游行队伍过去了,托比亚斯·阿庆基朦胧地感觉到,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向着遥远的未走去……他们在前进,先头部队消失在转弯处的建筑物后面。后那里发生了阻塞,尽管后面的队伍还在前进,突然“砰”的一声枪响,划破了夏末晴朗的天空。托比亚斯·阿庆基被子弹的呼啸声惊呆了。这似乎是不应该的……然而后他还是平静下,觉得自己反正是坐在板凳上的旁观者。

    游行队伍一下子散了,犹如受到旋风袭击似的扬起了满天尘土,人们掉转头纷纷跑了。托比亚斯·阿庆基看到警察握着步枪和皮鞭,正在寻找示威的人,可是游行示威者都跑散了。这时,警察突然发现坐在板凳上发呆的托比亚斯·阿庆基。

    “你放什么哨?”警察大喝一声。

    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张了张嘴,还没得及解释自己仅仅是坐在板凳上休息的旁观者,皮鞭已抽到了他的身上。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不可解脱的困境,不禁顿时火冒三丈。这怎么可能呢!要知道他只不过坐在板凳上……可是愤怒只是再次招致皮鞭的抽打,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得拔起僵硬的大腿一逃了之。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他确实陷入了解脱不了的困境。不久,他被捕了。受讯、受审,最后被带到被告席上受到了“参与造反罪”的控告。

    托比亚斯·阿庆基怎么也不能理解,他仅仅是在板凳上坐一会儿而已。而这条板凳看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他对警察咆哮起,他怎么也难以接受警察的指控,他难道会热昏了头脑干下这等事!可怜虫……怎么会想得出:他是狡猾地假装坐在板凳上,企图逃过劫难,实际上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者是工运首脑……

    警察就是认定他有罪,一口咬定:你身上有紫血块,你就是参与了造反……

    托比亚斯·阿庆基搔了搔头皮,觉悟过:也许世界上从就没有为旁观者准备的板凳!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游隼

    一只猛禽用翅膀尖梢在蔚蓝的天空中扫画出一个个圆圈。这个飞翔的“几何学家”正是游隼——古埃及神话中法老的守护神荷鲁斯的化身。相传,荷鲁斯有时变成鸟,有时以人身隼头的形象出现。这是个明智的选择:游隼美丽英勇,无疑是天空之神的理想象征。

    游隼上体呈深蓝灰色,有黑褐色横斑,头颈部为黑色,带蓝色光泽,下体由白色到淡黄,有黑色横斑。游隼体长约0.5米,双翅展开可达0.7米左右,体格强健,善疾飞,有鸟中“歼击机”的美称。

    游隼分布广,适应性强,尤为喜欢在开阔的原野上活动,捕食正在空中飞行的鸟类。它们一旦发现猎物,就快速升上高空,占领制高点,然后将双翅折起,使翅膀上的飞羽和身体的纵轴平行,头收缩至肩部,以每秒近100米的速度向猎物猛扑过去,迅速伸出强健的脚掌,猛击猎物的头部或背部。这一击非同小可,一下可打掉鸽子或乌鸦的头。猎物被击昏或击毙后坠落时,游隼会快速轻盈地跟随猎物下降,在半空中将猎物抓走。猎物在其短的钩状喙和长而尖端弯曲的钩状爪的配合下,迅速地被肢解和撕碎。一对游隼和它们的一窝儿女,在一个夏季能够捕食300多只中型鸟类,所以猎人经常驯养游隼作为狩猎助手。这种最野性、最凶猛的鸟类一旦养熟了,在人面前会变得像母鸡似的温驯,是世界上可用作猎鹰的最好种类之一。

    游隼和大多数猛禽一样,可以消灭猎物种群中老、弱、病、残个体,对于促进生物种群的进化和更新,以及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凭借卓越的捕食技能、优良的驯化性能,成为猎人向往拥有的狩猎助手。也有许多人将游隼的标本甚至羽饰,视为威严和权贵的象征。这样对游隼的狂热追捧,导致游隼的价格飞涨,目前国际市场上一只游隼实际售价达数千美元,一只完整的标本也有数百美元的报价,从而引发了众多偷猎者对游隼的疯狂捕捉和猎杀。

    游隼数量急剧减少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剧毒有机氯杀虫剂在世界范围的滥用。有毒化学物质随猎物进入游隼体内,大量富集,导致不育、幼鸟畸形,乃至于成鸟的大量死亡。少数的幸存者也会因这些有毒物质的侵害,导致产卵率降低,卵壳变薄,孵化时极易破碎,造成繁殖率的进一步下降。许多鸟类专家认为,欧洲、北美的游隼种群就是这样于20世纪50年代被彻底瓦解的。另外,生息地遭到人类活动的破坏,也是游隼数量减少重要的原因。

    这引起了相关国家政府和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高度关注。英国早在1954年就颁布了《野生鸟类保护法令》,并和周边国家联合起来对游隼以及其它大型猛禽进行保护,如在繁殖季节派人守护它们的巢,产卵期给它们供应食物,以防止污染造成的危害。有些国家还采取人工孵化的办法,成功地养育游隼等猛禽种。如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在世界野生生动物基金会的赞助下,对游隼实施了一项饲养繁殖计划,最终取得了成功。尽管是人类让游隼得以繁衍,但事实上,我们对它们的破坏永远比我们所做的补偿多得多。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邻居们

老舍

    明先生对不识字的太太放纵儿女,和邻居吵闹,辞退仆人这些事,给她一些自由,以为是为明家露脸。明先生的头抬得很高。他有在洋人那里赚钱的职业,他求不着别人,所以用不着客气。他永远不看书,因为书籍不能供给他什么。可是,他究竟还有点不满意。他清清楚楚的看见自己身里有个黑点,象水晶里包着的一个小物件。可是他没法去掉它,它长在他的心里。

    邻居是对儿姓杨的小夫妇,明先生看不起他们,总以为教书的人是穷酸,没出息的。尤其叫他恨恶杨先生的是杨太太很好看。他看不起教书的,可是女教书的--设若长得够样儿--多少得另眼看待一点。杨穷酸居然有这够样的太太,比起他自己的要好上十几倍,他不能不恨。

    明先生的小孩偷了杨家的葡萄。界墙很矮,孩子们不断的过去偷花草。对此,杨先生始终不愿说什么,他似乎想到明家夫妇要是受过教育,自然会自动过来道歉,可明家始终没来。杨太太决定找明太太去。

    杨太太很客气:“明太太吧?我姓杨。”

    明太太准知道杨太太是干什么来的,而且从心里头厌恶她:“啊,我早知道。”

    杨太太所受的教育使她红了脸,而想不出再说什么。可是她必须说点什么。“没什么,小孩们,没多大关系,拿了点葡萄。”

    “是吗?”明太太的音调是音乐的:“小孩们都爱葡萄,好玩。我并不许他们吃,拿着玩。”

    “我们的葡萄,”杨太太的脸渐渐白起来,“不容易,三年才结果!”

    “我说的也是你们的葡萄呀,酸的;我只许他们拿着玩。你们的葡萄泄气,才结那么一点!”

    “小孩呀,”杨太太想起教育的理论,“都淘气。不过,杨先生和我都爱花草。”

    “明先生和我也爱花草。”

    “假如你们的花草被别人家的孩子偷去呢?”

    “谁敢呢?”

    “你们的孩子偷了别人家的呢?”

    “偷了你们的,是不是?你们顶好搬家呀,别在这儿住哇。我们的孩子就是爱拿葡萄玩。”

    杨太太没法再说什么了,嘴唇哆嗦着回了家。作为最新式中国人的杨先生不便于当面交涉,客客气气的写封信吧,只求明先生嘱咐孩子们不要再来糟蹋花草。

    信是杨家仆人送过去的,被明太太窝回去了。

    下午,老妈子拿进一封信来。杨先生接过一看,门牌写对了,可是给明先生的。他忽然想到扣下这封信,可是马上觉得那不是好人应干的事。告诉老妈子把信送到邻家去。

    “拿回去吧,我们不看这个!”

    “给明先生的!”老妈子说。

    “是呀,我们先生没那么大工夫看你们的信!”

    “是送错了的,不是我们的!”

    “送错了的?”明太太翻了翻眼,马上有了主意:“叫你们先生给收着吧。当是我看不出来呢,不用打算诈我!”拍的一声,门关上了。

    怎么处置这封信呢?私藏别人的信件?拆开看看?是不光明的。想来想去,杨先生决定给外加一个信封,改上门牌号数,扔在邮筒里。第二天早晨,夫妇忙着去上学,忘了那封信。

    下学回来,刚要吃饭,听见明家闹起来了。饭后,杨家的老妈子知道了消息:明先生打太太是为一封信,要紧的信。杨先生想必定就是他所存着的那封信了。既是要紧的信,为什么不挂号,而且马马虎虎写错了门牌呢?混蛋应受惩罚。他想起那些葡萄来……第二天早晨把那封送错的信和劝告明家管束孩子的信一齐发了,他不希望明先生悔过,只教明混蛋看看读书人是怎样的客气与和蔼,是君子就够了。

    明先生见着了写信的人,知道了信的内容:他和一个朋友借着外国人的光儿私运了一些货物,被那个洋人晓得了。所以他担心,命令太太去索要那封信。明太太宁肯挨打也不肯去,这太难堪了,就诬说杨家不给。明先生的气不打一处来,就凭个穷酸教书的敢跟我斗气。哼!他向孩子们发了命令。

    邮差下午四点多送来了信。明先生看完,心中说不出是难受还是痛快。痛快的是,他看明白了那封写错了门牌的信,杨先生没有拆开;难过的是另一封,使他更讨厌那个穷酸,他觉得只有穷酸才能那样客气,客气得讨厌。

    路上,杨先生满心痛快:既然把那封信送回了原主,而且客气的劝告了邻居,这必能感动了明先生。

    一进家门,他楞了,院中的花草好似垃圾箱忽然疯了,一院子满是破烂儿。他知道这是谁作的。怎么办呢?他想要冷静的找主意,可冷静不了,他的那点野蛮的血沸腾起来。扯下衣服,捡起两三块半大的砖头,隔着墙向明家的窗子扔了去。听着玻璃的碎裂,他心里痛快。他似乎忽然由文明人变成野蛮人,觉出自己的力量与胆气,象赤裸裸的洗澡时那样舒服,无拘无束的领略着一点新的生活味道。他等着明先生来找他打架。

    明先生不想过来,因为他觉得杨先生不那么讨厌了。看着破碎玻璃,虽不高兴,可也不十分不舒服。他开始想到嘱告孩子们不要再去偷花。可一想起杨太太,又不能不恨杨先生;可是恨与讨厌,他现在觉出来,是不十分相同的。“恨”有那么一点佩服的气味在里头。

    第二天是星期日,杨先生在院中收拾花草,明先生在屋里修补窗户。世界上仿佛很平安,人类似乎有了相互的了解。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