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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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厦门市湖滨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重峦叠嶂间的田园

余秋雨

    对于以陶渊明为代表的安然自立型的文化人格,中国民众不像对魏晋名士那样陌生,也不像对三国群雄那样热络,处在一种似远似近、若即若离的状态之中。

    如果把陶渊明归入魏晋名士一类,可能有点粗糙。陶渊明比曹操晚了二百多年。他出生的时候,阮籍、嵇康也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他与这两代人,都有明显区别。他对三国群雄为权谋的争斗看得很透,这与魏晋名士基本一致。但如果把他与魏晋名士细加对比,就会发现魏晋名士虽然喜欢老庄却还不够自然,在行为上有点故意,有点表演,有点“我偏要这样”的做作,这就与道家的自然观念有距离了;而且,魏晋名士身上残留着太多贵族子弟的气息,清谈中过于互相依赖,过于在乎他人的视线,而真正彻底的放达应该进一步回归自然个体,回归僻静的田园。

    于是,我们眼前出现了非常重要的三段跳跃:从漫长的古代史到三国群雄,中国的文化人格基本上是与军事人格和政治人格密不可分的;魏晋名士用极端的方式把它解救出来,让它回归个体,悲壮而奇丽地当众燃烧;陶渊明则更进一步,不要悲壮,不要奇丽,更不要当众,也未必燃烧,只在都邑的视线之外过自己的生活。

    安静,是一种哲学。在陶渊明看来,魏晋名士的独立如果达不到安静,也就无法长时间保持,要么凄凄然当众而死,要么惶惶然重返仕途。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大量立誓找回自我,并确实作出了奋斗的人物,但他们没有为找回来的自我安排合适的去处,因此,找回不久又走失了,或者被绑架了。陶渊明说了,这个合适的去处只有一个,那就是安静。

    在陶渊明之前,屈原和司马迁也得到过被迫的安静,但他们的全部心态已与朝廷兴衰割舍不开,因此即使身在安静处也无时无刻不惦念着那些不安静的所在。陶渊明正好相反,虽然在三四十岁之间也外出断断续续做点小官,但所见所闻使他越来越殷切地惦念着田园。回去吧,再不回去,田园荒芜了。他天天自催。

    这样一个陶渊明,应该更使民众感到陌生。尽管他的言词非常通俗,绝无魏晋名士的艰涩,但民众的接受从来不在乎通俗,而在乎轰动,而陶渊明恰恰拒绝轰动。民众还在乎故事,而陶渊明又恰恰没有故事。因此,陶渊明理所当然地处于民众的关注之外。同时,也处于文坛的关注之外,因为几乎所有的文人都学不了他的安静,他们不敢正眼看他。他们的很多诗文其实已经受了他的影响,却还是很少提他。

    直到宋代,尤其是苏东坡,才真正发现陶渊明的光彩。由此可见,文化上真正的高峰是可能被云雾遮盖数百年之久的,这种云雾主要是朦胧在民众心间。大家只喜欢在一座座土坡前爬上爬下,狂呼乱喊,却完全没有注意那一脉与天相连的隐隐青褐色,很可能是一座惊世高峰。陶渊明这座高峰,以自然为魂魄。他信仰自然,追慕自然,投身自然,耕作自然,再以最自然的文笔描写自然。

    请看: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饮酒》

    有了高远的心怀,有可能主动地对自己作边缘化处理。而且,即便处在边缘,也还是充满意味。魏晋名士对人生的高层次思考方位却被他保持住了,而且保持得那么平静、优雅。

    他终于写出了自己的归结性思考:

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形影神赠答诗》

    “大化”——一种无从阻遏、也无从更改的自然巨变,一种既造就了人类、又不理会人类的生灭过程,一种丝毫未曾留意任何辉煌、低劣、咆哮、哀叹的无情天规,一种足以裹卷一切、收罗一切的飓风和烈焰,一种抚摩一切、又放弃一切的从容和冷漠——成了陶渊明的思维起点。陶渊明认为我们既然已经跳入其间,那么,就要确认自己的渺小和无奈。而且,一旦确认,我们也就彻底自如了。彻底自如的物态象征,就是田园。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陶渊明的诗歌风格自然而平淡,恰恰因为这一点,所以宋代之前一直无人赏识他。 B、作者将陶渊明和历史上的许多文人进行对比,表现出他的安静是一种自觉的处世态度。 C、陶渊明与魏晋名士一样也追求“回归个体”,但他却表现得平静、自然、优雅。 D、标题中的“田园”是陶渊明生命境界的象征,而“自然”就是这种境界的核心。 E、本文朴素的语言风格与所表现的陶渊明淡泊宁静的精神境界浑然一体,令人回味。
(2)、依据原文,简要概括陶渊明诗作的特点。
(3)、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作者笔下的陶渊明的“田园”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金大力

汪曾祺

    金大力想必是有个大名的,但大家都叫他金大力,当面也这样叫。为什么叫他金大力,已经无从查考。这个金大力只是一个块头很大的家伙,是个瓦匠头儿,是个老实人。

    他怎么会当了瓦匠头儿呢?

    按说,瓦匠里当头儿的,得要年高望重,手艺好,有两手绝活,能压众,有口才,会讲话,能应付场面,还得有个好人缘儿。前面几条,金大力都不沾。金大力是个很不够格的瓦匠,他的手艺比一个刚刚学徒的小工强不了多少,什么活也拿不起来。一般老师傅会做的活,不用说相地定基,估工算料,砌墙时挂线,布瓦时堆瓦脊两边翘起的山尖,用一把瓦刀舀起半桶青灰在瓦脊正中塑出花开四面的浮雕……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这人很拙于言词,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老是闷声不响,他不会说几句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的应酬门面话讨主人家喜欢;也不会说几句夸赞奉承,道劳致谢的漂亮话叫同行高兴;更不会长篇大套地训教小工以显示一个头儿的身份。他说的只是几句实实在在的大实话。说话很慢,声音很低,跟他那副大骨架很不相符。只有一条,他倒是具备的:他有一个好人缘儿。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人缘儿会那么好。

    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一般的零活,比如检个漏,修补一下被雨水冲坍的山墙,这些,直接雇两个瓦匠来就行了,不必通过金大力。若是新建房屋,或翻盖旧房,就会把金大力叫来。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主人家点了头,他就去约人、备料。到窑上订砖、订瓦,到石灰行去订石灰、麻刀、纸脚。他一辈子经手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没有得过一分钱的好处。

    每天,金大力都是头一个来,比别人要早半小时。来了,把孩子们搬下来搭桥、搭鸡窝玩的砖头捡回砖堆上去,把碍手碍脚的棍棍棒棒归置归置,清除“脚手”板子上昨天滴下的灰泥,把“脚手”往上提一提,捆“脚手”的麻绳紧一紧,扫扫地,然后,挑了两担水来,用铁锹、抓钩和青灰、和黄泥。灰泥和好,伙计们也就来上工了。他是个瓦匠,上工时照例也在腰带里掖一把瓦刀,手里提着一个抿子。可是他的瓦刀抿子几乎随时都是干的。他一天使的家伙就是铁锹、抓钩,他老是在和灰、和泥。他只能干这种小工活,也就甘心干小工活。他从来不想去露一手,去逞能卖嘴,指手画脚,到了半前晌和半后晌,伙计们照例要下来歇一会,金大力看看太阳,提起两把极大的紫砂壶就走。在壶里洒了两大把茶叶梗子,到他自己家的茶水炉上,灌了两壶水,把茶水筛在大碗里,就抬头叫嚷:“哎,下来喝茶!”傍晚收工时,他总是最后一个走。他要各处看看,看看今天的进度、质量(他的手艺虽不高,这些还是会看的),也看看有没有留下火星(木匠熬胶要点火,瓦匠里有抽烟的)。然后,解下腰带,从头到脚,抽打一遍。走到主人家窗下,扬声告别:“明儿见啦!晚上你们照看着点!”——“好呢,我们会照看。明儿见,金师傅!”

    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这我就知足。”

    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高大结实,沉默寡言。不,他也老了。他的头发已经有了几根白的了,虽然还不大显,墨里藏针。

(选自《汪增祺作品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傻子的村庄》

村庄很美丽。山,奇形怪状的,美;水,清凌凌的,美。

    美丽的村庄,出了个叫美丽的姑娘。谁也没有想到,村庄因为有了美丽姑娘而改变了。

    那年,19岁的美丽走出了村庄。

    美丽走的那天,被傻子给拦住了。

    据说,傻子小时候不傻,后来发烧,烧坏了大脑。傻子爹出车祸死了,娘嫁人时带着他,可傻子又偷偷跑回来了。傻子说话只会说一个字,傻子爱干净,家徒四壁,却连个草刺都见不到。

    傻子双手一伸说:“回。”

    美丽说:“不。”

    傻子固执地说:“回。”

    美丽固执地说:“不。”

    美丽走了。傻子号啕大哭。村庄的人不明白傻子为啥哭得那么伤心。

    3年后。美丽回来了,成为少妇的美丽比原来更美丽了。让美丽锦上添花的是一个比美丽大20岁的画家。画家很有钱,给村庄的家家户户都买了很贵重的礼品,给美丽父母的礼品更是重上加重。

    画家一下子就平息了村庄的愤怒。

    傻子也收到了同样一份礼品。

    画家在村庄待了半个月,他对大家说:“我会给大家带来幸福的。”

    画家说这话时,看看美丽,美丽就小鸟依人般靠在画家肩上。

    果然,画家走后,就有推土机隆隆开进来,村庄修上了水泥路,一直伸进大山深处。先是有人来玩,说这里真美,而后有许多青年男女来这里写写画画。

    画家原来是一所学院的院长,他把村庄变成了他的学生们写生的基地。

    村庄里来的人多了,就得吃饭呀。有人开了家庭饭店。最先开饭店的是村支书。村支书跟画家签了协议,要把村庄变成最美乡村农家游。

    来的人越多,开饭店的人也越多,几乎家家都热闹起来。

    小车如潮水般,一拨一拨的人来,一拨一拨的人走,来时大包小包的,走时轻手轻脚的。

    村里人都高兴。只有傻子一人不高兴。

    傻子成天嘴里嚷一个字:“脏。”

    大家都忙着挣钱,谁还管小溪里漂着垃圾袋,草丛里扔着鸡骨头甚至脏兮兮的卫生纸呢。

    傻子有了营生,天天捡垃圾。矿泉水瓶子、饮料盒子、垃圾袋、餐盒,还有扔掉的面包火腿肠。傻子背一个大麻袋,就像一个蜗牛背着一个重重的壳儿,吃力地行走在沟坡谷地。每天把这个大麻袋送到镇里的收购点,来来回回走10里。

    收破烂的说:“那些卫生纸啦、塑料袋啦,我们不要。”

    傻子就把剩下的半麻袋东西背回来,放一把火烧了。

    就有人跟傻子抢破烂了。这些人专门捡能卖钱的。傻子每天只能捡到一些废纸塑料袋卫生纸之类的,卖不了,就堆到自己家里,天天烧。

    村支书很生气,就在大喇叭里嚷嚷:“大家不要跟傻子抢饭吃。谁再抢,就把谁家的星星给摘了。”

    被评为精神文明户有5颗星,谁家少一颗,寒碜呢。

    有一回,美丽回家,傻子就把一麻袋垃圾放到了美丽面前,恨恨地说:“脏!”

    美丽赶紧捂住鼻子嘴,掉头钻进屋里。傻子悻悻地把麻袋又背走了。

    后来,画家来到村庄,这回没有带美丽,而是带来一个比美丽年轻、比美丽还漂亮的女孩。

    画家是来和村支书签协议的。画家负责投入,村支书负责管理。

    临走时,傻子把一大麻袋垃圾放在了画家的小车的车盖上,小山一样。

    傻子喊:“脏。脏。脏。”

    那个姑娘掩住鼻口直恶心。村支书拉住傻子说:“小二,别闹了,听话。”

    村里只有村支书把傻子叫小二。

    傻子很听支书的话,就使劲儿瞪了画家一眼,把麻袋背走了。

    傻子出事是在一天下午。

    傻子背着大麻袋,像背一座山,缓缓往前走,村支书去镇里办事,刚好追上傻子。这时,一辆小轿车快速开过来,就见傻子像一只大鸟一样飞了起来,又“噗”的一声落在地上。

    开车的画家傻了。

    村支书急了。

    村支书哭着说:“乖乖,你惹大乱子啦!”

    傻了的画家连忙说:“支书,你快救我!”

    村支书说:“小二这孩子挺可怜的,没爹没妈的,村里人不让你。”

    画家说:“我愿意多赔偿。咱就私了吧。”

    画家给了30万赔偿金,还给傻子买了上好的棺材,给傻子立了一块很高的石碑。

    村支书跟大家说:“小二的这些钱,就叫傻子基金吧,专门用来奖励保护咱村环境的人。一家出一个,共同管理,专款专用。”

    大家开始想念傻子了。

    村庄没有了傻子,依旧干净。

    美丽从城里又回到了村庄。

    美丽准备在傻子家的原址上建一处“老年人之家”。

    美丽推开傻子落满尘埃的屋门,看见当年她和画家送给傻子的礼品,完好无缺地放在那里。

    美丽无言,唯有泪水挂满两腮。

    那年,美丽因为要离开村庄,与父母吵架,想跳崖,是傻子救了她。

(取材于孟宪歧《傻子的村庄》,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呼 兰 河 传

萧  红

    冯歪嘴子把小孩搬到磨房南头那草棚子里去了。

    那小孩哭的声音很大,好像他并不是刚刚出生,好像他已经长大了的样子。

    那草房里吵得不得了,我想去看看。

    这回那女人坐起来了,身上披着被子,很长的大辫子垂在背后,面朝里,坐在一堆草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听门响,一回头。我看出来了,她就是我们同院住着的老王家的大姑娘,我们都叫她王大姐。

    这可奇怪,怎么就是她呢?她一回头几乎是把我吓了一跳。

    我转身就想往家里跑。跑到家里好赶快地告诉祖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大姐看是我,就先向我一笑,她有很大的脸孔,很尖的鼻子,每笑时,她的鼻梁上就皱了一堆的褶。今天她的笑法还是和从前的一样,鼻梁处堆满了皱褶。

    她是很能说能笑的人,她是很响亮的人,她和别人相见之下,她问别人:

    “你吃饭了吗?”

    那声音才大呢,好像房顶上落了喜鹊似的。

    她的父亲是赶车的,她牵着马到井上去饮水,她打起水来,比她父亲打得更快,三绕两绕就是一桶。别人看了都说:

    “这姑娘将来是个兴家立业好手!”

    她在我家后园里摘菜,摘完临走的时候,常常就折一朵马蛇菜花戴在头上。

    她那辫子梳得才光呢,红辫根,绿辫梢,干干净净,又加上一朵马蛇菜花戴在鬓角上,非常好看。她提着筐子前边走了,后边的人就都指指划划地说她的好处。

    老厨子说她大头子大眼睛长得怪好。

    有二伯说她膀大腰圆的带点福相。

    母亲说她:

    “我没有这么大的儿子,有儿子就娶她,这姑娘真响亮。”

    同院住的老周家三奶奶则说:

    “哟哟,这姑娘真是一棵大葵花,又高又大,你今年十几啦?”

    每逢一问,王大姐也总是说:

    “二十了。”

    “二十了,可得给说一个媒了。”再不然就是,“看谁家有这么大的福气,看吧。”

    隔院的杨家的老太太,扒着墙头一看见王大姐就说;

    “这姑娘的脸红得像一盆火似的。”

    现在王大姐一笑还是一皱鼻子 , 不过她的脸有一点清瘦,颜色发白了许多。

    她怀里抱着小孩。我看一看她,她也不好意思了,我也不好意思了。

    我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站了一会,我看她用草把小孩盖了起来,把小孩放到坑上去。其实也看不见什么是炕,乌七八糟的都是草,地上是草,炕上也是草,草捆子堆得房梁上去了,小炕叫草捆子给占满了。那小孩也就在草中偎了个草窝,铺着草盖着草就睡着了。

    我越看越觉得好玩,好像小孩睡在喜鹊窝里了似的。

    等到了晚上在煤油灯的下边,我家全体的人都聚集了的时候,那才热闹呢!

    有二伯说:

    “好好的一个姑娘,自己看上一个磨房的磨倌,介个年头是啥年头!”

    老厨子说:

    “男子要长个粗壮,女子要长个秀气。没见过一个姑娘长得和一个抗大个的抗工似的。”

    有二伯也就接着说;

    “对呀!老爷像老爷,娘娘像娘娘,你没四月十八去逛过庙吗?那老爷庙上的老爷,威风八面,娘娘庙上的娘娘,温柔典雅。”

    这事情一发,全院子的人给王大姑娘做论的做论,做传的做传,还有给她做日记的。

    做传的说,她从小就在外祖母家里养着,一天尽和男孩子在一块,没男没女。有一天她竞拿着烧火的又子把她的表弟给打伤了。又是一天她在河沟子里边采菱角,她自己采的少,她就把别人的菱角倒在她的筐里了,就说是她采的,说她强横得不得了……

    自从团圆媳妇死了,院子里似乎寂寞了很长的一个时期,现在虽然不能说十分热闹,但大家都总要尽力地鼓吹一番。于是吹风的,把眼的,跑线的,绝对的不辞辛苦,在飘着白白的大雪的夜里,也就戴着皮帽子,穿着大毡靴,站在冯歪嘴子的窗户外边,在那里守候着,为的是偷听一点什么消息。

    ……

    七月的晚霞,红得像火似的,奇奇怪怪的,老虎、大狮子、马头、狗群。一到了八月,那满天红洞洞的,那满天金黄的,满天绛紫的,满天朱砂色的云彩,一齐都没有了。八月的天空是静悄悄的,一丝不挂。白天就是黄金的太阳,夜里就是雪白的月亮。

    晚饭之后,乘凉的人没有了。院子里显得冷清寂寞了许多。

    鸡鸭都上架去了,猪也进了猪栏,狗也进了狗窝。院子里的蒿草,因为没有风,就都一动不动地站着,因为没有云,大昴星一出来就亮得和一盏小灯似的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冯歪嘴子的女人死了。

(有删改)

【注释】《呼兰河传》写作于20世纪40年代。呼兰河是一个北方小城。小说中的“我”是个孩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

    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

    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吉公(节选)

林徽因

    吉公住在一个跨院的旧楼上边。不止在现时回想起来,那地方是个浪漫的去处,就是在当时,我们也未尝不觉得那一曲小小的旧廊,上边斜着吱吱哑哑的那么一道危梯,是非常有趣味的。

    我们的境界既被限制在一所四面有围墙的宅子里,那活泼的孩子心有时总不肯在单调的生活中磋磨过去,故必定竭力的,在那限制的范围以内寻觅新鲜。在我们寻觅新鲜的活动中,或可以说长成的过程中,吉公住的那小跨院的旧楼,是绝对必需的。

    在那楼上,我们所受的教育,所吸取的知识,许多确非负责我们教育的大人们所能想象得到的。随便说吧,最主要的就有自鸣钟的机轮的动作、世界地图、油画中的外国军队军舰和照相技术的种种,但是最要紧的还是吉公这个人,他的生平,他的样子,脾气,他自己对于这些新知识的兴趣。

    吉公已是中年人了,但是对于种种新鲜事情的好奇,却还活像个孩子。在许多人跟前,他被认为是个不读书不上进的落魄者,所以在举动上,在人前时,他便习惯于露出惭愧、谦卑、退让、拘束的神情,惟独回到他自己的旧楼上,他才恢复过来他种种生成的性格,与孩子们和蔼天真地接触。

    在楼上他常快乐地发笑。有时为着玩弄小机器一类的东西,他还会带着嘲笑似的,骂我们迟笨一—在人前,这些便是绝不可能的事。用句现在极普通的语言讲,吉公是个有“科学的兴趣”的人,那个小小楼屋,便是他私人的实验室。但在当时,吉公只是一个不喜欢做对子、读经书的落魄者,那小小角隔实是祖母用着布施式的仁总和友爱的含忍,让出来给他消磨无用的日月的。

    夏天里,约略在下午两点的时候。那大小几十口复杂的家庭里,各人都能将他一份事情打发开来,腾出一点时光睡午觉。小孩们有的也被他们母亲或看妈抓去横睡在又热又闷气的床头一角里去。在这个时候,火似的太阳总显得十分寂寞,无意义地罩着一个两个空院,一处两处洗晒的衣裳,刚开过饭的厨房,或无人用的水缸。在清静中,喜鹊大胆地飞到地面上,悠闲地来回走路,寻觅零食,花猫黄狗全都蜷成一团,在门槛旁把头睡扁了似的不管事。

    我喜欢这个时候,这种寂寞对于我有说不出的滋味。起初我常常一人走进吉公的小跨院里去,并不是为了找吉公,只站在门洞里吹穿堂风,或看那棵大柚子树的树荫罩在我前面并来回地摇晃。有一次我满以为周围只剩我一人的,忽然我发现廊下有个长长的人影,不觉一惊。顺着人影偷着看去,我才知道是吉公一个人在那里忙着一件东西。他看我走来便向我招手。

    原来这时间也是吉公最宝贵的时候,不轻易拿来糟蹋在午睡上面。我同他的特殊的友谊便也建筑在这点点同情上。他告诉我他私自学会了照相,家里新买到一架照相机已交给他尝试。夜里,我是看见过的,他点盏红灯,冲洗那种旧式玻璃底片,白日里他一张一张耐性地晒片子,这还是第一次让我遇到!那时他好脾气地指点给我一个人看,且请我帮忙,两次带我上楼取东西。平常孩子们太多他没有工夫讲解的道理,此刻慢吞吞地也都和我讲了一些。

    吉公楼上的屋子是我们从来看不厌的,里面东西实在是不少,老式钟表就有好几个,都是亲戚们托他修理的,有的是解散开来卧在一个盘子里,等他一件一件再细心地凑在一起。桌上竟还放着一副千里镜,墙上满挂着许多很古怪翻印的油画,有的是些外国皇族,最多还是有枪炮的普法战争的图画,和一些火车轮船的影片以及大小地图。

    “吉公,谁教你怎么修理钟的?”

    吉公笑了笑,一点不骄傲,却显得更谦虚的样子,努一下嘴,叹口气说:

    “谁也没有教过吉公什么!”

    “这些机器也都是人造出来的,你知道!”他指着自鸣钟,“谁要喜欢这些东西尽可拆开来看看,把它弄明白了。”

    “要是拆开了还不大明白呢?”我问他。

    “你知道,吉公想大概外国有很多工厂教习所,教人做这种灵巧的机器,凭一个人的聪明一定不会做得这样好。”说话时吉公带着无限的怅惘。我却没有听懂什么工厂什么教习所的话。

    吉公又说:“我那天到城里去看一个洋货铺里面有个修理钟表的柜台,你说也真奇怪,那个人在那里弄个钟,许多地方还没吉公明白呢!”

    在这个时候,我以为吉公尽可以骄傲了,但是吉公的脸上此刻看去却更惨淡,眼睛正望着墙上火轮船的油画看。

    “这些钟表实在还不算有意思。”他说,“吉公想到上海去看一次火轮船,那种大机器转动起来该多有趣?”

    “伟叔不是坐着那么一个上东洋去了么?”我说,“你等他回来问问他。”

    吉公苦笑了。“傻孩子,伟叔是读书人,他是出洋留学的,坐到一个火轮船上,也不到机器房里去的,那里都是粗人火伕等管着。”

    “那你呢?难道你就能跑到粗人火倾城佳话的机器房里去?”孩子们受了大人影响,怀疑到吉公的自尊心。

    “吉公喜欢去学习,吉公不在乎那些个,”他笑了,看看我为他十分着急的样子,忙把话转变一点安慰我说,“在外国,能干的人也有专管机器的,好比船上的船长吧,他就也得懂机器还懂地理。军官吧,他就懂炮车里的机器,尽念古书不相干的,洋人很能干,就为他们的机器。”

    这次吉公讲的话很多,我都听不懂,但是我怕他发现我太小不明白他的话,以后不再要我帮忙,故此一直勉强听下去,直到吉公记起廊下的相片,跳起来拉了我下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类在进化的蒙昧时期,就已经具有一种才能,这种才能,因为没有更恰当的名字,我姑且叫它为数觉。由于人有了这种才能,当在一个小的集合里边,增加或者减去一样东西的时候,尽管他未曾直接知道增减,他也能够辨认到其中有所变化。

数觉和计数不能混为一谈。计数似乎是很晚以后才有的一种收获,由后文可以知道,它牵涉到一种颇为复杂的心理过程。就我们所知,计数是一种人类独具的特性;另一方面,有若干种动物看来也具有一种和我们相类似的原始数觉。至少,有权威的关于动物行为的观测家持有这种主张,而且有很多实例支持这种理论。

例如,许多种鸟类是具有这种数觉的。鸟巢里若是有四个卵,那么可以安然拿去一个;但是如果拿掉两个,这鸟通常就要逃走了。鸟会用某种奇怪的方法来辨别二和三。但是这种才能不仅限于鸟类。实际上,我们所知道的最惊人的例子要算叫作“独居蜂”的昆虫。这种母蜂在每个巢里下一个卵,并且在巢里面预先储藏了一批活的尺蠖,作为幼虫孵化后的食料。使人吃惊的是,各类独居蜂每巢里所放的尺蠖数目都是一定的。

由于蜂类行为的规律化,而且这种行为和它的生命的基本机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上述例子不如下面的例子来得更加令人信服。这里所举的鸟的行为,似乎已经处于自觉的边缘了。

有个田主决心要打死一只在他庄园的望楼里筑巢的乌鸦。他试了好多次想惊动它,始终没有成功:因为人一走近,乌鸦就离开了巢,飞开了。它栖在远远的树上守着,等到人离开了望楼,才肯飞回巢去。有一天,这田主定下了一个计策:两个人走进望楼,一个留着,一个出来走开了。但是乌鸦并不上当:它老等着,直到留在望楼里的人也走了出来才罢。这个实验一连做了几天: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都没有成功。末了,用了五个人:也像以前一样,先都进了望楼,留一个在里面,其他四人走出来,离开了。这次乌鸦却数不清了:它不能辨别四与五、马上就飞回巢里去了。

这个例证可以引起两种反驳的意见。第一,具有这种数觉的动物只限于极少的几类,而在哺乳动物中就没有发现这种才能,甚至猿猴也好像没有。第二,就已经知道的一切事例而言,动物数觉的范围实在太小,简直可以略而不论。

第一点意见我们是承认的。这确乎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识数的才能,不论是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看来总是限于几种昆虫、几种鸟类和整个人类。对于狗、马和其他家畜所做的实验和观察,都不曾发现它们有什么数觉。

至于第二点意见,却没有多大价值,因为人类的数觉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的。寻常让一个文明人去辨别数目的时候,他总有意无意地用其他的技能,诸如对称图形读法、心计组合法、计数术等,来帮助他的直接数觉。特别是,计数已经变成我们智能的如此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用心理学的方法来实验我们的关于数的知觉,实在是很困难的。但是,话虽如此,现在还是有了一些进展。根据精密安排的实验结果,不能不下结论说:普通文明人的直接视觉数觉,很少能超过四,至于触觉数觉,范围甚至还要小些。

我们绝没有理由相信,我们的远祖有更高的天赋,却有许多理由使我们怀疑这种想法。试看各种欧洲语言,几乎都带有这种早期局限性的痕迹。英文的 thrice和拉丁文的ter,有同样的双重意义:三倍和许多。拉丁文的 tres(三) 和 trans(超过)之间有着可信的联系,而法文的 très(甚) 和 trois(三)也是如此。

一种比鸟类高强不了多少的原始的数觉,就是产生我们数概念的核心。毫无疑问,如果人类单凭这种直接的数的知觉,在计算的技术上,就不会比鸟类有什么进步。但是经历一连串的特殊的环境,人类在极为有限的数知觉之外,学会了另一种技巧来给他帮忙,这种技巧注定了使他们未来的生活受到巨大的影响。这种技巧就是计数,并且,正是由于有了计数,我们赢得了用数来表达我们的宇宙的惊人成就。

有些原始语言对于虹的各种色彩都有专门的词,但是没有“色”这个词;又有些语言所有数词都有,只是没有“数”这个词。其他的概念也有这样的情况。在英文中,对于某些特种集合,有丰富的本国语言的表现方法,例如,flock( 一群)、herd(一帮)、set(一套)、lot(一土堆)、bunch(一束)分别适用于特殊的场合,然而 collection(集合)和 aggregate(集)这两个词却是外来语。

具体的东西总在抽象的东西之先。罗素说: “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年,人类才发现一对锦鸡和两天同是数‘二’的例子。”到现在我们还有不少词来表达“二”这个概念,如 pair、couple 、 set 、 team 、 twin 、 brace 等。

早期数概念的极端具体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辛姆珊族的语言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种语言共有七种不同的数词:一种用于走兽和扁平的物体,一种用于时间和圆形的物体,一种用来数人,一种用于树木和长形物体,一种用于小艇、一种用来测量、还有一种是在没有特定对象时计数用的。最后一种大概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前几种必定是这族人还没有学会计数之前的早期遗物。

正是计数、才使县体的、不同质的表达多寡的概念结合为统一的、抽象的数概念,前者是原始人的特点,后者则是数学发展的前提。 

(摘编自丹齐克 数:科学的语言》,苏仲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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