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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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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白山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千年庭院

余秋雨

    ①二十七年前一个深秋的傍晚,我一个人在岳麓山上闲逛。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儿,乘着当时称之为“革命大串连”的浪潮,撒落在这个远离家乡的陌生山梁上。

    ②眼前出现了一堵长长的旧墙,围住了很多灰褐色的老式房舍,这是什么地方?这个庭院,不知怎么撞到了我心灵深处连自己也不大知道的某个层面。这个层面好像并不是在我的有生之年培植起来的。如果真有前世,那我一定来过这里,住过很久。我隐隐约约找到了自己。自己是什么?是一个神秘的庭院。哪一天你不小心一脚踏入后再也不愿意出来了,觉得比你出生的房屋和现在的住舍还要亲切,那就是你自己。

    ③我在这个庭院里摸到一块石碑,凭着最后一点微弱的天光,我一眼就认出了那四个大字:岳麓书院。

    ④这个庭院的力量,在于以千年韧劲弘扬了教育对于一个民族的极端重要性。我一直在想,历史上一切比较明智的统治者都会重视教育,他们办起教育来既有行政权力又有经济实力,当然会像模像样,但为什么没有一种官学能像岳麓书院那样长久呢?汉代的太学,唐代的宏文馆、崇文馆、国子学等等都是官学,但政府对这些官学投注了太多政治功利要求,控制又严,而政府控制一严又必然导致繁项哲学和形式主义成风,教育多半成了科举制度的附庸,作为一项独立事业的自身品格却失落了。说是教育,却着力于实利、着意于空名、着眼于官场,这便是中国历代官学的通病,也是无数有关重视教育的慷慨表态,最终都无法落实的原因。书院的出现实在是一批高智商的文化构想者反复思考、精心设计的成果,它既保持了一种清风朗朗的文化理想。又大体符合中国国情,上可摩天,下可接地,与历史上大量不切实际的文化空想和终于流于世俗的短期行为都不一样,实在可说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让人赞叹不已的创举。中国名山间出现过的书院很多,延续状态最好、也最有名望的是岳麓书院和庐山的白鹿洞书院。

    ⑤让人反复缅思的是一些执着的人和一项不无神圣的事业。这项事业的全部辛劳、苦涩和委屈,都曾由岳麓书院的庭院见证和承载,包括二十七年前我潜身而入时所看到的那份空旷和寥落。空旷和寥落中还残留着一点淡淡的神圣,我轻轻一嗅,就改变了原定的旅程。

    ⑥教育固然不无神圣,但并不是一项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事业,一个教师所能做到的事情十分有限。我们无力与各种力量抗争,至多在精力许可的年月里守住那个被称作学校的庭院,带着为数不多的学生参与一场陶冶人性人格的文化传递,目的无非是让参与者变得更像一个真正意义的人,而对这个目的达到的程度,又不能企望过高。

    ⑦突然想起了一条新闻,外国有个匪徒闯进了一家幼儿园,以要引爆炸药为威胁向政府勒索钱财,全世界都在为幼儿园里孩子们的安全担心,而幼儿园的一位年轻的保育员却告诉孩子们这是一个没有预告的游戏,她甚至把那个匪徒也描绘成游戏中的人物,结果,直到事件结束,孩子们都玩得很高兴。保育员无力与匪徒抗争,她也没有办法阻止这场灾难,她所能做的,只是在一个庭院里铺展一场温馨的游戏。孩子们也许永远不知道这场游戏的意义,也许长大以后会约略领悟到其中的人格内涵。我想,这就是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面对社会历史的风霜雨雪,教师掌握不了什么,只能暂时地掌握这个庭院,这间教室,这些学生。

    ⑧为此,在各种豪情壮志一一消退,一次次人生试验都未见多少成果之后,我和许多中国文化人一样,把师生关系和师生情分看作自己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不否认,我对自己老师的尊敬和对自己学生的偏护有时会到盲目的地步。我是个文化人,我生命的主干属于文化,我活在世上的一项重要使命是接受文化和传递文化,因此,当我偶尔一个人默默省察自己的生命价值的时候,总会禁不住在心底轻轻呼喊:我的老师!我的学生!我就是你们!

    ⑨不仅仅是一个亲热的称呼。不,我们拥有一个庭院,像岳麓书院,又不完全是。别人能侵凌它,毁坏它,却夺不走它。很久很久了,我们一直在那里,做着一场文化传代的游戏。至于游戏的终局,我们都不要问。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撒落在这个远离家乡的陌生山梁上”这一句中的“撒落”运用比拟手法,非常形象贴切,写出了作者当时的处境。 B、作者在第二段介绍这个特别的庭院,并对其进行描写,直在第三段才指出自己看到的庭院是岳麓书院,设置悬念,引人入胜。 C、作者认为,教育不是一项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事业,因为一个教师所能做到的事情十分有限,无力与各种力量抗争。 D、本文以记叙为主,兼有抒情和描写,通过对岳麓书院这个千年前的庭院所蕴含的精神的探讨,表达了对教育被冷淡的委婉批评。
(2)、文章第⑦段引用国外的一条新闻,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最后一段画线部分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勋章

【俄】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作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而他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让人们可以看到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心里想,“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五个卢布,却能造成这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清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走。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了。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就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心中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也冒出令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大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都低下头看自己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普斯佳科夫,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被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同事那边瞥了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角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的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的同事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他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们看他的勋章。他虽然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论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勋章高一等,符拉季米尔勋章比安娜勋章又高一等。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文后各题。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那时我是预科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我们上他的音乐课时,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严肃。摇过预备铃,我们走向音乐教室,推进门去,先吃一惊:李先生早已端坐在讲台上;以为先生总要迟到而嘴里随便唱着、喊着、或笑着、骂着而推进门去的同学,吃惊更是不小。他们的唱声、喊声、笑声、骂声以门槛为界、限而忽然消灭。接着是低着头,红着脸,去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偷偷地仰起头来看看,看见李先生的高高的瘦削的上半身穿着整洁的黑布马褂,露出在讲桌上,宽广得可以走马的前额,细长的凤眼,隆正的鼻梁,形成威严的表情。扁平而阔的嘴唇两端常有深涡,显示和爱的表情。这副相貌,用“温而厉”三个字来描写,大概差不多了。讲桌上放着点名簿、讲义,以及他的教课笔记簿、粉笔。钢琴衣解开着,琴盖开着,谱表摆着,琴头上又放着一只时表,闪闪的金光直射到我们的眼中。黑板上早已清楚地写好本课内所应写的东西。在这样布置的讲台上,李先生端坐着。坐到上课铃响出,他站起身来,深深地一鞠躬,课就开始了。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的父亲是天津有名的银行家。他是第五位姨太太所生。他父亲生他时,年已七十二岁。他坠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在上海南洋公学读书奉母时,他是一个翩翩公子。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从此他就为沪上名人所器重,而交游日广,终以“才子”驰名于当时的上海。所以后来他母亲死了,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他出家时把过去的照片统统送我,我曾在照片中看见过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的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李先生在南洋公学时英文学得很好;到了日本,就买了许多西洋文学书。他出家时曾送我一部残缺的原本《莎士比亚全集》,他对我说:“这书我从前纲读过,有许多笔记在上面,虽然不全,也是纪念物。”由此可想见他在日本时,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纠集留学同志,共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小仲马著)。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这春柳剧社后来迁回中国,李先生就脱出,由另一班人去办,便是中国最初的“话剧”社。由此可以想见,李先生在日本时,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我见过他当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像一个西洋人。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要做留学生,就彻底的做一个留学生。

他回国后,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虽然布衣,却很称身,常常整洁。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你可想见,他是扮过茶花女的,身材生得非常窈窕。穿了布衣,仍是一个美男子。今人侈谈“生活艺术化”,大都好奇立异,非艺术的。李先生的服装,才真可称为生活的艺术化。他一时代的服装,表现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布衣布鞋的李先生,与洋装时代的李先生、曲襟背心时代的李先生,判若三人。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后来)他就学佛。出家的前晚,他叫我和同学叶天瑞、李增庸三人到他的房间里,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送给我们三人。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二十四年。当初修净土宗,后来又修律宗。律宗是讲究戒律的。一举一动,都有规律,严肃认真之极。这是佛门中最难修的一宗。数百年来,传统断绝,直到弘一法师方才复兴,所以佛门中称他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又有一次,我寄回件邮票去;多了几分。他把多的几分寄还我。以后我寄纸或邮票,就预先声明:余多的送与法师。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相关链接:①丰子恺说:“李先生不但能作曲,能作歌,又能作画,作文,吟诗,填词,写字……他对艺术,差不多全般皆能,而且每一种都很出色。专门一种的艺术家大都不及他,要向他学习。”②李叔同在浙江一师授课期间,培养除了丰子恺、刘质平、吴孟非、潘天寿等一批富有盛名的画家、音乐家。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 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 1918 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 年 8 月 14 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 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美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情怀。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 1923 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摘编自韩石山《揭秘徐志摩的另一面》、孙晓娅《读懂徐志摩》等)

【相关链接】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谢冕《云游》)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不识

(台湾)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爱了解,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述生平,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

    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

    然而,我真的明白父亲吗?我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小的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时都没有肉吃。如果有客人来,就去熟肉铺子里切一点肉,偶尔有个挑担子卖花生米的人经过,我们小孩子就跟着那人走。没得吃,看看也是好的,我们就这样跟着跟着,一直走,都走到隔壁庄子去了,就是舍不得回头。”

    那是我所知道的,他最早的童年故事。我有时忍不住,想掏把钱塞给那九十年前的馋嘴小男孩,想买一把花生米填填他的嘴……

    我问我自己,你真的了解那小男孩吗?还是你只不过是在听故事?如果你不曾穷过饿过,那小男孩巴巴的眼神你又怎么读得懂呢?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他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

    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

    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

    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目光炯炯的少年,我很想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爱怜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

    然而,我真的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到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随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

    我有点反感,为什么他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

    “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属于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拟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

    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

    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佩服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地心悦诚服。

    “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完全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热的尸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

    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易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出慈柔之心,发誓从此不射猎。

    父亲的性格如铁如钢,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

    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理解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里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

    蒲公英的绒球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一切就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大地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

    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不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不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阳光路十七号王虹莲

    ①她和他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村上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②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的钱,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

    ③收到他的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④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是碎石铺满的小路,他们这里的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阳台的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不觉得苦。他说住的地方能听到悠扬的钢琴声,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以前,她只是听说过那种美式快餐,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⑤于是她的想象就更加完美了,甚至出现了小说里的场景,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那围墙上爬满了青藤吗?这种想象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憧憬,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⑥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去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⑦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

    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点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起来。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⑨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可她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于是就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了警察,警察说:“在郊区呢,离城里还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⑩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简易棚子的就是!”

    ⑪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⑫那是一个简陋的木牌子,上面粘着水泥和白灰;她看到了那简陋的房子,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阳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⑬“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如果你再不来,就看不到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没办法回家了。”

    ⑭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的海南旅游,想起他说过的公司和钢琴声,想起他说过带她去吃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吃过麦当劳!

    ⑮没有进屋去找他,她又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⑯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常吃。”

    ⑰她含着眼泪吃完了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卖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如红薯粥好吃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⑱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说自己的公司多好,说住的房子很漂亮……他一直说着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了眼泪,最后,她握住了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⑲她一直没有说去过阳光路十七号,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昔日之光

夏笳

    在熙熙攘攘的车站广场,我突然看见一幅脸部特写照片从大屏幕上闪过。那是一张老态尽现的面孔:深褐色的、布满各色斑点的皮肤,像是某种风干的兽皮皱缩在一起: 眼窝、嘴角、面颊,连同太阳穴都深深凹陷下去;从微微张开一道缝的眼眶中,几乎看不到什么光亮,也很难辨识出表情。

    我呆呆地停下脚步站住。那是奶奶,我认得出,却又与记忆中的样子如此不同。我掐着手指算了很久才算出,奶奶今年应该是106岁了。

    屏幕上依旧闪动着一张又一张面孔,配以字幕和解说词:抗战胜利80周年,最后的老兵,国家荣誉奖章……于我而言,这些数字、地点与事件总显得些许陌生,仿佛一 张过于庞大繁复的蛛网,向历史纵深处无边无际地蔓延。我读到这些字句时从来不会想起奶奶,不会想到那个从路边小贩推车上购买拐枣的老太太,是地主家的小姐,是一位将军。

    我买了一张车票,坐上高铁回老家。

    车厢里孩子的哭闹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我按下座位旁边的按钮,几道薄薄的光幕从上方落下,将我包围其中。我在光幕上轻敲几下,寻找关于奶奶的资料。文字和图片一段段在光幕上流淌,奶奶这一生的故事都随时间之河顺流而下。资料五花八门,甚至还有一篇小学生作文,题目是“写给爷爷奶奶的一封信”。我费力辨认那些歪七扭八的字迹,突然意识到这篇作文正是我自己写的。

    继而,我看到了自己多年前的一份写作提纲: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年迈的奶奶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打盹。梦中她告诉战友们,战争已胜利,他们期盼的那种和平生活已经来临;她绘声绘色地描述那些不可思议的新奇玩意儿——高楼、高铁、无人飞机、小汽车……或许是因为内心深处的胆怯吧,我怕自己无法设身处地体认奶奶经历过的那些岁月,也无力把握那些过于宏大的历史图景,能够把握的只有距离我最切近的生活场景,譬如奶奶颤巍巍行走的步态和苍老的容颜,譬如院里的葡萄架,譬如拐枣在舌尖黏稠的甜味。

    光幕上出现一扇漆黑的大门,门上有一块匾额,上面写着“老兵不朽”四个大字。这是一个网上纪念墓园。伸手推门,我慢慢向墓碑中间走去,耳边依稀传来风声和鸟鸣。我面对其中一座墓碑,伸手轻触上面的照片。一个老人的影像浮现出来,他是我的爷爷,穿着绿军装,戴着军帽,胸前挂着各色勋章。

    “今年是哪一年啦?”“是2025年。”“你奶奶还好吧?”“很好。”“孩子,我给你讲讲我们那时候的事吧。”

    我点点头,老人便用他浓重的口音慢慢讲起来。给我讲奶奶怎样离家出走,怎样昼行夜宿,怎样摇着小船去海上截击敌寇,怎样踏上漫漫长路奔赴战场。爷爷的讲述让我把这些故事和奶奶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让我再次想起了奶奶。在许多年前的许多个夏夜,在后院的葡萄架下,这些故事奶奶给我讲过多次,我总是一边听一边忍不住走神, 一会儿数天上的星星,一会儿留意墙角的蟋蟀,不知不觉就歪在椅子里睡着了。夜风微凉,奶奶的故事像露水一样在花叶上凝聚,一颗一颗渗入大地深处。

    一个声音渺渺地从远方传来。“旅客朋友们,列车就要到站了……”我深深鞠躬, 向爷爷告别。

    “走好,孩子,别忘了我们。”

    我撤去光幕,车厢内的喧哗又再度涌来。邻座哭闹的小男孩已蜷缩在奶奶怀中睡作一团。这样一个宁静的、晴空万里的好日子,阳光透过车窗照在孩子脸上,他密匝匝的睫毛忽闪着,肉嘟嘟的嘴唇像初生的嫩芽般圆润。这幅画面不知为什么竟让我想要落泪。

    推门进屋时,我看见奶奶正在轮椅中打盹,脑袋沉甸甸地垂向一侧,透过白发露出稀疏的头皮。

    轮椅侧面的袋子里插着几份报纸,还有那个我送她的套着粉色塑胶壳的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循环播放着几幅画面:一幅黑白的画面,画上是一男一女两个青年站在一棵大树下,相视而笑,风吹树影,洒落满地光斑。指尖滑动,下一幅图是一群青年围坐桌旁,面前摆着茶缸纸笔,做学习讨论状。再下一幅图上有垂柳依依,还有一对青年夫妇带着三个小孩站立在湖边。

    忽然我明白了:奶奶一定是用“昔日之光”图片处理软件将平板电脑里存的旧照片处理过了。原来她现在终日凝望的,正是这些短暂却永恒的片刻。

    我低下头,把脸埋在手里,眼泪顺着指缝不断往外淌。擦干眼泪抬头时,我看见奶奶正望着我。

    她苍老的脸上绽放出微笑,那笑容就像小孩子一样天真烂漫。

(摘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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